综合管理与协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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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与协调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提高各部门间的协调与合作本领,订立本综合
管理与协调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企业高效运营。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全部部门及员工。
第三条基本原则
1.综合管理与协调工作应遵从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各部门协调应敬重相互的权益,保持信息共享和沟通畅通。
3.领导应乐观参加各部门间的协调工作,供应支持和帮助。
第二章综合管理
第四条部门职责
1.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保障企业的整
体运营和发展。
2.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订立企业综合管理政策和制度,监督执
行情况。
3.各部门应依照综合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供应各类报表、
数据和信息。
第五条综合管理流程
1.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订立综合管理流程,并向各部门进行培
训和引导。
2.各部门负责依照综合管理流程执行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
提交相关报表和料子。
3.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各部门提交的报表和料子进行审核和
汇总。
第六条综合管理考核
1.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订立综合管理考核标准,并与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协调管理。
2.各部门应依照综合管理考核标准进行自查和整改,确保符合企业要求。
3.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定期对各部门进行考核,并向企业领导层报告考核结果。
第三章部门协调
第七条部门间沟通
1.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就紧要事项进行讨论和协商。
2.部门间沟通可以通过会议、电子邮件、内部通讯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跨部门合作
1.显现跨部门合作项目时,各部门负责人应乐观搭配,并派出专人负责协调工作。
2.跨部门合作项目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应及时沟通与协调,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第九条冲突解决
1.各部门间显现冲突时,应及时向综合管理部门报告,并协商解决方法。
2.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各方看法,寻求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第十条信息共享
1.各部门应乐观共享信息,包含业务信息、市场信息等。
2.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并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四章管理落实
第十一条领导参加
1.企业领导应乐观参加各部门间的协调工作,解决重点问题和难题。
2.领导应供应必需的支持和资源,保障部门协调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培训与培养
1.综合管理部门应组织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管理培训,提高协调本领。
2.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部门内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养和工作效能。
第十三条管理监督
1.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的行为和绩效进行监督。
2.各部门负责人应搭配综合管理部门的监督工作,及时矫正问题。
第十四条奖惩机制
1.综合管理部门应建立奖惩机制,对协调工作出色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嘉奖。
2.对于工作未达标或拦阻协调的部门和个人,应依据规定进行相应的惩罚。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修订与解释
1.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与修订。
2.对于本制度的任何修订,应提前告知各部门,并进行培训和沟通。
第十六条生效与备案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制度的备案工作,并对备案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以上为综合管理与协调制度的内容,各部门应严格依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执行和落实,以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