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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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
一、贯彻实施执行工作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1989年12月26日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颁布实施以来,历届县委、县人民
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在加快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同时,坚持可持续发
展战略,以改善和提高环境质量为目标,全面实施环境综合
整治,全县环境保护得到长足发展。
(一)强化宣传,增强意
识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不仅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对于环境保护工作起着先导、基础、推动和监督的
作用。
我县每年都把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首位,结合“6.5”世界环境日、“7.1”水土保持宣传月、土地宣传月、“三五”、“四五”普法、创建“绿色学校”、“科技服务下乡”
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栏、发放宣传资
料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县城、乡镇、工厂宣传有关环境保
护的法律法规,历年累计投入宣传经费30余万元,制作宣
传标语5000多条,永久性标语6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70000
多份,发送法规选编xxx余本,创建州级“绿色学校”4所,
省级“绿色学校”1所,水保、土地管理部门设立了环境违
法举报箱,县环保部门与州环保部门共同开通了“12369”
环境违法举报电话,通过全面广泛深入的宣传,公众环境意识和环保法制观念明显增强。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空间,保护好人类的生活空间,不仅是当代人的现实需要,更是为了我们千秋万代的子孙后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南华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全县经济振兴、社会发展的大事来抓,在县建设与环境保护局专门设置了环境保护办公室,在县水利局设置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站,在县农业局设置了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在县国土资源局设置了矿产资源管理股,并核定各部门人员编制,落实人员经费,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环保督查”的工作机制,为全县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三)采取措施,狠抓落实
1、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做好重点污染源控制和污染防治
我县历年来始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依法做好重点污染源控制和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对在辖区内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先进防污治
污技术。
二是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一切建设项目必须先评价后建设,并严格按“三同时”制度执行。
三是对扩建和改建项目必须坚持以“新带老,达标排放,总量减少,改善环境”的原则。
四是对建设项目坚持“环保第一审批权"制度,对交通、水利以及对水土保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由水土保持部门审批做出水土保持方案。
历年来,一是加强重点企业的管理。
先后对辖内的楚雄烟叶复烤厂、县玻璃厂、县锌品厂、县化工厂、澜沧江啤洒企业(楚雄有限公司)集团等重点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实施,辖区内重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达100%。
二是强化依法征收排污费工作力度。
把依法征收排污费作为强化环境管理的突破口,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历年累计征收排污费50余万元,征收率达90%以上。
三是加大防污治污资金投入。
仅xxx年,我县就投入资金181.3万元,完成了省、州下达的工业污染达标排放和重点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其中污水治理工程2项,废气治理工程3项,废渣治理工程1项,噪声治理工程1项,重点污染源治理完成率达100%。
多年来,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县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州人民政府下达的指标控制范围内,有效地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避免了“先污染,后治理,积重难返”的环境保护工作的被动局面。
2、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调整农村能源结构,加强
生态建设和加快自然保护区建议
(1)加大投入,强化水土保持工作。
由于历史的因,我县的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全县水土流失面积达1709.5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总面积的75.4%。
要使我县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必须把水土保持、治理水土流失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紧紧抓住“长治”工程和国家生态县建设等机遇,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积极带领全县人民开展水土保持治理工作,按照“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以小流域治理为单元,采取工程、生物、农艺等措施,进行山、水、林、田、
路综合治理。
到xxx年10月,全县累计完成“长治”工程小流域治理12条,完成治理面积130.2平方公里;完成经果林种植面积1.86万亩;建设小水池1195个、谷坊49座、拦沙坝15个、小坝塘6个,完成总工程692.11万立方米。
历年来,我县共投入劳动工日393.96万个,完成工程投资4391.18万元(国家补助1239.5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折资3151.68万元)。
(2)全民动员,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我县以“三保”工程为重点,按照“加快国土绿化,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秀美山川”的目标,坚持依法治林,兴林致富,提高全民绿化意识和生态意识,每年开展广泛的群众义务植树活动。
截止xxx
年9月底,全县累计造林116.2万亩,其中:用材林45.2万亩,防护林8.7万亩,薪炭林9.1万亩,经济林53.2万亩。
森林覆盖率由原来的36.93%提高到了xxx年的59.19%,林地面积由原来的125.56万亩,增加到了170.5万亩,活立木蓄积量由原来的326.9万立方米增加到了540万立方米,林木年生长量由9.9万立方米增长到了31.8万立方米,森林资源总消耗量由原来的30.1万立方米下降到不足5万立方米。
(3)积极争取,加大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力度。
大中山原属省级自然保护区,在多年的管护基础上,我县将保护区面积不断扩大,并积极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xxx年8月国务院批准了大中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纳入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面积173.4平方公里。
xxx年11月10日,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华管理局,大中山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得到了更有效的保护。
同时,根据《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通知》精神,我县对龙川江流域区的6个乡镇进行了规划,划定为省级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目前申报工作正在加紧进行。
为保护大气环境质量,维护安全,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率先在全州对我县三个乡镇的24个村委会划定了秸杆禁烧区。
(4)抓住机遇,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步伐。
我县抓住国家
对农业生态县建设的机遇,按照农村能源建设“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实效”的原则,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在全县开展沼气建设和农村节能改灶工程。
至xxx年底,全县共建设沼气池4800口,节能改灶2800眼。
同时,为广大沼气用户提供配套的灯、管、灶等物资服务,确保了沼气的利用率和节能灶节能效能的发挥。
(5)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开展农业环境监测。
在坝区四个乡镇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进行农灌水、水稻土质定点监测,建立基本农田定点监测点档案18份,监控面积8万亩。
组织、指导农业生产者正确使用化肥、农药、农膜,推广生态农业,开展农村能源综合利用,发展农业环保产业,开发无公害农产品。
去年年底,我县的天申堂、五街被国家标准委员会批准为无公害马铃署种植示范区,目前,项目区己按相关要求开展了示范种植。
3、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十四届县人民政府把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责,作为扩大对外开放,树立我县对外形象的重要任务来抓,紧紧围绕“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目标和任务,加强领导,加大环保投入,狠抓落实,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努,使县城环境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
一是县城生活饮用水主要水源(兴隆坝水库)水质达到国家标准。
加强了城镇给排水管网改造,城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98%以上,并向周边区域覆盖,县城饮用水源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类标准。
二是县城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
为改善城市大气环境,政府大力推广使用液化气清洁能源,城市居民气化率达70%以上;推广使用新型煤,改变了原煤散烧烟气污染状况;投资2800多万元对县城龙泉路进行了路面改造和道路两旁绿化美化建设。
据监测,我县县城环境达到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
三是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有较大提高。
县人民政府大力推广使用煤渣和空心砖。
鼓励砖场对煤渣进行二次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有较大提高;对县城生活垃圾采取车辆定时定点收集,妥善处理了生活垃圾,改变了多年前县城环境“脏、乱、差”的状况。
4、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及时处理环境污染事故与纠纷
(1)环境违法查处情况:县委、县人民政府把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作为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建设生态经济强县的目标狠抓落实。
至xxx年底,我县对县内的工业企业进行了8次突击检查,共出动90人次,检查企业48个,查处违规企业
2个,并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同时,我县紧紧抓住天然林保护工程和国家生态县建设的有利时机,大力开展封山育林、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切实加强和改善生态环境,共查处森林案件160件,处罚190人;查处砂石场160个,对
污染环境造成水土流失的76个砂石料场吊销营业执照和采矿许可证,依法对20条煤矿矿井进行关闭、炸封。
这些工作,有效地遏制了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环境质量得到恢复和改善。
(2)污染事故与纠分处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对境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纠纷,及时调查、取证、分析、认定污染事实,并依法进行处理。
至xxx年末,全县共处理污染事故6件,污染事故、纠纷处理率为100%;环境纠纷18件,处理率为97%;接待群众来访112次,调查处理率为95%;办理人大、政协关于环境保护的议案、提案9件,办理率为100%。
有效地保护了环境,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了社会的安定团结。
总结多年来的环境保护工作,我们深切的感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既是为了我们自己,也是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是一件“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伟业。
要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强化宣传,增强意识是基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是保障;采取措施,狠抓落实是关键。
值得注意的是在具体抓落实中,只有做好了重点污染源控制和污染防治,加大水土流失治理,调整和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及时处理环境污染事故与纠纷,才能有效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落到实处。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组织实施,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
一是环保意识低,环保法制观念不强。
由于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不足,有的企业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发展,有的企业没有把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治理污染、改善环境作为自己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只顾自己的经济利益,把污染转嫁给社会承担。
二是农村面源污染加剧,治理难度大。
随着农药、化肥、农膜使用量增加及农村人畜粪便得不到有效利用,直接影响农村生态环境。
三是环保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还有待提高,环保机构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乡镇一级缺少专职环境管理人员,难于发挥更好的职能作用。
四是县城环境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城市生活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第三产业排放的烟尘、油烟、噪音污染扰民已成为市民反映的热点,由水、空气、噪音引发的信访案件呈上升趋势。
五是环保资金投入不足。
部分企业由于受经济效益等多方面的趋动,无力或不愿意投入治污费用,导致产生新的污染源,影响了各项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