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群体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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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阳区城建监察大队处置重大群体性
事件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确保我区社会政治稳定,营造良好环境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中央、省、市、区有关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精神,结合我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正确把握依法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全力维护全区城镇建设发展稳定大局。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序进行,防止因工作不当激化矛盾,造成严重后果。
充分发挥基层单位职能作用,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听从指挥、反应迅速,工作中不推诿、不扯皮。
积极主动地做好群众的说服、疏导、教育工作,不转移、不上交、不回避、不激化矛盾。
(二)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突出抓好情报信息和预警工作,积极督促或主动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从源头上作好防范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积极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要收集、研究和判断不稳定事端和群体性事件动态信息,迅速向党委、政府报告,及时做好防范、化解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
(三)坚持依法办事、依政策办事。
要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听取和妥善解决群体反映的问题。
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依法办事、依政策办事,注意把握原则、把握分寸,避免因措施失当而激化矛盾。
三、工作目标
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好信访矛盾纠纷的排查、调查落实,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信访案件有效解决。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范围内因城建执法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群体性紧急治安事件。
五、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组及成员组成:
组长:王仲飞队长
副组长:尚波书记
主要成员:万彦斌、周宝存、陈政虎、孟浩、秦丽梅、郑俊梅、刘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秦丽梅负责。
(二)领导组职责:
负责掌握信息、动态,确定进入或解除监控状态的具体时间,并根据工作情况及需要,适时安排、调集和部署人员,下达指令,实施工作预案,制定具体处置措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收集、研究和判断不稳定事端和群体性事件动态信息,并向领导组报告;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准确掌握、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起因、性质、现阶段的发展情况及处置情况,为领导组决策提供依据。
在处置过程中,应密切掌握、汇总,并向领导组汇报事态发展和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传达领导组工作指令,根据工作情况安排值班,保持与区委、区政府、区住建局、区信访局的联系,保证与各单位的联系与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六、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对执法中排查出来的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督查。
(二)及时了解信访维稳和安保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注重情报信息收集和交换,发现问题早解决。
七、工作任务及分解
(一)违章建筑查处责任。
一中队:负责人万彦斌,责任人刘院东;二中队:负责人周宝存,责任人雷奋岷;三中队:负责人陈政虎,责任人刘小华。
(二)行政执法督查责任。
由法制室负责,具体由尚波书记负责,责任人:孟浩、刘虎、郑俊梅、秦丽梅(三)执法纠纷责任。
负责人刘虎,责任人法制室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