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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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届研究生
毕业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10届研究生毕业在即。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和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0届研究生毕业相关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须报送的材料
1、装档材料。
各单位将需存入毕业生档案的材料(毕业生登记表、实践考核表、硕士学位申请书、学位论文、党团材料)于6月18日前交研究生处。
2、其他材料。
学校将6月14日—6月18日定为2010届毕业生成果展示周。
下列材料请各单位于6月9日前报送研究生处。
(1)辽宁省优秀毕业生名单、本人照片(4寸)及简要事迹(500字左右)(照片及事迹均需电子版)。
(2)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毕业生名单及论文原件及复印件(1份);参加省级以上竞赛获奖的毕业生名单及奖项的具体情况。
(3)考取博士研究生的毕业生名单、录取院校、录取专业情况及硕士指导教师名单。
二、关于毕业生论文的提交
1、各单位将毕业生学位论文(纸质、电子版)汇总后,于6月4日前报送研究生处。
2、各单位负责通知每位毕业生务必于6月9日前登陆我校学位论文提交系统,提交本人论文。
三、关于毕业生的体检
毕业生体检定于6月22日上午8:30进行,不需空腹,体检表(新生入学时的体检表)直接到校医院领取,体检结束后务必将体检表交回到校医院,以便装档。
体检费(20元/人)由校医院收取。
四、关于校园卡的注销
1、图书馆将于6月3日注销毕业生借书功能,毕业生此前须还清图书馆所有欠书。
6月9日前毕业生须完成学位论文网上提交。
6月10、11日所有毕业生须持卡和离校通知单到图书馆办理注销手续(图书馆西侧窗口)。
2、学生自行办理的生活区消费卡请自行到生活区办理注销。
学校统一办理的校园卡由校园卡管理中心统一注销(时间为6月21日),不需毕业生自行办理,卡内余额将发到各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处,请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到秘书处领取。
五、关于毕业派遣及档案
1、已经签约的毕业生,请将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一式2份)送交各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处,由各单位汇总后于6月9日前报
送研究生处,以便办理就业派遣工作。
2、毕业前暂不能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学校可统一为其档案办理辽宁华育人事代理,统一办理时间初步定在6月10日上午,地点在东生活区大学生服务中心,费用为240元/两年。
3、学校可免费为毕业生暂存档案(不含户口及组织关系),如毕业生档案在学校寄存,须填写《沈阳师范大学2010届毕业研究生档案存放申请表》,6月10日上午交到东生活区大学生服务中心。
(各单位须向毕业生说明档案寄存的相关政策,详见附件)
六、关于毕业生的户籍
毕业生离校后学校将不再为其保存户口。
凡户口在学校的研究生必须于6月10—11日两天办理户口迁移登记手续(如未落实就业单位档案须办理华育代理或派遣回生源地),21日领取户口迁移证。
登记迁移地址及领取迁移证的地点均在汇文楼(南侧)一楼户籍办公室。
七、关于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由毕业生本人到所在培养单位党支部办理。
八、关于毕业生的退寝手续
凡住校的毕业生须将宿舍内的本人物品搬出后,将宿舍钥匙交还生活区。
南区:2号楼值班室
东区:D座三楼管理员办公室
九、关于毕业典礼
学校定于6月24日上午召开学校毕业典礼,请通知每位毕业生届时参加,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十、关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包括就业毕业生和华育代理的报到证)
学校定于6月25日发放上述证件,请毕业生持离校通知单和研究生证到研究生处办理。
(研究生证须注销,不必上交)请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通知每一位毕业生,本着为毕业生着想,简化程序,合理安排,以热情、周到、快捷、高效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认真做好毕业生离校的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沈阳师范大学2010届毕业研究生离校通知单
2、沈阳师范大学2010届毕业研究生档案存放申请表
3、关于毕业生档案的常见问题
研究生处
二○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