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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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建议
杨新佑;尹海英
【摘要】对芒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切实保护好农村饮用水源地、加大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力度、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等对策建议,为今后芒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长期顺利开展提供参考.
【期刊名称】《云南农业》
【年(卷),期】2017(000)004
【总页数】3页(P75-77)
【关键词】农村生态环境;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生活污染治理;保护饮用水源地
【作者】杨新佑;尹海英
【作者单位】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云南芒市678400;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云南芒市678400
【正文语种】中文
1.1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成效显著
目前,各乡镇农村初步建设了简易生活垃圾填埋场、简易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沼气池、调节池、放置垃圾桶、垃圾箱,配置垃圾车、人力垃圾清运车。
全市已基本形成了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高效处理模式,基本实现了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全覆盖,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逐步走上了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
1.2 生态示范镇、村创建取得积极进展
芒市将生态示范镇、村创建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载体。
积极开展生态镇、村的创建,以规划为龙头,以解决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着力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整治乡镇和村庄环境,防治农村工业污染,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护饮用水源,美化人居环境,切实解决农村“脏、乱、差”的问题。
1.3 全面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
为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对全市农村饮用水源地周边的环境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严禁在饮用水源地周围兴建工业企业。
同时,划定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重点防治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和渔业污染,加强农村环保工作和生态建设。
2010年编写了芒市生态市(县)建设规划,范围为2010年底芒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范围,下辖6乡、5镇和1个街道办事处,总面积2987km2。
芒市现有的自然保护地主要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总面积219.2km2,占芒市土地面积的7.31%。
其中国家名胜区1个,即瑞丽江-大盈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面积131km2。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个,勐板河集中式水源保护区43.5km2。
通过上述措施,2010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千克(GDP)化学需氧量(COD)]为9.3,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10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的综合利用率95%;农村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例25%,秸秆综合利用率69.9%,化肥施用强度(折纯,kg/hm2)为265.9,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64.3%,农村卫生厕普及率80%,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3.5%,公众对环境满意率76.4%。
但2010年芒市乡镇建成区尚未形成生活污水处置能力,乡镇建成区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滞后,农村地区还没有符合当地实际和特点的污水处理方式,生活污水减排对区域减排的影响日益增加。
此
外,由于芒市畜牧养殖业比较发达,随着今后规模化畜禽养殖的快速发展,畜禽产生的水污染物的消减和控制任务也极为繁重。
2010年全市畜禽粪便总量9.8万t (城镇5.3万t,农村4.5万t),预测到2020年不少于12.3万t(城镇9.2万t,农村3.1万t)。
2016年芒市制定出台了《芒市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有望对
全市水污染治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1 农村饮用水污染严重
由于环保意识淡薄,重视程度不够,在乡村集中人口地区将生活垃圾倒入水里等陋习十分普遍,造成农村河道水质严重恶化;农村个体经营户如豆腐作坊、畜禽加工作坊等在加工经营过程中随意排放污水,对周边水体环境影响很大;另外,农村饮用水大部分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监测,很多群众不能喝到达标的干净水。
2.2 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污染与破坏
化肥、农药、农膜、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用物资的使用,在促进农业增产、推进中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同时,也给农村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化肥的大量施用,导致土壤板结、耕地的质量变差,肥料利用率低,土壤和肥料养分流失,对地表水、地下水造成污染及湖泊富营养化。
化肥、农药大量流入河流、湖泊,对农村地表水、地下水、农产品品质已经带来了明显的危害,直接影响人类健康;过量撒施农药、化肥,以及农业生产过程中未能妥善处理的农用地膜、农药空瓶、化肥包装袋随意丢弃,既污染了环境,在其降解过程渗出有毒物质还会对土壤及农作物造成危害。
2.3 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人口密度的增加,生活垃圾与生活污水的数量大大增加,尤其是生活垃圾中的塑料垃圾以及生活污水中的含磷洗衣粉危害更大。
塑料垃圾很难降解,且利用率极低,大部分地方都是露天堆放,占据大片的可耕地,导致垃圾填埋场封场速度加快,同时还会传播病毒细菌,其渗漏液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
导致生态环境恶化。
生活污水排放入河流后,在枯水期污染物难以稀释,水质经常出现超标现象,导致水体恶臭发黑,丧失正常水功能。
农村的人畜粪便、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是目前芒市农村3大主要废弃物。
据调查,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平
均不到3%,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未能统一有效管理,农户的生活垃圾和污水随便倾倒,流向田头、沟渠、池塘、路边,严重污染着土地、庄稼,破坏了农村生态平衡。
2.4 乡镇工业污染不断加剧
乡镇企业发展具有布局分散、规模小、经营管理水平低、大多数设备相对落后、产品技术层次不高、环境保护意识薄弱等劣势,目前已成为农村环境中最大的污染源之一。
3.1 切实保护好农村饮用水源地
把保障饮用水安全作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依法科学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测和监管,坚决依法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严禁直接或间接向河流、溪沟、水库、山塘排放超标的工业污水;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3.2 加大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力度
一是因地制宜处理农村生活污水。
按照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采取分散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居住比较分散、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采取分散处理方式处理生活污水;人口比较集中、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新村庄建设规划要有环境保护的内容,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防治设施。
二是加快推广“户保洁、组收集、村转运、镇处置”的城乡统筹垃圾处理模式步伐,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清运率和处理率,边远分散地区可采取资源化的就地处理方式。
三是优化农村生活用能结构,积极推广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控制煤
和柴草的使用,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3.3 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
一是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环保准入门槛。
禁止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淘汰污染严重的生产力和工艺设备。
二是强化限期治理制度。
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应予限产、限排,并不得建设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
三是加快推动农村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3.4 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
科学划定禁养、限养区域,改变人畜混居现象,改善农民生活环境。
加快推行规模化养殖场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积极开展规模以上养殖户和散养户的污染治理。
各乡镇要结合实际,确定时限,限期关闭、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
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对现有不能达标排放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
鼓励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通过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等综合利用方式,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依据土地消纳能力,进行畜禽粪便还田。
根据水质要求和水体承载能力,确定水产养殖的种类、数量,合理控制水库、山塘养殖规模,坚决禁止化肥和畜禽粪便养鱼。
3.5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采取综合措施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指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推行秸秆还田,鼓励使用农家肥和新型有机肥;鼓励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作物病虫草害综合防治和生物防治;加强农资管理,禁止生产及销售劣质农膜,提高农膜使用周期及使用寿命,鼓励农膜回收再利用;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发展生物质能源。
3.6 积极防治农村土壤污染
做好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摸清情况,逐步完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制度,开展污染土壤综合治理试点。
加强对污灌区域、工业用地及工业园区周边地区土壤污染的监管,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严格对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环境监管。
3.7 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
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重点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
优先保护天然植被,坚持因地制宜,重视自然恢复。
保护和整治村庄现有水体,努力恢复河沟池塘的生态功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
加强对矿产资源、水资源、旅游资源和交通基础设施等开发建设项目和活动的环境监管,努力遏制新的人为破坏。
3.8 健全农村环境保护治理监管机制
建立公共政策农村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政策源头上把关,控制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
把环境监管工作的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可在全市范围内分片设立环境卫生监察大队,专职负责镇容村貌的管理。
在全市各乡镇统一设立环境保护管理站,负责乡镇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依法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人和事。
强化对各级党政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考评,将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列入各级党政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内容。
引入生态环境效益评价机制,开展绿色经济核算,逐步建立农村经济绿色统计和审计制度,将统计、审计结果作为考核提拔基层领导的重要指标和基层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