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关于黄卫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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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关于黄卫等同志任职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公布日期】2013.05.29
•【字号】鄂环党[2013]12号
•【施行日期】2013.05.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其他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共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关于黄卫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鄂环党[2013]12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经厅党组研究决定:
黄卫同志任省环境保护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调研员;
刘晃生同志任省环境保护厅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处调研员;
陈飞同志任省环境保护厅机关党委主任科员;
周东照同志任省环境监察总队监察一室主任科员;
杨勇刚同志任省环境监察总队综合室副主任科员;
汪波涛同志任省环境监察总队监察二室科员;
徐雪同志任省环境监察总队稽查室科员。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13年5月28日起计算。
中共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党组
201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