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党推进社会公平的历程与基本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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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平集中反映着千百年来人类追求美好理想社会的核心理念,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诉求。
长期以来,为实现社会公平,人类进行了不懈奋斗。
新中国建立以来,中国共产党总结人类发展历史经验和人们关于社会公平的基本思想,把马克思主义公平观与中国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推进和实现社会公平,取得了重大成就,积累了重要经验。
一、建国以来党推进社会公平的历史轨迹
人类自从进入有阶级社会以来,由于私有制、剥削和压迫的存在,人与人之间就产生了极大的不平等。
资本主义社会虽然被标榜为平等的社会,但它包含着深刻的内在矛盾,是形式上平等、而非实质上平等的社会。
社会主义运动的兴起,一个深刻的背景就是要消除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公平。
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第一次把社会公平观的实现建立在科学基础之上,指明了社会不公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剥削制度,必须在实现制度变革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社会的公平。
新中国建立以来,中国共产党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公平观,不断推进国家的民主、富强、文明、和谐和人民的共同富裕,始终把实现社会公平作为自己追求的崇高目标。
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核心毛泽东高度重视社会公平,把公平看作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内在要求和最大优越性。
在领导和推进社会主义全面建设的过程中,毛泽东对分配制度、工资制度、就业制度、医疗保障制度以及农村体制的思考都包含着对公平的追求。
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邓小平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提出社会主义要在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的基础上,实现共同富裕,从而把实现社会公平纳入到社会主义本质要求之中。
他深刻地指出,社会主义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
在邓小平的晚年,他也一直担心收入差距拉大以及可能由此带来的问题,并明确提出,在20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
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的核心江泽民也反复强调要满足和实现中国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
他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其落脚点和归宿就是要满足中国最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并强调通过政策、制度及社会保障来逐步实现和满足人民利益,大力推进扶贫工作,开始把公平问题作为涉及全社会的重要战略问题加以解决。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中国发展的关键时期,适时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
建
国以来党推进社会公平的历程与基本经验
陈家付
社会,并从中国当前发展的实际出发,把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和重要目标,提出了在发展新阶段要更加关注社会公平。
在实践层面,新中国建立以后,党开始从个人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扶困减贫等多个方面推进社会公平。
在制度构建方面,我们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建立起公有制的基本经济制度,同时逐步形成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在协调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中,构建新的公平模式。
在建立社会保障方面,我国逐步建立了城市和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
在城市,以政府为主导,建立了由国家财政支持、以就业单位为依托的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制度,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关于全国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措施》等,形成了包括国有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和劳保医疗制度、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和公费医疗制度等一系列社会保障制度安排。
在农村,逐步建立了农村合作医疗和“五保”制度。
改革开放以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我们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改革。
在城镇,开始形成适应市场经济的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和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失业保障制度、社会救助体系等。
在农村,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救济等制度。
新中国成立后,针对我国长期贫困落后和大量贫困人口存在的现实,以政府为主导,实施了坚持不懈的扶困减贫行动。
政府提供各种社会救济、自然灾害救济、优抚安置等,对特困人口和生活困难群体进行救济。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开展了大规模扶贫行动,面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员建立起各种社会救助制度,从各个方面实施帮扶,使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
当前,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党把推进社会公平摆在了一个新的高度。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
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为发展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近几年,党中央更是多次讨论和研究分配问题,强调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
这表明党中央已把社会公平问题摆在了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并开始着力解决这一问题。
二、建国以来党推进社会公平的重大成就
中国共产党人在带领全国人民向共同富裕迈进的过程中,始终把实现社会公平作为自己不懈的社会理想和价值追求,在坚持不懈地推进社会公平的事业中取得了重大成就,丰富了对社会主义社会公平的认识,构建了实现社会公平的制度和政策体系,逐步形成了社会保障的框架机制,为推进社会公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1.丰富了对社会主义社会公平的认识。
公平是具体的、历史的,是与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相联系的,是建立在一定生产力发展水平上的。
追求超越发展阶段的社会公平,必然会陷入空想。
当前,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推进公平必须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立足于初级阶段的实际。
一方面,从社会性质来说,我们已经是社会主义,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从思想理念、宪法法律和制度基础上,可以说构筑起了实现社会公平的基础平台。
但是,另一方面,我国当前还处于初级阶段,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个方面的运行机制还不成熟、不完善,因而在很多领域、很多方面,不公平的现象还大量存在。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这种状况,要求我们必须以正确的态度去看待公平,既不能急于求成,又要切实稳妥地推进。
在当代中国,我们所说的社会公平,不是抽象的公平,而是与人的利益的实现紧密联系的公平,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真正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2.逐步构建了实现社会公平的制度体系。
制度不仅是人们判断公平的重要视角和基本尺度,更是保障社会公平的现实安排。
从这个意义上讲,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就是要通过政策调整和制度机制创新,不
断为实现公平创造必要的社会条件。
建国以来,党把制度建设作为保障社会公平的系统工程,坚持不懈地加以推进,形成了保障和实现社会公平的稳定制度体系。
在基本民主权利公平保障方面,建立和完善了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的民主政治制度,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公平地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
在基本经济制度方面,建国以后与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相适应,全民所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占绝对优势,基本上没有非公有制经济;改革开放后,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逐步形成。
到2008年,在规模以上工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下降到28.3%,集体企业占2.4%,非公企业比重上升到65.6%。
这表明,我国所有制结构经历了由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到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历史性转变。
在分配制度方面,分配结构实现了从绝对平均主义到以按劳分配为主、资本和技术等生产要素收入为辅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转变。
建国初期到1978年,国家、企业和居民三者分配关系表现为“国家得大头、企业得中头、个人得小头”,居民收入分配则实行绝对平均主义。
改革开放后,这种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逐步发生改变,资本、土地、技术与劳动共同成为分配要素,而且资本、土地和技术参与分配的比重不断提高。
同时,我国的城乡结构经历了以城乡分割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转变,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这些制度所构成的社会公平保障的制度体系,是建国以来党推进社会公平所取得的重大成就。
3.建立和完善了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公平体现为所有的社会成员的生存权和发展权都必须得到尊重和保护,因此,随着经济的发展,必须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保障体系。
城镇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也在顺利地向前推进。
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始终把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作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建立社会保障作为实现社会公平的最重要手段。
建国初期到1978年,我国的社会保障实际上是国家保障,主要由国家主导和提供,但保障层次和水平较低,而且是城乡分割的二元保障体制。
改革开放以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我国社会保障也进行了重大改革,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迅速。
在城镇,到2009年末,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355亿人,比2008年末增加1659万人,医保参保人口超过4亿人。
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正在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医疗改革试点也在加快推进。
低保等制度的实施使得低收入居民生活得到保障。
2009年末,全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235万人。
2009年,2347.7万城镇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4759.3万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
目前,我们正按照社会保障全民化的思路,大力推进城乡统一的、覆盖全民的多元化社会保障体系,真正做到公平保障。
建国以来,在党的领导下,人民生活实现由贫困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这是我们党推进社会公平取得的最伟大、最显著的成就。
由于中国人民长期处于战乱动荡和沉重的剥削压迫之中,在建国初期,人民生活积弱积贫,挣扎在贫困线上。
党领导了土地改革、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推动经济社会取得了巨大发展。
但是由于犯“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到1978年,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虽然有所改善,但仍处在温饱不足状态。
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生活由温饱不足迈上了总体小康,并逐步向全面实现小康转变。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49年的不足100元提高到2009年的1717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949年的44元提高到2009年的5153元。
社会公平还体现在消灭贫困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到2008年末,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减少为2148万人,贫困发生率降至1.5%。
联合国和世界银行都认为,在消灭贫困方面,中国政府做出了巨大的努力,是发展中国家的典范。
三、建国以来党推进社会公平的基本经验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已经历了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在推进社会公平方面,我们既有认识和实践的误区,也取得了辉煌巨大的成就。
客观、公正的回顾总结建国以来党推进社会公平的历史进程,总结基本经验,对于进一步认识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1.坚持从国情实际出发来思考社会公平。
建国以来,我们党推进社会公平的一个重要经验教训,就是
能不能做到从国情实际出发。
社会公平不仅仅是一个理论关切和伦理道德的问题,也不仅仅是局限于收入分配领域的分配问题,而是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贯穿于社会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各个环节以及立法、司法、行政、文化和教育等各个方面的重大问题。
这就要求我们要结合国情实际,从社会现实情况出发去思考社会公平问题。
科学社会主义从来不是只把社会公平当作一种抽象的伦理原则和政策主张,而是坚持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统一中认识和把握社会公平,强调在大力发展生产力与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公平,所关注的始终是现实社会中的真实公平,而非虚幻的或形式上的公平。
如果脱离实际,最终会陷于空想的公平,损害公平的实现。
2.始终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来解决社会公平。
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在发展中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是我们的又一个重要经验。
促进社会公平离不开发展,发展是基础,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
只有不断推进发展,促进社会物质财富增长,才能为消除社会不公平创造前提条件。
建国以来,我们坚持以发展来推进社会公平,并通过社会公平进一步地推动经济社会更快更好的发展。
尽管我们出现过发展的失误,经历过发展的曲折,但我们还是走上了以发展实现社会公平的正确道路。
在发展中求公平,关键在于正确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实现两者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从总体上看,公平与效率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互为条件的,两者统一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当中。
从我国发展的基本经验来看,改革开放以前,我们以公平排斥效率,走了弯路。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持效率优先,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极大地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经济社会发展中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的事实,又要求我们以更多的注意力和更大的精力来关注和解决这个问题。
只有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才能实现更好发展,才能更好解决社会公平问题,这是我们在实践中得出的基本结论。
3.着眼实现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来推进社会公平。
党始终把实现最大多数人的利益,作为最大的社会公平,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作为社会公平实现的最重要标志,深刻体现着党的利益与人民利益的高度一致性。
从党的领导来说,实现党的领导,最重要的是党所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符合人民的愿望,执行过程要维护人民的利益,实施结果要满足人民的需要。
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基本力量,是我国建设和改革的根本依靠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始终坚持执政为民、紧紧依靠人民、切实造福人民,坚持把依靠人民、由人民当家作主、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和党的领导有机地结合起来,极大地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投身改革开放伟大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社会公平体现着人民的愿望要求和党的执政主张的内在统一。
所以,推进社会公平是深得民心、体现民意的战略举措。
只要坚持以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实现为标准,必将得到全国人民的衷心拥护。
4.围绕体现社会主义本质来实现社会公平。
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体现着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这就是说,社会主义的发展包括了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另一方面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不仅在于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也在于实现社会公平。
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那样,我们为社会主义奋斗,不但是因为社会主义有条件比资本主义更快地发展生产力,而且因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消除资本主义和其他剥削制度所必然产生的种种贪婪、腐败和不公正现象。
社会主义本质要求我们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既要关注生产力问题,也要关注社会公平正义问题。
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必须认识和把握好两大任务:一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极大地增加全社会的物质财富;二是逐步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建国以来,我们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在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来推进社会公平,这是我们最重要的经验,也是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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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