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点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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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点评制度
处方点评制度是医院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为了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有以下组织领导措施。
首先,成立医院处方点评专家组,该组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与指导。
其次,药学部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该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成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临床用药经验和合理用药知识,同时还需要熟悉相关的药事法律法规,具备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在处方点评方法、内容及标准方面,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点评工作小组每月随机抽取100张门、急诊处方,30份出院病历,进行点评,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不少于总处方量的1‰,且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少于100张,病房(区)医嘱单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少于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少于30份。
其次,点评内容包括对抽查处方的书写规范性与药物临床使用适宜性进行评价,以患者病历为依据,对用药医嘱实施综合点评,同时每年进行1~2次特定
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点评。
评价标准为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药品说明书等。
最后,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药学部会同医务部、门诊部对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提交的点评结果进行审核,并提出质量改进建议,由医务部负责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以便进行质量持续改进。
2.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根据提交的质量持续改进建议,制订有针对性的临床用药质量管理和药事管理改进措施,提高合理用药水平,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医务部负责及时通知个人及其所在科室,并监督其落实改进措施。
3.医务部负责每月公布处方点评结果,通报不合理处方,并采取反馈、干预、改进及超常预警措施,以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4.门诊部负责每月填写门诊患者用药调查表和综合评价指标,并与本地区平均值进行比较,及时采取超常预警措施,以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5.监督管理
医院对一个考核周期内(一年)开具五次以上不合理处方的医师,认定为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离岗参加培训。
对连续三次以上无正当理由开具超常处方的医师,提出警告并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两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未按规定审核处方、调剂药品、进行用药交代或未对不合理处方进行有效干预的药师,医院对其批评教育并离岗培训。
以上措施旨在确保患者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