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建委转发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建筑业企业动态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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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建委转发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建筑业企业动态考核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西安市建委
•【公布日期】2012.02.06
•【字号】
•【施行日期】2012.02.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西安市建委转发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
建筑业企业动态考核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企业: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建筑业企业动态考核的通知》(陕建发〔2012〕22号)(原文请登陆“陕西建设网文件栏查阅”)转发给你们,并请按照以下要求贯彻执行。
一、参加考核的企业范围:
(一)未参加2010年度动态考核的总包和专业承包企业;
(二)随机抽取的30家建筑劳务企业(名单附后);
(三)2010年度动态考核不合格又未在2011年12月之前完成整改的总包和专业承包企业(办理了延期手续即整改的企业可不参加此次考核)。
二、已参加2010年度动态考核且合格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及2011年度取得新资质(含新升级)的建筑业企业不在此次动态考核范围之内(参加了2010考核未盖2010年度动态考核章的可来办理盖章手续)。
三、报送的《陕西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表》必须是带有条码的考核
表,企业可用电子身份认证锁在陕西建设网填写上报后打印(一式二份)。
四、具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抽到的30家)资质的市属建筑施工企业,请于2012年4月30日前报送动态考核资料到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电话:88668291)。
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和金属门窗专业承包资质的市属建筑施工企业,请于2012年4月30日前报送动态考核资料到市建委装饰办(电话:85579248)。
逾期未参加动态考核的建筑业企业将停止办理该企业资质增项、变更、延期等相关手续。
严重达不到资质标准的建筑业企业,将撤消其资质。
附件:2011年度西安市建筑劳务企业动态考核名单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