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院审理无现金交付民间借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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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院审理无现金交付民间借贷案例广西高院审理无现金交付民间借贷案例:到底咋回事?
一、无现金交付的借贷案件为何成了热点?
1.说到民间借贷,大家可能第一反应就是“借钱、还钱”这事儿吧。
反正就是借一笔,过个一段时间再还给人家。
可问题来了,现在很多借贷的交易都不再是那种“纸币交换”的传统模式了,大家都知道嘛,手机支付、转账啥的更方便,根本不用再跑银行,甚至直接微信、支付宝来一波。
不像以前那样“现金过手”,现在很多人都是“打个手机支付就完事了”,但问题也正是出在这上面。
2.有些朋友就问了,既然都转账了,凭什么法院还要审理?难道不可以“手机打款
就算借款”吗?其实不然哦,这个问题听起来挺简单,但里面的猫腻大了去了。
因为,
民间借贷并不像买东西那么简单,你转账给别人,可能对方会说你是“还钱”,可是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这是借款,法院可不会轻易认定这笔钱就是“借款”喔。
所以,许多案子就因为这“无现金交付”的情节,变得扑朔迷离,搞得法院也头大。
3.比如说,广西高院就审理了一个这样的案件,贷款方转账了钱,但没有明确的借款合同,也没有人见证这笔交易。
更麻烦的是,借款人转账的理由各式各样,真真假假,真假难辨。
所以说,法院在审理的时候也真是“如临深渊,步步惊心”。
二、证据缺失,借贷关系该怎么认定?
1.借钱不留痕迹,这可不是个好事。
大家要知道,贷款合同或者借条这些东西,都是有法律效力的证据,一旦没了这些“硬性证据”,那一切就得依靠双方提供的其他证据来支撑了。
可惜呀,生活中有太多人对这类“证据”毫不在乎,反正“转账就行”嘛,反正
大家心照不宣,不需要写得那么正式,但万一日后出问题,才发现“无凭无据”那是迟早的事。
2.手机支付的“转账记录”可以当作证据,但这也得看双方在交易过程中有没有明确
表示出借款意图。
比如说,发个微信“借你点钱,帮我垫个资啥的”,这不太能直接证明是借款,更多像是随口一说。
而如果当时说得清清楚楚,“借款3000元,利息2%,两
个月还清”,那就不一样了,至少在“借款”这层关系上,法院能认定这笔钱是借款,而不是纯粹的“礼物”或者“朋友间的帮助”之类的。
3.但是,咱也得承认,这些电子证据并不是万能的,尤其是涉及到金额较大时,大家一定得有点警觉。
别到证据链缺了,“说了半天话,谁也没能证明啥”。
法院审理时,会觉得“这钱到底是借的,还是送的,还是……咳咳,真的很难说清楚”。
三、法院是怎么判定的?借款关系真能被认定吗?
1.广西高院是怎么判的呢?这个案件经过几番曲折后,法院终于做出了判决。
结果是,虽然原告的转账记录确实有,但是根据案情分析,法院认为这些证据不足以充分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关系。
为什么呢?因为没有明确的借款协议、没有利息约定,甚至连还款的时间和方式都没交代清楚。
所以说,光有转账记录这一个证据,还不足以支撑一场合法的借款合同。
2.法院的判决并不奇怪,咱们常说“证据为王”嘛!如果大家都不愿意认真签个合同,留个借条,那到时候纠纷一来,咋办?如果真的是口头约定,或者轻松一转账就搞定了,这也是可以的,但是条件是双方必须都得心知肚明,免得之后起了纠纷,谁也不肯承认自己的“口头协议”,法院又如何认定呢?
3.民间借贷并不是小事情,大家千万别觉得“随便”就能搞定。
如果你真想借钱或者借钱给别人,最好还是要写个合同或者借条,这样你也能心里有数。
如果不想搞得那么麻烦,至少微信、支付宝的记录要写清楚借款的目的、金额和还款日期,不然真到了法院那儿,光凭转账记录,结果可能就是“你说的算不算,谁知道呢?”
结语
说到底,民间借贷这事儿,不是单纯的“借和还”的问题,它牵扯到的可是法律的边边角角。
大家千万别想着“口头约定”就能把一切搞定,法律上可没有那么简单。
而广西高院的这个案件,也给我们提了个醒:证据,证据,还是证据。
没有明确的书面协议,一切都可能变得云里雾里,最后搞得自己也弄不清楚,到底这笔钱是借的,还是送的。
所以,以后再有民间借贷,记得把证据抓牢,别让自己“赔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