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员工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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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员工规章制度
简单的员工规章制度精选篇1
1、员工制度
1)店长迟到罚款20元、员工迟到罚款10元
2)如不佩带胸牌、头花者罚款5元
3)不可佩带过多的首饰
4)工装要整齐,脏了就要洗
5)老员工要带新近的员工
2、员工准则
1)员工应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与服务观念,以自身的良好表现来建立品牌的形象
2)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遵守店铺的管理制度,及其安排
3)如遇不明事项应遵从领导,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要对新近员工以友善的态度
4)员工应爱惜公司的财务
5)员工要对待工作要有满腔的热情,对顾客要以友善的态度,不可以对顾客提出的要求刻意刁难
3、员工的仪容仪表
1)头发要整齐、清洁、头饰要与工服、发型搭配得当。

2)要按公司化妆标准化妆,不可留长指甲,涂重颜色指甲。

3)制服要干净、整洁,不能有异味。

4)店员不能穿拖鞋。

4、工装、工牌佩带情况
1)工服是公司的形象,是店铺的形象。

在规定穿工服的时间内,员工必须统一穿工服。

2)工作时间内必须佩带工牌,要注意个人的仪容仪表。

3)凡利用工牌在外做不正当的事,将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4)未按公司或店铺要求穿着工服的,罚款5元
5、店铺卫生
1)橱窗、通道、展厅需打扫干净
2)试衣间、镜框、模特、地面、挂钩、椅子均需打扫
6、店铺制度
1)工作时需严格遵守公司仪容仪表着穿规定,提供优良的服务,以客为先。

2)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如需请假,须提前一天向店长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3)工作时,要保持口腔卫生,不准喝酒和吃有异味的食物,营业中不准吸烟、吃零食。

4)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上司合理的工作安排,必须尊重上司。

5)工作时间严禁在工作场所说笑、打闹、争吵、赌博、吸咽、酗酒、追逐、大声渲哗、当堂整理着装、化妆及一切有损公司或店铺形象的行为。

6)工作时间不能擅自离岗或随便窜岗。

7)穿着已购买的公司服饰回店铺须向主管或店长登记款号。

8)员工在个人利益与店铺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以店铺利益为先。

7、闲聊接打私人电话
1)没有顾客时不准聊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项
2)不准在忙时接打私人电话
8、员工的整体素质
1)有顾客光临时要微笑式与顾客打招呼
2)在为顾客服务时要使用礼貌用语
3)在遇到难缠的顾客时要有耐心
4)即使顾客没有购买也要做到微笑欢送顾客
9、对货品的熟悉程度
1)熟记产品的款号、码号、颜色及其价格
2)熟悉产品的位置、归类
10、店铺的整体陈列
1)根据服装的色系及其款式进行陈列
2)根据不同的风格进行陈列
11、团队合作意识
1)小组之间的相互合作
2)组与组之间的相互帮助
12、新近员工制度
1)老员工要带新员工熟悉环境、货品
2)在新员工遇不明事项时老员工要有耐心为新员工解答
3)新员工的适用时间内要遵从公司的制度及各项安排,不可推诿。

简单的员工规章制度精选篇2
一、全体保安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忠于职守尽职尽责,争做优秀员工。

二、认真学习公司的各项制度和部门规定,严于律己、克己奉公,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加强法律观念,遵纪守法。

三、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工作时间不办私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四、上班着装整齐,仪容端庄,精神饱满,坚持文明礼貌执勤,()严禁打人骂人、侵犯他人人身权利。

不做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处事机智迅速果断,按章办事。

五、敢于与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发现违法犯罪分子积极奋勇擒拿。

六、上下班交接手续清楚明了。

七、积极主动维护公司的治安交通秩序,做好“五防”(防盗、防火、防抢、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

简单的员工规章制度精选篇3
为使“某某发型沙龙”进一步正规化,保持健康良好的发展势态,充分调动每一个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创造一个能最大程度体现公司和个人价值的工作氛围,本着让投资方和员工权益都得到充分保证的原则,特制定以下条例:
一、员工在上班时间须穿戴工衣、工牌、保持干净整洁的仪表。

二、员工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休息时间不得在店内逗留。

三、员工不得在店内大声喧哗、相互聊天、嬉戏、打闹、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如吃零食、睡觉、看报刊书籍等)。

四、员工在营业时,发生技术失误(如叫错牌,没下牌等),造成不利后果,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五、员工在上班时要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各司其责。

六、员工在上班时间不得随意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征得主管人员的同意后方可外出。

七、员工在为顾客服务时,必须使用普通话和文明礼貌用语,面带微笑,正确回答顾客提出的相关问题。

八、员工在为顾客介绍服务项目时,应讲清价格,认真服务。

在服务过程中,如被顾客投诉,或因未讲清价格而造成顾客拒绝服务等情况时,责任由当事人承当。

九、助理站门时,应按规定自觉遵守,不得擅自脱岗、串岗,并保持仪表端庄,不得将手放在衣袋内或东依西靠。

十、顾客光临或离去时,站门员工应主动为客人开门,对待客人要主动热情,称呼得体。

十一、除因工作需要,员工不得使用为顾客提供的便利用品(包括一次性水杯)。

十二、工作时间员工不得会见亲友,不得使用店内电话打私人电话,一般情况,外线打入私人电话不予传达。

十三、员工应爱护公共设施,注意防火、防盗、在店内拾到客人或其他员工的财物应主动交给主管人员处理。

十四、员工之间应团结友爱,相互帮助,严禁在店内或宿舍里吵嘴、打架。

员工未经主管人员许可,不得擅自在宿舍里留宿他人。

十五、员工若要求辞职须提前30天向主管人员送交辞职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生效(春节前60天不受理辞职请求),否则不予结算其工资。

十六、员工若严重违纪,本店有权终止与其的雇用合同,并不予任何赔偿。

员工在离店前应退还店内财物(如工衣、工牌、宿舍和工具箱的钥匙、专业资料等),否则不予结算工资。

十七、员工应服从主管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共同搞好店里的工作。

以上条例请各位员工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将按照奖惩制度处理。

简单的员工规章制度精选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纪律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凡各单位(职能部门、分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分管副总签字后到企管处审核、备案,报经有关领导批准下发。

第六条劳动纪律
(一) 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班前班后点名的考勤制度。

(二) 上下班须按时点名,不得早退、迟到。

第七条请假制度
(一) 员工有事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二) 请假须写请假条,禁止以其它方式请假。

重病、意外事故等,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假。

(三) 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指有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丧事,准假三天,工资予以编制。

(四) 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休产假期为十八个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缩短产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请长假休产假。

1、休产假时,须持有效诊断证明,到工会领取《产假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处签章后,交工会备案。

2、凡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休假人员,须及时按月度交纳个人应交保险费,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3、休产假超过规定期限的人员,须提出书面申请(产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即续假最长时间为半年),经工会研究决定后方可续假,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4、复工时,须到工会领取《产假复工申请表》,经工会签章后,交人力资源处待工。

5、人力资源处组织已被接收的复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复工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 请病假三天以上者须持医生证明,请病假三个月以上者,复工须持医生健康证明。

(六) 批假权限(停工权限同请假,请假签字须逐级批准)
1、员工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签字批准;
2、员工请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内者,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签字批准;
3、员工请假七天至三个月(含三个月)者,由分管副总签字批准;
4、员工请假三个月以上者,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七) 凡请假时间较长,所得工资不足以扣除个人应交养老保险费者,须到人力资源处办理保险费预交或补交手续,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第八条工作纪律
(一) 上班时间,无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出门证不得出厂。

(二) 因事晚来,须提前将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证明交门卫。

(三) 车间主任、副处长级及以上人员出入厂区,须由本人到门岗签字。

(四) 工作时间须做到“五不准”。

1、不准睡岗、脱岗、串岗;
2、不准吃零食;
3、不准打闹、闲聊;
4、不准干私活;
5、不准自行组织文体活动。

第九条组织纪律
(一) 全体员工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分配,上级对下级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

(二) 员工享有“六项权利”:
1、有了解所从事工作中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权利;
2、有对危害生命安全的行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
3、有获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劳动条件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权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时紧急避险的权利;
5、有对班前不讲安全拒绝上岗的权利;
6、有违章指挥拒绝作业的权利。

第十条生产纪律
(一) 须认真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 须认真如实填写原始记录,不准弄虚作假、随意涂改。

(三) 须严格执行工艺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安全、消防、保卫
第十一条安全、消防、保卫工作遵照每年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质量
第十二条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等遵照质量体系运行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来客管理
第十三条对来公司联系业务(工作)者,门卫首先与其业务部门电话联系,经同意后填写《来客登记》,并办理贵宾证后方可进入办公区。

第十四条外来人员进入一般生产区,须经副总同意由相关人员陪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生产区,须经授权副总同意由相关人员陪同。

第十五条员工上班时间不准会客,确有特殊情况者,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会客。

第六章标志牌管理
第十六条员工标志牌由企管处统一管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制造、更改。

第十七条如标志牌丢失补办,须交费10元。

第十八条全体员工出入厂区须佩戴标志牌。

第十九条不准借(借给)他人标志牌。

第七章奖励
第二十条防止和排除事故有功或在抢险、防盗等方面,不顾个人安危,使公司利益免受损失者。

第二十一条努力钻研业务技术,在工作中有发明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获得较好效果者。

第二十二条爱护公共财产,堵塞漏洞,节约资金等方面有显著贡献者。

第二十三条通过各种形式勇于同违反本制度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大胆揭发坏人坏事者。

第八章处罚
第二十四条“违纪”分为轻微违纪、一般违纪、严重违纪三种。

第二十五条“违纪”处理方式分别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单位处分、公司处分四种。

(一) 口头警告:视情况给予口头警告,违纪者如能认清错误,当场改正,不再进行任何书面处分。

(二) 书面警告:查获的轻微违纪者,如认错态度不好,又不能诚心改正错误则以书面形式下到所属单位,由单位负责人进行教育,不做任何罚款处理,单位须将处理意见返回相关单位备案。

(三) 单位处分:一般违纪,相关单位查获后,全权由违纪者所属单位自行处理,视情况教育、罚款,并将处理意见返回相关单位备案。

(四) 公司处分:严重违纪,公司须罚款处理。

(五) 凡一个月内第二次违纪者,给予该违纪双倍罚款。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修改并解释。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制度为准。

本制度有公司总经理签名盖章后生效。

本制度自年月日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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