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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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精选17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收集的中小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精选1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中小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篇1
为使学校财产、教学设备得到妥善保管,真正做到物尽其用,体现为教育服务的宗旨,特制订本制度。

1、校产登记保管制度
对学校所有财产进行登记造册、建账、对课桌椅、办公桌椅等财产,进行集中编号定位,落实到各班级、办公室进行保管。

(1)课桌椅、讲台、门窗(玻璃)、黑板等由班主任负责保管。

(2)各办公室桌椅、书柜、公用设施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

(3)少先队用鼓号、电子琴等由总辅导员负责保管。

(4)教学仪器、电教设备、广播扩音设备由有关专任教师具体负责。

各类仪器必须做好登记造册、分类存放等工作,凡教师教学中需用仪器,应办理好出借手续。

(5)图书、教学资料及食堂财产等由总务处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6)体育室及各种体育器材由专职体育教师登记造册,专人保管,一学期核实一次,做好报废、添置等工作。

2、定期检查及赔偿交接制度
(1)一学期检查一次,一学年核查一次。

平时发现有损坏、遗失公物现象,视情况及时批评教育和照价赔偿。

(2)各年级要办理好校产移交手续。

校产品名、数量及价格记录在册,教师调支、管理员调换也应办理好校产交接手续。

(3)学校全体师生应养成爱校如家、爱护公物的良好风气,对损坏的公物,一般实行先赔再修。

3、建立校产借用制度
(1)学校财产教学设备一般一予出借。

教师如因特殊原因所需必须办好借用手续,不准随便拿用。

(2)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爱护,尤其是贵重教学设备应严格按照操作方法科学使用。

使用完毕及时归还,保管员应进行验收。

(3)校产出借应先填写校产出借单,交领导审批。

(4)出借的校产应按期归还,归还时保管老师应认真检查,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中小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篇2
一、学校实行严格的公物管理制度,建立层层责任制,学校所有公物责任到人,并与经济挂钩,促使师生管理好学校公物。

学校各室负责人、班主任为责任人。

二、各室负责人负责在公物登记表上登记该室的一切公物。

交总务处一份,然后总务处负责人审核,并由各室负责人签字,以此作为学期末公物清理的依据。

三、教师办公室、学生教室寝室的公物责任到每个教师、学生层层管理,做到人人管理,件件落实。

四、各室的锁、钥匙由专人保管,遵循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随走随锁。

学生教室、寝室的钥匙管理,实行多方管理制度即班主任一把,班长或寝室长一把,若一方钥匙遗失,迅速去配。

学年结束时,班主任将锁及三把钥匙交总务处,若缺一把锁扣款10元,少一把钥匙扣款2元。

五、对于公物损坏实行责任赔偿制度,具体规定如下:每张床400元(铺板一个50元,铁架子300元);课桌50元(桌面20元,桌腿每个10元,桌衬每个5元),学生用凳20元(凳子面10元,凳子腿每个5元,凳子衬每个2元);办公室、教室门100元(门板60元,竖边每个20元,横边每个10元),办公室、教室、寝室窗子:铝合金窗每扇100元,木窗150元,塑钢窗每扇150元,玻璃每大块5元,每小块3元,办公室桌子每张200元(桌面100元,桌腿每个20元,桌衬每个10元,抽屉每个20元),办公室椅子每个50元(椅面20元,椅腿10元,椅衬5元)。

其它各室的仪器、器材、药品、图书等损坏或遗失
照价赔偿。

六、学校每学期组织两次检查,即期中考试后和期末考试前,平时不定时抽查,做到一损坏就赔偿,谁损坏谁赔偿。

对于学生用桌、凳、床及教室门、窗、玻璃毁坏的按赔偿价格扣到班主任,班主任再找责任人赔偿;对于教师办公室桌、椅、门、窗、玻璃毁坏的按赔偿价格扣到各办公室负责人,各负责人再找相关责任人赔偿。

七、星期天、节假日放学前所有办公室、教室、寝室的窗户一律关闭,否则每扇扣款2元,平时遇到大风天气要迅速关闭。

八、全体学生都要节约用水用电。

我们要做到爱惜每一滴水,节约每一度电。

对于不随时关水龙头的罚款一元,打水仗的罚款2元,;该熄灯时不熄灯的每盏罚款1元,点长明灯每盏罚款5元。

九、爱护花草树木人人有责,无论是教职工及其家属、小孩还是学生,损坏一棵树罚款50—100元,折一支枝罚款5元,摘一朵花罚款2元,并通报批评。

中小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篇3
1、学校公共财物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国家财产,人人都有责任爱护。

2、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

使学生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护公共财物的良好习惯。

全体教师要以身作则,为学生做好爱护公物的榜样。

3、实行爱护公物责任制。

学生桌椅责任到人,不得乱涂乱画或故意损坏,课室灯光、风扇指定学生专人控制,节约用电。

放学后值日生要关锁门窗。

如学生损坏公共财物,照价赔偿,如故意损坏者,按三倍价值赔偿。

课室内的财物,因遗失或非正常损坏,均由该班负责赔偿。

4、有意损坏公物的同学不能评为三好学生,班内公物损坏三件以上的不能评为优秀班集体。

5、办公室财物要造册登记,学校后勤和办公室各存一份。

6、办公室内所有公共财物是国家财产,教师都要爱惜,不能擅自拿走。

7、教师下班时应关好灯光、风扇、关锁门窗。

如因疏忽而造成财物被盗或被损坏,由该办公室教师负责赔偿。

8、办公室主任要负起管理的责任,督促教师爱护学校公物,保证办公室的整洁。

9、教职工要借用学校公物,要经主管领导同意,凭借据借用,借用物品因自然损坏,应报学校后勤核实后注销,如因借用教师保管不善造成损坏的,由该教师负责赔偿。

10、借用学校公物以教育教学实际需要为原则,借用的物品不用要及时归还,不能转借他人使用。

11、教职工调离本校,一定要到后勤交清所有借用物品,凭总务处开具证明然后学校办理调离有关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12、各部门、各班级要维修损坏的公物,要先通过校园网上报总务处。

总务处按缓急派员限时维修,未能按时维修又没有正当理由的,对有关人员每次罚款20元的处理。

中小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篇4
1、各班教室的门窗、墙壁、玻璃、桌椅、黑板、灯具、窗帘、锁头等必须有专人负责,要爱护公物,不准乱刻乱画,更不准损坏和丢失。

2、教室和公共分担区的门窗离校前要关好,遇有刮风天气时,开窗要挂好窗钩。

3、室内的设备不准随意搬出和调换。

4、实验室的一切设备、仪器及文体器材要精心保管,不准损坏。

5、上述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生活委员必须立即报告班主任并在三天内报告总务处。

6、物品损坏或丢失,必须追究责任,由损坏者负责赔偿或赔款,如找不到损坏者由班级负责经济赔偿。

7、如损失物品隐瞒不报告,一经查出,加倍赔偿。

8、班级损失物品严重者,不能评为先进班级,同时影响班主任的评优条件。

9、对于爱护公物事迹突出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并列为
评先进班级和个人的条件。

10、学期末检查,学年末评比奖励。

中小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篇5
一、学校要经常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共财务的教育,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思想意识,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二、所有校产校具都要进行登记入帐。

帐簿一式三份,校长、总务、管理人员各执一份。

部分校产校具,比如价格超过百元的,因校内职工借用或外单位借用,必须经分管校长批准并办好借用手续,严禁人情借用;对需变卖报损或损耗的都要按规定手续办理,有相关人员签字,以备案存查。

严禁长期挪用(一般借用期限不超过一个月)或任意废弃、不合理的低价处理和变相私分。

三、总务处对保管人员明确保管责任制,务必做好防潮、防腐、防火、防盗等工作,安全可靠,经常保养,教学、办公用品按规定审批手续输发放。

四、建立班级和个人承包使用制度。

开学初总务处将桌椅、门窗、投影仪、饮水机等教学、生活用具交给班主任和班长,每月定时.定人、定岗位管理(对号入座名单一式三份,教务处、总务处、班主任各执一份),学期结束或毕业时经一一验收后交还。

各处室、组用具包干使用,做到公物公用,厉行节约。

教职工住房根据学校情况统一调度分配,不得擅自抢占或转让他人,居住期间应负有管理责任,每学期检查一次。

五、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和维修。

总务处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对校产校具进行盘点,检查,了解使用保管情况,并向校长提出损耗和报废报告,维修工作一般安排在寒、暑假进行,急需修理的则及时进行修理。

六、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责任事故损坏或遗失公物,师生员工一视同仁,必须按有关规定赔偿,对因管理人员工作不善造成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学生毕业和教职工调出,所借公物应如数收回,不得带走或转让他人,缺少、损坏的要按价赔偿,对
学校一些贵重或市场短缺的物品,如损坏丢失或故意占为己有,要加倍赔偿。

七、校产校具管理人员要定期全面检查校产校具使用、管理情况,并公布检查结果。

学校对工作认真负责、爱校如家的管理人员予以奖励,对因工作失职而导致损失者和破坏公物屡教不改者,除按规定赔偿外,还要按情节予以处分。

中小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篇6
一、加强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树立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可耻的好风尚,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作风。

二、所有公物要登记入帐。

固定资产帐簿一式两份,会计、保管员各拭妨一份。

购进物品必须经有关保管员验收入帐,妥善保管,使用公物的部门虞个人必须履行领用或借用手续。

保管员要协助总务处及时增添公物设施。

三、保管员要明确保管责任制,务必做好防潮、防虫、防火、防盗工作;办公用品、教学用品按规定审批手续办理发放。

四、实行用品使用管理责任制,制度要落实到科室、班级和人员。

五、定期做好检查、盘点、维修工作。

维修工作一般安排在寒、暑假进行,急需维修的则及时维修。

六、学校仪器、器材和各种工具按各功能室管理规定执行,一般不准外单位借用,如需外借,要经过学校研究批准。

凡为外单位经手和学校联系外借物品的教职工,必须负责按时收回所借物品;借用物品归还时要经主管人员检查,如有损失,借用人或单位要负责赔偿。

七、爱护公物,人人有责。

不准化公为私,长期占有公物或者盗窃公物;无意损坏公物的,照价赔偿,故意破坏公物的`,除在纪律上严肃处理外,还要按原价的五倍赔偿。

中小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篇7
为管好用好学校公物,确保教育教学生活正常运转,延长公物使用寿命,提高管理育人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公物属于国家财产,管好用好公物是全校师生的共同责任,要关心学校,爱护公物,自觉同破坏公物现象作斗争。

把公物管理纳入班
级、处室考评的内容。

二、损坏公物,要及时报告总务处或政教处。

属于正常损坏,经总务处核实,可免予赔偿。

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情节严重的按学校规定给予学生校纪处分。

三、教室、办公室的公物,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或处室负责人负责管理。

如有损坏、丢失,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清责任的由该室成员集体赔偿。

录音机直接配给英语、语文学科教师,使用期限为三年。

四、班级公物,实行使用包干。

包干到学生个人,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提倡自觉修理,自觉赔偿。

严禁随意更换桌凳,更换的要先落实赔偿,再调换桌凳。

总务处追查班级,班主任落实责任人,查不出来的由班集体负责赔偿。

五、特种教室、体育馆、实验室、会议室、活动室的公物,由相关负责人管理。

凡公物损坏或丢失的,总务处追查负责人,负责人追查责任人,查不出的由负责人赔偿。

总务处学期初要和负责人签订物品管理责任书,落实管理物品的质量、数量,学期末要检查验收,对损坏、丢失的按规定赔偿。

六、赔偿由总务处写出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查签字,由财会室收费。

交款应持现金按时交财会室。

七、总务处是学校财产的直接管理部门,要建立采购、入库、保管、使用、维修的一系列制度,完善资料,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校产管理使用情况。

八、执行严格的公物维修程序,由班主任、生活老师、各处室负责人在总务处书面申报登记,总务处鉴定损坏原因、责任,确定是否赔偿后再维修、更换。

维修人员须在两天内完成维修,不能维修的要及时上报、通报情况。

中小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篇8
学校是我家,人人都来爱护她。

任何人不得破坏,必须养成“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的好习惯为管好用好学校公物,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管理育人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公物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国家财产,人人都有责任爱护。

二、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使学生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护公共财物的良好习惯。

全体老师要以身作则,为学生做爱护的榜样。

三、实行爱护公物责任制。

学生桌椅责任到人,不得乱涂乱画或故意损坏,课室灯光、风扇、平台设备制定学生专人控制节约用电。

放学后值日生要关锁窗门、切断电源。

如学生损坏公共财物,照价赔偿,如故意损坏者,按三倍价值赔偿。

课室内的财物,因遗失或非正常损坏,均由该班赔偿。

四、有意损坏公物的同学不能评为三好学生、阳光少年,班内公物损坏三件以上的不能评为先进班级。

五、办公室财物要造册登记,学校财产管理员开学前发放场/室使用情况记录本,每学期场/室负责人负责记录、核对一次。

六、办公室内所有公共财物是国家财产,老师都要爱惜,不能擅自拿走。

七、老师下班时应关好灯光、风扇、关锁门窗、切断电源。

如因疏忽而造成财物被盗或被损坏,由该办公室老师负责赔偿。

八、年级组长要负起管理的责任,督促老师爱护学校公物,保证办公室的整洁。

九、教职工要借用学校公物,要经主管领导同意,立写借据,方可借用。

借用物品因自然损坏,应报学校后勤核实后注销。

如因借用老师保管不善造成损坏的,由该老师负责赔偿。

十、借用学校公物以教育教学实际需要为原则。

借用的物品不用时要及时归还,不能转借他人使用。

十一、教职工调离本校,一定要到后勤交清所有借用物品,凭后勤处开具证明,然后到学校办理调离有关手续。

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十二、各部门、各班级要维修损坏的公物,要先填写《请求维修通知单》交总务处。

总务处按缓急派员限时维修,未能按时维修又没有正当理由的,对有关人员按南湖小学奖惩条例执行处理。

中小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篇9
一、各教学班的桌凳要造册登记,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
护公物教育,后勤主管要每月检查一次,对爱护公物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各班门、窗玻璃、黑板要加强管理。

刮风下雨或放学都要认真检查,将门窗关好,放学后一定将照明灯关好,班主任更换要有公物交接手续。

三、单身职工及家属所用学校财产,床椅、办公桌等公物要造册登记,要认真保管使用,不得损坏,不需要及时归还后勤,后勤要定期检查,发现损坏、丢失,乱扔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办公室及全校各部门的公物都要登记造册,各办公室负责人都要爱护使用,每年要登记检查一次。

所用公物不得随意乱抄乱扔,不需用时要及时交回后勤,使用时向后勤领取,每学期后勤检查一次,发现丢失、乱扔者,要追究责任。

五、借用公物要登记,私人长期借用财产要有借条,经后勤主管或校长签字后,方可借用。

如有丢失或长期不还者,要照价赔偿。

六、各室的财产责任到班主任、管理员。

要教育学生爱护公物,不损坏公物。

财产损坏丢失,要及时报告后勤、校长,追查相关人员责任。

中小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篇10
学校公有财物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基础,公物管理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不受影响,是公物管理规范化,提高各教师对公物的管理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包干到人,曾曾夯实责任,学校将办公桌椅、课桌、凳子、电教设施、架子床、卫生工具等一次性配发到各教师办公室、教室、宿舍。

班主任、生活老师是公物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坚持公物(课桌凳)随班随人不更换,学生升级,转班换教室不换桌凳,直至六年级毕业。

三、各教师、班主任、生活老师要随时查看公物损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即需修便修,需赔即赔。

四、学校管理人员每期放假逐班、逐宿舍检查、落实赔偿责任。

五、公物损坏由班主任、办公室负责人、生活老师落实责任人赔
偿,如没有责任人就由该负责人赔偿。

六、班级、各处室及个人使用的公物未经总务人员批准,不得随意调换和转让。

七、学校所有公物外借必须经总务主任批准。

八、因工作调整,必须履行公物移交手续。

教职工调出时,必须领取公物清单,
逐项清理后,经总务主任签字,方可办理工资转移手续。

中小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篇11
一、保护学校的建筑设施、爱护教学生活用品、文娱体育器材、劳动工具、交通工具、花草树木。

发现破坏行为必须立即制止。

并及时报告学校。

二、教室及其附设用品管理责任到班,课桌椅管理到人,弄脏、弄坏或遗失,由保管单位或个人赔偿。

三、损坏公物及赔偿办法如下:
1、不慎损坏,主动承认者,照价赔偿。

2、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2—3倍赔偿。

3、故意损坏,事后又主动认错者,按原价的2—3倍赔偿,免以纪律处分。

4、故意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3—4倍赔偿,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5、课桌椅号码与登记号码不相符;随便调换宿舍房号、床号等,均参照以上有关条款执行。

四、举报协助学校查获,举报损坏公物者,给予奖励。

中小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篇12
为讲求财产对教育、教学、生活的适用,提高使用效率,延长使用期限,特制定如下公物管理制度:
一、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树立对财产着眼于用,着手于管理,使物尽其用的观念,杜绝那种重钱不重物,用而不管的现象发生,教职工当发现学生损坏学校公物时,均有责任追究其赔偿和报告主管人员的责任,众抓齐管,把财产管好用好。

二、学校财产必须按用途、性质归类,造册编号,登记建卡,并采取主管(学校有专职保管员)、兼管(处室、班级、作业组负责人兼管)和群管(全校师生用物管物)三结合管理。

三、学校所购物品必须首先进入公物室(购货发票非经公物保管员签字则无效),保管员必须填写好物品的入库单,建立公物台帐。

四、处室、班级、作业组(食堂)或个人领用公物必须登记签名。

五、教室的公物(桌凳、电灯、教具、门窗包括风钩插销等)按班级造册登记或编号,由班主任领取签字,交其师生使用保管。

六、对于损坏的公物,使用人要及时到总务处报告情况并填写好维修登记卡,属正常损坏的则由总务处安排修复整理,非正常损坏者则由肇事人照价赔偿或修复。

七、每学期结束时,由公物保管员负责组织公物清理,若有丢失或损坏者,则按本制度第五项规定执行处理。

中小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篇13
学校的财产是国家的公共财物,是学校为同学们创造良好学习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提高公物完好率,延长公物使用期,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制订如下管理规定:
一、自觉养成爱护公物的好习惯,树立爱护公物光荣,破坏公物可耻的观念,正确使用公物,制止破坏公物行为,维护和保管好自己所使用的一切学校物品。

二、教室内财物配备及设施:门、窗、门锁、班级牌、课桌椅、讲台、电脑、投影仪、实物展台、风扇、广播器材、照明设备、饮水机、黑板、暖气设施、卫生工具架、教室文化展板、走廊展板等。

三、公物保管由班主任负责,班主任组织班委对同学们进行爱护公物教育。

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公物,指导同学正确使用公物,表扬好人好事,杜绝破坏公物现象发生。

四、班级公物师生应节约使用、安全运作、安放整齐、协调和谐、清洁美观、有条不紊。

五、损坏及遗失赔偿:
1、自然损坏:班主任报总务处,总务安排维修。

2、无意损坏:将由总务处根据损坏程度向损坏者收取维修费。

3、有意损坏:除由总务处向损坏者收取维修费外,并报德育处给予校纪处分。

4、人为损坏公物,班级一时查不出损坏者,班级承担维修费。

5、遗失:如因为班级保管不力而造成重要财产遗失则由班级负责赔偿。

六、每学期由总务处定期与不定期组织检查,期末按班级公物管理评价表考核各班公物管理状况,向学校通报各班级公物使用情况,对管理不善、公物损坏严重的班级,除对损坏公物按价赔偿之外,还将进行全校通报批评。

中小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篇14
为充分发挥宿舍楼的作用,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住宿环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把综合楼作为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基地、真正做到宿舍是我家,我们共同爱护它,强化学校宿舍公物管理,坚持物尽其用,损坏赔偿的原则,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物管理措施
1、宿舍使用的桌椅、床铺、壁橱等统一编号,造册记卡一式三份,做到人号对应,登记完好程度。

各宿舍、宿管室、总务处手持一份,以便平时和学期末时进行检查。

2、公共设施:走廊、楼梯间、卫生间、盥洗间、浴室、门厅、过道、热水房等处的墙壁、门、窗玻璃、灯、扇、指示灯、电器设备、消防设备、给排水设施、监控设施、音响设施等具体落实到宿舍或学生,责任明确,以便检查。

3、为确保学生的安全,任何同学不得开启走廊内的总控开关、空调插座,任何同学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充电器,不得随意修理灯扇,严禁任何同学私接乱扯电线。

4、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文明用电、用水,做到人走水停灯灭。

二、检查制度及赔偿规定
(一)、检查办法
1、各室室长、公共设施的负责人每天对所负责的各类公物随机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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