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连沟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区队互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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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连沟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区队互检管理制度
签发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机电运输设备运行管理,规范我矿机电管理工作程序,提高设备管理、操作、保养及维修水平,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防止重大机电事故发生,确保机电设备安全运行,使我矿整体机电运行管理上达到一个新的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电部每月8、28日组织两次机电、运输系统区队交叉互检活动。
每次互检历时三天,第一天综采一队、综采二队进行互检,第二天连采一队、连采二队、外委队进行互检,第三天机运队、机电队进行互检。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检查,在检查前另行通知。
二、机电、运输系统区队互检活动由机电部组织,各区队派一名机电负责人、一名电钳工参加机电部组织的机电、运输系统区队交叉互检活动。
三、所有参与机电运输安全检查活动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不连沟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积极参加全矿机电运输安全检查,对全矿范围内的机电运输设备的完好状况、供电系统完好状况、三大保护及机电质量标准化状况进行检查,并负责对所查隐患进行复查、落实与考核。
四、参与互检检查依据《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考核评估办法,并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进行评分,机电部根据检查得分情况对各区队进行奖惩。
五、对检查组检查出的问题、隐患,机电部以机电安全隐患整改单的
形式下发到各区队,并依据《不连沟煤矿安全奖惩规定》处罚相关责任人。
六、各区队收到机电部下发的机电安全隐患整改单后,跟班队长、机电负责人立即对检查组所查出问题进行落实考核,责任到人,并制定相应防范措施,并把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到机电部。
对检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且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制定安全措施和整改计划报至机电部及分管领导。
七、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机电信息部
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1、每月5、15、25日由机电科负责组织机电技术人员、设备管理员、机电维护员及生产、安全、运输等有关人员,对全矿机电运输设备进行检查。
特殊情况可增加检查次数。
2、参加检查人员必须由技术水平较高、知识较全面,检查时能善于发现处理问题的人员担任。
确保检查质量。
3、检查时,井上、下可分多组同时进行,检查台件按5台以内全部检查;6—10台抽查不低于90%,10台以上抽查不低于80%,进行检查。
4、检查人员要对照标准,实事求是,不打人情分,做到公平合理,严格检查。
5、在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问题,必须现场立即处理。
6、检查结果由检查人员及时整理、签字、算出完好率,由机电统一后按时报矿有关领导及科室。
7、对检查结果严
格按矿有关规定兑现奖罚。
8、机电科要制定隐患、问题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整改情况。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机电科对全矿使用的机电设备必须登记入册,建立设备管理台帐。
如果设备损坏、丢失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条“通防”仪器仪表由通风区使用和管理,并严格按照“一通三防”仪器仪表的管理维修制度,定期检查、维修、校正,严禁使用失效的仪器仪表。
否则按严重“三违”处罚。
第三条全矿在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检查维修制度:一、固定设备:1、运输绞车、压风机、主要通风机、主排水泵等每天进行检查保养,定期大中小修,主要提升设备严格执行每天二小时的强制检查维修。
2、每天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安全设施、安全保护装置及其它固定设备的保护装置必须进行一次(或多次)的动作灵活性试验,确保灵敏可靠。
3、每天必须对主要提升钢丝绳进行一次检查,包括钩头、马蹬、其它连接器等,逐项检查一遍,并有详细记录,确保正常运输。
二、运输设备:对于阻车器、安全门、井口联锁装置,确保灵敏可靠,斜井的“一坡三档”装置班班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可靠。
三、井下电气:1、认真做好春季预防性试验,设备的安装使用按《规程》操作,保证设备完好符合规定。
2、井下电气设备完好率达90%以上,小型设备达95%以上,消灭失爆。
3、定期检查,校验测定有关技术数据,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杜绝“三违”。
4、对电、气焊工作,应制订专项措施,经矿长、总工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四条爆破器材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按照《冠裕煤业爆破器材的使用和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条单体液压支柱的使用、检查、维修和管理:
1、采购的单体液压支柱,必须有厂家提供的合格证,并有“MA 标志。
2、单体液压支柱在井下使用时间超过八个月或一个工作面回采结束或存放时间8 个月以上,必须上井维修。
不得直接转入其它工作面使用。
3、经过检修的单体液压支柱,应逐根进行试验。
每一项性能指标都应达到《单体液压支柱维修质量暂行标准》的要求,
并由支护管理部门负责检查验收。
不合格的单体液压支柱严禁下井。
第六条矿用设备、器材的入井管理1、升降爆炸性材料,必须将审批后的安全措施向井口工作人员贯彻,并严格按照安全措施的规定施工。
2、凡是入井的安全设备、器材、必须有机电部门签发的入井合格证(或下井证),才准许入井。
由把钩工监督,如发现有无证下井的设备器材,应立即回收上井,并对把钩工给予每台次20—100 元的罚款。
二、机电设备检查制度机电设备检查制度
1、矿机电管理人员组织检查,每到一个工作面各队要有电工配合检查,不安排电工陪检的以矿机电管理人员检查结果为准。
2、检查出的问题,当场能解决的,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由机电检查员下达隐患处理通知单,规定解决时间,检查员在规定检查时间后进行复查,问题没有解决的,要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处理,然后继续下达隐患处理通知,第二次复查问题仍不解决的,除要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处理,还要对责任单位机电负责人和队长,书记进行连带罚款,直到问题解决完为止。
隐患通知各单位要及时签字,认真落实,拒签隐患处理通知单的将对责任单位机电负责人及队长、书记进行处罚。
3、机电检查人员严格按照相关处罚规定,对所检查的问题进行处罚,严禁乱罚款和凑名额。
4、机电检查人员有权安排各单位的机电完好及标准化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对拒不执行和推委不干的,检查人员有权对各单位机电负责人及队长、书记进行处罚。
今后,机电检查人员要对全矿机电设备的电气完好,机械完好,以及机电标准化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全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机电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和机电技术员沟通,协调解决,机电技术员将与生产单位共同努力把机电标准化搞上去。
5、机电技术员有权安排各单位的有关机电方面的工程,以及机电系统的会战和支援工作,安排工作后机电部门要有专人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安排工作人员通知生产技术科工程工作量,单位月末一并上报工作量到生产技术科。
6、
机电技术员有权检查各单位的材料备件库,对材料及设备配备件进行清查,单位申报的以及请领的有关机电方面的材料配件标准化材料设备计划等,必须首先由机电技术员审批签字,然后再由上级主管领导签字,没有机电技术员的审批签字的,供应部门不予受理,每天的审批工作要在8 点15 分之前签字。
发现冒充签字的对责任人处以500 元罚款,并对该单位队长、书记各罚款200 元,情节严重的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7、生产技术科机电技术员要对各单位的声光信号盘,大小型设备,一坡三挡,绞车,开关,电缆等登记建立档案,跟踪管理。
8、各单位升井的材料设备,配件要正规装车,容易损坏的部位要防护好,各种千斤顶要将活塞收回,因窜液无法收回的要包好亮柱或用起重机将活塞拉回,电缆要防护好防止挤压撞坏电缆,矿将制做专用的电缆车,供各单位专门装电缆用。
电缆车严禁用皮带杆垫车,返回地面的材料设备配件要及时卸车,两日内不卸车的,以及装卸车造成的损坏材料设备的,第二天下午由机电技术员查清责任单位并进行罚款处理。
9、各单位升井的设备,配件,材料等按规定放在适当位置,乱扔乱放查找责任单位,并给予责任单位处罚。
10、入井的材料设备配件,涉及防爆要求的,必须由机电检查人
员和安监处联合检查,并签入井证,没有入井证的通风队不予入井,所装的材料配件设备必须防护好,如装车不合格,不予入井。
11、入井的千斤顶,油缸等必须将进回液口封堵好。
12、各单位严禁私自到供应科设备库拆卸设备配件,生产急需的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有值班调度及领件人的签字收条为准,收条交给设备库保存,使用单位要及时将旧件交到设备库,否则将给予责任单位罚款处理。
13、各单位到供应科设备库,机加车间领旧件用的,必须经过机电分管领导同意签字方可领用,设备库,机加车间要建立旧件发放台帐备查。
14、对于井上下机电材料配件设备乱扔乱放的,必须及时清理,搞好标准化工作,对于严重影响标准化的工作面,又推委不干的单位,矿将采取扣责任单位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得分的办法给予处罚。
15、严格材料设备配件回收,各单位材料员建立机电材料设备配件管理帐目和档案,报机电技
术员备案。
机电技术员要求回收交到设备库的材料设备配件,必须及时交回,拒不交回和对不上帐目的将给予处罚。
16、机电管理人员每月都要进行突击检查,各单位要派电工和机电负责人一同检查,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单位反映的关于机电方面的问题,机电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及时解决,确保一线生产。
17、机电技术员要健全全矿各单位的电缆收发记录,严格按照实际米数审批,供应科购进专用的计米器,按审批米数计量发放。
各单
位1.5 平方以上的电缆回收必须通过机电技术员验收,由机电技术员统一调配。
18、机加车间要设立检修记录,对各种设备的检修试运转要记录清楚。
19、各单位的挡杠风动系统,由通风队建立档案,同时交机电技术员备案。
回收的挡杠交到供应设备库统一存放,风动系统由本单位自己保存,需要修理的交到机加车间。
20、各单位使用绞车要事先申请,由机电技术员设计位置和计算提升能力以及基础的要求,今后,所有提升绞车的提升车数将按照生产技术科的计算,按照提升材料的重量规定提升车数。
21、各单位增减设备要提前申请,由生产技术科设计、由相关领导审批,否则严禁施工,没有供电设计的,不批设备。
22、各单位安装拆除工作面,生产技术科随时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并收设备及配件数量;捆绑件车用的工具要如数交回设备库,丢失的要按照原值罚款。
23、各单位安装拆除工程计划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盲目多作计划和作与安装拆除无关的计划,将不予受理。
2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随时完善,要求全矿机电部门必须严格遵守。
三、机电设备检修制度
井下机电设备完好检查规定
(一)井下机电电气安全和设备完好检查由机电管理部牵头负责,各相关专业组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受检班组接到检查通知后,应积极配合,派人参加检查;(二)每月5 日、15 日、25 日定为固定检查时间(特殊情况顺延),其它时间进行不定
期抽查。
每次检查完毕,将三
1
定表下发给责任班组,督促责任班组限期整改。
检查人员要在规定期限内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复查,对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处理者,进行加倍罚款处理;(三)井下电气安全和设备完好的检查必须严格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煤矿安全规程》、集团公司下发的《井下防爆检查50 条》《晋城煤业集团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四)检查内容应包括井下各种机电设备完好、三大保护装置、电缆、小型电器、供电系统、安全保护设施、事故隐患、各种违章现象、文明生产、各种记录、试验报表、整定值、图纸资料等;(五)参加检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各种规程和标准,精通业务。
对检查工作严肃认真,有高度的责任感;(六)机电质量标准化现场检查的考核见附件二《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管理考核细则》;(七)电缆吊挂标准见附件四。
第六条防爆设备入井验收规定
(一)防爆设备入井前,使用班组通知机电管理部防爆检查员现场检查验收设备的隔爆性能,经检查合格的,使用单位领料人在《防爆设备入井验收登记》上签字,由防爆检查员在该设备上粘贴防爆合格证后,准许该设备入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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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凡在井下发现无防爆合格证的防爆设备,不论其是否接火,一律以失爆论处;(三)本质安全型电(气)器设备、监测监控及关联设备,按防爆标准检查执行;(四)防爆检查员在验收期间,必须忠于职守,坚持谁验收、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
第七条抗静电阻燃机电材料入井管理规定
(一)井下生产需要的电缆、胶带、胶管、瓦斯抽放管、聚乙烯管路等物资,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材料;(二)各种抗静电阻燃材料的采购计划机电部上报,新购置的阻燃材料必须具有煤安证、阻燃和抗静电试验报告,及其他相关技术资料,并机
电部存档管理。
(三)仓库严格库存管理制度,不合格的产品严禁入井使用,相关资料不齐全的不得发放。
第八条设备包机制
(一)使用班组对所管辖设备实行包机管理。
设备包机必须专人负责,确保所有机电设备、电缆、管线、安全保护装置落实到人;(二)包机人必须做到“五包”:包生产出勤、包机电设备完好、包安全经济运转、包文明生产和质量标准化达标。
必须严格按设备的技术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如实填写设备包机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