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险理赔追偿原理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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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原理与实务相关知识

保险原理与实务相关知识

保险原理与实务相关知识1. 引言在现代社会中,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为我们的生活、财产等提供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和保障。

了解保险的原理与实务相关知识,对于我们更好地利用保险,保护自己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保险的基本原理,以及与保险实务相关的知识。

2. 保险的基本原理保险的基本原理是共担风险,通过大量财务资源的集中来承担少数人的损失。

以下是保险的几个基本原理:2.1. 大数定律大数定律是指在保险中,当参与风险的人数足够大时,预测风险事件发生的准确性将会提高。

这是因为大样本数量的存在,使得不确定性减小,使得保险公司能够更好地评估风险,并提供更精确的保险费率。

2.2. 互助共济保险是一种互助共济的方式,参与者共同承担风险。

通过支付保险费,个人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承担风险并提供赔偿。

这种风险的共济机制能够有效地分散风险,保护个人和企业免受损失。

2.3. 分散风险保险通过大量风险的积累,将风险分散到不同的参与者中。

通过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将成千上万份保单的风险集中起来,形成保险基金,以应对不可预见的风险事件。

这种分散风险的方式可以降低被保险人的损失,并保障其权益。

3. 保险实务相关知识除了了解保险的基本原理,在实际的保险实务中,还需要了解一些相关的知识。

以下是几个与保险实务相关的知识点。

3.1. 保险条款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了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在购买保险时,应详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免赔额、理赔程序等重要内容。

只有清楚了解保险条款,才能更好地利用保险保障自己的权益。

3.2. 保险费率保险费率是指保险费的计算方式。

保险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不同类型保险的费率表。

保险费率的确定与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职业等因素有关。

在购买保险时,需要了解保险费率,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

3.3. 理赔程序理赔是指被保险人遭受风险事件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

企业财产保险理赔实务

企业财产保险理赔实务

企业财产保险理赔实务一、理赔流程1、报案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企业应在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

报案的方式通常包括电话报案、网络报案或向当地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报案。

报案时,企业需要提供保险单号、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损失情况等基本信息。

2、现场勘查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尽快安排理赔人员进行现场勘查。

理赔人员将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记录,包括损失物品的数量、状态、受损程度等。

企业应积极配合理赔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资料。

3、提供理赔资料企业需要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准备并提交相关的理赔资料。

常见的理赔资料包括保险合同、事故证明文件(如火灾报告、警方报案记录等)、损失清单及价值证明(如购货发票、财务报表等)、施救费用清单及发票等。

4、定损核赔保险公司根据现场勘查和企业提供的理赔资料,对损失进行定损和核赔。

定损是确定损失的程度和金额,核赔是审核理赔申请是否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

5、赔付如果理赔申请通过审核,保险公司将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赔付。

赔付的方式通常是通过银行转账将赔款支付给企业。

二、理赔要点1、及时报案及时报案是获得理赔的关键。

如果企业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案,可能会影响保险公司对事故的调查和定损,甚至导致理赔申请被拒绝。

2、保护现场在等待保险公司勘查人员到达之前,企业应尽量保护事故现场的原始状态,避免对现场进行不必要的破坏或清理。

如果因紧急情况需要进行施救,应保留相关的证据和记录。

3、准确记录损失企业应详细、准确地记录损失的情况,包括损失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购买价格等。

这将有助于保险公司进行定损和核赔。

4、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企业提供的理赔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

如果发现企业提供虚假资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

5、关注保险条款企业在购买保险时,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免责范围、理赔条件等重要内容。

在理赔过程中,应根据保险条款的约定进行操作,避免因误解条款而导致理赔纠纷。

保险代位求偿权在实务中的应用

保险代位求偿权在实务中的应用

财经论坛2006NO.14Sc i e nc e a nd Te chn ol og y Con su l t i ng H e r a l d科技咨询导报1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实质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推定全损或者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责任后依法取得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或对保险标的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的求偿权保险代位求偿权一般分为权利代位和物上代位权利代位即求偿权的代位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后依法取得对第三者的索赔权物上代位权指保险人赔付被保险人财产的全部损失后有直接取得保险标的的物权的权利2关于保险代位求偿权的理论分析2.1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取得根据世界各国的保险立法来看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取得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当然代位主义即代位求偿权的取得仅以理赔为条件只要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后即可自动取得代位求偿权二是请求代位主义即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付后并不能自动取得代位求偿权还须被保险人明示将享有的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让渡给保险人保险人方能取得代位求偿权我国保险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可见我国实行的是当然代位主义即只要保险人履行了赔偿保险金的义务就可以自动取得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因此被保险人故意放弃代位求偿权或者与第三者私下达成某种协议而使保险人丧失代位求偿权的该行为无效2.2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实施条件保险人实施代位求偿权需要几个前提条件第一被保险人对保险人和第三者必须同时存在损失赔偿请求权该条件首先要求损失产生的原因属于保险责任只有这样保险人才能依据合同给被保险人以经济赔偿即被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享有索赔权其次要求损失产生的原因是由第三者的行为所致第三者过失疏忽或故意导致对被保险人的侵权行为不履行合同行为不当得利行为或其他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造成了保险标的的损失被保险人依法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第二被保险人要求第三者赔偿保险人的求偿权还要求在被保险人要求第三者赔偿时才能行使当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权时保险人不享有代位求偿权同时保险人也无须对被保险人进行保险赔偿因此被保险人与第三者之间的债权关系如何对保险人能否顺利履行和实现其代位求偿权是非常重要的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该法同时规定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权利的该行为无效即被保险人的放弃须经保险人的认可才是有效的例如房屋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对房屋损害不负责任投保时得到了保险人的认可若因承租人的过失而发生损失保险人赔付出租人的损失后不得向承租人追偿损失但由于被保险人的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权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其目的在于使被保险人的弃权或过失不得侵害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第三保险人履行了赔偿责任保险人按合同规定对被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之后才有权取得代位求偿权代位求偿权是债权的转移被保险人与第三者之间的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在保险人赔付保险金之前与保险人没有直接的关系只有当保险人赔付保险金之后他才依法取得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2.3保险代位求偿权的适用范围及限制代位求偿原则主要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在人身保险中仅对涉及医疗费用的险种适用此观点认为由于人身保险的标的是人的身体或生命标的性质与财产的性质不同其价值难以估计和衡量因而不存在获得多重利益的问题但在涉及医疗费用的险种中医疗费用的支出是可确定的该类合同具有补偿性存在多重获利的可能因此被保险人因第三者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疾病等保险事故的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支出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3案例分析上面我们分析了关于保险代位求偿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下面以一个案例进一步来说明它在实务中应用个体运输户王某为自己载重量为18吨的汽车足额投保车辆损失险30万元和第三者责任险3元保险期限1年在保险期限内的某一天王某运货途中被一辆强行超车的大卡车撞着王某汽车损坏车上货物损毁人也受伤卡车司机弃车而逃于是王某紧急施救花费5000元交通部门认定此起交通事故由卡车司机负全责保险公司勘察了现场经鉴定王某重型车的车损为15万元卡车的车损为10万元重型汽车上装的货物损失估价1.2万元王某受伤医治费0.1万元事后王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对于王某重型汽车的车损为15万元按损失额的80%赔付12万元同时保险公司给付王某施救费5000元实际赔付12.5万元后来肇事卡车司机被交通部门抓获交通部门通知王某王某与肇事司机会面达成协议约定卡车司机只须支付王某货物损失7000元及施救费1500元保险公司得知后要求王某退回重赔保险金王某拒绝双方遂引起争议而诉讼此案例是一起典型的被保险人违反代位求偿原则的案例保险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权利的该行为无效因此王某与肇事司机私下约定放弃对车损及第三者责任赔偿请求权之行为无效同时为了避免王某行使两种请求权而获得双重利益王某不能就已获得的赔款再向肇事司机行使赔偿请求权故王某从肇事司机处获得1500元施救费为重赔保险金其所有权应归属保险公司至于货损及车损赔付未足部分王某有权向肇事司机索赔综上所述代位求偿原则是财产保险理赔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对保险业的发展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一方面它能防止被保险人由于保险事故的发生从保险人和第三者责任方获得双重赔偿而额外获利确保损失补偿原则的贯彻执行另一方面它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因此通过代位求偿既使得致害人无论如何都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也使得保险人可以通过代位求偿从过失方追回支付的赔偿费用从而维护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参考文献[1]魏华林,林宝清.保险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张洪涛,郑功成.保险学.中国人民出版社.[3]刘金章.保险学教程.中国金融出版社.[4]蒲成毅,潘晓君.保险案例评析与思考.机械工业出版社.[5]黄华明.中外保险案例分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6]路琴,马颖.保险法规.高等教育出处社.保险代位求偿权在实务中的应用杨勇淮南联合大学经济系232001摘要:保险代位求偿权是财产保险理赔时必须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因此弄清保险代位求偿的一些基本原理对其在实务中应用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本文主要从保险代位求偿的定义性质实施条件适用范围及限制等方面来对其加以阐述并以一个案例来说明代位求偿权在保险实务中的应用关键词:保险代位求偿权权利代位物上代位中图分类号FO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534(2006)10(a)-0073-0173科技咨询导报Sci en ce a nd Tec hn ol og y Co ns ul t i ng Her al d。

保险行业财产保险原理与实务

保险行业财产保险原理与实务

损失补偿原则的应用
• 财产保险赔偿应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进行
• 赔偿金额应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计算
03
财产保险的主要产品
房屋保险与建筑保险
房屋保险
建筑保险
• 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 以建筑工程及其附属设施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 对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的房屋损失进行赔
• 对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的建筑工程损失进
• 保险公司需要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以吸引更多客户
市场挑战
• 财产保险行业面临保险风险多样化、复杂化的挑战
• 财产保险行业面临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的挑战
财产保险行业的监管与合规要求
监管要求
合规要求
• 保险公司需要遵守国家关于财产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 保险公司需要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和流程
• 保险公司需要接受保险监管机构的监管和检查
• 保险公司需要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提高合规意识
06
结论与展望
财产保险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与价值
财产保险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财产保险的社会价值
• 财产保险有助于分散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风险
• 财产保险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 财产保险有助于保障个人和企业的财产安全
• 财产保险有助于提高社会整体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
• 保险公司确定保险费率并出具保险单
财产保险的理赔与追偿
理赔
• 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请求
• 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进行调查并确定赔偿金额
追偿
• 保险公司在赔偿后依法向第三方追偿
• 保险公司在追偿过程中应遵循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财产保险的风险管理与控制

保险学原理与实务

保险学原理与实务

保险学原理与实务保险是一种特殊的经济活动,旨在通过风险转移和互助共济的方式,为人们提供经济保障。

保险学作为一门学科,涵盖了保险的基本原理、各类保险产品的设计与管理、保险市场的运作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而保险实务则是将保险学原理应用于实际操作的过程,包括保险销售、保险理赔、保险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实践工作。

本文将介绍保险学原理与实务的相关知识,以及其在现代社会中的应用。

一、保险学原理1. 风险与不确定性保险的根本原理是基于风险与不确定性。

人们生活在一个充满风险的世界中,不确定的事件可能对个人、家庭或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保险通过将个人的风险转移到更大的集体中来实现风险的分散和分摊,从而减轻了个体承担风险的压力。

2. 互助共济保险的实质是一种互助共济的机制。

保险公司通过收取保险费,形成保险基金池,用以支付发生保险事故的赔偿金。

通过共同承担风险和共同分摊损失,实现了互助共济的目的。

3. 概率与数理统计保险学的理论基础主要建立在概率与数理统计的基础之上。

通过对各类风险进行概率分析和数理统计,可以计算出保险公司需要收取的保险费率和赔偿金额,从而实现保险产品的有效定价和管理。

二、保险实务1. 保险销售保险销售是保险实务中最基础、最重要的环节之一。

保险销售人员需要了解产品知识,通过市场调研、客户分析等手段,开展销售活动,为客户提供最适合其需求的保险产品。

同时,保险销售人员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和销售能力,以提高销售效果。

2. 保险理赔保险理赔是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发生损失的被保险人进行赔偿的过程。

保险理赔的核心是认定损失和确定赔偿金额,需要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审核和定损。

同时,保险公司还需与被保险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以保证理赔工作的顺利进行。

3. 保险风险管理保险风险管理是保险公司为了有效防控和管理风险而进行的一系列措施和方法。

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转移和风险监测等方面的工作。

通过风险管理,保险公司可以减少潜在的损失,提升企业的经营效益。

保险原理实务第4章(2)

保险原理实务第4章(2)

b.被保险人已从第三者取得损失赔偿但赔偿不足时, 保险人可在保险额度内予以补足,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 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c.保险人行使代位追偿权,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 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3.保险人取得代位追偿权的方式 权益的取得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法定方式,即权益 的取得无须经过任何人的确认;二是约定方式,即权益的 取得必须经过当事人的磋商、确认。 保险法规定采取法定方式。但在实务中,保险人支付 赔款后,通常要求被保险人出具“权益转让书”,从法律 的 角度讲,“权益转让书”并非权益转移的要件,被保险人
如果由保险人和第三者同时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就 有可能使被保险人获得双重赔偿,有悖于损失补偿原则; 如果仅由第三者赔偿,又往往会使被保险人得不到及 时补偿。 注意:保险人支付的赔款与第三者赔偿的总和,不得 超过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 二、代位追偿原则的适用范围 1.代位追偿原则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而不适用于人 身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或受益 人可以同时得到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和第三者负责赔偿的 金额。因为人身价值是无法以货币形式莱衡量,不存在额 外收益问题。
由于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等因素,有些财产(如建筑 物或机器设备)即使按照实际价值足额投保,保险赔款也 不足以进行重置或重建。为了满足被保险人对受损的财产 进行重置或重建的需要,保险人允许投保人按超过保险标 的的实际价值的重置或重建价值投保,这样发生损失时, 可能出现保险赔偿大于实际损失。所以说,重置保险不适 于损失补偿原则。
神上的安慰,而不能弥补经济损失和精神上的痛苦。再者, 保险金额是根据被保险人的需要和支付保险费的能力来确 定的,当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的金额给付。 所以,人身保险不是补偿性的,而是给付性的。 2.定值保险的例外。定值保险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 人在订立合同时,约定保险标的的价值,并以此确定保险 金额,视为足额保险。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不论保 险标的的损失当时的市场价如何,均按损失程度赔付。 其计算公式:保险赔偿=保险金额×损失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保险赔款有可能超过实际损失。所以 说,定值保险不适合损失补偿原则。 3.重置保险的例外。重置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重置或 重建保险标的所需费用或成本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

财产保险原理和实务罗向明财产保险原理和实务罗向明

财产保险原理和实务罗向明财产保险原理和实务罗向明
第一节 船舶保险概述
一、船舶保险的特点
(一)承保船舶整个过程的风险
(二)包括财产、责任和费用三类保障
(三)风险相对集中
此外,远洋船舶保险还具有国际性特点,船舶
出险时,会涉及到适用的法规问题及其他法律
问题,并且通过在国际再保险市场分保来分散
分险。
2020/6/22
财产保险原理和实务 罗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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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船舶保险的分类
(二)一切险
承保全损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所造成保险船舶的全部损 失或部分损失以及所引起的下列责任和费用:
1.碰撞、触碰责任
2.共同海损分摊额
3.保险船舶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或事故时,为 了抢救船舶,采用必要的施救、保护措施而造成的损失 ,以及由此而支出的合理的施救费用或救助费用、救助 报酬保险人均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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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沿海、内河船舶保险的理赔
一、核定责任
(一)确定致损原因
1.查勘检查 (1)了解出险的经过和原因,包括出险的时间、地点、 气候、出险当时的迹象和周围环境等,取得现场资料
(2)组织施救和救助工作,以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3)搜集第三者责任的有关证件,并采取必要措施,例 如船舶发生碰撞事故,就要及时取得当时的物证和人证 资料
(一)按标的种类划分
1.运输船舶保险:货轮、客轮、油轮、游船、驳船、 渡船、拖轮、集装箱船等运输船舶都可作为保险标的
2.船舶保险:适用于渔业生产中捕捞、加工、运输的 船舶,如拖网渔船、围网渔船、流网渔船、延绳钓渔 船、捕鲸船等
3.工程船舶保险:适用于为某种水上或水下工程而设 计、建造,并装有为完成某种特定的工程任务的成套 机械设备的船舶,如挖泥船、起重船、钻探船、钻井 平台、打捞船等

财产保险原理和实务 第五章 家庭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原理和实务 第五章 家庭财产保险
一、保险责任
保险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和室内装修以及存放于保 险地址室内的保险财产,因遭受外来人员撬砸门 窗、翻墙峭壁、持械抢劫,并有明显现场痕迹的 盗窃所致损失在3个月以内未能破案的,保险人 负责赔偿。
5/19/2020
财产保险原理与实务 罗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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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除外责任
1. 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人 员、寄宿人员的盗窃或纵容他人盗 窃所致保险财产的损失; 2. 因房屋门窗未锁而遭盗窃所致保 险财产的损失; 3. 因外人无明显盗窃痕迹,窗外钩 物行为所致保险财产的损失;
3. 不可保财产:
(1)难以鉴定其价值的,如货币、有价证券、文 件、图表、技术资料;
(2)家养动物; (3)生产营业用的房屋设备及生产资料; (4)违章或危险建筑; (5)非法占有、占用、拥有,如枪支、弹药、毒 品等。
5/19/2020
财产保险原理与实务 罗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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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
(一)A—住宅(二)B—其他建筑物 (三)C—动产(四)D—使用损失 (五)附加险 (六)房主保单承保的损失原因 (七)一般除外责任 (八)HO—3保单中的其他除外责任
5/19/2020
财二、房主责任保险和附加险 (一)E—个人责任 (二)F—医疗费用支出 (三)除外责任 (四)附加险 三、住户所有公寓保险 (一)住户所有公寓的所有权的性质 (二)住户所有公寓财产保险
1. 保险责任:
(1) 火灾、爆炸 (2) 雷击、暴风、暴雨、冰雹、雪灾、洪水、台风、地 面下陷、崖崩、龙卷风、冰凌、泥石流; (3) 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以及外来不属被保险人所有和 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4) 暴风或暴雨使房屋重要结构(外墙、屋顶、屋架) 倒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5) 施救费用

财产险理赔实务

财产险理赔实务

财产险理赔实务是在《非车险通用流程及实务指引》的基础上,对财产险查勘、定损、理算、核赔等关键环节实务的进一步补充。

适用于财产保险基本险、财产保险一切险、财产保险综合险、机器损坏险、营业中断保险、家庭财产综合险等险种。

一、查勘要点(一)询问从当事人本人(如现场工人、值班人员、其他第一现场目击者等等)开始询问,然后随着事件发展其他人员的介入顺序依次了解情况,在询问时需注意前后印证各方信息之间的逻辑关系。

应当重点询问事故经过,事故如何发生或被发现,第一时间采取了何种措施,通知了何人或哪个相关部门,最终结果如何等等。

询问的同时做好《调查笔录》,最后请当事人签字确认。

(二)受损标的查勘1.对于受损标的查勘要与被保险人代表共同进行;现场清点,记录受损范围和数量,必要时绘制现场草图:2.记录受损标的损坏情况和损失程度。

对受损标的的受损范围、数量及受损程度必须现场与被保险人签订《现场查勘记录》:3.机损险还应查询维修保养记录、岗位操作规程、操作日志和设备使用手册等材料,调查标的以往是否存在类似的问题或隐患:4.在整个的查勘过程当中,应对每个过程分别拍摄照片以便日后进行印证和核对。

在查勘工作结束后,对存在疑点的部分应请被保险人提供进一步的依据,安排好后续处理事宜。

在离开现场后,应尽快将当日的查勘工作汇总成书面的查勘报告。

(三)查账查账的目的主要在于确认受损标的是否在投保资产范围内、投保资产原始价格、以及是否足额投保等。

企业财产险的投保方式一般有二种:根据清单投保和根据某时点的资产负债表投保。

无论哪种方式,保险金额一般按账面值投保或按估价,有时也有加成投保的方式。

按照资产负债表投保的情况下,查阅固定资产明细账,核对保单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明细表)和保险金额是否与投保时账面余额或按规定加成后的金额一致,查明是否是足额和全部投保。

在投保前入账的固定资产,视做已经投保。

其明细账中的入账金额即是该标的的保险金额。

在投保日期后入账的,除非保险协议另有约定,均视做该标的未投保。

企业财产保险赔实务

企业财产保险赔实务

损失单价核定依据
原材料(包括主材 、辅材、包材、周 转材料)
查勘数量、请购单、送货 单、入库单、采购合同、 发票、进口货报关单
采购合同、发票(不包 含增值税)
在产品
查勘数量、生产计划单、 生产制单、领料单、生产 日报表、出库单
直接材料结转单、直接 人工结转单、制造费用 结转单、生产成本分析 表
产成品
以便估算损失金额。 ⑨查明房屋原始建筑、装修完成日期(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 ⑩对于装修,索取有关造价单、发票、相关凭证,以便确定其出
险时的实际价值。
专业
细致
服务
火灾现场的取证及清点
机器 设备
①清点机器设备遭受毁损数量、完好数量 ②详细记录所有机器名称、编号及其相关资料 ③将机器安置地点绘图记录 ④详细检查遭受损失的机器设备,如只是轻微污损,适当保养 能恢复,要求被保险人立即着手保养,以免损失加重。 ⑤要求被保险人尽快提供受损设备的维修方案及价目表 ⑥必要时,争得保险人同意,请专家协助公估师进行损失评估 ⑦查明机器原始购置价值及现行市价,开始使用及工作年月 ⑧索取机器有关图纸、说明书、购买凭证等
细致
服务
火灾损失理算
赔偿 责任 认定
①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用近因原则分析
②是否具有保险利益 索取赔款者 被保险人
出险时对该财物具有保险利益
③是否属于保险财产
投保时已列明
④是否遵循了最大诚信原则 有无欺诈或不诚实的行为
是否遵守条款中承诺的被保险人的义务
⑤是否在保险有效期内
⑥是否准确定损 核损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有无此种存货 最大堆放数量等
专业
细致
服务
火灾现场的取证及清点
• 案例 • 现场查勘情况一 • 现场查勘情况二 • 现场查勘情况三 • 现场查勘情况四

保险原理与实务第九章财产保险练习题

保险原理与实务第九章财产保险练习题

保险原理与实务第九章财产保险一单项选择题1.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是 D ;A.财产及其现有利益 B.财产及其预期利益 C.财产及其间接利益 D.财产及其有关利益2.财产保险的保障功能表现为 B ;A.保险给付 B.经济补偿 C.保险赔偿 D.经济摊付3.下列企业财产中,无需加贴保险特约条款或增加保险费的特约承保财产是 A ;A.金银珠宝 B.铁路 C.土地 D.房屋4.财产保险基本险对 C 风险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A.火灾 B;爆炸 C.暴雨 D.雷击5.企业财产保险中,关于施救费用的赔偿计算,下述说法错误的是 B ;A.应区分保险财产与未保险财产B.对所有施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都进行赔偿C.施救费用与保险财产的赔款应分别计算D.计算保险财产赔款不需要按比例分摊时,施救费用也不按比例分摊6.以下属于财产保险承保责任的火灾风险是 C ;A.烘、烤、烫、烙造成焦糊变质现象B.点火烧荒、焚毁被玷污的衣物C.烘箱烘烤时,变压线圈着火燃烧并延及其他物品D.电机超负荷使用只造成自身损毁7.财产保险综合险与基本险的主要区别在于 D 不同;A.保险期限 B.保险金额 C.保险标的 D.保险责任8.财产保险综合险对 A 风险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A.地震 B.洪水 C.暴雨 D.雷击9.企业财产保险中,固定资产的保险价值按 B 确定;A.投保时的账面原值 B.出险时的重置价值C.投保时的重置价值 D.出险时的账面余额10.企业财产保险中,流动资产的保险价值按 D 确定;A.投保时的账面原值 B.出险时的重置价值 C.投保时的重置价值 D.出险时的账面余额11.企业财产保险中,流动资产的保险金额按 A 确定;A.最近12个月任意月份的账面余额B.最近24个月任意月份的账面余额C.最近12个月平均的账面余额D.最近24个月平均的账面余额12. D 是财产保险综合险承保的风险;A.敌对行为 B.罢工、暴动 C.地震、地陷 D.暴风、暴雨13.在企业财产保险中经特别约定可以承保的财产有 A 等;A.珠宝、玉器、古玩 B.运输过程中的物资C.森林、矿藏、土地 D.票证、文件、技术资料14.财产保险可分为 C 、责任保险和信用保险;A.企业财产保险 B.损失保证保险 C.财产损失保险 D.财产综合保险15. D 是财产保险基本险所承保的风险;A.台风 B.盗窃 C.地震 D.雷击16.在下列风险中, B 是财产保险基本险与综合险都不承保的;A.泥石流 B;地震 C.洪水 D.龙卷风17.某企业投保财产保险综合险,保险金额100万元,在一次电路短路引起的火灾中,实际损失95万元,为保护财产支出必要费用10万元,为确认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估价合理费用为2万元,保险公司应向该企业赔偿 D ;A.95万元 B.105万元C.100万元D.107万元18.某固定资产投保财产保险综合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出险时重置价值为25万元,财产实际损失8万元,保险人应赔 B 元;A.5.6万 B.6.4万 C.7.2万 D.8万19.我国现行企业财产保险综合条款规定的保险赔偿方式是 A ;A.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款 B.保险人重置受损保险财产C.保险人恢复或置换受损保险财产 D.保险人修理受损保险财产20.若财产保险合同中约定有重置条款,则 C 有权选择重置受损保险财产的赔偿方式;A.被保险人 B.投保人 C.保险人 D.受益人21.以下不属于企业财产保险承保对象的是 D ;A.工商建筑业 B.国家机关 C.家庭手工业者 D.社会团体22.企业的 A 不可以列入投保财产范围;A.被保险人与他人共有并由他人负责的财产 B.被保险人自有的财产C.被保险人与他人共有并由自己负责的财产 D.由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的财产23.属于财产保险综合险附加险的有 D ;A.洪水保险 B.冰凌保险 C.突发性滑坡保险 D.盗窃保险24.不属于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的意外事故是 B ;A.陨石坠落 B.建筑物本身的倒塌C.施工中人工开凿而致石方飞射D.吊车运行时发生的物体坠落25.某企业将其原料投保财产保险综合险,保险金额为6万元,出险时账面余额为8万元,财产实际损失5万元,残值1万元,保险人应赔 B 元;A.4万 B.3万 C.2.75万 D.5万26.对于固定资产的损失计算,若是全部损失且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出险时的重置价值时,保险赔款不得超过 A ;A.保险金额 B.账面原值C.重置价值D.账面净值27.对于固定资产的损失计算,若是部分损失且按账面原值投保,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低于出险时的重置价值时,所采用的计算公式为 A ;A.赔款:实际损失或财产恢复原状修复费用—应扣残值X保险金额/出险时重置价值B.赔款二实际损失或财产恢复原状修复费用X保险金额/出险时重置价值—应扣残值C.赔款:保险金额—应扣残值D.赔款二实际损失或财产恢复原状修复费用—应扣残值28.对于流动资产的损失计算,若是全部损失且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低于出险时的账面余额时,保险赔款不得超过 A ;A.保险金额 B.重置价值 C.账面余额 D.账面净值29.对于流动资产的损失计算,若是部分损失且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出险时的账面余额时,所采用的计算公式为 D ;A.赔款=实际损失或财产恢复原状修复费用—应扣残值X保险金额/出险时账面余额B.赔款=实际损失或财产恢复原状修复费用X保险金额/出险时账面余额—应扣残值C.赔款=保险金额—应扣残值D.赔款=实际损失或财产恢复原状修复费用—应扣残值30.企业财产保险中,因第三者对保险财产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 C 范围内行使代位追偿权;A.保险金额 B.保险价值 C.赔偿金额 D.实际损失31.投保人以同一标的的同一保险利益同时向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保险公司投保同一危险的保险是 B ;A.共同保险 B.重复保险 C.再保险 D.超额保险32.王某将其房屋投保家庭财产保险综合险,保险金额为1万元,保险期内因火灾造成损失6000元,投保时房屋的市场价为1.5万元,出险时房屋的市场价为1.2万元,保险人的赔偿金额应为 C ;元 B.4000元 C.5000元 D.10000元33.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具有 C 的双重性质;A.代管财产与他人共有财产结合 B.比例赔偿与第一危险赔偿相结合C.经济补偿与到期还本 D.普通保险风险与盗窃风险结合34.王某将其家具投保家庭财产保险综合险,保险金额为5000元,保险期内因火灾造成损失4000元,出险时该套家具的市价为8000元,保险人的赔偿金额应为 C ;A.4000元 B,5000元 C.2500元 D.8000元35.王某将其房屋投保5年期家庭财产两全保险,银行5年期存款的年利率为2%,家庭财产保险综合险的保险费率为4%,则王某应缴付的保险储金为 ;元 B.200元 C.500元 D.4000元36.家庭财产两全保险的最长期限不能超过 B 年;A.20 B.10 C.15 D.537.投保家庭财产保险盗抢险的财产,在被盗 C 内未能破案的,保险人负责赔偿;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4个月38.家庭财产保险盗抢险的保险责任是 A ;A.保险地址内的财产有明显的盗窃痕迹所致的损失 B.火灾C.窗外钩物行为所致的保险财产的损失D.放在阳台、走廊、院内道路上的财产的被盗损失39.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的最长期限是 C 年;A. 5 B.10 C.20 D.3040.家庭财产保险对 A 的损失采用比例分摊方式赔偿;A.房屋 B.家用电器 C.衣物与床上用品 D.家具41.家庭财产保险对室内财产采用 D 赔偿方式;A.比例责任 B.限额责任 C.定额责任 D.第一危险42.下列家庭财产中,保险人不接受投保的是 D ;A.电冰箱、电视机 B.投保人的住房及其室内装修 C.家具 D.书籍、字画43.单位投保的家庭财产保险,其保险金额一般由 A ;A.该单位统一确定 B.被保险人单独确定 C.投保人分别确定 D.以上方法均可44.家庭财产两全保险与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主要区别在于 B ;A.保险财产 B.保费缴纳方式 C.保险责任 D.保险金额45.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在保险标的遭受全部损失后,下述说法正确的是 B ;A.保险责任继续有效B.保险责任终止,保险人从下一保险年度开始计算退还未到期保费C.保险责任终止,保险人从本保险年度开始计算退还未到期保费D.保险责任终止,保险人不予退还未到期保费46.不属于确定利润损失保险保险金额的因素有 C ;A.本年度预期毛利润额B.赔偿期 C.保险期 D.业务发展趋势47.某企业投保企业财产保险和利润损失保险,保险金额为30万元,约定赔偿期12个月;该企业于保险期间发生火灾,营业额下降到40万元,标准营业额为60万元,该企业上年的毛利润率为20%,全年毛利润为50万元,则保险赔款为 ;A.20万元 B.4万元 C.3万元 D.2.4万元48.当利润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小于应保的毛利润时,采取的赔偿方式是 B ;A.第一危险 B.比例分摊 C.限额责任 D.定额责任49.若利润损失保险的保险期为一年,从2001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 止,如果保险财产于2001年6月1日遭受火灾,需花一年的时间才能够恢复正常,则赔偿期为 A ;A.2001年6月1 日~2002年6月l 日B.2001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C.2001年6月1 日~2001年12月31日D.2001年1月1 日~2001年6月1日50.以下关于利润损失保险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C ;A. 利润损失保险必须依附于财产保险B.利润损失保险承保的风险与财产保险一致C.投保人不投保财产保险,也可选择投保利润损失保险D.利润损失保险的赔偿前提是被保险财产遭受保险事故损失并获得保险人的赔偿51.利润损失保险赔偿期与保险费率的关系是 B ;A.赔偿期为18个月时,保险费率最高 B.赔偿期为12个月时,保险费率最高C.赔偿期越长,保险费率越高 D.赔偿期越长,保险费率越低52.利润损失保险的保险标的属于 D ;A.有形财产 B.责任 C.信用 D.经济利益53.不可列入利润损失保险保障项目的是 D ;A.工资 B.审计师费用 C.毛利润 D.原材料采购费54.某企业于2001年7月1 日投保企业财产保险和利润损失保险,2000年该企业的毛利润率为20%;该企业于2002年1月1日发生火灾,需6个月才能恢复,赔偿期为2 002年1月1 日至6月30 日,标准营业额为40000元,赔偿期的营业额为20000元,约定营业增长率为15%,通货膨胀率5%,则该企业的毛利润损失为元;A.20000 B.4000 C.4800 D.560055.利润损失保险中,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了灾害事故后到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一段时期是 A ;A.赔偿期 B.保险期 C.赔偿等待期 D.保险等待期二多项选择题1.财产保险业务包括 ;A. 财产损失保险 B.责任保险 C.信用保险 D.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以下属于狭义财产保险的是 ;A. 企业财产保险 B.机动车辆保险 C.责任保险 D.货物运输保险3.以下属于财产损失保险的是 ;A.家庭财产保险 B.运输工具保险 C.工程保险 D.农业保险4.下列企业财产中,保险人不接受投保的是 ;A.土地、矿藏 B.技术资料、电脑资料 C.危险建筑 D.运输过程中的物质5.企业财产保险中,保险人承保铁路、桥梁的条件是 ;A.使用特约条款 B.增收保险费 C.进行实地查勘D.要求投保人提供有关工程设计、验收的技术资料6.企业财产保险中,保险人承保金银、珠宝、古玩、艺术品的条件是 ;A.使用特约条款 B.增收保险费 C.约定承保价值 D.查明标的物确实存在7.构成企业财产保险火灾事故的基本条件有 ;A.偶然、意外发生的燃烧 B.燃烧失去控制并有蔓延扩大趋势C.造成人员伤亡或巨大财产损失 D.有燃烧现象8. 财产保险综合险与基本险的主要区别在于对的规定不同;A.除外责任 B.保险金额 C.保险标的 D.保险责任9.企业财产保险中,账外财产或代保管资产的保险价值可以按确定;A. 投保时的账面原值 B.出险时的重置价值C. 投保时的重置价值 D.出险时的账面余额10.企业财产保险中,固定资产的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有 ;A.账面原值 B.账面原值加成数 C.重置价值D.被保险人依据估价后的市价确定11.企业财产保险中,流动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有 ;A.被保险人自行确定 B.最近12个月任意月份的账面余额C.保险人确定 D.账面原值12.企业财产保险中,账外财产或代保管资产的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有 ;A.账面原值加成数 B.被保险人自行估价 C.重置价值 D.保险人确定13.属于财产保险基本险的附加险的有 ;A.暴风、暴雨、洪水保险 B.破坏性地震保险 C.雪灾、冰凌保险 D.盗抢保险14.属于财产保险综合险的附加险的有 ;A.水管破裂保险 B.矿下财产保险 C.雪灾、冰凌保险 D.露堆财产保险15.财产保险的基本险或综合险对下列中的均不承担赔偿责任;A.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间接损失B.被保险人故意行为引起保险标的的损失C.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在保险事故中的损失所支出的必要合理费用D.保险标的因保管不善而导致的损毁16.我国现行财产一切险条款规定的保险赔偿方式有 ;A.保险人修理受损保险财产 B.保险人重置受损保险财产C.保险人恢复或置换受损保险财产 D.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款17.不能将其经营的财产投保家庭财产保险;A.夫妻店 B.私人企业 C.家庭手工业者 D.城乡个体工商户18.家庭财产保险综合险承保的保险责任有 ;A.火灾、爆炸 B.雷击、冰雹 C.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D.武装冲突、罢工、暴动19.关于企业财产保险中的施救、保护、整理费用的处理原则,列表述正确的有 ;A.抢救保险财产搬运至最安全地点的临时存仓租金,保险人不负责赔偿B.被抢救出的保险财产临时堆存、摊晒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C.对因施救保险财产造成的施救工具的损坏的费用,被保险人自负D.对受损保险财产进行技术鉴定、检验、估价的费用,保险人可以负责赔偿20.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中,保险人不予赔偿的损失有 ;A.堆放在露天或罩棚下的保险标的,因暴雨造成的损失B.规律性的涨潮、自动灭火设施漏水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C.因海潮、河流、大雨侵蚀以致地面突然塌陷,造成的保险标的损D.因抢救受灾物资而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21.影响企业财产保险保险费率的因素有 ;A.房屋的建筑等级和占用性质B.保险标的的地理位置和周围环境C.投保人的安全管理水平 D.投保险种22.按房屋的占用性质,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费率可分为;A.商业类 B.工业类 C.普通类 D.仓储类23.关于企业财产保险的赔偿处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保险人对建筑物部分损失的赔偿应是修复或重建建筑物的费用扣除改进费用及折旧B.确定对生产企业产品保险赔偿款的基础是损失发生前产品所包含的生产成本C.若被保险人被免予缴纳增值税,保险赔款应扣除增值税D.确定对商业企业保险赔偿款的基础是支付给供货商的商品批发价24.关于企业财产保险的赔偿计算,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后,保险金额不变B.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出险时重值价值或账面余额,应采用比例分摊赔偿方式C.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账外财产的赔偿金额应根据会计明细账卡分项计算D.保险标的受损后的残余部分,应作价给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25.不能列入企业财产保险的可保财产的原因有 ;A.财产的风险不确定 B.无法或很难确定财产价值C.不属于一般性的生产资料或商品 D.与政府的法律法规相抵触26.对于固定资产的损失计算,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A.固定资产按原值加成投保时,对于加成投保的损失,也应加成赔付B.对于单项固定资产全损的赔偿,应按照受损固定资产的明细账卡分项计算赔款C.固定资产发生全损赔付原值后,保险人不再支付其修复、安装费用D.即使保单没有特别承诺,保险人对于以经营方式租人的财产也负责赔偿27.对于家庭财产两全保险,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A.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的保险储金所生利息是保险人的利润B.家庭财产两全保险以保险储金的利息收入作为保险费C.保险期满时,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获得过保险赔偿,保险储金不予退还D.保险人对部分损失赔偿后,保险金额可不作扣减28.家庭财产保险盗抢险的赔偿处理,下列处理正确的是 ;A.保险人在赔偿时应扣除相对免赔额B.盗抢责任损失赔偿后,被保险人应将权益转让给保险人C.保险标的发生盗抢事故后,若被保险人不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保险人可以拒赔D.保险标的发生盗抢事故后,被保险人可立即获取保险赔偿29.关于家庭财产综合险的承保,以下做法正确的有 ;A.特约承保财产必须是坐落或存放于保险单所载明的地址B.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修与室内财产应分开承保C.室内财产中的家用电器和文体用品、衣物、家具等应分别确定保险金额D.直接承保财产和特约承保财产的承保方式没有区别30.以下不属于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承保财产的是 ;A.被保险人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房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抵押贷款购买的自用住房B.被保险人购房后的装修、改造设施C.被保险人购置的室内财产D.被保险人购置的附属于房屋的有关财产31.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的保险金额按实际价值,即确定,由被保险人自行选择;A.成本价 B;商品价 C.评估价 D.重置价32.以下关于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保费的表述错误的有 ;A.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的费率为长期费率B.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的保费必须在保险合同生效前一次性缴清C.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的费率依据保险期限的长短分别确定D.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的保费依据贷款额计算33.利润损失保险不予承保的利润损失有 ;A.保险财产在受灾后营业中断期间的利润损失B.市价下跌、产品质量低劣造成的损失C.被保险人计划不周、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利润减少D.保险财产在受灾后营业中断期间需开支的必要维持费用34.被保险人投保利润损失保险的条件有 ;A.附加“恢复基础赔偿条款” B.投保不足额财产保险C.投保足额财产保险 D.附加“恢复保险金额条款”35.利润损失保险在计算毛利润损失时,应考虑的因素有 ;A.营业额减少的数额 B.毛利润率 C.生产发展趋势 D.通货膨胀36.确定利润损失保险的保险费率应考虑 ;A.投保的财产保险费率B.赔偿期的长短 C.行业和工种 D.附加险及扩展责任37.利润损失保险损失赔偿的条件是 ;A.物质损失发生在保险期限以内B.利润损失发生在赔偿期以内C.利润损失发生在被保险人所占有或指定的场所以内D.损失必须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原因引起的38.可列入利润损失保险赔偿项目的有 ;A.为缩短实际赔偿期所支付的额外费用 B.为增加赔偿期的营业额而支付的费用C.所承保固定费用的结余部分 D.可以不必支出或减少支出的维持费用39.在利润损失保险的赔偿中必须扣除的项目有 ;A.为缩短实际赔偿期所支付的额外费用 B.为增加赔偿期的营业额而支付的费用C.可以不必支出或减少支出的维持费用 D.免赔天数以内的利润损失40.某厂将其厂房投保财产保险综合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保险期内由于火灾发生损失,保险人赔偿4万元,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 保险人不愿续保时,可终止保险合同B.保险人应出具批单,注明剩余保险期间内有效保险金额减为6万元C. 若厂家将厂房修复,则保险金额可以自动恢复为10万元D.保险人应退还已赔偿4万元部分的保险费41.企业财产保险中,保险人选择以重置方式履行赔偿义务的情况有 ;A. 保险双方难以就赔偿额达成一致,而重置方式所需费用又少于被保险人主张的赔偿额B.保险财产受损严重,重置赔偿较为快捷C.保险人怀疑保险标的受损的真正原因,但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被保险人存在故意行为D.保险人怀疑被保险人的索赔金额过大,但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被保险人存在欺诈行为42.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中,保险责任终止的情况有 ;A.被保险人中途退保B.保险人对部分损失的赔偿额累计达到保险金额C.被保险人按抵押贷款合同的规定全部清偿贷款本息D.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全部损失进行了赔偿43.王某夫妇所在单位同时各自为其员工统一购买了保险金额为5万元的家庭财产保险,王某家庭财产的保险价值为8万元,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王某夫妇的两份保单都有效B.王某夫妇的两份保单至少有一份全部无效C. 在王某家庭财产发生全损时,他可以获得10万元保险赔偿D.王某夫妇的两份保单保险金额超过8万元以上的部分无效44.王某投保5年期家庭财产两全保险,保险金额为5万元,第一保险年度发生部分损失1次,保险人赔偿2万元;第三保险年度发生全部损失,保险人赔偿5万元;以下处理方法正确的有 ;A. 第一保险年度赔偿后,当年有效保险金额减少为3万元B.第二保险年度保险金额自动恢复至5万元C.第三保险年度赔偿后,保险责任终止D.第四保险年度保险人应全额退还保险费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D 2.B 3.A 4.C 5.B 6.C 7.D 8.A 9.B 10.D 11.A 12.D 13.A 14.C 15.D 16.B 17.D 18.B 19.A 20.C 21.C 22.A 23.D24.B 25.B 26.C 27.A 28.A 29.D 30.C 31.B 32.C 33.C 34.A 35.B 36.B 37.C 38.A 39.C 40.A 41.D 42.D 43.A 44.B 45.B 46.C 47.D 48.B 49.A 50.C 51.B 52.D 53.D 54.D 55.A二多项选择题1.ABC 2.ABD 3.ABCD 4.ABCD 5.ABCD 6.CD 7.ABD 8.AD 9.BD 10.ABCD 11.AB 13.ABCD 14.BD 15.ABD 16.BCD 17.BD 19.BD 20.AB 21.ABCD 22.BCD 23.ABD 25.BCD 26.AD 27.ACD 28.BC 29.ABC 30.BCD 31.ABC 32.ACD 33.BC 34.AC 35.ABCD 36.ABCD 37.ABC 38.AB 39.CD 40.AB 41.ACD 42.CD 43.AD 44.ABC。

保险学原理与实务推荐

保险学原理与实务推荐

保险学原理与实务推荐一、引言保险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和风险管理工具,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保险学作为一门学科,研究保险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应用。

本文将介绍保险学的原理和实务推荐,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保险的工作原理,并为保险实践提供一些建议。

二、保险学原理2.1 风险与不确定性保险的存在是为了管理风险和不确定性。

风险是指未来发生可能导致损失或负面影响的事件。

不确定性则是指无法准确预测未来的情况。

保险学的原理是基于风险和不确定性的管理。

2.2 互助原理保险的互助原理是指通过将一群人的风险共同承担,来减轻个体的损失。

互助基于统计学原理,通过大量的参与者来平摊风险,并确保每个参与者在面临风险时能获得保障。

2.3 分散风险保险的核心原理之一是分散风险。

通过将大量的风险分散到保险公司的整体风险池中,保险公司可以有效地管理风险。

这种分散风险的方式可降低单一风险对个体的影响,并使个体在面临风险时能分摊损失。

2.4 数量与概率之间的关系保险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是数量与概率之间的关系。

通过概率统计方法,可以对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保险费率和赔付额度。

三、保险实务推荐3.1 理性购买保险在购买保险时,理性决策非常重要。

首先,需要根据自身情况评估风险,明确保险的需求。

然后,比较不同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费率和赔付条件。

最后,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3.2 定期审查保险计划保险需求是随着个人情况和环境变化而变化的。

因此,定期审查保险计划非常重要。

定期审查可以帮助确定保险计划的适用性,并在需要时进行相应的调整,以确保保险保障能够满足个人和家庭的需求。

3.3 理赔流程管理在保险实务中,理赔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合理管理理赔流程能够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及时获得赔付。

为了保证理赔的顺利进行,需要及时报案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同时,保持与保险公司的沟通协调也是非常重要的。

3.4 多元化投资除了购买保险,多元化投资也是保险实务中的一项推荐建议。

保险原理与实务

保险原理与实务

保险原理与实务保险原理与实务保险原理是指保险公司通过对风险的评估和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在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的基础上,为被保险人提供相应的保险保障。

保险原理包括互助性原则、共同损失原则、概率统计原则和合理赔偿原则。

互助性原则是指,保险公司的目的在于帮助人们彼此之间共同承担风险,实现“救助有情”的原则。

这也是保险业务的起源,体现了人类互相帮助、互相扶持的精神。

共同损失原则是指,在同一保险公司参保的被保险人遭遇风险时,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实行“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原则,并共同承担风险。

概率统计原则是指,保险公司会通过对历史数据的收集、分析和对风险的评估,采用概率统计方法,为被保险人提供相应的保障。

合理赔偿原则是指,当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按照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进行赔偿。

保险公司需要为被保险人提供公平合理的赔偿,同时保证自身的经济效益。

保险公司实务操作中,需要根据以上保险原理,遵循一定的业务规范和流程,合理评估风险,实现风险管理和投保,同时保障客户权益。

第一步,客户需完善填写保险申请书并提供必要资料,保险公司通过客户提供的信息,初步评估保险申请的风险。

第二步,保险公司根据风险评估情况,提供相应的保险计划和方案。

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并进行详细解释和说明。

第三步,投保者需要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保险费用是保险公司为承担风险所收取的现金。

第四步,合同签订。

当客户支付保险费用后,保险公司与客户签订正式保险合同。

在保险合同中包含有关保险责任、保费和补偿等重要规定,必须按照规定执行。

第五步,合同履行。

在保险有效期内,保险公司必须按照保险合同条款和条件,为被保险人在约定的范围和方式内提供保险保障。

最后,当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需要及时赔偿,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赔款计算应该根据保险合同条款来计算,赔款额度也要在保险合同范围内。

总之,保险原则和保险实务是保险公司保障被保险人权益的基础。

理赔知识及实务操作

理赔知识及实务操作

其他附加险理赔
被保险财产因意外事故遭受损失,保险公司 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
如旅行意外险、家庭财产险等,保险公司根 据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保障和理赔服务。
理赔的法律法规与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01
规定了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和理赔程序,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
权益。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02
理赔背景
某客户购买了一份意外险,在旅行过程中发生了意外骨折,需要 进行医疗治疗。客户向保险公司提交了理赔申请。
理赔过程
客户提交了医疗费用清单和相关证明文件,保险公司审核后确认 了理赔金额,并按照合同约定向客户支付了保险金。
理赔结果
客户得到了及时的保险金,医疗费用得到了报销,理赔过程顺利 。
理赔案例二:复杂的医疗费用理赔
理赔处理与决定
分析证据
保险公司根据收集到的证 据进行分析,以确定理赔 申请是否符合保险合同规 定的赔偿条件。
做出决定
根据分析结果,保险公司 会做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并通知客户理赔结果。
支付赔偿
如果理赔申请获得批准, 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 支付赔偿款项。
04
理赔案例分析
理赔案例一:简单的意外伤害理赔
理赔重要性
理赔是保险公司履行保险合同义务的重要环节,是保障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合 法权益的关键环节。同时,理赔也是保险公司提高客户满意度和信誉度的重 要手段。
理赔的基本原则
公平公正
保险公司应按照公平公正的原 则进行理赔处理,不得偏袒任 何一方,确保被保险人或受益 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及时迅速
保险公司应按照及时迅速的原 则进行理赔处理,尽可能缩短 理赔时间,提高处理效率,以 便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能够及时

财产险理赔追偿原理与实务

财产险理赔追偿原理与实务

财产险理赔追偿原理与实务财产险是保险领域中的一种重要类别,其主要目的是为保险人提供财产损失的补偿和保障。

当被保险人遭受财产损失时,他们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赔付申请。

本文将探讨财产险理赔追偿的原理和实务,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相关内容。

一、理赔追偿原理1.1 保险合同的责任期限在财产险保险合同中,通常会规定保险人在收到赔付申请后的一定时间内对理赔进行审核和决定。

这个时间段被称为责任期限。

保险人在责任期限内对理赔进行决定,是基于保险相对原则,也是保障被保险人权益的一种措施。

1.2 理赔追偿的主体理赔追偿涉及到的主体一般包括被保险人、第三方及保险公司。

其中,被保险人是财产险的投保人,第三方是指与被保险人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的外部人员,保险公司则是负责对保险事故进行赔付的主体。

1.3 追偿权的设立被保险人在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后,会将其追偿权转让给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通过向第三方主张追偿权,以实现对被保险人的赔款进行追偿。

这种方式有效地保护了被保险人的权益,并减轻了其个人的追偿压力。

二、理赔追偿实务2.1 理赔申请的准备如果遭受财产损失,被保险人需要尽快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

在准备理赔申请时,被保险人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保险单、事故证明、医疗证明等,以便保险公司对理赔进行审核。

2.2 理赔审核和决定一旦收到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和决定。

在此过程中,保险公司会核实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并进行事故现场调查和估损。

保险公司还会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约定,来判断是否应对被保险人进行赔付。

2.3 第三方责任追偿如果被保险人因第三方的过失或行为导致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有权向第三方主张追偿权。

在此过程中,保险公司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和文件,并与第三方进行协商和谈判。

如果协商不成,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主张追偿权利。

2.4 追偿的实际操作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向第三方发出追偿通知书、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方式来实现追偿。

《保险基础与实务》补充案例 第四章 财产保险案例

《保险基础与实务》补充案例 第四章 财产保险案例

【以案说法】财产保险赔付应掌握这些要点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随着保险业的不断发展,由于保险合同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格式合同、条款专业性强等特征,导致矛盾纠纷也日趋增多,尤其是大额财产保险赔付纠纷,涉及知识面广、专业性强。

笔者以太仓市XX纺织公司诉XX财险保险合同纠纷案为例,粗浅谈谈财产保险赔付要点。

房屋的折旧与残值的归宿是争议的焦点2015年2月,太仓市XX纺织公司向XX财险苏州中心支公司投保了房屋、机器设备、存货等财产保险,合计保额1015万元,其中房屋315万元,并约定保险价值以出险时的市场价值确定。

同年5月1日,该纺织公司发生火灾,厂房内部设备、原料、成品、半成品全部烧毁。

纺织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XX财险赔偿865万元。

一审中,原告对双方原委托的M公估公司所作的公估报告不认可,申请重新评估;J保险公估公司重新评估并出具了公估报告。

两份报告的区别在于:M公估报告含理算结果,即计算了房屋的折旧;J公估报告只有估损金额,未进行理算,且其说明折旧34.77%不属于估损范围而应属于核赔范围。

一审法院基于J公估报告判决保险公司赔偿4597088.87元,房屋残值归于XX财险。

XX财险不服,向苏州中院提起上诉,请求减少赔款金额1155016.20元(其中厂房772163.48元,机器设备162852.72元,公估费22万元)。

二审维持原判,对公估费用改判由XX纺织公司承担7.7万元。

二审判决后XX财险仍不服,提请再审,称涉案标的厂房出险时的市场价格应当在重置价基础上扣除折旧34.77%,法院将重置价值作为厂房市场价值系判决错误;J公估与M公估定损方法一致,认定厂房重置价格为3209054.4元,即按照建安成本每平方米1268元,建造面积2530.8平方米计算,但未进行折旧,导致被保险人额外获利。

江苏省高院未采纳上述意见,于2023年6月18日驳回XX财险的再审申请。

人民财产险理赔实务

人民财产险理赔实务

人民财产险理赔实务财产险理赔实务目录第一部分财产险理赔实务1一、受理案件1二、查勘定损1三、立案2四、责任认定3五、损失核定3六、赔款计算3七、撰写理算报告5八、核赔5九、结案5十、理赔案卷管理5十一、代位追偿赔案处理6十二、诉讼或仲裁赔案处理7十三、预付赔款处理7十四、拒赔案件处理8十五、共保或联保赔案处理8十六、涉及分保的赔案处理9十七、注销案件处理9第二部分财产保险理赔各环节需注意的问题9一、受理案件环节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查勘定损环节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责任认定环节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核定损失环节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计算赔款环节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部分财产保险案例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险理赔实务第一部分财产险理赔实务一、受理案件受理案件是指保险财产发生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根据保险条款规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登记相关报案信息、核对被保险人保险情况并做出是否派员赴现场查勘的过程。

(一)接受报案95518专线信息员接到报案后,应详细询问案情,并做好报案记录。

主要记录内容:投保险种、保单号码、被保险人名称、出险原因、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受损情况、报案人姓名、联系电话及方式等。

如客户通过县级支公司、柜台或外勤业务人员直接报案,对属于“三个中心”覆盖范围内的报案,接案人员应于10分钟内转报95518;对属于接案公司授权范围内的报案,应立即组织查勘定损,并于接案后10分钟内转报95518。

如为共保或系统内部联保案件,当接报案公司为首席承保人时,应于10分钟内转报95518,并立即通知其他共保或联保方,同时按照有关协议决定是否召集其他共保或联保方共同参与现场查勘;如果接报案公司为非首席承保人,在接到首席承保人的损失通知后,也应于10分钟内转报95518,并按照有关协议决定是否参与现场查勘。

如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应注意收集灾情,成立理赔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报上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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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位追偿的法律依据
海商法 第四章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第二节 承运人的责任
(一)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 舶中的过失: (二)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 (三)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者意外事故; (四)战争或者武装冲突; (五)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 (六)罢工、停工或者劳动受到限制; (七)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 (八)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的行为; (九)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 (十)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 (十一)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 (十二)非由于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 承运人依照前款规定免除赔偿责任的,除第(二)项规定的原因外,应当负 举证责任。
3、 代位追偿所需要收集的资料
一般而言,代位追偿的案件,须收集如下资料:
1、保单原件 2、违反合同约定的依据(如:运输合同/运单/提单)或者侵权的依据(如交
警证明、海事证明),原件
3、损失的依据以及费用凭证,如公估报告 4、保险人赔付的证明,如付款凭证原件和权益转让书原件 5、买卖合同、装箱单、发票,尽量原件 6、保险赔付的相关资料 重要: ◆货运险中,让承运人对事故经过与损失大小进行确认,会大大减少后续追偿 中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除了上述资料必须要原件后,为了后续追偿的方便,能收集到原件的,应尽 量收集原件。
财产险理赔追偿原理与实务
总公司非车险经营部 2013年9月
目录
1. 代位追偿的法律依据 2.代位追偿成立的条件及诉讼类型 3.代位追偿所需收集的资料 4. 追偿的时效 5. 追偿案例
1、代位追偿的法律依据
1.1保险人具有代位追偿权的法律依据——保险法 :
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 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 偿的权利。 第六十一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
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行为人要有过错 (1)违反合同约定(违约) (2)对标的造成损害(侵权)
2、代位追偿成立的条件及诉讼类型
追偿诉讼的类型:
根据行为人的过错类型,追偿可以分为: (1)违约诉讼(违反合同约定)
(2)侵权诉讼(对标的造成损害)
目录
1.代位追偿的法律依据
2.代位追偿成立的条件及诉讼类型 3. 代位追偿所需收集的资料 4. 追偿的时效 5. 追偿案例
1、代位追偿的法律依据
1.1保险人具有代位追偿权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
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二OO五年一月十四日) :
保险人因行使代位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被保险人向第三者提起的
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第十二条 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代位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与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 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 、代位追偿的法律依据
1.3三大海运承运人责任制度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1、严格责任制-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
2、不完全过失责任制-海牙规则,美国的《哈特法》
3、完全过失责任制-汉堡规则,中国的海商法,推定过失承运人责任制
我司能否向“新大陆”轮追偿?
5、追偿案例
追偿的法律依据: 第一百六十八条 船舶发生碰撞,是由于一船的过失造成的,由有过失的船舶负赔偿责任。 第一百六十九条 船舶发生碰撞,碰撞的船舶互有过失的,各船按照过失程度的比例负赔偿 责任;过失程度相当或者过失程度的比例无法判定的,平均负赔偿责任。 互有过失的船舶,对碰撞造成的船舶以及船上货物和其他财产的损失,依照前款规定的 比例负赔偿责任。碰撞造成第三人财产损失的,各船的赔偿责任均不超过其应当承担的
5、追偿案例
追偿的法律依据:
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
A公司不用向C公司提供救助担保
可以向B公司与C公司追偿。
C公司享受海事责任限制,不能足额追偿
水险追偿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1、积极参与:发生重大货损时应当改变回避消极的态度和动辄拒赔 的做法,为今后理赔和追偿收集证据材料。 2、冷静思考:在决定扣船时一定要确定真正肇事船,防止扣错船舶, 承担不必要的赔偿责任。 3、平衡利益:平衡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利益;平衡被保险人与 船东的利益。防止保险人处在对被保险人多赔款而船东不愿赔偿扩大 损失的旋涡之中。 4、果断行事:事实证据清楚时,对承运人该出手时就出手,尽快取 得船东有效担保,并立即进入诉讼程序。
航空 航空运输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民用航空器到达目的地点、应当到 达目的地点或者运输终止之日起计算。(民用航空法)
目录
1.代位追偿的法律依据 2. 代位追偿成立的条件及诉讼类型
3.代位追偿所需收集的资料 4. 追偿的时效 5. 追偿案例
5、追偿案例
追偿案例一: “天顺”轮间接碰撞案
案件经过:
保险人承担保险赔偿责任后,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向投保人追偿。
1、代位追偿的法律依据
1.2民事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六条 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 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结束
谢 谢!
2010年11月,由我司某分公司承保的“天顺”轮(承保沿海内河船舶一 切险),在上海黄浦江行驶时,由于在避让对面航行的“新大陆”轮 ( “天顺”轮与“新大陆”轮未发生物理接触),在避让过程中, “天 顺”轮由于操作不慎,撞到停在黄浦江边的“白云山”船坞。事故造成 “白云山”船坞105万的损失, “天顺”轮本船损失30万,我司根据保单 责任,赔偿约120万元。
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相同。 第十三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可以按照约定
要求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先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保险人不得以被保险人未起诉为 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第十六条 投保人以与自己订立合同的相对人为被保险人,就自己对该相对人应
当承担的合同责任为保险标的投保保证保险的,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应当按 照保证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1、代位追偿的法律依据
1.4民事损害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
民用航空法-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2006年3月28日) 对旅客托运的行李和对运输的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每公斤人民币100 元。
目录
1.代位追偿的法律依据
2. 代位追偿成立的条件及诉讼类型 3.代位追偿所需收集的资料 4. 追偿的时效 5. 追偿案例
比例。
互有过失的船舶,对造成的第三人的人身伤亡,负连带赔偿责任。一船连带支付的赔偿 超过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的,有权向其他有过失的船舶追偿。 第一百七十条 船舶因操纵不当或者不遵守航行规章,虽然实际上没有同其他船舶发生碰撞, 但是使其他船舶以及船上的人员、货物或者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适用本章的规定。
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 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
第六十二条
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六十条
第一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
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2、代位追偿成立的条件及诉讼类型
三大条件
条件一: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条件二:保险标的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 条件三:保险人已经赔偿,取得权益转让
2、代位追偿成立的条件及诉讼类型
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成立的四个要件 : 有损害事实 这是构成民事责任的基本要件,没有损害事实,也就没有引起民事损 害赔偿责任的法律事实。 损害行为的违法性 民事责任所要追究的是具有违法性的损害行为。违法行为有作为和 不作为两种。违法的作为多表现为直接触犯法律规范,违法的不作为 多表现为对法定义务或合同义务的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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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位追偿的法律依据
2.代位追偿成立的条件及诉讼类型 3.代位追偿所需收集的资料 4. 追偿的时效 5. 追偿案例
4、代位追偿的时效
针对保险追偿案件,保险人应当在下列法定的时效期间内向有关海事法 院提起诉讼,否则,在法律意义上,保险人将丧失胜诉权: 水运 国内水路运输、或者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 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 有关船舶碰撞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 公路 国内公路运输,追偿时效为2年。(《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公路货物运输规则 铁路货物运输规则 航空运输法
1、代位追偿的法律依据
1.4民事损害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
海商法 第五十六条 承运人对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的赔偿限额,按照货物件数或者其他 货运单位数计算,每件或者每个其他货运单位为666.67计算单位,或者按照货物 毛重计算,每公斤为2计算单位,以二者中赔偿限额较高的为准。 第二百一十条 除本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另有规定外,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依照下列规定计算赔偿 限额: (二)关于非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1、总吨位300吨至500吨的船舶,赔偿限额为167000计算单位; 2、总吨位超过500吨的船舶,500吨以下部分适用本项第1目的规定,5 00吨以上的部分,应当增加下列数额:501吨至30000吨的部分,每吨 增加167计算单位;30001吨至70000吨的部分,每吨增加125计 算单位;超过70000吨的部分,每吨增加83计算单位。 总吨位不满300吨的船舶,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运输的船舶,以及 从事沿海作业的船舶,其赔偿限额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 施行。-上述海商法限额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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