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5_——_溶出曲线的测定与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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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如何进行校正的实例。
A-1 参比制剂平均溶出率在规定时间内达到 85%的实例
假设参比制剂的 12 个单位(片)溶出度试验测定结果如下表 1 所示。
第一步:延迟滞后时间的求算
针对每一溶出曲线,按照下列公式分别求出溶出率为dA%时的tA时间点。
tA
=
t1
+
dA d2
− d1 − d1
× (t2
− t1)
+ ⋅⋅⋅⋅⋅⋅ + A2 V2
+
A1) ×V1
其中 An为各时间点测得释放量
【注:本子版给出了该种方式的累积计算模板,请参阅!】
(2)不补液时:
各时间点校正后的累积溶出量(%) = Cn ×[V2 − (n −1)V1] + (Cn−1 + ⋅⋅⋅⋅⋅⋅ +C2 + C1) ×V1 ×100% L
上海市药品检验所 谢沐风 撰写
4
上海市药品检验所 谢沐风 撰写
e. 首先确定溶出度试验欲进行的时间(tsi)。关于测定时间点,要以校正前溶出曲线中滞后时 间以后的时间段为出发点来考虑。对参比制剂和试验制剂的每一样品,采用内插法或图谱法
求得每一时间点各自的溶出率,再计算出平均溶出率,然后绘制平均溶出率-时间曲线图。
a. 参比制剂平均溶出率在结束时间内达 85%以上时,ƒ2因子大于 42。 b. 参比制剂平均溶出率在结束时间内达 50%以上但未达 85%时,ƒ2因子大于 46。 c. 参比制剂平均溶出率在结束时间内未达 50%时,ƒ2因子大于 53。 【用于其他各事项时】 (1)原制剂在 15 分钟以内平均溶出率达 85%以上 变更后制剂在 15 分钟以内平均溶出率也 达 85%以上;或 15 分钟时两者的平均溶出率差在±10%以内。 (2)原制剂在 15~30 分钟平均溶出率达 85%以上时,ƒ2因子大于 50。 (3)原制剂在 30 分钟内平均溶出率未达 85%,但只要满足以下任何一个条件仍可判定为相似。 a. 原制剂平均溶出率在结束时间内达 85%以上时,ƒ2因子大于 50。
(10)
0 0.0 5.3 10.5 17.5 30.2 35.6 43.6 52.0 59.6 67.8 80.9 88.2 94.6 98.1
(11)
0 0.8 6.3 18.2 27.3 42.5 50.5 58.4 70.3 76.4 84.1 89.9 93.3 94.9 96.5
中,取溶出率在约 70%处、位于中间批号的样品进行试验。 在进行仿制药研发时,考虑到原研品批间差异与耐受性,建议从市场流通渠道获得有效 期内不同时间段的 3~5 批样品,分别测定后,取结果均值用于比较;并同时确定参比制剂在 各 pH 值溶出曲线的波动范围,以更为有效地评估原研制剂内在质量和自身仿制制剂的研发 深入程度。 如果主成分是在溶解状态下进行溶出度试验的(如一些散剂、颗粒剂),则适当选择某一 批号,即可。 (3) 试验样品的生产规模 由于固体制剂生物利用度与生产规模密切相关,故一般情况下应不 少于今后工业化最大生产规模的 1/10 或不少于 10 万个单位。
2
上海市药品检验所 谢沐风 撰写
7. 对于所选时间点溶出结果变异系数的规定 除 0 时外,第一选取时间点溶出结果的变异系数应不得过 20%,自第二时间点至最后时
间点溶出结果的变异系数应不得过 10%。如超出,应从仪器适用性或样品均一性的角度考虑 予以解决。
8. 溶出曲线相似性的判定
通常,当ƒ2数值介于 50-100 认为两条溶出曲线是相似的,该数值限定是基于两条比较曲
(4)
0 1.6 7.4 16.1 26.4 36.5 44.9 55.5 65.5 75.1 82.9 86.7 92.3 96.5 98.9
(5)
0 1.1 7.1 15.6 25.5 35.0 44.3 52.6 61.3 69.3 78.4 86.7 94.2 97.5 99.1
(6)
0 0.5 6.6 16.0 26.0 36.8 44.7 54.1 61.4 70.4 77.5 88.0 90.5 97.8 100.0
后,现基本上被统一采纳。该法特点是对溶出曲线进行整体评价,通过计算相似因子(ƒ2)比 较溶出行为的相似性。
5. 计算公式



f2
=
50log
⎢ ⎢


⎢⎣



100

n

∑ 1 +
( Rt − Tt )2
i=1
n
⎥ ⎥ ⎥⎦
Rt和Tt分别表示两制剂在第n个取样点时的平均累积溶出率。
6. 计算时间点的确定 计算时所选取的时间点间隔无需相等,但两制剂所取时间点必须一致;且计算时间点应
公式(1)
t1:溶出率为dA%前的时间点 t2:溶出率为dA%后的时间点
d1:时间点为t1时的溶出率
d2:时间点为t2时的溶出率
表 1 参比制剂每一样品原始测定时间-溶出率数据汇总表
测定时间(分钟)
制剂
0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2.5 60 67.5 75 90
(1)
(7)
0 1.4 9.5 22.7 35.1 43.3 55.8 63.8 75.0 79.3 83.3 85.3 90.2 95.8 97.7
百度文库
(8)
0 0.5 8.1 18.6 31.0 42.0 53.7 62.1 67.1 72.9 78.4 81.2 85.0 86.5 91.7
(9)
0 0.3 6.6 13.8 21.5 30.4 42.3 50.8 65.4 73.0 80.1 84.9 89.4 93.6 95.2
同以上仿制药。 日本如此作法的出发点为:对于以上评判标准,因调释制剂给药间隔较普通制剂长,在 人体消化道内滞留的时间亦较长;且制剂工艺的优劣与“体内释药特性”密切相关,故为保证 其安全性与有效性,制定了更为严格的评判标准。同时,对于仿制药、体外溶出曲线相似性 的判定主要是用于佐证之后的生物等效性试验;而其他各事项则是针对在限定的范围内,采 用体外溶出行为相似性的评价来确保变更前后生物学同等性,且一般不再进行生物等效性试 验。因此,将其他各事项的判定依据拟定为严格于仿制药研究,以确保变更前后内在品质的 一致性。对于调释制剂,由于在仿制药研究的规定中已提高了标准,故在处方变更中不在予 以提高。
V2
其中 Cn为各时间点取出后的样品浓度(即稀释前的); L为制剂标示量(单位需与Cn一致)
上海市药品检验所 谢沐风 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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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药品检验所 谢沐风 撰写
V1为各时间点固定取样体积;
V2为溶出介质体积;
该公式如采用各时间点测得释放量表示,则可演变为:
各时间点校正后的累积溶出量(%)
=
An
+
( An−1
3. 累积释放度校正计算公式
在多次取样时、可采取及时补充相同体积同温度溶出介质亦可采取不补液两种方式,但
必须保证每次抽取体积的固定性。累积校正计算公式如下:
(1)补液时:
各时间点校正后的累积溶出量(%) = [ Cn
+
(Cn−1
+ ⋅⋅⋅⋅⋅⋅ +C2 L /V2
+ C1)
×V1
]×100%
L /V2
9. 溶出曲线存在滞后(亦称“延迟”)现象时的校正方法 采用延迟滞后时间对溶出曲线予以校正的方法如下进行。对于溶出曲线的校正、即便是可
以采用内插法求得溶出率,但为避免内插法带来的误差,最好还是每隔 10%以内的溶出率就 进行取样测定。当然、这样测定频率必然增加、工作量亦随之加大。 具体流程如下: a. 分别测得参比制剂和试验制剂每一个样品的溶出延迟滞后时间。 b. 先通过预试验了解溶出率随时间变化的基本情况,得知滞后时间点(tL)大约出现的时间 段。在随后的正式试验中,适当增加此时间段的取样点数,绘制完整的溶出率-时间曲线图。 对于溶出率为 5%的时间点,可在绘制的图谱中求得,亦可通过内插法计算求得。 c. 针对每一个制剂、分别采用滞后时间对原取样时间点予以校正,求得校正时间点,然后 再用校正时间点重新绘制溶出量-时间曲线图。 d. 参比制剂与试验制剂的平均溶出率-时间曲线图如下所制:
上海市药品检验所 谢沐风 撰写
【No.5 —— 溶出曲线的测定】
—— 上海市药品检验所 谢沐风 撰写
1. 关于测定时间点和结束时间点的设定 对于测定时间点,普通制剂与肠溶制剂可为 5、10、15、20、30、45、60、90、120
分钟,此后每隔 1 小时直至 6 小时止;缓控释制剂可为 15、30、45、60、90、120 分钟,3、 4、5、6、8、10、12、24 小时。当连续两点溶出率均达 90%(调释制剂为 85%)以上、且 差值在 5%以内时,试验则可提前结束。
由于溶出曲线形式多样,所以根据曲线的不同形态,分别拟定了限度值。 ¾ 普通制剂与肠溶制剂 【用于仿制药研发时】 (1)参比制剂在 15 分钟以内平均溶出率达 85%以上 仿制制剂在 15 分钟以内平均溶出率也 达 85%以上;或 15 分钟时,仿制制剂与参比制剂平均溶出率的差在±15%以内。 (2)参比制剂在 15~30 分钟平均溶出率达 85%以上时,ƒ2因子大于 42。 (3)参比制剂在 30 分钟内平均溶出率未达 85%,但只要满足以下任何一个条件仍可判定为相 似。
上海市药品检验所 谢沐风 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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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药品检验所 谢沐风 撰写
b. 原制剂平均溶出率在结束时间内达 50%以上但未达 85%时,ƒ2因子大于 55。 c. 原制剂平均溶出率在结束时间内未达 50%时,ƒ2因子大于 61。
¾ 调释制剂 【用于仿制药研发时】 (1)参比制剂在结束时间内平均溶出率达 80%以上,ƒ2因子大于 50。 (2)参比制剂在结束时间内平均溶出率达 50%以上但未达到 80%,ƒ2因子大于 55。 (3)参比制剂在结束时间内平均溶出率未达 50%,ƒ2因子大于 61。 【用于其他各事项时】
线上任一比较时间点溶出量平均差异限度不大于 10%的考虑。表 5 提供了溶出量平均差异与
相应ƒ2因子临界值的关系。
表 5 溶出量平均差异与相应ƒ2因子临界值 比较时间点溶出量平均差异 2% 5% 10% 15% 20%
ƒ2因子临界值
83 65 50 41 36
【说明:该判定依据在美国使用时未根据溶出度应用的不同方面加以区分;而日本针对 (1)仿制药研发和(2)其他事项就分别予以了拟定。详述如下:】
f. 关于试验制剂、按照下述A-1、A-2 中 1)-3) 的顺序,求得平均溶出率-时间曲线图。此时
的测定时间点(tsi)应与参比制剂相同。 g. 遵循指导原则确定欲比较参比制剂与试验制剂平均溶出率的时间点(tci)。随后仍是采用内 插法或图谱法求得参比制剂在各计算时间点(tci)的平均溶出率。
以下将分别列举参比制剂在规定时间内达到 85%溶出量与未达到 85%溶出量时,溶出曲线
对于结束时间点,在酸性介质中(如 pH 值 1.0)最长测定时间为 2 小时,在其他各 pH 值介质中普通制剂为 6 小时,缓控释制剂为 24 小时。
2. 其他事项 (1) 试验样品 用于比较的两种制剂含量差值应在 5%以内;每个品种各取 12 个单位。 (2) 参比制剂标准批号的选择 取三个批号样品,在最终溶出率均可达 90%以上的溶出介质
不少于 3 个;由于该计算结果有依赖于比较时间点个数的特性,故在溶出率 85%(调释制剂 80%以上)以上的时间点应不多于一个。
建议研究者可依据参比制剂溶出率的具体情况,选取溶出率间隔相近的 4~5 个(如为调 释制剂可为 4~6 个,不建议超过 7 个点)时间点进行计算。
上海市药品检验所 谢沐风 撰写
其中 Cn为各时间点取出后的样品浓度(即稀释前的); L为制剂标示量(单位需与Cn一致)
V1为各时间点固定取样体积;
V2为溶出介质体积;
4. 曲线比较法 由于多 pH 值溶出曲线的绘制已成为剖析和表达固体制剂内在品质的重要手段,故对溶
出曲线比较的科学评价愈发重要。截至目前,报道有多种比较方法。 但自美国和日本等国的官方机构认定采用模型非依赖方法之一的“相似因子比较法”之
0 1.3 8.1 17.8 29.3 41.6 51.6 60.1 68.3 75.2 81.8 84.1 91.2 97.2 100.0
(2)
0 0.8 8.9 20.9 31.8 42.2 52.0 59.1 66.3 72.9 81.3 88.9 93.7 96.7 98.5
(3)
0 1.8 11.3 23.7 35.0 45.8 55.7 62.2 70.3 77.3 82.8 88.1 91.0 94.1 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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