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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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对工资报酬的管理,完善公司的薪资管理体系,便于工资报酬趋于合理分配和财务部门编制员工的薪酬福利表册,保障员工的生活,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建立稳定的员工队伍,吸引高素质的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订本制度。
一、员工工资待遇
(一)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奖金。
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原则上参照行业内同类职位的标准执行,由员工入职前与公司协议确定,但不低于广州市规定的最低工资。
(1)对于年度累积绩效考核综合评定为差和称职的员工,在第二年重新核薪时,基本工资均保持不变。
(2)对于年度累积绩效考核综合评定为良好的员工,在第二年重新核薪时,基本工资上浮5%。
(3)对于年度累积绩效考核综合评定为优秀的员工,在第二年重新核薪时,基本工资上浮10%。
2、加班/值班补贴。如因工作需要而安排的加班/值班,将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给付加班/值班补贴,员工周末值班,由财务部发放补助60元/天,司机的加班/值班补贴另行规定(见附件)。
3、奖金。
(1)全勤奖金。统一为100元/月,由行政人事部进行考勤考核后,在月工资中统一发放,凡月请假超过一小时(除工伤假、年假)或月累计迟到/早退五次以上(含)人员不享有该项奖金。
(2)绩效奖金。根据员工职责履行状况,经考核确认后,依照确定的标准按月通过隐密形式支付。该奖金做为员工绩效考核的基础和标准,具有特定的浮动性,与公司的经营利润、员工的业绩和贡献直接关联。
1)考核内容。分为日常行为和工作业绩两个部分。
2)绩效奖金计算公式:
绩效奖金=基本工资×30%×目标完成率÷绩效考核得分(折算成百分率)3)绩效奖金的特别说明。
依据月度绩效考核结果的不同等级,将员工的绩效奖金增加或降低相应比例,从而达到奖优惩差、鞭策员工、激励员工更加努力工作的目的。标准如下:
①若月度绩效考核结果(93-100)为优秀,则绩效奖金上浮10%。
②若月度绩效考核结果(85-92)为良好,则绩效奖金上浮5%。
③若月度绩效考核结果(75-84)为称职,则绩效奖金保持不变。
④若月度绩效考核结果(75以下)为差,则绩效奖金下浮20%。
4)考核办法。具体的考核办法详见《关于开展员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三)不计入工资的待遇。
1、社会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
3、其他福利
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公司财务部在员工的月薪中代扣代缴。二、业务员薪酬管理
业务员的工资构成部分为底薪加上提成,具体提成方式和发放原则详见《业务员销售及回款责任书》。
三、其他人员薪酬管理
1、新进人员工资标准。对录用的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按照学历等级和工作经历及能力进行商议以确定试用期给予的基本工资;试用期满,按照协议的试用期满的工资确定。
2、无工作经验的毕业生,按其能力和行业内招聘的薪酬水平确定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经考核按其实际能力和业绩确定岗位,并按相对应的工资标准支付。
3、公司董事、监事无在公司正式任职的,除有特殊规定外,不给发薪。
4、公司董事、监事,如在公司担任专职的,按员工薪酬待遇进行管理;除经总经理特批外,均应服从公司的管理、安排。
四、工资的发放与扣缴
(一)工资的计算与给付
1、工资的计算区间为每月的1日至30(31)日,于下月10日发放,由财务部存入员工帐户或以其它形式发放,如发放日恰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一日进行发放。
2、公司因不可抗拒等因素无法按期支付员工的工资时,应于发薪日前10天通知全体员工,并公告变更后的发薪日。
3、临时给付
有以下情况出现时,行政人事部会同财务部可给付当事人已出勤日期的工资:
(1)员工辞职或被辞退。
(2)本人病故。
(二)代扣代缴
1、员工应缴纳的个人收入所得税。
2、员工按比例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
4、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5、员工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而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员工请事假等假项而减发的工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8、员工依法和公司合法、合理要求当事员工赔偿给公司的经济损失。
五、工资的调整
员工的薪酬水平要随岗位、职位、业绩的变动而作出相应的调整。(一)加薪的条件
1、能为公司节省费用者。
2、能提高工作改进方法,增进工作效率者。
3、能为公司增加显著效益者。
4、能有学术著作或发明,对本公司确有价值者。
5、单位因人员精简后,两人以上的工作改由一人担任,经过三个月以上的实践能胜任者。
(二)减薪的条件
1、员工降职。
2、员工因绩效考核未达到良好标准,而被减发的奖金。
3、因公司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奖金和年功工资。
(三)工资调整办法
1、调整的对象。实际工作能力和业绩表现超出或低于所在岗位(职务)等级标准的员工。
2、调整方法。在下一个会计年度的三月份,根据公司上年度的经营利润情况确定提薪额度和调整比例。
六、年终双薪
公司按照员工的基本工资在全年12个月的基础上,加发两个月的工资,其中每年的中秋节按照确定的工资标准先发半个月,余下的一个半月的工资在第二年的元旦后发放。
七、奖金及分配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帮助实施公司战略, 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特制订本管理办法,以激励员工关注公司业绩,相互协作,并最终实现奖优罚劣的公司导向。(二)奖金发放形式:
1、业务部门:实行销售提成佣金制,按照业务员的每月考核状况计发提成的90%部分,不参与公司年终奖金分配,但在考核后可按规定享受该员工留置公司监控的10%业务提成部分。
2、财务、行政人事、进出口、物流(开单员/跟单员、仓管员)等职能部门:实施年终奖金分配方案。
3、仓库司机因已经享受了出差和加班等补贴,故不享受年度奖金分配。
(三)考核评价要素:
公司员工奖金分配主要基于员工的个人业绩评价、员工所在部门整体业绩,同时考虑公司效益水平。
(四)奖金计算方式:
1、每年年初以公司确定的年度预算工资总额为基数,根据经营计划目标要求计提25%-40%,作为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年终奖励基金;
2、各位员工应得奖金计发原则按如下方法:
(1)效益系数
阶段比例效益系数
120%≤S 2.5
100≤S<120%2
70≤S<100%1
S<70%0
(备注:S为公司年度销售目标达成率)
(2)年功系数
年功年功系数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