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及回族的形成与发展》教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及回族的形成与发展》
教案
授课人:梁志勇(28号)
陈玲(40号)
张春慧(16号)
陈龙弟(27号)
丁莹(3 号)
授课时间:2010年4月7日
教学目标:1、了解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的历程;
2、从民族学角度把握回族形成的诸因素并了解宁夏回族历史及回族著名
历史人物;
3、从历史的演变中理解回族宗教信仰及其风俗习惯的渊源。
教学重点:教学目标1、2
教学难点:教学目标2、3
教学方法:讲授法
教学课时:1课时
教学过程:
教学导入:
同学们,大家好!大家都知道,我国是一个有五十六个民族所组成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其中有很多民族都有其自身独特的宗教信仰及发展历史。
那么本节课就让我们的团队带领大家跨越千年历史,去探寻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的历程以及它的忠实信徒——回族,特别是宁夏回族的形成与发展历史,并了解一下几位著名的回族历史人物。
一、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历程
伊斯兰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也是人类历史上的重大社会文化现象之一它的最初产生是中世纪阿拉伯半岛由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产物,是阿拉伯民族建立统一国家,实现安定与和平的客观社会要求在宗教思想上的强烈反映。
从610年穆罕默德创教开始,到他逝世之时的23年间,伊斯兰教终于发展成为整个阿拉伯半岛的统一宗教。
并伴随着阿拉伯帝国的对外扩张而走上了向外传播的道路。
在这一时期,伊斯兰文化通过著名的丝绸之路传入中国,并在不断吸收中国本土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伊斯兰文化,进而产生了信仰这一特殊文化的群体——回族。
关于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历程,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为伊斯兰教传入中国的初期,时间是唐朝到宋朝。
中国与阿拉伯民族最早的交往可以追溯到汉代。
《史记》称阿拉伯为“条枝”,“在安息西数千里临西海,暑湿,耕田,田稻。
”97年,后汉西域都护班超派遣甘英出使西域,行抵安息西境欲渡海往埃及受阻。
由于他的报道,国人对条枝有了更多的了解。
《后汉书》记载:“条枝国在山上,……临西海,海水曲环其南及东北,三面路绝,唯西北隅通陆道。
”西汉时,我国与西域各国的贸易已相当频繁。
中国的丝绸之路、铁器通过著名的丝绸之路远销至罗马帝国及西亚各地;阿拉伯的乳香、珠宝、鸵鸟则输入中国。
到了618年,唐王朝的建立。
两个大帝国的边境相交于中亚细亚,这为两国的往来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相传,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曾经说过:“学问虽远在中国,亦当求之。
”此话表达了阿拉伯穆斯林对中国人民的友好情感和他们善于学习别国先进文化的心态。
关于伊斯兰教何时传入中国,目前尚无定论,大多数学者都认为是唐永徽二年。
《旧唐书·大食传》记载:“永徽二年始遣使来贡。
自云有国已三十四年,历三主。
”永徽二年正值阿拉伯伊斯兰帝国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当政。
他派使者经丝绸之路抵达长安,觐见唐高宗李治,并向他介绍大食国的建国经过、基本国情、文化习俗和伊斯兰教的基本
教义。
这是阿拉伯伊斯兰帝国与中国在外交上的首次接触。
在唐朝中期以前,大食国的使者及商人来华路线主要以陆地为主。
唐德宗以后吐蕃势力扩张,一度阻断陆路通道,但海上交通可长年畅通,并更居优势,因此大部分来者主要以海路为主。
从陆上或海上来华的使者及商人,除阿拉伯人之外,主要以波斯和中亚各国人居多。
人们大都客居长安和沿海各通商口岸。
唐代称外族为“胡”或“蕃”,其聚居地后称“蕃坊”或“蕃市”(“胡“多指北方、西部诸外族,“蕃”则为一切外族之通称)。
在蕃坊中,由唐王朝任命一位年高德勋的穆斯林为“蕃长”,主持宗教礼拜,处理穆斯林间的民事诉讼。
唐安史之乱以后,唐玄宗逃亡四川。
756年,肃宗继位后,为平定安禄山叛乱,向大食借兵。
于是有很多信仰伊斯兰教的阿拉伯人来到中国参与平叛战争。
收复两京后,肃宗允许他们世居中国,可同当地妇女通婚。
后又编入左右神策军,有的被授封官职,予以任用。
此时来华贸易的蕃客,虽然也有不少人久居不归,并与当地居民婚娶相通,繁衍子孙,但他们还没有得到中国人的认同,不被视作中国人,他们所信奉的伊斯兰教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只是一种带有神秘色彩的外来文化。
2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与发展的第二个阶段,是伊斯兰教在中国大规模传播的黄金发展时期,时间为宋朝至元朝。
宋代时期,中西之间的海上交通大为发展,但陆路仍然起着重要的作用。
这时从西亚、中亚来华经商的穆斯林比比皆是,人数比唐朝增加了几十倍。
一般来讲,与宋通使、通商多由海道而来,与辽通使、通商多经陆路。
辽天赞三年(924年)至宋开禧三年(1207年)的284个年间,正式遣使见于记载着多达39次之多。
当时来自西亚、中亚的穆斯林商人比较集中的地方是广州、泉州和杭州。
这里的每个城市都有他们的聚集处,称为蕃坊或蕃巷。
据记载,蕃坊居住的穆斯林商人数量是相当多的。
不仅有留居数十年而不归者,也有与汉人通婚者不少。
宋王朝也沿袭了唐代的一些作法,在蕃坊设蕃长,由蕃人中推选,再由中央政府加以委任。
他巾袍履笏,着宋朝官服,办公的地点叫蕃长司。
他主持宗教事务,还依教法裁决穆斯林之间的纠纷。
此外,宋王朝中央政府还允许他们在中国建立清真寺,设立公共墓地。
这些作法,无疑有利于蕃坊内的管理与安定,更有利于吸引外来穆斯林商人来华经商。
12世纪中叶,中国北方的蒙古游牧部落开始崛起。
1206年,成吉思汗统一汗蒙古各部,自1211年起连续发兵进攻金朝,1218年后进取西域。
1229年成吉思汗三子窝阔台率军继续南下,经40年的征战,忽必烈于1271年建立元朝,定都燕京(后称大都);1279年灭南宋,统一中国。
蒙古人统一中国后,中国与中亚、西亚等地的诸国已在蒙古帝国统治的一体之内,东、西方交往畅通。
陆上丝绸之路和海上香料之路交通发达,使得西亚、中亚各族的穆斯林大批来华,使伊斯兰教在中国进入了一个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这时有不少的蒙古人、汉人前往西亚和南亚诸国从事访问和经商。
欧洲著名旅行家马可·波罗(1254-1324年)和阿拉伯著名旅行家伊本·白图泰(1304-1377年)则分别从陆路和海上来中国,足迹遍及大江南北。
我国历史上著名的航海家汪大渊在1337年也到达过伊本·白图泰的家乡丹吉尔。
蒙古统治者对各种宗教都采取宽容的态度,蒙古人在征服和统一中国的过程中,曾调集“西域亲军”随之东来,其中不少是信奉伊斯兰教的阿拉伯人、波斯人和中亚各族人。
他们大都被签发为军士,包括炮手、水军、军匠,编入“探马赤军”, 战时从征,平时就地屯聚牧养,分驻各地,以西北陕、甘、宁为多,有的则迁往西南、江南和中原各地。
他们定居以后,除充当职业军人外,有的从事手工业、农业和商业活动,也有少数人入仕做官。
元时从海路来华信仰伊斯兰教的阿拉伯人、波斯人络绎不绝,居住在东南沿海的广
州、泉州、宁波、扬州诸城,泉州尤为集中。
他们之中有商人、宗教学者、旅行家。
此时从西域来华之穆斯林在数量上也超过昔日,他们不仅居住在大城市和沿海港口,而且已遍于中华大地以致《明史》中有“元时回回遍天下”之说。
在他们居住的地方,又形成了“大分散,小集中”的地域特点。
其子孙非“化外之民”,而已经成为中国的本土穆斯林。
元代改信伊斯兰教者也为数不少。
元成宗(1295-1307年在位)小弟安西王阿难答因从幼受一位伊斯兰教徒抚育,后皈信伊斯兰教,并于军中宣教,所部受其影响,15万人中大部分改宗。
而且在此时回族已经在中国正式形成,朝廷文书中把伊斯兰教与信奉伊斯兰的民族混称为“回回”,他的社会地位仅次于蒙古人,高于汉人和南人。
他们绝大多数不带家眷,在各地定居与当地汉、蒙古、维吾尔等民族居民通婚,他们的后人成为中国出生的穆斯林,具有中国人的自我意识。
经济上,他们多从事商业贸易,其中不乏富商大贾;政治上,一部分回回已跻入统治者行列, “在中央及地方任宰执者四五十人。
”元代统治者对伊斯兰教一直持较宽容的态度,特设回回国子学,进行宗教教育,其教师可享赋税上之优遇。
此时的伊斯兰教,与当时中国的佛、道、基督等宗教同样受到统治者的重视。
3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与发展的第三个阶段是伊斯兰教与儒家思想相结合,形成独具特色的中国伊斯兰教文化时期,时间是明清两代。
明代,中国的社会经济得到了极大的发展,散居在中国各地的穆斯林社会经济状况也相应发生巨大变化。
在内地,陆续出现了一批穆斯林聚居村,部分是由元人以来军屯的官僚田庄发展而来的,有的则是因为人口繁殖而自然形成。
在明清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中国穆斯林内部也开始贫富分化。
农村中出现了地主与贫困的农民;城镇中既有富商大贾,也有手工业者贫民。
有的人在朝廷中做官,地位显赫;有的人则参加科举成了举人、贡生、进士,从事政治文化活动。
明代虽然对汉族以外的其他部族作了种种限制,但对于穆斯林之信仰还是非常尊重的。
“明人对于回教,多致好评,政府亦从未有禁止回教之事,与佛教、摩尼教、耶稣教之屡受政府禁止者,其历史异也”这可能是因为穆斯林对明王朝的建立做出重大贡献的结果。
例如明太祖朱元璋(1368-1398年在位)军中的常遇春、胡大海、蓝玉、沐英等一批穆斯林著名将领,是明王朝的开国功臣。
因此,明王朝统治者对穆斯林予以优遇。
总之,此时的穆斯林在经历过长达六七个世纪的迁徙、繁衍和发展之后,已分布于全国各地,并且在中国牢固地扎下了根,成为了社会发展中一支不可忽视的政治、经济力量。
清王朝对待伊斯兰教的政策前后有所不同,概括起来讲,有一个由宽容利用到残酷镇压的过程。
清王朝建立之初,从顺治至乾隆前期,即从1644年至1781年的100多年里,
“这一时期清廷在宗教方面国家得到了统一,边疆得以巩固,社会经济也得到了恢复发展。
则采取了‘钦崇佛教、总持道法’,‘崇儒重道,儒释道三教并垂’的政策。
”此时,虽然清王朝没有把伊斯兰教作为尊崇的宗教但也没有下令把伊斯兰教作为同白莲、无为、大成、混元一样“夜聚晓散”的惑众与左道而严禁,而是采取了允许存在,适当利用的宽容政策。
为了加强对穆斯林的控制,清王朝采取了各种手段,如拉拢利用穆斯林宗教上层,保留其部分特权,利用伊斯兰教推行乡约制度,即以每一个乡的乡约向清政府具结担保不做违犯禁令的事,来换取清政府允许其在本乡中享有政策和宗教特权,作出了许多关心、推崇伊斯兰教的姿态,等等。
清王朝这样做,主要是因为在王朝建立之初,需要安定人心,巩固其统治。
但客观上对伊斯兰教的存在和发展是有利的,所以在全国各地新建立了不少清真寺,更多的伊斯兰教汉文译著也在这一时期出现,有些穆斯林还得以赴麦加履行朝觐功课。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西北伊斯兰教新旧教派之争发展成为以新教信徒为主的穆斯林起义。
在中国的穆斯林原本无明显的教派之分。
明末清初,随着朝觐归国的哈只们和由中亚等地而来的苏菲派传教士的宣传,首先在西北地区出现了新的教派,从而造成
新旧教派之间的相争和仇杀。
出现教派冲突,这对各派的穆斯林和社会稳定都是有害的。
清王朝政府本应从中加以调解,促其和平解决。
但这时地方官员却往往追捕镇压,这就促使平时即对清政府统治者的民族压迫不满的新派穷苦信众举起了反抗清廷的起义大旗。
这时,清王朝又利用教派之争,扑灭起义。
使大批穆斯林在这次反清起义中牺牲或者被迫迁往贫瘠荒芜之地。
总的来说,伊斯兰教从唐朝开始传入中国,在中国的传播过程中又与中国本土文化相互交融,逐渐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伊斯兰文化和它的信仰群体回族。
那么回族是如何形成的?这一民族在中国的发展历史又是如何的?请陈龙弟为大家讲述。
二、回族的形成问题
首先问大家一个问题:“回族为什么会被称为‘回回’”?回回民族是怎样形成的呢?这在现在,还是一个不容易解决的问题。
历来回族学界和其他相关学者对回族的形成过程和形成因素仁智不一。
接下来本人将从民族学角度对回族族源、语言、地域、经济生活、文化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论述,明晰各种因素在回族形成过程中的作用机理,以期对回族的形成有更系统地认识。
回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重要成员之一,也是一个独具特色的民族共同体。
“她既非华夏古国土生土长的固有民族(如汉、苗、羌等族),又非纯粹移植的外来民族(如朝鲜、俄罗斯等族),亦非毗邻边疆而接壤跨界的民族(如哈萨克、傣等族)”。
回族是外来文化与中华文明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经过复杂的融合过程植根中华大地,而形成的一个稳定的民族共同体。
1、回族的族源
回族族源复杂,但人们都习惯于从“回族先民”说起。
回族先民一般认为指“唐宋时期在华定居的,信仰伊斯兰教的各国穆斯林及其后裔”。
而我认为回族形成之前(大致明中期以前)来华定居的西亚、中亚、南亚以及南洋穆斯林都可纳入回族先民的范围,只不过他们在回族形成中起的作用大小不同而已,“依(唐宋时期)阿拉伯、波斯等地商人在中国长期发展的情况看来,他们不是没有逐渐在中国构成一个新民族的可能”,而元明时期来华穆斯林的活动则直接促成了回族的形成。
我将这些回族先民大致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唐宋以来来华的阿拉伯和波斯“蕃客”,他们来华时间久,有“三世蕃客”、“五世蕃客”;汉化程度高,有李彦升这样中进士为官中土的人;他们主要集中于长安、广州、扬州、泉州等地,购买田宅、娶妻生子、经商度日。
第二类是蒙古军西征迁发的大批中亚和西亚穆斯林,他们中以士兵、工匠为主,或被编入“西域亲军”、“探马赤军”,或就地屯田安置,散处西北、西南和中原各地,他们是“色目·回回”人的主要部分,也是回族先民的主要部分。
第三类是元明时期因政策因素而自愿来华居住的穆斯林,“归化回回”和“附籍回回”等。
第四类是因其他偶然原因留居中国的穆斯林,如因遭遇风浪而避于海南崖县的占城穆斯林,为苏禄国王守墓而定居山东德州的南洋穆斯林等。
正是有了这些回族先民留居中土,才有了形成回族的族源基础。
然后这些回族先民通过与汉、蒙、维吾尔及中国境内其他民族的通婚融合,到明朝时形成一个比较稳定的“回回人”族体,为回族共同体的形成提供了人员上的保障。
2、回族的语言
语言是人类沟通的工具,斯大林将共同语言列于民族构成要素之首,是因为“没有一个共同的语言,就不可能形成一个民族共有的经济和文化生活,也不可能形成共同的民族心理素质,而没有这些共同点,当然也不可能称为民族。
”
回族的共同语言是汉语,汉语是回族形成民族共同体的社会语言条件。
因为回族先民成分的多元化,回族先民的语言也是多样的。
阿拉伯语是回族的宗教用语,也是初来中国的阿拉伯商人的日常用语;波斯语是回族先民使用更广泛的语言,元明时期将波斯文字当成回回字,元代的回回国子监所授的“亦思替非”文即波斯文。
突厥语是来自中亚地区的穆斯林所*的语言;马来语是南洋穆斯林所讲语言,等等。
回族先民所讲语言虽多样,但散居中国汉族地区,经济文化生活的交流以及婚姻诸方面的联系加强,使得他们不约而同开始掌握汉语。
这样经过若干代的适应,他们的母语被淡化,汉语成为他们的日常用语,而明初的“禁胡语”更加速了这一进程。
共同的语言基础就这样开始形成,为进一步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创造了条件。
但是,回族的汉语从一开始就带有很强的民族性,保留着许多阿拉伯语和波斯语词汇,如“也贴”、“主麻”等,还有用阿拉伯文字母拼写汉字而形成的书写体“小儿锦”,这些都是回族语言的独特之处。
3、回族的地域
共同的地域是民族形成的必备因素之一,斯大林民族定义明确指出“只有长期在共同地域上世世代代共同生活,并不断交往的人们才能形成民族”。
回族是我国分布最广的民族,其分布特点是大分散,小聚居。
回族的地域分布特点的形成伴随回族的形成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
唐宋时期的回族先民主要分布在经济发达的都会、交通便利的城市和东南沿海的港口;蒙元时期大量的回回军士在西北地区屯田,以及元朝境内回回人总数上的剧增,形成了“元时回回遍天下”(《明史·西域传》)的局面;明朝时期大量的“归化回回”和“附籍回回”进入河西地区,因数量太多,明朝政府不得不采取措施迁置,明正统年间“‘徙甘州、凉州寄住回回于江南各卫’(《明实录·英宗实录》),其中迁徙到陇右和陕西一带的最多,到明代后期,陕西和陇右成为回族最多的地区”;清代回族主体形成,但接连的回民起义和清政府的镇压安置,使回族分布发生很大变化,陕西关中回民锐减。
回族人口虽因各种原因而处于经常变动、迁徙之中,但却从未改变这一遍布中国的分布特征。
不管是自觉还是被迫,他们把大范围的中国当成了本民族的共同地域,在汉族的包围中与之全面而长期的互动,最终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回族共同体。
而小聚居的形态则形成了回族饮食、服饰等方面的地方特色。
4、回族的经济生活
“有了共同语言和共同地域,斯大林认为还不够,要成为民族,还需要有内部的经济联系来把本民族中各部分结合于一个整体之内。
”
回族的经济生活复杂多样,农商兼营而多业并举。
这种特点是由回族先民的传统经济模式和回族地域分布特征共同作用的结果。
回族先民从“胡商大贾”、“识宝回回”到“回回三大行:珠宝、饭馆、宰牛羊”再到“回回两把刀,一把卖牛肉,一把卖切糕”、“拾街头、皮毛行、卖零食、宰牛羊、当经纪、闯五行”。
一方面反映了回族经济的衰退,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回族共同经济生活的形成,商业是回族经济的特色。
但是局部范围内,元时的“回回屯田”和明清的安置回回将大量的回族人口束缚在土地上,形成农业和畜牧业为主的聚居区,如甘肃的临夏和张家川。
这样,从大范围来讲,回族的经济从经营珠宝玉石香料业、清真饮食业、牛羊屠宰业延伸到经营农畜产品、皮毛制革,形成农商兼营、多业并举的经济形态,也积淀了共同的文化心理素质。
5、回族的文化心理素质
斯大林民族定义“强调表现在民族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素质。
他认为,各民族之所以不同,不仅是他们生活条件的不同,而且还在于表现在他们民族文化特点上的精神形态的不同”。
回族的文化心理素质,我认为主要体现为伊斯兰文化和汉文化的双重性,这也是回族之所以是中国的回族的根本所在。
一方面,从回族先民到回族形成,回回人始终坚持伊斯兰信仰不曾动摇,并不断接受阿拉伯世界新的伊斯兰哲学思想改造自身,从而形成中国回族现在的“三大教派,四大门宦”局面,但伊斯兰教始终是回族共同体的精神纽带。
另一方面,回族在汉文化的包围之中,不断受到儒家文化的影响,明清回回理学就是回族及其先民在推动自身中国化的过程中取得的成果之一。
概括来说,回族民族性格的形成是回族及其先民始终坚持伊斯兰信仰,并使之适时地中国化的结果。
在民族性上,强烈认同伊斯兰信仰,并以此来区别汉族或其他非穆斯林民族,这是回族民族心理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是民族内部的重要凝聚力。
而基于这种双重性之上形成的回族文化习俗(如经商、姓氏、饮食、婚姻、节日习俗等),则将回族的族源、语言、地域、经济生活、心理素质等方面表现的更为淋漓尽致,并将之有机统一起来形成回族的民族特色。
就我所掌握的知识,我只能论述到这里了。
大家有什么高见下课可以再和我讨论。
接下来由丁莹为大家继续讲述。
三、宁夏回族历史及回族历史人物
1、宁夏回族历史
黄河,中华民族的摇篮,抚育着中华各民族的儿女茁壮成长。
生息在黄河之滨的宁夏回族儿女,深深地受益于她的惠泽,在这片肥沃的土地上,耕耘和开拓,终于在黄河上游形成一处全国最大的回族聚居地区。
宁夏回族为开发祖国的大西北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在中国回族发展史上书写了壮丽的篇章。
宁夏,是我国回族最早人居的地区之一。
元朝,西域各地的穆斯林大批进入中国,宁夏回族的先辈也就是在此时开始落居于这块土地上的。
一批批信仰伊斯兰教的中亚各族人民以及阿拉伯人、波斯人不断地被签发或自动迁徒到中国来。
当时,战争和农耕占很重要的地位。
因此东来的穆斯林主要以驻军屯牧的形式,编成“探马赤军”。
同时,也以工匠、商人、学者、掌教、官吏等不同身份散居到我国各地,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就留住在宁夏,他们一概被叫作“回回人”。
据《元史》记载,至元八年(1271年)九月,元世祖忽必烈“签西夏回回军”,至元十年(1273年),元世祖又下令“探马赤军,随地入社,与编民等”。
按照规定,他们“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
元朝驻宁夏一带的蒙古军队中,有相当多的人信奉了伊斯兰教,成为宁夏回族的族源之一。
元代,宁夏一带是重要的屯垦区,行政区划归属陕西行中书省管辖。
元代著名回回政治家赛典赤•赡思丁的儿子纳速拉丁,曾担任陕西平章政事,他“子孙众多,分为纳、速、拉、丁四姓,居留各省,故宁夏有纳家户,长安有拉家村,今宁夏纳氏最盛”(《陕西通志》)。
在《银川小志》一书中还记载,“纳速耳丁,先世回纥,仕元廉访使”。
据《蒙兀儿史记》“色目氏族表”中“回回氏”介绍,“凡名末有丁字者,皆摩诃末(穆罕默德)教徒男子之美称”。
此纳速耳丁在元时已被列为当地“乡贤”。
在13世纪初及以后的一百三四十年中,回回人已在全国许多地区取得了经济上的生存条件,并逐渐形成“大分散、小集中”的地域特点。
在宁夏,回族人居住的村落和街坊的人口逐渐繁盛起来,成为宁夏主要民族之一。
陕西诸道行御史台设回回椽史(《甘宁青史略》),专管回族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