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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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六五”普法规划、《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省委《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推动法制
宣传教育事业创新跨越发展,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普法教育和普法考试的针对性、实效性,充分利用网络在学法用法中独特优势,实现学法用法及法律知识考试网络化、信息化、无纸化,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普法成本,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保障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全国及全省“六五”普法规划和《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适应互联网时代普法工作电子化、信息化发展的迫切要求,充分利用网络学法的独特优势,积极创新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新形式,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实效性和便捷性,扎实开展“六五”普法工作,确保“六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推动全省“四化两型”战略实施,建设“法治湖南”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在“六五”普法初期迅速在全省各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范围内启动和普及应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
组织研发的《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软件(以下简称《普法无纸化系统》),由各级宣传、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依法治理办公室加强对广大用户单位的管理和指导,逐步提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对《普法无纸化系统》的操作水平,不断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确保国家工作人员普法教育取得实际效果,节约普法成本。
三、组织实施
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由各级宣传、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依法治理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具体业务工作由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省委法治办)和各地依法治理办公室承担,实施范围为省、市、县(市、区)、乡(镇)四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使用普法(宣传)经费申购安装一套《普法无纸化系统》局域网版,全体人员通过单位局域网的脱机浏览器浏览、学习法律知识和参加普法考试。尚未组建局域网的单位和有局域网的单位但个别办公电脑不足的普法对象,应在规定的统考时间内到本级依法治理办公室指定的计算机考场,参加普法无纸化集中考点考试。各单位在普法无纸化工程实施过
程中不向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实施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
由各市、县(市、区)依法治市、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