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诊断标准(新)12种(1)
几种常见传染病的诊疗规范
几种常见传染病的诊疗规范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5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2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水痘甲型肝炎【诊断要点】 1. 流行病学(1)注意当地甲型肝炎流行情况;(2)病前半月至一个半月有无甲型肝炎患者密切接触史;个人、集体饮食卫生状况;去外地或国外旅游、出差。
(3)食物或水型暴发,起病前进食未煮熟海产品如毛蚶、蛤蜊等。
(4)儿童及青少年为好发病年龄以及秋、冬和春季高峰,皆有利于甲型肝炎的诊断。
2. 临床表现潜伏期15~45日,平均30日。
(1)急性黄疸型1)黄疸前期:起病较急,多有发热,突出的症状为乏力和厌食、厌油、恶心、呕吐等胃肠道症状。
尿色逐渐加深。
本期一般持续5~7日。
2)黄疸期:热渐退,自觉症状好转,尿色继续加深,皮肤巩膜出现黄染,肝脏肿大,有压痛及叩击痛。
本期持续2~6周。
3)恢复期:黄疸渐退,症状消失,肝脏逐渐回缩至正常。
本期持续2周~4个月,平均1个月。
(2)急性无黄疸型:临床表现与黄疸型相似但较轻,也以乏力和胃肠道症状为主,但不出现黄疸。
(3)急性重型:极少见,参见乙型肝炎。
(4)急性淤胆型:主要表现为较长期(超过3周)的肝内梗阻性黄疸。
黄疸较深而自觉症状较轻,肝肿大较明显,多有皮肤瘙痒。
3. 实验室检查(1)常规检查:外周血白细胞总数正常或稍低,淋巴细胞相对升高。
黄疸前期末尿胆红素及尿胆原开始呈阳性反应。
(2)血清酶的测定:血清转氨酶明显升高,是早期诊断的重要依据。
最新传染病法规定的法定管理的传染病39种
最新传染病法规定的法定管理的传染病39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和应采取的监督、监测、管理措施,参照国际上统一分类标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将全国发病率较高、流行面较大、危害严重的39种急性和慢性传染病列为法定管理的传染病,并根据其传播方式、速度及其对人类危害程度的不同,分为甲、乙、丙三类,实行分类管理。
(一)甲类传染病(2种)甲类传染病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
对此类传染病发生后报告疫情的时限,对病人、病原携带者的隔离、治疗方式以及对疫点、疫区的处理等,均强制执行。
(二)乙类传染病(26种)乙类传染病也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甲型H1N1流感、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三)丙类传染病(11种)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手足口病、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以及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等。
国家卫生部已于2008年5月2日将手足口病纳入丙类法定传染病,参照乙类管理。
对此类传染病要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监测管理方法进行管理。
《传染病防治法》还规定,国务院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况,分别依权限决定传染病病种的增加或者减少。
一鼠疫:鼠疫(plague) 是由啮齿动物和蚤把鼠疫杆菌传给人和动物的一种特殊的人兽共患病,其开始的症状与体征是无特征性的发热、畏寒、不适、头及四肢疼痛、恶心、喉痛,常见的是最早被蚤叮咬的地方其相关的淋巴结出现淋巴腺炎,这就是腺鼠疫,其90%发生在腹股沟淋巴结,少数发生在腋下或颈部,受害的淋巴结肿胀、红肿、变软、化脓,发热是最常见的。
最新传染病分类标准
最新传染病分类标准传染病是指由各种病原体引起的、能够在人群中传播的疾病。
传染病的分类标准一直是医学领域关注的焦点之一,不断地随着疾病特点和科学研究的深入发展而进行更新和完善。
最新的传染病分类标准将传染病分为四大类,A类传染病、B类传染病、C类传染病和未明确分类的传染病。
A类传染病是指对人类健康具有严重威胁,易于在人群中传播的传染病。
这类传染病的特点是传播速度快,病情严重,对社会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例如,埃博拉病毒感染、新型流感等都属于A类传染病。
针对这类传染病,需要采取严格的隔离措施,加强监测和防控工作,以防止疫情的扩散和流行。
B类传染病是指对人类健康具有一定威胁,传播能力较强的传染病。
这类传染病的特点是传播速度较快,病情较为严重,对社会公共卫生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例如,登革热、霍乱等都属于B类传染病。
针对这类传染病,需要加强监测和防控工作,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遏制疫情的蔓延。
C类传染病是指对人类健康具有一定威胁,传播能力较弱的传染病。
这类传染病的特点是传播速度较慢,病情相对较轻,但仍然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例如,麻疹、水痘等都属于C类传染病。
针对这类传染病,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和治疗患者,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
未明确分类的传染病是指目前尚未明确归类的传染病。
这类传染病可能是新发现的疾病,也可能是已知疾病的变种或突变体。
针对这类传染病,需要加强科学研究,及时进行病原鉴定和分类,制定相应的防控策略,防止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总之,最新的传染病分类标准为我们提供了更清晰、更科学的分类体系,有助于更好地指导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我们应该密切关注最新的传染病分类标准,及时了解各类传染病的特点和防控措施,共同努力,保护人民的生命健康。
性病诊断标准与病例报告要求
性病诊断标准与病例报告要求(2022年)一、梅毒病例:(一)、关于梅毒病例诊断与报告要求及相关事项:1.梅毒诊断与报病复杂,应根据既往梅毒诊疗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结果综合分析,而不是仅依据实验室检测结果。
2.报告首诊病例,首次诊断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均须报告。
对于疑似病例,应随访,尽快补充另一试验,及时订正。
3.既往有梅毒诊疗史者、梅毒疗后复查评价疗效者(包括年度内、跨年度、跨地区、跨机构)不报告,须详细记录病史证据。
4.梅毒血清筛查时发现的特异性试验阳性、非特异性试验阴性者,无梅毒诊疗史,无梅毒症状与体征,暂不报病,1个月后随访再次检测,如非特异性试验仍阴性不报病,如转阳则报病。
5.隐性梅毒无发病日期,规定传染病报告卡的“发病日期”栏填写实验室检测日期。
6.对于二期与一期梅毒皮损重叠者,报二期梅毒。
7.对于一期或二期梅毒病例,检测有脑脊液异常或有神经系统、视力、听力损害症状,仍报告为一期或二期梅毒;对于无症状无体征的隐性梅毒,检测有脑脊液异常但无任何神经系统症状,仍报告为隐性梅毒;对于有神经系统症状、视力、听力损害的神经梅毒、眼梅毒、耳梅毒,无一期或二期梅毒临床表现,报告为三期梅毒。
8.梅毒再次感染者需要报告(如梅毒血清治愈后再次感染出现硬下疳;有证据表明,梅毒治疗有效或血清固定后再次感染,非特异性抗体试验滴度升高4倍)。
9.由于梅毒病情进展而致诊断变更,需要重新报告(如原一期、二期或隐性梅毒发展为三期梅毒等);但如果是原分期诊断错误,则在原报卡上订正诊断与订正报告,不重新报卡。
10.医生填写梅毒报卡时,应在“备注”栏填写诊断依据,包括:既往梅毒诊疗史、临床特征、实验室检测结果、报告科室。
11.医生做出梅毒诊断,以及在门诊、住院病历登记时均应分期,不能简单诊断与记录为“梅毒”。
(二)、关于梅毒血清学检测方法1.梅毒血清学试验方法分为两类:①.特异性抗体试验:包括 TPPA、TP-ELISA、TP-化学发光法(CLIA)、快速免疫层析法(RT)等;②.非特异性抗体试验:包括 RPR、TRUST、VDRL 等。
新39种法定传染病熟记口诀(优.选)
新39种法定传染病熟记口诀
传染病、甲乙丙淋病梅毒是性病
三大类,要记清钩体人畜共患病
甲类鼠疫和霍乱蚊传疟,血吸虫
乙类病达二六种传播途径不相同
非典肝炎艾滋病一三年,新调整
脊灰炎,高致病 H7N9为乙类病
出血麻疹在行动甲流乙类降丙类
得了狂犬要人命并入流感统一管
流乙脑,登革热丙类包括十一种
炭疽传播三途径流感流腮与麻风
痢疾伤寒夏秋重出血结炎和风疹
咳嗽考虑结核病斑疹伤寒黑热病
流脑可见败血症包虫丝虫寄生虫
百咳白喉儿童病感染腹泻于其中
新生儿,破伤风手足口病是补充
猩红热,布氏病零八五二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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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的种类和分类(一)
传染病的种类和分类(一)引言概述:传染病是一种由病原体传播给患者或易感人群的疾病。
了解传染病的种类和分类对于防控和治疗传染病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传染病的分类方法和常见的传染病种类,并提供相关信息以加深对该领域的认知。
正文:1. 传染病的分类方法:1.1 病原体的类型:细菌感染、病毒感染、真菌感染、寄生虫感染等。
1.2 传播途径:空气传播、粪-口传播、飞沫传播、接触传播等。
1.3 临床症状:呼吸道症状、消化道症状、神经系统症状等。
1.4 流行病学特点:季节性流行、职业暴露、动物媒介等。
1.5 防控策略:疫苗接种、个人防护、卫生教育等。
2. 细菌感染性传染病:2.1 肺炎球菌感染:肺炎球菌感染、脑膜炎球菌感染。
2.2 结核菌感染:肺结核、骨髓结核。
2.3 梅毒:早期梅毒、晚期梅毒。
2.4 破伤风:伤口破伤风、新生儿破伤风。
2.5 鼠疫:肺鼠疫、腺鼠疫。
3. 病毒感染性传染病:3.1 呼吸道病毒感染:流感、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
3.2 肝炎病毒感染:乙型肝炎、丙型肝炎。
3.3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艾滋病。
3.4 高致病性病毒感染:埃博拉病毒感染、中东呼吸综合症。
4. 真菌感染性传染病:4.1 念珠菌感染:口腔念珠菌病、阴道念珠菌病。
4.2 白色念珠菌感染:皮肤白色念珠菌病、肺白色念珠菌病。
4.3 曲霉菌感染:肺曲霉病、表皮癣菌病。
5. 寄生虫感染性传染病:5.1 疟疾:间日疟、恶性疟。
5.2 蛔虫病:肠蛔虫病、瘤胃蛔虫病。
5.3 血吸虫病:肠道血吸虫病、尿路血吸虫病。
5.4 丝虫病:淋巴丝虫病、狗心丝虫病。
5.5 疥疮:常见疥疮、挠痒疥疮。
总结:传染病的种类多种多样,按照病原体类型、传播途径、临床症状、流行病学特点和防控策略等方面进行分类。
细菌感染、病毒感染、真菌感染和寄生虫感染是常见的传染病种类。
了解传染病的分类有助于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扩散,为及时干预和治疗提供依据。
通过加强科学的防控措施和教育宣传,可以更好地保护公众的健康。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报告范围与标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范围与标准(摘自《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版)》)(一)传染病1、鼠疫:发现1例及以上鼠疫病例。
2、霍乱:发现1例及以上霍乱病例。
3、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发现1例及以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病人或疑似病人。
4、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现1例及以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5、炭疽:发生1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或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炭疽病例;或1例及以上职业性炭疽病例。
6、甲肝/戊肝: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甲肝/戊肝病例。
7、伤寒(副伤寒):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伤寒(副伤寒)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
8、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
9、麻疹: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麻疹病例。
10、风疹: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风疹病例。
11、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者有2例及以上死亡。
12、登革热:1周内,一个县(市、区)发生5例及以上登革热病例;或首次发现病例。
13、流行性出血热:1周内,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流行性出血热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14、钩端螺旋体病:1周内,同一自然村寨、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钩端螺旋体病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15、流行性乙型脑炎:1周内,同一乡镇、街道等发生5例及以上乙脑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16、疟疾:以行政村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5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或在近3年内无当地感染病例报告的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5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在恶性疟流行地区,以乡(镇)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2例及以上恶性疟死亡病例;在非恶性疟流行地区,出现输入性恶性疟继发感染病例。
传染病诊断标准新12种
附件:1、脊髓灰质炎(WS294-2008 )2、甲型H1N1流感(2009年试行第三版)3、甲型病毒性肝炎(WS298-2008)4、乙型病毒性肝炎(WS299-2008)5、丙型病毒性肝炎(WS213-2008)6、丁型病毒性肝炎(WS300-2008)7、戊型病毒性肝炎(WS301-2008)8、麻疹(WS296-2008)9、流行性乙型脑炎(WS214-2008)10、流行性脑脊髓膜炎(WS295-2008)11、风疹(WS297-2008)12、手足口病( 2009版)脊髓灰质炎(WS 294-2008)1诊断依据1.1流行病学史1.1.1与确诊的脊髓灰质炎患者有接触史或近期曾经到过脊髓灰质炎流行地区。
1.1.2经过3d〜35d (一般为5d〜14d )的潜伏期。
1.2临床表现1.2.1早期可有发热、咽部不适、婴幼儿可有烦躁不安、腹泻/便秘、多汗、恶心、肌肉酸痛等症状。
1.2.2退热后(少数可在发热过程中)出现不对称性弛缓性麻痹。
神经系统检查发现肢体和(或)腹肌不对称性(单侧或双侧)弛缓性麻痹,躯体或肢体肌张力减弱、肌力下降、深部腱反射减弱或消失,但无感觉障碍。
1.2.3麻痹60d后仍残留弛缓性麻痹,且未发现其他病因(后期可出现肌萎缩)。
1.3实验室检测1.3.1发病后从粪便、咽部、脑脊液、脑或脊髓组织中分离到病毒,并鉴定为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者。
1.3.2发病前6周内未服过OPV,发病后未再服用OPV或未接种疫苗病毒,麻痹后一个月内从脑脊液或血液中查到抗脊髓灰质炎病毒igM抗体,或恢复期血清中和抗体或特异性igG抗体滴度比急性期>4倍升高者。
4诊断原则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与体征、实验室检查以及随访结果等进行综合分析作出诊断。
3诊断3.1疑似病例病因不明的任何急性弛缓性麻痹(AFP ),包括15岁以下临床初步诊断为格林- 巴利综合征(GBS)的病例。
3.2临床断病例符合下列一项可诊断为临床诊断病例。
传染病种类及上报时限(一)
传染病种类及上报时限(一)引言概述:传染病是指由病原体通过直接或间接的传播途径致病的一类疾病。
及时上报传染病是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传染病种类和上报时限两个方面展开,为大家详细介绍。
正文内容:一、传染病种类1. 病毒性传染病a. 流感:流感是由流感病毒感染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可通过空气飞沫传播。
b. 麻疹:麻疹是一种高度传染性的病毒感染病,主要通过飞沫传播,出现皮疹和发热等症状。
c. 乙型肝炎:乙型肝炎是一种由乙型肝炎病毒引起的肝脏感染,可通过血液和其他体液传播。
2. 细菌性传染病a. 肺结核:肺结核主要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通过空气飞沫传播,主要侵犯肺组织。
b. 痢疾:痢疾是由沙门菌感染引起的病毒性传染病,通过口腔摄入食物或水传播,造成腹泻等症状。
c. 梅毒:梅毒是由螺旋体菌感染引起的性传播疾病,可通过性接触传播,出现溃疡和皮疹等症状。
3. 寄生虫传染病a. 疟疾:疟疾是由疟原虫感染引起的寄生虫传染病,通过蚊虫叮咬传播,引起周期性发热和贫血等症状。
b. 血吸虫病:血吸虫病是由吸虫虫卵感染引起的寄生虫传染病,通过水生螺和淡水蜂传播,引起肝脏病变和肠道症状。
二、上报时限1. 第一类传染病:报告时限通常为2小时内,如鼠疫、霍乱等高毒性、高传染性疾病。
2. 第二类传染病:报告时限通常为6小时内,如流感、狂犬病等具有一定传染性的疾病。
3. 第三类传染病:报告时限通常为24小时内,如肺结核、传染性肝炎等传染性疾病。
4. 第四类传染病:报告时限通常为48小时内,如麻疹、流行性腮腺炎等较为常见的传染病。
5. 第五类传染病:报告时限通常为72小时内,如梅毒、性病等。
总结:传染病种类繁多,病原体各不相同,具有不同的传播途径和症状。
及时上报传染病是防控传染病扩散的重要措施。
根据不同传染病的严重程度和传播性,上报时限也有所不同。
了解和掌握传染病种类及上报时限,有助于提高预警和应对能力,保护公共卫生安全。
传染病 诊断标准
传染病诊断标准如下:
1.临床特点:通过详细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和分析潜伏期、起病、
发热、皮疹、中毒症状、特殊症状和体征等,做出初步诊断。
2.流行病学资料:包括发病地区、发病季节、既往传染病情况、
接触史、预防接种史、年龄、籍贯、职业、流行地区的旅居史等,结合临床资料归纳分析,有助于临床诊断。
3.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尿、便常规检查、病原学检查和免疫学
检查。
病原学检查可进行培养与分离鉴定,免疫学检查可用于已知抗原检查未知抗体,也可用已知的抗体检查未知抗原。
法定传染病有多少种,分为几类(一)2024
法定传染病有多少种,分为几类(一)引言:法定传染病是指依据各国法律规定,必须向政府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和防治的传染病。
法定传染病的种类和分类标准因国家而异。
本文将介绍传染病的分类和种类。
正文:一、按传染源分类1. 嗜人性传染病:主要由人作为传染源,例如流感、麻疹等。
2. 嗜兽性传染病:主要由动物作为传染源,例如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等。
3. 嗜虫性传染病:主要由昆虫和寄生虫作为传染源,例如疟疾、登革热等。
二、按传播途径分类1. 空气传播传染病:通过空气中的飞沫、飘尘或尘埃传播,例如肺结核、麻疹等。
2. 接触传染病:通过直接接触传染源或接触携带病原体的物体传播,例如COVID-19、霍乱等。
3. 食物水源传染病:通过食物或水源中的病原体传播,例如肠道传染病、痢疾等。
4. 虫媒传染病:通过昆虫或寄生虫媒介传播,例如疟疾、蚊媒传染病等。
三、按传染的严重程度分类1. 甲类传染病:严重危害人类健康,传播速度快,病例发展严重且有较高死亡率,例如鼠疫、埃博拉病毒等。
2. 乙类传染病:对人类健康有较大威胁,传播速度较快,病例发展严重但死亡率相对较低,例如HIV/AIDS、霍乱等。
3. 丙类传染病:对人类健康有一定威胁,传播速度适中,病例发展一般但死亡率相对较低,例如流感、肺结核等。
4. 丁类传染病:对人类健康有较小威胁,传播速度较慢,病例发展轻微或无症状,例如普通感冒、水痘等。
四、按控制措施分类1. A类传染病:需要采取强制隔离和强制治疗的传染病,例如麻麻风病、埃博拉病毒等。
2. B类传染病:需要采取强制隔离或强制治疗的传染病,例如狂犬病、肺结核等。
3. C类传染病:需要采取一般的隔离和治疗措施的传染病,例如流感、腮腺炎等。
五、按报告和监测要求分类1. 甲类传染病:需要即时报告并进行紧急监测的传染病,例如新冠肺炎、鼠疫等。
2. 乙类传染病:需要每日报告并进行常规监测的传染病,例如霍乱、艾滋病等。
3. 丙类传染病:需要每周报告并进行定期监测的传染病,例如结核病、疟疾等。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
➢填报人签名:手写或符合 国家统一认证标准的电子 签名和时间戳
➢传染病报告卡由首诊医生 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负 责填写。
36
传染病报告卡填报要求
➢卡片编号 −年份(4位数字)+科室代
码(2位数字,自行编号)+顺 序号(4位),如“2016-030001”
−网络直报系统自动生成的 编号 ➢报卡类别
➢流行性感冒诊断标准(WS285-2008) ➢包虫病诊断标准(WS257-2006)
9
诊断标准
➢丝虫病诊断标准(WS260-2006) ➢感染性腹泻诊断标准(WS271-2007) ➢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4年版) ➢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
以上诊断标准更新截至2016年12月
√ √
12
出院日期
√
勿用症状代替诊断 13
出院诊断
√
14
转归情况
√
使用规范的诊断名称
15 16
送检科室/医师 检验结果
√ √
17
检验日期
√
18 有无传染病诊断有关的异常检验 结果的反馈记录
25
√
登记的注意事项
➢初诊:病人首次到本院就诊 ➢复诊:病人因该病第二次到本院就诊 ➢电子病历系统的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检验检测
感控科 报告卡质量审核
合格
报告卡录入
网络直报系统
开单 结果反馈
实验室检查 检验部门 化验部门
23
登记与报告
全部 入/出院 病人 登记
规定报告的病原携带者
规范填写或 门诊日志
由电子病历、 检测检验
电子健康档
登记
传染病诊断制度(一)2024
传染病诊断制度(一)引言概述:传染病诊断制度是保障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建立一套科学、高效的传染病诊断制度,可以及时、准确地诊断和监测传染病,为防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持。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进行深入阐述传染病诊断制度的重要性和建设要点。
正文:一、诊断流程的规范化1.明确诊断流程的每个环节,确保操作的规范性和一致性;2.建立标本采集和传送的规定,保证样本的质量和可靠性;3.制定诊断方法和技术的选择标准,确保结果的准确与可靠;4.规范诊断结果的报告和登记流程,保证信息的及时和全面性;5.建立评价机制,定期回顾和优化诊断流程。
二、诊断技术的创新应用1.引进先进的诊断技术,提高诊断效能和敏感性;2.推广自动化和智能化设备,在诊断过程中减少人工操作;3.采用分子生物学技术,快速准确地检测病原体;4.开展基因测序和比对分析,加强对病原体毒性和变异的研究;5.促进传染病诊断技术的产业化,形成良性循环。
三、相关法规和制度的完善1.制定和修订传染病诊断的相关法规和标准;2.建立传染病诊断质量控制标准,严格监督和评价诊断结果;3.加强与其他相关领域的协作,如药品监管和流行病学调查等;4.完善疾病报告和信息交流机制,加强数据共享和交流;5.加强对传染病诊断制度的政策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意识和素养。
四、人才队伍的建设1.设立专业的传染病诊断团队,确保人员的专业性和稳定性;2.培养传染病诊断的相关专业人才,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3.加强学科交流和合作培养,拓宽人才的视野和能力;4.建立健全的培训体系,不断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水平;5.加强人才队伍的评价和激励机制,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五、传染病诊断技术的推广应用1.在各级医疗机构推广传染病诊断技术和流程,提高传染病的早期诊断率;2.加强农村地区和边远地区的诊断能力建设,确保公共卫生安全;3.推动传染病诊断技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应用;4.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国外同行的合作,共享先进技术和经验;5.加强对公众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传染病诊断的关注度和知晓率。
新型冠状肺炎确诊标准
新型冠状肺炎确诊标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是一种由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传染病,自2019年底开始在全球范围内迅速传播。
为了更好地控制疫情,及时诊断和隔离感染者至关重要。
因此,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新型冠状肺炎确诊标准,以便及时发现和治疗患者。
一般来说,新型冠状肺炎的确诊标准主要包括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特征。
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临床表现,新型冠状肺炎的临床表现主要包括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
部分患者可能还伴有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
在一些重症病例中,患者可能出现严重的呼吸道症状,甚至导致呼吸衰竭。
2. 实验室检测,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的实验室检测主要包括病毒核酸检测和血清学检测。
病毒核酸检测主要通过呼吸道标本(如咽拭子、鼻拭子、气管抽吸液等)进行病毒RNA的检测,以确认患者是否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
血清学检测则是通过检测患者的血清中是否存在新型冠状病毒的抗体来确认感染情况。
3. 影像学特征,新型冠状肺炎在影像学上的特征主要表现为肺部影像学异常。
常见的表现包括双肺浸润影、斑片影、磨玻璃影等。
这些影像学特征对于新型冠状肺炎的诊断和鉴别诊断具有重要意义。
除了上述主要的确诊标准外,还需要结合流行病学史、接触史等信息进行综合分析。
特别是在疫情流行期间,需要密切监测病例的流行病学联系,及时发现和隔离疑似病例,以遏制疫情的传播。
需要指出的是,新型冠状肺炎的确诊标准可能会随着疫情的发展和科学研究的进展而进行调整。
因此,医护人员和公众需要及时关注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标准和指南,以便更好地进行疫情防控工作。
总的来说,新型冠状肺炎的确诊标准主要包括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特征等方面。
及时准确地诊断患者对于疫情的防控至关重要,因此需要医护人员和公众共同努力,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就医,共同抗击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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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脊髓灰质炎(WS294-2008)2、甲型H1N1 流感(2009 年试行第三版)3、甲型病毒性肝炎(WS298-2008)4、乙型病毒性肝炎(WS299-2008)5、丙型病毒性肝炎(WS213-2008)6、丁型病毒性肝炎(WS300-2008)7、戊型病毒性肝炎(WS301-2008)8、麻疹(WS296-2008)9、流行性乙型脑炎(WS214-2008)10、流行性脑脊髓膜炎(WS295-2008)11、风疹(WS297-2008)12、手足口病(2009 版)脊髓灰质炎(WS 294-2008)1 诊断依据1.1 流行病学史1.1.1 与确诊的脊髓灰质炎患者有接触史或近期曾经到过脊髓灰质炎流行地区。
1.1.2 经过3d~35d(一般为5d~14d)的潜伏期。
1.2 临床表现1.2.1 早期可有发热、咽部不适、婴幼儿可有烦躁不安、腹泻/便秘、多汗、恶心、肌肉酸痛等症状。
1.2.2 退热后(少数可在发热过程中)出现不对称性弛缓性麻痹。
神经系统检查发现肢体和(或)腹肌不对称性(单侧或双侧)弛缓性麻痹,躯体或肢体肌张力减弱、肌力下降、深部腱反射减弱或消失,但无感觉障碍。
1.2.3 麻痹60d 后仍残留弛缓性麻痹,且未发现其他病因(后期可出现肌萎缩)。
1.3 实验室检测1.3.1 发病后从粪便、咽部、脑脊液、脑或脊髓组织中分离到病毒,并鉴定为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者。
1.3.2 发病前6 周内未服过OPV,发病后未再服用OPV 或未接种疫苗病毒,麻痹后一个月内从脑脊液或血液中查到抗脊髓灰质炎病毒IgM 抗体,或恢复期血清中和抗体或特异性IgG 抗体滴度比急性期>4 倍升高者。
4 诊断原则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与体征、实验室检查以及随访结果等进行综合分析作出诊断。
3 诊断3.1 疑似病例病因不明的任何急性弛缓性麻痹(AFP),包括15 岁以下临床初步诊断为格林-巴利综合征(GBS)的病例。
3.2 临床断病例符合下列一项可诊断为临床诊断病例。
3.2.1 疑似例并同时符合1.1。
3.3.2 疑似例并同时符合1.2。
3.3. 疑似例并同时符合1.3.3。
3.确诊病例疑似例并同时符合1.3.1。
3.4 排除病例3.4.1 疑似病例经实验室和临床检查有确凿证据诊断为非脊髓灰质炎的其他疾病。
3.4.2 疑似病例的合格粪便标本未分离到脊髓灰质炎野病毒,或麻痹后1 个月内脑脊液或血液特异性IgM 抗体阴性,或恢复期血清中和抗体或特异性IgG 抗体滴数比急性期无4 倍升高者。
3.5 与OPV 有关的其他病例3.5.1 服苗者疫苗相关麻痹型脊髓灰质炎病例:疑似病例近期曾有OPV 免疫史,且在服用OPV 免后4d~35d 内发热,出现急性弛缓性麻痹,无感觉障碍,临床诊断符合脊髓灰质炎。
麻痹后未再服用OVP,从粪便标本中只能分离到脊髓灰质炎疫苗病毒,该病毒和原始疫苗病毒相比,VP1 区基因序列变异<1%。
3.5.2 服疫苗接触者疫苗相关麻痹性脊髓灰质炎病例:疑似病例曾与OVP 免疫者在服疫苗后35d 内有密切接触史,接触6d~60d 后出现急性弛缓性麻痹;或发病前40d 未服过OPV,符合脊髓灰质炎的临床诊断。
麻痹后未在服OPV,粪便中只能分离到脊髓灰质炎脊髓灰质炎疫苗病毒,该病毒和原始疫苗病毒相比,VP1 区基因序列变异<1%。
3.5.3 疫苗衍生脊髓灰质炎病毒(VDPV)病例:疑似病例曾有OPV 免疫史或疫苗病毒接触史,临床表现符合脊髓灰质炎诊断,发病后从粪便、咽部、脑脊液、脑或脊髓组织中分离到VDPV 病毒,且VP1 区基因序列变异≥1%。
甲型H1N1流感(2009年第三版)1 诊断依据潜伏期一般为1-7 天,多为1-3 天。
1.1临床表现。
通常表现为流感样症状,包括发热、咽痛、流涕、鼻塞、咳嗽、咯痰、头痛、全身酸痛、乏力。
部分病例出现呕吐和/或腹泻。
少数病例仅有轻微的上呼吸道症状,无发热。
体征主要包括咽部充血和扁桃体肿大。
可发生肺炎等并发症。
少数病例病情进展迅速,出现呼吸衰竭、多脏器功能不全或衰竭。
可诱发原有基础疾病的加重,呈现相应的临床表现。
病情严重者可以导致死亡。
1.2 实验室检查1.2.1 外周血象检查:白细胞总数一般不高或降低。
1.2.2 血生化检查:部分病例出现低钾血症, 少数病例肌酸激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升高。
1.2.3 病原学检查(a)病毒核酸检测:以RT-PCR(最好采用real-time RT-PCR)法检测呼吸道标本(咽拭子、鼻拭子、鼻咽或气管抽取物、痰)中的甲型H1N1 流感病毒核酸,结果可呈阳性。
(b)病毒分离:呼吸道标本中可分离出甲型H1N1 流感病毒。
1.2.4血清抗体检查:动态检测双份血清甲型H1N1流感病毒特异性抗体水平呈4倍或4倍以上升高。
1.3 胸部影像学检查合并肺炎时肺内可见片状阴影。
2 诊断原则诊断主要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病原学检查,早发现、早诊断是防控与有效治疗的关键。
3 诊断标准3.1 疑似病例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即可诊断为疑似病例:3.1.1 发病前7天内与传染期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并出现流感样临床表现。
密切接触是指在未采取有效防护的情况下,诊治、照看传染期甲型H1N1流感患者;与患者共同生活;接触过患者的呼吸道分泌物、体液等。
3.1.2 发病前7天内曾到过甲型H1N1流感流行(出现病毒的持续人间传播和基于社区水平的流行和暴发)的地区,出现流感样临床表现。
3.1.3 出现流感样临床表现,甲型流感病毒检测阳性,尚未进一步检测病毒亚型。
对上述3种情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安排甲型H1N1流感病原学检查。
3.2 临床诊断病例仅限于以下情况作出临床诊断:同一起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中,未经实验室确诊的流感样症状病例,在排除其他致流感样症状疾病时,可诊断为临床诊断病例。
甲型H1N1流感暴发是指一个地区或单位短时间出现异常增多的流感样病例,经实验室检测确认为甲型H1N1流感疫情。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临床诊断病例可安排病原学检查。
3.3 确诊病例出现流感样临床表现,同时有以下一种或几种实验室检测结果:3.3.1 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可采用real-time RT-PCR和RT-PCR方法);3.3.2 分离到甲型H1N1流感病毒;3.3.3 双份血清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特异性抗体水平呈4倍或4倍以上升高。
3.4 重症与危重病例3.4.1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重症病例:3.4.1.1 持续高热>3天;3.4.1.2 剧烈咳嗽,咳脓痰、血痰,或胸痛;3.4.1.3 呼吸频率快,呼吸困难,口唇紫绀;3.4.1.4 神志改变:反应迟钝、嗜睡、躁动、惊厥等;3.4.1.5 严重呕吐、腹泻,出现脱水表现;3.4.1.6 影像学检查有肺炎征象;3.4.1.7 肌酸激酶(CK)、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等心肌酶水平迅速增高;3.4.1.8 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
3.4.2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危重病例:3.4.2.1 呼吸衰竭;3.4.2.2 感染中毒性休克;3.4.2.3 多脏器功能不全;3.4.2.4 出现其他需进行监护治疗的严重临床情况。
甲型病毒性肝炎(WS 298-2008)1 诊断依据1.1 流行病学史发病前2 周~7 周内有不洁饮食史或不洁饮水史;或与甲型肝炎急性患者有密切接触史;或当地出现甲型肝炎暴发或流行;或有甲型肝炎流行区旅行史。
1.2 临床表现1.2.1 发热、乏力和纳差、恶心、呕吐或者腹胀、便秘等消化道症状。
肝脏肿大,伴有触痛或叩痛。
1.2.2 有巩膜、皮肤黄染并排除其他疾病所致黄疸者。
1.3 实验室检查1.3.1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明显升高。
1.3.2 血清总胆红素(TBIL)大于正常上限数值一倍以上和(或)尿胆红素阳性。
1.3.3 血清学检测:抗-HAV IgM 阳性或抗-HAV IgG 双份血清呈4 倍升高。
2 诊断原则根据流行病学、临床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等进行综合分析和诊断。
因为甲型肝炎的临床表现与其他急性病毒性肝炎极其相似,确诊依赖于特异性的血清学检查。
3 诊断标准甲型肝炎分为急性无黄疸型和急性黄疸型。
3.1 临床诊断病例3.1.1 甲型肝炎符合下列一条即可诊断:3.1.1.1 1.1 和1.2 和1.3.1;3.1.1.2 1.1 和1.2 和1.3.1 和1.3.2;3.1.1.3 1.2 和1.3.1;3.1.1.4 1.2 和1.3.1 和1.3.2。
3.1.2 急性甲型肝炎(无黄疸型)符合下列一条即可诊断:3.1.2.1 1.1 和1.2.1;3.1.2.2 1.1 和1.3.1;3.1.2.3 1.2.1 和1.3.1。
3.1.3 急性甲型肝炎(黄疸型)符合下列一条即可诊断:3.1.3.1 1.1 和1.2.1 和1.2.2 和1.3.2;3.1.3.2 1.1 和1.2.2 和1.3.1 和1.3.2;3.1.3.3 1.2.1 和1.2.2 和1.3.1 和1.3.2。
3.2 确诊病例3.2.1 甲型肝炎临床诊断病例和1.3.3。
3.2.2 急性甲型肝炎(无黄疸型)临床诊断病例和1.3.3。
3.2.3 急性甲型肝炎(黄疸型)临床诊断病例和1.3.3。
乙型病毒性肝炎(WS 299-2008)1 诊断原则乙肝的诊断依据流行病学资料、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病理学及影像学检查等进行初步诊断,确诊须依据血清HBV 标志和HBV DNA 检测结果。
2 诊断分类根据临床特点和实验室检查等将乙肝分为不同临床类型,包括急性乙肝、慢性乙肝、乙肝肝硬化、乙肝病毒相关的原发性肝细胞癌等。
3 诊断3.1 急性乙肝3.1.1 近期出现无其他原因可解释的乏力和消化道症状,可有尿黄、眼黄和皮肤黄疸。
3.1.2 肝脏生化检查异常,主要是血清ALT 和AST 升高,可有血清胆红素升高。
3.1.3 HBsAg 阳性。
3.1.4 有明确的证据表明6 个月内曾检测血清HBsAg 阴性。
3.1.5 抗-HBc IgM 阳性1:1000 以上。
3.1.6 肝组织学符合急性病毒性肝炎改变。
3.1.7 恢复期血清HBsAg 阴性,抗HBs 阳性。
3.1.8 疑似急性乙肝病例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可诊断:3.1.8.1 同时符合3.1.1 和3.1.3。
3.1.8.2 同时符合3.1.2 和3.1.3。
3.1.9 确诊急性乙肝病例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可诊断:3.1.9.1 疑似病例同时符合3.1.4。
3.1.9.2 疑似病例同时符合3.1.5。
3.1.9.3 疑似病例同时符合1.1.6。
3.1.9.4 疑似病例同时符合1.1.7。
3.2 慢性乙肝3.2.1 急性HBV 感染超过6 个月仍HBsAg 阳性或发现HBsAg 阳性超过6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