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岗位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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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岗位考核办法
根据“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达到奖勤罚懒、优劳优酬,有效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学、科研水平,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德:拥护中国共产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与时俱进。
能:热爱教学工作,能履行教师岗位职责。认真参加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学能力。能撰写教学和科研论文和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注重知识更新。
勤: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无迟到、早退、旷课;服从领导安排;工作认真负责;勤奋敬业;准时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会议和政治学习。
绩:保质保量的完成本职工作,无教学事故和延误工作现象;认真完成教研室、教学工作部及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和执行学院会议决定,有较好成效。
廉:廉洁自律;不谋私利;维护学院利益;处理好学院改革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二、考核实施
1、本考核办法发放酬金基数为《重庆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
继教院岗位酬金及岗位等级的通知》的每月新增部分酬金。
2、由教学工作部按本办法严格实施考核,按月考核,次月发放。
三、考核处罚
1、对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在学期综合考核等级中教学质量良以下的扣发岗位酬金200元。学期综合考核由督导组听课、学生测评、考勤、教学效果和领导考核等项分别按比例30%、20%、20%、20%、10%构成,等级分别为优、良、及格和不及格。
2、一年内至少在国内外学术期刊或全国性学术会议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否则扣发岗位酬金200元。
3、旷课一次扣当月酬金100元;迟到或早退3次折旷课一次(学期
内跨月累计,并含政治学习和教研活动)。
4、不参加政治学习或教研活动(除外出上课、开会或病假)一次
扣当月酬金50元。
5、因本人原因不愿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每月扣发新增部分酬金。
6、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扣发酬金500元。
7、除应承担的教学任务以外,不愿承担或延误学院临时交办的工
作,一次扣除当月酬金50元。
四、奖励
1、凡承担公开课教学的教师一次奖励200元。
2、每年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
上者一次性奖励300元。
3、学生班级按教学计划安排参加市教委确定的统考课程(含水平
测试)及格率在70%以上的,对授课教师一次性奖励200元。
五、其他事项
1、本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工作挂钩,作为每年第13个月奖金发放
的依据之一。
2、本考核结果与学年评优、晋升职称、职务挂钩。
3、本办法与《继教院教师岗位(课时)酬金的分配方案》同步实
施。
4、本办法解释权在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