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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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0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0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0(总分:52.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29,分数:52.00)1.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2.下列事实中,能引起甲、乙之间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是( )(2017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1题,2017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1题)(分数:2.00)A.甲向乙问路,乙因疏忽指错方向B.甲赌博输给乙2万元并当场给付C.甲、乙约定某日商谈“互联网+创意”合作合同D.甲开车撞断乙公司的输电线,造成损失3000元√解析:解析: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在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要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必须由民法调整,民法不调整的,无法形成民事法律关系。

B项的赌博行为,民法不调整,因此B项无法形成民事法律关系,B项错误。

民事法律关系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主要内容,民事法律关系产生意味着当事人取得权利、承担义务。

A项乙虽然指错了路的方向,但是在甲乙之间并不产生权利义务关系,因此A项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

C项甲乙只是商谈合作合同,但并没有正式签订合作合同,在甲乙之间没有形成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没有产生民事法律关系,C项错误。

D项甲撞断了乙公司的输电线,给乙公司造成了财产损失,甲需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甲具有赔偿的义务,乙公司具有收取赔偿款的权利,甲乙之间产生了民事法律关系,D项正确。

3.16周岁的中学生史某在一次抽奖活动中获得10万元大奖。

史某用该笔款项不仅交纳了自己的学费,还帮助父亲偿还了5万元欠款。

史某( )(2014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2题)(分数:2.00)A.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D.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解析:解析:我国《民法总则》将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6_真题-无答案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6_真题-无答案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6(总分60,考试时间90分钟)2. 民法学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 下列选项中,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是( )(2010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31题)A. 7个月的胎儿B. 满月的婴儿C. 会画画的猩猩D. 被诽谤的死者2. 甲与乙约定:“甲的儿子如果去外地工作,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

”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为( )(2010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33题)A. 消极的解除条件B. 积极的解除条件C. 消极的延缓条件D. 积极的延缓条件3. 下列各组请求权,均适用诉讼时效制度的是( )(2013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6题)A. 定金返还请求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缴付出资请求权B. 定金返还请求权、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C. 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存款本金返还请求权、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D. 占有物返还请求权、存款利息返还请求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4. 甲向乙求婚,遭拒绝,甲恼羞成怒剪掉了乙飘逸的长发,乙因此忧郁成疾。

甲侵害了乙的( )(2014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0题)A. 名誉权B. 健康权C. 身体权D. 肖像权5. 下列权利中,属于身份权的是( )(2016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5题)A. 名誉权B. 名称权C. 隐私权D. 配偶权6. 村民甲在自家院子里挖水沟,致邻居乙家房屋地基下沉。

依据《物法权》,甲侵害了乙的( )(2011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5题)A. 所有权B. 地上权C. 地役权D. 建设用地使用权7. 甲将从上游水源流下的水截留在自己的土地,土地位于下游的乙要求甲停止截留。

根据民法规定,乙所行使的权利为( )(2009年基础课单选第38题)A. 使用权B. 地上权C. 地役权D. 相邻权8. 2010年9月9日甲创作完成小说《坚硬的泡沫》,2012年5月4日甲去世。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民事法律行为模拟试卷3_真题-无答案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民事法律行为模拟试卷3_真题-无答案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民事法律行为)模拟试卷3(总分74,考试时间90分钟)2. 民法学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 下列选项中,属于负担行为的是( )。

A. 免除债务B. 抛弃所有权C. 设立行纪合同D. 转让债权2. 甲欲将1万元财产赠给乙,但恐其家人反对,就伪书1万元的买卖合同。

甲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 )。

A. 真意保留B. 伪装表示C. 隐藏行为D. 重大误解3. 甲、乙双方约定,租赁合同自6月1 IZI:~始生效。

这里的“6月1日”在性质上是( )。

A. 延缓期限B. 解除期限C. 诉讼时效D. 期间4. 下列选项中,属于意思表示不自由的是( )。

A. 错误B. 乘人之危C. 单独虚伪表示D. 通谋虚伪表示5. 属于单务、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 遗赠B. 遗赠扶养协议C. 赠与D. 悬赏广告6. 下列行为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 甲捡到手表一块B. 乙和丙签订委托合同C. 王某撰写一篇学术论文D. 刘某在微博上公布自己对某事件的评论7. 属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 甲、乙签订质押合同,约定质权自移转质物占有时生效B. 甲、乙约定,如果甲将房屋出售,甲、乙将离婚C. 甲、乙约定,如果下雨,甲将一把雨伞送给乙D. 甲、乙约定,如果甲不赌博,乙将古扇赠给甲8. 不属于实践合同的是( )。

A.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B. 定金合同C. 保管合同D. 建设工程合同9. 可以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 )。

A. 票据行为B. 抵销行为C. 通奸行为D. 向银行借贷的行为10.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和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最本质的区别是( )。

A. 是否具有确定性B. 是否具有合法性C. 是否具有特定目的性D. 双方具有未来性11.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有( )。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所有权)模拟试卷3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所有权)模拟试卷3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所有权)模拟试卷3(总分:54.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27,分数:54.00)1.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中,具有主导性的权利是( )。

A.管理权B.成员权C.共有权D.专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包括专有权(空间所有权、专有部分所有权)、共有权(共同部分所有权、共同管理权)和成员权,其中,专有权占据主导地位,没有专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毫无意义。

可见,选D项。

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构成专有部分须具备的条件的是( )。

A.能够获取业主的资格√B.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C.能够在构造上明确区分D.能够在功能上明确区分,具有排他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整栋建筑),以及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应当认定为专有部分(即构成专有部分必须具备3个条件): (1)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物理上的独立性,即专有部分应当在建筑构造上能够与同一建筑物中的其他部分完全隔离),能够明确区分; (2)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即能够被单独地使用,具有独立的使用价值),可以排他使用; (3)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

据此,B、C、D项表述构成专有部分的条件,只有A项表述并非属于构成专有部分的条件,故选A项。

4.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的是( )。

A.有利生产B.方面生活C.等价有偿√D.公平合理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有二: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

5.相邻关系的客体是( )。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2_真题-无答案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2_真题-无答案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2(总分58,考试时间90分钟)2. 民法学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 下列行为中,属于事实行为的是( )(2008年基础课单选第37题)A. 签订合同B. 承认债务C. 创作作品D. 设立遗嘱2. 公民因飞机失事失踪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时间要件是( )(2010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32题)A. 飞机失事发生之日起满2年B. 政府公布失踪人员名单之日起满2年C. 飞机失事发生之日起满4年D. 政府公布失踪人员名单之日起满4年3. 下列选项中,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是( )(2016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1题)A. 甲将租赁的一辆汽车转让给乙B. 甲在某网店购得国家禁止销售的窃听器C. 某公司误将甲当成乙而与之签订委托合同D. 甲谎称未婚,乙信以为真与之结婚4. 下列有关自然人人格权与身份权异同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2012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32题)A. 人格权与身份权均没有直接财产内容B. 人格权与身份权均属于支配权和绝对权C. 人格权受到侵害后权利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身份权则不可以D. 人格权始于出生,身份权则以取得一定身份为前提5. 超市怀疑顾客甲盗窃超市的商品,保安将其带至办公室搜身,无果。

甲因此郁郁寡欢。

超市侵害了甲的( )(2010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45题)A. 尊严权B. 身体权C. 健康权D. 名誉权6. 2014年3月12日,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于当日办理了预告登记。

合同约定,乙于3月15日支付全款,双方于3月30日前办理过户手续。

乙依约支付房款后,因甲出差双方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

7月10日甲又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2014年8月1日,乙将甲诉至法院。

此时( )(2016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40题)A. 预告登记有效,但丙取得房屋所有权B. 预告登记有效,丙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C. 预告登记失效,丙取得房屋所有权D. 预告登记失效,但丙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7. 甲、乙、丙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3层)的一层、二层、三层,各自办理了房产证。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6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6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6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2. 民法学民法学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每小题1分。

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甲、乙双方同意协议离婚。

甲因出差,故委托丙去婚姻登记机关代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丙( )(2012年一专一第25题) A.不得代理B.可以代理C.在取得甲书面授权后可以代理D.在取得乙同意后可以代理正确答案:A解析:办理离婚登记,是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与结婚一样,不得代理,必须亲力亲为,故A正确。

知识模块:民法学2.甲欲出售一辆汽车,乙向甲声称受丙委托购买该车,甲托人向丙核实,丙未予否认。

甲遂将该车交给乙,乙将车开走后不知去向,甲向丙要求付款遭拒绝。

此案的正确处理方法是( )(2011年一专一第23题)A.由甲自行承担损失B.由乙支付车款C.由丙支付车款D.由乙、丙承担连带付款责任正确答案:C解析:对于被代理人明知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行为而不表示反对的情形,《民法总则》没有规定,依然可以适用原来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66条第2款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本题中,乙以丙的名义向甲购车.甲向丙核实,丙未予否认,可见丙在此案中构成明知他人以自己的名义而未做否认表示的情形.此时,视为同意,理论上这种情形叫做默示的授权,丙应当承担责任,故C正确。

值得说明的是,这种明知而没有表示反对的情形,有人认为直接构成表见代理,理论界此说为少数观点。

但理解为表见代理,结论不受影响。

知识模块:民法学3.甲欲按乙公司寄送的价目表上的报价购买某型号电脑一台。

某日,甲委托朋友丙转告乙公司其购买意向。

在民法上,丙是甲的( )。

(2010年一专一第34题)A.代理人B.代表人C.传达人D.居间人正确答案:C解析:代理人在民法上是指经过被代理人授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行为,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人。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2. 民法学民法学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每小题1分。

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2013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1题)A.甲男与乙女之间的恋人关系B.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技术转让关系C.甲公司与其分支机构之间的业务指导关系D.甲教育局与乙中学之间的管理关系正确答案:B解析:A项中甲乙之间的恋人关系不受民法所调整,不是民事法律关系;B 项的技术转让是一种合同关系,双方主体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对等,是民事法律关系;C项中的甲公司与分支机构之间的关系,主体地位并不平等,不受民法调整,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D项中甲教育局与中学的关系属于行政关系,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

本题选B。

知识模块:民法学2.下列选项中,具备法人资格的是( )(2015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2题)A.合伙企业B.个体工商户C.个人独资企业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正确答案:D解析: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成立的条件有: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判断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的关键是看是否具有独立的财产,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都不能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只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独立的财产,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人资格,D项正确。

知识模块:民法学3.下列行为中,属于代理行为的是( )(2009年基础课单选第36题)A.代人书写起诉状B.代人办理企业登记C.代入整理资料D.代人看管小孩正确答案:B解析: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的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2. 民法学民法学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每小题1分。

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行为中,属于事实行为的是( )(2011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1题) A.立遗嘱B.修缮邻居的房屋C.喂养自家耕牛D.招待朋友的客人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中A项是民事法律行为;D项只是道义上的行为,并不发生民事法律关系;C项也不会发生民事法律关系。

B项修缮邻居的房屋,行为人主观上虽然没有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但客观上引起了民事法律关系(无因管理之债),是事实行为,因此选B。

知识模块:民法学2.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满6年。

根据法律规定,其配偶( )(2010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1题)A.只能申请宣告甲失踪B.只能申请宣告甲死亡C.只能先申请宣告甲失踪,再申请宣告甲死亡D.既可以申请宣告甲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甲死亡正确答案:D解析: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只要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

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满6年,既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也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

甲的配偶既可以选择申请宣告失踪,也可以选择申请宣告死亡。

D项正确。

知识模块:民法学3.甲16周岁,无业,依靠父母生活。

某日,甲向朋友乙借款2万元,用其中的1万元买了名牌包送给男友丙,用200元为自己的手机充值,用余款购买了一张美发店的消费卡。

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2015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8题)A.甲与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B.甲与丙之间的赠与合同无效C.甲为手机充值的行为可撤销D.甲购买消费卡的行为效力待定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中,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借款行为、赠与行为和购买消费卡的行为超出了其年龄、智力范围,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AB项错误,D项正确。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一)附答案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一)附答案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一)一、单项选择题1.(2018年真题)甲公交公司的司机乙为避让闯红灯的行人丙而急刹车,致乘客丁摔倒受重伤。

丁的损害应由( )。

(A)甲公司赔偿(B)甲公司和乙连带赔偿(C)乙赔偿(D)甲公司和丙连带赔偿2.(2019年真题)导游甲带团赴国外旅游,朋友乙委托其代购三块名表。

回国时,甲代购的名表被海关检查发现,甲被罚款。

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乙应当承担甲支付的海关罚款(B)甲有权要求乙分担一半的国际机票费用(C)如手表存在质量问题,乙有权向甲主张退货(D)甲有权要求乙支付使用甲的信用卡所享受的折扣优惠价款3.(2014年真题)甲婚后通过网聊结识乙,并与之发生婚外情,被甲妻发现。

甲妻诉至法院,以甲违反忠实义务为由请求赔偿精神损害10万元,但未请求离婚。

对于本案,人民法院( )。

(A)应当受理(B)不予受理(C)根据精神损害程度,决定是否受理(D)根据违反忠实义务程度,决定是否受理4.(2016年真题)甲、乙婚后开了一家便利店,由乙经营。

2013年6月起二人分居,同年9月乙向丙借款用于便利店的经营,2014年12月甲、乙离婚。

不久,丙请求乙偿还到期欠款,乙拒绝。

该债务应由( )。

(A)甲、乙承担按份责任(B)甲、乙承担连带责任(C)乙承担全部责任(D)乙承担责任,甲承担补充责任5.(2017年真题)甲(18周岁)伪造身份信息与乙(23周岁)登记结婚。

有权以甲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是( )。

(A)甲的近亲属(B)乙的近亲属(C)甲住所地的基层组织(D)乙住所地的基层组织6.(2017年真题)根据我国收养法,下列情形中,收养关系可以成立的是( )。

(A)甲(男,28周岁,未婚)收养2周岁的孤儿(B)乙(女,50周岁,离异)收养自己15周岁的亲侄子(C)丙(女,60周岁,丧偶)收养自己19周岁的继女(D)丁(女,45周岁,有配偶)单独收养自己5周岁的外甥7.(2018年真题)甲声称具有某海外名校学历,与乙登记结婚。

2006年法律硕士全国联考民法学真题及解析

2006年法律硕士全国联考民法学真题及解析

2006年法律硕士全国联考民法学真题及解析D议,通说持否定意见。

此外,考生需要注意的是效力待定行为与可撤销行为、无效行为等的区别。

34.某甲出生后不久,父母协议离婚。

引起某甲与其父母之间抚养关系发生及甲之父母婚姻关系解除的法律事实分别是()。

A.事件、事件B.行为、行为C.事件、行为D.行为、事件【答案】C【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民事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事实是引起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的事实。

根据与人的意志的关系,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

事件当然与主体的意志无关。

本题中,“甲的出生”与其个人意志无关,但一经出生,与其父母建立亲子关系,父母负有抚养甲的义务。

这一抚养关系的发生是基于事件。

“父母协议离婚”,其结果是解除婚姻关系,这一法律事实正是父母意志决定的结果,属于行为。

由于本题所问的是“引起甲与其父母之间抚养关系发生及甲之父母婚姻关系解除的法律事实”,抚养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在前,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事实在后,因此,事件在前、行为在后,本题的答案是C项。

【考生注意】类似题已经出现过,其设题陷阱在所问问题的前后关系。

35.下列权利中,属于请求权的是()。

A.物权B.人格权C.债权D.继承权【答案】C【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请求权的范围。

民法中的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物权、人格权、继承权都属于支配权,债权是最典型的请求权。

故答案为C项。

【考生注意】该题难度系数为零。

但要注意民法上的请求权不用于诉讼法或仲裁法上的求权,后者是向法院或仲裁机关提出请求审理的权利。

还要注意,当支配权受到侵害后,也会产生请求权。

这就是说,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但请求权绝不仅仅指债权。

36.关于社团法人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社团法人是社会团体法人的简称B.社团法人以人的集合为成立基础C.社团法人均以社会公益为目的D.社团法人的设立行为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答案】B【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社团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公益法人以及设立法人的行为。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5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5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5(总分:64.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32,分数:64.00)1.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2.甲、乙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下丙。

丙的出生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 )(2016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6题) (分数:2.00)A.事实行为B.违法行为C.状态D.事件√解析:解析:事件,是指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

本题中,丙的出生与丙的意志无关,对于丙而言,出生属于事件,而不是行为,D项正确。

违法行为、事实行为都是行为,出生不是行为,不是违法行为也不是事实行为,A、B项错误。

出生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是客观现象,不是状态,C项错误。

3.下列行为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2010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0题)(分数:2.00)A.通知B.追认√C.要约D.催告解析:解析:民事法律行为,一般称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以意思表示的方式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有意思表示要素,而且必须是要产生该意思表示内容的民事法律后果。

通知、要约、催告本身不足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但是追认可以,追认可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因此本题选B。

4.下列行为中,可以构成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2009年基础课单选第35题)(分数:2.00)A.小张在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B.小王与小李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双方到房产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后,房屋所有权转移”C.甲公司与乙公司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待甲所建大楼落成时租给乙工作室两间”D.小明的爷爷与小明约定“小明获得游泳冠军后,给小明买1台电脑”√解析:解析: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了一定的事由作为条件,以条件的成就与否(是否发生)作为决定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解除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35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35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35(总分:78.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4,分数:28.00)1.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后、抵押权实现之前,抵押物的( )。

A.天然孳息归抵押人,法定孳息归抵押权人B.天然孳息归抵押权人,法定孳息归抵押人C.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均归抵押人√D.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均追加为抵押财产根据《物权法》第197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

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据此,抵押权人可以收取孳息,但是并不拥有孳息的所有权,孳息的所有权应当属于抵押人。

故选C项。

2.甲向乙借款10万元,以其价值10万元的房屋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后甲将房屋出租给丙居住。

在丙居住期间,因丙吸烟不慎起火,致房屋贬值2万元。

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应重新提供抵押物B.乙有权请求甲将丙给付的2万元赔偿款提存√C.乙有权请求甲提前还款D.乙有权请求丙赔偿损失根据《物权法》第19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据此,抵押权设定后,抵押人是可以出租抵押财产的。

根据《担保法》第51条第2款规定,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

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据此,本题中,由于抵押物价值的减少,并非出于抵押人的过错,乙不能要求甲重新提供抵押物,也不能要求甲提前还款。

故A、C项表述错误。

根据《物权法》第174条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203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203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203(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34,分数:60.00)1.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2.下列属于狭义的民法的是( )(分数:2.00)A.某高校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民法论》B.立法机关制定的民法典√C.《继承法》D.民法学教授编写的民事法律汇编解析:解析:所谓广义民法,是指一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民事普通法和民事单行法的总和,其外延包括民法典、其他民事法律法规、婚姻家庭法以及传统商法等。

狭义民法仅指编纂成民法典的民事规范系统。

因此,本题的答案是B。

3.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民法调整范围的是( )(分数:2.00)A.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宣告某发明专利无效B.替朋友庆祝生日C.情侣之间的恋爱关系D.离婚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归属发生争议√解析:解析:我国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A选项是行政行为。

因此,本题的答案是D。

4.下列属于我国民法的渊源的是( )(分数:2.00)A.民法典B.民法判例C.民事习惯D.司法解释√解析:解析:我国民法的渊源包括制定法和非制定法。

制定法主要包括:宪法、民事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国际条约等。

非制定法主要包括民事习惯,但在我国,只有不违反公序良俗并且经过国家认可的习惯,才具有民法渊源的意义。

因此,本题的答案是D。

5.下列选项中属于私法的是( )(分数:2.00)A.合同法√B.行政诉讼法C.刑法D.宪法解析:解析:民法的调整对象决定了民法是私法,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主要涉及私人利益,民事主体之间是平等主体的关系,国家介入也是作为特殊的民事主体参与。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3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3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3(总分:56.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32,分数:56.00)1.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2.下列行为中,属于事实行为的是( )(2011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1题)(分数:2.00)A.立遗嘱B.修缮邻居的房屋√C.喂养自家耕牛D.招待朋友的客人解析:解析:本题中A项是民事法律行为;D项只是道义上的行为,并不发生民事法律关系;C项也不会发生民事法律关系。

B项修缮邻居的房屋,行为人主观上虽然没有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但客观上引起了民事法律关系(无因管理之债),是事实行为,因此选B。

3.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满6年。

根据法律规定,其配偶( )(2010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1题) (分数:2.00)A.只能申请宣告甲失踪B.只能申请宣告甲死亡C.只能先申请宣告甲失踪,再申请宣告甲死亡D.既可以申请宣告甲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甲死亡√解析:解析: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只要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

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满6年,既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也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

甲的配偶既可以选择申请宣告失踪,也可以选择申请宣告死亡。

D项正确。

4.甲16周岁,无业,依靠父母生活。

某日,甲向朋友乙借款2万元,用其中的1万元买了名牌包送给男友丙,用200元为自己的手机充值,用余款购买了一张美发店的消费卡。

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2015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8题)(分数:2.00)A.甲与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B.甲与丙之间的赠与合同无效C.甲为手机充值的行为可撤销D.甲购买消费卡的行为效力待定√解析:解析:本题中,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借款行为、赠与行为和购买消费卡的行为超出了其年龄、智力范围,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AB项错误,D项正确。

中国人民大学法硕考研专业基础课真题及解析(2)民法学部分

中国人民大学法硕考研专业基础课真题及解析(2)民法学部分

人大法硕考研:2009年法律硕士考研专业基础课真题及解析(2)民法学部分七、单项选择题(31-50 小题。

每小题1 分,共20 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31.胡某花了1.5 万元找刘某算命,后觉得刘某算得不准,将刘某告上法院索要算命款。

对胡某与刘某之间的关系,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二者之间形成合同关系B.二者之间形成不当得利关系C.二者之间形成侵权关系D.二者之间不能形成民事法律关系32.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监护人可以处分被监护人财产的条件是()A.征得被监护人同意B.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C.征得其他监护人同意D.征得被监护人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同意33.甲、乙、丙三人平均出资,自愿合伙成立了一个采石组,约定三人共同劳动、按劳取酬,并推举甲为采石组负责人,主要负责劳动安全。

在一次爆破作业中,乙违章操作致左眼受伤,花去治疗费5 千余元。

此损害应当()。

A.由甲、丙共同承担B.由甲、乙、丙共同承担C.由甲全部承担D.由乙自行承担34.某医院与危重病人家属签订医疗协议。

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其中有一免责条款:在治疗过程中,患者发生任何伤亡情况,医院概不负责。

根据合同法规定,该协议的效力为():A.无效B.有效C.效力待定D.部分有效.部分无效35.下列行为中,可以构成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小张在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B.小王与小李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双方到房产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后,房屋所有权转移C.甲公司与乙公司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待甲所建大楼落成时租给乙工作室两间D.小明的爷爷与小明约定小明获得游泳冠军后,给小明买1 台电脑36.下列行为中,属于代理行为的是()。

A.代人书写起诉状B.代人办理企业登记C.代人整理资料D.代人看管小孩37.根据物权客体的种类,物权可分为()。

A.完全物权与限定物权B.主物权与从物权C.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D.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38.甲将从上游水源流下的水截留在自己的土地,土地位于下游的乙要求甲停止截留。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0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0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0(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36,分数:60.00)1.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2008年单选31)A.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B.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C.发包人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D.专利授权机关与专利申请人之间的关系选项A属于劳动关系,由劳动法加以调整。

选项B、D的关系属于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

选项C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范畴。

3.胡某花了1.5万元找刘某算命,后觉得刘某算得不准,将刘某告上法院索要算命款。

对胡某与刘某之间的关系,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2009年单选31)A.二者之间形成合同关系B.二者之间形成不当得利关系C.二者之间形成侵权关系D.二者之间不能形成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它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生活事实层面的社会关系经由民法规范调整后,被赋予权利义务内容,就此转化为法律关系。

所以,民事法律关系的形成,是民法使社会关系秩序化的实现过程。

而算命形成的关系,民法并不加以调整,因此不形成民事法律关系。

故本题应选D。

4.下列对所有权关系的判断,错误的是( )。

(2008年单选39)A.所有权关系属于物权关系B.所有权关系属于绝对法律关系C.所有权关系的客体包括物与行为√D.所有权关系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不包括行为。

故选项C错误。

5.下列权利中,属于相对权的是( )。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单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3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单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3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单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3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1.公民因飞机失事失踪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时间要件是( )(2010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32题)A.飞机失事发生之日起满2年B.政府公布失踪人员名单之日起满2年C.飞机失事发生之日起满4年D.政府公布失踪人员名单之日起满4年正确答案:A解析:《民法总则》第46条规定:“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飞机失事是意外事件,A项正确。

知识模块:民法学2.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一会计师事务所,该事务所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甲、乙在办理一笔业务时,因重大过失造成客户损失10万元。

该损失应由( )(2016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8题)A.甲、乙、丙承担按份责任B.甲、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甲、乙承担按份责任,丙承担补充责任D.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承担有限责任正确答案:D解析:《合伙企业法》第57条第1款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本条款是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规定。

本题中,甲乙丙三人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乙因重大过失给客户造成损失,根据上述规定,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以在会计师事务所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D项正确。

知识模块:民法学3.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时间是( )(2013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34题)A.承包合同生效时B.承包合同登记时C.承包合同公证时D.主管机关批准时正确答案:A解析:《物权法》第127条第1款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2005年全国法律硕士联考基础课民法学真题及答案

2005年全国法律硕士联考基础课民法学真题及答案

2005年全国法律硕士联考基础课民法学真题及答案无忧考网考研考试频道为大家整理的2005年全国法律硕士联考基础课民法学真题及答案,供大家学习参考:七、单项选择题31.下列有关民事法律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思想的社会关系B.民事法律关系需具备主体、内容与客体三个要素C.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因合法行为而产生D.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存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答案】C【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法律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法律关系不是人与物的关系,而是人与人的关系,用马克思的话说,人与人的关系属于思想的社会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尽管有财产性,有物权关系、债权关系等,但作为法律关系还属于思想的社会关系。

故A项正确。

B项是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D项是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其他法律关系的本质特征。

只有C项说法不正确。

因为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既有合法行为,如合同,也有不合法的行为,如侵权行为。

【考生注意】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体系建立的基础,只有对该理论完全理解,才能形成学习民法的基本思路。

对此,只要把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三要素和民事法律事实三个问题准确把握,即可自如对待类似考题。

另外,注意命题题意,要求填写的是错误项。

32.★某报社在一篇报道中披露某女影星甲曾做过不光彩的事情,致使甲倍受歧视。

甲因无法忍受巨大的精神压力,跳楼自杀未遂,但造成终身残疾。

该报社的行为()。

A.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B.侵害了甲的隐私权C.侵害了甲的生命权D.侵害了甲的健康权【答案】B【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以及侵害相关人身权的认定。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属于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

这些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作为隐私权的客体,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受公共利益的限制。

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主要表现在刺探、调查个人信息,干涉、监视私人活动,侵入、窥视私人领域以及非法公布、利用他人隐私等。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2. 民法学民法学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每小题1分。

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 )(2014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1题)A.王某报考公务员B.孙某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C.崔某请李某吃饭D.林某代孪生妹妹举行结婚仪式正确答案:B解析:民事法律事实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

本题中,仅有B项中孙某搭建房屋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得以产生,因此是民事法律事实。

知识模块:民法学2.甲、乙结婚多年。

某日,甲外出后失踪,乙四处寻找仍无结果。

五年后,乙欲与丙登记结婚。

根据我国民法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2013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4题)A.乙、丙二人可以直接登记结婚B.乙只能申请宣告甲死亡,待法院宣告甲死亡后再与丙登记结婚C.丙可以申请宣告甲死亡,待法院宣告甲死亡后再与乙登记结婚D.乙可以起诉请求与甲解除婚姻关系,待法院作出离婚判决后再与丙登记结婚正确答案:D解析:甲虽然失踪五年,但是在被宣告死亡前,甲乙的婚姻关系仍成立,乙不能再与丙结婚,A项错误;乙并不是只能宣告甲死亡,也可以宣告甲失踪,或者直接申请解除婚姻关系,B项的说法过于绝对;丙不能申请宣告甲死亡,因为丙不是甲的利害关系人,C项错误。

D项正确。

知识模块:民法学3.甲、乙、丙三人平均出资,自愿合伙成立了一个采石组,约定三人共同劳动、按劳取酬,并推举甲为采石组负责人,主要负责劳动安全。

在一次爆破作业中,乙违章操作致左眼受伤,花去治疗费5000元。

此损害应当( )(2009年基础课单选第33题)A.由甲、丙共同承担B.由甲、乙、丙共同承担C.由甲全部承担D.由乙自行承担正确答案:B解析: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约定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行为或组织形式。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6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6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6(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33,分数:60.00)1.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2.下列选项中,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是( )(2010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31题)(分数:2.00)A.7个月的胎儿B.满月的婴儿√C.会画画的猩猩D.被诽谤的死者解析:解析: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法总则》第13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据此规定,我国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开始时间为出生之时,终止时间为死亡之时。

本题中已经死亡的死者或者动物都没有民事权利能力,CD项错误,B项正确。

《民法总则》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只有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遗赠等保护胎儿利益的场合,胎儿才被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一般情况下,胎儿是没有民事权利能力的。

3.甲与乙约定:“甲的儿子如果去外地工作,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

”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为( )(2010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33题)(分数:2.00)A.消极的解除条件B.积极的解除条件C.消极的延缓条件D.积极的延缓条件√解析:解析:根据条件对法律行为所起作用的不同,可将条件分为延缓条件和解除条件。

延缓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中所确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要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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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34(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3,分数:46.00)1.下列选项中,属于请求权的是( )。

A.债权√B.物权C.人身权D.知识产权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而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和继承权都是支配权。

2.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事件范围的是( )。

A.订合同B.物的灭失√C.立遗嘱D.违反合同本题旨在考查事件与行为的界定。

事件,是指与民事主体的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

如人的死亡、物的灭失等。

行为,是指受民事主体意志支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活动。

3.相对法律关系是指( )。

A.可以存在,也可以不存在的法律关系B.权利、义务不确定的法律关系C.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具体、特定的法律关系√D.代理人根据委托授权与相对人建立的法律关系相对法律关系是指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具体、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在相对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

债权关系是典型的相对法律关系。

不选D项,因为委托授权是单方法律行为,而相对法律关系只能由双方法律行为产生,单方法律行为不可能产生相对法律关系,如果将D项修改为“代理人基于委托合同与相对人建立的法律关系”,才是相对法律关系。

4.甲殴打乙导致乙死亡,为此甲赔偿乙家属2万元。

乙家属料理后事后,分割了乙的财产。

引起上述侵权赔偿关系和财产继承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分别是( )。

A.事件、行为B.行为、事件√C.事件、事件D.行为、行为事件是与人的意志无关的事实,而行为则反映了人的意志。

本题中,甲殴打乙致其死亡出于甲的行为意志,而继承人继承乙的遗产,对于继承人而言,属于不以其意志为转移的要素,故为事件。

5.下列民事权利救济方式中,属于公力救济的是( )。

A.依法向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B.依法实行正当防卫C.依法实行自助行为D.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民事权利的救济方式包括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两种方式。

公力救济方式包括提起诉讼、申请仲裁、向有关机关提出保护权利的请求(如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消费者协会提出保护权益的请求)等。

私力救济方式包括依法行使请求权(如向侵权行为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法向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依法向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自卫行为(如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自助行为等。

可见,只有D项表述属于公力救济。

6.下列选项中,能够成为民法上的物的是( )。

A.钻石√B.空气C.安装在腿上的假肢D.商标备选项中,只有A项表述的钻石可以成为民法上的物,故选A项。

民法上的物必须具有稀缺性,空气不能成为民法上的物,因为空气能够无限满足人的需要,不具有稀缺性,故不选B项。

如果假肢与人体分离,可以成为民法上的物,但如果是安装在腿上,就不能成为民法上的物,因为该假肢已经成为人体的一部分,对于将他人假肢打掉而致他人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犯人身权的侵权行为,而不应当认定为侵犯物权的侵权行为,故不选C项。

商标属于智力成果,是知识产权的客体,而不是物权的客体,故不选D项。

7.下列物中,属于主物和从物关系的是( )。

A.汽车和汽车上的轮胎B.鞋子和袜子C.桌子和凳子D.空调和遥控器√备选项中,只有D项表述的空调和遥控器属于主物和从物的关系,故选D项。

桌子和凳子,鞋子和袜子,都不具有客观上、经济上从属于另一物的特点,也不具有补充另一物效用的作用,因而不能认定为主物和从物的关系,故不选B、C项。

主物和从物都必须是独立的物,从物不能成为主物的一部分,因此汽车和轮胎、房子和窗户、裤子和拉锁等都不是主物和从物的关系,故不选A项。

如果将A项表述修改为“汽车和备胎”,则是主物和从物的关系。

典型的主物和从物关系还有:船和船桨(船桨不能和船连接建造,否则不能成为主物和从物的关系——编者注)、领带和领带夹、门和钥匙、鼠标和鼠标垫等。

但茶缸和茶碗、钢笔和笔帽、烟和烟盒等,不是主物和从物的关系。

8.下列物中,属于孳息的是( )。

A.椰子树上长着的椰子B.采石场主从山上开采下来的石料C.宰羊获得的羊肉D.因持有股票获得的股息√备选项中,只有D项表述的股息属于孳息中的法定孳息,故选D项。

原物和孳息都必须是独立的物,A项表述的长在树上的椰子不能认定为孳息,但如果将椰子摘下,则属于孳息,故不选A项。

B项表述的开采的石料属于劳动成果,而非孳息,因为天然孳息必须是依照原物的自然属性获得的收益,石料并非基于原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且不是收益,因而不是孳息,故不选B项。

C项表述的情形和B项相似,因而也不是孳息。

关于不能认定为孳息的常见实例如:农田、水源不能认定为大地的孳息;电力、热力不能认定为管道的孳息;象牙不能认定为大象的孳息(但鹿茸可以认定为孳息——编者注)。

9.下列各物中,属于种类物的是( )。

A.一幅古画真品B.一袋大米√C.一套绝版的邮票D.一件古玩珍品大米可以用相同品质的大米替代,属于种类物,故选B项。

古画真品、绝版邮票、古玩珍品都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物,是特定物而不是种类物,故不选A、C、D项。

10.(2011年真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民法上的物的是( )。

A.金银制品B.空气√C.货币D.枪支民法上的物是指存在于人体之外,能为人所控制并且能够满足人类需要的有体物。

民法上的物必须存在于人体之外;能为人所控制;能够满足人类需要;是有体物。

只有B项表述不符合上述特征,故选B项。

11.(2011年真题)下列权利中,属于相对权的是( )。

A.配偶权B.抵押权C.邻接权D.债权√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和继承权属于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

本题中,配偶权属于人身权,抵押权属于物权,邻接权属于知识产权,它们都是绝对权,只有债权是相对权,故选D项。

12.(2012年真题)下列各组财产中,构成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是( )。

A.赵某的房屋和房门B.李某的手表和孙某的表带C.钱某的电视机和遥控器√D.周某的汽车和车轮两种以上的物互相配合、按照一定的经济目的组合在一起时,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物,配合主物的使用而起辅助作用的是从物。

典型的主物和从物的关系包括鼠标和鼠标垫、门锁和钥匙、空调和遥控器、领带和领带夹等。

可见,C项表述的情形构成主物和从物的关系,故选C项。

在主物和从物的关系中,主物和从物都必须是独立的物,从物不能是主物的组成部分。

因此,房屋和房门、房屋和窗户、房门和门把手等,都不能认定为主物和从物的关系。

可见,A、D项表述不构成主物和从物的关系,故不选A、D项。

在主物和从物的关系中,主物和从物的所有权必须属于同一人。

因此,B项表述的情形不构成主物和从物的关系,故不选B项。

13.(2013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A.甲男与乙女之间的恋人关系B.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技术转让关系√C.甲公司与其分支机构之间的业务指导关系D.甲教育局与乙中学之间的管理关系B项表述是技术转让合同法律关系,合同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故选B项。

A项表述的恋人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范围,不是民事法律关系,故不选A项。

C项表述是广义的行政隶属或行政指导关系,不是民事法律关系,故不选C项。

民事法律关系发生于平等主体之间,D项表述的教育局和受其管理的中学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故不选D项。

14.(2014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 )。

A.王某报考公务员B.孙某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C.崔某请李某吃饭D.林某代孪生妹妹举行结婚仪式民事法律事实即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备选项中,只有B项表述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动,因而是民事法律事实,具体而言,B项表述的情形是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实行为,故选B项。

A项表述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动,故不选A项。

民事法律事实能够引起一定民事法律后果,C项表述仅是单纯的社会生活事实,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动,不是民事法律事实,故不选C项。

民事法律事实须为民事法律规范支配的事实,生活中的仪式、道德等,不能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不是民事法律事实,故不选D项。

15.(2015年真题)下列民事权利中,属于支配权的是( )。

A.甲对无权代理的追认权B.乙对自身肖像的使用权√C.丙因受欺诈享有的撤销合同的权利D.丁被他人打伤享有的请求赔偿的权利根据权利的作用,可以将民事权利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支配权是对物的直接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B项表述中,乙对自身肖像的使用是乙行使支配权的表现,故选B项。

A项表述的追认权、C项表述的撤销权是形成权。

D项表述的是请求权,而非支配权。

16.(2016年真题)下列民事法律关系中,需要两个法律事实才能产生的是( )A.抵押关系B.溃嘱继承关系√C.侵权赔偿关系D.婚姻关系遗嘱继承关系中,需要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这在理论上被称为民事法律事实构成。

可见,选B项。

17.关于事实行为的表述,错误的是( )。

A.事实行为是合法行为√B.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C.事实行为能够引起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D.事实行为不同于民事法律事实事实行为可因合法行为而发生(如无因管理),也可能因不合法行为而发生(如侵权行为)。

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因此又称为“非表意行为”,以区别于民事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

事实行为中虽然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产生、变更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但客观上确实产生了一定的法律后果。

事实行为具有行为人的意志因素,民事法律事实包括事件和行为,其内涵广于事实行为。

18.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 )。

A.打鼾B.友谊C.先占√D.开花民事法律事实具有法律规定性,以此区别于客观事实。

打鼾、友谊、开花属于客观事实。

19.关于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表述,错误的是( )。

A.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之一B.权利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C.人身权的客体为人身利益D.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与一定的物质利益相联系民事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要素构成;权利在特定情形下也可以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如权利质押);人身权的客体为人身利益;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体现了一定的物质利益,势必与一定的物质利益相联系。

20.下列选项中,属于事件的是( )。

A.某人精神失常√B.拾得遗失物C.善意取得D.立遗嘱备选项中,只有某人精神失常是事件,因为精神失常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故选A项。

拾得遗失物和善意取得是事实行为,立遗嘱是法律行为。

21.属于行为的是( )。

A.梦游B.地震C.结婚√D.生子行为是有人的意志因素的,梦游、地震、生子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属于客观事实而不是行为。

22.不属于事实行为的是( )。

A.不当得利√B.债的标的的给付行为C.无因管D.先占通说认为,不当得利属于事件,而不是事实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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