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税收筹划(1)
消费税征税范围的税收筹划
消费税征税范围的税收筹划消费税是我国现⾏流转税中的⼀个重要税种,它与增值税相互配合,在增值税普遍调节的基础上发挥特殊调节的功能。
下⾯店铺⼩编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为了达到必要的调控⼒度,消费税的税负⽔平较⾼,最⾼的税率达到50%,其税收负担不仅⾜以左右普通百姓的消费⾏为,⽽且关系到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利润⽔平,对消费税进⾏税收筹划是当前企业财务⼯作中值得关注的⼀个重要问题。
⼀、征税范围的税收筹划从国际上看,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有两种选择,⼀种是⼴泛课征于消费领域,既包括对⽣活消费资料的课征,也包括对⽣产消费资料的课征;既有少数限制消费的产品,也有⼈民⽣活的必需品。
另⼀种是选择部分消费品进⾏课征,通常是少数限制消费的⽣活消费品。
不同国家对征收范围的选择取决于国家赋予消费税的职能及本国的税制结构。
我国现⾏消费税是与增值税配合⽽来的,在增值税普遍调节的基础上,发挥重点调节的功能。
因此,消费税的征收范围⽐较窄,仅仅局限在11类商品中。
这11类应税消费品分别是: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饰及珠宝⽟⽯、鞭炮及焰⽕、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汽车。
如果企业希望从源头上节税,不妨在投资决策的时候,就避开上述消费品,⽽选择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流转税及所得税⽅⾯有优惠措施的产品进⾏投资。
如:⾼档摄像机、⾼档组合⾳响、裘⽪制品、移动电话、装饰材料等。
在市场前景看好的情况下,企业选择这类项⽬投资,也可以达到规避消费税税收负担的⽬的。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进⾏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时,在计税依据⽅⾯⼤有⽂章可做。
现形制度规定:消费税的计算⽅法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对实⾏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如果包装物连同产品销售,⽆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会计上如何处理,包装物均应并⼊销售额中计征消费税。
但如果包装物并未随同产品销售,⽽是借给购货⽅周转使⽤,仅仅收取包装物押⾦的话,只要此项押⾦在规定的时间内(⼀般为⼀年)退回,可以不并⼊销售额计算纳税。
简述企业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简述企业消费税的税收筹划作者:陆英来源:《财会学习》2009年第03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经修订并分别由国务院令[2008]第539号及财政部令[2008]第051号发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是价内税,其税负的高低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水平,企业通过消费税税收筹划,降低消费税负,可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消费税筹划可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一、选择最佳的应税消费品加工方式,降低消费税负企业生产应税消费品,可以选择自行加工,也可以选择委托加工。
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由生产企业按照销售收入和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消费税。
纳税人连续生产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的,不用缴纳消费税。
用外购的已纳消费税的产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可以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可以在本企业继续加工成应税产成品,也可以直接对外销售。
继续加工再对外销售的,原支付给受托方的消费税可以抵扣;直接对外销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企业进行生产应税消费品筹划时按应税消费品加工方式进行测算,选择消费税负最低的方案,现举例分析对比如下:(一)选择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方案1.选择自行购进原材料,自行生产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方案【例1】金陵卷烟厂购进一批烟叶价值200万元,准备由一车间加工成烟丝,预计加工费为220万元,然后由二车间加工成甲类卷烟,预计加工费为80万元,生产完成后出售甲类卷烟,预计不含税销售收入为1500万元,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暂按45%计算,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金陵卷烟厂自行加工生产甲类卷烟应纳消费税税额=1500×45%=675(万元)金陵卷烟厂自行加工生产甲类卷烟税后利润=(1500-200-220-80-675) × (1-25%)=243.75(万元)2.选择用外购已纳消费税的原材料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方案【例2】金陵卷烟厂购进已经缴纳消费税烟丝价值495万元(注:已经缴纳消费税烟丝价值495万元计算参见例3),准备投入加工费80万元继续加工成甲类卷烟对外出售,预计不含税销售收入为1500万元,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暂按45%计算,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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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
企业A
粮食白酒 20%,5角/斤 9000万元消费税
2亿元 5000万千克
企业B
药酒 10% 2500万元消费税
2.5亿元 5000万千克
两企业合计应纳消费税为11 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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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分析
筹划:使A、B企业成为一家企业(A收购 B),用白酒生产药酒变为连续生产环节, 白酒不用纳消费税,只有药酒销售了才纳 消费税。
2 460 000+286 000=2 746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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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分析
筹划方法:企业在本地设立了一独立核算 的经销部,企业按1000元
(1400×70%=980元)的价格销售给经销
部,再由经销部销售给批发商、零售户、 酒店及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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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分析
注意:酒类关联企业间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 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
4.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1
4.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4.1纳税人及税率 4.2消费税纳税人的筹划 4.3消费税税基的筹划 4.4消费税税率的筹划 4.5消费税计税核算的筹划
2
4.1纳税人及税率
纳税人:
凡在我国境内从事以下6种经济业务的单位和 个人:
自产自销应税消费品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委托他人加工应税消费品 进口应税消费品 零售金银首饰、钻石及其饰品的零售单位 商业批发卷烟的单位
税收筹划课程-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的计算有以下几种: (1)生产企业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率) 【注】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在生产环节和进口环节是一致的。
(2)未出售而移送他用——移送环节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比例税率)
合计应纳税款=9 000+5 000 =14 000(万元)
合并后应纳消费税款为: =25000×20%=5 000(万元)
合并后节约消费税税款=14 000-5 000=9 000(万元)
第二节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一、计税依据的法律界定
计税依据:是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是征税对象量的表现。
我国现行有三种计税方式 (1)从价计征——从价定率 (2)从量计征——从量定额 (3)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1、从价计征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的确定
应纳税额=应纳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率
【注】增值税与消费税有交叉,但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 因此这里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但含消费税。
即:销售额=买价+价外费用
【注】材料成本:是委托方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 加工费:包括受托方提供的辅料的实际成本。
(4)进口应税消费品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率) 消费税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5)零售金银饰品、钻石、钻石饰品等 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5%
2、从量计征的消费品计税依据的确定
消费税价内税意思是说:交纳消费税的计算依据里要含有消费税, 也就是说销售额中要含有消费税,而实际中的销售额里是不含消 费税的,所以要把不含消费税的销售额换算成含消费税的销售额: 含消费税税销售额=不含消费税销售额/(1-消费税税率) 所以应交消费税额=销售额/(1-消费税税率)再乘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是根据不同商品或 服务的特性进行划分的,包括生产、 流通和消费环节。
对于不同商品或服务,其征收范围可 能存在差异,例如烟草和酒类产品的 消费税征收范围就有所不同。
消费税的税率结构
消费税的税率结构通常根据不同商品或服务的性质和用途进 行设计,包括定额税率、比例税率和混合税率等。
不同商品或服务的税率可能存在差异,例如烟草和酒类产品 的税率就相对较高。
02
消费税税收筹划策略
合理利用政策
了解政策规定
详细了解消费税的征收政策、税率、税收减免及 优惠政策等,以便在筹划过程中灵活运用。
合理规避高税率
针对高税率商品,尽量避免购买或减少购买量, 以降低消费税税负。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政策规定,积极申请税收优惠政策,如特定 商品免征消费税等。
要点一
总结词
要点二
详细描述
通过合理安排烟草产品结构,降低平均税率,达到减轻税 负的目的。
某烟草企业生产不同种类的烟草产品,包括高档烟、中档 烟和低档烟。企业通过对产品结构的合理安排,降低高税 率烟草产品的比例,提高低税率烟草产品的比例,从而降 低了烟草产品的平均税率,减轻了企业的消费税负担。
某化妆品企业的消费税筹划案例
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
总结词:规范操作
详细描述: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确保消费税的核算、申报、缴纳等流程规范化、标准化。同时,企业还应加强对财 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确保财务工作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加强内部沟通与协调
总结词:高效协作
VS
详细描述:企业内部应加强沟通与协 调,确保消费税的税收筹划工作顺利 进行。各部门之间应保持信息畅通, 及时解决问题,避免因沟通不畅而导 致的筹划失误。
消费税的纳税筹划分析
消费税的纳税筹划分析消费税是指针对商品和服务的销售环节所征收的税收。
在许多国家和地区,消费税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税收形式,它不仅能够提供财政收入,还能够影响经济结构和消费行为。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对消费税的纳税筹划进行分析。
首先,消费税的纳税筹划可以通过合理的税收规划来减少企业和个人的税负。
对于企业来说,可以通过合理的生产和销售安排来降低消费税的税负。
例如,企业可以选择在消费税率较低的地区进行生产和销售,或者通过改变产品的定价策略来减少消费税的纳税额。
对于个人来说,可以通过适当的消费安排和税收优惠政策来减少消费税的税负。
例如,个人可以选择购买消费税率较低的商品或者选择享受消费税的豁免政策,从而降低纳税额。
其次,消费税的纳税筹划还可以通过合理的跨境贸易安排来减少企业和个人的税负。
在跨境贸易中,消费税往往是一项重要的成本因素,合理的贸易安排可以减少消费税的税负。
对于企业来说,可以通过建立跨境合作关系、开展转口贸易和利用特殊经济区等方式来减少消费税的纳税额。
对于个人来说,可以通过合理的购买行为和使用电子商务等方式来降低跨境购物所产生的消费税。
再次,消费税的纳税筹划还可以通过合理的税收逃避手段来降低税负。
然而,这种做法是不合法和不道德的,不被鼓励和支持。
纳税人应该通过合法和合规的方式来减少税负。
对于个人来说,可以通过合理的税前扣除和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消费税的税负。
对于企业来说,可以通过合理的成本计算和减免政策来降低消费税的纳税额。
最后,消费税的纳税筹划还可以通过合理的税收规划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消费税的税率差异和税基扩大策略被用来引导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例如,在一些国家,对于环保和高科技产品可以享受更低的消费税率,以鼓励相关产业的发展。
同时,还可以通过提供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来减少贫困人口的税负,实现社会公平和减少贫富差距。
综上所述,消费税的纳税筹划是一项重要的税收管理活动。
通过合理的税收规划,可以减少企业和个人的税负,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
《税收筹划(第六版)》第3章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2)筹划要点。企业可以通过确定不同的销售方式 来达到递延税款的目的。例如, 企业面临赊销和直 接收款销售两个选择。若企业选择直接收款销售, 则应在当期确定销售额并按时缴纳消费税;若企业 选择赊销,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收款日期,则其纳税 义务发生时间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当天,不仅能够 递延税款缴纳,还能节约大量流动资金。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收回后,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其加工环节缴纳 的消费税税款可以扣除。
(3)进口应税消费品。单位和个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于报 关进口时在海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3)进口应税消费品。应于报关进口时在海关申报缴纳消 费税。
(4)批发应税消费品。从2009年5月1日起,在卷烟的批发 环节加征一道税率为5%的从价税。从价税税率11%,并按 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雪茄烟、烟丝以及其他应税消 费品在商业批发环节只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 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消费税 纳税人所指的单位和个人也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 和外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 和进口属于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 在境内。
此外,对消费税的纳税人有一些特殊规定。例如,对委托加 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 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对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以进口人或其 代理人为纳税人。
【老会计经验】消费税的税收筹划――卷烟企业的筹划案例
【老会计经验】消费税的税收筹划――卷烟企业的筹划案例案例:青山卷烟厂是A市一家大型国有企业,其成立以来一直是A市纳税大户,1995年6月、7月青山卷烟厂销售情况如下:1.销售卷烟厂生产的甲类卷烟100万元,其中包括销售卷烟时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25万元、集资费10万元,包装押金5万元,并将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但青山卷烟厂已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并作为运输装卸费5万元等价外费用。
2.青山卷烟厂7月生产的甲类卷烟是由卷烟厂生产出的烟丝。
其中烟丝价值总额为10万元,卷烟的销售额为20万元。
3.受B市卷烟厂委托,为其加工卷烟。
青山卷烟厂利用B市卷烟厂提供的烟丝加工出价值总额60万元的两类卷烟。
收取加工费10万元。
A市税务机关在核定青山卷烟厂应纳税额时,计算如下:(1)6月份应纳消费税税额=100×50%=50(万元)(2)7月份应纳消费税税额=(10+20)×50%=15(万元)(3)受委托加工卷烟,应纳消费税税额=60×50%=30(万元)对此,青山卷烟厂表示异议,并向上一级C市税务机关申请复议,C市税务机关在审理后,决定撤销A市税务机关的核定。
分析:1.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的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外汇计算销售额的,应当按外汇市场价格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第六条规定,本条例第五条规定的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说的“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思路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思路来源:中国会计天空一、消费税税收筹划概述我国现行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
税务部门对需要调节的特殊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在征收增值税的同时再征收一道消费税,形成双层调节模式。
其纳税义务人是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应纳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其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行为,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税收筹划不仅是纳税人生存和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因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FI趋激烈,企业要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有所发展,不仅要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劳动生产率,也要降低生产成本。
在经济资源有限,生产力水平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收入的增长、生产成本的降低都有一定的限度,故通过税收筹划降低税收成本成为纳税人的必然选择。
纳税人可以通过研究政府的税收政策及立法精神,针对自身的经营特点,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找到能够为自己所利用的途径,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减轻税收负担。
因此,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进行消费税税收筹划是维护企业利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二、消费税税收筹划的方法(一)在做投资决策的初期应考虑国家对消费税的改革方向征收消费税的目的之一是调节收入差距、引导消费方向和保护环境, 但我国消费税课税范围还存在“缺位”的问题,例如在对高档消费品征税方而并未涉及高档家具电器、古玩字画、装饰材料等;在高消费行为方面未提及卡拉OK、桑拿、按摩、电子游戏等娱乐业;在保护自然生态方面未对毛皮制品、珍奇异兽的消费征收消费税。
除此之外,塑料袋、一次性餐盒、电池及对臭氧层造成破坏的氟利昂产品都是不利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东西。
这些存在的问题己经被大家意识到,因此,以上所列的项目都有可能要调整为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企业在选择投资方向时要考虑国家对消费税的改革方向及发展趋势。
这是从源头上节税的一种方法。
(二)企业利用独立核算的销售机构节税消费税是单环节征税,即对生产环节计税,对流通环节和终极消费环节则不计税。
企业消费税四种税收筹划方法
企业消费税四种税收筹划方法企业消费税是指国家对企业生产和销售产生的消费税进行征收的一种税种。
企业消费税的增加会对企业经营的成本和利润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企业往往会通过税收筹划的方式来降低企业的消费税负担。
下面介绍四种常见的企业消费税筹划方法。
一、产品定性转化筹划企业可以通过对产品的定性进行转化来降低企业的消费税负担。
具体的做法是将原本被视为高消费税负担的产品,通过技术改进或者工艺调整,使其在税收上被视为低税负的产品。
例如,一些高糖饮料可以通过调整配方成为低糖饮料,从而享受较低的消费税税率。
二、合理安排生产结构筹划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安排生产结构来降低企业的消费税负担。
具体做法是将原本被视为高税负的产品的生产转移到税负较低的产品上来,从而降低企业整体的消费税负担。
例如,家企业同时生产高税负的奢侈品和低税负的日用品,可以适当调整生产比例,将更多的资源和产能用于生产低税负的日用品,从而降低整体的消费税负担。
三、合理安排销售渠道筹划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安排销售渠道来降低企业的消费税负担。
具体做法是将原本被视为高税负的产品通过海外渠道进行销售,避免国内消费税的征收。
例如,一些奢侈品企业可以通过海外购物平台进行销售,避免国内消费税的征收。
四、开展财税优化筹划企业可以通过开展财税优化筹划来降低企业的消费税负担。
具体做法是通过合理的财务安排和税收规划,减少企业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的消费税征收金额。
例如,企业可以合理调整生产和销售的时间节点,将税收应付款项推迟到下一个纳税期间,从而降低当期的消费税负担。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进行消费税筹划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能以逃避税款为目的。
合理的消费税筹划应该是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进行的,确保企业的经营合法性和稳定性。
此外,消费税筹划也需要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不能盲目追求降低税负而忽视了企业的发展和盈利。
消费税的纳税筹划——以白酒企业A公司为例
来 说 ,A公 司可 以通过 纳税 筹划 方法 来 降低税 收负 担 ,帮 助企 (元 )
业 更好 地 发展
方案 2:A公 司设立 独 立核 算 的运 输 部 门后 ,酒 的 价格 可
根据 2009年 1月 1日我国正式颁布的《消费税暂行条例》 定在 9000元 每吨 。
列 “税 收金 额 ”根 据 税 法 规 定允 许 在 所 工 福 利 费 数 额 之 和 ;第 5列 “纳 税调 整 目,贷记“应付职T薪酬—— 职工福利
得税 前扣 除 的职 工福 利 费金额 填 报 ,金 金 额 ”填 报 第 1列 “账 载 金 额 ”减 第 4列 费 ”科 目。
额等 于本 年 度 “应 付职 工薪 酬— —职 工 “税 收金 额 ”的差额 数额 ,正数 表 现为 多
上 述所 称 企业 职工 福利 费 的计提 、
福利 费 ”的借方 发 生额 中实 际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放 本年 提 ,应予 调 出 ,借记 和红字 贷记 “应付 职 支 付 、调 整 、补 提 ,均 指对 汇算 清缴 年 度
行业 就 在消 费税 的征 收范 围 内 ,而且 其 消 费税 的税 负 整体来 设 立 自己 的运 输 车 队 ,设 立 独 立 核算 的运 输 部 门 ,经 过 这 样
说 比较重 。本 文 主要 以 白酒 企业 A公 司为例 探讨 消费 税 的纳 的操作 ,所 出售 商 品的 成本 会减 少 ,商 品 的定 价 会相 应减 少 ,
税筹 划 ,在生 产 、销 售 过 程 中 ,成功 的 消费税 纳税 筹 划 不仅 可 从 而达 到降低 消费 税 的 目的。
以帮 助 企业 减 少 税 负 成本 ,向利 润 最大 化 的 财 务 目标 靠 近 ,
消费税税收筹划
消费税税收筹划一、消费税收筹划的具体探讨(一)已纳税款扣除的筹划税法规定,将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进口的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而且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应税消费品只限于从工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对从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一律不得扣除。
所以企业采购应税消费品,应尽可能从其生产厂家按出厂价购入,这样不但能够避免从商业企业购入而额外多支付的成本,而且也能够实行已纳税款抵扣制,降低企业的税负。
同时须注意的是允许抵扣已纳税款的消费品的用途应符合税法规定的范围,如用外购已税烟丝生产卷烟,用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化妆品等,就能够实行税款抵扣制,而用外购已税酒精生产的白酒,用外购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小汽车则不允许扣除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二)将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筹划税法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外,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其他方面指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集资、赞助、广告、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在税法上,用于这些方面应作为视同销售处理,缴纳消费税。
在计算消费税时,计税销售额依次有3种选择:1.按纳税人当月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2.当月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加权平均或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3.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而这3种价格哪种对企业最有利呢?举例如下:假设某摩托车生产企业A只生产一种摩托车。
某月将自产摩托车100辆赠送给摩托车拉力赛赛手使用,属于上述“馈赠”行为,应纳消费税。
A1=5000×100=500000(元)则计税销售额A2=(400×5000+400×5500)÷800×100=525000(元)假设A生产摩托车的成本为4500元/辆,成本利润率为6%,消费税税率为10%.则计税销售额A3=4500×(1+6%)÷(1-10%)×100=530000(元)从以上计算结果能够看出:A3>A2>A1.由此表明只有在第1种情况下企业的消费税才缴得最少。
税收筹划(第八版)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一、消费税相关法律规定——计算
•(四)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 品销售的,已纳消费税可扣除。
一、消费税相关法律规定——计算
(一)外购应税消费品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
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
三、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一)关联企业转移定价 1)关联企业之间不按市场规则和价格进行交易,而依 据双方共同利益进行产品转让。以达到双方利益最大化。 2)消费税发生于生产领域,而不是流通领域,因此企 业可将生产出的应税消费品以低价转移,直接取得节税利益 。 3)企业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将产品低价转让, 销售部门按市场正常价格出售,不影响增值税,但可节约消 费税。
一、消费税相关法律规定——计算
具体情况 视同销售
从价计征消费品组价
委托加工
进口
复合计征消费品组价
一、消费税相关法律规定——计算
进口卷烟应纳消费税额的计算:
(1)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1 -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 (2)应纳消费税税额=进口消费品组价×比例税率+消费税定额税 甲类卷烟:56%+0.003元/支(每标准条200只,调拨价格≥70元) 乙类卷烟:36%+0.003元/支(每标准条200只,调拨价格<70元)
二、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丙企业合并丁酒厂前: 丙企业应纳消费税=200×10%=20(万元) 丁酒厂应纳消费税=(200×2 000×0.5+200×2000×4×20%) ÷10 000=52(万元) 应纳消费税合计=20+52=72(万元)
消费税纳税人税收筹划
消费税纳税⼈税收筹划纳税是每个公民和企业应尽的法定义务,虽然纳税是不能逃避的,但在合法的前提下,企业是可以合理进⾏税收筹划的。
在消费税⽅⾯,如何进⾏税收筹划呢?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什么是消费税消费税(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
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
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
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个税种。
消费税实⾏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产、委托加⼯和进⼝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消费税的纳税⼈是我国境内⽣产、委托加⼯、零售和进⼝《中华⼈民共和国消费税暂⾏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
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道消费税,⽬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1、兼营⾏为的纳税筹划根据《消费税暂⾏条例》第三条的规定:纳税⼈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
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适⽤税率。
税法的上述规定要求纳税⼈必须注意分别核算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的⽣产情况,这⼀纳税筹划⽅法看似简单,但如果纳税⼈不了解税法的这⼀规定,⽽没有分别核算的话,在缴纳消费税的时候就会吃亏。
因此,纳税⼈在进⾏纳税申报的时候,必须要注意消费品的组合问题,没有必要成套销售的,就不宜采⽤这种销售⽅式。
2、出⼝应税消费品的纳税筹划根据《消费税暂⾏条例》第⼗⼀条的规定,对纳税⼈的出⼝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已经缴纳消费税的商品出⼝时,在出⼝环节可以享受退税的待遇。
从纳税筹划的⾓度出发,纳税⼈开拓国际市场,也是⼀种重要的纳税筹划⽅式。
第6章 消费税筹划
150×20%+15×2 000×0.5÷10 000+30×10%=34.5(万元)
可见,分别核算比原来减少了3.5万元的税收负担。
消费品的流通存在若干个流转环节,这
在客观上为企业选择一定的方式进行税 务筹划提供了可能。企业可以采用分设 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的办法,降低生产 环节的销售价格向他们供货,销售公司 再以正常价格对外销售,由于消费税主 要在产制环节缴纳,企业的税收负担会 因此而减轻许多。
【例6-2】 某企业小汽车的正常出厂价为 115 200元/辆,适用税率为5%。而该厂分 设了独立核算的经销公司,向经销公司供 货时价格定为 88 200元/辆,当月出厂小 汽车200辆。
按照人们常规的思维,在销售量一定的情况下,售价越高,获得 的利润越多,但在本例中,在每标准条售价80元获得的利润反而 比每标准条售价51元获得的利润低101.98万元(2553.362451.38)。是什么原因导致如此差异呢?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卷烟产品在生产环节消费税的从 价计征税率为,单条调拨价格在70元(含70元)以上的按56%的税 率缴纳,单条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下的按36%的税率缴纳。本案例 中,定价为每标准条51元时,其不含税价格为45.13元,低于70元, 属于乙类卷烟,适用36%的消费税税率,而定价为每标准条80元 时,其不含税价格为70.8元,超过了70元,属于甲类卷烟,适用 56%的消费税税率。尽管方案1与方案2相比每标准条卷烟的定 价提高了29元,使得方案1与方案2相比收入有所提高,但由于定 价的提高使其适用消费税税率发生变化,以致方案1比方案2的 税负有了更大幅度的提高,其中,收入提高了6415.93万元 (29×250÷1.13×10000),税金及附加提高了6 517.91万元 (11247.74-4729.83),进而使得最终售价高的方案比售价低 的方案利润低101.98万元。
消费税的纳税筹划
消费税的纳税筹划消费税是一种以消费作为征税对象的税种,其税率通常较高,是各国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消费税的纳税过程中,纳税人可以通过合理的筹划来降低税负,提高经济效益。
下面介绍几种常用的消费税纳税筹划方法。
一、合理的进销存管理进销存管理是企业常用的一种库存管理方法,其目的是通过控制库存数量和种类,实现商品优化配置和生产运营成本的降低。
但是,在消费税纳税中,进销存管理还具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那就是合理控制库存,降低税率。
因为消费税是按照销售额来计算的,而销售额是由销售数量和售价共同决定的。
因此,在控制库存的同时,还需要合理控制售价,避免过高或太低。
二、巧妙运用免税政策为了鼓励某些特定组织或个人参与某些经济活动,政府通常会制定相应的免税政策。
例如,在我国,对于科技企业研发的相关产品和技术服务都享有免征消费税的优惠政策。
因此,如果企业能够巧妙地运用这些免税政策,即可实现一定范畴内的消费税免征或减免。
三、优化企业内部管理优化企业内部管理,可以有效地减少企业制造、采购和销售过程中产生的管理费用,从而降低销售价格,达到减少消费税的目的。
通常来说,优化企业内部管理包括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推进科技创新等方面。
四、合理运用进口税收优惠很多消费品都是通过进口方式获得的,因此,合理运用进口税收优惠也是一种有效的消费税纳税筹划方式。
在我国,针对一些关键的进口消费品,例如稀缺资源、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政府通常会采取减免或退税政策,使进口成本降低,进而降低消费税的税基和税率。
总之,消费税的纳税筹划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具有重要影响。
因为,通过合理的筹划,不仅可以降低消费税税负,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还能够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和支持政府相关政策的积极性。
因此,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经营环境,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灵活运用合适的消费税纳税筹划方式,为经济发展注入更多活力和动力。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摘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有所发展,不仅要提高劳动生产率,而且要想办法降低成本,通过纳税筹划的方式降低税收成本成为纳税人的必然选择。
税收筹划是一门涉及多门学科知识的新兴的现代边缘学科,是纳税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经济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充分利用税法提供的优惠和差别待遇,以达到减轻税负,规避税收风险,实现企业整体税后收益最大化财务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本文主要针对消费税的特点展开,重点主要围绕征收范围、纳税人、计税依据进行的消费税税收筹划以及消费税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征收范围纳税人计税依据消费税税率注意问题一、消费税的税收筹划(一)征收范围的税收筹划根据《暂行条例》,目前我国对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仅限于11 种商品,分别是: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及烟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和小汽车。
如果企业希望从源头上税,不妨在投资决策的时候避开上述消费品,而选择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流转税及所得税方面有优惠措施的产品进行投资,如摄像器材、音响设备、裘皮制品、移动电话、装饰材料等。
在市场前景看好的情况下,企业选择这类项目投资,也可以达到减轻消费税税收负担的目的。
(二)消费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在特定环节征收的税。
对于消费税纳税人筹划的空间相对较小。
1.通过企业合并,递延消费税的纳税时间(1)企业合并会使原来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购销行为转变为企业内部的购销行为,而企业内部的购销行为是不需要缴纳消费税的,这就递延了消费税的纳税时间。
若两企业之间存在原材料供应关系,则在合并前原材料的转让关系为购销关系,应按正常的购销价格缴纳消费税;合并后企业之间的原材料供应关系转变为企业内部的原材料转让关系,内部转让环节不缴纳消费税,而是递延到对外销售环节再缴纳。
消费税纳税筹划实训报告
一、实训背景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税收环境的日益复杂,企业对税收筹划的需求日益增加。
消费税作为我国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经营成本和税收负担有着显著影响。
为了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税收筹划能力,本实训以消费税为切入点,通过模拟企业实际业务场景,对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进行深入探讨。
二、实训目的1. 理解消费税的基本概念、税率和征收范围;2. 掌握消费税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和策略;3. 提高企业财务人员在消费税方面的实际操作能力;4. 培养财务人员的税收风险意识。
三、实训内容1. 消费税基础知识首先,我们学习了消费税的基本概念、税率和征收范围。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主要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
我国消费税的税率和征收范围涵盖了烟、酒、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商品。
2. 消费税纳税筹划方法(1)选择低税率产品企业应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生产条件,选择低税率的产品进行生产和销售,以降低税负。
例如,在制酒行业,企业可以尽量选择薯类白酒、其他酒等低税率原料生产酒,以降低消费税负担。
(2)优化生产流程企业可以通过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从而降低消费税税负。
例如,在制酒行业,企业可以采用压榨酿制黄酒的生产工艺,以降低消费税税负。
(3)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应关注国家出台的消费税优惠政策,合理利用优惠政策降低税负。
例如,企业可以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消费税减免政策。
(4)选择合理的销售方式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市场环境,选择合理的销售方式,以降低消费税税负。
例如,企业可以选择委托加工、兼营业务分别核算等方式,降低消费税税负。
3. 案例分析(1)某焰火厂生产一批焰火共10000箱,每箱价值200元。
该厂通过优化生产流程,降低生产成本,从而降低了消费税税负。
(2)某酒厂通过选择薯类白酒、其他酒等低税率原料生产酒,降低了消费税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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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 √ √ 卷烟
受托方代收代缴 金银铂钻
增值税
√ 流转所有环节
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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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一、消费税相关法律规定
消费税税率基本形式: 比例税率——从价计征 定额税率——从量计征 比例 +定额——复合计征
黄酒、啤酒;成品油 卷烟、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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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一、消费税相关法律规定
烟类
甲类卷烟
卷 烟
适用范围 列举之外的其他
应纳税额 销售额×比例税率
从量定额计税 销售数量 啤酒、黄酒、成品油 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复合计税
销售额 销售数量
白酒、卷烟
销售额×比例税率+ 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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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费税相关法律规定——计算
2、自产自用 (1)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缴纳消费税 (2)用于其它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计税依据:从价、从量、复合计征、特殊规定 1、从价定率计税 应纳税额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 适用税率
销售额的确定: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全部价款: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的价款 价外费用:与增值税规定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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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包装物费用,并入应税消费品 销售额计税。
包装物押金
消费税计税处理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共包含14个税目: 1.烟、酒、鞭炮焰火 2.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非生活必需品) 3.成品油、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4.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 5、电池、涂料
抽着烟,喝着酒,化上妆带上首饰,加满油,开着车放烟花去;
在游艇的木地板上,戴着手表用筷子打高尔夫球。
4、四项特殊规定:
(一)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 消费品,应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数量征收消费税。
(二)用于换、抵、投的应税消费品,以纳税人同类消费 品的最高售价为依据计税;用于其他非应税项目,视同销售 ,依同类消费品平均售价计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对比:增值税使用的是平均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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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费税相关法律规定——计算
应纳 消费
税
对外销售
(一)生产环节 自产自用 缴纳
(二)委托加工
不缴
(三)进口环节 组价
(四)零售环节、批发环节
(五)出口退(免)消费税
扣税(范围方 法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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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费税相关法律规定——计算
(一)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直接销售
三种计税方法 计税依据 从价定率计税 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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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一、消费税相关法律规定
应税消费品
征税环节
纳税人
一般应税消费品
生产销售 委托加工 进口环节
在境内生产、委托 加工、进口应税消 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金银铂钻首饰与饰品 零售环节 零售的单位和个人
卷烟
生产/批发环节 批发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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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费税相关法律规定
纳税环节 进口
生产销售 批发
① 本企业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② 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 ③ 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 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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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费税相关法律规定——计算
自产
连续加工
①应税消费品
烟丝×
销售 应税消费品
卷烟√
缴消费税 增值税
自产
连续加工
销售
②应税消费品
非应税消费品
香水精√
护肤品×
不缴消费税
成品 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馈赠
③应税消费品
、广告、样品、职工福利等
缴消费税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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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费税相关法律规定——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及税额计算: 按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售价计税;无同类消费品售价 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从价计征: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税额
=(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税收筹划
第四章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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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章学习要求
一、消费税相关法律规定 二、消费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三、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四、消费税税率的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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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消费税相关法律规定
第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和特定消费行为课税对象征 收的一种流转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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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一、消费税相关法律规定
乙类卷烟
批发环节
雪茄烟
烟丝
税率
备注
56%加0.003元/支 生产环节复合计征
36%加0.003元/支
5%
36%
从价计征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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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一、消费税相关法律规定
酒
白酒
黄酒啤酒甲类 Fra bibliotek类其他酒
税率 20%加0.5元/500克
240元/吨 250元/吨 220元/吨
10%
备注 复合计征
从量计征
从价计征
具体情况 销售
自产自用 委托加工
进口
计税数量规定 销售数量
移送使用数量 收回的数量(不是移送的数量)
海关核定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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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费税相关法律规定
3、复合计征:
卷烟、白酒
应纳税额 =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 适用税率 +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 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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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费税相关法律规定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税率
金银铂钻首饰及饰品
5%
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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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零售环节
生产销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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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费税相关法律规定
(一)计税依据 (二)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三)委托加工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四)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五)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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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费税相关法律规定
一般应税货物
收取时,不计税
逾期,计税
酒类(啤酒、黄酒除外)
收取时并入销售额计税
包装物押金 一般应税货物
酒类 啤酒、黄酒
消费税
增值税
收取时,不计税;逾期,计税
永不
收取时,计税
收取时,不计税;逾期,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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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费税相关法律规定
2、从量定额计税 应纳税额 =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 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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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费税相关法律规定
(三)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 应并入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四)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有两种情况: 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未分别核算各自销售额; 2.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即使分别核
算也从高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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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费税相关法律规定——计算
复合计征: 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 +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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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费税相关法律规定——计算
(二)委托加工应纳税额的计算
受托方加工完毕向委托方交货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 受托方为个人的除外。 不属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