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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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一、进修人员条件来我院进修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执业药师、执业护士资格,临床工作三年以上,进修时间不低于 6 个月;并进行考核。

二、进修类别专科进修:由各临床专业科室安排病区、门诊及相关辅助科室的轮转进修。

普内、普外进修:指普遍轮转进修内科或外科的二级科室,所选择的科室进修时间一般不应少于 2 个月。

选科进修:高资历的进修人员(指本科毕业临床工作 5 年以上,或专科毕业临床工作 7 年以上,或具有中级职称者)可以选择进修科室,允许同时选择大内科与大外科的二级科室,所选择的科室进修时间一般不应少于 3 个月。

教育处根据进修人员报到时选定进修类别和时间编制进修人员轮转表。

转换科室时间为每月 1 日;如中途欲更改进修计划必须在每月 20 日前书面向教育处提出,填写《江苏省中医院外来进修人员变更进修科室申请表》,教育处酌情安排。

三、进修收费进修费: 3600 元 / 年, 2000 元 / 半年;消化内镜 900/ 月。

住宿费:住宿由医院教育处和后勤处共同负责安排与管理,每月住宿费 300 元。

保证金: 100 元。

伙食费:自理。

进修人员的交通补贴:每月满勤的(病事假不超过 3 天),医院发给进修人员 50 元 / 月交通补贴。

四、进修人员的管理1 .进修人员报到后,由教育处负责进行岗前培训,进行职业道德及医院规章制度的教育,同时进行岗前考试。

2 .大内科、大外科负责具体安排进修轮转科室,其中包括 1 个月的急诊科或 ICU (不到 6 个月的进修,可不安排);同时,为便于进修人员选择进修科室,及时进行科室情况介绍。

3 .进修人员进入专科后要服从所在科室的管理与安排,原则上要求在病房工作时间不少于总进修时间的50% ,在病房工作期间须在上级医生指导下进行查房、管床、值班等医疗任务,在门诊工作期间须在带教老师全程带领下进行相关诊疗活动,科室不能安排其单独值班,可根据进修人员临床医疗水平和工作量给予适当的劳务费。

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为加强进修管理,提高进修学习质量,制订本规定。

一、进修人员必须具有较好的医德医风,应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保护病人的“隐私”和秘密,杜绝对病人“冷、硬、顶、拖、推”的恶习,对病人应一视同仁。

二、进修期间必须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不得无故矿工、迟到或早退,请假必须履行有关手续,任何原因中途中止进修,需原单位出具证明,电话无效。

三、不得索要、收受患者“红包”,违者除责令退还所得钱物及红包外,立即终止其在我院的进修学习,违纪情况由我科直接通报原单位。

四、进修学习期间如因进修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发生责任或技术性医疗问题,导致医疗纠纷者,由进修人员负责赔偿损失,造成医疗事故者,由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

五、进修期间因擅自离院、因违纪被我院退回派遣单位或进修人员要求提前中止进修的,均不发进修结业证书,不退进修费用。

六、进修期间不得因晋升、学习、会议、搬家或单位人手不够等原因请假。

除特殊情况需经批准外,进修期间不安排休假或探亲。

本规定进修生本人阅读后签字,并由选送单位加盖公章,进修报到时务必交给我科,才能报到。

淮安市妇幼保健院科教科以上内容已阅,愿意严格遵守规定。

选送单位盖章:
进修生签字:。

医院进修人员外出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人员外出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原则为加强医院进修人员外出管理,提高进修质量,确保医院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在职在岗的进修人员。

三、进修人员外出管理1. 进修人员外出进修需提前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并经科教科审核同意。

2. 进修人员外出进修需符合以下条件:(1)热爱医院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有进修需求;(3)进修期间能保证完成医院及科室安排的工作任务。

3. 科教科根据医院专业发展需要,结合进修人员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进修计划。

4. 进修人员外出进修需遵守以下规定:(1)进修期间,严格遵守进修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2)有事请假必须经进修单位同意,并及时向医院汇报;(3)进修期间不得私自更换专业,不得无故中途停止学习;(4)进修期间按规定享受生活补助,不享受医院奖金、劳务费;(5)进修费用(包括进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先由本人承担,待学习期满后,视进修完成情况,按有关规定核准报销。

5. 进修人员返院后,需在1个月内向医院或科室作学术汇报、专题讲座,完成此项工作后方可报销进修费用。

6. 进修人员返院后,需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进修总结报告,总结进修期间的收获和体会。

四、监督管理1. 科教科负责进修人员外出进修的审核、监督和管理工作。

2. 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进修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进修人员在外期间的工作质量。

3. 医院定期对进修人员外出进修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科教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规范医院进修人员的行为,提高医院进修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进修人员是指在医院内进行进修学习、技术交流、科研研究等工作的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师等各类专业人员。

第三条医院进修人员的进修内容应当与其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相关,符合医院发展需要和进修人员个人发展规划。

第四条医院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医院要建立健全进修人员的管理体制,配备进修人员管理人员,负责进修人员的招募、安排、评价和培训等工作。

第六条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歧视进修人员的身份、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等属性。

第二章进修人员的招募第七条医院招募进修人员应当经过程序合法、公开、公平、竞争原则。

第八条医院应当根据其发展需要和岗位要求,制定进修人员的招募条件,并在公示栏、网站等渠道发布招募信息。

第九条招募进修人员应当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和考核等程序,并以考试成绩、资格审查结果等为依据确定录取名单。

第十条录取的进修人员应当签订进修协议,并在进修开始前提交相应的报到材料。

第三章进修期间的管理第十一条进修期间,进修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进修计划、进修安排完成相应的学习和实践任务。

第十二条进修人员应当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的管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伦理规范。

第十三条进修人员如需离开医院进行学术交流、实地考察、参加学术会议等活动,需提前报备,并经医院同意方可离院。

第十四条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发生事故或者违法行为的,医院有权根据情况进行纪律处分或者中断进修资格。

第十五条医院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享受常规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包括工资、休假、医保等。

具体待遇按进修协议约定执行。

第四章进修评价与考核第十六条医院进修人员在进修期满后,医院将对进修人员进行评价与考核。

第十七条进修人员的考核指标包括专业知识掌握程度、技术操作能力、实践工作能力、学术研究成果等。

市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市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省**市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医师:我院已同意您的进修申请,请仔细阅读医院进修医师管理的有关细则,若能保证遵守执行,请签字盖章,并于报到时将此规定交回我科。

1、遵守我院各项医疗规章制度,迅速熟悉进修科室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各类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积极参加政治学习,自觉遵守卫生部颁发的《医院工作人员守则》,文明行医、廉洁行医。

对病人要体现爱心、细心、耐心,不能以任何理由与病人或者家属发生争执。

2、临床科进修医师,经过医院授权在上级医师指导下执业,未取得执业资格的进修生不得独自开展相关诊疗工作,按照住院医师的要求,负责床位并参加值班及门诊等各项医疗工作,接受并管理病人,认真书写病历。

3、遵守我院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者缺勤、值班不得擅离岗位,未经批准不上班者勒令退回并通知原单位。

进修期间不得享受探亲假,如特殊情况需请事假者,一天内由科室批准,一天以上由科教科批准,三天以上需由选送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方可请假,其他任何个人、同事之间函电等均无效,一年内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一个月。

违反上述规定者终止进修,不得办理《进修结业证书》。

4、应爱护国家财产,如有损坏医疗器械或其他财产,一律按医院相关规定赔偿。

5、进修人员医药费用自理,回原单位报销。

值班费结业时由我院出具证明回原单位按原单位标准领取。

6、党员(或团员)凭原单位党(团)组织介绍信到我院党办(团委办公室)办理组织关系。

7、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的食宿自理。

本规定若个人需要,请自行复印存底,**省**市医院科教科年月日……………………………………………………………………………………………………我在此理解并同意遵守**市医院的进修医师管理规定。

申请进修人员签字:选送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提高医院医务人员专业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和发展,规范外出进修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拟外出进修的医务人员。

三、进修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2.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临床实践经验。

3.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初级职称且从事临床工作满3年以上。

4. 拥有进修意愿,愿意接受进修单位的管理和考核。

四、进修申请与审批1. 申请人需填写《医院外出进修申请表》,经所在科室负责人、科教科审核后,报医务科审批。

2. 医务科根据医院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结合申请人条件,进行综合评定。

3. 经审批同意的外出进修人员,由医务科通知相关科室,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进修期间管理1. 外出进修人员须遵守进修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认真学习。

2. 进修期间,不得擅自更换专业,不得无故中途停止学习。

3. 进修期间,如需请假,须提前向进修单位申请,并经医务科批准。

4. 进修期间,医院按规定给予生活补助,不享受医院奖金、劳务费。

5. 进修期间,如有违反进修单位规定或出现严重医疗差错事故,将取消进修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进修期满及考核1. 进修期满后,进修人员需提交进修总结报告,由所在科室和科教科进行考核。

2. 考核合格者,由医务科颁发结业证书。

3. 考核不合格者,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重新进修或调整工作岗位的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务科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医院进修人员的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促进医院的科研与临床工作的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院进修人员是指通过正式渠道申请获得医院推荐进修的医务工作者或者其他从事医疗、科研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医院进修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维护医院声誉,加强职业道德修养。

第四条医院进修人员的选拔、申请、培训等工作由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委员会负责。

第五条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应当注重培养高水平、高素质医务人员,提高医院的整体实力。

第二章选拔与申请第六条医院进修人员的选拔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医学、药学或者与相关领域学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二)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三)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和创新能力;(四)一般应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第七条医院进修人员应当通过医院进修人员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和进修计划,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八条医院进修人员的申请材料包括:(一)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二)个人简历和近期照片;(三)推荐信和介绍信;(四)进修计划和研究方案;(五)其他相关材料。

第九条医院进修人员申请经过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委员会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面试或者笔试。

第十条医院进修人员在被录取之后,应当签订进修协议,明确进修的期限、内容和责任。

第三章培训与管理第十一条医院进修人员的培训以医院为基础,根据个人的学术需求和发展方向,由导师或者指导教师负责指导。

第十二条医院进修人员培训包括学术研究、临床实践和技术操作等。

医院应当为进修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源和场所,并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

第十三条医院进修人员在培训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各类学术讲座、学术交流会、研究讨论会等活动,积极参与学术交流。

第十四条医院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应当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尊重导师和指导教师的意见,自觉参与医疗工作和科研工作。

第十五条医院进修人员应当定期报告进修情况和学术成果,接受医院的管理和评估。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5篇)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5篇)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1、凡欲来我院进修的人员,必须填写《进修申请登记表》,由科教科审核并进行入院考试,在征求有关科室意见后,发给接收通知书,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行安排接收进修人员。

2、为保证进修生质量,凡来我院进修者,必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从事临床医疗工作____年以上或医技、护理工作____年以上,身体健康、政治表现好,医德医风好,且入院考试合格者。

3、接收进修生的时间一般为每年的____月份和____月份。

进修生必须凭行政、____介绍信和《进修报到通知书》按时到科教科报到。

如因事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由选送单位来函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____周,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4、进修生必须在报到前或报到时凭科教科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到有关部门一次____清进修费用。

中途退学或被终止进修者,不予退款。

拖欠费用者,不再接收其单位进修生。

5、进修内容根据选送单位的申请要求,由科教科同有关科室协商确定。

进修时间至少为半年。

任何科室或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计划。

6、接收进修生的科室,应指定专人带教。

指导老师应根据进修内容,在____周内制定出带教计划并经科主任审核后认真实施。

7、进修生学习____个月后,通过考核,经科主任同意,方可单独值班、管理病房,按规定审批程序给予处方权。

8、进修期间原则上无假期。

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由本人写出请假报告,____天由指导老师同意经科主任批准并报科教科备案;2—____天由科教科批准并备案;____天以上由选送单位来函证明并经科教科批准备案。

请假手续办妥后,方可离院。

每次请假不得超过____周,累计不得超过进修时间的1/12。

9、进修生在学习期间可凭临时借书证借阅图书。

10、进修生的党、团活动和政治学习随所在科室进行。

11、进修生的住宿凭科教科出具的《住宿通知单》由总务科安排。

12、进修生必须严格执行我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科主任和上级医(护)师的安排。

医院对进修人员的管理制度

医院对进修人员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进修人员管理,提高医院整体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进修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院进修的各类医务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医技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进修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协调发展。

第二章进修人员准入与选拔第四条进修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医师、护士、医技人员需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医疗卫生事业;3.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进修工作;4. 由所在单位推荐,具有进修意愿。

第五条进修人员选拔程序:1. 由所在单位填写《进修人员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2. 医院科教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修人员名单;3. 科教科与进修人员所在单位签订进修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进修人员管理与考核第六条进修人员到达医院后,由科教科负责办理入院手续,分配至相关科室。

第七条科室应制定进修人员学习计划,包括理论培训、临床实践、科研等方面,并确保进修人员按计划完成学习任务。

第八条科室应定期对进修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理论知识掌握程度;2. 临床技能操作水平;3. 科研能力;4. 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九条进修人员考核不合格者,可根据情况延长进修期限或劝退。

第四章进修人员待遇与保障第十条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享有以下待遇:1. 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待遇;2. 伙食补助;3. 生活补贴;4. 科研经费支持。

第十一条进修人员享有以下保障:1. 人身安全保障;2. 休息休假保障;3. 患病期间医疗保障。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医院科教科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疗机构进修管理规定(3篇)

医疗机构进修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进修管理工作,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疗机构开展进修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进修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需求导向,服务临床实际需求;(二)注重质量,确保进修效果;(三)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四)规范管理,确保进修秩序。

第二章进修对象与条件第四条医疗机构进修对象为在职医务人员,包括:(一)医师、护士、医技人员等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三)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推荐的优秀青年医务人员。

第五条申请进修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二)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四)所在单位同意其进修。

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进修:(一)在试用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二)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四)患有严重疾病,不宜参加进修的人员。

第三章进修内容与方式第七条医疗机构进修内容主要包括:(一)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二)临床实践与临床研究;(三)医疗质量管理与医院管理;(四)其他与进修目的相关的培训内容。

第八条医疗机构进修方式包括:(一)短期进修:一般不超过6个月;(二)长期进修:一般不超过1年;(三)专项进修:根据进修目的,由医疗机构或进修单位确定进修时间。

第九条进修单位应当为进修人员提供以下条件:(一)必要的临床实践机会;(二)具有丰富经验的导师;(三)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生活条件;(四)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第四章进修申请与审批第十条医疗机构进修申请程序:(一)进修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进修申请;(二)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将申请材料报送进修单位;(三)进修单位审核同意后,与进修人员签订进修协议。

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提高医院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与发展,确保医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在职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

三、进修原则1. 以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为目的。

2. 以个人发展需求与医院发展需要相结合。

3. 以德才兼备、择优录取为原则。

四、进修条件1. 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护理资格证书等相关的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院。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行为。

3.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具备一定的临床工作经验。

4. 按照医院年度进修计划,经科室推荐、医院审批同意。

五、进修计划与审批1. 每年11月,科室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制定下一年度进修计划,并上报医院培训部。

2. 培训部对进修计划进行审核,并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3. 经审批同意的进修计划,由医院统一安排实施。

六、进修实施与管理1. 外出进修人员应按照进修计划,按时到指定医院进行进修学习。

2. 进修期间,外出进修人员应遵守进修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不得擅自离岗。

3. 外出进修人员应积极参加进修医院的各项学术活动,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4. 外出进修人员应定期向科室和医院汇报进修情况,确保进修质量。

七、进修考核与评估1. 进修结束后,外出进修人员应提交进修总结报告,由科室和医院进行考核评估。

2. 评估内容包括:进修期间的学习成果、临床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医德医风等方面。

3. 评估结果作为医务人员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八、其他1. 外出进修期间,外出进修人员的生活补助、差旅费等费用,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2. 外出进修人员不得擅自变更进修专业,如需变更,需经科室和医院审批同意。

3. 外出进修人员不得无故中途停止进修,如需提前返院,需经科室和医院审批同意。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为加强进修人员管理,使进修人员能更好地开展工作和学习,提高进修学习质量,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制定如下规定。

第一条进修人员具体管理要求(一)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随意更改进修期限,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退学。

(二)遵守医德,自觉做到廉洁行医。

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病人或其家属的“红包”、财物或接受宴请。

不得在医院任何场所索取及收受回扣、手续费、劳务费等。

违者除责令当事人退还钱物外,并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情节严重者得向原工作单位通报。

(三)在医疗过程中,要坚守岗位,严守医责,发生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或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并向原工作单位通报。

进修人员无处方权,不能独立值班。

进修生书写的病历由指导医师签字。

进修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的各种学术活动并严格遵守医院的保密制度。

(四)不得以权(医)谋私,不得开人情方、大处方,不得开人情假,不得出具假证明或假报告单,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检讨或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情节严重者得向原工作单位通报。

被病人或其家属设诉,经查实者,第一次给予严肃警告并作出书面检讨,第二次则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

(五)进修人员必须做到服务热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举止规范,耐心解答病人疑问。

对病人态度粗暴者,视情节轻重,责令做出检讨或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情节严重者得向原工作单位通报。

(六)对于在进修期间发生的与进修员相关的医疗纠纷,进修员必须保证在进行医疗事故的鉴定及处理时,无论何时,身处何地,都能与我院配合。

因进修员个人原因在进修期间发生的器械物品损坏,将按本院有关规定酌情赔偿。

第二条进修人员报名程序(一)进修人员在来本院领取“进修申请表”,填好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办公室,待接到通知,持进修通知书方可来院报到并登记。

(二)接收科室要详细介绍本科室病房及本院有关制度,指定专人带教,组织讲课,记录考勤等,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进修人员结业进修人员在期满前一周到办公室领取结业申请表、鉴定表。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5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5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一、进修人员接收(一)组织管理:进修人员的接收工作由科教部根据有关科室的带教能力和医院的后勤保障能力统筹安排。

(二)进修条件:医院在全国范围内县级以上医院招收进修人员。

医师须本科以上学历,具备主治医师资格,____年以上工作经验;护士、医技须大专以上学历,具备初级职称资格,具有____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审批程序1.医院常年接收进修人员。

凡符合条件的,由进修人员填写《医院进修人员申请表》(医院网站下载),加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章,连同进修人员相关证件复印件邮寄至医院科教部,科教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经审核合格者,由科教部发出接收函。

进修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来医院报到,报到时需出示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学历证明、医师/护士执业证、医师/护士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及____个月内全身健康体检证明。

(四)进修期限:医师和护士的进修期限为3~____个月,医疗技术人员的进修期限为6~____个月。

(五)进修费用:进修费用须在报到时在财务部一次性交清。

进修费用标准见下表:食宿安排:食宿自理,对于有住宿困难的人员可协助其安排宿舍。

各科室应按照规定接收进修人员。

未经科教部同意,各科室不得擅自接收进修人员,对科室擅自接收的进修人员一律不补办进修手续,出现任何责任事故,由接收科室及本人负责。

二、进修人员行政管理(一)进修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进修人员报到后,必须参加由科教部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科室正式进修学习。

(二)进修期间所在科室和进修人员均不能擅自更改进修专业和进修期限,如需延长或提前结束学习,提前一周持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证明报科教部,办理有关手续,科室不得擅自批准延长进修时间或提前结束进修。

(三)进修人员统一佩戴医院胸牌,入院时需提供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可自带白衣或听诊器,也可领用,但须缴纳押金。

(四)进修人员进修期间一般不准请假。

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经进修人员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给医院书面证明材料,报科教部批准备案后方可休假。

进修人员管理制度(5篇)

进修人员管理制度(5篇)

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一、进修人员要有明确进修学习目的,尊敬老师,虚心求教。

二、进修人员应廉洁行医,依法行医,以德行医。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在医疗活动中不利用职务之便接受病人财物,不收受“红包”和回扣,不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收取好处或提成,不在病区私自销售药品、医疗物品。

三、进修人员应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己任,严格执行国家各项医疗法律法规。

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保护病人的隐私和____,对病人应一视同仁。

进修人员到病房工作时,须及时、认真地书写住院病历,病程记录及各种诊治单等,并经指导医师审核签字。

不符合要求的,须及时按要求修正。

四、进修期间,发生服务缺陷者,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相应处理,事件经过及处理结果由科教科通报其原单位。

情节较重者,终止进修学习,退回原单位。

五、进修医生在我院工作,履行我院住院医师职责。

进修医生必须在带教老师指导下工作,没有上级医师的带领,不能单独值班,不能单独上手术台。

在对外出具各类诊断证明材料,须由带教老师签字方有效。

在各类手术操作中,无院领导批准,进修医生不可以担任术者。

六、进修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诊疗制度,严防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缺陷的发生。

凡在我院进修期间,未经带教老师许可,擅自越级行医、开具医疗证明等行为造成医疗纠纷、发生医疗差错或事故,由该进修人员本人及原单位承担责任和赔偿经济损失。

情节较重者,终止进修,退回原单位。

七、进修人员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早退、离岗、脱岗。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及违反劳动纪律者,参照____爱尔眼科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事件经过及处理结果由科教科通报其原单位。

中途退学者,需经双方____协商重新办理手续。

中途退学者不退进修费。

八、进修期间,不安排寒暑假,不享受探亲假。

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须填写请假单,按医院程序报批获准后方可离院,不允许口头请假。

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院的,给予当事人进修纪律考核不合格的处理。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为规范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完善学院教学工作,提高医院医疗服务质量,更好地培养实用型医学人才,特对申请来医院的进修人员作如下规定。

一、接受对象学院接受对象:高等学校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地方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大型企业的各种管理类、技术类人员,要求专业对口并经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同意推荐。

医院接受对象:具有专业资格的医、技、护专业人员,医师须具有医师执业证书,技师须具有相应执业证书,护师(士)须具有护士执业证。

无相应执业证书者,概不接收。

二、时间要求申请来学院的进修人员,进修时间一般为一学期(半年)或一学年。

申请来学院的进修人员,进修时间原则上必须三个月以上。

三、申请程序(一)医院根据年度招收进修人员计划,于每年1月、6月发布招收通知。

凡申请来医院的进修人员必须由所在单位选派。

申请来学院的进修人员,如实填写《接受进修生申请表》,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其他相关执业证书。

申请来医院的进修人员,如实填写《医院进修人员申请表》,同时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应执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要求盖上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

(二)经审核,医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对符合进修条件的人员医院将统一下发进修人员接收通知书。

四、报道程序(一)申请来学院的进修人员,于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到学校人事处师资科办理到校手续。

申请来医院的进修人员,于每年3月、9月按照规定要求到医院医务部进行报到。

进修人员报到后领取《医院进修人员报到通知单》。

超过规定报道时间,如不来函(电)说明理由,不再保留学籍,进修资格不得自行转让他人。

(二)进修人员持《医院进修人员报到通知单》到财务部进行缴费。

申请来学院的进修人员主修课程一门,可辅修相关课程,学习形式为跟班听课。

报道结束后,可以按照需要进行选课。

申请来医院的进修人员到医院医务部办理其他相关进修手续及领取《下科室通知单》、《医院进修生手册》、进修生胸牌、白大褂等。

(三)进修期间,擅自离开者,将按自动终止进修处理。

医院选派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选派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院医疗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学术水平,推动医院的学科建设和发展,确保外出进修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选派外出进修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技师等。

第三条选派外出进修人员应遵循德才兼备、择优选拔的原则,以提高医院整体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标。

第二章选派条件第四条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外出进修:1. 热爱医院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临床实践经验,工作表现优秀;3. 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院;4. 持续关注医学领域的新技术、新理念,有强烈的求知欲望;5.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3年以上;6. 科室及医院认为其他应选派进修的条件。

第三章选派程序第五条外出进修人员选派程序如下:1. 各科室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制定下一年度外出进修计划,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医务科;2. 医务科根据医院整体发展规划,结合科室需求,对进修计划进行审核,提出建议;3. 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选派进修人员名单;4. 对选派人员进行公示,接受全院监督;5. 公示无异议后,由医务科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进修。

第四章进修管理第六条进修人员须遵守以下管理规定:1. 严格遵守进修接收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2. 主动学习,积极参加各项学术活动,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3. 保持与科室的沟通,及时反馈进修情况,促进科室业务发展;4. 进修期间不得私自更换专业,不得无故中途停止学习;5. 进修期满后,按时返回医院,将所学知识应用于临床实践。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七条对在进修期间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进修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评优评先、晋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进修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扣发奖金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我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中心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中心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中心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进修人员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院制度及《执业医师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进修人员的单位要求(一)全国各省、地、市、县、乡级(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二)非私人诊所。

第二条进修人员基本要求(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未参加任何反动组织。

必须是选送单位的业务骨干,年龄不超过50岁,无医疗事故记录。

(二)身心健康,能从事正常医疗工作。

(三)医师系列:必须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并注册在选送单位,原则上申请进修专业必须与执业医师证一致。

(四)技师、药师系列:必须持有执业技师或药师资格证并注册在选送单位,申请进修专业必须与执业师证一致。

(五)本科以上学历,需在基层医疗机构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以上;大学专科学历,需在基层医疗机构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

(六)初、中级职称进修时间为6个月或以上,高级职称可为3个月。

(七)拟进修者经资格审查,熟悉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医疗工作制度、医疗文件书写规范等,方能接收。

第三条进修期间严格遵守医院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科室工作安排,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第四条进修人员来院报到时,需签署《外院工作人员进修协议书》,自带工作衣、听诊器及专科进修所需要的必备常用物品。

第五条进修期间要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和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习。

第六条进修人员在科技教育科办理相关手续后,必须按时到所进修科室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将取消其进修资格。

上岗时须着装整齐,佩戴胸卡,注意文明礼貌。

第七条进修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许昌市中心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并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终止进修,并通报选送单位进行处理,必要时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工作权限(一)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的所有诊疗活动,必须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进行。

认真听取、耐心解释患者提出的各种问题,对解释不清的,应向带教老师请求协助指导。

(二)未经科室审批且未在医务部备案者没有独立处方权,不能单独值班,不能单独担当手术,不能单独从事门诊、急诊、会诊工作。

第四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第四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第四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1. 引言为了加强第四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规范其行为,在医院内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和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定义2.1 进修人员指在第四医院进行进修学习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

2.2 进修期限指进修人员在第四医院进行学习的时间限制,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

3. 进修资格3.1 学历要求进修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医学学科本科或以上学历,且须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工作经验。

3.2 资格认证进修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认证材料,包括本科学历证明、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等。

4. 进修申请4.1 申请材料进修人员需准备以下申请材料:•个人简历•学历证明材料•资格认证材料•推荐信(可选)4.2 申请流程进修人员须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申请:1.将申请材料提交给第四医院行政部门进行初审;2.行政部门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科室进行终审;3.终审通过后,进修人员须参加培训或入职手续。

5. 进修安排5.1 岗前培训进修人员在进入第四医院之前,须参加相关的岗前培训,熟悉医院的工作流程、规章制度等。

5.2 学习计划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需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目标和时间安排。

5.3 学习指导进修人员可由相关科室指定专人进行学习指导和辅导,解答问题,帮助其进修期间的学习和研究工作。

6. 进修期间的行为规范6.1 工作纪律进修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的工作纪律,包括准时上下班、服从安排、保守机密等。

6.2 学术交流进修人员应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学术讲座、研讨会等,提升专业水平。

6.3 人际关系进修人员应与同事和谐相处,遵守医院的人际交往规范,维护良好的工作氛围。

7. 进修评估与考核7.1 进修评估第四医院将对进修人员进行定期的学习成果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学习情况、论文研究等。

7.2 考核标准进修人员的考核标准将根据不同的专业领域和学习目标而定,评分制度合理公平。

8. 进修结束与总结8.1 进修证书进修人员在成功完成进修计划并通过考核后,将颁发相应的进修证书。

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提高进修人员素质,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进修人员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 持有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护士或技师资格证书,并在所在单位工作一定年限。

3. 身体健康,具备正常从事医疗工作的能力。

4.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医院进修工作要求。

三、进修人员选拔与分配1. 各科室根据进修人员条件,结合科室工作需要,提出进修人员选拔名单。

2. 医院人事部门对选拔名单进行审核,确定进修人员名单。

3. 进修人员名单确定后,由人事部门统一安排进修科室和带教老师。

四、进修人员职责1. 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工作安排。

2. 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积极参与科室工作。

3. 保持良好的医德医风,关心患者,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4. 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医院和患者隐私。

五、进修人员管理1. 进修人员到岗后,由科室负责人进行岗前培训,确保进修人员了解科室情况和工作要求。

2. 科室负责人负责进修人员的日常管理,定期检查进修人员的学习和工作情况。

3. 医院定期组织进修人员参加各类学术活动,提高进修人员业务水平。

4. 进修人员离岗前,由科室负责人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六、考核与评价1. 科室负责人对进修人员的工作表现、学习成果等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进修人员。

2. 医院人事部门对进修人员进行全面评价,包括工作表现、学习成果、医德医风等方面。

3. 对考核不合格的进修人员,科室负责人应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改进。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医院另行规定。

医院进修生管理规定完整版

医院进修生管理规定完整版

医院进修生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医院进修生管理规定为完善我院教学管理,提高医疗教学质量,更好地培养实用型的医学人才,特对申请来我院的进修人员作如下规定。

(一)接受对象:具有专业资格的医、技、护专业人员,医师必须具有医师执业证书或助理医师执业证书。

(二)进修时间要求:申请到我院临床专业进修的人员,进修时间原则上必须三个月以上。

(三)进修申请程序:1.凡申请来我院进修的人员应到我院医务科领取《进修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表格,书写工整,所填写情况属实。

2.交回《进修申请表》时须附上毕业证书复印件,医师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护师(士)须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要求盖上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如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3.经审核,符合进修条件要求的将以电话通知录取和到我院进修报道时间。

4.对贫困地区医疗单位或我院扶贫对口医疗单位均按与我院签订协议书的有关条款执行,无协议的单位不享受优惠条件。

(四)进修生报道程序1.进修生应按指定时间准时来我院报到,超过规定报道时间,如不来函(电)说明理由,不再保留学籍,进修资格不得自行转让他人。

.进修生报到时,需到我院医务科领取《进修生接收函》,并到财务部缴纳进修费用后,再到医务科办理其他相关进修手续及领取《下科室通知单》。

3.在进修期间不得请假返回原单位,擅自离开我院者,将按自动终止进修处理。

若在进修期内,因提职晋升或选送单位人员安排紧张等重大事情,需中途返回原单位者,应出示选送单位证明,申请改期来我院进修。

五、进修生工作制度(一)在我院进修的人员必须服从医务科的日常工作安排及调遣。

(二)在我院进修期间,进修生均须服从各科具体要求,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进修期间原则上不办理处方权。

进修医师在病房期间不单独管理病人,书写病历必须及时请带教医师修改并签名后为有效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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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为加强进修人员管理,提高进修人员进修学习质量,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进修人员接收
(一)组织管理:进修人员的接收工作由科教科根据有关科室的带教能力和医院的后勤保障能力统筹安排。

(二)进修条件:医院在全国范围内县级以上医院招收进修人员。

医师须专科以上学历,具备主治医师资格,5年以上工作经验;护士、医技须中专以上学历,具备初级职称资格,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审批程序
1.医院常年接收进修人员。

凡符合条件的,由进修人员填写《医院进修人员申请表》(医院网站下载),加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章,连同进修人员相关证件复印件邮寄至医院科教科,科教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经审核合格者,由科教科发出接收函。

进修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来医院报到,报到时需出示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学历证明、医师/护士执业证、医师/护士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及3个月内全身健康体检证明。

(四)进修期限:医师和护士的进修期限为3~12个月,医疗技术人员的进修期限为6~12个月。

(五)进修费用:进修费用须在报到时在财务部一次性交清。

进修费用按照临床200元/月,医技230元/月,行政220元/月。

食宿安排:食宿自理,对于有住宿困难的人员可协助其安排宿舍。

各科室应按照规定接收进修人员。

未经科教科同意,各科室不得擅自接收进修人员,对科室擅自接收的进修人员一律不补办进修手续,出现任何责任事故,由接收科室及本人负责。

二、进修人员行政管理
(一)进修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进修人员报到后,必须参加由科教科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科室正式进修学习。

(二)进修期间所在科室和进修人员均不能擅自更改进修专业和进修期限,如需延长或提前结束学习,提前一周持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证明报科教科,办理有关手续,科室不得擅自批准延长进修时间或提前结束进修。

(三)进修人员统一佩戴医院胸牌,入院时需提供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可自带白衣或听诊器,也可领用,但须缴纳押金。

(四)进修人员进修期间一般不准请假。

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经进修人员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给医院书面证明材料,报科教科批准备案后方可休假。

(五)科教科要定期到各科室了解进修情况和进度,定期召开带教老师、进修人员座谈会,交流带教和进修情况,了解师生的建议和要求,以提高教学质量。

(六)进修结束前,科教科负责检查各科室进修计划完成情况。

三、进修人员教学管理
(一)接收进修人员的科室要详细介绍本科室病房及门诊的情况及有关制度,指定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医务人员担任进修人员指导教师,指定专人负责其日常管理工作,组织讲课、记录考勤等。

(二)进修人员在未取得处方权之前,按实习人员管理,不得单独参加各类医疗值班,医技科室的进修人员不得单独进行技术操作和出具诊断报告。

临床进修医生的处方权,应由所在科室主任根据其业务水平决定,期限为1~3个月,报医务部批准后执行。

进修医师书写的病历由指导医师签字。

(三)获得处方权的进修人员,可开具住院证明和3天内的病休诊断证明;出院证、会诊证、死因证明等,必须经本院上级医生审查并签名方能生效;不能出具劳动能力鉴定或涉及医疗纠纷案件等特殊情况的诊断证明。

(四)对不服从安排或因缺乏责任心而造成医疗事故或者严重违纪的进修人员,科室提出意见,报科教科批准后,终止其进修,退回原单位,进修费不予退还。

科室要加强对进修人员的管理,经常检查其学习、在位及工作情况,对不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科室主任有权终止其学习,报科教科作退学处理。

四、进修人员结业
进修人员在期满前一周到科教科领取结业申请表。

本人在进修期满前一周写出总结,由科室对其专业理论学习情况及实践能力、医德医风进行考核并写出鉴定意见,于离院前两天到科教科办理结业手续。

结业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离院。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科教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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