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美术作品展通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通知

全区各中小学:

为喜迎国庆六十四周年,特别是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局“十大行动计划”,检验美术教师专业基本功,提高全区美术教师整体素质,教育局决定举办“庆十一教师书法、绘画大赛”,具体由教师进修学校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内容健康向上,形式多样,格调高雅,具有一定的时代精神;

二、作品题材、形式、尺寸规格:

1、绘画作品题材形式不限,国画、装饰画、油画

等均可,要求体现出教师水准;

2、书法作品书体不限,内容可书写诗词、名言等

3、作品尺寸规格为:(四种)

140厘米X70厘米(画心)、35厘米X35厘米(画心)75厘米X45厘米(画心)、50厘米X50 厘米(画心)

三、报送要求:

1、全区美术教师每人至少上报一件美术作品参展;

2、要求正规装裱后统一报送;

3、在作品背面用标签正楷注明:作品名称及作者姓名、单位。

四、报送时间、地点

2013年10月20日前送到进修学校综合教研培训部;

五、奖励办法:

1、设特等奖及一、二、三等奖,由教育局颁发证书;

2、获奖作品将在区教师进修学校展出;

3、优秀作品将永久保留。

望各校美术教师接到此通知后积极参与创作,争取拿出高水平、高质量的作品,请勿仓促应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