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美术作品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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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全区各中小学:
为喜迎国庆六十四周年,特别是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局“十大行动计划”,检验美术教师专业基本功,提高全区美术教师整体素质,教育局决定举办“庆十一教师书法、绘画大赛”,具体由教师进修学校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内容健康向上,形式多样,格调高雅,具有一定的时代精神;
二、作品题材、形式、尺寸规格:
1、绘画作品题材形式不限,国画、装饰画、油画
等均可,要求体现出教师水准;
2、书法作品书体不限,内容可书写诗词、名言等
3、作品尺寸规格为:(四种)
140厘米X70厘米(画心)、35厘米X35厘米(画心)75厘米X45厘米(画心)、50厘米X50 厘米(画心)
三、报送要求:
1、全区美术教师每人至少上报一件美术作品参展;
2、要求正规装裱后统一报送;
3、在作品背面用标签正楷注明:作品名称及作者姓名、单位。
四、报送时间、地点
2013年10月20日前送到进修学校综合教研培训部;
五、奖励办法:
1、设特等奖及一、二、三等奖,由教育局颁发证书;
2、获奖作品将在区教师进修学校展出;
3、优秀作品将永久保留。
望各校美术教师接到此通知后积极参与创作,争取拿出高水平、高质量的作品,请勿仓促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