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印染行业排污许可证审核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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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染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

印染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

印染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印染行业作为传统工业领域之一,在生产过程中面临着环境污染的风险与挑战。

为了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环境监察成为印染企业必不可少的环节。

本文将为您介绍印染行业环境监察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

一、排污许可申请1.准备材料:印染企业在进行排污许可申请前,需要整理相关材料。

这些材料涵盖了企业的基本信息、生产工艺、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方面的内容。

请务必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

2.填报申请表格:根据当地环境保护部门要求,填写排污许可申请表格。

表格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排放源设施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等。

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确保准确性。

3.审查与核实:提交申请后,环保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与核实。

这包括现场核查、技术评估等环节。

企业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配合与协助。

4.发证与落地:如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环保部门将发放排污许可证书。

企业需按照证书要求,落实相关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与监测措施。

二、废水处理与排放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印染企业应建设相应的废水处理设施,并按照规定进行运行与维护。

选择适合的污水处理工艺,确保废水处理效果符合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监测:印染企业需建立废水监测系统,对废水进行定期监测与分析。

监测项目包括废水流量、COD(化学需氧量)、BOD(生化需氧量)、PH值、颜色等指标。

3.废水排放:废水排放应严格按照排放标准进行。

企业需定期报送废水排放监测报告给环保部门,确保排放达标。

三、废气治理与排放1.废气治理设施建设:印染企业应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并按规定进行运行与维护。

常见的废气治理设施包括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等。

2.废气监测:印染企业需建立废气监测系统,对废气进行定期监测与分析。

监测项目包括废气成分、浓度、排放口速度等指标。

3.废气排放:废气排放应符合排放标准。

企业需定期报送废气排放监测报告给环保部门,确保排放达标。

四、固体废物处理1.分类收集与处置:印染企业应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与处置。

印染审批原则

印染审批原则

印染审批原则
印染行业的审批原则通常基于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政策、产业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下是一些基本的审批原则:
1.环保合规性:
o印染项目必须符合《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并获得环保部门的批准。

o企业需具备有效的污水处理设施和技术,确保废水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后才能排放。

o需要遵守严格的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2.水资源管理:
o在缺水地区或者水质较差的地区,根据相关政策,原则上不得新建高耗水的印染项目。

o新建或改扩建印染厂须考虑水源供应与循环利用,以及对当地水资源的影响,并纳入水资源论证和审批环节。

3.技术先进性和清洁生产:
o印染企业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推行清洁生产,减少污染排放。

o符合《印染行业规范条件》等政策文件中关于能效、排污强度等方面的规定。

4.园区集中管理:
o根据最新的行业准入政策,印染企业可能需要在工业园区内集中建设,便于统一管理和资源综合利用。

5.安全生产:
o印染企业需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许可,并通过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预评价和验收。

6.用地合法性:
o项目用地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用地许可。

7.社会公示与公众参与:
o对于重大建设项目,可能还需要进行社会公示,听取公众意见,并将公众意见作为审批的重要参考依据。

以上审批原则是综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的一般性指导,具体审批时还应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和最新发布的政策文件执行。

印染企业准入公告核查指南

印染企业准入公告核查指南

附件3印染企业准入公告核查指南一、申报材料核查1.新建印染企业在工业园区集中建设。

2.没有《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规定应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按指导目录中对印染落后产能的定义评价企业装备和技术水平。

3.产品合格品率达到95%以上。

主要参考企业自检数据。

4.实行三级用能、用水计量管理,并建立管理考核制度和数据统计系统。

建立相关制度。

用水计量到机台,用能计量到车间。

5.产品综合能耗、取水定额达到准入条件标准。

6.水重复利用率达到35%以上。

通过企业提交的水重复利用设施及其效果的说明,水重复利用率数据的详细计算过程等证明材料判断水重复利用率能否达到35%以上。

7.新、改、扩建项目依法履行环评审批及竣工环保验收制度,环评批复和环保验收意见中的要求得到落实。

8.依法执行排污申报登记、排污缴费制度。

9.污染物排放达到总量控制要求。

10.企业污染物排放量符合环保主管部门分配给该企业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11.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环保处理工艺合理可行,治理设施齐备,运行维护记录齐全,环保设施与生产设备运行同步,排污口规范化,污染物指标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12.危险废物依法无害化处置。

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相关环保要求;委托处置危险废物的,应依法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利用和处置。

13.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申报企业在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间,出现超标排放、环境违法等情况时,应完成环保整改,并在申报阶段提交处罚单位出具的整改合格情况说明。

14.环境管理制度健全。

有健全的企业环境管理部门和企业环境管理制度,环保档案齐全;依照法律法规和环保部门要求制定监测方案并定期开展自行监测;按规定制定并向环保部门备案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的设施、物资齐备,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二、现场查验1.查看企业所在地是否属于工业园或工业区。

清洁生产标准 纺织业(棉印染)(HJ_T 185-2006)

清洁生产标准   纺织业(棉印染)(HJ_T 185-2006)

适用于本标准。
HJBZ 30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生态纺织品
GB 11914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 / 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规范及使用指南
生态纺织品标准 OkoTex Standard 100
100
3 定义
31 清洁生产 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
生产线或生产单元安装 计量 统 计 装 置,对 水 耗、 能耗有考核。建立管理考 核制 度 和 统 计 数 据 系 统。 生产车间整洁,能够杜绝 跑、冒、滴、漏现象

HJ / T 185 2006
指标
一级
续表
二级
三级
5 相关方环境管理
要求提供的原辅材料,应对人体健康没有任何损害,并在生长和生产过程中对 生态环境没有负面影响;

HJ / T 185 2006
清洁生产标准 纺织业 (棉印染)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纺织行业 (棉印染)生产企业 (含棉、棉混纺及交织产品)的清洁生产审核、清
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当下列标准被修订时,其最新版本
②使用先进的连续式染色 设备并具有逆流水洗装置;
③使用先进的间歇式染色 设备并进行清水回用;
④使用高效水洗设备
①采用不用水或少用水 (小 浴 比 ) 的 染 色 工 艺 , 使 用高吸尽率染料及环保型染 料和助剂;
②部分使用先进的连续式 染色设备并具有逆流漂洗装 置;
③部分使用先进的间歇式 染色设备并进行清水回用;

印染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印染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印染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一、引言清洁生产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尽量减少资源浪费、污染和环境影响的一种生产方式。

它旨在通过优化生产工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

为此,本次审核将对印染企业的清洁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审核范围本次审核的对象印染企业,审核范围包括生产流程、资源利用、污染防治等方面。

三、审核过程1.背景调研:了解企业的生产规模、产品种类、主要原材料以及生产工艺等情况,并收集各种环保措施的相关证据。

2.现场实地考察:对企业的生产车间、废水处理厂、废气处理装置等进行实地考察,检查其运行情况和是否符合环保标准。

3.资料分析:分析企业提供的相关数据和报告,包括废水、废气排放情况、资源利用效率等。

4.座谈会:与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座谈,了解他们对清洁生产的认识和实施情况,并听取他们对改进建议的意见和建议。

四、审核结果1.资源利用效率通过对企业的生产数据分析,发现企业在用水和用电方面存在较大的浪费。

建议企业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节约用水和用电。

2.污染防治企业的废水处理厂和废气处理装置基本符合环保要求,但在运行过程中仍存在问题,如排污口位置不合理、设备维护不到位等。

建议企业加强对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排放达标。

3.产品质量根据产品抽样检测结果,企业的产品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但在染色工艺方面,企业仍使用了部分有害物质,如阿尔德里奇酸等。

建议企业改进染色工艺,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五、改进建议1.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用水和用电的节约措施,尽量减少浪费。

2.加强废水和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排放达标。

3.探索并推广更环保的染色工艺,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

4.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体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宣传,提高环保意识。

六、结论印染企业在清洁生产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希望企业能够重视环保工作,加大投入,不断改进,推动清洁生产的实施,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纺织印染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要点

纺织印染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要点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纺织染整行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防治水污染,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主题内容本标准按照纺织染整企业的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排水量。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纺织染整工业企业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洗毛、麻脱胶、煮茧和化纤原料蒸煮等工序所产生的废水2 引用标准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级法GB 746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 7467 水质铜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GB 7474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7478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GB 7479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GB 7481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 7488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1903 水质色度的测定法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3 术语3.1 染整 dyeing and finishing对纺织材料(纤维、纱、线和织物)进行以化学处理为主的工艺过程。

染整包括预处理、染色、印花和整理。

俗称印染。

3.2 纺织品 textile纺织工业产品,包括各类机织物、无纺织布、各种缝纫包装用线、绣花线、绒线以及绳类、带类等。

4 技术内容4.1 标准分级本标准分三级4.1.1 排入GB3838中Ⅲ类水域(水体保护区除外),GB3097中二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一级标准。

4.1.2 排入GB3838中Ⅳ、Ⅴ类水域,GB3097中三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二级标准。

4.1.3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下水道的废水,执行三级标准。

纺织印染行业排污许可证审核要点

纺织印染行业排污许可证审核要点

纺织印染工业排污许可证审核要点排污单位各项申请材料和环保部门补充信息应完整、规。

复审时,除应关注是否按照前版审核意见修改外,还须注意是否出现新问题。

一、材料的完整性排污单位应具备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承诺书、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附图、附件等材料。

其中,附图应包括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平面布置图。

以下三种情形不予受理:➢国家或地方政府明确规定予以淘汰或取缔的;➢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明确禁止建设区域的;➢既没有环评手续,也没有地方政府对违规项目的认定或备案文件的;二、材料的规性(一)申请前信息公开1、信息公开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

2、信息公开容应符合《排污许可证管理暂定规定》要求。

3、使用平台下载的样本,应完整填写表格容,尤其注意公开的起止时间、公开方式、公开容是否填写完整。

署名应为法定代表人,且应与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承诺书等保持一致。

有法定代表人的一定要填写法定代表人,对于没有法定代表人的企事业单位,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者等,这些单位可以由实际负责人签字。

此外对于集团公司下属不具备法定代表人资格的独立分公司,也可由实际负责人签字。

4、申请前信息公开期间收到的意见应进行逐条答复。

(二)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主要核查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生产单元、生产装置、产品及产能信息,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信息,生产工艺流程图,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废气、废水等产排污环节,排放污染物种类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执行的排放标准,许可排放浓度和排放量,申请排放量限值计算过程,自行监测及记录信息,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等。

1、表1-填写重点区域的,应结合环保部相关公告,核实是否执行特别排放限值;通过排污单位投产时间,核实该排污单位是否为现有源;原则上,排污单位应具备环评批复或认定关于备案文件,如两者全无,应核实排污单位具体情况;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应具体到污染物类型及其指标,包括二氧化硫总量指标(t/a)、氮氧化物总量指标(t/a)、颗粒物总量指标(t/a)、化学需氧量总量指标(t/a)、氨氮总量指标(t/a)、涉及的其他污染物总量指标,同时应与后续许可量计算过程及许可量申请数据进行对比,按技术规确定许可量。

纺织印染行业排放标准

纺织印染行业排放标准

纺织印染行业排放标准纺织印染是传统的污染排放大户,因为它不仅产生废水,还产生废气和废渣。

废水是指含有大量有机物和无机盐的废水,废气是指含有大量氧化物和颗粒物的烟气,废渣是指杂质在纤维和织物表面形成的物质。

这些废弃物的排放会对环境和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为了控制纺织印染行业的排放,中国已经颁布了一系列的排放标准。

这些标准被具体化为各个环节的控制参数,包括生产设备的设计、管理和运营,并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排放控制体系,例如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废渣处理设施等。

针对废水的排放,首先规定了污水的排放标准。

这包括要求企业必须使用相应的处理设施,以确保排放标准符合国家规定。

这些设施包括膜分离技术、活性污泥技术、生物膜反应器等。

同时,要求企业在生产中控制废水的产生量,并针对不同生产工艺和产品特性制定不同的处理流程和技术参数,以确保处理的效果。

针对废气的排放,规定了烟气处理的标准和技术要求。

这包括建立废气排放源头采样、监测和控制体系,并要求企业使用先进的废气处理设施,如烟气吸收、催化氧化、净化等。

同时,企业还需要采用节能减排技术,例如余热利用和废气回收等,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减少排放。

针对废渣的排放,规定了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标准和要求。

企业必须建立废弃物处理机构并采用相应的废弃物处理技术,如垃圾渗滤和填埋等。

同时,要求企业充分发挥废弃物的资源价值,例如将纺织厂的余料中的纤维、毛料等用于生产声音隔离材料等。

除了以上规定,排放标准还要求企业进行排放监测和数据公示,并要求企业每年进行一次污染物排放情况的自我评估和公示,以推动企业的自律和公示透明。

总之,纺织印染行业排放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是保障环境健康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

它在促进企业技术升级、减少环境污染、保护公众健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企业必须全面落实排放标准,秉持“绿色发展”的理念,不断探索创新,为建设美丽中国献出自己的力量。

排污许可证延续申请材料的审核要点

排污许可证延续申请材料的审核要点

排污许可证延续申请材料的审核要点为更好的配合业主审核排污许可证延续申请材料审核工作,我单位根据以往同类型工作项目及本项目工作需求,特编制此审核要点。

一、工作要求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关于排污单位延续的相关要求如下:第十四条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排污单位需要继续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于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

审批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延续,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

二、排污许可证延续申请材料的审核要点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满前60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排污许可证延续板块进行申请填报工作,我方将对其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要点如下所示:2.1 完整性审核(1)排污单位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a)排污许可证延续申请表;b)自行监测方案;c)由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d)排污单位有关排污口规范化的情况说明;e)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文号,或者按照有关国家规定经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f)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需要注意,仅实施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需要提交;g)附图、附件等材料,其中附图应包括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平面布置图;h)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2.2 规范性审核(1)申请前信息公开a)实行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需要在申请前信息公开,实行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可不进行申请前信息公开。

实行的管理类别由《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确定。

b)申请前信息公开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

c)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承诺书、基本信息以及拟申请的许可事项,各公开内容的具体含义见《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承诺书样式从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下载最新版本。

d)信息公开方式应当选择包括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纺织染整废水排放标准

纺织染整废水排放标准

纺织染整废水排放标准纺织染整废水排放标准是指对纺织染整行业中产生的废水进行排放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纺织染整废水是指在纺织染整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含有染料、助剂、酸碱度、盐类、重金属离子等有机物和无机物的废水。

由于纺织染整废水具有高浓度、难降解、易污染等特点,因此对其排放进行严格的标准和要求,有利于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民健康。

首先,纺织染整废水排放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国家对于纺织染整废水排放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包括废水排放的标准限值、监测方法、排放许可等方面的要求。

企业在进行纺织染整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不得超标排放废水。

其次,纺织染整废水排放标准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纺织染整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和无机物,如果随意排放将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

因此,纺织染整企业在进行废水排放时,必须对废水进行预处理和处理,以达到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的排放标准。

同时,要加强对纺织染整废水排放的监测和管理,确保废水排放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另外,纺织染整废水排放标准应当符合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要求。

纺织染整企业在进行废水排放时,应当根据自身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条件,制定科学合理的废水排放标准,并加强对废水处理技术和设备的更新和改造,以提高废水处理效率和降低排放浓度,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实现绿色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总之,纺织染整废水排放标准是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举措。

纺织染整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加强废水处理技术和设备的改造和更新,实现绿色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同时,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也应当加强对纺织染整废水排放的监管和管理,共同保护好我们的环境和生态。

纺织染整工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指南

纺织染整工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指南

纺织染整工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指南Cleaner Production Audit Technical Guide forDyeing and Finishing of Textile Industry目录前言 (I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行业描述 (3)5 行业清洁生产方案 (19)6 审核程序、目的要求和工作内容 (26)7 审核工作表和检查清单 (31)8 指南的实施 (31)附录A(资料性附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表 (33)附录B(资料性附录)清洁生产审核检查清单示例 (44)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我省纺织染整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指南主要起草单位: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广州弘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指南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II纺织染整工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指南1 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了纺织染整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一般要求。

主要包括行业描述、行业清洁生产方案,以及清洁生产审核的程序,并给出各程序的目的、要求和工作内容等技术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纺织染整工业生产企业或含纺织染整工序的综合性纺织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本指南不适用于洗毛、麻脱胶、煮茧等纺织用原料生产的企业或生产设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指南。

GB 4287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7119 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 12452 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T 18885 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GB/T 29452 纺织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FZ/T 01002 印染企业综合能耗计算办法及基本定额FZ/T 01104 机织印染产品取水计算办法及单耗基本定额FZ/T 01105 针织印染产品取水计算办法及单耗基本定额FZ/T 01107 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HJ 469 清洁生产审核指南制订技术导则HJ 471 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T 185 清洁生产标准纺织业(棉印染)DB 44/2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765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印染企业环境守法导则》(环办函[2013]1272号)《印染行业准入条件(2010年修订版)》(工消费[2010]第93号)《印染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发改委2006年第87号公告)《纺织染整行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试行)》关于调整《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部分指标执行要求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41号)1《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60 号)《纺织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305号)《广东省关于全面推进绿色清洁生产工作的意见》(粤经信节能[2016]235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印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关注要点分析

印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关注要点分析

《资源节约与环保》2019年第4期引言印染行业污染防治一直是环保工作的重点领域之一。

从印染行业企业发展现状来看,大多是规模小、工艺设备以及管理落后,缺乏规模效应,尤其是印染废水量大、变化大,水质复杂、处理难等,加剧了环境污染问题。

因此,在印染项目建设前应积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考虑多方因素,将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

1与《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相符性1.1生产设备印染行业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主要包括前期的印染处理,染整,以及后期的整理三个环节,各个环节工段所使用到的仪器设备差异较大,要确保印染工艺中所使用的各种生产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严禁使用已经淘汰或者不符合节能环保生产要求的高耗能设备。

在开展项目环评时要明确项目的主要工艺设备是否满足要求。

1.2工艺技术将“清洁生产指标”逐项与《清洁生产标准纺织业(棉印染)》对照,保证新、改扩建印染的工艺条件、技术接近或达到先进水平。

在开展此类项目环评时应单独列出国内外印染清洁生产的水平指标。

1.3水重复利用率印染项目环评时,应重点关注企业的生产废水处理,是否采取的清浊分流,以及分质处理。

部分地区以中水处理设施出水回用水量作为判断依据,对一些难以处理的废水还需要进一步做深度处理,回用作为部分工艺用水,以保证印染项目的水重复利用率满足要求。

2印染项目重点目标评价标准2.1废水认真落实《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做好印染项目废水的预处理,防止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放至市政管网。

此外,印染废水接管还应满足处理工业废水的相关接管要求。

环评人员要及时跟进学习掌握最新标准和要求,用新的标准和要求指引印染项目环评工作。

2.2废气印染项目在日常染整,及处理环节会产生有毒有害废气,以及配套加热设备所产生的废气。

评价印染项目废气应参照《印染行业排污许可申请与技术核发规范》,严格落实印染项目中的苯、甲苯、二甲苯以及VOCs排放标准和要求。

印染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印染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印染清洁生产审核报告1. 背景介绍印染清洁生产是指在印染行业中采取一系列措施,以减少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耗,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的生产方式。

本报告旨在对某印染企业的清洁生产情况进行审核,以评估其对环境的影响和可持续发展的程度。

2. 审核目标和方法2.1 审核目标本次审核的主要目标是评估该企业在印染生产过程中的清洁生产水平,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2 审核方法本次审核采用了以下方法: - 文件查阅:审核人员对企业的相关文件进行了仔细查阅,包括环保手册、生产记录和排放报告等。

- 现场调查:审核人员对企业的生产车间进行了实地考察,了解生产过程中的操作和设备情况。

- 数据收集:审核人员收集了企业的排放数据、能源消耗数据等,以评估其清洁生产情况。

3. 审核结果3.1 资源消耗情况经过对企业的调查和数据分析,发现该企业在资源消耗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生产过程中的用水量较大,且未采取有效的循环利用措施。

其次,能源消耗较高,部分设备的能效较低。

建议企业在资源消耗方面加强控制,采取节能措施和循环利用技术。

3.2 污染物排放情况针对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审核发现企业在处理废水和废气方面做得较好,排放达标。

但在固体废弃物处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未能实现有效的分类和处置。

建议企业加强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

3.3 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通过对企业的生产记录和产品抽样检测,审核发现该企业在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方面表现良好。

生产过程中的操作规范,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

建议企业继续保持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并关注新技术的引入和创新。

4. 改进建议基于对企业的审核结果,我们向企业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加强水资源的管理,推广节水技术和水循环利用措施。

- 提高能效,更新设备,采用节能技术和设备监测系统。

- 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定分类处置方案,推广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

- 继续保持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的稳定,关注新技术的应用和创新。

印染行业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要点

印染行业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要点

印染行业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要点一、印染行业生产特点1.概念印染工艺指在生产过程中对各类纺织材料(纤维、纱线、织物)进行物理和化学处理的总称,包括对纺织材料的前处理、染色、印花和后整理过程,统称为印染工艺。

染色是使染料与纤维之间发生化学或物理化学的结合,或用化学方法在纤维上生成颜料,使整个纺织品具有一定坚牢色泽的加工过程。

根据产品使用的原料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棉纺织印染、麻纺织印染、毛纺织染整、丝绸印染、化纤印染等。

2.常用化学品--染料染料一般能直接溶于水或通过化学处理而溶于水,对纤维有一种结合能力(亲和力),并在织物上有一定的色牢度。

根据其性质和应用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直接染料:不依赖其它介质而直接染色,大多数是芳香族化合物的磺酸钠盐(-SO3Na)和少量羧基钠盐(-COONa)。

不溶性偶氮染料:又称之为纳夫妥染料或冰染染料。

一般先打底再显色,主要用于棉纤维的染色。

因该染料对人体和环境有害,已被欧美市场拒用。

活性染料是一种含有能与纤维上的羟基、氨基或酰胺基发生共价键结合的活性基团的可溶性染料,广泛应用于棉、麻、丝、毛和化纤等纺织材料的印染。

不溶性还原染料:不溶于水,它的分子结构中含有酮基,是一种在碱性的强还原溶液中生成隐色体而溶解后才能染色的染料。

可溶性还原染料:一般是由还原染料衍生而来的,是用还原染料经过还原及酯化而成的隐色体硫酸酯钠或钾的盐。

与还原染料不同的是在染色的过程中不使用烧碱和保险粉。

硫化染料:在染色过程中必须使用硫化碱。

硫化染料价格低廉、氯漂牢度差,适用于棉、粘胶和维纶纤维的染色。

分散染料:水溶性较低,主要是低分子偶氮、蒽醌及二苯胺的衍生物,其特点是在分散剂的作用下,在溶液中为0.5~2微米分散颗粒。

酸性染料:分子结构中含有磺酸基、羧基等亲水基团,其母体多为偶氮类、蒽醌类和三苯甲烷类。

在酸性溶液中与纤维上的氨基结合,可以直接染羊毛、蚕丝和锦纶。

金属络合染料:由染料分子(大多是酸性染料)和金属原子络合而成,在中性或酸性溶液中染色。

纺织印染行业排污许可证审核要点

纺织印染行业排污许可证审核要点

纺织印染工业排污许可证审核要点排污单位各项申请材料和环保部门补充信息应完整、规范。

复审时,除应关注是否按照前版审核意见修改外,还须注意是否出现新问题。

一、材料的完整性排污单位应具备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承诺书、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附图、附件等材料。

其中,附图应包括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平面布置图。

以下三种情形不予受理:国家或地方政府明确规定予以淘汰或取缔的;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明确禁止建设区域的;既没有环评手续,也没有地方政府对违规项目的认定或备案文件的;二、材料的规范性(一)申请前信息公开1、信息公开时间应不少于5 个工作日。

2、信息公开内容应符合《排污许可证管理暂定规定》要求。

3、使用平台下载的样本,应完整填写表格内容,尤其注意公开的起止时间、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是否填写完整。

署名应为法定代表人,且应与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承诺书等保持一致。

有法定代表人的一定要填写法定代表人,对于没有法定代表人的企事业单位,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者等,这些单位可以由实际负责人签字。

此外对于集团公司下属不具备法定代表人资格的独立分公司,也可由实际负责人签字。

4、申请前信息公开期间收到的意见应进行逐条答复。

(二)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主要核查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生产单元、生产装置、产品及产能信息,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信息,生产工艺流程图,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废气、废水等产排污环节,排放污染物种类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执行的排放标准,许可排放浓度和排放量,申请排放量限值计算过程,自行监测及记录信息,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等。

1、表1-填写重点区域的,应结合环保部相关公告,核实是否执行特别排放限值;通过排污单位投产时间,核实该排污单位是否为现有源;原则上,排污单位应具备环评批复或认定关于备案文件,如两者全无,应核实排污单位具体情况;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应具体到污染物类型及其指标,包括二氧化硫总量指标(t/a)、氮氧化物总量指标(t/a)、颗粒物总量指标(t/a)、化学需氧量总量指标(t/a)、氨氮总量指标(t/a)、涉及的其他污染物总量指标,同时应与后续许可量计算过程及许可量申请数据进行对比,按技术规范确定许可量。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纺织印染工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纺织印染工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 3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纺织印染工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纺织印染工业》编制组 二〇一七年八月
— 58 —
目录
1 项目背景...........................................................................................61 1.1 任务来源.......................................................................................................61 1.2 工作过程.......................................................................................................61
2016 年 7 月,环境保护部发布 2017 年度标准制定指南。经过环境保护部组 织的专家评选,“印染工业排污许可相关技术规范”项目由东华大学主持制定, 参与单位有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北 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为“印染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和《实施方案》的要求,从国家层面统一印染 行业排污许可管理的相关规定,主要用于指导当前各地印染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 与核发等工作,是实现排污许可证覆盖印染行业固定污染源的重要支撑。
5 标准制订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76 5.1 标准制订的原则...........................................................................................76 5.2 标准制订的技术路线...................................................................................77

印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关注要点分析

印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关注要点分析
1、பைடு நூலகம்染行业特点
我国印刷生产的特殊性质:能源消耗、高耗水量、高污水和我国国家工业系统的主要污染源之一;印刷机的加工需要较高的水质和较低的生产用水回用量。工业加工单位产品的用水量和综合能耗与先进国家相比仍相当可观。我国污染率分布不均,部分地区污染能力过于集中,超过了环境可承载能力。
2、印染行业装备水平
印染项目废气主要是烧毛废气、定型废气及燃料废气等,根据《织环境影响评价印染行业排污许可申请于技术核发规范》印花、定型、涂层等过程中产生的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有机废气执行(GB16297-1996)标准,但在印染项目环评工作中定型油烟、苯、苯系物、VOCs等又会参照《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特别排放限值执行,两个标准的具体标准值相差较大,同时地标中没有非甲烷总烃这个污染因子的标准。鉴于目前某省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正在调研、制定过程中,同时根据省内VOC污染治理的要求,建议某省地标排放标准中明确甲苯、二甲苯、定型油烟、非甲烷总烃等有机物的排放标准,方便环评单位在评价过程中根据印染行业的特点给出有针对性的标准,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环评单位在对非甲烷总烃进行核算时,也应注意甲苯、二甲苯等含炭物质对监测数据的影响,必要时在环评阶段就应对有影响的物质进行换算,确保印染项目建成后,能做到达标排放。
3.2?危化品存贮和使用
2017版提出“印染企业要规范化学品存储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应严格遵循《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对从业人员化学品使用的岗位技能培训。企业应建立化学品绿色供应链管控体系,避免使用对消费者、环境等有害的化学物质。”由于产品、工艺要求的不断提高,印染企业现使用的原辅材料种类众多,因此应明确各种原辅材料的理化性质,对照环境风险的评价要求,加强风险源的判定,注意事故水池容积的核算。

环保部发布七行业(电镀、制药、农药、印染等)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核要点

环保部发布七行业(电镀、制药、农药、印染等)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核要点

环保部发布七行业(电镀、制药、农药、印染等)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核要点2017年12月7日—8日,环保部在北京举办了一次全国排污许可技术骨干培训。

根据培训的讲义及讨论内容,总结出各行业排污许可证的审核要点,供各地发证机关参考。

以下为第一部分七个行业许可证审核要点:电镀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核要点(第一版)环保部门在核发排污许可证之前应结合环境管理要求和政府部门掌握的情况,对电镀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审核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申请排污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工艺和产品不属于国家或地方政府明确规定予以淘汰或取缔的;二是申请的企业不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建设区域内;三是有符合国家或地方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物处理能力;四是申请的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排放量符合相关要求,对新改扩建项目的排污单位,还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的相关要求;五是排污口设置符合国家或地方的要求等。

一、排污单位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电镀排污单位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写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同时向有核发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企业提交的排污许可申请材料和守法承诺书是环保部门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主要依据。

排污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排污单位书面申请材料应当包括: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主要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与产排污相关的主要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废气、废水等产排污环节和污染防治设施;申请的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

2.有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守法承诺书。

主要承诺内容包括: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按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控制污染物排放;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按时提交执行报告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等。

3.排污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排污口和监测孔规范化设置的情况说明。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纺织印染工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纺织印染工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2016 年 7 月,环境保护部发布 2017 年度标准制定指南。经过环境保护部组 织的专家评选,“印染工业排污许可相关技术规范”项目由东华大学主持制定, 参与单位有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北 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为“印染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和《实施方案》的要求,从国家层面统一印染 行业排污许可管理的相关规定,主要用于指导当前各地印染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 与核发等工作,是实现排污许可证覆盖印染行业固定污染源的重要支撑。
1.2 工作过程
2017 年 2 月,环境保护部确定浙江省为《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纺 织印染工业》的试点省份,浙江省厅同时也作为项目牵头单位。任务下达后,标 准编制组整理了以下方面的资料:
① 国内外印染行业相关资料,包括企业数量及产业结构、废水与污染物排 放量、行业特征污染物等行业的整体数据;
4 国内外相关标准情况..............................................................................................72 4.1 国外排污许可制度的发展...........................................................................72 4.2 国内标准情况的研究...................................................................................75

印染项目环评审批原则

印染项目环评审批原则

印染项目环评审批原则
印染项目环评审批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科学性原则:环评审批应基于科学的、可靠的技术和数据,充分考虑印染项目对环境的潜在影响,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

2. 公众参与原则:环评审批应充分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允许公众参与到环评过程中,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

3. 预防原则:环评审批应重点关注印染项目的环境风险,并在项目实施前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以减少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和生态破坏等不利影响。

4. 综合性原则:环评审批应综合考虑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环境风险与影响,并在决策过程中进行合理权衡,寻找最佳平衡点。

5. 可行性原则:环评审批应考虑印染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可行性,确保项目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能够有效实施。

6. 可溯源原则:环评审批应明确印染项目的责任主体和追溯机制,确保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得到有效实施和监管,并要求项目方定期报告环境保护情况。

总之,印染项目环评审批原则主要包括科学性、公众参与、预
防性、综合性、可行性和可溯源性原则,以保障印染项目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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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各项申请材料和环保部门补充信息应完整、规范。

复审时,除应关注是否按照前版审核意见修改外,还须注意是否出现新问题。

一、材料的完整性排污单位应具备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承诺书、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附图、附件等材料。

其中,附图应包括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平面布置图。

以下三种情形不予受理:国家或地方政府明确规定予以淘汰或取缔的;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明确禁止建设区域的;既没有环评手续,也没有地方政府对违规项目的认定或备案文件的;二、材料的规范性(一)申请前信息公开1、信息公开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

2、信息公开内容应符合《排污许可证管理暂定规定》要求。

3、使用平台下载的样本,应完整填写表格内容,尤其注意公开的起止时间、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是否填写完整。

署名应为法定代表人,且应与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承诺书等保持一致。

有法定代表人的一定要填写法定代表人,对于没有法定代表人的企事业单位,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者等,这些单位可以由实际负责人签字。

此外对于集团公司下属不具备法定代表人资格的独立分公司,也可由实际负责人签字。

4、申请前信息公开期间收到的意见应进行逐条答复。

(二)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主要核查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生产单元、生产装置、产品及产能信息,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信息,生产工艺流程图,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废气、废水等产排污环节,排放污染物种类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执行的排放标准,许可排放浓度和排放量,申请排放量限值计算过程,自行监测及记录信息,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等。

1、表1-填写重点区域的,应结合环保部相关公告,核实是否执行特别排放限值;通过排污单位投产时间,核实该排污单位是否为现有源;原则上,排污单位应具备环评批复或认定关于备案文件,如两者全无,应核实排污单位具体情况;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应具体到污染物类型及其指标,包括二氧化硫总量指标(t/a)、氮氧化物总量指标(t/a)、颗粒物总量指标(t/a)、化学需氧量总量指标(t/a)、氨氮总量指标(t/a)、涉及的其他污染物总量指标,同时应与后续许可量计算过程及许可量申请数据进行对比,按技术规范确定许可量。

2、表2-主要生产单元、生产工艺及生产设施按技术规范填报,不应混填,如有必填项必须填写;相同生产设施应分行填报,不应采取备注数量的方式;主要生产工艺的产品(生丝、净毛、精干麻、纱、坯布、色纤、色纱、面料、家用纺织制成品、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纺织服装、服饰品等。

)需要与厂内实际情况相符,如下拉菜单中不包括,可采用自定义的方式;其中属于技术规范中必填的主要工艺、生产设施、设施参数如下表:其中,若设施有与产排污相关的多项参数,需填写多项参数,如浸染设施填写重量、浴比(1:X形式在其他信息栏中填写),定型设施填写幅宽、车速等参数。

生产能力为主要产品设计产能,不包括国家或地方政府予以淘汰或取缔的产能;产品产能在不同工艺间注意衔接,需标明是否为承接前段工艺的产能,如有委外加工、半成品加工等产能的变化,需在备注中说明。

3、表3-原料为必填项,尤其注意生产用水不得遗漏,且注明其中的回用水量;辅料应按技术规范填写完整,染料应按技术规范分类填写,若含有铬等重金属需注明含量;坯布应填写原料材质,对含有涤纶原料坯布应注明总锑的含量;燃料中对于启动用燃油也应在此填报,且应包括含硫率、挥发分、热值等信息(不能填0),天然气含硫率可在其他信息栏中填写含硫浓度(mg/m3)。

4、表4-应按照技术规范将产排污环节填写完整。

纺织印染工业有组织排放废气应包括对应的生产设施和相应排放口,生产设施主要包括锅炉、印花设施(指圆网/平网设施的蒸化、高温焙烘,静电植绒,数码印花,转移印花等产生废气的重点工段)、定型设施、涂层设施,相应排放口主要包括上述生产设施(或其中某的工段)烟囱或排气筒,锅炉为主要排放口,印花设施、定型设施、涂层设施为一排排放口,技术规范中明确的内容不得丢项;定型机采用天然气直燃形式,原则上按照一般排放口进行填报,污染物项目增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纺织印染工业废气无组织排放根据不同生产单元分别于厂界管控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含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污单位应增加臭气浓度、硫化氢、氨等污染物项目;对于有处理设施但无排放口(处理设施净化后排至车间内部)的产污环节,按无组织排放进行填报;对于有处理设施及排放口的产污环节,按照有组织排放口进行填报。

由于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采用的是协同治理措施,因此其污染治理设施编号可填“/”,并在“污染治理设施其他信息”中备注“协同处理”;对使用天然气锅炉或设施的废气治理可行性技术可填写“/”;对于产生有组织废气的设施,因采用特殊工艺或原料直接排放可实现达标的,提供相应的历史监测数据,废气治理可行性技术可填写“/”,但排放口必须纳入自行监测管理;对于未采用最佳可行技术的污染控制环节,应填写“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表5-应按照技术规范将产排污环节填写完整,统一排入全厂综合废水处理设施的,废水类别合并填报。

纳入许可管理的废水排放口及污染物项目如技术规范中表3所示,“六价铬”在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进行管控,其余污染物项目于废水总排口管控。

“六价铬”仅适用于使用含铬染料或助剂、含有感光制网工艺的排污单位,“动植物油”仅适用于含缫丝、毛纺生产单元的排污单位,“可吸附有机卤素”与“二氧化氯”仅适用于麻纺、印染生产单元中含氯漂工艺的排污单位,“苯胺”与“硫化物”仅适用于含印染生产单元的排污单位,“总锑”仅适用于含涤纶化纤碱减量工艺的排污单位,若不涉及相关工艺的污染物项目可不进行填报。

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等产排污环节不得漏填;单独排入城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生活污水仅说明去向,单独且直接排入水体的生活污水按主要排放口进行管理;污染治理设施工艺除喷水织机废水经一级+二级处理可达到直接排放标准以外,其余类型的废水执行间接排放标准的需经一级+二级处理,执行直接排放标准的需经一级+二级+深度处理;对于未采用最佳可行技术的废水治理措施,应填写“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表7-污染物项目应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对于新增污染源,严格按《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文)执行;主要排放口废气污染物许可排放浓度限制按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或要求更为严格的地方标准进行确定;一般排放口废气及厂界无组织废气浓度限值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或要求更为严格的地方标准进行确定;对于执行GB 14554的一般排放口,应按烟囱高度确定排放速率要求;对于执行GB 16297的一般排放口,除确定许可排放浓度以外,还应按烟囱高度确定排放速率要求。

7、表8-对于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等需申请许可排放浓度,无须申请许可排放量;申请的许可排放量应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取严;申请的许可排放量应与计算过程保持一致;计算过程中的参数选取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生物质锅炉基准烟气量按《动力工程师手册》计算或参照燃煤锅炉数值进行选择;对于执行GB 16297的设施,除确定许可排放浓度以外,还应按烟囱高度确定排放速率要求。

8、表9-无组织排放源的污染治理措施填写符合实际,标准填写应明确;对于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中无要求的无组织产污环节,如无特殊规定,不建议给出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等量化考核要求,仅说明控制措施即可。

9、表11-直接排放口和车间或设施排口均填写在此表内,特别注意受纳自然水体信息填写是否正确,如涉及到使用含重金属铬的染料的,表中车间排放口控制污染物项目为六价铬。

10、表12-间接排放废水应写明受纳污水处理厂执行的外排浓度限值。

11、表14-以下三种情况需增加申请总量的污染物种类:①受纳水体环境质量超标且列入GB 4287、GB 8978、GB 28936、GB 28937、GB 28938中的其他污染物;②《“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号)载明的总磷、总氮总量控制区域;③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其他污染物。

12、表15-监测因子数量及最低监测频次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纺织印染工业》发布后,从其规定;锅炉排放口应符合《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2017)的要求;关注废气有组织一般排放口、无组织排放,以及雨水排口的监测信息;对于废气有组织一般排放口,若地方有现行监测要求,则按其要求填报。

监测内容废水包括流量;废气包括(1)主要排口:烟气量、烟气流速、烟气温度、烟气含湿量;(2)一般排口:空气流速;(3)厂界:温度、气压、风速、风向。

13、表16-应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填报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内容和频次等要求,原则上记录形式应按照电子和纸质同时记录。

具体内容包括基本信息、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管理信息、监测记录信息、其他环境管理信息等。

基本信息包括:主要生产设施(如染缸、定型机)、锅炉、治理设施名称、工艺等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各项排污单位基本信息的实际情况及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运行参数;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管理信息包括:记录所有污染治理设施的规格参数、污染排放情况、停运时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监测记录信息包括:手工监测的记录和自动监测运维记录信息,以及与监测记录相关的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记录信息等。

14、许可排放量—许可排放量计算过程应清晰完整,且列出不同计算方法及取严过程。

按照技术规范计算时,计算方法及参数选取符合规范要求,应详细列出计算公式,各参数选取原则及选取值,及计算结果;明确给出总量指标来源及具体数值,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环评文件及其批复中的排水量、排污量可作为计算依据),最终按取严原则确定申请的许可排污量。

对于间接排放废水的排污单位,应注意其已有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总量控制要求是否为企业最终外排总量,注意与接管排放量区分,接管排放量与最终外排量之间不再取严;对于排污单位自愿采取更低排放要求申请许可排放浓度和许可排放量的(如排污单位自愿采用超低排放要求作为申请许可排放浓度和许可排放量的依据),应进行核实,并告知环保部门及排污单位利弊关系。

15、附图-工艺流程图与总平面布置图要清晰可见、图例明确,且不存在上下左右颠倒的情况;工艺流程图应包括应包括主要生产设施(设备)、主要原燃料的流向、生产工艺流程等内容;平面布置图应包括主要工序、厂房、设备位置关系,尤其应注明厂区雨水、污水收集和运输走向、排放口等内容。

16、附件-应提供承诺书、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及其他必要的说明材料,如未采用可行技术但具备达标排放能力的说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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