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输电线路外力破坏防控与治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架空输电线路外力破坏防控与治理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用电量越来越大,因此也就推动了输电线路的

快速发展。然而,每年都有许多的输电线路受到各种的破坏,而这些破坏大都来

自于外力。输电线路的破坏严重影响了我国电网的正常运行,更是影响了人们的

正常生活和工作。因此,对于这些问题我国相关部门也正在寻求各种措施进行解决,力求为人们建设一个安全、稳定的用电环境。本篇文章从架空输电线路受到

外力破坏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了一系列输电线路外力破坏的防控与治理措施。

关键词:架空输电线路;外力破坏;原因;防控与治理措施;

引言

在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各行各业都极为依赖电力的使用,我国是

目前世界上的用电大国,电力消耗惊人,因此,电力安全问题不但关系到社会经

济能否正常发展,还与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息息相关。然而,近些年来,我国

架空输电线路被破坏的现象层出不穷,尤其是外力破坏。从全国电网的统计数据

来看,外力破坏故障约占全国输电线路全年跳闸故障总次数的四分之一,根据跳

闸原因统计分析,外力破坏在引起线路跳闸故障的各种原因中排第二位。如何在

复杂的运行环境下保障输电线路的安全稳定运行已成为运检工作中一项常抓不懈

的任务。

1 架空输电线路受到外力破坏的原因

1.1 执法不严

电力企业与公安系统成立的执法小组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而不仅仅只是将我国电力相关法律的行政执法当成摆设。根据分析,由于我国电力企业的执法力度小,执法不到位,导致了输电线路

方面的保护效果大大降低。而我国电力企业的资金、人力投入较少,则导致了工

作人员执法受到限制,无法实施。

1.2 制度缺陷

由于目前我国关于电力企业的输电线路的保护体系不完善、制度不完善,导

致电力企业线路及保护措施存在极大的漏洞。虽然我国有电力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也有相应的《物权法》和《森林法》,这些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破坏我国的树

木与园林建设。而电力企业的输电线路保护措施,很有可能与我国的《森林法》

和《物权法》之间出现矛盾,严重影响了输电线路的建设。

1.3 铺设范围大

为了满足不同用户用电需求,电力企业只能大范围铺设线路,建设多个电力

设施点。在城市之中,电力设备的建设与铺排相对较好集中,所以能够有效管理

和保护。但是,在野外、空旷地区的保护力度就相对较弱,对于防护设施的建设

难度大,任务艰巨。很多不法分子将目标放到了这些野外、空旷、防护措施薄弱

的地区,在这些地区盗窃电力设施。而执法单位在这些地区的防护较为薄弱,无

法及时破案,打击力度较小,所以这也就成为了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的天堂。

1.4 防护能力弱

通过实际的调查研究,有些电力企业对线路不够重视,保护力度不足,保护

意识太弱,导致对电力设施的保护效果大大降低。

俗话说得好:“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很多盗窃电力设备的不法分子为达目

的不择手段。而电力企业在电力设施方面的保护依旧保持着原有的技术和态度,

在防护措施技术研发、创新方面的资金投入不足,不能够有效抵御外力破坏。需

要不断完善、创新电力设施保护技术,还需要配备相应的人力,两者相互结合。

1.5 违章施工、违法建筑、超高树竹

违章施工具体体现在未经政府电力主管部门批准,使用大型施工机械在线下

修路(公路、铁路)、建桥,在电力设施保护区附近施工;违法建筑是指在输电

线路保护区范围内修造的建筑物,在修造过程中存在极大的人身和设备安全隐患,并存在引起民事纠纷的可能;在输电线路保护区内种植杨树、泡桐、水杉等高大

速生树种和毛竹,可能造成输电线路安全隐患。

2 架空输电线路外力破坏防控与治理的措施

2.1 危险点控制措施

除线路第一责任人外,输电运检室需要组建两支外协单位队伍作为“第二班组”,以此协助完成通道巡视和危险源点防护工作,每周一巡,提高危险源防护能力。对现场巡视中发现的危险作业及时发放《安全告知书》,对构成隐患的发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设立醒目施工警示标志,对邻近冒险作业进

行劝阻和制止,并及时向部门和班组汇报。定期分析、专项监控、动态控制。及

时掌握危险源点的发展、变化情况,调整相应的对策,实施动态控制,必要时增

加特巡或派专人蹲点看守,严密防范。

2.2 完善制度

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如果没有良好的规章制度,那么任何作业都难以顺

利地进行下去,而有了良好的规章制度以后,作业也能正常地开展。为了更好地

发展电力事业,保护输电线路,为人民创建良好的用电环境,就必须建立一个完

善的电力保护制度,解决法律法规之间的冲突。国家应该对我国电力保护法、执

行法等进行修改调整,完善法律法规,弥补法律中出现的漏洞,明确执法主体与

执法责任,解决电力保护法与其他法律法规之间的冲突,切实解决电力保护中出

现的问题。

2.3 积极推进属地化管理

发挥好用电人员作为电力设施保护方面“宣传员、信息员、协调员、巡视员”

的作用。各属地供电所要把辖区内的输电线路安全防护管理作为一项日常工作,

利用属地优势,协助运行部门开展护线巡视、制止线下违章、清理线路通道,与

运行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通道状况,协调运行部门与地方政府、企业和

群众的关系,处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相关问题。

2.4 分等级进行隐患排查

建立危险源点档案,按照危险等级进行分类,制定巡查方案,对重大隐患进

行不间断巡查,必要时进行看守,较大隐患每天巡查次数不少于两次,一般隐患

每周巡查不少于两次。制订事故预案,做好事故应急相应准备,必要时成立专项

工作小组。一旦发生事故,一方面根据调度指令和故障测距、故障指示等信息立

即开展故障巡视,另一方面与相应地段的外协队伍、供电所、施工单位、安监部

门进行联系,获取相关信息,及时发现并查明故障原因和设备受损情况,并向有

关部门汇报。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迅速组织事故抢修,尽快恢复供电。

2.5 防护责任细分

由于我国的电力企业涉及范围广,铺设面积大,需要为千家万户输送电力,

这样就很容易导致电力保护的区域划分与责任划分不明确,在收取电费时积极,

但在线路保护与管理时,就产生了相互不认账,以至互相推卸甚至扯皮的现象。

因此,需要在下作配置的过程中,对电力企业的每个岗位都实施责任划分,确保

保护线路的责任划分到每个人,由他们具体负责并实施,一旦线路出现破损的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