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教学、科研工作是学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激励我院教职员工积极投身教科研工作,不断提高教学、科研及管理水平,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以增强学院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本办法共设两大类12个奖项。
教学成果奖:教学竞赛奖、优秀指导教师奖、教学管理成果奖、优秀教材奖、优秀课件奖、精品课程建设奖、品牌特色专业建设奖、优秀教学团队奖等;科研成果奖:科研课题和成果奖、科研论文奖、教材专著奖、发明专利奖等。
一、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一)奖项及申报条件1.教学竞赛奖凡我院具有教师资格,积极参加各级教学竞赛,成绩优秀,并获得相应奖励的教师可以申报。
2.优秀指导教师奖凡我院教师所指导学生在院级及以上各类专业及技能竞赛中获得有关奖项的可以申报。
3.教学管理成果奖凡我院各教学单位、教学管理部门及其他人员在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教书育人等方面取得具有实用性、创新性的教学成果(包括课程建设、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成果,以及经实践证明卓有成效的工作方案等)均可申报。
4.优秀教材奖教师主编、正式出版且使用一年以上,使用效果良好的教材可以申报。
5.优秀课件奖凡我院教师自主开发制作的多媒体教学课件在教学中使用一年以上且教学效果良好,参加院级及以上级别多媒体课件竞赛,并获得相应奖励的可以申报。
6.精品课程建设奖对促进我院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有较大作用与影响的课程,符合申报要求。
7.品牌特色专业建设奖凡我院立项建设的品牌特色专业在院级及以上级别评比中被评为“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的,可申报此奖项。
8.优秀教学团队奖凡我院在长期人才培养实践中形成,成员相对稳定,建设目标明确,合作氛围浓厚,队伍结构合理,中青年教师培养成效显著的教学、实验教学团队,均可申报。
(二)评奖及异议1.教学奖励由学院教务处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评选,各系部负责申报资格及材料初步审核工作,教务处负责组织申报、材料审核与评选事务工作。
XX大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XX学院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院教职工的教学和科学研究水平,充分调动教职工开展教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和培育良好的科研学术氛围,提高学院整体发展水平,根据国家和广东省关于教科研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科研成果奖励每年评审一次,实行一次性奖励,以奖金的形式发放。
评审时间一般在每年的6 月份,评审对象是本学年度的各类项目。
第三条教科研成果的奖项设为如下四项:获奖成果奖、论文奖、著作及教材奖、教科研课题立项奖与立项参与奖。
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上述四个奖项中的一项,不能重复申报多项。
第四条成果奖励对象为我院在职的在编教职工。
第五条奖励项目若为多人合作成果,所有奖励只颁给第一负责人,其他参与项目的参加人员,由第一负责人根据参与情况分配。
各类奖项若先获得较低等次奖励并报学院计发了奖金,后又获得较高等次的奖励,学院按较高等次的奖励追加差额。
第二章奖励范围第六条获奖成果奖获奖成果奖是指对已获得各类成果奖励的项目进行院级奖励,这类项目必须以XX 学院为署名单位,同时是我院教职工为项目负责人的。
(一)科技成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均以各级政府颁发的证书为依据;(二)专利奖以XX 学院为申请人;(三)横向课题通过鉴定的成果奖指横向课题成果通过权威机构相应等级鉴定者,未通过鉴定者不能获此项奖;(四)技能竞赛指导奖重点支持在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五)教师参赛奖包括教师个人参加国家、省、市、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教学竞赛及征文比赛(杂志社举办的论文竞赛不含其中)。
奖励的项目和奖励标准见附件1。
第七条论文奖学术论文是指在各级各类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以发布科学研究观点、成果为目的的论文。
论文奖是指对在各类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进行院级奖励,这类项目必须以XX 学院为署名单位,且为第一作者。
论文发表的刊物均应标有CN、ISSN 刊号,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为标准。
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提高整体教科研水平,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科研成果奖励每年评审1次,并实行一次性奖励,以奖金的形式发放,原则上每年度核定奖励1次。
第三条教科研成果的奖项设:获奖成果奖、论文奖、著作奖及教材奖、课题立项奖。
第四条凡立项的教研、科研项目的结题、鉴定、报奖等事项,归口科研处统一管理。
各项目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配合科研处做好材料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五条教职工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都必须用原件在所在教学系、处室登记,并将原件封面、扉页、前言、目录、版权页、文章、封底等相关复印件交科研处。
未进行登记、非第一作者、未注明或注明第二单位的,不属于我院奖励的范围。
第六条剽窃、侵夺他人研究成果的,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学院科研奖的,由科研处报院学术委员会批准后撤消奖励并通报批评。
推荐部门和个人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奖项的,学院给予通报批评。
第七条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各类人员,每人每年必须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或参与编写1本公开出版发行的著作、教材,未完成者不得参与当年评优评奖。
第八条评奖程序:(一)报奖人提供成果原件交所在部门初审(交复印件须带原件由科研处审查核实),部门负责人签署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报奖成果由本部门于当年12月31日前统一报科研处。
(二)科研处负责材料汇总与核实,报学术委员会审核及评定。
(三)学术委员会负责全面评审,确定获奖项目和等级。
(四)将学术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报主管院领导和院长审批后,由学院颁布授奖决定,颁发奖金。
第九条奖励标准:(一)教研、科研成果奖的奖励:成果奖类别包括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省部科技奖、省社会科学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奖(湖省高教省级教学成果奖、湖省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优秀成果奖)、市级科技进步奖、市社会科学成果奖和院教学成果奖。
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和中共山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和规范学校的教科研管理工作,调动和鼓励教职工从事教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教科研评价的导向作用与激励功能,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不断提升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本着立足现实、着眼长远、不断提高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科研成果奖励原则和范围(一)奖励原则1.“我校”冠名原则;2.注重原创,突出应用;3.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4.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奖励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编教职工、人事代理教师以及各部门从事教研、科研及技术服务等所取得的成果。
共分为论文类、学术著作(教材)类、教科研项目类、教学改革与建设类、成果获奖类等。
二、奖励标准(一)论文1.论文奖励标准(1)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IOOOo元/篇。
主要包括《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南京大学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编)、《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与中国学术期刊电子杂志社主办)收录的学术刊物。
(2)在其他全国统一刊号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000元/篇,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
(3)在其它非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奖励300元/篇。
(4)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国家级重要报纸上发表2000字以上的专业学术论文(不含书评、综述、人物介绍)可视作“核心期刊”,按核心期刊奖励标准进行奖励。
在其他省级以上报纸发表奖励Iooo元/篇,市级300元/篇。
2.论文的发表及字数要求具体参照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不足字数的论文按相应标准的二分之一计算,论文集或增刊不计。
3.论文如为多人合作共同署名发表,按署名先后分别计算,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占70乐其他作者平均分配。
中等职业学校教科研奖励办法
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教科研工作是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源头活水,也是提升广大教育工作者教学理念及学校办学品位的有效途径。
为了充分发挥教科研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积极作用,鼓励我校教师积极参与教科研工作,激励在教科研方面多出成果,努力提高教师的教科研水平,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确保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现制定本校教科研成果专项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及奖项设置奖励对象:在教科研工作中,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工作出色,成绩显著的专业部(或学科组)和个人。
申报人员必须是教学业绩中等以上,在师德建设等方面没有违纪违规行为人员。
奖项设置:共设四个奖项:(1)教科研优秀成果奖;(2)教学竞赛优胜奖;(3)教科研优秀集体奖;(4)对口高考奖。
二、获奖条件及奖励标准(一)教科研优秀成果奖。
奖励在课题研究与实验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对象。
1、获奖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获奖。
(1)经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逐级审核、推荐、上报、正式立项的课题,课题研究活动正常,反映各研究阶段过程和成果的各项资料(立项批复、开题报告、课题研究计划、阶段总结、各类数据统计分析、各种个案分析、经验总结、论文论著和结题鉴定等)齐全,经学校组织专家评估组评估,确认其成果有推广价值的。
(2)凡在学校组织的精品课或精品课程建设过程中做出特殊业绩的,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发展的单位和个人。
(3)经教育主管部门层层推荐,参加地方及其以上有关教育部门组织的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相关的学术论文评比获等级奖的;1、获奖条件与奖励标准(1)奖励标准根据学校年度计划目标,按学生高考上线类别分别设奖。
(学校计划目标由校长室在年初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中确定。
)(2)在学校计划目标之内的奖励标准为:本科生每上线一人奖1200元,专科每上线一人奖60元。
(3)超额完成学校计划目标奖励标准为:本科每超一人奖1800元,专科上线不计超额奖。
(4)学习考察费获奖条件与奖励标准①如果高考上线率达到全省平均率,且本科上线人数完成计划目标50%以上,每人发学习考察费300元。
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一、背景介绍为了进一步激发中学教师的科研热情,推动中学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特制定本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以鼓励和奖励中学教师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取得的优秀成果。
二、奖励范围本奖励办法适用于中学教师在各个学科领域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三、奖项设置根据研究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本奖励办法设立以下奖项:1. 一等奖:对于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有重要突破和创新的成果,给予最高奖励。
2. 二等奖:对于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有较大进展和影响力的成果,给予适当奖励。
3. 三等奖:对于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有一定成果和潜力的项目,给予鼓励奖励。
四、申报条件1. 申报者必须为中学的在职教师,且具有中学教育教学研究经验。
2. 申报项目必须是自主研究成果,不得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
3. 申报项目必须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可落地性,能够有效改善中学教育教学质量。
五、申报程序1. 申报者需填写《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并附上相关研究成果的材料和证明。
2. 申报项目经过所在学校的初审,审核合格后方可提交给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
3. 评审专家组将对申报项目进行专业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奖励等级。
六、评审标准1. 原创性和创新性:申报项目在对现有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的挑战性创新。
2. 研究价值和实用性:申报项目在提高中学教育教学质量和效果方面的实际价值和应用前景。
3. 学术影响力和社会效益:申报项目对学术界和教育界的影响,以及对学生和社会的积极影响。
七、奖励资金1. 一等奖:奖金金额为总奖励资金的50%。
2. 二等奖:奖金金额为总奖励资金的30%。
3. 三等奖:奖金金额为总奖励资金的20%。
八、奖励宣布和颁发1. 奖励结果将通过校内公示和专业学术刊物等途径进行宣布。
2. 奖励将在奖励宣布后的一个月内进行颁发。
3. 颁发仪式将由所在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并请相关领导和专家出席。
九、成果推广和应用1. 受奖项目的成果将通过学术研讨会、教研活动和专家授课等形式进行推广和应用。
教师及学生技能比赛、教科研成果、教科研课题奖励办法(试行稿)
教师及学生技能比赛、教科研成果、教科研课题奖励办法我校在XX学校[2013]11号文件规定了教师、学生参加各类技能比赛获奖奖励办法,XX学校[1998]68号文件中规定了教师发表论文及其他教研成果相关奖励办法,对调动我校教师参加以及指导学生参加各类职业技能比赛有着积极作用,营造了我校的学术氛围。
随着形势的变化,以上奖励办法已经严重不适应学校的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的办学思路,强化师生技能意识,激励教师更加积极地开展学术活动及科研课题研究活动,提高学校办学质量,促使教师由经验型向学者型转化;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先导性、基础性、服务性的作用,调动和鼓励教师在学习、继承、创新基础上参与教育科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学术水平,推动我校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促进我校职业技术教育全面发展,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调整如下:一、申报流程及奖励形式1、所有教学研究成果需由本人申报,经由教务科和发展研究室等组成的评审小组认定后交学校行政办公会备案,在校内公示7天无异意后实施奖励。
其他需要奖励项目由本人申报,学校行政办公会讨论决定并公示。
2、奖励以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对获奖者颁发的个人荣誉证书、奖金归本人所有,集体项目的证书及奖状交教务科。
个人获奖情况及证书复印件记入业绩档案,参与年度绩效考核。
二、奖励标准(一)教师及学生技能比赛类奖励1、指导教师竞赛前课外培训课酬标准。
每周按10学时计算,(课时费参照第二课堂标准)。
(1)国家级比赛:培训时间按4周计算。
(2)省级比赛:培训时间按3周计算。
(3)市级比赛:培训时间按2周计算。
2、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竞赛或教师参加教学技能竞赛获奖奖励标准。
奖励以团体取得的最高奖项为依据,(非团体项目以学生个人获奖情况为依据)进行奖励指导教师。
(1)国家级比赛: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3000元。
(2)省级比赛: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
教师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教师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一、引言教师科研成果是学校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推动学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激励和鼓励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制定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是必要的。
二、奖励目的科研成果奖励的目的在于:激励教师开展科研工作,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校科研能力和学科竞争力的提升;推动学校教学内容的科学更新。
三、奖励范围科研成果奖励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教师开展的科研项目和课题;2. 发表在重要学术期刊、学术会议上的论文;3. 申请和获得的专利;4. 教师所进行的教材编写工作;5. 获得的奖项;6. 其他相关科研成果。
四、奖励标准1. 科研项目和课题的奖励标准将根据项目的难度、创新性、实际应用价值等因素进行评估和确定;2. 发表论文的奖励将根据期刊、会议的权威性、影响力进行评估,高影响力期刊和会议的论文将获得更高的奖励;3. 专利的奖励将根据专利的创新性、实用性和商业价值进行评估;4. 教材编写工作的奖励将综合考虑教材的质量、对学生学习的影响和反馈等因素;5. 奖项的奖励将根据奖项的级别和竞争激烈程度进行评估。
五、评审机构和程序1. 学校将成立科研成果奖励评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专家学者组成;2. 教师申请奖励时,需向科研成果奖励评审委员会提交相关材料,包括项目说明、论文摘要、专利证书等;3.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科研成果的质量、创新性等因素进行评审;4. 评审结果将由评审委员会公示,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奖励。
六、奖励形式科研成果奖励的形式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经费奖励:对科研项目和课题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2. 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章等荣誉称号,以表彰教师的优秀科研成果;3. 职称晋升:根据科研成果的重要性和贡献,对教师进行职称晋升;4. 奖金和津贴:对教师进行一定额度的奖金和津贴发放。
七、公正公平原则科研成果奖励的评审和发放应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评审过程的透明和公开性,避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初级中学教科研奖励办法
**初级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为鼓励我校教师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促进我校教师专业化成长,加快名优教师的培养速度,推动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特制订以下奖励办法:
1.参加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研论文评比获奖的,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省级500元300元200元
市级150元100元80元
县级80元60元40元
2.参加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技能大赛(优质课评比等)获奖的,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省级1000元800元500元
市级400元300元200元
县级200元150元100元
3.教研论文在CN刊物或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报刊上发表的,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在CN刊物上发表的奖:100元/篇
在市教育局报刊发表的奖:80元/篇
在县教育局报刊发表的奖:50元/篇
4.指导的学生参加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现场比赛获奖的,按下列标准给予指导老师奖励: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省级400元300元200元
市级150元100元60元
县级60元50元40元
音、体等多人合作类竞赛等按上面的2倍奖励。
征文类等按上面的2/3奖励。
不含招标分到学校的奖项。
5.教研课题奖
教师进行课题研究立项,结题的各级课题,根据进度级别按下列标准给予课题组奖励:
国家级省级市级立项600元400元200元
结题2400元1600元800元
以上各种奖励,同一次评比获得几个奖项的,奖金不重复计算,以最高奖励计算。
本办法自二0一二年三月试行。
**初级中学
2013年3月。
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激发中学教师的科研热情,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促进中学教育教学的创新与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按照学校教师的科研成果的质量、数量、实际效果等要求,在全校范围内评选表彰先进个人和集体,具体如下:第二章奖励项目第三条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项目包括以下几类:(一)教学科研成果奖:包括教材、教学设计、教学方法与手段等方面的研究成果,主要强调的是实际操作性和教学改革的先进性。
(二)教学方法与手段创新奖:主要奖励在教学工作中,采用了新的教学手段和新的教学方法,对学生进行了系统的培养和教育工作,并获得了明显的教学效果。
(三)教学管理与组织创新奖:主要奖励在教学管理和组织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绩和明显效果。
(四)教学科研论文写作奖:主要奖励在教学科研领域中,发表过的教学科研论文的工作者。
(五)科研团队奖:奖励在科研领域中,形成了协作学习团队,实现了协同创新的科研团队。
第三章奖励范围和对象第四条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的范围覆盖全校中学教师,包括教学科研工作者、行政管理人员。
第五条获奖个人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正常教学工作,表现良好;(二)有科研创新能力,对教育教学有一定的实践经验;(三)获得国家、省、市级或学校授予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四)持有有效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证书。
第六条获奖集体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各类中学完全资料齐全,年度各项工作计划、验收资料齐全;工作年度科研项目(含课题)及验收资料齐全。
(二)严格按照规定的科研项目开展工作,工作标准活在线,有量化指标,内容丰富。
(三)在工作期间,科研项目论文取得较高的教学成果,获得国家、省、市级的授予奖项。
第四章资金奖励第七条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的资金,根据实际情况,主要来源于学校的教科研经费。
第八条奖励资金的分配主要根据教师的教科研贡献程度、奖励项目的评定结果等进行合理分配。
第九条奖励资金的具体金额根据评选结果确定,基本原则是综合考虑设立奖金额度不超过每名获奖教师年度基本工资的20%。
中心小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学校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研究,调动全校教学人员教学科研积极性,加快科研兴校的步伐、不断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一、论文、论著类凡本校教师出版的论著、撰写的教育教学专业论文符合以下条件者,按下列办法给予奖励。
1.出版论著奖励办法论著由正规出版部门出版,并署名的作者,奖励300元;如自费印刷,费用较大,作者可提出申请,经学校研究批准,酌情给予一定补助。
2.发表论文奖励办法(1)国家级论文。
指在国家级教育教学类期刊、中等教育核心期刊、国家级专业学会或教育研究会等主办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论文奖励作者200元;被中国人民大学资料收集,每篇论文奖励作者150元;其它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100元。
(2)省级论文。
指省级教育教学期刊、省级以上(含省级)大专院校学报、省级专业学会或教育研究会等主办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论文奖励作者100元,其它省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50元。
(3)市级论文。
指市级教育教学期刊发表论文,每篇论文奖励作者80元。
其它市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40元。
说明:(1)各级报纸上发表的论文,降一档次奖励。
(2)在各级刊物上发表的其它教育教学类文章(如片断、随笔等)奖励相应层次的60%。
(3)在各类内部刊物、各类期刊的增刊、副刊、各类非教育学术、学会机构编辑的论文集上发表论文,视当时学校财力,酌情给予奖励,最多不超过相应层次的60%。
3.获奖论文奖励办法(1)国家级获奖论文。
指在国家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会等主办的论文评比中获奖的论文,每篇按获奖等级分别奖励作者180、160、140元。
(2)省级获奖论文。
指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会等主办的论文评比中获奖的论文,每篇按获奖等级分别奖励作者100、80、70元。
(3)市级获奖论文。
指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会主办的论文评比中获奖的论文,每篇按获奖等级分别奖励作者90、70、60元。
教师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教师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介绍:教师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是指通过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制度,对教师在科研方面取得的成果进行评价和奖励。
科研成果奖励旨在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提高教师的科研能力和水平,推动教师职业发展,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本文将围绕教师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展开讨论。
一、设立奖励等级体系为了鼓励教师积极从事科研工作,应设立奖励等级体系。
这样可以根据教师的科研成果的重要性和贡献程度,给予不同等级的奖励。
例如,可以设立一级、二级、三级等奖项,来表彰教师在科研中的杰出贡献。
二、建立科研项目评价机制建立科研项目评价机制是教师科研成果奖励的重要一环。
通过对科研项目的评价,可以评估教师在科研过程中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等。
这样可以鼓励教师提出更多的科研项目,提高科研活动的水平。
三、制定科研成果评价标准科研成果评价标准是衡量教师科研成果的重要依据。
要根据不同学科领域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
例如,在自然科学领域,可以评价教师的SCI论文发表情况;在社会科学领域,可以评价教师的学术著作或研究报告的质量和影响力。
四、分类奖励教师科研成果为了体现教师科研成果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可以通过分类奖励的方式来激励教师进行科研。
例如,可以设立学术论文奖、科研成果转化奖、学术专著奖等不同奖项,以鼓励教师在不同领域取得科研成果。
五、制定奖金发放规则奖金发放规则是教师科研成果奖励的关键环节。
要明确奖金的发放条件和标准,并确保奖金的公正和透明。
同时,应加强对奖金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发生不正当行为。
六、建立科研团队合作奖励机制科研团队合作是提高科研效能的重要方式。
为了鼓励教师开展团队合作,可以建立科研团队合作奖励机制。
例如,可以对团队的科研成果进行评估和奖励,提高团队协作的积极性和效率。
七、加强科研成果的推广和转化教师科研成果的推广和转化是教师科研成果奖励的重要目标之一。
学校应加强对科研成果的宣传推广,提高科研成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高校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附件四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完善我院的科研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科研水平和创新、创造能力,逐步提升学院的学术地位,推动我院科研工作的繁荣和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奖励对象为本院在岗教职工(含聘用和退休教职工)。
申报的各种形式的科研成果应以“XX”为署名单位,而且在指定截止日期对号入座登记到了科研管理云平台的成果。
第三条本办法设论文奖、著作及教材奖、优秀科研成果奖、课题立项配套奖。
第二章奖励办法第四条论文奖本办法所指“论文”即专业学术论文和教学研究论文,不包括文艺作品、通讯报道、简介类文稿、访谈录、读者来信、各高院院报的文稿、各种书籍的前言、序、结语等。
申报的论文应是排名第一的我院在岗教职工(如果第一作者不是本院教师,排名在后的作者均不奖励,如第一作者是本院教师,则按“附则”中比例分配进行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见本办法附表1。
(一)本办法所涉及的“公开发行”刊物系指拥有国内公开出版刊号(国内公开出版刊号表示为:CN-XX——XXXX/XX)的学术刊物。
(二)获奖论文仅限于各专业学会(年会)、行业协会和教育科研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奖,在各专业学会、协会的分会上获奖按对应级别的50%奖励。
第五条著作奖本办法所指“著作”包括公开出版(有ISBN号,有CIP号)的学术性质的“三著”(专著、编著、译著)和教材(包括学院内部教材)。
学术专著原则上要求引用本人已经发表的、与该著作相关的学术论文4篇以上;教材必须是经正规出版社出版,与编者专业相符,并有CIP号的教材。
奖励对象包括著作者,教材的主编、主审和参编。
著作者、主编、主审由多人承担的按“附则”中比例分配进行奖励;参编按作者在全书中承担的字数发给奖励(字数必须提供依据)。
作为课题在学院立项并由学院资助出版的著作,不再奖励;著作只奖励1次,再版、多次出版不再进行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见本办法附表2。
韶关学院教科研奖励办法试行
韶关学院文件韶学院〔2014〕240号韶关学院教科研奖励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高水平应用型地方大学建设,激发其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大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科技创新能力和办学水平,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紧密结合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应用型地方大学的办学定位,依照重点奖励高水平、高层次的项目、平台和成果,鼓励团队建设和协同创新的基本原则,对教职工的教研和科研业绩进行量化积分和奖励。
第三条参与教科研积分的业绩必须有效标明“韶关学院”或其下属单位。
第二章教科研积分计算第四条论文类:- 1 -(一)论文刊物级别及积分- 2 -(二)会议论文及其它论文会议论文(论文集):外文论文10分/篇、中文论文5分/篇;参加国际性专业学术会议并作口头报告的论文另加15分/篇,参加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并作口头报告的论文另加10分/篇。
其它论文:在广东省普通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高校教务处长联盟主办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上发表的论文10分/篇。
(三)说明1.影响因子以论文发表当年已知的最新公布值为计算标准。
- 3 -- 4 - 2.论文总积分由“韶关学院”单位排名决定,供韶关学院所有参与的作者分配。
每位韶关学院作者的积分为作者积分系数K j 和表1中刊物级别积分的乘积。
作者积分系数为1211jj ni m K Ni==∑,式中N 为韶关学院单位署名排名()3≤N ,i 、j 为韶关学院作者实际排名()6≤j ,m 为韶关学院作者首位排名,n 为韶关学院作者末位排名。
3.若有论文通讯作者,则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均分两人积分和;若第一作者是学生,第一作者积分计给通讯作者;若论文中有韶关学院教职工指导的学生,学生积分计给相应的指导教师。
4.每篇论文只计一次最高分。
同一论文被不同收录源收录,按最高者计分;在不同年度被收录,后续积分补足差额。
第五条 著作、教材类:著作、教材类的积分由字数积分和主编积分两部分组成。
学校教科研奖励办法(试行稿)
学校教科研功效奖励办法(试行)豫交校(2021)31号校属各部门:为充分调动教师的教科研踊跃性和创造性,以科研促教学,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结合学校发展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科研功效奖励条件和范围一、凡本校在职教职工以本校为作者单位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论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论著、科研功效、教学研究项目等都可申请奖励。
2、本办法所奖励的教科研功效范围包括:论文类、教材(高作)类、课题功效类、精品课程类、技术大赛类、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项目类等。
(1)申请奖励的论文类是指以我校教职工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正式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论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省市级以上获奖论文(含优秀课件和优质课)。
不包括增刊、副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
(2)申请奖励的教材(高作)类是指以我校教职工为主编、副主编或参与编写的,在国内外正式出版机构出版的专著、教材、译著等高作。
在作者简介或跋文中要有学校名称字样。
参与学术高作、教材编写者,在参编前需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学校同意。
未经学校同意者,不能享受本奖励政策。
同一论著或教材多次修订再版或修订印刷,学校只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
(3)申请奖励的鉴定项目课题功效、技术功效、专利功效,完成单位必需为本校。
其参研者在参研前需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学校同意,未经学校同意者,不能享受本奖励政策。
(4)申请奖励的精品课程类需经学校教务会议推荐立项。
(5)申请奖励的技术大赛类限定为教师职业教育技术大赛获奖者或学生职业教育技术大赛辅导教师奖取得者。
(6)申请资助的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项目类需经学校教务会议推荐立项、学校同意。
3、为了表彰教科研组织工作突出的处室,设立优秀组织奖(限前三名),其优秀组织奖励金额为该处室在聘人员今年度实际取得的教科研奖励金额之和的10%。
二、奖励标准一、论文类奖励标准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为独著或第一作者),每篇一次性奖励600元;在一般CN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为独著或第一作者),每篇一次性奖励300元;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200元。
职业学院教研科研成果奖励试行办法
职业学院教研科研成果奖励试行办法职业学院教研科研成果奖励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院教职工的教学和科学研究水平,充分调动教职工开展教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和培育良好的科研学术氛围,提高学院整体发展水平,根据国家和广东省关于教科研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科研成果奖励每年评审一次,实行一次性奖励,以奖金的形式发放。
评审时间一般在每年的12月份,评审对象是本年度的各类项目。
第三条教科研成果的奖项设为如下四项:获奖成果奖、论文奖、著作及教材奖、教科研课题立项奖与立项参与奖。
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上述四个奖项中的一项,不能重复申报多项。
第四条成果奖励对象为我院在职的在编和固聘教职工。
第五条奖励项目若为多人合作成果,所有奖励只颁给项目负责人,其他参与项目的参加人员,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参与情况分配。
各类奖项若先获得较低等次奖励并报学院计发了奖金,后又获得较高等次的奖励,学院按较高等次的奖励追加差额。
第二章奖励范围第六条获奖成果奖获奖成果奖是指对已获得各类成果奖励的项目进行院级奖励,这类项目必须以z职业学院为署名单位,同时是我院教职工为项目负责人。
奖励的项目和奖励标准见附件1。
第七条论文奖论文奖是指对在各类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进行院级奖励,这类项目必须以z职业学院为署名单位,学术论文是指在各级各类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以发布科学研究观点、成果为目的的论文。
奖励的项目和奖励标准见附件2。
第八条著作及教材奖著作及教材奖是指对正式出版的教科研学术专著、正式出版的教材进行院级奖励,重印、再版的不再计发。
奖励的项目和奖励标准见附件3。
第九条教科研课题立项奖与立项参与奖教科研课题立项奖是指对由政府或教育、科研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发文,我院为主持单位立项的,作为教科研课题立项奖进行院级奖励;教科研课题立项参与奖指我院为参与单位立项的,作为教科研课题立项参与奖进行院级奖励。
奖励的项目和奖励标准见附件4。
学校教学教研奖励方案
学校教学教研奖励方案__ 学校教学教研奖励方案(试行)为了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发扬爱岗敬业的精神,不断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优质发展、特色发展和创新发展,特制订此方案。
一、学科教学质量奖对在教育局组织的期末调考(抽考)综合考评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实行奖励。
位居全县前十名者分别奖励 20_、1500、1000、700、600、500、400、300、20__、100 元。
二、教育科研奖励(一)教育教学论文、教学设计、案例等 1、发表(1)凡是在刊物封面标有“教育类核心期刊”杂志及《人民教育》、《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发表的,每篇(件)奖励 1000 元。
(2)凡是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报刊上发表的,每篇(件)奖励 20__元;市级的每篇(件)奖励 100 元。
(3)凡是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报刊上发表教辅文章的,每篇奖励 100 元(4)在省、市、县教育信息网站发表一篇教学教研文章分别奖励 50、30、20 元。
2、获奖(1)经学校组织,教师论文、案例、教学设计等在国家、省、市、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分别奖励 300、20__、100、80 元;二、三等奖分别占一等奖奖金总额的 60和 40。
(2)经学校组织,教师参加各级教育学会或其它类似部门组织的论文(含案例、设计等)评选活动,国家、省、市级一等奖奖励 20__、150、100 元;二、三等奖分别占一等奖奖金总额的 60和 40。
3、说明:(1)作品发表报刊要求有全国统-刊号或邮政编码。
(2)同一篇论文,在国家、省、市、县论文评比中均获奖或先后发表,学校只按最高等次作一次性奖励。
(3)教师专业相关作品(主要指教师所写与教学相关的散文、语文教师下水作文、音乐教师创作的歌曲、美术教师创作的绘画作品等)发表或获奖按上述标准的 1/2 执行。
低于 500 字的文章按上述标准的三分之一计奖。
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2篇)
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为加强学校教育科研的力度,向教育科研要质量,靠教育科研上水平,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教育科研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特制定教育科研奖励办法:一、对于以下情况给予奖励:(一)撰写论文1、论文发表(每篇____字以上)(1)教科研讨论文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奖励作者____元/篇。
(2)教科研论文在部、省级刊物上发表,奖励作者____元/篇。
(3)教科研论文在市、厅级刊物上发表,奖励作者____元/篇。
(4)教科研论文在县级教研通讯上发表,奖励作者____元/篇。
(5)发表的“五粮课”论文在原有的奖励等级基础上加一等级。
说明:1、在各级正规报刊上发表宣传学校的文章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2、论文奖励金额____元封顶。
2、论文评比国家级:一等奖____元;二等奖____元;三等奖____元。
省级:一等奖____元;二等奖____元;三等奖____元。
市级:一等奖____元;二等奖____元。
县级:一等奖____元;二等奖____元。
说明:论文必须是教研部门(教研室、教科院等)、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评比(在教育学会评比中获奖论文折半测算)。
(二)课堂教学竞赛或教学基本功竞赛国家级:一等奖____元;二等奖____元;三等奖____元;优胜奖____元。
省级:一等奖____元;二等奖____元;三等奖____元。
市级:一等奖____元;二等奖____元;三等奖____元。
县级:一等奖____元;二等奖____元。
说明:各级视导中的好课,按市级____元、县级____元发放。
(三)教案、课件、教具制作等评比国家级:一等奖____元;二等奖____元;三等奖____元。
省级:一等奖____元;二等奖____元;三等奖____元。
市级:一等奖____元;二等奖____元。
县级:一等奖____元;二等奖____元。
(四)辅导学生竞赛获奖国家级:一等奖____元;二等奖____元;三等奖____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为使我校教科研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为了奖励在教科研活动中做出优异成绩的教职工个人,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推进我校教科研工作更好更快发展,努力提高我校教科研整体实力,根据兄弟学校经验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内容及标准
主要包括:立项教科研课题的奖励、获奖教科研成果的奖励、论文与著作的奖励、专利与应用技术成果以及学科与专业建设贡献奖的奖励等。
1、具体内容如下:
(一)教育著作类成果:指校内使用或公开出版的教材及教辅资料等;(二)教育论文类成果:指在校刊发表或在具有公开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或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评选活动中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调查报告、经验介绍等;
(三)教科研课题类成果:指由我校教师主持并已经结项的各级教育科研课题;由我校教师参与并已经结项的专利与应用技术成果
2、奖励标准如下:
(一)教材:每2000字按1节额外工作量计酬,示范校建设优质课教材编写奖励按教科研课题类成果申报
(二)论文:在校刊发表论文按3节额外工作量计酬,在具有公开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按6节额外工作量计酬
(三)教科研课题类成果:由课题组报告申请奖励,报学校领导审批确定奖酬金
二、奖励申报流程
学校每学年统计一次教科研成果,每学年度放寒假前两周,开始启动教科研成果考核程序:
(一)教务科发出教科研成果考核通知并发放个人申报;
(二)部门初审;
(三)教务科按奖励标准汇总报表;
(四)主管领导审查;
(五)校长审批。
三、申报要求:
(一)发表论文的奖励申请应提交该刊物封面、封底、目录和正文的复印件。
(二)教材奖励申请应提交出版物原件。
(三)其他成果应提交与该成果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
以上各类成果所提交的材料均应携带原件一份以备核查。
在执行奖励制度时发现弄虚作假或有侵权行为者,将取消奖励、追回奖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相关解释,未尽事宜,报请学校领导裁定。
2011年6月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