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扶贫资助制度
学校扶贫助学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扶贫政策,确保扶贫助学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贫困家庭学生的受教育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扶贫开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扶贫助学资金是指由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专门用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资金。
第三条扶贫助学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专款专用原则;(三)勤俭节约原则;(四)效益优先原则。
第二章资金来源与分配第四条扶贫助学资金来源:(一)政府财政拨款;(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三)学校自筹资金。
第五条扶贫助学资金分配:(一)根据贫困家庭学生的实际需求,按照困难程度、学习成绩等因素进行分配;(二)优先保障贫困家庭学生的基本生活费用和学费;(三)兼顾其他贫困学生的需求。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扶贫助学资金的管理机构:(一)成立学校扶贫助学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扶贫助学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二)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扶贫助学资金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扶贫助学资金的管理:(一)建立扶贫助学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审批程序、监督机制等;(二)对扶贫助学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三)定期对扶贫助学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
第八条资金使用审批:(一)学生申请扶贫助学资金,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报请管理委员会审批;(三)审批通过的,发放扶贫助学资金。
第四章资金监督第九条学校设立扶贫助学资金监督小组,负责对扶贫助学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条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对扶贫助学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审计;(二)对违规使用扶贫助学资金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三)对扶贫助学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第五章资金结算与报账第十一条扶贫助学资金结算:(一)学生收到扶贫助学资金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办公室办理结算手续;(二)办公室对结算手续进行审核,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教育扶贫基金捐赠制度范本
教育扶贫基金捐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教育扶贫工作,提高贫困地区教育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教育扶贫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由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捐赠的,专门用于资助贫困地区学校和学生的资金。
第三条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公开、透明、规范、有效的原则,确保资金安全,实现援助目标。
第四条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应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捐赠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二、基金的募集与管理第五条基金的募集方式包括:(一)政府财政拨款;(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赠;(三)基金投资收益;(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六条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基金的安全、合规运作。
第七条基金的管理费用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得高于基金规模的1%。
三、基金的使用第八条基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资助贫困地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三)支持贫困地区教育改革和教师培训;(四)开展教育扶贫相关的公益活动。
第九条基金的使用应按照捐赠者的意愿和基金会的规定进行,确保资金用到实处。
第十条基金的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审计和评估,确保资金的安全、合规和有效。
四、基金的监督与公开第十一条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定期向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报告基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监督。
第十二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和有效。
第十三条捐赠者、受益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可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有权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
五、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基金的管理机构、捐赠者、受益人和其他相关方违反本制度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政府有关部门未履行职责,导致基金的安全、合规和有效受到影响的,应依法追究责任。
幼儿园教育扶贫精准资助公示制度最新
前卫镇第二幼儿园---教育扶贫精准资助工作公示制度为确保我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教育扶贫精准资助工作有序、有效进行,提高教育精准资助工作的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一、成立以分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的园级领导为组长、园委会成员,班主任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二、通过设立公示栏、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资助情况,公示内容包括上级资助相关政策文件、资助条件、操作程序、评选结果及举报受理方式。
三、将认定出的教育扶贫精准资助对象在公示栏等醒目地方公示一周以上,一周内如师生、家长及其他人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
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一周后无异议,方可上报。
四、对在操作过程中违规的责任人,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制度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对不符合条件的精准资助对象,一经发现则取消其被资助资格,对弄虚作假的资助对象取消其资助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
幼儿园大型活动计划幼儿园大型活动是有目的、有计划、有一定规模且具有一定重大意的综合性、宣传性、娱乐性活动,有的甚至是全园性质的大型活动。
幼儿园大型活动的举办是幼儿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幼儿园每年都需要策划不同类型的大型活动,比如节日活动:元旦、端午、中秋等,尤其是六一儿童节;还有运动会、毕业典礼、周年庆典、园所特色以及各类亲子活动等,种类繁多。
幼儿园为什么要举办大型活动呢?因为大型活动可展示幼儿园教育特色与成果,扩大社会影响力;可增强家长、社会对幼儿园的信任度还可以宣传幼儿园品质,使幼儿园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提高招生能力。
所以可以看出,幼儿园大型活动是更加具有社会属性的,与幼儿园教学活动、一日生活活动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对于工作繁忙的幼儿教师来说,策划、举办一场大型活动并不轻松,因为它涉及的范围比较广,前期要搜集很多资料,耗时较长,活动又需要作出一定的效果,最好还要有自己的特色。
中学贫困学生救助管理制度
XXXX中学贫困学生救助管理制度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育人工作,充分体现党、政府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助原则(一)既扶贫又扶志,做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二)资助向品学兼优的特困学生倾斜;(S)鼓励特困学生自强自立,通过刻苦学习,诚实劳动,解决生活困难;(四)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特困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二、贫困学生认定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是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坚持每学年认定一次和适时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认定贫困学生,以确保特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客观公正。
(一)贫困生认定标准:1、享受低保的家庭;2、低保边缘的家庭;3、家庭破碎且生活困难的家庭;4、家庭成员得过大病的家庭;5、天灾人祸造成贫困的家庭;6、家庭经济困难的革命烈士子女、孤残学生、孤儿。
(二)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程序:1、本人提出申请,由班主任调查、核实后,报审核小组审查;2、审核小组调查核实后,上报学校公示;3、学校上报教体局有关部门审查通过。
三、受助学生的管理(一)建立贫困学生档案。
(二)受助的贫困学生,要勤俭节约,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学习,对表现不良者将适当降低资助等级。
(三)受助的贫困学生,如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资助,学校一经查实,将追回资助款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在资助期间,贫困学生有铺张浪费现象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立即中断或终止资助。
四、贫困学生资助领导和管理机构学校资助贫困学生的工作由学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一)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学校会计为副组长、班主任为组员的贫困学生救助管理领导小组,对救助学校贫困学生进行指导监督。
(二)学校安排分管领导和学校会计具体管理贫困生档案和发放贫困学生救助金。
五、公示制度各类贫困生经学校调查确定后,把确定的贫困学生名单及救助金额以书面形式打印公示,接受学生和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的检举、举报,学校将及时派专人调查落实,按实际情况处理。
学校贫困生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扶贫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籍的贫困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
第三条贫困生资助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原则;3. 助学、助困、助教原则;4. 动态管理原则。
第二章贫困生认定第四条贫困生认定工作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学生申请: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学院审核:学院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步认定意见;3. 学校审批: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院上报的认定材料进行复核,确定最终认定结果;4. 公示:学校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第五条贫困生认定标准:1.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 家庭突发变故: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3. 其他特殊情况:家庭经济困难,但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资助方式与金额第六条学校对贫困生实施以下资助方式:1. 奖学金: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等;2. 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等;3. 勤工助学:为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解决生活费用;4. 帮扶措施:针对特殊困难学生,提供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帮扶措施。
第七条资助金额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学生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章资助管理与监督第八条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校贫困生资助工作。
第九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贫困生认定、资助发放、资金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十条学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全校师生对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监督。
第十一条学校定期对贫困生资助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教育扶贫政策明白纸
教育扶贫政策明白纸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一)资助项目:减免保教费(二)资助对象:在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优先资助持有效证件的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孤儿、低保家庭子女、贫困残疾儿童。
二、义务教育资助政策(一)资助项目: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寄宿生生活补助。
(二)资助对象:1、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的资助范围是全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2、寄宿生生活补助的资助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优先资助持有效证件的建档立卡家庭、孤儿、低保家庭、残疾家庭的贫困住宿学生及因灾因病等重大变故致贫的贫困住宿学生。
(三)资助标准: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中学每生每年1250元。
三、高中教育资助政策(一)资助项目: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减免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
(二)资助对象: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资助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农村绝对贫困或低收入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免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的资助对象为在河北省普通高中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每年秋季学期凭相关证件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经扶贫、民政和残联等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免缴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手续。
(三)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按家庭贫困程度分三个档次,每生每年一档1500元,二档2000元,三档2500元。
四、中职教育资助政策(一)资助项目:免学费,助学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减免住宿费、教科书费(二)资助对象:1、免学费政策的减免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学生。
2、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总则1.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扶贫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专科生等。
3. 学生资助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合理、规范、高效使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 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的办理。
3. 各学院设立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资助对象及标准1.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1)孤儿、烈士子女、残疾学生等特殊群体;(2)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学生;(3)家庭成员因病因灾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4)其他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资助的学生。
2. 资助标准:(1)助学金: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助学金,具体金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奖学金:根据学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评选出优秀学生,给予奖学金;(3)勤工助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报酬。
四、申请及评审程序1. 学生申请:(1)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学生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2. 学院评审:(1)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2)学院将评审结果公示,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
3. 学校审批:(1)学校对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评审意见进行审批;(2)学校将审批结果公示,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
五、资金管理及使用1. 学校设立学生资助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 学生资助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3. 学校定期对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教育扶贫资助制度
教育扶贫工作实施办法1、在市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校委会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方针、政策..2、加强学习、切实掌握各项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的目标任务、对象界定、救助标准、工作程序、申请办法、工作责任等..3、搞好家庭经济困难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等工作..4、收集和掌握学校贫困生有关信息;建立好文件档案、贫困生档案、受助学生档案..5、资助资金拨付到校后;设立固定公示牌;每发放一笔资金都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及时将资金发给享受对象..6、对资助项目和受助学生情况登记汇总;并建立相关原始档案和电子档案..7、建立永久性的救助台账;做到收入和支出分明..8、完成市资助中心和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9、负责学校资助对象资助管理的各类报表;按时向上级报告各类资助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资助情况..10、负责做好资助经费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资金使用中的风险发生..鲍沟镇腾云石庙希望小学教育扶贫工作流程图家庭经济困难教育扶贫学生资助公示制度为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有序、有效进行;提高资助工作的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一、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组长、会计为副组长、各班主任全面参与的领导小组..二、通过设立公示栏、校园网、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资助认定情况;公示内容包括上级资助相关政策文件、资助条件、操作程序、评选结果及举报受理方式..三、将认定出的资助对象在公示栏等醒目地方公示一周以上;一周内如师生、家长及其他人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一周后无异议;方可上报..四、对在操作过程中违规的责任人;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制度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一经发现则取消其被资助资格;对弄虚作假的资助对象取消其资助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教育扶贫管理工作举报投诉制度为使学校资助管理工作规范及顺利实施;切实把国家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增强管理工作职责;使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得到落实而有保障;特制定本制度..1.加强国家资助政策以及上级主管部门资助文件的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把这项国家惠民政策宣传到位;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2.严格做好国家资助项目的申请、认定工作;规范评审程序..对学生的认定应按政策要求严格把关;按实际下达的名额执行..建立和完善受助学生相关资料;将学生申请表、户籍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助学金发放及变动情况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记录在案;建档备查..3.做好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信息报表完整、及时;做到无虚报、错报、重报、漏报行为的发生..4.国家资助项目严格按受助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核发;实行动态管理..5.各校、园含民办及班级要及时向学校报送学生异动情况;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管理应根据学生异动情况及时调整国家资助项目的核发..6.严格按公示制度公示;对公示中出现的问题;记录在案;及时处理..7.学校资助管理要严格做好寄宿制贫困生补助生活费采取银行卡形式发放;做到无代领;无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或扣减行为;无二次分配、无强制消费或抵减其他费用等行为..8.特别关注建卡贫困户学生;做到不漏报..对未申报资助的建卡贫困户子女;各班要尽到告知义务..对主动放弃的;要妥善保存其放弃受助资格的纸质承诺书..9.加强资助工作的公开、公正;“阳光”进行;对经学校资助审核认定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要予以公示;学校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办公室: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教育扶贫工作入户摸底、走访制度一、不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排查;做到巷不漏户、户不漏人;做到情况早发现、早报告、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二、建立工作日志制度..工作日志由各校、园含民办指定专人负责..三、建立全面排查体系;各各校、园含民办每周开展一次集中排查;集中排查梳理矛盾纠纷工作..四、按照要求切实加强出租房屋、流动人口走访;清楚掌握片区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变化情况..教育扶贫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大教育执法力度;推进依法治校;使学校的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以法律为依托;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 保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责任追究原则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应; 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2、坚持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原则..二、责任追究范围1、对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决定持消极态度;抵制或不予落实的;对各项责任制度落实不力;不能按时完成本部门或本人工作任务的..2、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效率低下;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遇到矛盾不认真及时解决的..3、工作不坚持原则;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出现的问题隐瞒包庇;影响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的;4、因文件收发、传阅、上报、下达不及时而贻误工作造成重大影响;或不按时限要求按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总结材料;影响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三、责任追究方式1、有上述行为;情节较轻的;由直接领导先予教育诫勉;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年度考核给予不称职等级;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除按相应规定处理外;同时由校长办公会研究作出处理意见; 予以告诫、通报批评或其他的行政、组织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2、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党纪、政纪的;按相应规定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对给予诫勉的当事人情况要记录备查;对给予告诫的当事人情况;要以书面形式告知本人;并进行存档备案..鲍沟镇腾云石庙希望小学教育扶贫包保方案根据安徽省政府《安徽省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教育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县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要求;为进一步抓好做实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充分发挥教育功能;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中心校将在全镇各类学校实施包保制度;特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把精准扶贫包保工作作为全镇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着力构建覆盖全镇所有学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的帮扶工作机制;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孩子都能与其他学生一样接受均等的教育;实现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应助尽助、应贷尽贷;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因贫失学、辍学;保证贫困学生思想上有人管、学业上有人帮、未来发展有出路..二、包保措施一包保原则1、班主任包保到户..实行校长负责制;对辖区内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层层包保..校委会成员;划片包保到村..班主任包保到户..2、任课教师包保到生..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对学校园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层层包保..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年级分学段包保..班主任包班;任课教师包保到生..二包保范围包户范围:所在乡镇辖区内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有子女在校就读的均在包保范围从幼儿园至大学..学校包生范围:学校负责本校园所有在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三包保内容包保到户工作内容:定期入户家访;宣传教育扶贫政策;查验“教育扶贫手册”;及时登记上报贫困户变更信息并上报..学校包生工作内容:包保教师根据所包保学生实际情况;定期入户家访;宣传教育扶贫政策;规范填写“教育扶贫手册”;落实教育扶贫资助资金发放;及时向学校或主管部门反馈问题信息..同时在学业上、思想上、心理上、生活上及信息提供、发展出路等方面进行帮扶;真正体现教师作为学生思想的引导者;知识的传播者;人生的导航者的特殊角色..包保教师既是承包者;也是信息的第一收集者和传递者;通过这些教师;了解贫困学生的状况;以便及时采取教育帮扶措施..三、几点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党中央提出的扶贫开发已经进入到脱贫攻坚阶段;在学校实行包保制度;是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资助全覆盖;教育扶贫政策全知晓;满意度100%;阻断贫困代际传递;避免家庭重陷贫困的重要举措..学校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把包保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好抓实..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包保措施;做好统筹领导;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好宣传和动员;抓紧落实;安排专人负责;做好经常性的调度和协调工作..二建立机构;明确分工组长: 赵宜宽副组长: 朱士超成员: 王吉峰宋僖张以亮学校结合实际建立起组织机构;明确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将脱贫包保工作作为领导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脱贫包保工作不重视、不落实;弄虚作假的领导干部要进行组织处理..三创新机制;加强管理1.要建立起工作网络;做到层层有人抓;生生有人管..学校要对每名贫困学生和包保情况都要建立起档案..2.加强日常工作管理;教师要做好包保工作记录册填写工作..包保教师要做到经常性家访;宣传教育扶贫政策;关心他们的成长和进步;确保能顺利完成学业;引导其面对现实;正视困难;发奋图强;立志回报社会;成为社会有用之才..3.要做好调度;及时总结和通报包保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及时报道工作开展情况和信息..4.要解放思想;创新机制..可将包保扶贫工作与师德建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教师的考核、评先;职称评定等工作结合起来;制定出长效机制..5.倡导教师并鼓励与贫困生结成帮扶对子;为帮扶注入更多血液..。
邻水县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实施细则
邻水县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实施细则(试行)根据《邻水县教育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为更好地发挥教育扶贫对全县建档立卡家庭特困学生的精准帮扶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救助原则。
教育扶贫救助基金主要用于帮助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解决在现有教育保障制度和助学帮扶政策基础上,仍然存在与子女就学直接相关的特殊困难(比如:购买校服、文具用品、校内伙食等费用困难),切实避免全县特困家庭子女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二、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为户籍在我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目前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含中职)和高等教育就读的,且在享受了所有现有资助政策后仍然生活有困难,难以保障入学的孤儿、视力和肢体一级残疾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父母为残疾人且失去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疾病导致家庭贫困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三、救助标准。
控制在每户每年500-5000元之间。
(一)学前教育阶段子女救助标准:1600元/户•年;(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救助标准:2000元/户•年;(三)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救助标准:3000元/户•年;(四)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阶段学生救助标准:3500元/户•年;(五)对需要超过救助标准的特殊困难家庭子女,根据家庭实际困难情况,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救助。
特困户有多个子女上学的家庭,每户每年最高救助不得超过5000元,特殊情况要突破上限标准的,必须经过县人民政府批准。
四、资金监管。
成立邻水县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于县教科体局扶贫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救助基金的申请审核、管理及管理办法的宣传解释工作。
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
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群众的监督。
五、申请时间。
符合条件的学生分年度申请,一次性发放。
申请时间在每年的4月20日-9月20日,逾期未申请者,视为放弃申请救助(申请表见附件)。
六、申请程序。
学校2023年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制度
学校2023年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制度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实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解决我校贫困生因家庭、低保家庭、残疾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问题,深入做好学生防流控辍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孤儿、城乡低保、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残疾家庭子女、贫困单亲家庭子女、家庭重大疾病、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贫困程度相同条件下,品学兼优学生优先;二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无名额限制)。
有以下情形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受助学生:
(一)父母双方或一方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有固定经济来源的;
(二)有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高消费行为的;
(二)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三)弄虚作假,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真实的;
(四)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富裕的;
二、资助项目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项目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寄宿贫困生生活费补助;二是学前免除保教费。
我校资助贫困生的具体方
式是在核定资助对象时,根据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
我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方式对资助对象进行资助,不随意改变资助方式,更不随意更换资助对象。
三、资助程序
资助对象按下列程序及要求核定:我校贫困学生资助名额、经费由上级有关部门确定,建档立卡学生名单由县扶贫办和县教体局下发,非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由县教体局按学生比例分到学校,各年级进行申请、评议、审核、发放、备案。
学校_扶贫帮困帮扶制度
一、制度背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扶贫帮困工作已成为国家和社会关注的重点。
学校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肩负着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扶贫帮困的号召,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生活和学习条件,我校特制定扶贫帮困帮扶制度。
二、制度目标1. 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生活、学习和心理等方面的问题,使其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
2. 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
3. 增强学校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帮扶对象及范围1. 帮扶对象:我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 帮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生活费用、学费、住宿费、医疗费、书籍费、交通费等。
四、帮扶措施1. 奖学金制度:设立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经济支持。
2. 贷款资助: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住宿费等问题。
3. 助教助管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助教、助管等勤工俭学岗位,帮助他们通过劳动获得经济收入。
4. 生活补助:针对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临时性生活补助。
5. 健康保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免费体检、医疗救助等服务。
6. 心理辅导:设立心理咨询室,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和咨询服务。
7. 实习就业指导: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实习、就业信息,帮助他们顺利就业。
五、实施步骤1. 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核认定: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帮扶对象。
3. 资助发放:学校根据审核结果,将资助款项发放给受助学生。
4. 跟踪管理:学校定期对受助学生进行跟踪管理,了解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及时调整帮扶措施。
六、监督与评价1. 学校设立扶贫帮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2. 定期对帮扶制度进行评估,确保帮扶措施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3. 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幼儿园教育扶贫精准资助公示制度
幼儿园教育扶贫精准资助公示制度为了促进贫困地区幼儿园教育的发展,提高贫困地区幼儿受教育的机会和质量,我们制定了幼儿园教育扶贫精准资助公示制度。
该制度旨在确保扶贫资金的公平分配和有效使用,倡导公开透明的扶贫机制,以达到帮助贫困地区幼儿改善生活状况的目标。
一、资助公示范围该公示制度适用于贫困地区幼儿园教育扶贫项目的资助对象范围,包括贫困家庭幼儿、留守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等特殊困境儿童。
二、资助对象公示程序2.根据资助对象的申请情况,幼儿园将信息上报给教育部门进行初步审核。
3.教育部门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申请信息进行终审并决定资助名单。
4.教育部门将资助名单在幼儿园及相关官方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不低于7天。
5.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资助名单便正式生效。
三、资助对象公示内容1.公示资助名单的内容应包括幼儿姓名、家庭住址、贫困户证明编号等,以保证公示的具体性和可查性。
2.公示内容中应注明受资助幼儿的资助金额、资助期限等相关信息。
四、公示结果监督与反馈1.社会各界和公民可以对公示名单进行监督并提出异议。
3.教育部门设立专门的投诉受理机构,负责接收并处理异议和投诉。
4.教育部门对于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情况,应及时进行核实并给予答复。
五、资助公示制度的意义1.公示制度确保了扶贫资金的公平分配和有效使用,防止贫困儿童受益资金遭受侵占。
2.公示制度增加了扶贫项目的透明性,加强了公众对扶贫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3.公示制度为幼儿园提供了参考和评估资助对象的依据,有助于建立健全的扶贫机制。
4.公示制度促进合理竞争和优质资源的匹配,提高了贫困地区幼儿园教育的整体水平。
五、其他补充事项1.资助对象信息的保密和安全应得到保障,不得泄露或被滥用。
2.幼儿园教育扶贫项目的实施过程应接受社会各界和公民的监督。
3.教育部门应定期公布资助项目的财务信息,接受社会各界和公民的监督。
通过幼儿园教育扶贫精准资助公示制度的实施,我们将进一步推动贫困地区幼儿教育的发展,并确保贫困儿童得到公平的教育机会和支持。
学校扶贫学生制度
一、背景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工作,特别是对贫困家庭学生的关爱和支持。
为了确保教育公平,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国各地学校纷纷制定了一系列扶贫学生制度。
本文旨在阐述学校扶贫学生制度的基本内容、实施措施和预期效果。
二、制度内容1. 扶贫对象学校扶贫学生制度主要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城乡低保家庭学生;(2)农村五保户家庭学生;(3)残疾学生;(4)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意外事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5)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 扶贫措施(1)助学金:学校设立助学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给予经济资助。
助学金分为一般助学金、励志奖学金、专项助学金等。
(2)学费减免: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政策,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
(3)生活补助:学校设立生活补助,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基本生活需求。
(4)勤工俭学:学校鼓励贫困学生参加勤工俭学,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报酬,提高自立能力。
(5)心理辅导:学校为贫困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树立信心。
(6)就业指导:学校为贫困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帮助他们顺利就业。
3. 实施程序(1)申请: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学校成立扶贫学生审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公示: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4)发放:学校根据审核结果,将助学金、学费减免、生活补助等发放给学生。
三、预期效果1. 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高教育公平。
2. 培养学生的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3. 促进学校与社会、家庭的沟通与合作,形成扶贫合力。
4. 提升学校的整体形象,为学校的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四、总结学校扶贫学生制度是落实国家扶贫政策、关爱贫困家庭学生的具体体现。
通过实施这一制度,有助于减轻贫困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提高教育公平,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学校学生精准扶贫制度
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扶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扶贫先扶智、彻底斩断贫困链条”的总体思路,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深入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我校特制定学生精准扶贫制度。
二、制度目标1. 提升贫困地区基础教育水平,确保适龄学生全部入学。
2. 加强贫困生资助力度,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负担。
3. 通过教育提升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消除贫困。
三、制度内容1. 实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1)对就读我校的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确保上级的贫困寄宿生补助全额准确的落实到位。
(2)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照每生每天4元的标准,为贫困学生提供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
(3)落实教科书一科一辅的免费发放政策,坚决杜绝乱收费和推荐教辅资料的行为。
2. 开展贫困救助工作(1)学校政教处积极争取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多渠道筹集贫困生资助资金。
(2)推动社会力量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帮扶贫困学生,减少因学返贫现象发生。
(3)认真遴选贫困户贫困学生受助对象,积极和公益部门联系落实救助政策。
3. 控辍保学工作(1)加强政策宣传,提高贫困家庭对教育扶贫政策的知晓率。
(2)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对辍学学生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适龄学生全部入学。
(3)对因家庭困难无法继续就读的学生,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
4. 心理健康教育(1)实施“一对一”助学育人导师制度,精准帮扶学生。
(2)推动家校社会共同发力,创新心理健康教育形式,为学生提供全方位关爱。
(3)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成功克服负面情绪,助力学生阳光成长。
四、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生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2. 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3.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全社会对教育扶贫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4.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通过实施学生精准扶贫制度,我校将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助力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为实现脱贫攻坚目标贡献力量。
学校精准扶贫相关制度
一、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教育在扶贫开发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通过实施精准扶贫,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助力贫困地区教育发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持。
二、制度目标1. 实现贫困学生精准识别、精准资助、精准脱贫。
2. 提高贫困地区教育质量,助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3. 形成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教育扶贫的良好氛围。
三、制度内容(一)贫困学生认定1. 学校设立贫困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
2. 建立健全贫困学生认定标准,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心理困难等方面。
3. 通过家庭经济调查、学生自评、班级评议、学校审核等程序,确保贫困学生认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贫困学生资助1. 贫困学生资助包括奖学金、助学金、生活补助等。
2. 奖学金:设立贫困学生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给予奖励。
3. 助学金:设立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给予资助。
4. 生活补助: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贫困学生,给予生活补助。
(三)贫困地区教育支持1. 加强贫困地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教育教学条件。
2. 选派优秀教师到贫困地区支教,提升贫困地区教育教学水平。
3. 开展贫困地区教师培训,提高贫困地区教师队伍素质。
4. 支持贫困地区学校开展特色教育,培养贫困地区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四)社会力量参与1. 鼓励社会各界捐赠资金、物资,支持学校开展教育扶贫工作。
2. 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扶贫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
3. 加强与社会力量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教育扶贫事业发展。
四、制度实施1. 学校成立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各部门、各学院(部)按照制度要求,认真落实相关工作。
3. 学校定期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评估,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五、制度保障1. 学校将精准扶贫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校精准扶贫关爱制度
一、制度背景近年来,我国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有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未能享受到教育公平。
为贯彻落实国家扶贫政策,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生活,我校特制定精准扶贫关爱制度,旨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关爱和支持。
二、制度目标1. 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生活,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
2. 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信心,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3. 促进教育公平,实现全体学生共同发展。
三、制度内容1. 贫困认定(1)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贫困认定工作。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低保证、特困户证明、家庭收入证明等。
(3)学校根据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结合家庭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2. 奖学金发放(1)设立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等,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确定助学金发放标准。
(3)学校定期对助学金发放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学生监督。
3. 勤工助学(1)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就业机会。
(2)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勤工助学岗位。
(3)学校对勤工助学学生进行考核,确保其工作质量和效率。
4. 生活补助(1)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补助,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
(2)生活补助标准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确定。
(3)学校定期对生活补助进行审核,确保资金发放到位。
5. 特殊关怀(1)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
(2)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其课余生活。
(3)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健康,及时解决其心理问题。
四、制度实施1. 学校将精准扶贫关爱制度纳入教育教学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 加强与家庭、社会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
3. 定期对精准扶贫关爱制度进行评估,不断优化和完善制度内容。
小学教育扶贫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扶贫政策,确保贫困地区小学教育公平,提高贫困地区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确保贫困地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提高贫困地区教育水平。
2. 优化贫困地区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差距。
3. 培养贫困地区学生的综合素质,助力脱贫攻坚。
三、制度内容(一)贫困地区小学教育资源配置1. 优化贫困地区学校布局,合理规划学校规模,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率。
2. 加大对贫困地区学校的资金投入,改善学校教学设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优先保障贫困地区学校的师资力量,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二)贫困地区小学教育经费保障1. 财政部门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小学教育经费的投入,确保贫困地区小学教育经费的稳定增长。
2. 建立健全贫困地区小学教育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规范、透明。
3. 鼓励社会力量投入贫困地区小学教育事业,拓宽教育经费来源。
(三)贫困地区小学教育师资队伍建设1. 优先招聘贫困地区教师,提高教师待遇,吸引优秀人才到贫困地区任教。
2. 加强贫困地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3. 建立健全教师考核评价机制,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
(四)贫困地区小学教育质量提升1. 加强贫困地区小学课程体系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 推广优质教育资源,开展远程教育,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差距。
3. 加强贫困地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五)贫困地区小学教育扶贫工作实施1. 建立健全贫困地区小学教育扶贫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2. 加强贫困地区小学教育扶贫政策宣传,提高贫困家庭对教育的重视程度。
3. 建立健全贫困学生资助体系,确保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四、制度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小学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贫困地区小学教育扶贫工作。
(二)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贫困地区小学教育扶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初中扶贫助学工作制度
扶贫助学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教育扶贫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充分发挥教育在扶贫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扶贫助学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第三条扶贫助学工作由学校德育处、教务处、总务处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形成联动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资助对象和条件第四条资助对象为我校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五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如下:1. 家庭所在地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的学生;2. 家庭所在地为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的学生;3. 父母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4. 父母因病或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5. 单亲家庭、孤儿、特困供养家庭的学生;6. 其他特殊情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六条申请资助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2. 学习努力,成绩优良;3. 家庭经济确实困难,需要资助。
三、资助方式和标准第七条资助方式包括:1. 学费减免: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2. 生活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3. 奖学金:对学习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可给予奖学金奖励。
4. 社会资助:积极争取社会力量资助,拓宽资助渠道。
第八条资助标准:1. 学费减免: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2. 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一定的金额,按月发放。
3. 奖学金:根据学习成绩和表现,给予一定的奖学金。
4. 社会资助: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
四、申请和审批程序第九条申请程序:1. 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2. 班级进行初步审核,并将申请名单和相关材料提交给德育处;3. 德育处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提交给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学校扶贫帮困制度(三篇)
学校扶贫帮困制度一、背景介绍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贫困问题一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教育作为社会公平的重要途径,不仅能够帮助贫困家庭的子女摆脱贫困,还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因此,学校扶贫帮困制度的建立对于实现教育公平与促进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度目的学校扶贫帮困制度的主要目的是提供教育机会平等的途径,帮助贫困家庭的学生克服困难,获得良好的教育资源,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能,最终使其能够融入社会并为社会作出贡献。
三、实施方式1. 提供经济资助学校扶贫帮困制度的核心之一是提供经济资助。
学校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贫困家庭的学生。
这些资金可以用于支付学费、购买学习用品、提供免费或优惠的食宿条件等。
同时,学校在资助过程中强调公平性和规范性,确保资助资金真正用于贫困学生的教育需求。
2. 针对个体差异化的关怀学校扶贫帮困制度还包括针对每个贫困学生的个体化关怀。
学校建立健全的学生档案,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背景、学习情况以及特殊需求等。
根据不同学生的具体情况,学校提供个性化的辅导和关怀,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提高他们的学业成绩和自身发展。
3. 设置帮扶岗位学校扶贫帮困制度还通过设立帮扶岗位,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和为他人着想的意识。
通过参与帮扶活动,学生能够深刻体会到贫困人群的困境,增强对社会问题的认识和理解。
四、落实制度的机制和措施为了保证学校扶贫帮困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机制和措施。
1. 建立相关岗位学校可以设立专门的扶贫帮困工作岗位,由专职人员负责制定和执行扶贫帮困的各项工作。
同时,需要建立相关的绩效考核标准,以确保岗位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2. 加强宣传教育学校应该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对学校扶贫帮困制度的宣传教育。
这包括组织学校的各级会议,发布相关文件和通知,以及利用校园网、广播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宣传。
通过宣传教育,可以提高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对扶贫帮困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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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扶贫资助制度
1、在县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校委会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方针、政策。
2、加强学习、切实掌握各项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的目标任务、对象界定、救助标准、工作程序、申请办法、工作责任等。
3、搞好家庭经济困难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等工作。
4、收集和掌握学校贫困生有关信息,建立好文件档案、贫困生档案、受助学生档案。
5、资助资金拨付到校后,设立固定公示牌,每发放一笔资金都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及时将资金发给享受对象。
6、对资助项目和受助学生情况登记汇总,并建立相关原始档案和电子档案。
7、建立永久性的救助台账,做到收入和支出分明。
8、完成县资助中心和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9、负责学校资助对象资助管理的各类报表,按时向上级报告各类资助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资助情况。
10、负责做好资助经费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资金使用中的
风险发生。
为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有序、有效进行,提高资助工作的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组长、会计为副组长、各校(园)(含民办)全面参与的领导小组。
二、通过设立公示栏、校园网、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资助认定情况,公示内容包括上级资助相关政策文件、资助条件、操作程序、评选结果及举报受理方式。
三、将认定出的资助对象在公示栏等醒目地方公示一周以上,一周内如师生、家长及其他人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
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一周后无异议,方可上报。
四、对在操作过程中违规的责任人,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制度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一经发现则取消其被资助资格,对弄虚作假的资助对象取消其资助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