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考试卫生法律法规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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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事业编考试法律法规医学常识(10分)
1.发生医疗纠纷后,需进行尸检的,时间时间应在48h内。
2.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在2~6℃冰箱中至少应保存( 5天)
3.发生医疗纠纷,对鉴定结论或卫生行政部门处理不服的(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4.对甲类传染病,向当地疾病控制中心报告的时间为(城镇和农村最迟不超过24h )
5.《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已明确规定的"检疫传染病(鼠疫、霍乱、黄热病)
6.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院对参加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交通费、误工费和住宿费的损失赔偿人数不超过2人
7.职业病防治中必须坚持的基本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8.主管全国母婴保健工作的部门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9.依照对医疗机构执业要求的规定,医疗机构有以下义务:
①必须承担相应的预防工作和保健工作
②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的任务
③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任务
10.当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决定,可以对其实行封锁的地区是(甲类和乙类传染病疫区)
11.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应每年一次进行健康检查
12.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不享有的权利是(对病人进行无条件临床实验治疗)
13..构成医疗事故的要件之一是(过失)
14.属于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中的卫生法规包括:
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15.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
16.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对儿童实行的是(预防接种)
17.医疗机构应当实行(预检)(分诊)、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引导到仙姑底格里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18.医疗废物暂是贮存时间不能超过(2天)
19.《血站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20.发生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h)内向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报告。
21.发现肺炭疽疑似病人时,应于(2h)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
22.医疗法规中有关时限的具体分类
(1)1小时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2小时内:①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的疫情报告时限;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无网络直报的条件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传染病报告卡后的网络直报时限;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3)6小时内:抢救急危患者,抢救结束后病历补记时限。
(4)12小时内: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时限。
(5)24小时内:①入院记录书写时限;②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的疫情报告时限;③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用量时间。
(6)48小时内:①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一般尸检时间;
(7)3日:①上级医师修改住院病历或入院记录的时限(病人入院后);
(8)5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学会通知医疗事故双方提交材料的时限;
(9)7日:①护士变更执业地点有关部门的手续办理时限;②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尸检延长时限;
②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时限;③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其他剂型用量时间。
(10)10日:①收到医学会通知,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时限;②为保证应急用血,医疗机构可以临时采集血液,符合临时采血情况者,医疗机构采集血液后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时限。
(11)15日:执业医师不予注册或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时限。
(12)30日:医师执业证书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准予注册时限。
(13)3-6个月:学习培训、重新注册、执业医师暂停执业活动。
(14)6-12个月:护士执业活动。
(15)2年:①护士吊销不得申请注册年限;②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
(16)3年:①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年限;②师承;③100张床位校验年限;④《血站执业许可证》有效期;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
(17)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
(18)其他: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15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30年)。
23.卫生法的基本原则:
①预防为主原则
②卫生保护原则
③公平原则
④患者自主原则
⑤保护社会健康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