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法与渔业法课程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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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洋法与渔业法规练习题 2018-11-5(1)

国际海洋法与渔业法规练习题 2018-11-5(1)

国际海洋法与渔业法规练习题2018-11-5一、忽略其中的编号,可能有重复的问题,请同学们自己整理;二、还需要复习上次发的翻译,汉译英;三、还需要复习:最新修订的渔业法、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一、名词解释1 渔业法规,主要是指调整因捕捞渔业生物资源、从事水产养殖和保护渔业资源及水域生态环境等活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领海,是指处于沿海国的主权之下,邻接沿海国的海岸及其内海的一带海域,在群岛国的情形下,则是邻接群岛水域的一定宽度的海水带。

领海是沿海国领土在海洋中的延伸,是沿海国领土的一部分。

沿海国对其领海的主权不仅及于领海水域,也及于领海上空、海床和底土。

领海宽度不超过12海里。

3.群岛是指一群岛屿,包括若干岛屿的若干部分、相连的水域或者其他自然地形,彼此密切相关,以致这种岛屿、水域和其他自然地形在本质上构成一个地理、经济和政治的实体,或在历史上已被视为这种实体。

4.毗连区,是指沿海国在毗连其领海的一定范围内,对若干特定事项行使必要管制的区域。

其范围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超过24海里。

5.养殖证,是由单位或者个人依法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核,由本级人民政府发放的、允许其占有使用国有水域、滩涂等自然资源,从事水产养殖活动的法律证明文件。

6.公海,是指沿海国内海、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群岛国的群岛水域、国际海底以外不受任何国家主权管辖和支配的海洋的所有部分。

7 渔业从狭义上讲,渔业仅指捕捞和养殖水生动物、植物的生产事业。

从广义上讲,除了水产捕捞和水产养殖外,还包括水产品加工、渔业船舶制造及修理、渔具设备制造及修理、水产品贸易、渔业观光休闲等产业。

8.岛屿和低潮高地岛屿是四面环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

低潮高地是在低潮时四面环水并高于水面,但是在高潮时没入水中自然形成的陆地。

9.国际组织是由两个以上的国家组成的国家联盟,是由其成员国政府通过符合国际法的协议而创设的,并且具有常设体系和机构,其宗旨是依靠成员国之间的合作谋求共同的利益目标。

广东海洋大学《海洋与渔业法规》第一次作业

广东海洋大学《海洋与渔业法规》第一次作业

广东海洋大学《海洋与渔业法规》作业一
学习《海洋与渔业法规》课程的意义
海洋法是确定各海域的法律地位并调整各国在海洋利用各个领域中的关系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体。

海洋法是传统国际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海洋法就是规定海洋各个海域的法律地位和法律制度并调整各国在其中从事各种活动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体。

作为一名海洋科学专业的学生,更应该主动了解我国现行的海洋和渔业法规体系,推动我国海洋和渔业工作不断开拓前进。

无论是国家立法还是地方立法,渔业和海洋环境保护法规都应当遵循生态环境法的基本规律,应当考虑到渔业和海洋环境所特有的一系列生态属性,从生物物种、种群、生态系统的角度,从人类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出发,以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的维护、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对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海洋与渔业生物资源等同题做出细致规定的环境资源法规体系。

一个完善而科学的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生物资源养护的法规体系,应该包括:问题预防机制(海洋与海岸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人类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活动的环境预警机制等);开发约束和激励机制(资源开发利用行为的禁止、许可、鼓励、制裁等制度的完善);补偿机制(跨区域跨
部门的多层次生态补偿体系的构建);调查机制(完善现高效的信息和监测网络体系的确立);监督管理机制(通过立法来改革现行的管理体制和建立协调执法机制)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在这些方面我国目前的渔业和海洋环境资源法规都尚存在很多的缺陷或法律空白,应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海洋法制建设的重点。

海洋渔业资源法律法规宣传与普及考核试卷

海洋渔业资源法律法规宣传与普及考核试卷
B.应当在保护渔业资源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
C.渔业资源的开发应优先考虑经济效益
D.渔业资源的开发利用不受法律法规约束
7.以下哪个部门负责我国海洋渔业资源的监督管理?()
A.国土资源部
B.环境保护部
C.农业部
D.海关总署
8.在海洋渔业捕捞过程中,以下哪种行为是合法的?()
A.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
B.在规定水域超额捕捞
D.提高渔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13.以下哪些情况下,可以对渔业资源保护区进行调整?()
A.渔业资源状况发生显著变化
B.科学研究的需要
C.经济发展的需要
D.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利益
14.以下哪些措施有助于减少非法捕捞行为?()
A.加强渔政管理
B.提高法律法规的普及率
C.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D.减少捕捞限额
A.捕捞者违反渔业资源法律法规
B.捕捞者超过捕捞限额
C.捕捞者使用禁用渔具
D.捕捞者未按规定报告捕捞情况
4.以下哪些措施有利于渔业资源的保护?()
A.实行休渔期制度
B.限制捕捞幼鱼
C.增加渔业捕捞船只
D.提高捕捞技术
5.以下哪些行为属于违反渔业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
A.在禁渔期捕捞
B.在禁渔区捕捞
D.法律责任仅限于行政处罚
16.以下哪个行为不会对海洋渔业资源造成破坏?()
A.过度捕捞
B.非法捕捞
C.合法持有捕捞许可证的捕捞活动
D.污染海洋环境
17.关于海洋渔业资源的利用,以下哪项说法正确?()
A.可以随意开发海洋渔业资源
B.应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利用
C.海洋渔业资源的开发不受法律法规限制

海洋法与渔业法规1-9章

海洋法与渔业法规1-9章

• 加强海岛名称管理等。 • 除法人单位外,个人也可申请开发利用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期限为50年。 • 舟山是我国唯一以群岛组成的地级市。 在众多的岛屿(1390个)中,有人岛为 103个,无人岛为1287个,其中岱山404 个,最大的无人岛为岱山的大西寨岛, 面积2.52平方公里。这些无人岛由于地理 位置独特,海洋生物资源丰富,加上景 色迷人,最适宜开发项目是旅游和港口。
• 第五章 海峡 • 教学要求:了解海峡问题的历史发展与斗争; 理解海洋法关于海峡的规定;掌握海峡的概念 和海峡的通行制度。 • 第六章 专属经济区 • 教学要求:了解专属经济区的形成历史;理解 专属经济区制度确立对海洋渔业管理的影响; 掌握专属经济区的概念、专属经济区制度的主 要内容。
教学大纲和教学基本要求
六、我国周边几个热点问题
• • • • • • 1、图门江入海口问题 2、中韩渔业(划界)问题 3、中日渔业(划界)问题 4、钓鱼岛问题 5、台湾问题 6、南中国海问题(东沙、西沙、南沙)
第二节 海洋法概念及历史发展
• 一、海洋法概念 • 关于各种海域区域的法律制度和调整国 与国之间在海洋利用各个领域中关系的 原则和规则总称。 • 国际法的一个部门法,国际法的基本原 则适用于海洋法的一切领域并构成其基 础的一些法律原则。
教学大纲和教学基本要求
• 第九章 海洋法其它有关规定 • 教学要求:了解国际海底区域法律制度、海 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科学研究基本规定 • 第十章 我国主要渔业法规 • 教学要求:了解我国渔业发展历史;熟悉中华 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主要内容;掌握我国主要渔 业制度;掌握我国远洋渔业有关法规;熟悉有 关渔船交通安全管理法规;掌握海事法规中有 关船舶碰撞、海上救助定义及成立条件;熟悉 防污染管理法规。

7.1渔政-渔业法习题

7.1渔政-渔业法习题

第一节渔业法习题一、判断题(40题)1.国家对水域利用进行统一规划,确定可以用于养殖业的水域和滩涂。

单位和个人使用国家规划确定用于养殖业的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的,使用者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养殖证,许可其使用该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

(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滩涂、领海、专属经济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一切其他海域从事养殖和捕捞水生动物、水生植物等渔业生产活动,都必须遵守《渔业法》。

( √ )3.江河、湖泊等水域的渔业,按照行政区划由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由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商制定管理办法,或者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监督管理。

( ×)4.渔业行政执法人员严禁弄虚作假、滥用职权、不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办理渔业管理相关证书及证件。

( √)5.国家对渔业的监督管理,实行多头领导、分级管理。

( ×)6.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中的财务工作人员可以参与和从事渔业生产经营活动。

( ×)7.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可以参与和从事渔业生产经营活动。

( ×)8.集体所有的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域、滩涂,可以由个人或者集体承包,从事养殖生产。

( √)9.从事养殖生产应当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施肥、使用药物,因其造成水域内必要的环境污染不违反《渔业法》规定。

( ×)10.所有水产苗种的生产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11.从事养殖生产可以使用轻微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饲料。

( ×)12.水产新品种必须经过省级以上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由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推广。

( ×)13.在县(区)范围内的江河、湖泊、滩涂等渔业水域从事捕捞作业的由县(区)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核发捕捞许可证。

《海洋与渔业法规》第四次作业

《海洋与渔业法规》第四次作业

海洋法第四次作业1.专属经济区制度建立后,渔业法规发展的新特点。

(1)扩展国家渔业管理范围目前,以建立专属经济区的形式来达到对200海里区域自然资源的管辖正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接受。

有些宣布200海里领海或200海里渔区的国家正在着手进行新的立法,以建立专属经济区,使国内的立法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保持一致(2)加强对xx捕鱼活动的控制和管理1.关于可捕量的剩余部分的确定与分配。

虽然沿海国有义务将可捕量的剩余部分让给其他国家捕捞,但是在确定可捕量与他们本国的捕捞能力时,是不受任何条件制约的,换句话说,可捕量剩余部分的确定与分配完全取决于沿海国。

2.判定渔船国籍的标准。

外国渔船的捕捞许可常常由更高一级行政部门决定,并由带有与本国渔船不同的颁证标准和附加条件。

3.对外国捕鱼活动的收费。

对于外国渔船在沿海国管辖水域的捕鱼活动,各国的渔业法规都规定应收取一定的费用。

收费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即:根据实际的渔获量收费,根据渔船的捕捞能力收费和一次性收费。

4.对外国捕鱼活动的管理措施。

大多数允许外国渔船在其管辖水域内进行一定的捕鱼作业的国家,在他们的渔业法规里规定了各种管理措施或入渔条件。

(3)促进对外国捕鱼活动管辖的区域性合作目前,世界许多地区的国家都通过渔业立法或国际渔业协议,实现对外国捕鱼活动管辖的区域性合作。

(4)强化实施手段为了保证外国渔船遵守他们的法律、规章,许多沿海国的渔业法规授权海军进行监督和执法。

大部分国家的渔业法规授予执法人员对涉嫌违法的渔船采取停船、登临、检查、扣押和逮捕的权力。

一些国家的渔业法规详细规定了对扣留违规渔船的程序。

在对外国违法渔船的处罚金额上,各国的渔业法规都有明确的规定。

除了罚款外,大部分国家的渔业法规授权法院没收渔获物、渔具和渔船。

有35个国家的渔业法规还规定对违法的外国捕鱼活动的当事者可以判处监禁。

2.简述国家建立专属经济区或专属渔区的实践。

(一)建立200海里区域的国家沿海国宣布建立200海里区域,有3种不同类型:200海里专属经济区、200海里渔区和200海里领海。

海洋法案例大作业解答2

海洋法案例大作业解答2

海洋法模拟案例讨论2007年4月4日,一艘H国商船从H国丽水港出发,在离开中国44.44公里的地方,与一艘悬挂中国国旗的渔船相撞,造成渔船上4人死亡。

经查证,渔民为中国国籍。

渔船相撞是因为H国船长失恋饮酒过度,指挥错误导致。

H国商船带着被救起的渔民抵达上海港。

被救渔民和死难家属找到正在律所实习的复旦法学院研究生胡某某,请求法律援助。

胡妍认为可以要求我国有关部门以过失杀人罪起诉H国船长,并要求扣留商船。

H国船长闻讯后,命令商船连夜偷偷提前驶离上海港。

船上大副不同意这样做,与船长发生争执,结果船长命令水手痛打该大副。

该大副向上海港口有关部门报案并通报商船正在逃跑。

上海港有关当局从电脑档案中得知该船曾经在2004年4月4日在离开我国海岸线12海里的地方排放污染物,造成我国海面附近大量鱼类死亡,当时该船是穿越该海域,并没有在在我国港口停靠。

上海港口当局立即调派一艘正在附近维修的军舰去追赶。

追赶一段时间后,军舰发生故障,无法继续追赶。

上海港口当局调派一架正在返航的军用飞机去拦截H国商船。

该军用飞机在原船舶碰撞的地方命令H 国商船停航,H国商船置之不理。

中国军用飞机忍无可忍向H国商船开火,使之丧失继续航行能力。

此消息不胫而走被中国渔民知道,一些同乡渔民连夜找来快艇,赶往H国商船处,准备乘黑上船,将H 国船长强行带回上海,交有关当局处理。

当渔民爬上船时,被H国船长发现,他发出S.O.S求救信号,结果,附近的一艘J国商船赶到,协助捕获一名中国渔民,并将之带到J国,准备以海盗罪起诉。

中国方面要求J国方面交还中国渔民。

H国则要求将中国渔民引渡到H国。

与此同时,H国政府向中国政府就中国军舰和军用飞机的行为提出抗议,认为违反海洋法公约,要求中国赔偿。

如果中国方面置之不理,H国将向国际海洋法庭起诉中国。

后来该H国商船沉没。

H国政府派打捞船来打捞该沉船,被中国当局拒绝。

H国方面认为,H国有权在此打捞该沉船。

与此同时,H国政府打捞船意外发现离开H国海岸20公里的海底有一艘100年前沉掉的中国运宝船,船上仍然有大量的珠宝。

海洋渔业技术学_孙满昌_作业习题

海洋渔业技术学_孙满昌_作业习题

※<第一章>1、我国海洋渔业发展的过程?2、我国渔具分类的原则和方法?3、我国十二类渔具的作业原理、渔具图的绘制?※<第二章>1、刺网渔具的作业原理和特点?2、简述刺网渔具的分类方法?3、简述刺网渔具的主要结构?4、简述刺网渔具中缘网衣的作用?5、三重刺网的结构特点及其装配方法?6、框格刺网的结构和装配?7、流刺网作业的操作过程及其作业中要注意的问题?8、流刺网作业的放网过程中如何选择风向和流向?9、定置刺网作业的操作过程及其作业中要注意的问题?10、比较流刺网和定置刺网的作业特点,简述它们的不同点?※<第三章>1、围网渔具的作业原理和特点?2、简述围网渔具的结构和各部件的作用?3、围网渔具有哪些纲索及其作用?4、围网网图的标志方法?5、围网渔业的发展特点?6、无囊围网和有囊围网的装配特点和装配要求?7、围网网衣中三角网的结构和作用?8、什么是起水鱼围网?什么是瞄准捕捞围网?什么是灯光围网?9、简述围网渔业中主要的鱼群侦察技术?10、简述灯光围网中光诱技术的原理及其操作过程?※<第四章>1、简述拖网渔具的作业原理和特点?2、我国的拖网渔具是如何分类的?3、简述拖网渔具的结构和各部件的作用?4、拖网渔具有哪些纲索及其作用?5、韩国、日本、西班牙、俄罗斯拖网网图的标志方法?6、世界拖网渔业使用较多的网板类型有哪几种?各有什么特点?7、xx网板的自转性和复原力偶?8、影响网板水动力效能的主要因素。

9、生产中如何对网板进行调整?10、生产中如何估算网板间距?11、生产实践中,如何选择拖网渔场的?12、在生产现场如何掌握中心渔场?13、我国狭鳕拖网与一般拖网相比,在结构上有哪些特点?14、中层拖网在生产中是如何控制网位?15、如何解读xx竹筴鱼拖网?16、双支架虾拖网对渔船装置有哪些要求?17、双支架虾拖网渔业对渔具渔法有哪些要求?18、深海拖网渔业对渔船、渔具有哪些特殊要求?19、拖网渔具捕捞头足类时是如何装置驱赶链的?20、渔业生产实践中,我们是如何选择渔具渔法的?※<第五章>1、简述张网渔具的作业原理及其作业特点?2、简述张网渔具的分类方法?3、张网渔具结构如何?各部分在渔获过程种的作用如何?4、张网渔具主要有那些钢索?其主要作用是什么?5、简述帆张网渔具的网具结构以及帆张网的生产技术?6、简述张网渔具所面临的主要问题?※<第六章>1、简述钓具的作业原理及特点?2、钓具的分类方法?3、简述钓具的主要结构及其作用?4、什么是真饵、拟饵?它们的区别是什么?5、钓具的钓捕技术有几个重要环节?6、在饵料的选择中应从哪几个方面进行考虑?7、简述金枪鱼延绳钓、曳绳钓的主要结构及其生产技术?8、哪些因素会影响到金枪鱼渔场的变动?9、光诱鱿钓作业的基本原理与方法?10、光诱鱿钓作业中海锚与尾帆的作用是什么?应该如何操作海锚与尾帆?11、集鱼灯的作业原理?水上灯和水下灯的作用?12、光诱鱿钓作业中钓机工作参数如何调整?※<第七章>1、敷网渔具作业原理和分类?2、乌贼扳增和乌鲳敷网渔业中敷网渔具的结构特点?3、舷提网的结构和作业特点?4、舷提网渔具网衣结构必须符合的条件是什么?5、xx舷提网的捕捞技术?※<第八章>1、陷阱类的作业原理?2、陷阱类渔具的分类和结构特点?3、建网渔具的渔具结构?4、如何选择建网渔具的渔场?※<第九章>1、笼壶类渔具的作业原理?2、笼壶类渔具的重要捕捞对象有哪些?3、笼壶类渔具的分类?4、哪些因素能影响到笼壶类渔具的作业性能?5、笼壶渔具的渔法特点是什么?※<第十章>1、地拉网渔具的作业原理及其分类?2、地拉网渔具的主要结构?3、抄网类渔具的作业原理及其分类?4、抄网类渔具的主要结构?5、掩罩类渔具的作业原理及其分类?6、简述掩罩类渔具的主要结构?7、耙刺渔具的作业原理及其分类?8、耙刺渔具的主要结构?※<第十一章>1、兼捕、抛弃区别在哪里?2、引起兼捕的主要原因是什么?3、兼捕、抛弃问题所造成的影响?4、渔具选择性的定义?渔具选择性可以通过那些指标来表示?5、拖网渔具网囊网目选择性曲线与刺网渔具网目选择性曲线有那些区别?原因何在?6、捕虾拖网渔具选择性装置的设计原理是什么?这些原理是否可以运用于其它拖网渔具之上?为什么?※<第十二章>1、什么是人工鱼礁?为什么要建设人工鱼礁?2、人工鱼礁的分类及其分类依据?3、人工鱼礁的作用?4、世界各国人工鱼礁建设进展,并比较我国在人工鱼礁建设上面的优缺点?5、离岸抗风浪网箱的发展历程?6、离岸抗风浪网箱的主要种类及其适用范围?。

渔业法规作业

渔业法规作业

第一题、举例说明领海基线的划分方法第二题、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的内容第三题、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和义务第四题、 TAC制度的含义第五题、我国的禁渔区和禁渔期规定有哪些举例说明领海基线的划分方法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一般有3种确定沿海国领海基线的方法:一种是正常基线法,一种是直线基线法,还有一种是混合基线法。

正常基线是指沿海国官方承认的大比例尺海图所标明的沿岸低潮线。

直线基线是指在海岸线极为曲折,或者近岸海域中有一系列岛屿情况下,可在海岸或近岸岛屿上选择一些适当点,采用连接各适当点的办法,形成直线基线。

混合基线则是交替采用正常基线和直线基线来确定本国的领海基线。

1.正常基线:正常基线指以沿海国官方承认的大比例尺海图标明低潮线作为沿海国的领海基线。

2.直线基线:又叫折线基线法。

这种基线法就是在大陆沿岸突出部或沿海岛屿上定某些点作为基点,把连接各相领基点所得到的折线作为领海基线,以此作为基线的起点,向外延伸到国家规定的领海宽度即为领海线。

3.混合基线:指沿海国在海岸不同等等地方采用直线基线和正常基线,来确定沿海国的领海基线。

混合基线一般适用于海岸线漫长,地形复杂,沿岸地形情况变化较大的沿海国。

4.特殊基线:一些沿海国以一些特殊的线来确定领海基线,如等深线、经纬度等,成为特殊基线。

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的内容自古以来,渔业活动一直是人类食物的一个重要来源,为从事捕鱼活动的人们提供了就业和经济利益。

丰富的水生资源被认为是大自然所赠予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礼物。

但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随着渔业知识的增长和渔业的有力发展,这一神话渐渐失去光彩。

人们认识到,水生资源虽然是可再生的,但并非是无限的;如果想要使水生资源对不断增长的世界人口的营养、经济和社会利益持久地作出贡献,需要对水生资源进行适当管理。

70年代中期普遍采用专属经济区,并在旷日持久的讨论之后于1982年通过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更好地管理海洋资源提供了一个新的框架。

海洋法与渔业法规1012章

海洋法与渔业法规1012章

第十章我国主要渔业法规我国渔业法规发展历史:一、古代的渔业限制二、民国时期的渔业法规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渔业法规的发展1、1949年至1966年逐步进行渔业立法时期1955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渤海、黄海及东海机轮拖网渔业禁渔区的命令》;1957年4月水产部颁布的《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暂行条例(草案)》;1957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渤海、黄海及东海机轮拖网渔业禁渔区的命令的补充规定》;1957年7月水产部颁发的《对渔轮入侵禁渔区的处理指示》;1962年4月水产部发出的《关于制止在浙江敲舟古作业的通知》;1962年7月国务院批转的水产部制定的《渤海区对虾资源繁殖保护试行办法》;1964年6月国务院批转的水产部制定的《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草案)》。

2、1967年至1978年渔业立法停顿时期3、1979年以来加强渔业法制时期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0年10月31日通过了修订后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1979年2月,国务院颁布《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1979年国家水产总局颁布了《渔业许可证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渔政管理工作暂行条例》、《渔政船管理暂行办法》;1982年8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84年5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9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主要内容《渔业法》共分六章五十条。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养殖业;第三章捕捞业;第四章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

一、《渔业法》的立法目的第一条规定:“为了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发展人工养殖,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生产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需要,特制定本法”;具体地说:1、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2、发展人工养殖;3、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4、促进渔业生产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海洋法课后习题答案

海洋法课后习题答案

海洋法课后习题答案海洋法课后习题答案海洋法是国际法的一个重要分支,涉及到海洋领土划界、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

在学习海洋法的过程中,通过解答习题可以加深对相关知识的理解和运用。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海洋法习题及其答案,供大家参考。

1. 什么是领海?领海的范围是多少?答:领海是指沿海国家从其陆地边界起算,向外延伸的一定范围的海域。

根据国际法的规定,领海的范围一般为12海里(1海里约等于1.852公里)。

2. 什么是专属经济区?专属经济区的范围是多少?答:专属经济区是指沿海国家在其领海之外的、延伸到200海里的海域。

根据国际法的规定,专属经济区的范围为200海里。

3. 什么是大陆架?大陆架的范围是多少?答:大陆架是指陆地延伸到海洋底部的地质结构,包括陆地的延伸地壳和地壳下的地幔。

根据国际法的规定,大陆架的范围一般延伸到200海里或者自然延伸的边缘。

4. 什么是国际公海?国际公海的范围是多少?答:国际公海是指不属于任何国家主权管辖的海域,是全人类共同享有的海洋空间。

国际公海的范围一般是从领海外延伸到200海里。

5. 什么是渔业管辖区?渔业管辖区的范围是多少?答:渔业管辖区是指沿海国家为了保护和管理海洋渔业资源而设立的特定海域。

渔业管辖区的范围一般在领海之内,根据国际法的规定,可以延伸到12海里或者更远。

6. 什么是海洋环境保护区?海洋环境保护区的范围是多少?答:海洋环境保护区是指为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而设立的特定海域。

海洋环境保护区的范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包括海洋生态脆弱区域、珊瑚礁保护区等。

7. 沿海国家在其领海内享有哪些主权?答:沿海国家在其领海内享有领土主权、主权管辖权、资源开发权等主权。

这意味着沿海国家有权对领海内的事务进行管理和控制,包括经济活动、环境保护、安全防御等。

8. 在国际公海上,各国有哪些权利和义务?答:在国际公海上,各国有权利进行航行、飞越、海底电缆和管道的敷设等。

同时,各国也有义务遵守国际法的规定,包括不干涉他国的航行自由、不扰乱他国的资源开发等。

渔业法律法规考核试卷

渔业法律法规考核试卷
C.渔业捕捞可以随意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
D.渔业捕捞无需考虑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15.在我国,以下哪种行为属于非法捕捞?()
A.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捕捞
B.持有合法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
C.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
D.捕捞非禁捕品种
16.以下哪种情况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渔业捕捞许可证进行吊销?()
4.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可以随意选择放流地点和时间。()
5.渔业捕捞者可以无限制地超过捕捞许可证规定的捕捞限额进行捕捞。()
6.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是由渔业企业收取的。()
7.渔业捕捞船的检验和监督管理由渔业企业负责。()
8.渔业法律法规规定,禁渔期和禁渔区的设立是为了保护渔业资源的生长环节。()
9.在渔业资源保护区进行商业性捕捞是被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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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五、主观题(参考)
1.我国渔业法律法规采取的保护措施包括实施渔业捕捞限额、设立禁渔期和禁渔区、增殖放流等。这些措施有助于维持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防止过度捕捞,保护生态环境。
B.增加渔业捕捞船只的数量
C.实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
D.控制渔业捕捞总量
7.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应当包括以下哪些内容?()
A.渔业资源保护的重要性
B.渔业捕捞的规定和限制
C.渔业安全生产知识
D.渔业市场销售技巧
8.以下哪些部门参与渔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A.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B.环保部门
C.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C.对渔具进行检验和监督管理

广东学习网继续教育 网络考试+参考答案:渔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海洋法与渔业法规

广东学习网继续教育 网络考试+参考答案:渔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海洋法与渔业法规

考试:渔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海洋法与渔业法规∙1【单选】国家对()享有完全的领土主权,且这种主权是完全排他性的。

∙ A. 大陆架∙ B. 专属经济区∙ C. 毗连区∙ D. 内海∙ A∙ B∙ C∙ D∙正确答案:D2【单选】()在领海内享有“无害通过权”。

∙ A. 以上选项都不是∙ B. 外国军用船舶∙ C. 外国航空器∙ D. 外国非军用船舶∙ A∙ B∙ C∙ D∙正确答案:D3【单选】下列选项中()属于国家领土。

∙ A. 大陆架∙ B. 内海∙ C. 专属经济区∙ D. 毗连区∙ A∙ B∙ C∙ D∙正确答案:B4【多选】在专属经济区内,除沿海国外的其他国家在该区内的()不受限制。

∙ A. 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 B. 矿产勘探和开发∙ C. 飞越∙ D. 航行∙ A∙ B∙ C∙ D∙正确答案:A C D5【多选】渔业船舶许可包括()。

∙ A. 远洋渔船许可∙ B. 外海捕捞渔船许可∙ C. 近海捕捞渔船许可∙ D. 渔业船舶技术许可∙ E. 捕捞渔船建造、更新、引进许可∙ A∙ B∙ C∙ D∙ E∙正确答案:A B C D E6【多选】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从领海基线量起最大宽度不超过12海里的一带水域为领海,国家主权及于该水域的()。

∙ A. 底土∙ B. 海床∙ C. 水覆水域∙ D. 上空∙ A∙ B∙ C∙ D∙正确答案:A B C D7【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对捕捞业的发展做了具体的规定,但并未对养殖业的发展做规定。

()∙ A. 正确∙ B. 错误∙正确∙错误∙正确答案:正确8【判断】外国航空器在领海上空享有“无害通过权”。

()∙ A. 正确∙ B. 错误∙正确∙错误∙正确答案:正确9【判断】专属经济区既非领海也非公海,其地位是自成一类的。

()∙ A. 正确∙ B. 错误∙正确∙错误∙正确答案:错误10【判断】国家对内海享有完全的领土主权,且这种主权是完全排他性的。

7.1渔政-渔业法习题

7.1渔政-渔业法习题

第一节渔业法习题一、判断题(40题)1.国家对水域利用进行统一规划,确定可以用于养殖业的水域和滩涂。

单位和个人使用国家规划确定用于养殖业的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的,使用者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养殖证,许可其使用该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

(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滩涂、领海、专属经济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一切其他海域从事养殖和捕捞水生动物、水生植物等渔业生产活动,都必须遵守《渔业法》。

( √ )3.江河、湖泊等水域的渔业,按照行政区划由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由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商制定管理办法,或者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监督管理。

( ×)4.渔业行政执法人员严禁弄虚作假、滥用职权、不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办理渔业管理相关证书及证件。

( √)5.国家对渔业的监督管理,实行多头领导、分级管理。

( ×)6.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中的财务工作人员可以参与和从事渔业生产经营活动。

( ×)7.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可以参与和从事渔业生产经营活动。

( ×)8.集体所有的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域、滩涂,可以由个人或者集体承包,从事养殖生产。

( √)9.从事养殖生产应当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施肥、使用药物,因其造成水域内必要的环境污染不违反《渔业法》规定。

( ×)10.所有水产苗种的生产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11.从事养殖生产可以使用轻微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饲料。

( ×)12.水产新品种必须经过省级以上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由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推广。

( ×)13.在县(区)范围内的江河、湖泊、滩涂等渔业水域从事捕捞作业的由县(区)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核发捕捞许可证。

海洋渔业资源与渔业资源国际法规考核试卷

海洋渔业资源与渔业资源国际法规考核试卷
A.国家海洋局
B.农业农村部
C.环境保护部
D.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多选题(本题共20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以下哪些因素会影响海洋渔业资源的分布?()
A.水温
B.盐度
C.营养盐
D.气候变化
2.渔业资源国际法规的主要目标包括哪些?()
A.保护渔业资源
D.《南极海洋生物资源保护公约》
16.以下哪些行为被认为是非法捕捞?()
A.在他国专属经济区内未经许可捕捞
B.使用禁用的捕捞方法
C.逃避渔业管理措施
D.超过捕捞配额
17.以下哪些措施有助于提高渔业资源的管理效果?()
A.加强国际合作
B.提高科学研究水平
C.增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
D.提升公众意识
18.以下哪些是渔业资源管理中常用的科学方法?()
A.渔业资源评估
B.生态系统模型
C.捕捞技术改进
D.增殖放流
19.以下哪些因素可能导致渔业资源的地区性差异?()
A.地理位置和水文条件
B.气候类型
C.渔业管理措施的差异
D.经济发展水平
20.以下哪些措施有助于促进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A.支持渔业科研和技术创新
B.提高渔业管理决策的透明度
C.促进渔业资源的合理分配
A.规定捕捞季节
B.设定捕捞配额
C.管理渔业捕捞行为
D.监测渔业资源状况
11.以下哪些国家或地区在海洋渔业资源管理方面采取了积极措施?()
A.澳大利亚
B.加拿大
C.巴西
D.肯尼亚
12.以下哪些措施可以减少渔业资源的浪费?()

海洋法习题

海洋法习题

一、判断题1.公海自由原则决定了在公海不存在任何法律制度。

(F)剖析:公海自由其实不意味着毫无穷制或处于没法律状态,公海在长久以来形成了公海的法律制度。

2.国际海底地区上覆水域的法律地位与国际海底地区相同。

(T)剖析:国际海底地区上覆水域是公海,公海不属于任何国家的国土,国家不得对公海自己行使管辖权或在公海上履行属地管辖。

国际海底地区是及其自然资源是人类共同履行财产。

3.紧追只有不曾中止,才能在领海和毗邻区外持续进行。

( T )剖析:紧追能够开始于一国内水、领海、毗邻区和专属经济区,紧追能够追入公海持续进行,直至追上并采纳举措,但一定是连续不断的。

只有追赶不曾中止,才能够在领海或毗邻区外持续进行,一旦中止,紧追权就告结束。

4.内水与领海的主要差别是:内水不一样意外国船舶无害经过。

( T )剖析:沿海国对其领海履行国土主权附有必定的条件,外国船舶享有无害经过权,而外国船舶在内水则不存在这类权益,沿海国在内水原则上能够无条件地履行主权。

5.无害经过就是在任何场合下,船舶都一定持续不断地航行,快速行进,不可以停船和下锚。

( F)剖析:无害经过,是指外国船舶在不伤害沿海国和平、平和和正常次序的条件下,拥有不必预先经过或征得沿海国同意而连续不断地经过其领海的航行权益。

无害经过要求连续不断地快速经过,但并不是任何场合,不行抗力、罹难、救援除外。

6.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享有履行有关海关、财政、移民和卫生方面的规律和规章的权益。

(F)剖析:沿海国在毗邻区享有惩办违反该地区所管束事项如海关、财政、移民、卫生的权益,而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的权益主要表此刻对该地区内以开发自然资源为目的的活动拥有排他性的主权权益和与此有关的某些管辖权。

7.沿海国对大陆架履行主权权益,是专属性的,它不取决于有效或象征性的占据或明文通告。

(T)8.在公海上,悬挂两国旌旗的船舶,视同无国籍船舶。

( T)9.沿海国只好采纳一种领海基线,即或采纳正常基线,或采纳直线基线。

海洋法与渔业法规11章

海洋法与渔业法规11章
• 2.协定水域
• 中、日两国的专属经济区。
• 3.协定中所规定的水域和管理
• 协定规定了五种不同性质的水域,即:
• (1).30°40’N线以北(两国领海外)的东、黄海 海域 ;
• (2).“暂定措施水域” ;
• (3).“暂定措施水域”东、西各侧外的中、日 两国的专属经济区;
• (4).27°N线以南的东海水域、以及东海以南的 125°30’E线以西的水域 ;
126º
128º
130º
40º
39º
38º

37º
36º
35º

34º
33º
32º 31º
116º





渤海湾

渔场
莱州湾渔场
海洋岛 海东
渔场 渔场
烟威渔场
威东渔场



青 海

石岛渔场

中场


韩 连东
连青石渔场
渔场 大黑山岛
海州湾渔场 中 方 一

连东
方 小黑山岛 定


措侧
济州岛
吕泗



• (5).日本海和北太平洋一侧的日本专属经济区 水域 。
中日渔业协定水域
11 11
3 6º


34 º
33º

3 2º
31 º
12
122 1 2

º


连青石 东
渔场



泗 渔 场
大沙渔 场
长江口渔 场

(法律法规课件)海洋渔业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课件)海洋渔业法律知识

全省海洋与渔业法律知识竞赛(A卷)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共30题,每题1分,共30分。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组织实施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的认定工作。

A. 县(市、区)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B.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C. 省人民政府D. 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渔药质量安全标准,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

A. 县(市、区)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B.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C. 省人民政府D. 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

A.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B.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C.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D. 以上都不是4、外国人、外国渔业船舶进入中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生产或者渔业资源调查活动,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A. 县(市、区)B. 设区的市C. 省D. 国务院5、国家在财政、信贷和税收等方面采取措施,鼓励、扶持的发展。

A. 养殖业B. 捕捞业C. 远洋捕捞业D. 增殖业6、到他国管辖海域从事捕捞作业的,应当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A. 县(市、区)B. 国务院C. 设区的市D. 省7、海域使用申请人自之日起,取得海域使用权。

A. 海域使用权批准B. 海域使用权人姓名记载于登记簿C. 占有海域D. 领取海域使用证8、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统一规划设立海珍品增养殖区,并加强对海珍品增养殖区的监督管理。

A. 县(市、区)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B.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C. 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D. 省人民政府9、海域使用权期限届满,海域使用权人需要继续使用海域的,应当至迟于期限届满前向原批准用海的申请续期。

A. 一个月人民政府B. 三个月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C. 二个月人民政府D. 三个月人民政府10、填海项目竣工后形成的土地,属于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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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法与渔业法课程作业
班级:08水产养殖2班 学号:200830370202 姓名:陈植楷
1.领海基线的概念及其确定依据?
领海基线:是陆地和海洋、内水和领海的分界线。

基线划定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起算线。

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一般有3种确定沿海国领海基线的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依据:
正常基线,即低潮线,是指海水退潮到离海岸线最远时海平面与海岸相接触的那条线,通常适用于海岸线比较平直的情况。

是指沿海国官方承认的大比例尺海图所标明的沿岸低潮线。

直线基线,直线基线是指在海岸线极为曲折,或者近岸海域中有一系列岛屿情况下,可在海岸或近岸岛屿上选择一些适当点,采用连接各适当点的办法,形成直线基线。

是用直线连接海岸上或岛屿外缘上各适当的基点所形成的折线,通常适用于海岸非常曲折或沿岸岛屿众多的情形。

混合基线。

混合基线则是交替采用正常基线和直线基线来确定本国的领海基线。

特殊基线:一些沿海国以一些特殊的线来去顶领海基线,如如等深线,经纬度线等,为特殊基线。

2画图示意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公海划分?
3专属经济区的渔业制度内容?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了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的权利和义务
(1)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的自然资源 的主权权利。

(2)对专属经济区的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海域科学研究、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等方面拥有管辖权。

(3)有权制定有关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和规章。

公海
生物资源的养护
1 沿海国应决定其专属经济区内生物资源的可捕量。

2 沿海国参照其可得到的最可靠的科学证据,应通过正当的养护和管理措施,确保专属经济区内生物资源的维持不受过度开发的危害。

在适当情形下,沿海国和各主管国际组织,不论是分区域、区域或全球性的,应为此目的进行合作。

3 这种措施的目的也应在包括沿海渔民社区的经济需要和发展中国家的特殊要求在内的各种有关的环境和经济因素的限制下,使捕捞鱼种的数量维持在或恢复到能够生产最高持续产量的水平,并考虑到捕捞方式、种群的相互依存以及任何一般建议的国际最低标准,不论是分区域、区域或全球性的。

4 沿海国在采取这种措施时,应考虑到与所捕捞鱼种有关联或依赖该鱼种而生存的鱼种所受的影响,以便使这些有关联或依赖的鱼种的数量维持在或恢复到其繁殖不会受严重威胁的水平以上。

5 在适当情形下,应通过各主管国际组织,不论是分区域、区域或全球性的,并在所有有关国家,包括其国民获准在专属经济区捕鱼的国家参加下,经常提供和交换可获得的科学情报、渔获量和渔捞努力量统计,以及其他有关养护鱼的种群的资料。

生物资源的利用
1 沿海国应在不妨害第六十一条的情形下促进专属经济区内生物资源最适度利用的目的。

2 沿海国应决定其捕捞专属经济区内生物资源的能力。

沿海国在没有能力捕捞全部可捕量的情形下,应通过协定或其他安排,并根据第4款所指的条款、条件、法律和规章,准许其他国家捕捞可捕量的剩余部分,特别顾及第六十九和第七十条的规定,尤其是关于其中所提到的发展中国家的部分。

在专属经济区内捕鱼的其他国家的国民应遵守沿海国的法律和规章中所制订的养护措施和其他条款和条件。

这种规章应符合本公约,除其他外,并可涉及下列各项:
(a)发给渔民、渔船和捕捞装备以执照,包括交纳规费和其他形式的报酬,而就发展中的沿海国而言,这种报酬可包括有关渔业的资金、装备和技术方面的适当补偿;
(b)决定可捕鱼种和确定渔获量的限额,不论是关于特定种群或多种种群或一定期间的单船渔获量,或关于特定期间内任何国家国民的渔获量;
(c)规定渔汛和渔区,可使用渔具的种类、大小和数量以及渔船的种类、大小和数目;
(d)确定可捕鱼类和其他鱼种的年龄和大小;
(e)规定渔船应交的情报,包括渔获量和渔捞努力量统计和船只位置的报告;
(f)要求在沿海国授权和控制下进行特定渔业研究计划,并管理这种研究的进行,其中包括渔获物抽样、样品处理和相关科学资料的报告;
(g)由沿海国在这种船只上配置观察员或受训人员;
(h)这种船只在沿海国港口卸下渔获量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i)有关联合企业或其他合作安排的条款和条件;
(j)对人员训练和渔业技术转让的要求,包括提高沿海国从事渔业研究的能力;
(k)执行程序。

4简要介绍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的性质、范围和目标?
性质:本《守则》是自愿遵守的,本身并不是一份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而是一份建立在志愿遵守的基础上的国际渔业指导性文件。

但是《守则》的某些部分以有关的国际法规为基础,其中包括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反映的那些法规。

《守则》还包括了通过缔约方之间的其它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可能具有或已经具有约束力的某些条款,例如1993年的《促进公海渔船遵守国际养护和管理措施的协定》。

按照粮农组织大会第15/93号
决议第3段,该协定是《守则》的一个组成部分。

范围:是全球性的,针对粮农组织的成员和非成员、渔业实体、分区域、区域和全球性政府或非政府组织以及与保护渔业资源或渔业管理和发展有关的所有人员,如渔业人员以及从事鱼和渔产品加工及销售的人员,以及使用与渔业有关的水生环境的其他人员。

目标:
a.按照有关的国际法规确定负责任捕捞和渔业活动的原则,同时要考虑与其有关的生物、技术、经济、社会、环境和商业方面的一切问题。

b.确定制定和执行负责任的渔业资源保护、渔业管理和发展的国家政策的原则和标准。

c.作为帮助各国制定或改进负责任渔业活动所需的法律和体制框架及制定和执行适宜措施的一份参考文件。

d.提供可以酌情用作制定和执行国际协定和其它有约束力和自愿遵守的文件的指南。

e.帮助和促进在渔业资源保护、渔业管理和发展方面的技术、经济和其它合作。

f.促进渔业对粮食安全和粮食质量做出贡献,优先注意当地居民的营养需要。

g.促进对水生生物资源及其环境和沿海地区的保护。

h.按照有关的国际法规促进鱼和渔产品贸易,避免采用成为阻碍这类贸易的隐患的措施。

i.促进对渔业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生态系统和有关的环境因素的研究。

j.为所有渔业部门人员确立行为标准。

5渔业许可制度的内容和法律依据?
渔业许可的主要内容大致分为四方面:渔业船舶许可、渔业捕捞许可、渔业养殖许可和渔业经营许可
渔业船舶许可:事渔业船舶设计、制造、改造、修理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资格认定,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禁止无资格证书或者超出资格证书核定的等级和范围从事渔业船舶的设计、制造、改造、修理活动。

狭义上的渔业船舶许可是指对捕捞渔船的许可。

法律依据:国家颁布了《海洋渔船暂行管理办法》、《木质渔船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渔业船舶等级章程》《关于沿海渔民在你地建造渔船管理规定》等。

渔业捕捞许可:为了保护、合理利用渔业资源,控制捕捞强度,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下称《渔业法》),制定渔业捕捞许可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渔业捕捞活动,以及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捕捞活动,应当遵守渔业捕捞许可规定。

法律依据:原农牧渔业部颁布《海洋捕捞渔船暂行管理办法》和农业部颁布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管理办法》比较具体、完整地规范了渔业捕捞许可制度的有关内容。

渔业养殖许可: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和渔业苗种生产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单位和个人使用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渔业养殖的,应当依法取得养殖证。

实质是确定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渔业养殖的养殖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国家对水域利用进行统一规划,确定可以用于养殖业的水域和滩涂。

渔业经营许可:凡是渔业经济型活动,包括渔业捕捞、养殖、加工和渔业机械、船舶的制造,都称为渔业经营。

有三种:
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生物产卵亲体和苗种的收购、运输、出口许可。

水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

水上渔获物收购许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实施细则》对重要经济价值做了规定。

而水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国务院发布的《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和《关于合作商业组织和个人贩运农副产品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农副产品做了规定。

参考文献
1.黄硕琳.海洋法与渔业法规.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1995
2.农业部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编,渔业法律法规规章全书.北京:法律
出版社,1999
3.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北京:海洋出版
社.1983
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渔业协定.中国水产,2000,292:(3)
5.黄硕琳.国际渔业管理制度的最新发展及我国渔业所面临的挑战.
上海水产大学学报,198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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