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课程标准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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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修订说明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课程标准修订组从2007年4月开始启动至2010年8月完成了《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课程标准》(实验稿))的修订工作。在此期间,修订组多次组织了由部分或全体成员参加的各种座谈会和规模不等的调查研究,广泛搜集了报刊杂志、中国体育与健康课程网站等各类媒体上的大量有关信息,并召开了10次由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的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对来自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逐条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分析,高度负责、字斟句酌地对《课程标准(实验稿)》的内容和文字进行修改和补充,2008年5月已基本完成了《课程标准(实验稿)》的修订工作。根据教育部的要求,2010年1月部分成员对08修订稿再次作了文字上的润色和一些内容的修改,2010年8月底全体成员又一次对《课程标准(实验稿)》进行了认真修改,并最终形成此送审稿。
一、《课程标准(实验稿)》修订的原则
根据对多方面的调查结果的分析,我们确定了《课程标准(实验稿)》的总体修订原则如下:1.坚持体育课程改革的正确方向
体育课程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是得到绝大多数教师和学生热烈拥护的(见《十年回顾报告》)。因此,《课程标准(实验稿)》在修订时必须继续坚持《课程标准(实验稿)》确定的指导思想、课程理念和框架结构等。当然,由于少数教师对一些新的教育思想、理念和概念,可能在理解上会发生偏差或认识不到位,在修订时需要进一步明晰有关论述,努力帮助教师能够更加准确地理解新课程。
2.坚持《课程标准》是指导性文件而不是指令性文件的思想
由于《课程标准》与《教学大纲》有较大差异,《课程标准》不是过去教学大纲的延续或翻版,而是具有引领性和方向性的指导性文件。这既完全符合本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三级课程管理”的精神,也符合我国地大物博、各地区和城乡差异很大的实际情况,同时也顺应了国际体育课程发展的大趋势。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用“大一统”的教育教学模式、标准,不能解决各地、各校复杂的实际问题。虽然一些教师还习惯于过去那种按统一的内容、统一的标准和统一的模式进行教学的方式,但经过几年的实验,大多数体育教师已经能够较好地根据《课程标准(实验稿)》的精神和本校的实际情况,选择教学内容、创编教学方法,从而产生出许多富有创意、颇有特色、卓有成效的体育课。
《课程标准》是国家性的指导性文件,不可能、也不应该过多地涉及过于具体的课堂教学问题,具体的课堂教学问题应由《课程标准解读》、《教学指南》、《质量标准》、教材、教学指导用书等资料来解决,同时一线教师也应根据本校的教学实际需要,深入地进行思考和再设计。只有这样,才能有助于帮助教师成为课程的设计者和建设者,促进教师的专业化成长和发展,上出受学生欢迎、使学生满意的体育课。
但是,为了更好地发挥《课程标准》对教学改革实践的指导作用,在修订时将针对一线教师的需要,适当增加对课程内容的具体描述,以有利于教师更准确、深入地理解《课程标准》的有关精神。
3.进一步完善《课程标准(实验稿)》
《课程标准(实验稿)》是2001年制订的,已进行了近10年的实验,修订时将根据实验区教师和教研员以及专家所提出的、针对《课程标准》本身的意见表述,在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正确建议基础上,深入地进行了分析、思考和讨论,进一步完善课程标准的有关内容。
二、对《课程标准(实验稿)》相关内容修订的说明
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对《课程标准(实验稿)》主要作了以下方面的修改:
(1)对《课程标准(实验稿)》课程理念和设计思路部分,从一切为了学生更好地学习和发展的角度,进行了相应内容的修改。
(1)对原有五个学习领域进行调整,主要是将原有“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学习领域合而为一,最终形成四个学习方面,分别是:(1)运动参与;(2)运动技能;(3)身体健康;(4)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
(2)对“具体目标”的陈述方式进行适当调整,一方面将“具体目标”改为“分目标”,这是为了满足所有学科课程标准统一格式的需要;另一方面把对每个学习方面的阐释性文字列在“分目标”之前,并对阐释文字进行了必要的修改。
(3)除对四个方面的内容作进一步充实之外,在“内容标准”的呈现方式方面也作了较大调整:一是取消按学习内容进行分类陈述,改为按水平学段进行分类描述;二是在每一个具体的内容目标之后,都提出了相应的评价要点和评价方法举例,以便更有针对性地指导教学和评价。
(4)在对“体能”的评价中,特别注意与《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衔接。
(5)考虑健康教育的重要性,在“身体健康”部分适当地增加了卫生保健和健康教育方面的内容。
(6)为了使所有学科课程标准评价建议部分的格式统一,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重新调整和适当地增加了对评价建议的描述,并在附录中增加了一些具有较强操作性的评价案例,以加强指导,拓展教师的思路。
(8)对教学建议和课程资源开发作了较大的文字修改,主要是取消了一些过于具体的描述,以便更简明扼要地对一些重要的问题和关系提出更具有针对性的指导建议和案例,同时增加了对教学内容选择方面的建议和对教学设计、教学实施的指导意见。
三、未采纳的意见和理由
主要未被采纳的意见主要有以下两点:
1.部分专家建议在“内容标准”中按体育与健康基础知识、基本运动技术(分为必修的基本内容和选择内容)、身体素质与锻炼方法,重新进行划分和列举,同时建议在初中阶段按年级确定内容并规定教学时数。经过反复研究,我们没有采纳这个意见,主要理由是:(1)由于我国国土辽阔、各地区之间差异很大,即使在同一地区的不同学校也存在较大差异;(2)初中阶段学生的生理发育分化程度很大;(3)运动项目之间并不存在内在的联系性;(4)学生在体育基础、教育经历和运动兴趣爱好等方面的差异也很大。因此,作为国家的《课程标准》,不宜过分具体地规定全国统一必修的教学内容,更不宜严格按年级规定统一的学习内容和教学时数。
2.部分专家还建议在《课程标准》中提供地方实施方案及水平、年级、单元教学计划的案例。我们认为,这些内容还是放到《课程标准解读》里比较合适,《课程标准》应以阐明原则性、共同性的重要问题为宜。
四、建议
1.建议将《课程标准》的名称《全日制体育(1~6年级)体育与健康(7~12年级)课程标准》统一改为《全日制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
2.目前,全世界主要国家普遍在小学阶段开设健康教育和卫生保健方面的课程,并编写出版了相应的教材。鉴于健康教育的重要性,以及目前我国小学阶段健康教育的严峻现实和迫切需要,建议在小学阶段编写“健康教育教材”。
3.鉴于现行课程和教材培训方式无法承担对小学体育教师的培训,建议专门对小学体育教师、特别是农村体育老师的培训工作予以特别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