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安全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安全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安全事故等级一般根据规定的安全事故程度以及安全事故的危害性程度划分。
一般来说,安全事故主要分为 5 级、4 级、3 级、2 级和 1 级五类。
一级安全事故,又称特别重大安全事故,代表的是极其严重的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发
生地及其毗邻地区及时可被全国重要部分社会关注,事故后果极其恶劣,造成一定程度的
社会影响,事故造成人员死亡 10 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人民币 1000 万元以上,或者本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的组合,使得事故的社会影响恶劣或社会影响重大等等。
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能够根据事故的性质省略大
量的安全管理手续,而且有助于政府、企业和其他有关部门就当前安全状况进行快速、准
确的评估,从而改善安全管理和安全保护工作,减少安全隐患。
安全事故的级别是怎么划分的
安全事故的级别是怎么划分的安全事故可以从很多⽅⾯进⾏确定。
可以知道的是,安全事故可以按照等级来进⾏划分。
⼀般可以分为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灾事故、灼烫事故下⾯就由店铺⼩编为⼤家整理的相关资料。
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安全事故的级别是怎么分的?《⽣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般分为以下等级:(⼀)特别重⼤事故,是指造成30⼈以上死亡,或者100⼈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事故,是指造成10⼈以上30⼈以下死亡,或者50⼈以上100⼈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事故,是指造成3⼈以上10⼈以下死亡,或者10⼈以上50⼈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般事故,是指造成3⼈以下死亡,或10⼈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发⽣安全事故后如何处理?重⼤事故、较⼤事故、⼀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民政府应当⾃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起15⽇内做出批复;特别重⼤事故,30⽇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单位和有关⼈员进⾏⾏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作⼈员进⾏处分。
事故发⽣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员进⾏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故发⽣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事故再次发⽣。
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会和职⼯的监督。
安全⽣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监督检查。
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安全生产事故分为几个等级
安全生产事故分为几个等级
安全生产事故按照严重程度可以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四个等级。
一般事故是指由于安全管理不善或相关规章制度不完善等原因导致的事故,其后果一般较小,对安全生产无严重影响,损失较小,但也可能造成轻微人员伤亡。
例如,车间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操作导致设备故障或轻微火灾。
较大事故是指比一般事故影响范围更广,后果更严重的事故。
它可能引起中等规模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失,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甚至可能导致部分设备停产。
例如,工地起重机坍塌导致多人受伤甚至死亡。
重大事故是指事故后果更加严重,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设备严重受损,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甚至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导致环境污染、爆炸等严重后果。
例如,化工厂泄漏导致大面积污染和人员伤亡。
特别重大事故是最高等级的安全生产事故,后果极其严重,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甚至死亡、灾害范围广泛,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并对整个国家的经济和环境带来重大损失。
例如,核电厂核泄漏或大规模爆炸事故。
对于不同等级的安全生产事故,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和预防,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企业应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员工
的安全意识,减少安全风险和事故的发生。
同时,政府和社会各方也应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增加安全投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环境和社会稳定。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是什么样的?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是什么样的?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在日常的新闻中,常会出现一些对事故程度的描述,一般来说大家听的比较多的就是重大安全事故和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其实对于这些对事故程度的描述也是有一定的规定的,并不能随意的使用这些程度性的词汇,那么▲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是什么样的?▲(一)安全事故等级划分轻微事故,死亡0人,重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0元,上报县级,企业处理。
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重伤1至9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直经损100万至900万,上报市级,县级处理。
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伤10至49人,直经损1000万至5000万,上报省级,市级处理。
重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重伤50至99人,直经损5000万至1亿,上报国务院,省级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上,直经损1亿以上,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处理。
以上各条件为或的关系。
符合一项即可定性。
▲(二)其它不同行业还有相应标准:一、火灾事故严重程度分类1996年11月11日由公安部、原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将火灾事故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类。
1、特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2、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一般火灾事故: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燃烧事故,为一般火灾。
凡在火灾和火灾扑救过程中因烧、摔、砸、炸、窒息、中毒、触电、高温辐射等原因所致的人员伤亡,列入火灾人员伤亡统计范围。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或者因存在安全生产隐患,造成人身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严重影响生产经营秩序的事件。
为了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科学、合理的等级划分,便于管理和监督,我国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一、轻微事故。
轻微事故是指因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或者因存在安全生产隐患,造成一定的人身伤亡或者一定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具体标准包括:1. 人身伤亡,造成轻伤或者轻微伤的事故;2. 直接经济损失,造成一定的直接经济损失,但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因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或者因存在安全生产隐患,造成较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较大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具体标准包括:1. 人身伤亡,造成重伤或者重大伤的事故;2. 直接经济损失,造成较大的直接经济损失,严重影响生产经营秩序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因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或者因存在安全生产隐患,造成严重的人身伤亡或者严重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具体标准包括:1. 人身伤亡,造成死亡或者重大伤残的事故;2. 直接经济损失,造成严重的直接经济损失,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生产经营秩序的事故。
四、特别重大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因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或者因存在安全生产隐患,造成特别严重的人身伤亡或者特别严重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具体标准包括:1. 人身伤亡,造成特别严重的死亡或者特别严重的伤残的事故;2. 直接经济损失,造成特别严重的直接经济损失,对社会稳定和生产经营秩序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事故。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各类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对于企业和管理部门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稳定进行。
安全责任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安全责任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无论从事哪一种性质的生产经营活动,我们念叨最多的最应该挂在心上的头等大事就是安全问题,但是尽管努力避免,在生产经营中由于外在或者是内在的原因,总是免不了有安全事故发生,发生安全事故根据人身、财产安全的损失情况对安全事故等级进行了划分。
一、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安全事故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三、按照事故发生的行业和领域划分1、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2、火灾事故3、道路交通事故4、农机事故5、水上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Ⅰ级(较大)和Ⅰ级(一般)。
四、按照事故原因划分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灼烫事故、淹溺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顶片帮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药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锅炉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伤害事故20种。
安全事故划分为哪几个等级
安全事故划分为哪⼏个等级安全事故在国内频频发⽣,⽐如这⼏天发⽣的“电⼚事故”就让很多⼈⾮常的⼼疼,事故也造成了近70⼈死亡。
像这类的安全事故是有多个等级的,不同等级也意味着产⽣的危害不⼀样,那么安全事故划分为哪⼏个等级?安全事故划分为哪⼏个等级?4个等级。
(⼀)特别重⼤事故,是指造成30⼈以上死亡,或者100⼈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事故,是指造成10⼈以上30⼈以下死亡,或者50⼈以上100⼈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事故,是指造成3⼈以上10⼈以下死亡,或者10⼈以上50⼈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般事故,是指造成3⼈以下死亡,或者10⼈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安全事故赔偿标准根据《⼯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执⾏。
具体情况咨询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电话12333。
会得到具体明确的答复的。
第三⼗七条职⼯因⼯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伤保险基⾦领取丧葬补助⾦、供养亲属抚恤⾦和⼀次性⼯亡补助⾦:(⼀)丧葬补助⾦为6个⽉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平均⼯资;(⼆)供养亲属抚恤⾦按照职⼯本⼈⼯资的⼀定⽐例发给由因⼯死亡职⼯⽣前提供主要⽣活来源、⽆劳动能⼒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40%,其他亲属每⼈每⽉30%,孤寡⽼⼈或者孤⼉每⼈每⽉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之和不应⾼于因⼯死亡职⼯⽣前的⼯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政部门规定;(三)⼀次性⼯亡补助⾦标准为48个⽉⾄60个⽉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平均⼯资。
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备案。
以上就是⼩编对安全事故及其等级的⼀些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家。
安全生产事故分为几个等级
安全生产事故分为几个等级安全生产事故在世界范围内通常被划分为多个等级,以便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常见的等级划分方式有五级和七级。
以下是七级的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方法:一级:重大事故。
这是最严重的等级,常常伴随着大规模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
这类事故通常需要立即组织紧急救援和进行全面调查,以确定事故的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级:特别重大事故。
这类事故可能导致较多的人员伤亡,对环境和财产也会造成较大的损失。
与一级事故类似,这类事故也需要紧急救援和详细的调查。
三级:重大事故。
这类事故可能导致较多的人员伤亡或较大的财产损失,并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调查和疏散工作也是必要的。
四级:较大事故。
这类事故可能导致一些人员伤亡或较大的财产损失,并且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及时的调查和采取措施非常重要。
五级:一般事故。
这类事故可能导致一些轻微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对环境影响较小。
对事故原因的调查和采取措施是必要的。
六级:较小事故。
这类事故通常只导致一些轻微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对环境影响不大。
调查和采取措施是为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级:微型事故。
这类事故通常只导致一些轻微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对环境没有明显影响。
虽然事故程度较轻,但仍需要进行调查和采取措施,以便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在实际应用中,具体的事故等级划分可能因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标准和规定而有所不同。
无论是哪种等级划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都是不可忽视的,应该高度重视,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来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同时,各级事故都需要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以便从中吸取教训,改进管理措施,减少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指根据事故对人身安全、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程度进行划分和评定,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中国,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标准主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分类标准》等法律、规章及标准进行制定。
一般来说,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人身安全程度1. 死亡事故:一次性造成3人以上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或者造成1人死亡,但是对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被划分为一级事故。
2. 重伤事故:一次性造成10人以上重伤的安全生产事故,或者造成2人重伤,但是对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被划分为二级事故。
3. 一般事故:每次事故不超过10人轻伤,不造成重伤或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被划分为三级事故。
二、财产损失程度1. 特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被划定为特大事故。
2. 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被划定为重大事故。
3. 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被划定为一般事故。
三、社会影响程度1. 一级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社会造成特别重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被划定为一级事故。
2. 二级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被划定为二级事故。
3. 三级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社会造成一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被划定为三级事故。
根据以上标准,不同等级的安全生产事故对应着不同的防控措施和处置方式,以确保事故的再次发生和最小化的影响。
此外,还需要根据特定行业或领域的特点,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标准,以适应不同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管理需要。
总之,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对事故根据人身安全程度、财产损失程度和社会影响程度进行综合评定和划分的依据,对于预防和管控事故具有重要意义,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存在安全隐患,导致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不良后果。
为了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科学、合理的等级划分,便于事故的管理和预防工作,我国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一、轻微事故。
轻微事故是指由于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存在安全隐患,导致的事故,虽然造成了一定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但后果较轻,不会对生产经营和社会秩序造成重大影响。
轻微事故的特点是造成的损失较小,恢复较快,对单位的影响较小。
二、一般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由于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存在安全隐患,导致的事故,造成一定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对生产经营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影响。
一般事故的特点是造成的损失较大,恢复较慢,对单位的影响较大。
三、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由于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存在安全隐患,导致的事故,造成严重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对生产经营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重大事故的特点是造成的损失严重,恢复周期长,对单位的影响严重。
四、特大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由于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存在安全隐患,导致的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对生产经营和社会秩序造成特别严重的影响。
特大事故的特点是造成的损失特别严重,恢复周期长久,对单位的影响特别严重。
在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标准中,各级事故的划分是根据事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程度以及对生产经营和社会秩序的影响程度来确定的。
因此,对于企业和单位来说,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安全事故等级分为几级(安全事故等级分为哪几级)
安全事故等级分为几级(安全事故等级分为哪几级)安全生产事故分为几个等级安全生产事故分为4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以及一般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详细解读为: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差凳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有两类,一类是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另一类是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十一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下列行为之一的迹庆颂,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二)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迟报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80%的罚款;漏报事故的,处上一姿郑年年收入40%至60%的罚款;(三)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至100%的罚款。
安全事故分为哪些等级安全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闭乎上50人以郑态缺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因生产活动中的可预见的不安全因素,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事故。
为了更好地管理安全生产事故,国家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安全生产事故可以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5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事故,或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事故,或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或者对环境造成较大污染的事故,或者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1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0万元以上的事故,或者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的事故,或者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1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500万元的事故,或者不发生人员死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但仍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的事故,或者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的出台,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了依据,为政府有效地治理安全生产事故提供了可行性方案,起到了重要作用。
因此,各地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努力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安全事故级别划分4个标准
安全事故级别划分4个标准
安全事故级别划分4个标准如下。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
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
损失的事故。
如何划分事故等级
如何划分事故等级在现实⽣活中,⽣产安全事故是⾮常多的,发⽣⽣活安全事故后,单位要及时上服安全事故,安全事故有不同的等级,如果谎报、不报安全事故的,就会构成犯罪,那么怎样划分事故等级?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如何划分事故等级⽣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重⼤、较⼤和⼀般四级,造成30⼈以上死亡,或者100⼈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属于特别重⼤安全事故。
《⽣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根据⽣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般分为以下等级:(⼀)特别重⼤事故,是指造成30⼈以上死亡,或者100⼈以上重伤(包括急性⼯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事故,是指造成10⼈以上30⼈以下死亡,或者50⼈以上100⼈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事故,是指造成3⼈以上10⼈以下死亡,或者10⼈以上50⼈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般事故,是指造成3⼈以下死亡,或者10⼈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安全⽣产事故处理的流程是怎样的1、事故发⽣后,事故现场有关⼈员应当⽴即向本单位负责⼈报告;单位负责⼈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时内向事故发⽣地县级以上⼈民政府安全⽣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事故发⽣单位负责⼈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事故扩⼤,减少⼈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事故发⽣后,有关单位和⼈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4、事故发⽣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分为几个等级
生产安全事故分为几个等级生产安全事故分为五个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和轻微事故五个等级。
第一等级:特别重大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由于事故原因、性质、后果等方面的严重特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伤亡和财产巨大损失的事故。
一旦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会对企业、个人和社会造成极大的伤害和损失。
例如核电站泄漏、大型矿井火灾等。
第二等级: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由于事故原因、性质、后果等方面的严重特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伤亡和财产严重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对企业和个人造成严重的经济负担和社会影响。
例如化工厂爆炸、煤矿事故等。
第三等级:较大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由于事故原因、性质、后果等方面的特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较大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人员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例如建筑工地坍塌、交通运输事故等。
第四等级:一般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由于事故原因、性质、后果等方面的特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一般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人员安全产生一定的影响。
例如机械设备故障、办公室火灾等。
第五等级:轻微事故。
轻微事故是指由于事故原因、性质、后果等方面的特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轻微伤亡和轻微财产损失的事故。
轻微事故对企业和个人造成较小的经济负担和社会影响。
例如操作不当引起的轻微人员受伤、设备故障等。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的划分是为了更好地监管和管理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以提醒企业和个人加强安全生产意识,预防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风险,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不同等级的事故也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和法律责任,对于避免事故的发生和化解事故后果都起到重要的作用。
事故等级划分口诀
事故等级划分口诀
根据不同的事故性质和损失程度,事故等级划分为以下四种:
1.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重大事故: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较大事故: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一般事故: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口诀:特重大死伤高,重大死伤中,较大伤低中,一般伤低中。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及划分标准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及划分标准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及划分标准1. 什么是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安全生产事故等级是指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对安全事故进行的等级划分。
通常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的损失和危害程度将事故划分为不同等级,以便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和预防。
2.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安全生产事故的等级划分主要包括死亡人数、重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环境影响等多个方面。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一般事故:死亡人数少于3人,或者重伤人数少于10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少于100万元的事故。
- 重大事故:死亡人数3-10人,或者重伤人数10-30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1000万元的事故。
- 特大事故:死亡人数大于10人,或者重伤人数大于30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000万元的事故。
还可以根据事故的影响范围、环境影响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事故的等级。
3.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的重要性准确划分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对于及时采取有效的救援措施、降低事故损失、加强事故预防和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事故等级的划分,可以更好地指导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4. 我的个人观点和理解我认为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它能够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指导,有助于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加强预防控制措施。
对于不同等级的事故,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和管理,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5. 总结与回顾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及划分标准是安全管理领域的重要内容,它对于事故预防、应急救援和责任追究具有重要意义。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了解和应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工作,需要全面考虑事故的各个方面,力求科学、公正地进行划分。
除了上文提到的死亡人数、重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方面外,还应该考虑事故对环境的影响、对公共安全的影响等因素,以便更全面地评估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一、人员伤亡情况:
1.死亡事故:指安全生产事故导致1人或多人死亡的事故,最为严重。
根据死亡人数的多少,还可以分为较大规模死亡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
2.重大伤亡事故:指安全生产事故导致重伤(即重大伤残)或有人失
踪的事故。
重伤通常指人员伤残程度达到一定程度,影响生活和工作能力。
3.一般伤亡事故:指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一般人员受伤的事故。
一般伤
亡通常是指人员受伤但未造成重大伤残。
4.轻微伤亡事故:指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的轻微人员受伤,无重大伤残,伤情较轻。
二、财产损失程度:
1.特别重大事故:指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巨大财产损失,严重破坏社会
经济秩序的事故,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
2.较大事故:指安全生产事故造成较大的财产损失,一般是指财产损
失达到一定的金额,且造成影响。
3.一般事故:指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一般的财产损失,对生产经营活动
和社会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
4.轻微事故:指安全生产事故造成轻微的财产损失,对正常生产经营
和社会生活产生轻微影响。
根据人员伤亡情况和财产损失程度,结合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可以将
安全生产事故进行不同等级的划分。
以上是目前我国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的主要标准,对于安全管理和事故处理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标准划定事故等级,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预防工作的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事故四个等级
安全生产事故四个等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施工、运输、储存、使用及排放等生产经营活动中突发性的、破坏性的事件,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事件。
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通常将安全生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即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
一、一般事故是指由于生产过程中某种原因或现象引起的,对人员、财产和环境产生一定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的特点是伤亡人数少、经济损失较小、社会影响有限。
一般事故对工作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求主要包括:经济和技术措施不完善、安全管理不到位、依法违规操作等。
二、较大事故是指由于生产过程中某些原因或现象引起的,对人员、财产和环境产生较大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的特点是伤亡人数较多、经济损失较大、社会影响较大。
较大事故对工作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求主要包括: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违规操作等。
三、重大事故是指由于生产过程中某些原因或现象引起的,对人员、财产和环境产生重大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的特点是伤亡人数较多、经济损失较大、社会影响严重。
重大事故对工作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求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措施不完备、安全管理缺失、违反规定操作等。
四、特别重大事故是指由于生产过程中某些原因或现象引起的,对人员、财产和环境产生特别重大损失的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的特点是伤亡人数特别多、经济损失特别大、社会影响特别严重。
特别重大事故对工作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求主要包括:安全设施设备缺失、安全生产管理严重失职、违法违规操作等。
以上四个等级的安全生产事故,对于工作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来说,都需要负起相应的责任,加强安全监管和风险控制,提高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预防工作,从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生产设施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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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等级划分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重伤1至9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直经损100万至900万,上报市级,县级处理。
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伤10至49人,直经损1000万至5000万,上报省级,市级处理。
重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重伤50至99人,直经损5000万至1亿,上报国务院,省级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上,直经损1亿以上,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处理。
以上各条件为或的关系。
符合一项即可定性。
其它不同行业还有相应标准:一、火灾事故严重程度分类1996年11月11日由公安部、原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将火灾事故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类。
1、特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2、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一般火灾事故: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燃烧事故,为一般火灾。
凡在火灾和火灾扑救过程中因烧、摔、砸、炸、窒息、中毒、触电、高温辐射等原因所致的人员伤亡,列入火灾人员伤亡统计范围。
其中死亡以火灾发生后7天内死亡为限,伤残统计标准按原劳动部的有关规定认定。
火灾损失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两项统计,具体计算方法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都为火灾,所有火灾不论损害大小,都应列入火灾统计范围。
所有统计火灾应包括下列火灾:(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燃烧爆炸引起的火灾;(2)破坏性试验中引起非实验体的燃烧;(3)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4)车辆、船舶、飞机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飞机因飞行事故而导致本身燃烧的除外),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
二、船舶交通事故分级标准1990年6月16日交通部发布的第16号令《船舶交通事故统计规则》,船舶发生碰撞、搁浅、触礁、触损、浪损、风灾、火灾及其他造成财产和营业员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
根据事故船舶的等级、死亡人数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将船舶交通事故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
三、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分类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6条规定,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根据公安部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各类的标准如下: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四、铁路行车事故分类1987年12月10日铁道部颁布的《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按照事故的性质、损失及对行车造成的影响,将行车事故分为重大事故、大事故、险性事故和一般事故。
(一)重大事故1、客运列车发生冲突、脱轨、火灾或爆炸,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构成重大事故:(1)人员死亡3人或死亡、重伤5人及其以上者;(2)机车中破1台;(3)动车、客车中破1辆;(4)货车大破1辆;(5)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2小时,或影响本列车满2小时。
大事故:(1)人员死亡3人或死亡、重伤5人及其以上者;(2)机车大破1台或中破2台;(3)动车、客车大破1辆或中破2辆;(4)货车报废1辆或大破4辆(大破2辆折合报废1辆);(5)单线行车中断满4小时并影响其他列车,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4小时,双线行车完全中断满2小时。
3、调车作业(包括机车车辆整备作业)发生冲突或脱轨,造成下列后果之一时,构成重大事故:(1)人员死亡3人或死亡、重伤5人及其以上者;(2)机车大破1台;(3)动车、客车报废1辆;(4)货车报废3辆;(5)单线行车中断满4小时并影响其他列车,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4小时,双线行车完全中断满2小时。
4、由于铁路技术设备、其他临时设备破损或货物装载不良,致使铁路技术设备破损,造成2款各项后果之一时,构成重大事故。
(二)大事故1、客运列车发生冲突、脱轨、火灾或爆炸,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构成大事故:(1)人员死亡1人或重伤2人及其以上者;(2)中途摘车或货车中破1辆;(3)重型轨道车报废;(4)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1小时,或影响本列车满1小时;(5)报废钢轨200米及其以上或钢筋混凝土轨枕500根及其以上。
事故:(1)人员死亡1人或重伤2人及其以上者;(2)机车中破1台;(3)动车、客车中破1辆;(4)货车大破1辆或中破2辆;(5)重型轨道车报废;(6)单线行车中断满2小时瓶影响其他列车,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2小时,双线行车完全中断满1小时;(7)报废钢轨200米及其以上或钢筋混凝土轨枕500根及其以上。
3、调车作业(包括机车车辆整备作业)发生冲突或脱轨,造成下列后果之一时,构成大事故:(1)人员死亡1人或重伤2人及其以上者;(2)机车中破1台;(3)动车、客车大破1辆或中破2辆;(4)货车报废1 辆或大破2辆;(5)重型轨道车报废;(6)单线行车中断满2小时并影响其他列车,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2小时,双线行车完全中断满1小时;(7)报废钢轨200米及其以上或钢筋混凝土轨枕500根及其以上。
4、由于铁路技术设备、其他临时设备破损或货物装载不良,致使铁路技术设备破损,造成(2)款各项后果之一时,构成大事故。
五、建筑工程重大事故等级评定建筑工程重大事故系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事故:1.死亡30人以上;2.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事故:1.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2.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不满300万元。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事故:1.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2.重伤20人以上;3.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四级重大事故:1.死亡2人以下;2.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
一、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新标准根据条例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
一般事故:造成1-2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下(不含10人)重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较大事故:造成3-9人死亡,或者10-49人重伤,或者1000-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重大事故:造成10-29人死亡,或者50-99人重伤,或者5000万元至1亿元(不含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二、事故处理新规定根据条例,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
同时,条例对事故发生后的上报时限和具体内容要求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条例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条例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条例同时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条例明确,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条例还规定,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条例还规定,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一、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是指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严重程度划分的事故等级。
这种事故等级的划分,主要是为了便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分级管理。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把事故分成若干等级,并根据不同等级事故规定不同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要求。
但不同时期和不同行业对事故等级的划分有不同的分级办法,如1986年颁布的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2——1986)将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定为特大事故,将一次死亡I~2人事故定为重大伤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