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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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黄金考点汇编(3-4章)

2022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黄金考点汇编(3-4章)

2022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黄金考点汇编(3-4章)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考点一】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考点二】银行结算账户: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一、基本存款账户1.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提示:日常转账结算+现金收付(可存可取)2.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需要的证明文件关键词:执照、批文、证明。

强调: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批文。

开户时,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

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一般存款账户1.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当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借款合同或者其他有关证明。

2.借款转存归还和其他资金收付+现金缴存(可存不取)三、专用账户1.单位银行卡账户:必须由基本户转账存入,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不存不取)2.可存不取: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

3.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需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

四、临时存款账户1.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

2.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3.除注册验资临时存款账户外(只收不付),其他的可提现。

五、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1.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可申请开立。

2.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开设一个。

3.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可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财政部批准的特殊款项。

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

(只取不存)六、个人结算账户和异地银行结算账户【考点三】票据行为【考点四】票据权利、追索和补救一、票据权利的取得1. 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享有票据权利。

2015初级职称考试知识点《经济法基础》:汇兑结算方式

2015初级职称考试知识点《经济法基础》:汇兑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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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备战2015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财考网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汇兑根据划转款项的不同方法以及传递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由汇款人自行选择。

信汇是汇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同时交存一定金额及手续费,汇出行将信汇委托书以邮寄方式寄给汇入行,授权汇入行向收款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一种汇兑结算方式。

电汇是汇款人将一定款项交存汇款银行,汇款银行通过电报或电传给目的地的分行或代理行(汇入行),指示汇入行向收款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一种汇款方式。

这两种结算方式的区别:
(1)汇款速度不同。

信汇的速度较慢,电汇的速度较快。

(2)汇款费用大小不同。

信汇费用较低,而且在有些商业银行办理信汇的可以免手续费;电汇汇款人要负担较高的电报电传费用,而且汇款金额越大,手续费和电报费就越高。

(3)保密程度不同。

为了确保电报的真实性,汇出行在电报上加注双方约定的密码,而信汇则无须加密码,签字即可。

2019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高频习题:第三章含答案

2019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高频习题:第三章含答案

2019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高频习题: 第三章含答案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例题・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的人民币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有()。

(2015 年)A.本票B.汇票C.股票D.支票【答案】ABD【解析】传统的人民币非现金支付工具主要包括"三票一卡〃和结算方式:(1广三票一卡〃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和银行卡(选项ABD)e)结算方式包括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

【例题・判断题】银行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中介机构,应按照付款人的委托,将资金支付给付款人指定的收款人,或者按照收款人的委托,将归收款人所有的资金转账收入到收款人的账户中。

(乂2015 年)【答案】V【解析】题干表述为〃银行不垫款原则〃的具体释义。

【例题•判断题】在填写票据出票日期时,“10月20日〃应写成〃壹拾月零贰拾日〃。

(乂2018年)【答案】x【解析】如果只写〃壹拾月〃,很容易被变造为“壹拾壹月〃或者〃壹拾贰月〃,应当在其前加“零〃。

【例题・单选题】某票据的出票日期为〃2013年7月15日〃,其规范写法是()。

(2014年)A.贰零壹叁年零柒月壹拾伍日B.贰零壹叁年柒月壹拾伍日C.贰零壹叁年零柒月拾伍日D.贰零壹叁年柒月拾伍日【答案】B【解析】观察4个备选项发现:⑴在年份的写法上不存在差异, 无须关注乂2)在月份的写法上,不加〃零〃不会导致被轻易变造(改成〃壹拾柒月〃或“柒拾月〃等均为画蛇添足),无须加〃零〃,排除选项ACM)在日期的写法上,如果不加“壹〃,很容易被变造为〃贰拾伍日〃,应当加“壹”,选项D错误,选项B正确。

更多2019年初级会计师备考资料、讲义学习、考前冲刺,加入初级会计职称学习群:763834992,更有老师!【例题・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办理支付结算基本要求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8年)A.结算凭证的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B.票据上出票金额、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C.票据的出票日期可以使用阿拉伯数码记载D.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答案】ABD【解析】选项C: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知识点:第3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知识点:第3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基本要求】(一)掌握银行卡账户和交易、银行卡计息和收费(二)掌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结算方式(三)掌握票据权利与责任、票据行为(四)掌握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五)熟悉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六)熟悉银行卡的分类和票据追索(七)熟悉预付卡相关规定(八)熟悉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九)了解办理支付结算的原则和基本要求(十)了解国内信用证(十一)了解票据防伪知识本章内容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第二节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第三节 银行卡第四节 预付卡第五节 结算方式(重点)第六节 票据的一般规定(重点)第七节 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重点)第八节 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分值预测:20分以上第三章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重点: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百度出品:会计考试神器,扫码下载!海量免费资料,真题,模拟题,任你练!会计从业考试,会计初级职称,会计中级职称,一网打尽!官方QQ 群:318549896难点: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知识点一:支付结算的含义及原则(轮换考点)1.支付结算定义: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银行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支付结算主体:银行单位、个人。

银行(含城乡信用社)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2.支付结算的原则(重点)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信用原则)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傻瓜”原则)银行不垫款原则。

(只是中介)知识点二: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必考点)1.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不统一无效。

(票据要统一,不统一无效)2.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账户管理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依法开户)3.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票据不伪造、不变造)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签章。

变造是指无权人对签章以外事项加以改变。

(伪造签章,变造其他)票据更改规定:(1)“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成都会计培训: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核心考点—支付结算

成都会计培训: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核心考点—支付结算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核心考点一《支付结算》你可以通过六要素会计在线百度文库,也可以关注六要素微信号:wwwliuyaosucn 或者添加QQ800041660第一时间获得全部考点精讲哦。

支付结算(一)支付结算的概念、主要支付工具及基本原则(见表2—36)(二)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1)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结算凭证。

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2)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3)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①所谓“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

所谓“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

②伪造、变造票据属于欺诈行为,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③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④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

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

(4)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必须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①关于收款人名称。

单位和银行的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规范化简称应当具有排他性,与全称在实质上具有同一性,例如“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范化简称为“银监会”。

②关于出票日期。

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

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支付结算方式

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支付结算方式

/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支付结算方式支付结算方式1、我国目前使用的人民币非现金支付工具主要包括“三票一卡”和结算方式。

“三票一卡”是指三种票据(汇票、本票和支票)和银行卡,结算方式包括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

2、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

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3、根据规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开户银行应于2个工作日内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报备。

4、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当先撤销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将账户资金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后,方可办理基本存款账户的撤销。

5、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

6、临时存款账户应根据有关开户证明文件确定的期限或存款人的需要确定其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7、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

8、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以及财政部门批准的特殊款项,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

9、存款人的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

10、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存取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存入单位卡账户。

11、单位的银行卡资金不得转入个人银行账户;销户时,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应当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

12、根据规定,自2015年6月1日起,我国放开银行卡清算市场,符合条件的内外资企业均可申请在中国境内设立银行卡清算机构。

13、申请成为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14、预付卡在发卡机构拓展、签约的特约商户中使用,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提取现金,不得用于购买、交换非本发卡机构发行的预付卡、单一行业卡及其他商业预付卡或向其充值,卡内资金不得向银行账户或向非本发卡机构开立的网络支付账户转移。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要点:托收承付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要点:托收承付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要点:托收承付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1、托收承付结算款项的每笔金额起点为10000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000元。

2、.结算业务: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3、使用单位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提示:托收承付、商业汇票、国内信用证仅限于单位使用(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不得使用);汇兑、委托收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单位和个人均可使用。

4、承付期(1)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自付款人开户银行发出承付通知次日起计算;(2)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自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计算。

5、付款人拒绝付款的理由(注意多选题)(1)没有签订购销合同或者购销合同未订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款项;(2)未经双方事先达成协议,收款人提前交货或因逾期交货付款人不再需要该项货物的款项;(3)未按合同规定的到货地址发货的款项;(4)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5)验单付款,发现所列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者货物已到,经查验货物与合同规定或与发货清单不符的款项;(6)验货付款,经查验货物与合同规定或与发货清单不符的款项;(7)货款已经支付或计算错误的款项。

6、重办托收收款人对被无理拒绝付款的托收款项,在收到退回的结算凭证及其所附单证后,需要委托银行重办托收。

经开户银行审查,确属无理拒绝付款,可以重办托收。

【例题1】甲、乙均为国有企业,甲向乙购买一批货物,约定采用托收承付验货付款结算方式。

2008年3月1日,乙办理完发货手续,发出货物;3月2日,乙到开户行办理托收手续;3月10日,铁路部门向甲发出提货通知;3月14日,甲向开户行表示承付,通知银行付款。

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讲义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讲义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知识点:办理支付结算根本要求考点频次:★★★难度:低题型:选择、判断、不定项一、签章的要求〔单据与结算凭证〕签章主体签章种类公家章个人章银行单位、银行的盖印法定代表人或其单位〔非银行〕〔注:公章或专用章〕受权代理人的签章个人个人的署名或盖印——二、假造与变造的划分工程详细规定①无权限人冒充别人“签章〞的行为假造②虚假别人名义“签章〞的行为变造无权改正单据内容的人,对单据上“签章以外〞的记录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①“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改正;改正的单据无效;改正的结算凭改正要证,银行不予受理求②对单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余记录事项,原记录人能够改正,改正时应当由原记录人在“改正处〞签章证明三、单据与结算凭证填写标准工程详细规定收款人名称记录全称或标准化简称①出票日期“ 一定〞使用中文大写。

出票日期②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当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当在其前加壹金额单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录,两者一定一致,两者不一致的单据无效;两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单项选择题】依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对于单据填写要求的表述中,不正确的选项是〔〕。

A. 单位名称应当记录全称或许标准化简称B. 银行名称应当记录全称或许标准化简称C. 出票日期能够选择使用中文大写或阿拉伯数码D. 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录,两者一定一致『正确答案』 C『答案分析』本题查核填写单据和结算凭证时应注意的事项。

依据规定,单据的出票日期一定使用中文大写,不能够使用阿拉伯数字。

【多项选择题】依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单据欺骗行为中,属于变造单据的是〔〕。

A.涂改单据号码B.冒充出票人在单据上签章C.以一个虚假的背书人的名义在单据上签章D.任意改正单据密押『正确答案』 AD『答案分析』本题查核单据的假造。

单据的假造,是指对“签章〞的假造。

针对签章以外的事项,是变造。

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考点讲义第17讲_非票据结算方式(3)、银行结算账户

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考点讲义第17讲_非票据结算方式(3)、银行结算账户

第四单元非票据结算方式考点06:国内信用证(★★★)(P110)1.国内信用证的特征国内信用证,是指银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立的、对相符交单予以付款的承诺。

(1)信用证为以人民币计价、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

(2)信用证结算方式适用于国内企事业单位之间货物和服务贸易的结算。

(3)信用证只限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4)信用证按付款期限分为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

即期信用证,开证行应在收到相符单据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付款。

远期信用证,开证行应在收到相符单据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确认到期付款,并在到期日付款。

远期信用证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2.开证(1)开证申请人申请办理开证业务时,须提交其与受益人签订的贸易合同。

(2)开证行可要求申请人交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并可根据申请人资信情况要求其提供抵押、质押、保证等合法有效的担保。

3.转让(1)转让是指由转让行应第一受益人的要求,将可转让信用证的部分或者全部转为可由第二受益人兑用。

(2)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

4.付款如果受益人提交了相符单据或者开证行已发出付款承诺,即使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及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开证行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款。

【答案】×【例题2·判断题】国内信用证结算方式可用于单位和个人之间商品交易产生的货款结算。

()(2015年)【答案】×【例题3·判断题】国内信用证为以人民币计价、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

()【答案】√【例题4·判断题】如果国内信用证的受益人提交了相符单据或者开证行已发出付款承诺,即使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及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开证行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款。

()【答案】√【例题5·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国内信用证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可用于支取现金B.开证申请人可以是个人C.远期信用证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D.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答案】D第五单元银行结算账户目录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考点01: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P64)1.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活期存款账户2.开户许可证(1)2019年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自2019年年底,完成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取消核准制,实行备案制,不再颁发开户许可证。

2021初级会计核心考点经济法基础第三章-支付结算制度

2021初级会计核心考点经济法基础第三章-支付结算制度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要点1: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1.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结算凭证。

2.签章要求(1)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①单位、银行签章: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②个人签章: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应为该个人本人的签名或盖章。

(2)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3.票据和结算凭证的更改要求(1)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2)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技巧】有关凭证更改要求的记忆口诀:出金、出日、收款人,一经更改就无效。

结算凭证经更改,银行有权不受理。

其他事项作更改,签章证明需保留。

4.票据日期书写要点2: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要点3: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提示】2019年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自2019年年底前,完成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企业(在境内设立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下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取消核准制,实行备案制,不再颁发开户许可证。

要点4: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1.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2.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

3.属于变更开户许可证记载事项的,存款人办理变更手续时,应交回开户许可证,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换发新的开户许可证。

对因办理变更手续收回的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不再换发新的开户许可证。

要点5: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1.撤销要求(1)存款人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2)存款人必须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许可证。

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小税种高频考点汇总

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小税种高频考点汇总

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小税种高频考点汇总【要点1】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从价计征:(1)计税依据: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2)税率:1.2%(3)计税公式: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x(1-扣除比例)x1.2%2.从租计征:①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②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税率:12%③个人出租的居民住房,不区分用途税率:4%计税公式:应纳税额=租金收入X12%或4%【提示】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要点2】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生产经营之月起2.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建成之次月起3.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4.购置新建商品房: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5.购置存量房: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6.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本企业房产之次月起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要点3】契税的纳税人和计税依据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1)纳税人:承受方(买方)(2)计税依据:成交价格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1)纳税人:受赠方(2)计税依据:参照市场价格核定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1)纳税人:多交付货币方(2)计税依据:多交付的价格差(交换价格相等兔税)4.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1)纳税人:转让方补交(2)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5.计税公式: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3%~5%的幅度税率)【要点4】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1.应征土地增值税:(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地产;(2)单位之间房地产交换;(3)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的;(4)房地产的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房地产权属转移的;2.不征土地增值税(1)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房地产的继承、符合条件的赠与;(3)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符合条件的改制重组涉及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4)房地产的出租、自用、代建行为;(5)房地产的抵押期间;(6)国有企业对房地产重新评估产生的评估增值【要点5】城镇土地使用税1.纳税人:(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均为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一2.征税范围:(1)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2)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提示】农村的土地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解析(四)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解析(四)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解析(四)2018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每天一点经济法基础,日积月累,高分就会走向你。

中华会计网校精心整理了《经济法基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部分的知识点,在备考初级会计职称的路上,网校助你一臂之力!(一)支付结算的概念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注意】支付结算仅指转账结算。

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银行: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和个人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二)支付结算的特征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2.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1)“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2)“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银行不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款,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

【注意】银行只要以善意且符合规定的正常操作程序审查,对伪造、变造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及需要交验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未发现异常而支付金额的,对出票人或付款人不再承担受委托付款的责任,对持票人或收款人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

3.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统一管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分级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各地分支行【注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4.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

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支付结算概述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支付结算概述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支付结算概述初级会计考试备考阶段,如何展开高效复习?我们需要注意哪些呢?接下来小编和大家一起探讨一下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希望大家能够及时打卡,及时学习,夯实基础。

历年真题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是准备初级会计考试最宝贵的资料,通过对真题的学习来达到提高应试技巧,最终提高初级会计考试分数也是很有必要的。

支付结算概述一、支付结算概念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行为。

注:支付结算是指转账结算,不包括使用现金。

二、支付结算工具三票一卡:汇票、本票、支票、银行卡结算方式: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网上支付三、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一)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1.区分伪造和变造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

2.区分可更改与不可更改内容不可更改: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更改后票据无效)可更改:除上述三项以外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更改并签章)(二)填写各种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

1.收款人名称单位和银行的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2.出票日期(1)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2)写法: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当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当在其前加壹。

3.金额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

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希望大家能够及时打卡,及时学习,总之,大家在备考时,对于逻辑性较强的科目,学习时细分知识点,理顺前后逻辑,理解记忆。

对于文字性的考点,将重点进行归纳总结。

另外还有一点非常重要,就是要不断刷题,只有刷题你才能感受那种考题难度的层次,才能让你临危不乱,多刷题一定是非常有用的。

初级会计法规第三章知识点

初级会计法规第三章知识点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考情分析】本章为《经济法基础》龙头老大的强有力竞争者,多年考核分值均超过20分,与流转税、所得税等章平分秋色,是历年考试不定项选择题的栖息地。

本章考点虽多,但难度不大,同学们应结合以往的学习及工作经历对本章内容进行准确理解。

【章节框架】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知识点、支付结算的概念和原则(☆)(一)概念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行为。

【注意】支付结算是指转账结算,不包括使用现金。

(二)原则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3.银行不垫款知识点、支付结算工具的分类(★)(12年多选)知识点、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09、11、12单选;13年多选)(一)填写规范1.关于收款人名称:单位和银行的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2.关于出票日期:(1)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2)规范写法: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当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当在其前加壹。

【理解】日期写法应满足三大要求:汉语语言的规律、数字金额的构成、防止涂改的要求。

举例:1月15日,应写成零壹月壹拾伍日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3.关于金额: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二)签章要求1.单位、银行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2.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个人本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三)更改要求1.“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2.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2023初级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2023初级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1.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3.票据的当事人(1)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1)基本当事人(2)更改(2)非基本当事人(3)书写规范 4.票据权利2.银行结算账户(1)分类(1)分类(2)取得(2)开立(3)丧失补救(3)变更(4)权利时效(4)撤销(5)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6)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5.票据行为7.银行汇票(1)出票(1)出票(2)背书(2)实际结算金额(3)承兑(3)提示付款(4)保证(4)退款6.票据追索8.商业汇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更改 1. 收款人名称应记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的简称。

规范化简称应当具有排他性,与全称在实质上具有同一性。

2. 出票日期——中文大写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填写月、日时,(1) 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2) 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

3.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书写规范高频考点1: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变造票据的行为有( )。

A .原记载人更改付款人名称并在更改处签章证明B .剪接票据非法改变票据记载事项C. 涂改出票金额D. 假冒他人在票据上背书签章『正确答案』B C『答案解析』选项A 属于合法的更正,选项D 属于伪造票据的行为。

【判断题】结算凭证金额的中文大写与阿拉伯数码记载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写为准。

( )『正确答案』×『答案解析』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讲解 (4)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讲解 (4)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办理支付结算基本要求①签章的要求②伪造与变造的辨别③票据与结算凭证的填写规范2.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变更、撤销①辨别核准制与备案制的账户类型②新开立账户可以付款的时间③变更银行结算账户的要求④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情形和顺序3.各类银行结算账户①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综合②个人银行结算账户4.票据背书①背书种类②背书记载事项③背书的特别规定5.票据追索权①何种情况下行使追索权?②权利人有权向谁追索?③追索的内容是什么?④如何行使追索权?6.商业汇票①什么主体可以适用商业汇票?②商业汇票的必须记载事项③商业汇票的承兑行为④商业汇票的贴现7.支票①支票的种类②支票的授权补记事项③签发空头支票的处罚8.银行卡计息与收费①计收利息的相关规定②银行收费的相关规定9.国内信用证①国内信用证的性质②国内信用证相关程序的综合10.预付卡有关预付卡的经典综合归纳知识点:办理支付结算基本要求考点频率:★★★难度:低题型:选择、判断、不定项一、签章的要求(票据与结算凭证)二、伪造与变造的辨别三、票据与结算凭证填写规范【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填写要求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单位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B.银行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C.出票日期可以选择使用中文大写或阿拉伯数码D.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时应注意的事项。

根据规定,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不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

【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中,属于变造票据的是()。

A.涂改票据号码B.假冒出票人在票据上签章C.以一个虚构的背书人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D.随意修改票据密押『正确答案』A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的伪造。

票据的伪造,是指对“签章”的伪造。

针对签章之外的事项,是变造。

知识点: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变更、撤销考点频率:★★★难度:中题型:选择、判断、不定项【多选题】下列银行结算账户设立中,需要遵循核准制设立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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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高频考
点: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
一、汇兑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汇兑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由汇款人选择使用。

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汇兑结算力式。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对汇兑的办理程序、撤销和退汇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二、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l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千元。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对托收承付办理程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三、委托收款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结算,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对委托收款办理程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四、国内信用证
国内信用证是开证银行依照申请人(购货方)的申请向受益人(销货方)开出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支付款项的书面承诺。

我国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

信用证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产生的货款结算,并且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信用证与作为其依据的购销合同相互独立,银行在处理信用证业务时,不受购销合同的约束。

信用证有效期为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的最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对信用证办理程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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