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范本7篇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范本7篇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篇1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培训制度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健康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必要时进行临时检查。
健康证明应予公示。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患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从业人员应每日进行晨检并记录。
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调离、返岗情况应详细记录。
4、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应当建立健康档案,以备查验。
5、食品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等培训。
6、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并建立培训档案,以备查验。
二、食品经营过程控制制度1、食品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加工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2、具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主食制作以及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的场所和设施,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3、食品处理区内应当设置相应的清洗、消毒、洗手、干手设施和用品。
粗加工操作场所应当根据加工品种和规模设置清洗水池。
4、食品处理区应当按照原料进入、处理、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防止交叉污染。
5、熟制食品加工必须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以及煎炸过度。
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要彻底加热后,才能供应。
6、加工后的成品、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需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7、制作加工过程中发现有超保质期、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不得加工使用。
按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食品经营场所及设施清洗消毒制度1、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上下水道通畅,地面无积水,废弃物密闭盛放,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
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1、食品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才可上岗操作。
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亦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
2、每天上岗前,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健康状况晨检,如有发热,腹泻,皮肤外伤或感染,呕吐,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报告并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和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食堂前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
4、操作时手部必须保持清洁,操作前手部应洗净。
接触直接人口食品时,手部必须进行消毒。
5、如手接触脏物、L厕所、揍鼻子、吸k队用餐等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双手必须洗净才能从新进行工作。
6、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人食品处理区。
7、食品处理区内严禁随地吐痰、抽烟、饮食及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8、不准穿工作服,工作鞋进厕所。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內。
四、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五、平日不染红指甲,班上不戴戒指,手表,手鐲。
六、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时严禁吸烟。
八、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九、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要对着食品咳嗽或打喷嚏。
十二、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十三、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1、要坚持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工作衣帽;2、按规定着装,上班不带戒指、耳环,男不留长发,女不披发,化装淡而大方;3、操作时不吸烟,工作时不做有碍服务形象的动作,如:抓头发、掏耳朵、伸懒腰、剔牙、揉眼睛、打哈欠,咳嗽或打喷嚏时要用手掩住口鼻;4、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工作的也必须进行体检,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5、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者应及时停止操作食品工作。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优秀8篇)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优秀8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整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实在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订立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管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管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
一般制度是怎么订立的呢?为伙伴们细心整理了8篇《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我们不妨阅读一下,看看是否能有一点抛砖引玉的作用。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篇一1、从业人员必需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学问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需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学问,把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卫生操作。
3、严格科学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过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
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乾净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
7、从业人员必需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篇二1、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责职制度为保证学院和学院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管理、从业人员更好地履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加强对学院食堂和老师、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用餐卫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同学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订立本责任制。
(1)学院院长为学院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后保各处长为直接责任人。
(2)依法办食堂,建立学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内供应的食品及饮料卫生安全。
(3)统一指挥,督促学院的各有关食品卫生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对学院食堂和老师、同学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个人卫生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个人卫生制度1.本单位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应按规定经健康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2.对从事食品安全管理的人员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每年组织一次健康检查。
3.患有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对食品从业人员每日上岗前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
患有发热、呕吐、腹泻、咽部严重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者感染的从业人员,应主动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待查明原因并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后方可重新上岗。
5.建立本单位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名录,记录每年的健康检查时间,确保其在健康证明有效期之前安排健康检查。
6.食品从业人员上岗时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应化妆,佩戴的手表、手镯、手链、手串、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可外露。
7.专间(专用操作区)人员操作时应佩戴清洁的口罩,口罩应遮住口鼻。
8.食品处理工作人员的工作服为白色或浅色,保持清洁,定期清洗,受到污染后要及时更换。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其工作服须每日清洗。
从业人员上卫生间前,应脱去工作服。
待清洗的工作服不得存放在食品处理区。
9.食品从业人员制作加工食品前应洗净手部,制作加工过程中,保持手部清洁,出现下列情形时应重新洗净手部:1)制作加工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水产品、蛋品)前;2)制作加工不同存在形式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前;3)接触不洁物品(落地的食品原料及食品、受到污染的工具容器和设备、餐厨废弃物、化学物品、钱币、手机等)后;4)使用卫生间后;5)手捂嘴咳嗽、打喷嚏及滴鼻涕后;6)其他可能会污染手部的活动。
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引言食品安全是关乎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问题,而食品生产从业人员的健康及卫生状况直接影响食品生产的质量和安全性。
为了确保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和健康管理,制定和执行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1. 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从业人员的卫生与健康要求进行法律规范。
•GB 28050-2011《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与卫生管理规范》:详细规定食品生产从业人员的健康与卫生管理要求。
•HACCP体系:认为食品生产从业人员是食品安全控制的重要环节,强调监督和管理。
2. 健康管理2.1 健康检查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以确保身体状况符合从业要求。
其检查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等基本指标的测量。
•传染病筛查:检查员工是否患有传染病,如肺结核、乙肝等。
•皮肤检查:检查员工是否有传染性皮肤疾病,如疱疹、湿疹等。
•眼耳鼻喉口腔检查:检查员工的视力、听力以及口腔卫生状况。
•体检报告:健康检查结果应有正式的体检报告进行记录保存。
2.2 居住环境管理食品生产从业人员的居住环境也应受到管理,以防止因居住环境的不卫生而影响食品安全。
具体管理措施包括:•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保证员工的住房干净、通风且无虫害。
•定期卫生检查:对员工宿舍进行定期的卫生检查,确保卫生条件符合标准要求。
•安全用水:提供安全可靠的饮用水,预防水源污染。
3. 卫生管理3.1 个人卫生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遵守以下要求:•清洁卫生:员工应每天保持清洁,保持头发整洁、解除指甲、无长袖衣物等。
•穿戴合格工作服: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应穿着清洁、符合规定要求的工作服进行操作。
•食品接触前洗手: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在接触食品前必须彻底洗手。
3.2 职业卫生培训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应定期接受职业卫生培训,提高他们对工作中卫生管理的认识和意识。
食品加工人员卫生管理制度(5篇)
食品加工人员卫生管理制度一、实行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做好登记工作。
高热、咳嗽、腹泻、皮肤性化脓人员不得从事岗位作业。
二、保持穿戴整洁,工作时间内穿白工作衣裤、戴白帽,进熟食间操作和开饭供应时要增戴白口罩。
卤味间人员进卤味间工作除按上述规定穿戴外,进入卤味间应增穿反穿衣。
三、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执行“四不”规定。
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不在操作间和专用间吸烟。
四、出售食品前,操作人员的手必须在消毒液内进行消毒。
五、每年定期____一次体验,合格者持健康证上岗作业。
不适合食堂工作的人员。
凡新进食堂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合格后持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
六、出售食品时,不准使用不洁餐具,严禁直接用手抓取食品。
食品加工人员卫生管理制度(2)是指对食品加工过程中的人员卫生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其主要目的是确保食品加工过程中人员卫生达标,从而保障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1.人员卫生培训:食品加工企业应定期组织人员卫生培训,包括食品卫生知识、个人卫生要求、操作规程等内容的培训,并发放相关培训证书。
2.员工健康管理:食品加工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不适合从事食品加工的情况时,应暂停其工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个人卫生要求:食品加工人员应穿戴干净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工作帽和口罩,并保持身体清洁。
在工作期间,应避免吸烟、喝酒等不良习惯,遵守工作纪律。
4.手卫生管理:食品加工人员应经常洗手,特别是进入生产车间前后、接触生鲜食材前后、使用洗手间后等关键环节要强制洗手。
同时,要确保使用洗手液和洗手设施的卫生状况良好。
5.交叉污染防控:食品加工人员应避免将生食和熟食、生肉和熟肉等物品混合搭配,防止交叉污染。
同时,在工作台面、设备、容器等物品的清洗、消毒和存储中,要采取控制交叉污染的措施。
6.个人卫生监督检查:食品加工企业应定期组织对人员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加强对员工的日常指导和教育。
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5篇)
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一、所有食堂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每名食堂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工作服应定期更换,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勤换洗工作服。
工作时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面向食品说话、咳嗽。
食堂必须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有脏随时扫。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开始工作前;2、上厕所后;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6、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六、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七、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行为制定的一套规范和管理措施。
其目的是确保食堂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严格遵守个人卫生要求,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以下是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要点:1. 个人卫生常识培训:食堂从业人员应接受个人卫生知识的培训,了解个人卫生的重要性和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
2. 健康证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3. 穿着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应穿戴整洁、干净的工作服,并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4. 手部卫生:食堂从业人员应经常洗手,特别是在进入工作区域前、处理食品前后、上厕所后等关键时刻。
食从业人员食品生产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食品生产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生产安全卫生管理,预防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销售等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食品从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食品生产安全卫生。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第二章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第五条食品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慢性病和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三)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四)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八条食品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症状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三章食品生产环境卫生管理第九条企业应当保证生产环境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十条食品生产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卫生要求,具有合理的设计、布局和设施,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一条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当分别存放,标识清楚,防止混淆。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进货查验制度,确保原料、添加剂、产品的质量安全。
第十三条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包装机具备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卫生要求,防止污染食品。
第四章食品生产过程管理第十四条食品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五篇)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店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一、岗位责任制度1、负责人岗位职责。
本人对食品经营负全面责任。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1、凡从事食品本店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
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
三、销售管理制度1、经营场所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
3、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四、餐具必须做到一人一用,用后清洗干净,摆放整齐。
妙滋芭乐比馒头专营店____年____月____日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二)申请设立食品流通许可须知一、了解政策首先了解有关的政策法规,上网查询流通许可申请书,了解许可申请的一般知识。
根据自身实际,选择自己办理本项业务或选择请别人代理本业务。
二、准备文件准备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名称变更预留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11)。
三、准备证件准备____及其复印件:经营单位负责人的____明(5)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____明(6)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____明(7)( 5、6、____项可统一贴于《____粘贴页》)、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____明(未指定代表或者未委托他人代理的不需要提供)(10);从业人员健康证明(14);一寸近照两张。
四、填写表格从网上下载并填写《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表》(2)、《负责人、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____》(9),《食品经营设备、工具清单》(13)。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食品生产安全,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与食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存、销售等直接相关的从业人员。
三、健康检查与健康管理1. 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新进员工在入职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2. 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3. 从业人员在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时,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 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 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和健康检查结果。
四、卫生要求1. 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保持双手清洁,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2. 从业人员在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
3. 从业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4. 从业人员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5. 企业应提供必要的卫生设施,如洗手池、消毒设施等,确保从业人员能够方便地进行个人卫生处理。
五、培训与管理1. 企业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卫生知识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卫生知识水平。
2. 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确保从业人员遵守卫生规定和要求。
3. 企业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检查,对违反卫生规定和要求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六、监督与检查1. 企业应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和实施。
2. 企业应接受相关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4篇)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一、前言个人卫生是指个人自身的卫生行为和卫生状态,对于从业人员而言,良好的个人卫生管理是保障自身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关键。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行为,保障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促进企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业人员,包括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医疗行业从业人员、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等。
三、个人卫生要求1. 个人卫生常识从业人员应了解个人卫生的基本常识,包括洗手、刷牙、洗澡、剃须等,做到相应卫生措施的正确和合理运用。
2. 衣着要求(1)从业人员应穿着整洁、干净的工作服,颜色要求统一,工作服应定期更换和清洗。
(2)从业人员应穿戴干净的工作鞋,并经常更换袜子,保持脚的干爽。
(3)从业人员头发应整齐,不得披散,长发应盘起或束起。
(4)从业人员不得佩戴手表、项链、戒指、耳环等饰品,严禁留长指甲。
3. 洗手要求(1)从业人员在工作前、上厕所后、接触垃圾后、接触生食后、发热、咳嗽、打喷嚏后等场合都应进行洗手。
(2)洗手时应使用洗手液或肥皂,并按照正确的洗手方法进行操作,包括用流动水湿润双手、取适量洗手液搓揉双手、顺序搓洗双手五指、搓洗掌心、搓洗双手背、搓洗指关节等。
(3)洗手后应使用干净的纸巾擦干双手,并及时关闭水龙头,避免二次污染。
4. 环境卫生要求(1)从业人员在工作现场的周围不得乱扔垃圾,要保持环境整洁。
(2)从业人员应及时清理工作场所和工具,避免积存杂物和污渍。
(3)从业人员应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5. 饮食卫生要求(1)从业人员应注意饮食卫生,避免食用变质食品或生食。
(2)从业人员在进食前应进行手部卫生处理,包括洗手或使用消毒液。
(3)从业人员应注意饮食平衡,避免偏食或暴饮暴食。
6. 特殊卫生要求从业人员如果有发热、咳嗽、打喷嚏等症状,或患有传染性疾病,应立即向所在单位报告并停止工作,及时就医治疗。
四、个人卫生培训与考核1. 个人卫生培训从业人员应接受个人卫生培训,了解个人卫生的重要性、基本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应接(必须)受健康检查,并持有效证件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上岗前,要先结果卫生培训教育方可上岗。
3、上岗时,每日必须晨检,如发现有咳嗽、发热、腹泻、呕吐手部皮肤感染者,不得上岗。
4、进入食堂前,必须穿戴整洁统一的工作服帽鞋工作服应罩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并要把双手洗净。
5、直接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接触的人员不准戴耳环戒指手镯项链手表不准浓艳化妆染指甲喷洒香水进入车间。
6、手接触赃物进厕所吸烟用餐后,都必须把双手洗净才能进行工作。
7、上班前不许酗酒,工作时不准吸烟饮酒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8、操作时人员手部受到外伤,不得直接接触食品或原料,需经过包扎治疗,戴上防护手套后方可参加不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9、进厕所或离开生产加工场所应更衣。
10、生产场所不得带入或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如衣物食品烟酒药品化妆品等以及与生产无关物品。
食品安全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个人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餐饮服务、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等行业的从业人员。
第三条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制度,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保持个人卫生,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第四条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第五条从业人员在患有传染病、皮肤病、口腔疾病等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停止从事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工作,接受治疗,待病情痊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六条从业人员在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七条餐饮服务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及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定期检查健康证明。
第八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由餐饮服务单位行政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第三章个人卫生要求第九条从业人员在参加工作前,应接受食品安全培训,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个人卫生要求。
第十条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换衣、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佩戴清洁的工作帽、口罩、手套、围裙等防护用品,并根据工作性质穿着清洁的工作服。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化妆、涂抹指甲油、染发、喷洒香水等。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保持口腔卫生,不得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
第四章食品加工卫生要求第十四条从业人员在加工食品过程中,应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卫生。
第十五条食品加工工具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第十六条食品原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的管理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的管理制度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的管理制度范本(通用6篇)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的管理制度范本(通用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的管理制度1一、工作人员(一)食堂工作人员须经医院或卫生防疫部门体检合格,并持“健康证”方能上岗。
上岗后,按照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定期体检。
(二)上岗时要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准带戒指、手表和其他装饰物,不准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指甲要短于手指2mm左右。
做到“四勤”:勤洗头、勤洗澡、勤洗工作服、勤理发。
女员工不准浓妆艳抹和披头散发;男员工不准留长发和胡须。
(三)厨房内严禁吸烟、吐痰。
不得在食物或餐具、厨具附近咳嗽、打喷嚏。
万一打喷嚏或咳嗽,要背向食物或餐具、厨具并用手帕等罩住口鼻,随即洗手。
(四)工作前、便后,均要彻底洗手。
(五)感冒、皮肤有外伤或患传染病症时不准上岗。
(六)认真学习并遵守食品卫生有关法规,并自觉按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搞好个人卫生和按程序操作。
二、食品(一)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料理操作,生食与熟食、海鲜与肉类,必须分开加工、分开清洗、分开存放。
(二)易腐食物或原料,应贮藏在摄氏零度以下冷藏柜内。
(三)蔬菜用流动清水漂洗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四)调味品放在专用调味车内,用后应随即加盖。
三、用具食堂所有用具均应摆放整齐、干净,清洗责任分类落实到人,用后立即清洗和凉干,不得外借他用。
卫生标准如下:(一)所有的不锈钢器具,均应保持内外光洁。
(二)工作台、架柜上摆放的东西整齐有序。
(三)冰柜、电饼档、蒸饭车、炉头、炉台、水池、消毒柜等固定用具,每天最少要清洗两次,即,餐前、餐后各清洗一次,保持无油迹、无杂物、无异味。
(四)铰肉机、刹菜机、和面机、各类刀具等,每次用后,均应从内到外彻底清洗一次,不留残物。
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一)食品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三)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二、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新参加工作及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酒店安排的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在职食品从业人员应进行卫生培训,培训情况应记录三、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一)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二)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操作前手部应洗净。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开始工作前2、处理食物前3、上厕所后4、处理生食物后5、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6、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7、处理动物或废物后8、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9、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四)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宜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
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五)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六)食品处理区内不得有抽烟、饮食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七)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食品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一)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也可按其工作的场所从颜色或式样上进行区分,如粗加工、烹调、仓库、清洁等(二)工作服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定期进行更换,保持清洁。
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食品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服务等环节的从业人员。
三、卫生要求1. 健康要求(1)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 个人卫生要求(1)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剪指甲、洗澡理发、洗衣服。
(2)工作期间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头发不得外露。
(3)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饮酒、吃零食。
(4)不得在工作期间化妆、涂指甲油、戴饰品。
3. 食品操作要求(1)操作前必须洗净双手,并使用食品级一次性手套。
(2)不得在食品操作区域内进行与食品无关的活动。
(3)不得将个人物品带入食品操作区域。
(4)操作过程中,不得用手直接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
4. 食品储存要求(1)食品储存区域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
(2)食品应分类存放,生熟食品分开存放。
(3)易腐食品应在冷藏条件下储存,确保食品新鲜。
(4)食品储存设施应定期清洁、消毒。
四、监督检查1. 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
3. 定期对食品操作区域、储存设施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卫生。
4.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幼儿园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幼儿园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确保幼儿园食品安全,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意识,规范其行为,做到卫生合格、服务规范,保护幼儿的身体健康,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从事幼儿园餐饮服务的食品从业人员,包含厨师、厨工、配菜员、食品仓库管理员等。
3. 个人卫生要求3.1 基本卫生要求3.1.1 食品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身体健康,身体无传染性皮肤病、外伤等。
3.1.2 食品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须保持乾净的仪表,服装清洁、整齐,不得佩戴饰物,如手表、项链、戒指等。
3.1.3 食品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应穿着专用工作服,配戴干净的工作帽,保持头发干净,不得将头发掉落于食品中。
3.1.4 食品从业人员应每天洗手至少5次,包含进厨前、进食前、拿取食品前、咳嗽、打喷嚏后,如使用洗手间后等场合。
3.1.5 食品从业人员应使用洗手液和流动水进行洗手,洗手时间不得少于30秒,并使用纸巾或专用手部吹风设备擦干。
3.2 食品接触卫生要求3.2.1 食品从业人员接触生食前,应先洗净双手,戴上严密质量合格的一次性手套。
3.2.2 食品从业人员接触熟食前,应先洗净双手,戴上质量合格的一次性手套。
3.2.3 食品从业人员在接触生食和熟食之间,应充分清洗双手和更换一次性手套。
3.2.4 食品从业人员接触食材或食品后,应立刻洗净双手。
3.2.5 食品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避开用手直接接触食品,如必需接触,应先洗净双手或戴上一次性手套。
3.3 健康管理要求3.3.1 食品从业人员应按规定时间进行健康体检,并保管相关健康证明。
3.3.2 食品从业人员如显现胃肠道相关疾病、呼吸道相关疾病等传染病时,应及时停止工作并向上级报告,直至病愈后方可复工。
3.3.3 食品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4 环境卫生管理要求3.4.1 食品从业人员应保持清洁的工作环境,保持良好的通风。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1. 背景和目的为了保障食品卫生安全、促进食品企业的健康发展,本制度旨在规范食品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管理行为,确保他们在工作中遵从卫生标准和规定,对本身的个人卫生负责,并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和考核。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等环节中的从业人员,包含但不限于厨师、服务员、工人等。
3. 管理标准3.1 佩戴卫生规范1.食品从业人员每天上岗前应确保身体清洁,衣着整齐干净,并佩戴乾净的工作服和帽子,不得穿着污秽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服装。
2.食品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佩戴清洁、乾净、无菌的手套,避开直接接触食品。
同时,定期更换手套并正确清洗双手。
3.2 饮食卫生1.食品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在生产、加工、储存等场合进食,禁止吸烟和嚼槟榔等不卫生行为。
2.食品从业人员应选择合适的餐厅或食堂用餐,并确保食品来源合法、新鲜、卫生。
3.3 卫生行为规范1.食品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双手,不得有传染性皮肤病等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疾病。
2.食品从业人员不得患有严重感冒、发烧等症状上岗工作,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3.食品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情形符合从业要求。
3.4 避开交叉污染1.食品从业人员应正确使用清洁消毒剂对工作场合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特别是厨房、餐具和食品加工设备等。
2.食品从业人员应注意区分生熟食品的存放和处理,避开交叉污染。
3.5 垃圾处理1.食品从业人员应将垃圾分类投放,并遵守相关垃圾处理规定,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工作环境清洁。
2.食品从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垃圾桶,确保食品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投放。
4. 考核标准4.1 考核内容1.个人卫生习惯:包含但不限于佩戴卫生规范、饮食卫生、卫生行为规范等。
2.清洁消毒:包含但不限于工作场合清洁消毒、避开交叉污染等。
3.垃圾处理:包含但不限于垃圾分类投放、垃圾清理等。
4.2 考核方式1.定期考核:对食品从业人员依照肯定频率进行集中考核,由企业法务人员或卫生管理人员组织实施。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规定旨在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和卫生,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法律的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从业人员在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环节的个人卫生管理。
第三条定义1.个人卫生:指食品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形,包含但不限于个人身体卫生、穿着卫生、饮食卫生、个人卫生习惯等方面。
2.食品从业人员:指在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环节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个人卫生管理标准第四条卫生许可证1.食品从业人员应及时参加健康体检,并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上岗工作。
2.食品从业人员应及时进行卫生许可证年检,确保持证上岗。
3.食品从业人员应将卫生许可证置于明显位置,并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第五条个人身体卫生1.食品从业人员应每天穿着清洁整齐的工作服,无异味、无污渍、无劣质。
2.食品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清洁,包含洗手、戴发网、戴口罩、修剪整齐的指甲等。
3.食品从业人员应避开身上有开放性伤口、感染性皮肤病等情况,如有发现应及时报告,并暂时停止工作。
第六条穿着卫生1.食品从业人员应穿着乾净的工作帽、护目镜、工作手套等防护用品,依据不同工作环节的要求合理选择并佩戴。
2.食品从业人员应定期更换工作服和防护用品,保持清洁。
第七条饮食卫生1.食品从业人员应在指定的休息室或餐厅用餐,不得在加工区域、储存区域、售卖区域食用食品。
2.食品从业人员应遵守食堂规章,饭前必必需洗手、开水消毒、用餐具,不得用手直接接触食品。
第八条个人卫生习惯1.食品从业人员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定期口腔清洁、洗手等。
2.食品从业人员应避开在工作期间吸烟、饮食等不良习惯,保持环境乾净、无异味。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九条考核内容1.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情况。
2.食品从业人员遵守相关规定的程度。
第十条考核方式1.食品企业应建立个人卫生管理档案,记录食品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情形。
食品从业人员及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及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卫生制度,做到以下要求:
⑴衣容整洁卫生;
⑵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不染红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鐲;
⑶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洗手消毒;
⑷工作时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⑸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⑹不准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嚏。
2.食品经营场所及贮存卫生管理要求:
⑴各类食品要分开存放,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
离地10CM,离墙1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⑵场所内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整治,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⑶配套必备的冷藏、冷冻设施,采取防护措施,防止食品发生霉烂,软化发臭,保证无蝇、无鼠、无昆虫;
⑷每天清洁室内卫生,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⑸食品经营、贮存场所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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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一)食品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二、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新参加工作及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酒店安排的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在职食品从业人员应进行卫生培训,培训情况应记录
三、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一)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二)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操作前手部应洗净。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
2、处理食物前
3、上厕所后
4、处理生食物后
5、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6、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7、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8、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9、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宜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
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五)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六)食品处理区内不得有抽烟、饮食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七)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食品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
(一)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也可按其工作的场所从颜色或式样上进行区分,如粗加工、烹调、仓库、清洁等
(二)工作服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定期进行更换,保持清洁。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三)食品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四)待清洗的工作服应放在远离食品处理区
(五)每名食品从业人员应有两套或以上工作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