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带答案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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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公布(官方版)

2016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公布(官方版)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 提⽰: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上直接作答。

⼀、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所得税 B.⼄⼿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机,本⼈当⾯酬谢” C.丙对⼥友书⾯:“如我在上海找到⼯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 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 2.甲企业是由⾃然⼈安琚与⼄企业(个⼈独资)各出资50%设⽴的普通合伙企业,⽋丙企业货款5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甲企业全部资产仅剩20万元。

现所⽋货款到期,相关各⽅因货款清偿发⽣纠纷。

对此,下列哪⼀表述是正确的? A.丙企业只能要求安琚与⼄企业各⾃承担15万元的清偿责任 B.丙企业只能要求甲企业承担清偿责任 C.⽋款应先以甲企业的财产偿还,不⾜部分由安琚与⼄企业承担⽆限连带责任 D.就⼄企业对丙企业的应偿债务,⼄企业投资⼈不承担责任 3.潘某去某地旅游,当地⽟⽯资源丰富,且盛⾏“赌⽯”活动,买者购买原⽯后⾃⾏剖切,损益⾃负。

潘某花5000元向某商家买了两块原⽯,切开后发现其中⼀块为⽟⽯,市场估价上百万元。

商家深觉不公,要求潘某退还该⽟⽯或补交价款。

对此,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 A.商家⽆权要求潘某退货 B.商家可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适当补偿 C.商家可基于重⼤误解⽽主张撤销交易 D.商家可基于显失公平⽽主张撤销交易 4.甲公司员⼯唐某受公司委托从⼄公司订购⼀批空⽓净化机,甲公司对净化机单价未作明确限定。

唐某与⼄公司私下商定将净化机单价⽐正常售价提⾼200元,⼄公司给唐某每台100元的回扣。

商定后,唐某以甲公司名义与⼄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

对此,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 A.该买卖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法⽬的,因⽽⽆效 B.唐某的⾏为属⽆权代理,买卖合同效⼒待定 C.⼄公司⾏为构成对甲公司的欺诈,买卖合同属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D.唐某与⼄公司恶意串通损害甲公司的利益,应对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5.蔡永⽗母在共同遗嘱中表⽰,⼆⼈共有的某处房产由蔡永继承。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解析1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收起解析| 收藏本题正确答案是B,回答正确统计个人数据: 作答本题2次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310次,正确率为90.65%,易错项为A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B项:乙丢失手机后发布寻物启事属于悬赏广告,由民法调整。

所以,B项正确。

A项: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个人所得税,甲与税务机关不是平等主体,不由民法调整。

所以,A项错误。

C项:丙与女友之间的承诺属于生活关系,不由民法调整。

所以,C项错误。

D项:丁作为志愿者去福利院帮工,丁与福利院之间不是平等主体。

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考点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笔记编辑笔记2甲企业是由自然人安琚与乙企业(个人独资)各出资50%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欠丙企业货款5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甲企业全部资产仅剩20万元。

现所欠货款到期,相关各方因货款清偿发生纠纷。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丙企业只能要求安琚与乙企业各自承担15万元的清偿责任B丙企业只能要求甲企业承担清偿责任C欠款应先以甲企业的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安琚与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就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应偿债务,乙企业投资人不承担责任收起解析| 收藏本题正确答案是C,回答正确统计个人数据: 作答本题2次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214次,正确率为88.79%,易错项为D解析我国《合伙企业法》第38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所以,C项正确,ABD错误。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解析1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B项:乙丢失手机后发布寻物启事属于悬赏广告,由民法调整。

所以,B项正确。

A项: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个人所得税,甲与税务机关不是平等主体,不由民法调整。

所以,A项错误。

C项:丙与女友之间的承诺属于生活关系,不由民法调整。

所以,C项错误。

D项:丁作为志愿者去福利院帮工,丁与福利院之间不是平等主体。

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2甲企业是由自然人安琚与乙企业(个人独资)各出资50%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欠丙企业货款5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甲企业全部资产仅剩20万元。

现所欠货款到期,相关各方因货款清偿发生纠纷.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丙企业只能要求安琚与乙企业各自承担15万元的清偿责任B丙企业只能要求甲企业承担清偿责任C欠款应先以甲企业的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安琚与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就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应偿债务,乙企业投资人不承担责任解析我国《合伙企业法》第38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所以,C项正确,ABD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3潘某去某地旅游,当地玉石资源丰富,且盛行“赌石”活动,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

潘某花5000元向某商家买了两块原石,切开后发现其中一块为极品玉石,市场估价上百万元。

商家深觉不公,要求潘某退还该玉石或补交价款。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B商家可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适当补偿C商家可基于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交易D商家可基于显失公平而主张撤销交易解析A项:“赌石”活动在该地盛行,则潘某与商家明确知悉赌石的相关活动规则,购买原石后自负损益。

2016年司法考试卷三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6年司法考试卷三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6年司法考试卷三真题及答案解析【篇一: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及答案】ss=txt>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答案【b】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 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2.甲企业是由自然人安琚与乙企业(个人独资)各出资50%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欠丙企业货款5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甲企业全部资产仅剩20万元。

现所欠货款到期,相关各方因货款清偿发生纠纷。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答案【c】a.丙企业只能要求安琚与乙企业各自承担15万元的清偿责任b.丙企业只能要求甲企业承担清偿责任c.欠款应先以甲企业的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安琚与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就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应偿债务,乙企业投资人不承担责任3.潘某去某地旅游,当地玉石资源丰富,且盛行“赌石”活动,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

潘某花5000元向某商家买了两块原石,切开后发现其中一块为极品玉石,市场估价上百万元。

商家深觉不公,要求潘某退还该玉石或补交价款。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答案【a】a.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b.商家可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适当补偿c.商家可基于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交易d.商家可基于显失公平而主张撤销交易4.甲公司员工唐某受公司委托从乙公司订购一批空气净化机,甲公司对净化机单价未作明确限定。

唐某与乙公司私下商定将净化机单价比正常售价提高200元,乙公司给唐某每台100元的回扣。

商定后,唐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答案【d】a.该买卖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因而无效b.唐某的行为属无权代理,买卖合同效力待定c.乙公司行为构成对甲公司的欺诈,买卖合同属可变更、可撤销合同d.唐某与乙公司恶意串通损害甲公司的利益,应对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5.蔡永父母在共同遗嘱中表示,二人共有的某处房产由蔡永继承。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带答案和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带答案和解析

1、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是一种特别程序。

关于其特别之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不同于普通案件奉行的不告不理原则,法院可未经检察院对案件的起诉或申请而启动这一程序B.不同于普通案件审理时被告人必须到庭,可在被申请人不到庭的情况下审理并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C.不同于普通案件中的抗诉或上诉,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可通过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启动二审程序D.开庭审理时无需区分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阶段2、下列哪一选项成立自首?A.甲挪用公款后主动向单位领导承认了全部犯罪事实,并请求单位领导不要将自己移送司法机关B.乙涉嫌贪污被检察院讯问时,如实供述将该笔公款分给了国有单位职工,辩称其行为不是贪污C.丙参与共同盗窃后,主动投案并供述其参与盗窃的具体情况。

后查明,系因分赃太少、得知举报有奖才投案D.丁因纠纷致程某轻伤后,报警说自己伤人了。

报警后见程某举拳冲过来,丁以暴力致其死亡,并逃离现场3、某区工商分局对一公司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销售电子出版物100套的行为,予以取缔,并罚款6000元。

该公司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公司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B.在复议过程中区工商分局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个人收集证据C.市工商局应采取开庭审理方式审查此案D.如区工商分局的决定明显不当,市工商局应予以撤销4、高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还雇凶将举报他的下属王某打成重伤。

关于本案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高某可就案件管辖提出异议B.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调解C.高某提出其口供系刑讯所得,法官可在审查讯问时同步录像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排除口D.庭前会议上出示过的证据,庭审时举证、质证可简化5、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因抢劫罪和绑架罪被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对甲的减刑,应由其服刑地高级法院作出裁定B.乙因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活动被报请减刑的,法院应通知乙参加减刑庭审C.丙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丙的假释,可书面审理,但必须提讯丙D.丁因****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对丁的减刑,可聘请律师到庭发表意见6、某镇政府以一公司所建钢架大棚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由责令限期拆除。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解析
解析
我国《合伙企业法》第38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C项正确,ABD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考点
合伙制度概述
笔记
编辑笔记
3
潘某去某地旅游,当地玉石资源丰富,且盛行“赌石”活动,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潘某花5000元向某商家买了两块原石,切开后发现其中一块为极品玉石,市场估价上百万元。商家深觉不公,要求潘某退还该玉石或补交价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统计
个人数据:作答本题2次
全站数据:本题共被作答310次,正确率为90.65%,易错项为A
解析
我国《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B项:乙丢失手机后发布寻物启事属于悬赏广告,由民法调整。所以,B项正确。
A项: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个人所得税,甲与税务机关不是平等主体,不由民法调整。所以,A项错误。
A项:《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动产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房屋登记在失踪财产代管人乙的名下,丙对这一情况知悉,不是善意,所以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所以,A项错误。
CD项:《物权法解释一》第十六条,第一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不动产受让人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一)登记簿上存在有效的异议登记;(二)预告登记有效期内,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三)登记簿上已经记载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不动产权利的有关事项;(四)受让人知道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主体错误;(五)受让人知道他人已经依法享有不动产物权。第二款,真实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受让人应当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的,应当认定受让人具有重大过失。《民法通则意见》第30条规定:“人民法院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应当根据有利于保护失踪人财产的原则指定。”房屋登记在乙的名下而且乙为失踪丈夫的财产代管人,乙不可随意处置房屋,所以,乙不享有处分权。所以,D项错误。乙为财产代管人不是代理人,所以,C项错误。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D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丙企业只能要求安琚与乙企业各自承担15万元的清偿责任B丙企业只能要求甲企业承担清偿责任C欠款应先以甲企业的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安琚与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就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应偿债务,乙企业投资人不承担责任解析我国《合伙企业法》第38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所以,C项正确,ABD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3潘某去某地旅游,当地玉石资源丰富,且盛行“赌石”活动,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

潘某花5000元向某商家买了两块原石,切开后发现其中一块为极品玉石,市场估价上百万元。

商家深觉不公,要求潘某退还该玉石或补交价款。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B商家可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适当补偿C商家可基于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交易D商家可基于显失公平而主张撤销交易解析A项:“赌石”活动在该地盛行,则潘某与商家明确知悉赌石的相关活动规则,购买原石后自负损益。

所以,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

所以,A项正确。

B项:公平原则是指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不得欺诈;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合同的风险;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潘某与商家在订立原石买卖合同时知悉“赌石的”相关规则,所以不可以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补偿,所以,B项错误。

C项:《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同时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潘某与商家订立买卖合同时,双方对交易的性质没有产生误解,而且双方事前约定损益自负。

2016司法考试卷三试题附答案

2016司法考试卷三试题附答案

2016司法考试卷三试题附答案2016下半年司法考试即将到来,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在备考过程中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司法考试卷三试题附答案”,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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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司法考试卷三试题附答案1.历史法学派是19世纪兴起的一个法学派别,下列哪个选项代表了该学派的观点?A.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B.法是一种历史现象,是阶级社会的产物C.法象语言、风俗、政治一样,是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的D.法是在所有的人中确立的,并得到全人类平等遵守的自然理性2.《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5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这一规范属于:A.授权性规范B.准用性规范C.委任性规范D.非确定性规范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哪种情况不能形成法律关系?A.张某(女)之父向李某索要5万元彩礼,否则不许二人登记结婚B.医生丁某给患者王某某进行肾移植手术失败C.张某欠李某2万4千元,到期未能偿还D.居民刘某在家忘记关闭水阀,致使楼下其他住户被淹,被派出所罚款4.下列何种表述属于法的规则?A.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B.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C.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D.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5.法律人适用法律的最直接的目标就是要获得一个合理的法律决定。

学生甲和学生乙就法适用的目标展开讨论。

学生甲的观点是:①做法律决定的人在做决定的过程中应该尽可能地避免武断和恣意。

②法律人保障其法律决定的正当性与非法律人相同的地方在于:通过运用特定法律人共同体所普遍承认的法学方法如客观目的解释保证其法律决定与实质价值或道德的一致性。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答案及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答案及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答案】B【考点】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2.甲企业是由自然人安琚与乙企业(个人独资)各出资50%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欠丙企业货款5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甲企业全部资产仅剩20万元。

现所欠货款到期,相关各方因货款清偿发生纠纷。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丙企业只能要求安琚与乙企业各自承担15万元的清偿责任B.丙企业只能要求甲企业承担清偿责任C.欠款应先以甲企业的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安琚与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就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应偿债务,乙企业投资人不承担责任【答案】C。

【考点】合伙制度概述3.潘某去某地旅游,当地玉石资源丰富,且盛行“赌石”活动,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

潘某花5000元向某商家买了两块原石,切开后发现其中一块为极品玉石,市场估价上百万元。

商家深觉不公,要求潘某退还该玉石或补交价款。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B.商家可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适当补偿C.商家可基于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交易D.商家可基于显失公平而主张撤销交易【答案】A。

【考点】合同的订立4.甲公司员工唐某受公司委托从乙公司订购一批空气净化机,甲公司对净化机单价未作明确限定。

唐某与乙公司私下商定将净化机单价比正常售价提高200元,乙公司给唐某每台100元的回扣。

商定后,唐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买卖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因而无效B.唐某的行为属无权代理,买卖合同效力待定C.乙公司行为构成对甲公司的欺诈,买卖合同属可变更、可撤销合同D.唐某与乙公司恶意串通损害甲公司的利益,应对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答案】D【考点】代理权5.蔡永父母在共同遗嘱中表示,二人共有的某处房产由蔡永继承。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甲公司与15周岁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合同,授权陈某为甲公司购买价值不超过50万元的软件。

陈某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反对。

关于委托合同和代理权授予的效力,以下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均无效,因陈某的父母拒绝追认B.均有效,因委托合同仅需简单智力投入,不会损害陈某的利益,其父母是否追认并不重要C.是否有效,需确认陈某的真实意思,其父母拒绝追认,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委托合同的效力D.委托合同因陈某的父母不追认而无效,但代理权授予是单方法律行为,无需追认即有效2、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

丙翻建房屋时在地下挖出一瓷瓶,经查为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祖父唯一继承人。

丙将该瓷瓶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丁,双方钱物交割完毕。

现甲、乙均向丙和丁主张权利。

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B.乙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C.甲、乙有权主张丙、丁买卖无效D.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

关于“依法治国”,以下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 依法治国以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标准、系统、协调为必要条件B. 依法治国依赖于法制完备,法律健全完备了,法治就实现了C. 依法治国应当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D. 依法治国的实现,必须以标准和制约公权力为前提,做到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

(1)坚持科学立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拖的必要前提。

(2)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行敢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

一是要求合法行政。

二是要求合理行政。

三是要求程序正当。

四是要求高效便民。

五是要求老实守信。

六是要求权责统一。

司考2016真题-卷三问题详解与解析汇报

司考2016真题-卷三问题详解与解析汇报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24 题,每题 1 分,共 24 分。

1.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解析:①A选项错误。

《民法通则》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不是不当得利,因为是不平等主体之间所形成的行政法律关系, 基于这种行政法律关系所产生的利益不当变动,应由行政法规范和调整。

只有平等主体之间所形成的不当得利关系才受民法规范和调整,如甲去银行存款或者取款,发生错误,银行和甲之间就会存在不当得利关系。

②B选项正确。

《合同法解释二》第三条,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但悬赏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悬赏广告从性质上讲属于单方允诺,是平等主体之间所形成的一种债。

③C选项错误。

只有行为人在从事行为时具有受法律拘束的意思,并且根据行为人的意思该行为会依法产生法律上权利义务时,才是民事法律行为。

否则行为人的行为即为法律层面之外的行为,又可称为好意施惠或情谊关系,民法不予规范和调整.④D选项错误。

丁和福利院之间的关系应属于社会法调整范围,不属于民法来调整,因为彼此之间并没有互相帮助的义务。

但是,如果是帮工中发生侵权,则发生帮工侵权之法律关系.(切记:题干中没有交代的信息一律推定为没有,此选项并没有交代在帮工中发生了侵权,所以推定为没有侵权)2.甲企业是由自然人安琚与乙企业(个人独资)各出资 50%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欠丙企业货款 50 万元,由于经营不善,甲企业全部资产仅剩 20 万元。

2016年司法考试卷三全真模拟题及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2016年司法考试卷三全真模拟题及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D.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答案】A
【解析】选项A正确。《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规章既包括部门规章,也包括地方政府规章,较大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属于地方政府规章的一种。因此,其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A.行政机关将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的费用由2元降为1元
B.行政机关安排工作人员主动为前来办事的人员提供咨询
C.工商局要求所属机构提高办事效率,将原20工作日办结事项减至15工作日办结
D.某区设立办事大厅,要求相关执法部门进驻并设立办事窗口
【答案】BCD
12、程序正当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程序正当要求的体现?( )
1、中国籍公民张某与华侨李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l0年后张某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张某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依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A. 因双方在定居国结婚,不应受理
B. 因双方已定居国外10年,不应受理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综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以下3 种:(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美国,采取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方式,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以审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2)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英国,故B项错误。(3)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有的国家称宪法法院、有的国家称宪法委员会等。可知A项错误。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解析1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B项:乙丢失手机后发布寻物启事属于悬赏广告,由民法调整。

所以,B 项正确。

A项: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个人所得税,甲与税务机关不是平等主体,不由民法调整。

所以,A项错误。

C项:丙与女友之间的承诺属于生活关系,不由民法调整。

所以,C项错误。

D项:丁作为志愿者去福利院帮工,丁与福利院之间不是平等主体。

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2甲企业是由自然人安琚与乙企业(个人独资)各出资50%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欠丙企业货款5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甲企业全部资产仅剩20万元。

现所欠货款到期,相关各方因货款清偿发生纠纷。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丙企业只能要求安琚与乙企业各自承担15万元的清偿责任B丙企业只能要求甲企业承担清偿责任C欠款应先以甲企业的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安琚与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就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应偿债务,乙企业投资人不承担责任解析我国《合伙企业法》第38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所以,C项正确,ABD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3潘某去某地旅游,当地玉石资源丰富,且盛行“赌石”活动,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

潘某花5000元向某商家买了两块原石,切开后发现其中一块为极品玉石,市场估价上百万元。

商家深觉不公,要求潘某退还该玉石或补交价款。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B商家可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适当补偿C商家可基于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交易D商家可基于显失公平而主张撤销交易解析A项:“赌石”活动在该地盛行,则潘某与商家明确知悉赌石的相关活动规则,购买原石后自负损益.所以,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所以,A项正确。

国家司法考试2016年卷三真题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2016年卷三真题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2016年卷三真题答案
2016下半年司法考试落下帷幕,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国家司法考试2016年卷三真题答案”,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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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2016年卷三真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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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选项D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以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据此可知,可以设立司、处的机构不包括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B. 宋律规定“男年十五,女十三以上,并听婚嫁”,对违反成婚年龄的,不准婚嫁;并严格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结婚
C. 按照周朝的礼制,女子“有所娶而无所归,不去”;在宋朝时对这一点稍有变通,规定夫外出3年不归,6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可见,女子的离婚自由有所扩大
D. 宋律规定,如夫亡,妻“不守志”者,“若改嫁,其现在部曲、奴婢、天宅不得费用”,严格维护家族财产不得转移的固有传统
C.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只适用于服务产品而不适用于服务提供者
D.协定中的国民待遇义务,仅限于列入承诺表的部门
【解析】本题考核《服务贸易总协定》。
选项A错误。服务贸易总协定不适用于为履行政府职能而提供的服务。
选项B错误。中国公民接受国外某银行在中国分支机构的服务属于商业存在而不是境外消费。
A.甲有权提出更正登记
B.房屋登记在乙名下,甲不得请求乙过户
C.《协议》名为代购房关系,实为借款购房关系
D.如乙将房屋过户给不知《协议》的丙,丙支付合理房款则构成善意取得
7、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扣留宋某的行为为行政处罚
B.甲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C.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宋某的亲戚为本案的第三人
【答案】BC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解析1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您去欧洲旅游”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与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

”B项:乙丢失手机后发布寻物启事属于悬赏广告,由民法调整。

所以,B 项正确。

A项: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个人所得税,甲与税务机关不就是平等主体,不由民法调整。

所以,A项错误。

C项:丙与女友之间的承诺属于生活关系,不由民法调整。

所以,C项错误。

D项:丁作为志愿者去福利院帮工,丁与福利院之间不就是平等主体。

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2甲企业就是由自然人安琚与乙企业(个人独资)各出资50%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欠丙企业货款5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甲企业全部资产仅剩20万元。

现所欠货款到期,相关各方因货款清偿发生纠纷、对此,下列哪一表述就是正确的?A丙企业只能要求安琚与乙企业各自承担15万元的清偿责任B丙企业只能要求甲企业承担清偿责任C欠款应先以甲企业的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安琚与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就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应偿债务,乙企业投资人不承担责任解析我国《合伙企业法》第38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所以,C项正确,ABD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3潘某去某地旅游,当地玉石资源丰富,且盛行“赌石”活动,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

潘某花5000元向某商家买了两块原石,切开后发现其中一块为极品玉石,市场估价上百万元。

商家深觉不公,要求潘某退还该玉石或补交价款。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就是正确的?A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B商家可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适当补偿C商家可基于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交易D商家可基于显失公平而主张撤销交易解析A项:“赌石”活动在该地盛行,则潘某与商家明确知悉赌石的相关活动规则,购买原石后自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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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1)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2)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3),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4)论处。

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5)。

将下列哪一选项内容填充到以上相应位置是正确的?A.(1)地位(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利益(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B.(1)职务(2)国家工作人员(3)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C.(1)职务(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D.(1)地位(2)国家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2、下列选项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A.方某在妻子失踪后向公安局报案要求立案侦查,遭拒绝后向法院起诉确认公安局的行为违法B.区房管局以王某不履行双方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C.某企业以工商局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为由向法院起诉D.黄某不服市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补偿费标准直接向法院起诉3、15周岁的甲非法侵入某尖端科技研究所的计算机信息系统,18周岁的乙对此知情,仍应甲的要求为其编写侵入程序。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如认为责任年龄、责任能力不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则甲、乙成立共犯B.如认为甲、乙成立共犯,则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从犯C.不管甲、乙是否成立共犯,都不能认为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间接正犯D.由于甲不负刑事责任,对乙应按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片面共犯论处4、李某不服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作出维持决定。

李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李某可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B.被告为市公安局和区公安分局C.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D.如李某的起诉状内容有欠缺,法院应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5、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起诉与审判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自诉人提起自诉后,在法院宣判前,可随时撤回自诉,法院应准许B.法院只能就起诉的罪名是否成立作出裁判C.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法院可建议检察院补充、变更起诉D.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判决无罪后,检察院不能再次起诉6、根据《公务员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是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A.公道正派B.忠于职守C.恪守职业道德D.参加培训7、甲市某县环保局与水利局对职责划分有异议,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关于异议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提请双方各自上一级主管机关协商确定B.提请县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C.提请县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并由该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县政府决定D.提请县政府提出处理方案,经甲市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甲市政府批准8、3万元9、法院可以受理被害人提起的下列哪一附带民事诉讼案件?A.抢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被夺走并变卖的手机B.寻衅滋事案,要求被告人赔偿所造成的物质损失C.虐待被监管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体罚虐待致身体损害所产生的医疗费D.非法搜查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非法搜查所导致的物质损失10、甲与乙(女)2012年开始同居,生有一子丙。

甲、乙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自居,周围群众公认二人是夫妻。

对甲的行为,下列哪些分析是正确的?A.甲长期虐待乙的,构成虐待罪B.甲伤害丙(致丙轻伤)时,乙不阻止的,乙构成不作为的故意伤害罪C.甲如与丁(女)领取结婚证后,不再与乙同居,也不抚养丙的,可能构成遗弃罪D.甲如与丁领取结婚证后,不再与乙同居,某日采用暴力强行与乙性交的,构成****罪11、甲在公园游玩时遇见仇人胡某,顿生杀死胡某的念头,便欺骗随行的朋友乙、丙说:“我们追逐胡某,让他出洋相。

”三人捡起木棒追逐胡某,致公园秩序严重混乱。

将胡某追到公园后门偏僻处后,乙、丙因故离开。

随后甲追上胡某,用木棒重击其头部,致其死亡。

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触犯故意杀人罪与寻衅滋事罪B.乙、丙的追逐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与该行为能否产生救助胡某的义务是不同的问题C.乙、丙的追逐行为使胡某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但无法预见甲会杀害胡某,不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D.乙、丙属寻衅滋事致人死亡,应从重处罚12、下列哪一行为应以危险驾驶罪论处?A.醉酒驾驶机动车,误将红灯看成绿灯,撞死2名行人B.吸毒后驾驶机动车,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危及交通安全C.在驾驶汽车前吃了大量荔枝,被交警以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到酒精含量达到醉酒程度D.将汽车误停在大型商场地下固定卸货车位,后在醉酒时将汽车从地下三层开到地下一层的停车位13、公安局以田某等人哄抢一货车上的财物为由,对田某处以15日行政拘留处罚,田某不服申请复议。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田某的行为构成扰乱公共秩序B.公安局对田某哄抢的财物应予以登记C.公安局对田某传唤后询问查证不得超过12小时D.田某申请复议的期限为6个月14、未成年人小付涉嫌故意伤害袁某,袁某向法院提起自诉。

小付的父亲委托律师黄某担任辩护人,袁某委托其在法学院上学的儿子担任诉讼代理人。

本案中,下列哪些人有权要求审判人员回避?A.黄某B.袁某C.袁某的儿子D.小付的父亲15、甲以伤害故意砍乙两刀,随即心生杀意又砍两刀,但四刀中只有一刀砍中乙并致其死亡,且无法查明由前后四刀中的哪一刀造成死亡。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不管是哪一刀造成致命伤,都应认定为一个故意杀人罪既遂B.不管是哪一刀造成致命伤,只能分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既遂与故意杀人罪未遂C.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应推定是后两刀中的一刀造成致命伤,故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未遂与故意杀人罪既遂D.根据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虽可分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未遂与故意杀人罪未遂,但杀人与伤害不是对立关系,故可按故意伤害(致死)罪处理本案16、关于有效辩护原则,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A.有效辩护原则的确立有助于实现控辩平等对抗B.有效辩护是一项主要适用于审判阶段的原则,但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对辩护****利的保障是审判阶段实现有效辩护的前提C.根据有效辩护原则的要求,法庭审理过程中一般不应限制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发言的时间D.指派没有刑事辩护经验的律师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有违有效辩护原则17、关于公务员的辞职和辞退,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B.领导成员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引咎辞去公职C.对患病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公务员,不得辞退D.被辞退的公务员,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18、根据《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1)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2)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3),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4)论处。

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5)。

将下列哪一选项内容填充到以上相应位置是正确的?A.(1)地位(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利益(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B.(1)职务(2)国家工作人员(3)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C.(1)职务(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D.(1)地位(2)国家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19、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一药店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

后接举报称,该药店存在大量非法出售处方药的行为,该局在调查中发现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系提供虚假材料欺骗所得。

关于对许可证的处理,该局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A.撤回B.撤销C.吊销D.待有效期限届满后注销20、关于证人证言与鉴定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证人证言只能由自然人提供,鉴定意见可由单位出具B.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有时可以提供证人证言,但不能出具鉴定意见C.如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相应证人和鉴定人均应出庭D.证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其庭前证言仍可能作为证据;鉴定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21、关于追诉时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犯劫持航空器罪,即便经过30年,也可能被追诉B.乙于2013年1月10日挪用公款5万元用于结婚,2013年7月10日归还。

对乙的追诉期限应从2013年1月10日起计算C.丙于2000年故意轻伤李某,直到2008年李某才报案,但公安机关未立案。

2014年,丙因他事被抓。

不能追诉丙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D.丁与王某共同实施合同诈骗犯罪。

在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期届满前,王某单独实施抢夺罪。

对丁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时效,应从王某犯抢夺罪之日起计算22、我国刑事审判模式正处于由职权主义走向控辩式的改革过程之中,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内容中,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这一趋势?A.扩大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B.延长第一审程序的审理期限C.允许法院强制证人出庭作证D.增设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23、某区工商分局对一公司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销售电子出版物100套的行为,予以取缔,并罚款6000元。

该公司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公司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B.在复议过程中区工商分局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个人收集证据C.市工商局应采取开庭审理方式审查此案D.如区工商分局的决定明显不当,市工商局应予以撤销24、孙某系甲省乙市海关科长,与走私集团通谋,利用职权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情节特别严重。

关于本案管辖,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B.经甲省检察院决定,可由检察院立案侦查C.甲省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后可根据案件情况自行侦查D.甲省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后可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甲省丙市检察院侦查25、关于甲锯断高速公路隔离栏的定性,下列分析正确的是:A.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应以寻衅滋事罪论处B.聚众锯断高速公路隔离栏,成立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C.锯断隔离栏的行为,即使得到吴某的同意,也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D.锯断隔离栏属破坏交通设施,在危及交通安全时,还触犯破坏交通设施罪26、15周岁的甲非法侵入某尖端科技研究所的计算机信息系统,18周岁的乙对此知情,仍应甲的要求为其编写侵入程序。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如认为责任年龄、责任能力不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则甲、乙成立共犯B.如认为甲、乙成立共犯,则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从犯C.不管甲、乙是否成立共犯,都不能认为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间接正犯D.由于甲不负刑事责任,对乙应按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片面共犯论处27、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是一种特别程序。

关于其特别之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不同于普通案件奉行的不告不理原则,法院可未经检察院对案件的起诉或申请而启动这一程序B.不同于普通案件审理时被告人必须到庭,可在被申请人不到庭的情况下审理并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C.不同于普通案件中的抗诉或上诉,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可通过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启动二审程序D.开庭审理时无需区分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阶段28、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驾车经过十字路口右拐时,被行人乙扔出的烟头击中面部,导致车辆失控撞死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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