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湖风景名胜区照明设施管理对策
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文本
+*目录第一章规划总则 (1)第二章风景名胜区范围与性质 (3)第三章风景资源评价 (3)第四章规划目标与发展规模 (4)第五章功能分区与规划布局 (5)第六章保护培育规划 (7)第一节分级保护 (7)第二节核心景区保护规划 (7)第七章风景游赏规划 (7)第一节景区规划 (7)第二节游赏规划 (10)第八章典型景观规划 (11)第一节植被景观规划 (11)第二节水体景观规划 (13)第三节建筑风貌景观规划 (13)第九章游览设施规划 (15)第一节客源分析与发展预测 (15)第二节游览设施规划 (15)第十章道路交通规划 (17)第十一章基础工程规划 (18)第一节给水排水规划 (18)第二节供电电信规划 (18)第三节环境保护规划 (19)第四节防灾规划 (19)第十二章居民社会调控规划 (21)第十三章经济发展引导规划 (22)第十四章土地利用协调规划 (23)第十五章近期建设规划 (26)第十六章规划实施建议 (27)第十七章附则 (28)第一章规划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为了科学地保护云龙湖风景名胜区的风景名胜和自然资源,培育风景名胜区的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强化风景名胜区的特色,提高风景名胜区的形象品位,协调各项关系,有序地搞好各方面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总体规划是指导云龙湖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和建设利用的纲领性文件。
云龙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建设管理、保护活动均应严格按照本规划执行,各项建设均应依据本规划编制详细规划、设计,并符合本规划的相关要求。
因特殊原因需对本规划内容进行局部更改时,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修订,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更改。
第三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4月29日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91年6月29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26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7年6月25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1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8年1月);8.《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128—1999);9.《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令第474号);10.《江苏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1—2020);11.《徐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3—2020);12.《徐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13.《徐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14.《徐州市城镇体系规划》(2000—2020);15.《徐州市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2005—2020);16.《徐州市堤坝管理条理》(2000年7月);17.《江苏省铜山新区城市总体规划调整》(2003—2020);18.《徐州市区山林保护与利用规划》(2005年5月);19.《徐州市旅游发展“十一五”规划》(2006年)。
《环境照明工程设计规范》(发布稿)
环境照明工程设ronment
2018-11 -12 发布
2019-03 -01 实施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环境照明工程设计规范
1
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 332 号,中豪-望江国际 2 号楼 4 层 设备所 邮编:310016),以便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查人: 主 编 单 位:浙江省照明学会
杭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参 编 单 位:浙江省建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浙江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 要 起 草 人:朱时光 韩明清 刘 莹 施云琼 张 越 范 鸣 叶 炜 王瑞霞 陆丹雨 主要审查人:邱 陵 程 澍 郭 丽 朱剑修 岑孟荣 王建民 陈英飞
3.1 一般规定 ........................................................................................5 3.2 环境照明规划 ................................................................................5 3.3 环境照明分级 ................................................................................5 3.4 环境照明质量控制 ........................................................................6 3.5 环境照明光污染限制 ....................................................................7 4 环境照明设计.....................................................................................8 4.1 一般规定 ........................................................................................8 4.2 居住区环境照明设计 ....................................................................8 4.3 公共活动区环境照明设计...........................................................11 4.4 商业中心区环境照明设计...........................................................12 4.5 植物、水体和小品的环境照明设计...........................................14 4.6 建筑物立面照明设计 .................................................................17 4.7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 ......................................................................20 5 环境照明节能...................................................................................22 5.1 一般规定 ....................................................................................22 5.2 节能控制措施 ............................................................................22 5.3 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23 6 环境照明配电.....................................................................................26 6.1 供电电压和负荷计算 ................................................................26
云龙湖风景区景点介绍
云龙湖风景区景点介绍
云龙湖风景区是国家4A级景区,位于徐州市新城区的东北
方向,地处徐州、宿迁、淮安三市交界处。
云龙湖全长5公里,
水域面积12平方公里,整个景区由云龙湖和周围的三个自然村
庄组成。
云龙湖最有名的是云龙湖三面环山,一面临水,山有九峰,
水有九洞,湖底有九泉。
湖中有三岛,四面环水。
其中最著名的
是岛上的“云龙湖”三字。
云龙湖风景名胜区分四大景区:
一、云龙湖湖心岛景区
湖心岛位于整个景区的中心位置,是云龙山第一峰——青龙
山上的一个小岛,小岛长约100米,宽约30米。
由于是在水面
上形成的岛屿,岛上植被茂盛,风景秀丽。
从湖心岛向下望去,
湖中心有一座小山——小青山。
山上有一座亭子和一座庙,这座
庙叫做“云龙湖娘娘庙”。
湖心岛附近还有一个小岛叫“龙眠山”,据说是因为岛上有个洞叫“龙眠洞”。
二、湖西半岛景区
湖西半岛是云龙湖景区的一部分。
这里主要由青龙山、北山
和龟山组成。
—— 1 —1 —。
云龙湖风景名胜区照明设施管理对策
云龙湖风景名胜区照明设施管理对策摘要:本文针对云龙湖景区美化亮化系统在实际应用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通过提高管理人员积极性的模式、市场化管理模式以及外聘临时人员管理维护等模式,对云龙湖景区美化亮化系统进行一些探索性的研究。
关键词亮化加强管理市场化模式考核1、概述云龙湖风景区是徐州市著名的风景名胜区,除了白天旖旎的风光外,每当夜幕降临,华灯初上,夜景照明系统使整个云龙湖风景区晶莹璀璨,让人如痴如醉,如临仙境。
自2007年以来,徐州市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对云龙湖景区分期分批进行了美化亮化(资金投入为:2007年600万,2008年420万,2009年600万,2010年1800万,2011年800万2012年500万)。
目前景区内80%以上的亮化设施投入运行都已超过2年以上,由于亮化灯具具有一定的自然寿命,按目前我市景观亮化标准(平均每天开启5至6小时,节假日或重大接待日延长)和目前开放式管理,一般一年左右出现光衰变色,两年开始老化和自然损坏,同时由于长期的日晒雨淋,人为破坏等因素影响,景观亮化设施平均寿命周期仅有三年。
另外,由于目前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亮化灯具的类型正在由气体放电光源向LED光源发展,导致灯具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甚至出现了2009年左右生产的产品现在已经停产,导致不能采购到备品备件的现象。
现景区内亮化灯具共计有型号几百种,灯具数量5万余套,82%已超过2年质保期,由于维修经费不足,管理人员少,对景区亮化设施只能不断地进行小范围维修更换,甚至有部分景区亮化设施处于基本关闭状态,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鉴于目前在运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为了彻底改变景区亮化设施管理不到位、美化亮化设施没有发挥出应有效能的状况,拟建议采用以下三种管理模式和方法:参照园林绿化管理模式,对景区亮化设施管理维护实行市场化动作方式;利用现有管理人员加强对其进行监督考核,将市场化动作的经费直接拨付市政设施管理站,充分发挥现有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外聘临时人员对景区内亮化设施进行管理维护。
云龙湖风景区园林景观配置与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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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湖风景区园林景观
配置与文化建设
徐州市云龙湖风景 区管理 处
徐州市云龙湖风景 区管理 处 徐州 2 1 0 208
修 建 防洪 水库 并 改 名为 云 龙湖 ,
士陵园 ,沿虎 山.王小山南坡至新
茶路 ;东 自王小 山东南麓 ,顺新荼 路北上 , 绕洞 山、 龙腰 山. 泉山 , 接
社会融为一体 。
其上游与 军 民河相 连 .水 系属于 12存在问题 . 沂. 泗水系中的泗运 水系下游 . 沭. 是我国南水北调东线设计方案的必
() 1 城市建设 . 经济发展和景 泰 山路 ,环泰 山,淮海烈士纪念塔 区保护之间矛盾较为突出 景 区内 园林 、彭园边界 ,至云龙山第 1 节
峰.其 中,云龙湖沿湖地区,以云 龙湖为核心 .规划面积 1 .5m 。 9k 1
经之地。湖之东 .西.南三侧紧临 商业 ,酒店 .居住,办公等 占地严 云龙山 韩山.珠 山,形成 了 三 重。( ) 区内建筑风格 、经营管 2景
山. 绵延九节 . 状若游龙 . 中国五 大 .直接影响了景 区的景观效果。 是
云龙湖景区经营服务点管理办法
云龙湖风景名胜区经营服务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景区经营服务点管理,依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云龙湖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云龙湖景区范围内经营服务点的设置、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经营服务点是指在云龙湖景区范围内,从事旅游纪念品、日用品、土特产等商品经营,餐饮、食品加工经营以及为游客提供租赁、照相、摄像等有偿服务的经营场所。
经营服务点分有固定经营房屋的固定经营服务点(以下简称固定经营服务点和云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云管委规划管理部门规划定点的没有固定经营房屋的室外经营服务点(以下简称临时经营服务点两类。
第四条云龙湖景区经营服务点的设置遵循“定点、定位、定权、定性”的原则。
定点,是指确定经营服务点的数量; 定位,是指确定经营服务点的具体位置和面积;定权,是指确定经营服务点的权属关系,即租赁、自营等关系;定性,是指明确经营商品或从事服务的内容、种类, 确定经营的性质。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店外经营,是指超出门、窗从事经营的行为(不包括照、摄像人员应游客要求从事的照、摄像活动。
占道经营,是指占游步道(含扶手墙、游览线路、公路、停车场等公共场所、设施从事经营的行为。
超范围经营,是指超出管理部门确定的经营商品或从事服务的内容、种类从事经营的行为。
尾随兜售,是指在经营服务点外拦路叫卖或尾追、纠缠游客兜售商品、强行提供服务的行为。
扰乱物价,是指低于徐州市物价部门明确的价格浮动范围恶意竞争或高于徐州市物价部门明确的价格浮动范围牟取暴利的以及不明码标价出售商品、提供有偿服务的经营行为。
强买强卖,是指违背游客意愿,强行向游客兜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经营行为。
第六条云管委对经营服务点实施统一管理。
云管委规划管理部门负责经营服务点的规划定点;云管委经营管理部门负责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云管委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相关经营服务点的卫生监督管理;云管委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工商、税务等经营证照的审验核查管理。
景观照明管理规定
景观照明管理规定
主要是指对于景观照明进行管理的相关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景观照明管理规定:
1. 照明设计规划:景观照明设计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规划和设计,确保照明效果和安全性。
2. 照明设备选择:选择和使用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照明设备,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3. 灯具安装与维护:景观照明设备的安装要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定期检查和维护照明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4. 照明能效要求:通过使用节能的照明设备和控制系统,实现节能和减排。
5. 环境保护要求:对于景观照明设备的设置和使用要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避免对周围环境和野生动植物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6. 照明时间管理:合理设置景观照明设备的开启和关闭时间,避免造成能源浪费和光污染。
7. 照明安全管理:景观照明设备的设置要遵循安全原则,避免对交通和人员安全造成威胁。
8. 照明管理责任:明确景观照明管理的责任主体,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规定的执行。
这些景观照明管理规定旨在保护环境,提升景观照明的品质和效果,节约能源,确保公共安全。
各地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参考当地的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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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徐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3号)《徐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12月6日经市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市长:庄兆林2019年12月20日徐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城市空间资源,提升城市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徐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和镇的建成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下列载体,以文字、图像、灯光、影像、实物造型等表达方式直接或者间接向户外公共空间发布的广告:(一)建(构)筑物及其附着地块、附属设施;(二)道路、广场、地下通道、公共绿地、水域、公园等公共开敞空间;(三)公交场站、候车亭、报刊亭、信息亭、电话亭、公共信息栏等市政设施;(四)交通工具、水上漂浮物、升空器具、充气物、模型等载体。
本办法所称招牌,是指单位或者个人,在自有或者租赁的办公、经营场所,设置与其注册登记名称相符的,用于表明名称、字号、商号、标识的标牌、匾额、灯箱、实物造型等设施。
第四条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工作,其所属的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水务、公安机关等其他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相关管理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协助做好户外广告和招牌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户外广告和招牌管理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开放,将城市容貌标准、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设置技术规范和设置批准、备案的有关信息等内容纳入该系统,方便设置人、利害关系人、社会公众和有关管理部门查询和监督。
灯光景观工程维护方案
灯光景观工程维护方案背景描述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改造,市区中的灯光景观工程已经成为城市夜景的重要一部分。
灯光景观工程不仅美化城市夜景,还起到了丰富城市文化氛围和增强市民幸福感的作用。
然而,灯光景观工程的建设和维护也存在一定的挑战和问题。
因此,本文将介绍灯光景观工程的维护方案,以确保景观灯光工程的正常运行和长期稳定性。
维护方案巡检维护灯光景观工程的巡检维护是保障其正常运行和长期稳定性的基本保障措施。
巡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验收灯光景观工程的工作状态。
例如,检查每个灯光设备是否正常运转,电线是否磨损,电缆是否正常连接,灯光颜色是否变化等。
2.清理维护设备和环境。
例如,清理每个灯光设备的灰尘和杂物,清洗镜面反射器等。
3.验收其他设备和机电设备的工作状态。
例如,检查水泵和水箱的工作状态,是否存在漏水现象,风机运行时是否正常等。
巡检维护的周期应根据景观灯光工程的具体情况而定。
在正常情况下,巡检周期建议为一个月一次,特别是对于高空设备和悬挂设备的检查需要更加认真,建议定期派遣专业人员使用抽检的方法进行检查。
故障处理在使用中,灯光景观工程可能会出现各种故障,例如设备损坏、电气设备老化、电力供应故障等。
为了确保景观灯光工程的正常运行,在出现故障时需要及时处理。
故障处理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自行处理,另一种是招聘专业团队进行处理。
自行处理一方面需要在维护期间对于设备的维修进行培训,另一方面需要根据设备损坏类型的环境、设备、场所等要素来操作;而招聘专业团队则能够将维修效率提高,并且可以在维修质量上得到保障。
在故障处理时,应先排除人为因素,如强力震动、雨雪天气等可能导致损坏的原因,然后对设备损坏的原因进行全面调查,以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老化换新景观灯光工程的一些设备、设施很可能随着使用年限的增长而老化损坏。
为了确保景观灯光工程的正常运行,需要及时更换老化设备。
景观灯光工程中的一些设备通常需要更换的时间如下所示:•灯光源:通常需要每三到五年更换。
浅谈城市照明的管理及维护措施
浅谈城市照明的管理及维护措施城市的照明是城市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不仅可以美化城市的夜景,也可以提高城市的安全性和便利性。
城市照明的管理和维护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工作,需要政府部门、相关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本文将对城市照明的管理及维护措施进行探讨。
一、城市照明的管理城市照明的管理主要由城市规划、城市管理和相关企业共同进行。
在城市规划中,应该充分考虑到照明设施的布局和功能,合理规划照明系统,使其能够满足城市不同区域的需求,同时又不会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在城市管理中,需要加强对照明设施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各种照明设施存在的问题,确保城市的照明系统正常运行。
在相关企业方面,需要不断提高照明设施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标准和市场需求。
城市照明设施的维护工作非常重要,一方面可以确保照明系统长期稳定的运行,另一方面也可以减少能源的浪费和对环境的影响。
城市照明的维护包括定期的检查和维修、消除照明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更换照明设备和节能改造等工作。
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照明设施维护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的维护制度和标准;相关企业则应该加强对照明设施的维护工作,并提供专业的维护服务;社会各界也应该积极参与城市照明设施的维护工作,通过提出建议和监督城市照明设施的维护情况,共同维护城市的照明系统。
在城市照明的管理及维护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由于城市照明涉及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建筑设计等多个部门,不同部门之间的协作不够紧密,导致照明系统的规划和建设存在不协调的情况。
一些城市照明设施存在质量较差、功能不完善等问题,需要加强对照明设施的质量管理和监督。
一些城市照明设施存在维护不及时、工作人员专业水平不高等问题,需要加强对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城市照明的能源消耗较大,需要进一步推广和应用节能照明设施,减少能源的浪费。
为了提高城市照明的管理及维护水平,建议相关部门和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建立健全的城市照明规划和建设机制,统筹规划城市照明系统,提高照明设施的整体效果和实用性。
云龙湖风景名胜区简介
云龙湖风景名胜区简介云龙湖风景名胜区位于徐州市区西南部,控制范围面积88.9平方公里,规划总面积为44.7平方公里,核心景区15.1平方公里。
1984年云龙湖风景区被江苏省政府批准为省级风景名胜区,2006年获国家4A 级旅游区。
在云龙湖风景区先后举办过“亚洲铁人三项锦标赛”、“全国铁人三项锦标赛”等重大国内外活动。
“小南湖景观改造”获2008年度“江苏省人居环境范例奖”,“云龙山侧柏林相改造”获2009年度“江苏省人居环境范例奖”。
一、云龙湖:云龙湖水域面积7.5平方公里,历史上曾先后称为“尔家川”、“苏伯湖”、“簸箕洼”、“石狗湖”。
据清代《徐州府志》记载:“城南东西各有一山,因形似簸箕,故名簸箕山。
下有簸箕洼,洼久成湖,南山之水交注于此,民田多涝,明万历年间作石狗镇之”。
后因此湖与云龙山相连,1958年更名为诗意盎然的“云龙湖”。
1994年12月徐州云龙湖同杭州西湖结为“姊妹湖”。
云龙湖新八景:石瓮倚月、苏公文苑(苏公岛)、鹤鸣汀洲(鸣鹤洲)、荷风不染(荷风岛)、杏花春雨(含季子挂剑台)、苏公塔影、云湖春晓、水上世界。
二、云龙山:苏北名胜云龙山,素为徐州名胜之冠。
云龙山海拔142米,长达3公里。
山分九节、蜿蜒起伏、状似神龙。
云龙山上苍松翠柏蓊郁蔽日,殿宇亭台掩映,四时风光不同,如宋代大文豪苏东坡所描绘的那样:“春夏之交,草木际天;秋冬雪月,千里一色;风雨晦明之间,俯仰百变。
”云龙山既有名山大川的自然风光,又有历史悠久的人文景观。
山上文物古迹众多,从北魏至民国期间,留有北魏时代的大石佛,唐宋摩崖石刻,宋代的放鹤亭、招鹤亭、饮鹤泉、张山人旧居;明代的兴化禅寺、清代的大士岩、山西会馆、船厅、御碑亭、碑廊等历史文物古迹。
解放后云龙山又修复和新建了幽邃轩、洞天小庐、跨云阁、云龙书院、杏花村、观景台、同心台等一大批景点。
云龙山的文化积淀历史悠久而厚重,尤以名人文化著称。
宋代苏东坡任徐州太守时登山怀古抒情,留下《放鹤亭记》等许多传世佳作名篇。
云龙湖风景区规划资料
专家阐释云龙风景旅游区新规划——本刊记者访谈录云龙湖风景旅游区的规划建设是目前广大市民比较关注的热点之一,日前《淮海规划》记者陈鸿就云龙湖风景旅游区的有关问题,采访了曾参加过云龙湖风景区的多次规划设计研讨工作的世界文化艺术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未来学会研究员、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原云龙湖风景区管理处副处长、现徐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惠光启同志。
陈鸿:惠副局长,你在云龙湖风景区工作十多年,曾多次参加过云龙湖风景区的规划研讨工作,我市云龙湖周边地区以前长期被称为“云龙湖风景区”,而这次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规划设计的有关云龙湖周边地区的规划方案,为什么将其称作“云龙风景旅游区”?惠光启:广义的旅游区从性质上分可分为风景名胜区和旅游度假区两种。
以自然山水景观和历史名胜为主的风景名胜区以保护为主,严格控制经营性开发建设。
而旅游度假区则可在旅游风景区内建设一些大型的旅游宾馆饭店等配套服务设施,以满足游客旅游度假的需要。
风景旅游区则是介于两者之间,在自然生态风景名胜得到充分保护的基础上,可以建设一些“少量、小型、必须”的公益游览服务设施,但这些设施建设只能以满足游览需要和不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为原则。
而云龙湖风景区近城靠市的优越地理位置,市区内的很多宾馆饭店可资充分利用,根本不需要在风景区内建设供游客休闲度假的大型配套服务设施。
为了有效地控制因旅游业的发展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减轻不断扩张的城市建设对云龙湖风景区这样的地处市区、又以山水与文化交融的生态环境展示为重要资源和内容的景区造成的影响,才作了这样的名称定位。
陈鸿:根据新的景区总体规划,规划区的性质、目标和发展策略是怎么确定的?惠光启:云龙湖风景旅游区的性质定位是:“以湖光山色、田园风情和文化景观为主要特色,融丰厚的历史文化于一体,以观光、休闲、游憩、度假、会议为主要旅游利用形式,具有景观和文化多样性的景观型、生态型、城郊类风景旅游区。
”规划目标是:建成与徐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相吻合、为市民和游客提供秀美、新奇、舒适的旅游度假空间。
株洲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
株洲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株洲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2.30•【字号】株洲市人民政府令第9号•【施行日期】2024.02.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株洲市人民政府令第9号《株洲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12月30日市十六届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市长陈恢清2023年12月30日株洲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照明管理,改善城市照明环境,促进能源节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内城市照明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照明管理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安全规范、经济美观和绿色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以下简称市城市管理部门)是城市照明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照明工作的监督管理;市城市照明管理机构受市城市管理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城市照明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相关管理工作。
市公安、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文旅广体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照明相关工作。
供电单位应当协助做好城市照明工作,保障电力供应。
第五条政府投资的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所需资金,财政部门应当予以保障。
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六条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文旅广体等部门,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组织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城市道路“多杆合一”建设规划应当与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相协调。
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应当严格执行,因经济社会发展确需修改的,按照原编制程序修改。
第七条市城市管理部门根据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和改造年度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风景区旅游景观照明规划与设计考核试卷
B.确保安全
C.营造氛围
D.体现文化特色
19.以下哪些照明技术可以用于营造特定的景区氛围?( )
A.调光技术
B.调色技术
C.动态控制技术
D. 3D投影技术
20.以下哪些因素会影响照明设计的长期维护?( )
A.灯具的耐用性
B.灯具的维护成本
C.照明系统的可靠性
D.灯具的安装方式
三、填空题(本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请将正确答案填到题目空白处)
C.历史文化遗址
D.公园长椅
13.以下哪些是照明设计中需要考虑的技术指标?( )
A.灯具的光效
B.灯具的寿命
C.灯具的色容差
D.灯具的体积
14.以下哪些照明设计策略有助于提升景区的夜间吸引力?( )
A.突出景观特色
B.创造动态效果
C.提高照度水平
D.增加照明设施
15.以下哪些是照明设计中常用的照明方向?( )
4.以下哪些因素会影响照明设备的选用?( )
A.灯具的防护等级
B.灯具的节能性能
C.灯具的安装方式
D.灯具的重量
5.以下哪些是景观照明中常用的照明控制方式?( )
A.时序控制
B.亮度感应控制
C.远程控制
D.人工控制
6.以下哪些是照明设计中需要考虑的安全因素?( )
A.防雷设计
B.防触电设计
C.灯具的散热性能
C.照度变化
D.光影移动
10.以下哪些是照明设计中常用的光源类型?( )
A.白炽灯
B.荧光灯
C. LED灯
D.氢气灯
11.以下哪些因素会影响照明设计的整体效果?( )
A.灯具的光色
亮化维保巡检措施零配件及备品备件保障措施
一、亮化维保巡检措施在城市建设中,亮化维保巡检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针对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空间的亮化设施,必须有完善的维保巡检措施,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良好状态。
1.1 灯具定期维护:定期对路灯、景观灯等亮化设施进行清洁、修补、更换电灯泡等工作,保障其正常使用。
1.2 系统巡检:对亮化系统进行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整个系统的顺畅运行。
1.3 维护记录:建立灯具维护记录,记录每次维护的时间、内容以及维护人员,以便对维护情况进行跟踪和管理。
1.4 应急维修:建立24小时应急维修机制,对亮化设施出现故障时能够及时响应和处理。
1.5 定期清洁:定期对亮化设施进行清洁工作,保持设施的良好外观和性能。
二、零配件及备品备件保障措施为了保障亮化设施的正常使用,必须做好零配件及备品备件的保障工作,以应对突发情况和设备损坏的情况。
2.1 零配件采购:与优质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及时采购常用零配件,以备不时之需。
2.2 灯具备品备件储备:合理储备常用的灯具备品备件,确保在出现灯具故障时能够及时更换,减少影响。
2.3 供应商管理:对配件供应商进行定期考核和管理,确保配件的质量和供货的及时性。
2.4 应急库存:建立一定数量的应急备品备件库存,以备突发情况之需。
2.5 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备件库存使用流程、应急维修的流程等,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
亮化维护巡检措施和零配件备品备件保障措施对于城市亮化工作至关重要,需要制定详细的操作方案,确保城市亮化设施的正常运行和良好状态。
需要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和配合,保证备件和零配件的及时供应,并制定应急预案,以便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问题。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亮化维护工作,确保城市亮化设施的良好运行和城市环境的良好形象。
城市的亮化工作对于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市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亮化设施的维护和保养显得尤为重要。
在亮化维保巡检措施方面,不仅需要有定期的维护保养工作,还需要建立科学的巡检机制,确保城市的亮化设施能够随时随地保持良好状态。
徐州云龙湖风景区 景点
徐州云龙湖风景区景点
徐州云龙湖风景区是一个以云龙山水自然景观为特色,以两汉文化、名士文化、宗教文化、军事文化为主要内容,具有科普、观光、游览、休闲、生态等综合功能为一体的城市型风景名胜区。
以下是云龙湖风景区的部分景点:
1.云龙湖十八景:包括桃霞烟柳、杏花春雨、荷风渔歌、苏公塔影、石壁留踪、
临湖尝鲜、儿童稚趣、寒波飞鸿、长堤雪月、别有洞天、果树盆艺、水上世界、万人游波、湖滨垂钓、沙岛渡闲、云湖泛舟、湖光灯影、索道滑道等。
2.云龙山:云龙山海拔142米,长达3公里。
山分九节,蜿蜒如龙,因山上常
有云雾缭绕而得名。
3.汉画像石博物馆:汉画像石是汉代人雕刻在墓室、祠堂四壁的装饰石刻画。
内
容广泛,既有现实生活的图景,也有神话传说,反映了汉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状况。
4.小南湖:小南湖景区与云龙湖珠联璧合,构成了一幅“一湖碧水、二堤烟柳、三
岛风光”的画卷。
5.亲水栈道:栈道曲折通幽,游客可以由此更近距离地欣赏到美丽的湖景。
徐州云龙湖风景区的景点还有许多,不同景点都有各自独特的历史和文化背景。
徐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徐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15号
徐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7.12.10施行日期2008.02.01文号徐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15号主题类别城市建设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徐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15号)《徐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11月30日市人民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市长曹新平二00七年十二月十日徐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保障城市照明设施完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徐州市市区城市照明的规划、设计、施工、维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市市政主管部门)主管城市照明工作其所属的城市照明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城市照明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市规划、建设、市容、财政、园林、电力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照明相关工作。
第四条城市照明应当坚持统筹规划、科学设计、节约能源、绿色环保的原则。
第五条城市照明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应当执行有关标准和规范。
从事城市照明设计、施工、监理和维护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城市照明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实现城市照明的智能化监控和管理,提高城市照明的科技含量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七条市市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会同市发改、规划建设、市容等部门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城市照明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第八条城市道路、街巷、桥梁、隧道、车站、广场、住宅小区以及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确定的其他场所应当设置功能照明设施。
公园亮化照明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园亮化照明管理工作,保障公园夜景照明质量,提高公园环境品质,满足市民游园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所有公园的亮化照明管理。
第三条公园亮化照明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可靠:确保照明设施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发生;2. 美观大方:营造和谐、舒适的公园夜景氛围;3. 经济合理:合理配置照明资源,提高照明效率;4. 绿色环保:采用环保型照明设备,降低能耗,保护环境。
第二章照明设施管理第四条公园照明设施包括路灯、庭院灯、景观灯、装饰灯等。
第五条公园照明设施的建设、安装、维修、更换、拆除等,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 建设项目应按照规划审批程序,确保照明设施与公园环境相协调;2. 照明设施安装应选择合格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确保质量;3. 照明设施维修、更换、拆除等,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操作规范;4. 照明设施拆除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第六条公园照明设施日常维护管理:1. 每日对照明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2. 定期对照明设施进行清洁、保养,确保照明效果;3. 发现照明设施故障,应及时报修,确保及时恢复照明;4. 定期对照明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
第三章照明效果管理第七条公园照明效果应符合以下要求:1. 夜间照明应达到一定的照度水平,满足游园需求;2. 照明灯具的色温应与公园环境相协调;3. 照明设施造型、风格应与公园景观相融合;4. 避免产生眩光、光污染等不良影响。
第八条公园照明效果管理:1. 每年对公园照明效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根据季节变化和游园需求,调整照明方案;3. 对照明效果进行宣传推广,提高市民满意度。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九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园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1. 照明设施建设、安装、维修、更换、拆除等不符合规定的;2. 照明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3. 照明效果不符合要求的;4. 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模板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区经营与管理服务;工艺品、旅游纪念品、文具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信息最多显示100条记录,如需更多信息请到企业大数据平台查询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城市夜景灯饰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镇政发[2008]55号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城市夜景灯饰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城市夜景灯饰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镇政发〔2008〕55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镇江市城市夜景灯饰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二十四日镇江市城市夜景灯饰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美化城市,提升城市品位,规范市区夜景灯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建成区夜景灯饰规划、建设和设置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夜景灯饰系指独立设置或依附于建(构)筑物、公共场所及用于装饰、宣传、广告等设置的户外光源及其设施。
包括:(一)城市建(构)筑物外立面照明;(二)城市沿街单位、业主设置的店牌、店招、霓虹灯、柔性灯箱等装饰性夜景灯饰;(三)城市户外广告灯光;(四)城市道路、桥梁、广场、树木、江河岸堤、山坡、公园、景点、雕塑等设置的装饰性光源及其设施。
第四条城市夜景灯饰设置,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科学设置、业主为主、政府扶持、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城管局)是本市城市夜景灯饰设置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市规划、工商、公安、建设、房管、园林、市政、电力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城市夜景灯饰设置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城管局会同市规划、建设、电力等部门,根据城市设计、环境景观要求,结合建(构)筑物自身功能、特征,组织编制城市夜景灯饰建设专项规划,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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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湖风景名胜区照明设施管理对策摘要:本文针对云龙湖景区美化亮化系统在实际应用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通过提高管理人员积极性的模式、市场化管理模式以及外聘临时人员管理维护等模式,对云龙湖景区美化亮化系统进行一些探索性的研究。
关键词亮化加强管理市场化模式考核中图分类号:f71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概述云龙湖风景区是徐州市著名的风景名胜区,除了白天旖旎的风光外,每当夜幕降临,华灯初上,夜景照明系统使整个云龙湖风景区晶莹璀璨,让人如痴如醉,如临仙境。
自2007年以来,徐州市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对云龙湖景区分期分批进行了美化亮化(资金投入为:2007年600万,2008年420万,2009年600万,2010年1800万,2011年800万2012年500万)。
目前景区内80%以上的亮化设施投入运行都已超过2年以上,由于亮化灯具具有一定的自然寿命,按目前我市景观亮化标准(平均每天开启5至6小时,节假日或重大接待日延长)和目前开放式管理,一般一年左右出现光衰变色,两年开始老化和自然损坏,同时由于长期的日晒雨淋,人为破坏等因素影响,景观亮化设施平均寿命周期仅有三年。
另外,由于目前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亮化灯具的类型正在由气体放电光源向led光源发展,导致灯具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甚至出现了2009年左右生产的产品现在已经停产,导致不能采购到备品备件的现象。
现景区内亮化灯具共计有型号几百种,灯具数量5万余套,82%已超过2年质保期,由于维修经费不足,管理人员少,对景区亮化设施只能不断地进行小范围维修更换,甚至有部分景区亮化设施处于基本关闭状态,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鉴于目前在运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为了彻底改变景区亮化设施管理不到位、美化亮化设施没有发挥出应有效能的状况,拟建议采用以下三种管理模式和方法:参照园林绿化管理模式,对景区亮化设施管理维护实行市场化动作方式;利用现有管理人员加强对其进行监督考核,将市场化动作的经费直接拨付市政设施管理站,充分发挥现有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外聘临时人员对景区内亮化设施进行管理维护。
2、市场化模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开放的市场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竞争的优胜劣汰为手段,实现资源充分合理配制,效率最大化目标的机制。
市场化的工具有好多种,比较低程度的市场化就是外包,我们所提的市场化模式就是将景区内亮化设施外包给信誉好、服务好、技术过硬的专业公司,使得管理维护成本最低、系统的效益最大化。
为了保证市场化模式的管理维护正常进行,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正规公司显得尤为重要,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进行选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信用管理手册;(3)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或机电安装专业);(5)固定的办公及管养场所并同时具有专用照明工程维护车辆;(6)配备的专职技术人员中必须含有电气专业技术人员。
(7)确定中标公司后,签订一个内容全面、责任明确的维护保养合同也非常重要,必须包含以下内容:1)自合同有效期内,负责中标区内的亮化设施(包括灯具、电缆线路、配电箱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巡查、维修、养护、应急抢修(含设施偷盗)、灯具清洗、日常配合等基本工作。
2)中标方必须配备适应中标区内设施防盗和维护管理的车辆、工具设备及工作人员,其所有费用由中标方负责支出。
根据维护范围配备专用维护车辆,进行维护的人员占工作人员总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0%,列明具体工种及人员安排,并提供维护设备清单。
合同期内中标方负责管理本方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
3)为保证设施完好率,在合同期间发生亮化设施被盗或人为破坏的,中标方负责恢复。
照明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由中标方负责,保证景观照明设施亮灯率达到97%,路灯亮灯率98%的要求,照明设施完好率须达到90%以上。
4)合同期内根据有关管理部门的检查情况和需要,对重要路段影响美观和景观亮化灯具进行清洗除尘清洁工作。
5)合同期内由照明设施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中标方负责。
不得私自安装未经管理部门批准的任何防盗设施,对亮化设施的维护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6)照明设备发生防盗报警发出警报损坏时或灯具不亮通知进行维修时,中标方人员要限时到达现场处理。
另外,在实施市场化管理模式时,同时必须加强对承包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并进行考核。
日常巡查考核小组对各标段的现场管理全部事项进行日巡查。
月度考核综合日常巡查管护情况,工作任务单完成情况、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现场考核情况、有无媒体曝光等对中标人当月维护管理工作评定成绩,兑现经费。
3、加强管理方式作为景区亮化设施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通过对现有管理人员加强监督考核,将市场化运作的经费直接拨付市政设施管理站,充分发挥现有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是改变景区亮化设施管理不到位、提高美化亮化设施效能的重要手段,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加强。
3.1 建立多级管理制度景区亮化设施是不同时期建设的,竣工验收和投入使用的日期也不同,设备损毁程度也不尽相同,投入管理维护的力量和资金也不尽相同,为了最大限度的利用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可以对景区亮化设施建立不同级别的管理制度。
3.2 建立质量管理制度(1)对于施工单位保修期结束,接收管理的项目。
接管时对工程中的配电设施、灯具、管线数量进行认真复核,质量测试。
对不符合标准的设施,不予接收,直到整改完毕后再行接收。
(2)所有符合要求的项目设施做好移交记录。
(3)对接收的设备进行检查登记,如有强制性需要更换、淘汰的设备,必须及时更换。
以免造成安全隐患。
3.3 建立经费审核制度(1)对单个项目按年度进行预算,上报财政评审。
计入年度财政预算。
(2)按照招投标法或者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进行招投标、采购程序。
选用有较强施工经验和完善售后制度的施工单位进行维护。
(3)对已接收的工程项目进行造价估算。
(4)对每月审核的维修数量进行计算,按月上报费用。
以便及时拨付。
(5)按照接收的设施数量,按照损坏率估算出次月需要维护的经费。
(6)完善维修记录,在周期内按实对已产生的维护费用进行拨付。
(7)拨付的维修款必须专款专用。
3.4 建立现场管护制度将设施的看护工作交给保安以及巡查人员,对接收的现有的电气设备设施进行清点。
由保安公司设立看护管理办法,和保安公司共同清点的设施数量。
如发现设施损坏,由保安上报管理单位,经管理单位到现场查看责任归属并做好记录。
确定属于被破坏、被盗还是属于产品质量问题。
明确维护单位和看护单位的责任。
如属于质量问题,管理单位应及时通知维护单位进行维修。
如属于看护问题,由管理单位对被破坏或者丢失的数量进行计量。
同时通知维护单位进行维修。
然后在保安公司的看护费用中扣除。
在看护过程中如出现被盗窃、被破坏的情形,应及时报警并做好记录。
如因设施被破坏而造成漏电事故,出现人员伤亡的情况,应在报警的同时保护好现场,并最好现场实时记录(可以用手机、相机、摄像机等数码产品的录像功能进行记录)。
留下第一手资料。
以便相关单位事后进行事故调查。
3.5 建立周期巡视监督制度设立专门巡查人员,每晚对现有的夜景设施进行巡查,做好记录。
(1)涉及到以下情形的需要立即通知维护单位进行立刻修复:1)出现照明设施漏电的。
2)出现重点照明设施不亮的。
3)在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接待任务时出现设施故障的。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须通知并监督维护单位24小时内修复:1)非重点照明区域灯具不亮或照明箱柜故障的。
2)非重点节假日和重大接待任务时。
(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适当延长修复周期:1)因为特殊雨雪天气造成长时间无法修复的。
2)因为现场特殊情况(如市政施工、绿化施工)需要对现有照明设施进行暂时性关闭的。
3)如因需要更换的设备备品不足需要采购的。
4)因其他不可抗因素导致需要采购的的备品不能及时提供的。
(4)对因为如市政施工、绿化施工(如被照的建筑、大树等物品拆除或移走)等情况而导致照明设施需要永久性拆除的。
必须及时通知维护单位对设施进行拆除并登记数量。
及时入库或交由维护单位保管。
3.6 建立相应处罚制度(1)对因为保安公司看护不力,从而导致设施多次出现被盗、被破坏的。
除责成责任单位赔偿外,)还应对其进行xxxx元/次的处罚。
(2)对下达维护通知后,规定时间内仍然不能进行恢复的,做好记录,并按照考核制度对维护单位进行处罚处理。
(3)对在重大节日和重大接待任务期间因为看护不力造成设施损坏或因维护单位不能及时维修而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进行处罚。
3、外聘临时人员方式鉴于现有管理人员的不足,即使采取措施提高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的情况下,也不能完全解决全部问题,可以考虑外聘部分临时人员充实管理维护队伍以补充管理人员的数量不足。
外聘部分临时人员必须要严格把关,所有外聘人员必须要有电工操作证,有相关工作经验,同时要有爱岗敬业的精神,所有的工作要求和考核要求不低于现有管理人员,发现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4、结论以上对加强景区亮化的管理进行一些探索,并在实际中进行了一些应用。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能够保证景区亮化的整体效果良好,能够保证亮化设施的完好率,使设备在良好的条件下运行,有利于长效管理,给游客创造更加良好的游览环境,使景区夜景更加璀璨,更好地提高景区的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