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药典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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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下载】药典 通则1106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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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则1106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控制菌检查法系用于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检查供试品中是否存在特定的微生物。

当本法用于检查非无菌制剂及其原、辅料等是否符合相应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验,包括样品取样量和结果判断等。

供试品检出控制菌或其他致病菌时,按一次检出结果为准,不再复试。

供试液制备及实验环境要求同“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

如果供试品具有抗菌活性,应尽可能去除或中和。

供试品检查时, 若使用了中和剂或灭活剂,应确认有效性及对微生物无毒性。

供试液制备时如果使用了表面活性剂,应确认其对微生物无毒性以及与所使用中和剂或灭活剂的相容性。

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控制菌检查方法适用性试验供试品控制菌检查中所使用的培养基应进行适用性检查。

供试品的控制菌检查方法应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以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控制菌检查。

若检验程序或产品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检验结果时,控制菌检查方法应重新进行适用性试验。

菌种及菌液制备菌种试验用菌株的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 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干燥菌种为第0 代),并采用适宜的菌种保藏技术进行保存,以保证试验菌株的生物学特性。

金黄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aureus)〔CMCC(B)26 003〕铜绿假单胞菌(Pseudomonas aeruginosa)〔CMCC(B)10 104〕大肠埃希菌(Escherichia coli)〔CMCC(B)44 102〕乙型副伤寒沙门菌(Salmonella paratyphi B)〔CMCC(B)50 094〕白色念珠菌(Candida albicans)〔CMCC(F)98 001〕生孢梭菌(Clostridium sporogenes)〔CMCC(B)64 941〕菌液制备将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沙门菌分别接种于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中或在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上,30~35℃培养18~24 小时;将白色念珠菌接种于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上或沙氏葡萄糖液体培养基中,20~25℃培养2~3 天;将生孢梭菌接种于梭菌增菌培养基中置厌氧条件下30~35℃培养24~48 小时或接种于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中30~35℃培养18~24 小时。

【2020版中国药典】通则-非无菌微生物限度检查

【2020版中国药典】通则-非无菌微生物限度检查

【2020版中国药典】通则-非无菌微生物限度检查1105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微生物计数法系用于能在有氧条件下生长的嗜温细菌和真菌的计数。

当本法用于检查非无菌制剂及其原、辅料等是否符合规定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时,应按下述规定进行检验,包括样品的取样量和结果的判断等。

除另有规定外,本法不适用于活菌制剂的检查。

研究:将旧版的“相应”更换为“规定”,更便于按照1107进行判定执行。

微生物计数试验环境应符合微生物限度检查的要求。

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

洁净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进行监测。

研究:将旧版的“单向流空气区域”更换为“洁净空气区域”。

计数方法……供试品检查时,应根据供试品理化特性和微生物限度标准等因素选择计数方法,检测的样品量应能保证所获得的试验结果能够判断供试品是否符合规定。

所选方法的适用性须经确认。

……提醒:后文增加了关于“贵重药品、微量包装药品”的检验量的更全面的表述,因留意结合此处的请求。

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供试品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菌液制备……取黑曲霉的新鲜培养物加人适量含0.05%(ml/ml)聚山梨酯80的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研究:此处改动同无菌检查法,将“3~5ml”的具体量调整为“适量”,便于根据孢子的量灵活掌握菌液制备方法。

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微生物计数用的商品化的预制培养基、由脱水培养基或按处方配制的培养基均应进行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研究:类似于无菌检查法,此处将“成品培养基”修改为“商品化的预制培养基”,表述更准确,下文还有,不再赘述。

……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1.供试液制备根据供试品的理化特性与生物学特性,采取适宜的方法制备供试液。

供试液制备若需加温时,应均匀加热,且温度不应超过45°C。

供试液从制备至加人检验用培养基,不得超过1小时。

……研究:此处应注意同时进行数个品种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时的时效问题。

(整理)年药典通则1106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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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则1106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控制菌检查法系用于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检查供试品中是否存在特定的微生物。

当本法用于检查非无菌制剂及其原、辅料等是否符合相应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验,包括样品取样量和结果判断等。

供试品检出控制菌或其他致病菌时,按一次检出结果为准,不再复试。

供试液制备及实验环境要求同“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

如果供试品具有抗菌活性,应尽可能去除或中和。

供试品检查时, 若使用了中和剂或灭活剂,应确认有效性及对微生物无毒性。

供试液制备时如果使用了表面活性剂,应确认其对微生物无毒性以及与所使用中和剂或灭活剂的相容性。

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控制菌检查方法适用性试验供试品控制菌检查中所使用的培养基应进行适用性检查。

供试品的控制菌检查方法应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以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控制菌检查。

若检验程序或产品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检验结果时,控制菌检查方法应重新进行适用性试验。

菌种及菌液制备菌种试验用菌株的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 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干燥菌种为第0 代),并采用适宜的菌种保藏技术进行保存,以保证试验菌株的生物学特性。

金黄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aureus)〔CMCC(B)26 003〕铜绿假单胞菌(Pseudomonas aeruginosa)〔CMCC(B)10 104〕大肠埃希菌(Escherichia coli)〔CMCC(B)44 102〕乙型副伤寒沙门菌(Salmonella paratyphi B)〔CMCC(B)50 094〕白色念珠菌(Candida albicans)〔CMCC(F)98 001〕生孢梭菌(Clostridium sporogenes)〔CMCC(B)64 941〕菌液制备将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沙门菌分别接种于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中或在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上,30~35℃培养18~24 小时;将白色念珠菌接种于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上或沙氏葡萄糖液体培养基中,20~25℃培养2~3 天;将生孢梭菌接种于梭菌增菌培养基中置厌氧条件下30~35℃培养24~48 小时或接种于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中30~35℃培养18~24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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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药典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Revised on July 13, 2021 at 16:25 pm1.目的:建立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检验标准操作规程;规范检验操作;确保检验结果准确..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采用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测定的供试品..3.责任者:QC检验员、QC经理..4.正文:4.1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4.1.1简述微生物计数法系用于能在有氧条件下生长的嗜温细菌和真菌的计数..当本法用于检查非无菌制剂及其原、辅料等是否符合规定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时;应按下述规定进行检验;包括样品的取样量和结果的判断等..除另有规定外;本法不适用于活菌制剂的检查..本检查法可采用替代的微生物检查法;包括自动检测方法;但必须证明替代方法等效于药典规定的检查方法..微生物计数试验应在受控洁净环境下的局部洁净度不低于B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单向流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进行监测..如供试品有抗菌活性;应尽可能去除或中和..供试品检查时;若使用了中和剂或灭活剂;应确认其有效性及对微生物无毒性..供试液制备时如果使用了表面活性剂;应确认其对微生物无毒性以及与所使用中和剂或灭活剂的相容性..4.1.2计数方法计数方法包括平皿法、薄膜过滤法和最可能数法Most-Probable-NumberMethod;简称MPN法..MPN法用于微生物计数时精确度较差;但对于某些微生物污染量很小的供试品;MPN法可能是更适合的方法..供试品检查时;应根据供试品理化特性和微生物限度标准等因素选择计数方法;所选的方法必须具备检测充足样品量的能力;以保证所获得的试验结果能够判断供试品是否符合规定..所选方法的适用性须经确认..4.1.3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供试品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供试品微生物计数中所使用的培养基应进行适用性检查..供试品的微生物计数方法应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以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微生物计数..若检验程序或产品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检验结果时;计数方法应重新进行适用性试验..表1试验菌液的制备和使用注:当需用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测定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时;应进行培养基适用性检查;检查方法同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4.1.4菌种及菌液制备菌种试验用菌株的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干燥菌种为第0代;并采用适宜的菌种保藏技术进行保存;以保证试验菌株的生物学特性..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用菌株见表1..菌液制备按表1规定程序培养各试验菌株..取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枯草芽孢杆菌、白色念珠菌的新鲜培养物;用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适宜浓度的菌悬液;取黑曲霉的新鲜培养物加入3~5ml含0.05%聚山梨酯80的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0.9%无菌氯化钠溶液;将孢子洗脱..然后;采用适宜的方法吸出孢子悬液至无菌试管内;用含0.05%聚山梨酯80的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适宜浓度的黑曲霉孢子悬液..菌液制备后若在室温下放置;应在2小时内使用;若保存在2~8℃;可在24小时内使用..稳定的黑曲霉孢子悬液可保存在2~8℃;在验证过的贮存期内使用..4.1.5阴性对照为确认试验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应进行阴性对照试验;阴性对照试验应无菌生长..如阴性对照有菌生长;应进行偏差调查..4.1.6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微生物计数用的成品培养基、由脱水培养基或按处方配制的培养基均应进行培养基适用性检查..按表1规定;接种不大于100cfu的菌液至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管或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平板或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平板;置表1规定条件下培养..每一试验菌株平行制备2管或2个平皿..同时;用相应的对照培养基替代被检培养基进行上述试验..被检固体培养基上的菌落平均数与对照培养基上的菌落平均数的比值应在0.5-2范围内;且菌落形态大小应与对照培养基上的菌落一致;被检液体培养基管与对照培养基管比较;试验菌应生长良好..4.1.7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⒈供试液制备根据供试品的理化特性与生物学特性;采取适宜的方法制备供试液..供试液制备若需加温时;应均匀加热;且温度不应超过45℃..供试液从制备至加入检验用培养基;不得超过1小时..常用的供试液制备方法如下..如果下列供试液制备方法经确认均不适用;应建立其他适宜的方法..⑴水溶性供试品取供试品;用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pH7.2磷酸盐缓冲液;或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溶解或稀释制成1:10供试液..若需要;调节供试液pH值至6~8..必要时;用同一稀释液将供试液进一步10倍系列稀释..水溶性液体制剂也可用混合的供试品原液作为供试液..⑵水不溶性非油脂类供试品取供试品;用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pH7.2磷酸盐缓冲液;或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制备成1:10供试液..分散力较差的供试品;可在稀释剂中加入表面活性剂如0.1%的聚山梨酯80;使供试品分散均匀..若需要;调节供试液pH值至6~8..必要时;用同一稀释液将供试液进一步10倍系列稀释..⑶油脂类供试品取供试品;加入经过滤除菌的十四烷酸异丙酯使溶解;或与最少量并能使供试品乳化的无菌聚山梨酯80或其他无抑菌性的无菌表面活性剂充分混匀..表面活性剂的温度一般不超过40℃特殊情况下;最多不超过45℃;小心混合;若需要可在水浴中进行;然后加入预热的稀释剂使成1∶10供试液;保温;混合;并在最短时间内形成乳状液..必要时;用含适宜浓度的无菌聚山梨酯80或其他无抑制性无菌表面活性剂的稀释剂进一步10倍系列稀释..⑷需用特殊方法制备供试液的供试品膜剂供试品取供试品;剪碎;加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pH7.2磷酸盐缓冲液;或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浸泡;振摇;制备成1∶10的供试液..若需要;调节供试液pH值至6~8..必要时;用同一稀释液将供试液进一步10倍系列稀释..肠溶及结肠溶制剂供试品取供试品;加入pH6.8无菌磷酸盐缓冲液用于肠溶制剂或pH7.6无菌磷酸盐缓冲液用于结肠溶制剂;置45℃水浴中;振摇;使溶解;制备成1∶10的供试液..必要时;用同一稀释液将供试液进一步10倍系列稀释..气雾剂、喷雾剂供试品取供试品;置冰冻室冷冻约1小时;取出;迅速消毒供试品开启部位;用无菌钢锥在该部位钻一小孔;放至室温;并轻轻转动容器;使抛射剂缓缓全部释出..用无菌注射器从每一容器中吸出全部药液于无菌容器中混合;然后取样检查..贴膏剂供试品取供试品;去掉防粘层;将粘贴面朝上放置在无菌玻璃或塑料器皿上;在粘贴面上覆盖一层适宜的无菌多孔材料如无菌纱布;避免贴膏剂粘贴在一起..将处理后的贴膏剂放入盛有适宜体积并含有表面活性剂如聚山梨脂80或卵磷脂稀释液的容器中;振荡至少30分钟..必要时;用同一稀释液将供试液进一步10倍系列稀释..⒉接种和稀释按下列要求进行供试液的接种和稀释;制备微生物回收试验用供试液..所加菌液的体积应不超过供试液体积的1%..为确认供试品中的微生物能被充分检出;首先应选择最低稀释级的供试液进行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1试验组取上述制备好的供试液;加入试验菌液;混匀;使每1ml供试液或每张滤膜所滤过的供试液中含菌量不大于100cfu..2供试品对照组取制备好的供试液;以稀释液代替菌液同试验组操作..3菌液对照组取不含中和剂及灭活剂的相应稀释液替代供试液;按试验组操作加入试验菌液并进行微生物回收试验..若因供试品抗菌活性或溶解性较差的原因导致无法选择最低稀释级的供试液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时;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对供试液进行进一步的处理..如果供试品对微生物生长的抑制作用无法以其他方法消除;供试液可经过中和、稀释或薄膜过滤处理后再加入试验菌悬液进行方法适应性试验..⒊抗菌活性的去除或灭活供试液接种后;按下列“微生物回收”规定的方法进行微生物计数..若试验组菌落数减去供试品对照组菌落数的值小于菌液对照组菌数值的50%;可采用下述方法消除供试品的抑菌活性..⑴增加稀释液或培养基体积..⑵加入适宜的中和剂或灭活剂..中和剂或灭活剂表2可用于消除抗菌剂的抑菌活性;最好在稀释剂或培养基灭菌前加入..若使用中和剂或灭活剂;试验中应设中和剂或灭活剂对照组;即取相应量稀释液替代供试品同试验组操作;以确认其有效性和对微生物无毒性..中和剂或灭活剂对照组的菌落数与菌液对照组的菌落数的比值应在0.5~2范围内..表2常见干扰物的中和剂或灭活方法⑶采用薄膜过滤法..⑷上述几种方法的联合使用..若没有适宜消除供试品抑菌活性的方法;对特定试验菌回收的失败;表明供试品对该试验菌具有抗菌活性;同时也表明供试品不可能被该类微生物污染..但是;供试品也可能仅对特定试验菌株具有抑制作用;而对其他菌株没有抑制作用..因此;根据供试品须符合的微生物限度标准和菌数报告规则;在不影响检验结果判断的前提下;应采用能使微生物生长的更高稀释级的供试液进行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若方法适用性试验符合要求;应以该稀释级供试液作为最低稀释级的供试液进行供试品检查..⒋供试品中微生物的回收表1所列的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用的各试验菌应逐一进行微生物回收试验..微生物的回收可采用平皿法、薄膜过滤法或MPN法..⑴平皿法平皿法包括倾注法和涂布法..表1中每株试验菌每种培养基至少制备2个平皿;以算术均值作为计数结果..倾注法取照上述“供试液的制备”、“接种和稀释”和“抑菌活性的中和或消除”制备的供试液1ml;置直径90mm的无菌平皿中;注入15~20ml温度不超过45℃熔化的胰酪大豆胨琼脂或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混匀;凝固;倒置培养..若使用直径较大的平皿;培养基的用量应相应增加..按表1规定条件培养、计数..同法测定供试品对照组及菌液对照组菌数..计算各试验组的平均菌落数..涂布法取15~20ml温度不超过45℃的胰酪大豆胨琼脂或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注入直径90mm的无菌平皿;凝固;制成平板;采用适宜的方法使培养基表面干燥..若使用直径较大的平皿;培养基用量也应相应增加..每一平皿表面接种上述照“供试液的制备”、“接种和稀释”和“抑菌活性的中和或消除”制备的供试液不少于0.1ml..按表1规定条件培养、计数..同法测定供试品对照组及菌液对照组菌数..计算各试验组的平均菌落数..⑵薄膜过滤法薄膜过滤法所采用的滤膜孔径应不大于0.45μm;直径一般为50mm;若采用其他直径的滤膜;冲洗量应进行相应的调整..选择滤膜材质时应保证供试品及其溶剂不影响微生物的充分被截留..滤器及滤膜使用前应采用适宜的方法灭菌..使用时;应保证滤膜在过滤前后的完整性..水溶性供试液过滤前先将少量的冲洗液过滤以润湿滤膜..油类供试品;其滤膜和滤器在使用前应充分干燥..为发挥滤膜的最大过滤效率;应注意保持供试品溶液及冲洗液覆盖整个滤膜表面..供试液经薄膜过滤后;若需要用冲洗液冲洗滤膜;每张滤膜每次冲洗量为100ml..总冲洗量不得超过1000ml;以避免滤膜上的微生物受损伤..取照上述“供试液的制备”、“接种和稀释”和“抑菌活性的中和或消除”制备的供试液适量一般取相当于1g、1ml或10cm2的供试品;若供试品中所含的菌数较多时;供试液可酌情减量;加至适量的稀释液中;混匀;过滤..用适量的冲洗液冲洗滤膜..若测定需氧菌总数;转移滤膜菌面朝上贴于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平板上;若测定霉菌和酵母总数;转移滤膜菌面朝上贴于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平板上..按表1规定条件培养、计数..每株试验菌每种培养基至少制备一张滤膜..同法测定供试品对照组及菌液对照组菌数..⑶MPN法MPN法的精密度和准确度不及薄膜过滤法和平皿计数法;仅在供试品需氧菌总数没有适宜计数方法的情况下使用;本法不适用于霉菌计数..若使用MPN法;按下列步骤进行..取照上述“供试液的制备”、“接种和稀释”和“抑菌活性的中和或消除”制备的供试液至少3个连续稀释级;每一稀释级取3份1ml分别接种至3管装有9~10ml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中;同法测定菌液对照组菌数..必要时可在培养基中加入表面活性剂、中和剂或灭活剂..接种管置30~35℃培养3天;逐日观察各管微生物生长情况..如果由于供试品的原因使得结果难以判断;可将该管培养物转种至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或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在相同条件下培养1~2天;观察是否有微生物生长..根据微生物生长的管数从表3查对被测供试品每1g或每1ml中总需氧菌的最可能数..表3微生物最可能数检索表注:表内所列检验量如改用1g或ml、0.1g或ml和0.01g或ml时;表内数字应相应降低10倍;如改用0.01 g或ml、0.001 g或ml和0.0001 g或ml时;表内数字应相应增加10倍;其余类推..⒌结果判断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中;采用薄膜过滤法或平皿法时;试验组菌落数减去供试品对照组菌落数的值与菌液对照组菌落数的比值应在0.5~2范围内;采用MPN法;试验组菌数应在菌液对照组菌数的95%置信限内..若各试验菌的回收试验均符合要求;照所用的供试液制备方法及计数方法进行该供试品的需氧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计数..方法适用性确认时;若采用上述方法还存在一株或多株试验菌的回收达不到要求;那么选择回收最接近要求的方法和试验条件进行供试品的检查..4.1.8供试品检查检验量检验量即一次试验所用的供试品量g、ml或cm2..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供试品的检验量为10g或10ml;膜剂为100cm2;贵重药品、微量包装药品的检验量可以酌减..检验时;应从2个以上最小包装单位中抽取供试品;大蜜丸还不得少于4丸;膜剂还不得少于4片..一般应随机抽取供试品;取规定容器数;混合;取规定量供试品进行检验..供试品的检查按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确认的计数方法进行供试品中需氧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的测定..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或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用于测定需氧菌总数;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用于测定霉菌和酵母菌总数..阴性对照试验以稀释剂代替供试液进行阴性对照试验;阴性对照试验应无菌生长..如果阴性对照有菌生长;应进行偏差调查..⒈平皿法平皿法包括倾注法和涂布法..除另有规定外;取规定量供试品;按方法适用性试验确认的方法进行供试液制备和菌数测定;每稀释级每种培养基至少制备2个平皿..培养和计数除另有规定外;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平板在30~35℃培养3天;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平板在20~25℃培养5天;观察菌落生长情况;点计平板上生长的所有菌落数;必要时可适当延长培养时间至7天进行菌落计数并报告..菌落蔓延生长成片的平皿不宜计数..点计菌落数后;计算各稀释级供试液的平均菌落数;按菌数报告规则报告菌数..若同稀释级两个平皿的菌落数平均值不小于15;则两个平皿的菌落数不能相差1倍或以上..菌数报告规则需氧菌总数测定宜选取平均菌落数小于300cfu的稀释级、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测定宜选取平均菌落数小于100cfu的稀释级;作为菌数报告取两位有效数字的依据..取最高的平均菌落数;计算1g、1ml或10cm2供试品中所含的微生物数..如各稀释级的平皿均无菌落生长;或仅最低稀释级的平板有菌落生长;但平均菌落数小于1时;以﹤1乘以最低稀释倍数的值报告菌数..⒉薄膜过滤法除另有规定外;按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确认的方法进行供试液制备..取相当于1g、1ml或10cm2供试品的供试液;若供试品所含的菌数较多时;可取适宜稀释级的供试液;照方法适用性试验确认的方法加至适量稀释液中;立即过滤;冲洗;冲洗后取出滤膜;菌面朝上贴于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或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上培养..培养和计数培养条件和计数方法同平皿计数法;每张滤膜上的菌落数应不超过100cfu..菌数报告规则以相当于1g、1ml或10cm2供试品的菌落数报告菌数;若滤膜上无菌落生长;以﹤1报告菌数每张滤膜过滤1g、1ml或10cm2供试品;或﹤1乘以最低稀释倍数的值报告菌数..⒊MPN法取规定量供试品;按方法适用性试验确认的方法进行供试液制备和供试品接种;所有试验管在30~35℃培养3~5天;如果需要确认是否有微生物生长;按方法适应性试验确定的方法进行..记录每一稀释级微生物生长的管数;从表3查对每1g或1ml供试品中需氧菌总数的最可能数..4.1.9结果判断需氧菌总数是指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上生长的总菌落数包括真菌菌落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是指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上生长的总菌落数包括细菌菌落数..若因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上生长的细菌使霉菌和酵母菌的计数结果不符合微生物限度要求;可使用含抗生素如氯霉素、庆大霉素的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或其他选择性培养基如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进行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测定..使用选择性培养基时;应进行培养基适用性检查..若采用MPN法;测定结果为需氧菌总数..各品种项下规定的微生物限度标准解释如下:101cfu:可接受的最大菌数为20;102cfu:可接受的最大菌数为200;103cfu:可接受的最大菌数为2000:依此类推..若供试品的需氧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的检查结果均符合该品种项下的规定;判供试品符合规定;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该品种项下的规定;判供试品不符合规定..稀释液、冲洗液及培养基见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通则1106无菌检查法系用于检查药典要求无菌的药品、生物制品、医疗器具、原料、辅料、及其他品种是否无菌的一种方法..若供试品符合无菌检查法的规定;仅表明了供试品在该检验条件下未发现微生物污染..稀释液、冲洗液及培养基见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及检查法..4.2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及检查法4.2.1简述控制菌检查法系用于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检查供试品中是否存在特定的微生物..当本法用于检查非无菌制剂及其原、辅料是否符合相应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验;包括样品取样量和结果判断等..本检查法可采用替代的微生物检查法;包括自动检测方法;但必须证明替代方法等效于药典规定的检查方法..供试液制备及实验环境要求同“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通则1105..如果供试品具有抗菌活性;应尽可能去除或中和..供试品检查时;若使用了中和剂或灭活剂;应确认有效性及对微生物无毒性..供试液制备时如果使用了表面活性剂;应确认其对微生物无毒性以及与所使用中和剂或灭活剂的相容性..4.2.2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控制菌检查方法适用性试验供试品控制菌检查中所使用的培养基应进行适用性检查..供试品的控制菌检查方法应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以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控制菌检查..若检验程序或产品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检验结果时;控制菌检查方法应重新进行适用性试验..4.2.3菌种及菌液制备菌种试验用菌株的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干燥菌种为第0代;并采用适宜的菌种保藏技术进行保存;以保证试验菌株的生物学特性..金黄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aureus〔CMCCB26003〕铜绿假单胞菌Pseudomonasaeruginosa〔CMCCB10104〕大肠埃希菌Escherichiacoli〔CMCCB44102〕乙型副伤寒沙门菌SalmonellaparatyphiB〔CMCCB50094〕白色念珠菌Candidaalbicans〔CMCCF98001〕生孢梭菌Clostridiumsporogenes〔CMCCB64941〕菌液制备将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沙门菌分别接种于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中或在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上;30~35℃培养18~24小时;将白色念珠菌接种于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上或沙氏葡萄糖液体培养基中;20~25℃培养2~3天;将生孢梭菌接种于梭菌增菌培养基中置厌氧条件下30~35℃培养24~48小时或接种于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中30~35℃培养18~24小时..上述培养物用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适宜浓度的菌悬液..菌液制备后若在室温下放置;应在2小时内使用;若保存在2~8℃;可在24小时内使用..生孢梭菌孢子悬液可替代新鲜的菌悬液;稳定的孢子悬液可保存在2~8℃;在验证过的贮存期内使用..4.2.4阴性对照为确认试验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应进行阴性对照试验;阴性对照试验应无菌生长..如阴性对照有菌生长;应进行偏差调查..4.2.5培养基适用性检查控制菌检查用的成品培养基、由脱水培养基或按处方配制的培养基均应进行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控制菌检查用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项目包括促生长能力、抑制能力及指示特性的检查..各培养基的检测项目及所用的菌株见表1..表1控制菌检查用培养基的促生长能力、抑制能力和指示特性液体培养基促生长能力检查分别接种不大于100cfu的试验菌见表1于被检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中;在相应控制菌检查规定的培养温度及不长于规定的最短培养时间下培养;与对照培养基管比较;被检培养基管试验菌应生长良好..固体培养基促生长能力检查用涂布法分别接种不大于100cfu的试验菌见表1于被检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平板上;在相应控制菌检查规定的培养温度及不长于规定的最短培养时间下培养;被检培养基与对照培养基上生长的菌落大小、形态特征应一致..培养基抑制能力检查接种不少于100cfu的试验菌见表1于被检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中;在相应控制菌检查规定的培养温度及不短于规定的最长培养时间下培养;试验菌应不得生长..培养基指示特性检查用涂布法分别接种不大于100cfu的试验菌见表1于被检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平板上;在相应控制菌检查规定的培养温度及不长于规定的最短培养时间下培养;被检培养基上试验菌生长的菌落大小、形态特征、指示剂反应情况等应与对照培养基一致..4.2.6控制菌检查方法适用性试验供试液制备按下列“供试品检查”中的规定制备供试液..试验菌根据各品种项下微生物限度标准中规定检查的控制菌选择相应试验菌株;确认耐胆盐革兰阴性菌检查方法时;采用大肠埃希菌和铜绿假单胞菌为试验菌..适用性试验按控制菌检查法取规定量供试液及不大于100cfu的试验菌接入规定的培养基中;采用薄膜过滤法时;取规定量供试液;过滤;冲洗;试验菌应加在最后一次冲洗液中;过滤后;注入规定的培养基或取出滤膜接入规定的培养基中..依相应的控制菌检查方法;在规定的温度及最短时间下培养;应能检出所加试验菌相应的反应特征..结果判断上述试验若检出试验菌;按此供试液制备法和控制菌检查方法进行供试品检查;若未检出试验菌;应消除供试品的抑菌活性见非无菌产品微生物检查:微生物计数法中的“抗菌活性的去除或灭活”;并重新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

微生物限度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微生物限度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微生物限度检查标准操作规程一、引言。

微生物限度检查是指在制药生产过程中,对原料药、辅料、中间体、制剂等药品进行微生物检查的一项重要工作。

微生物限度检查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止因微生物污染而引起的药品变质和危害患者健康的风险。

本操作规程的目的是规范微生物限度检查的操作流程,确保检查结果准确可靠。

二、适用范围。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制药企业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查的操作人员,包括检验员、操作人员等。

三、术语和定义。

1. 微生物限度,指药品中允许存在的微生物的最大数量,通常以菌落形成单位(CFU)或细菌总数来表示。

2. 微生物限度试验,是指对药品中的微生物进行检查的一种实验方法,包括细菌总数、大肠杆菌、铜绿假单胞菌、霉菌和酵母菌等指标。

3. 标准菌株,指已经鉴定并保存在实验室中的具有代表性的微生物菌株。

四、操作流程。

1. 样品准备。

(1)取样品,按照规定的取样方法,从所检查的药品中取得代表性样品。

(2)样品处理,根据检测要求,对样品进行必要的处理,如稀释、均质等。

2. 培养基制备。

(1)准备培养基,根据检测要求,准备所需的培养基,包括琼脂培养基、液体培养基等。

(2)灭菌处理,对培养基进行高压蒸汽灭菌处理,确保培养基的无菌状态。

3. 菌种接种。

(1)接种方法,根据检测要求,选择适当的接种方法,包括平板法、涂布法等。

(2)接种数量,根据微生物限度试验的要求,按照规定的接种数量接种标准菌株。

4. 培养条件。

(1)温度控制,根据不同的微生物菌种,控制培养的温度,通常为30-35摄氏度。

(2)培养时间,根据微生物限度试验的要求,培养一定的时间,通常为24-48小时。

5. 菌落计数。

(1)观察菌落,根据培养基上的菌落形成情况,进行菌落计数。

(2)结果判定,根据菌落计数的结果,判定样品中微生物的数量是否符合规定的限度要求。

五、质量控制。

1. 内部质量控制,每批次微生物限度试验前,进行内部质量控制,确保实验条件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

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

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一、目的微生物限度检查是用于确认产品是否符合微生物水平要求的一种分析方法。

本操作规程的目的是制定微生物限度检查的操作步骤,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查的产品,包括食品、医药和化妆品等。

三、操作步骤1. 准备工作:清洁实验室工作台面和仪器设备,准备所需的培养基和试剂,并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

2. 取样:按照产品的取样标准,从不同批次或不同位置进行取样,并确保取样的代表性。

3. 样品制备:将取样的产品进行样品制备,包括稀释、搅拌和过滤等步骤,以便于后续的微生物检查。

4. 培养:将样品接种在适当的培养基上,根据不同的微生物种类和要求进行培养,并进行恒温培养一定时间。

5. 计数:在培养一定时间后,对培养基上的菌落进行计数,并按照标准方法进行结果的记录和确认。

6. 结果判定:将检查结果与产品的微生物限度标准进行比对,根据结果作出是否合格的判定。

7. 结果记录:将微生物限度检查的结果进行记录,包括样品信息、操作步骤、检查结果和判定等信息,并将结果报告给相关部门或供应商。

四、注意事项1. 操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微生物检测知识和操作技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2. 实验室应保持清洁、卫生,并进行定期消毒和验证。

3. 实验室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校准,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所使用的培养基和试剂应符合相关标准,存放在干燥、阴凉、避光的环境中。

5. 检查结果应及时报告,并根据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以上就是《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查,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完整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完整
2、计数方法本法包括平皿法、薄膜过滤法。
3、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供试品计数方法适用性检查 供试品微生物计数中 所使用的培养基应进行适用性检查。供试品的微生物计数方法应进行方法适用性 试验,以确定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微生物计数。
4、菌种及菌液的制备
试验用菌株的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干燥菌种为第0袋),并采用适宜的菌种保藏技术进行保藏。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计数方法 适用性试验。
铜绿假单胞菌(Pseudomonas aeruginosa)[CMCC(B) 10104]
大肠埃希菌(Escherichia coli)[CMCC(B) 44102])
乙型副伤寒沙门菌(Salmonella paratyphi B)[CMCC(B) 50094]
白色念珠菌(Candida albicans)[CMCC(F) 98001]
薄膜过滤法采用的滤膜孔径不大于。滤膜直径一般为50mm。滤器及滤膜使用 前应采用适宜的方法灭菌。使用时,应保证滤膜在过滤前后的完整性。水溶性供 试液过滤前先将少量的冲洗液过滤以润湿滤膜。为发挥滤膜的最大过滤效率,应 注意保持供试品溶液及冲洗液覆盖整个滤膜表面。供试液经薄膜过滤后,若需要 用冲洗液冲洗滤膜,每张滤膜每次冲洗量不超过100ml,总冲洗量不得超过1000m1;以免滤膜上的微生物受损伤。取照上述“供试液的制备”和“接种和 稀释”制备的供试液适量(一般取相当于1g、1ml、10cm2的供试品,若供试品 中所含菌数校对,供试液可酌情减量),加至适量的稀释液总,混匀,过滤,用 适量的冲洗液冲洗滤膜。测定需氧菌总数,转移滤膜菌面朝上贴于胰酪大豆胨 琼脂培养基平板上;测定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转移滤膜菌面朝上贴于沙氏葡萄糖 琼脂培养基平板上,按规定条件培养、技术。每株试验菌每种培养基至少制备1张滤膜。同法测定供试品对照组和菌液对照组菌数。

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

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

更改历史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1.0 目的建立微生物限度检查标准操作规程,规范检验操作,确保检验结果准确2.0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采用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测定的供试品。

3.0 职责质量部负责按本规程的要求执行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

4.0 工作程序4.1 洁净区间的确认微生物计数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的局部洁净度100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或隔离系统中进行,其全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即待检样品、产品)中微生物的检出。

4.2 培养基4.2.1 应使用按中国药典处方及规定的方法制备的培养基。

4.2.2 所用培养基可按中国药典规定的处方及制备方法自行配制,也可使用按中国药典规定的处方生产的脱水培养基进行配制;或购买商品化的预制培养基。

4.2.3 配制后应采用验证合格的灭菌程序灭菌。

制备好的培养基若不即时使用,应置于无菌密闭容器中,在2~25℃、避光的环境下保存。

4.2.4 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或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用于测定需氧菌总数;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用于测定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4.2.5 供试品微生物计数、控制菌检查中所使用的培养基应进行适用性检查。

4.2.6 供试品的微生物计数方法、控制菌检查方法应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以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微生物计数或控制菌检查。

4.3 菌种及菌液制备检查所用的菌种及菌液制备见附件 1 微生物计数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和附件3 控制菌检查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

稀释剂、冲洗液及其制备的要求见附件1 微生物计数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

4.4 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供试品微生物计数、控制菌检查中所使用的培养基应进行适用性检查。

微生物限度检查所用的培养基每批均应进行适用性检查,检查可在供试品检查前或与供试品检查同时进行。

具体要求见附件1 微生物计数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和附件3 控制菌检查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

4.5 方法适用性试验供试品的微生物计数方法应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以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微生物计数。

微生物限度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微生物限度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微生物限度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1. 目的:建立微生物限度检查的基本操作,为微生物检查人员提供正确的操作规程。

⏹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卫生检验方法》⏹ 3.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QC化验室的微生物限度检查。

⏹ 4. 职责:QC微生物检验员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 5. 程序:⏹ 5.1. 定义: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系检查非规定灭菌制剂及其原料、辅料受微生物污染程度的方法。

⏹ 5.2. 实验用具:⏹电热恒温培养箱、电热恒温水温箱、试管、刻度吸管、量筒、三角瓶、培养皿、试管架、注射器、针头、注射器盒、研钵、75%酒精棉球、紫外灯(365nm波长)。

⏹ 5.3. 培养基:⏹ 5.3.1. 营养琼脂培养基、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胆盐乳糖培养基、麦康凯琼脂培养基、枸橼酸盐培养基、磷酸盐葡萄糖胨水培养基、蛋白胨水培养基、4-甲基伞形酮葡萄糖苷酸(MUG)培养基。

⏹ 5.3.2. 培养基的管理、配置应符合检定菌、培养基管理规程、培养基配置规程。

⏹ 5.4. 试液:甲基红试液、а-奈酚乙醇试液、40%氢氧化钾溶液、靛基质试液。

⏹ 5.5. 稀释剂:0.9%无菌氯化钠溶液、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

⏹ 5.6.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取供试品(供试品如为固体,置研钵中研磨成细粉)放入试管中,加入适量的稀释剂制成1:10浓度的供试品溶液。

⏹ 5.7. 对照用菌液:控制菌检查均应作相应已知菌的对照试验,对照菌株为大肠杆菌[CMCC(B)44102]。

⏹ 5.8. 检查法:⏹除另有规定外,细菌的培养温度为30-35℃,霉菌的培养温度为23-28℃,控制菌的培养温度为35-37℃。

⏹ 5.8.1. 细菌、霉菌计数:⏹ 5.8.1.1. 平皿法⏹采用平皿法进行菌数测定时,应取适宜的连续2~3个稀释级的供试液。

⏹取供试液1ml,置直径90mm的无菌平皿中,注入15~20ml温度不超过45℃的溶化的营养琼脂培养基或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或酵母浸出粉胨葡萄糖琼脂培养基,混匀,凝固,倒置培养。

【2020版中国药典】通则-非无菌微生物限度检查

【2020版中国药典】通则-非无菌微生物限度检查

【2020版中国药典】通则-非无菌微生物限度检查1105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
微生物计数法系用于能在有氧条件下生长的嗜温细菌和真菌的计数。

当本法用于检查非无菌制剂及其原、辅料等是否符合规定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时,应按下述规定进行检验,包括样品的取样量和结果的判断等。

除另有规定外,本法不适用于活菌制剂的检查。

学习:将旧版的“相应”更换为“规定”,更便于按照1107进行判定执行。

微生物计数试验环境应符合微生物限度检查的要求。

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

洁净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进行监测。

学习:将旧版的“单向流空气区域”更换为“洁净空气区域”。

计数方法
……供试品检查时,应根据供试品理化特性和微生物限度标准等因素选择计数方法,检测的样品量应能保证所获得的试验结果能够判断供试品是否符合规定。

所选方法的适用性须经确认。

……
提示:后文增加了对于“贵重药品、微量包装药品”的检验量的更全面的表述,因注意结合此处的要求。

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供试品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
……菌液制备……取黑曲霉的新鲜培养物加人适量含0.05%(ml/ml)聚山梨酯80的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
学习:此处改动同无菌检查法,将“3~5ml”的具体量调整为“适量”,便于根据孢子的量灵活掌握菌液制备方法。

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微生物计数用的商品化的预制培养基、由脱水培养基或按处方配制的培养基均应进行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学习:类似于无菌检查法,此处将“成品培养基”修改为“商品。

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中国药典2015版四部通则)

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中国药典2015版四部通则)

霉菌与酵母菌总数、控制菌得检查。

二、引用标准:《中国药典》2015年版(通则1105-1106)三、目录1。

微生物限度标准2.设备、仪器及用具3。

消毒液、稀释剂、试液及培养基4。

检查总则(通则1105: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通则1106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5。

微生物计数法检查6.控制菌检查法7.实验技术8、附件1.微生物限度标准非无菌药用原料及辅料得微生物限度标准(2).目测霉变者以不合格论。

(3)。

“无”为标准依据或无相应规定。

准依据或无相应规定.2.设施、仪器及用具2、1、设施:2、1、1.微生物限度检查室及相关设施:微生物计数试验环境应符合微生物限度检查得要求。

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防止污染得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得检出。

单向流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进行监测。

2、1、2.其她设备:高压蒸汽灭菌器;细菌培养箱(30~35℃);霉菌培养箱(25~28℃);电炉(或其她适宜得加热装置);恒温水浴;电热干燥箱(250~300℃);电冰箱。

生化试剂储存箱。

2、2仪器及器皿2、2、1。

菌落计数器;显微镜(1500X);电子天平或药物天平(感量0、1g);pH 系列比色计。

2、2、2.玻璃器皿:锥形瓶(250~300ml,内装玻璃珠若干)、研钵(玻璃或陶瓷制,∮10~12cm)、培养皿(∮9 cm)、量筒(100ml)、试管(18×180mm)及塞、吸管(1ml分度0、01,10ml分度0、1)、载玻片、盖玻片、玻璃消毒缸(带盖)。

2、2、3新购得玻璃器皿得清洁:先用流水冲洗,浸泡于1%~2%盐酸(工业用)液中约2~6小时,除去游离碱质,再用流水冲洗.用于化学分析得玻璃仪器,需用重铬酸钾清洁液浸泡数分钟后,再用流水冲洗,最后以纯化水涮洗2~3次,晾干备用。

2、3用过得玻璃器皿:2、3、1未被病原微生物污染得器皿:可随时洗涤.用清水冲洗(或浸泡),除容量仪器外,可用毛刷与肥皂粉,内外刷洗,再用清水涮洗干净,晾干备用.容量仪器宜用清洁液浸泡或涮洗,再用流水冲洗,最后以纯化水涮洗2~3次.试管及培养皿:先正放或直立于高压蒸汽灭菌器内,经121℃灭菌30 分钟.趁热倾出培养物,再以清水或用毛刷及肥皂粉刷洗,最后以流水涮净。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建立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规操作,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围成品、辅料、包装袋及纯化水的检验。

责任微生物限度检验人员容本检验操作规程依据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1105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和《通则1106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进行检查。

微生物计数法一、计数方法1、微生物计数法系用于能在有氧条件下生长的嗜温细菌和真菌的计数。

2、计数方法本法包括平皿法、薄膜过滤法。

3、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供试品计数方法适用性检查供试品微生物计数中所使用的培养基应进行适用性检查。

供试品的微生物计数方法应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以确定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微生物计数。

4、菌种及菌液的制备4.1试验用菌株的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干燥菌种为第0袋),并采用适宜的菌种保藏技术进行保藏。

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

4.2菌液制备按规定培养各试验菌株。

取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枯草芽孢杆菌、白色念珠菌的新鲜培养物,用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适宜浓度的菌悬液;取黑曲霉的新鲜培养物加入3-5ml含0.05%(ml/ml)聚山梨酯80的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0.9%无菌氯化钠溶液,将孢子洗脱。

采用适宜的方法吸出孢子悬液至无菌试管中,用含0.05%(ml/ml)聚山梨酯80的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适宜浓度的黑曲霉孢子悬液。

菌液制备后若在室温下放置,应在2小时使用;若保存在2-8℃,可在24小时使用。

黑曲霉孢子悬液可保存在2-8℃,在验证过的贮存期使用。

4.3阴性对照为确认试验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应进行对照试验,阴性对照试验应无菌生长。

4.4培养基适用性检查按照表规定,接种不大于100cfu的菌液至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或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平板或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平板,置规定的条件下培养。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操作规程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操作规程

制药GMP管理文件题 目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制 定审 核批 准制定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颁发部门GMP办 颁发数量2生效日期分发部门质量管理部、综合办公室一、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S药典(2005年版)一部。

二、目 的:本标准规定了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微生物限度的检查。

四、责 任 者:质检人员。

正 文:1、简述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系检查非规定灭菌制剂及其原料、辅料受微生物污染程度的方法。

检查项目包括细菌数、霉菌数、酵母菌数及控制菌检查。

微生物限度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的局部洁净度100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

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

单向流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按《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洁净度验证。

供试品检查时,如果使用了表面活性、中和剂或灭活剂,应证明其有效性及对微生物的生长和存活无影响。

除另有规定外,本检查法中细菌培养温度为30~35℃;霉菌、酵母菌培养温度为23~28℃;控制菌培养温度为35~37℃。

检验结果以1g、1ml、10g、10ml或10㎝2为单位报告。

检验量: 检验量即一次试验所用的供试品量(g、ml、㎝2)。

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供试品的检验量为10g或10ml;贵重药品、微量包装药品的检验量可以酌减。

要求检查沙门氏菌的供试品,其检验量应增加10g或10ml。

检验时,应从2个以上最小包装单位中抽取供试品。

一般应随机抽取不少于检验用量(两个以上最小包装单位)的3倍量供试品。

2、供试液的制备根据供试品的理化特性与生物学特性,采取适宜的方法制备供试液。

供试液制备若需用水浴加温时,温度不应超过45℃供试液从制备至加入检验用培养基,不得超过1小时。

除另有规定外,常用的供试液制备方法如下。

(1),液体供试品 取供试品10ml,加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至100ml,混匀,作为1:10的供试液了。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一、目的:建立一个微生物限度检查标准操作规程,规范质检员的操作,保证实验的安全性、准确性。

二、范围:适用于微生物限度检查的产品。

三、责任:QC部质检员对本规程实施负责。

四、内容1.检验依据:《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2. 简述2.1.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系检查非规定灭菌制剂及其原料、辅料受微生物污染程度的方法。

检查项目包括细菌数、霉菌数、酵母菌数及控制菌数检查。

2.2.微生物限度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的局部洁净度100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

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

单向流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按《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洁净度验证。

2.3.供试品检查时,如果使用了表面活性剂、中和剂或灭活剂,应证明其有效性及对微生物无毒性。

2.4.除另有规定外,本检查法中细菌及控制菌培养温度为30~35℃;霉菌、酵母菌培养温度为23~28℃2.5.检验结果以1g、1ml、10g、10ml或10cm2为单位报告,特殊品种可以最小包装单位报告。

3.设备、仪器3.1.设备:3.1.1.洁净实验室:微生物限度检查应有单独的洁净实验室,每个洁净实验室应有独立的净化空气系统。

结构和要求:洁净室应采光良好,避免潮湿、远离厕所及污染区。

操作间与缓冲间应有样品传递窗,出入操作间和缓冲间的门不应直对。

洁净实验室内应六面光滑平整,能耐受清洗消毒。

墙壁与地面、天花板连接处无缝隙,不留死角。

操作间不应安装下水道。

洁净实验室内的照明灯应嵌装在天花板内,室内光照应分布均匀,光照度不低于300LX。

●温度、湿度:洁净实验室内温度应控制在18~26℃,相对湿度最好在40%~60%。

●操作间:操作间应安装空气除菌过滤层流装置。

洁净度不应低于10000级,局部洁净度为100级(或放置同等级净化工作台)。

版药典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

版药典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

版药典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版药典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旨在确保非无菌药品的微生物限度符合药品质量标准的要求。

二、仪器和试剂1.微生物检测平台2.高效液相色谱仪3.恒温培养箱4.秤5.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6.无菌培养基及培养皿7.灭菌蒸馏水三、操作步骤1.样品采集a.按规定从批号符合要求的药品包装中采集样品。

b.采样前,确保采样容器和工具进行充分清洗和灭菌处理。

c.将样品转移至无菌容器中,避免样品污染。

2.样品制备a.取适量样品称重,以满足检测要求。

b.若样品含有可溶性成分,加入足量适宜溶解剂使样品溶解。

c.若样品含有微生物抑制剂,加入足量无菌培养基或适宜抑菌剂。

3.微生物限度检查a.样品制备后,根据药典要求,采用鹅颈漏斗法、转接法等方法接种。

b.加入适宜培养基,保证培养基覆盖样品。

c.培养后,将培养皿置于恒温培养箱进行培养,并控制培养温度和时间。

d.培养结束后,根据药典要求,观察培养皿上是否有微生物生长。

e.若有微生物生长,根据不同菌种,进行计数或定性鉴定。

4.检测结果记录a.对于微生物限度检查合格的样品,记录样品编号、检测日期、检测人员和结果。

b.对于微生物限度检查不合格的样品,记录样品编号、检测日期、检测人员、结果以及不合格原因,并进行进一步分析和处理。

5.数据分析和处理a.对不合格的样品,进行排查原因分析,避免数据误差。

b.若样品不合格原因无法排查,可进行复检或采取其他措施,以消除样品中的微生物污染。

四、操作注意事项1.操作过程中,保持操作台面整洁,避免外部微生物污染。

2.检测前,检查仪器设备是否正常工作。

3.检测过程中,注意操作规范,避免人为污染。

4.样品制备过程中,注意避免样品污染和交叉感染。

5.检测结果要准确记录和保存,以备日后使用。

五、附件本操作规程必须配备以下附件:1.样品采集记录表2.样品制备记录表3.微生物限度检查结果记录表六、术语定义1.微生物限度:指药品中微生物的上限或下限,即在质量标准要求下,药品中可以存在的微生物数量范围。

微生物限度检验操作规程

微生物限度检验操作规程

1目的规范微生物限度检验操作,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2依据《中国药典》2015版。

3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微生物限度检验。

4责任中心化验室负责人: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中心化验室检验人员:严格按照本规程执行检验操作。

5程序5.1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15版。

5.2抽样:照《取样标准操作规程》进行。

6内容6.1需氧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计数计数方法包括平皿法、薄膜过滤法和最可能数法(MPN法)。

检查时,按已验证的计数方法进行供试品的需氧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的测定。

6.1.1设备、仪器及用具6.1.1.1设备微生物限度检测室、净化工作台、生化培养箱(30〜35£)、生化培养箱(20〜25£)、电热恒温水浴锅、烘箱、脉动真空灭菌柜、紫外灯等。

6.1.1.2仪器及器皿显微镜、托盘天平、锥形瓶、研钵、培养皿、量筒、试管及塞、移液枪及吸头、薄膜过滤器等。

6.1.1.3用具大、小橡皮乳头,洁净工作服、口罩、医用手套、接种环、酒精灯、酒精棉球、灭菌剪刀、灭菌镊子、不锈钢药匙、试管架、火柴、记号笔、薄膜过滤膜等。

6.1.2试液6.1.2.1消毒液A.0.1%新洁尔灭溶液B.75%乙醇溶液6.1.2.2稀释液、试剂及配制A. 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取磷酸二氢钾3.56g、无水磷酸氢二钠5.77g、氯化钠4.3g、蛋白胨1.0g,加纯化水1000ml,微温溶解,滤清,分装,1210C灭菌15分钟。

B.聚山梨酯80C.无菌十四烷酸异丙酯D. pH6.8无菌磷酸盐缓冲液6.1.3培养基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6.1.4操作方法6.1.4.1试验前准备6.1.4.1.1将供试品及所有已灭菌的平皿、锥形瓶、试管、移液枪吸头(1ml、10ml)、量筒、稀释液、培养基等移至传递窗内。

每次试验所用物品必须事先计划,准备足够用量,避免操作中出入操作间。

6.1.4.1.2开启微生物检测室紫外灯和空调净化系统,并使其工作不低于30min。

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中国药典2015版四部通则)

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中国药典2015版四部通则)

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微生物限度的检查方法和操作要求;适用于检品需氧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控制菌的检查。

二、引用标准:《中国药典》2015年版(通则1105-1106)三、目录1.微生物限度标准2.设备、仪器及用具3.消毒液、稀释剂、试液及培养基4.检查总则(通则1105: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通则1106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5.微生物计数法检查6.控制菌检查法7.实验技术8. 附件1.微生物限度标准非无菌药用原料及辅料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未做统一规定。

(1).“—”为不得检出。

(2).目测霉变者以不合格论。

说明:1.“—”为每100 cm中不得检出。

2.目测霉变者以不合格论。

3.“无”为标准依据或无相应规定。

2.设施、仪器及用具2.1、设施:2.1.1.微生物限度检查室及相关设施:微生物计数试验环境应符合微生物限度检查的要求。

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

单向流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进行监测。

2.1.2.其他设备:高压蒸汽灭菌器;细菌培养箱(30~35℃);霉菌培养箱(25~28℃);电炉(或其他适宜的加热装置);恒温水浴;电热干燥箱(250~300℃);电冰箱。

生化试剂储存箱。

2.2仪器及器皿2.2.1.菌落计数器;显微镜(1500X);电子天平或药物天平(感量0.1g);pH系列比色计。

2.2.2.玻璃器皿:锥形瓶(250~300ml,内装玻璃珠若干)、研钵(玻璃或陶瓷制,∮10~12cm)、培养皿(∮9 cm)、量筒(100 ml)、试管(18×180mm)及塞、吸管(1ml分度0.01,10 ml分度0.1)、载玻片、盖玻片、玻璃消毒缸(带盖)。

2.2.3新购的玻璃器皿的清洁:先用流水冲洗,浸泡于1%~2%盐酸(工业用)液中约2~6小时,除去游离碱质,再用流水冲洗。

用于化学分析的玻璃仪器,需用重铬酸钾清洁液浸泡数分钟后,再用流水冲洗,最后以纯化水涮洗2~3次,晾干备用。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1.0目的规范微生物限度检查所用的培养基、检查方法、操作步骤、结果分析,以便对检品作出正确的微生物学评价。

2.0范围本公司检品的微生物限度检查。

3.0职责QC主管和QC检验员对本标准负责。

4.0参考或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5.0内容5.1简述:微生物计数法系用于能在有氧条件下生长的嗜温细菌和真菌的计数。

5.2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总则:5.2.1抽样:5.2.1.1供试品一般按批号随机抽样。

5.2.1.2抽样量一般为检验用量(2个以上最小包装单位)的3倍量。

5.2.2供试品保存:5.2.2.1供试品在检验之前,应保存在阴凉干燥处,以防供试品中的污染菌因保藏条件不当而引起致死、损伤或繁殖。

5.2.2.2供试品在检验之前,应该保持原有包装状态,严禁开启,包装已开启的样品不得作为供试品。

5.2.3 培养基及其制备方法:5.2.3.1 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沙氏葡萄糖液体培养基、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等照各自说明书上配制方法制备。

5.2.4 供试品的检验量:5.2.4.1 一般供试品检验量为10g或10ml;贵重的或微量包装的供试品检验量可酌减。

要求检查沙门氏菌的供试品,其检验量为20g。

5.2.4.2 供试品须取自2个以上的包装单位。

5.2.5 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査和供试品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5.2.5.1 供试品微生物计数中所使用的培养基应进行适用性检查。

5.2.5.2 供试品的微生物计数方法应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以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微生物计数。

5.2.5.3 若检验程序或产品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检验结果时,计数方法应重新进行适用性试验。

5.2.5.4 菌种:5.2.5.4.1 试验用菌株的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干燥菌种为第0代),并采用适宜的菌种保藏技术进行保存,以保证试验菌株的生物学特性。

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 中国药典 版四部通则

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 中国药典 版四部通则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控制菌的检查。

二、引用标准:《中国药典》2015年版(通则1105-1106)三、目录1.微生物限度标准2.设备、仪器及用具3.消毒液、稀释剂、试液及培养基4.检查总则(通则1105: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通则1106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5.微生物计数法检查6.控制菌检查法7.实验技术8. 附件1.微生物限度标准非无菌药用原料及辅料的微生物限度标准(2).目测霉变者以不合格论。

(3).“无”为标准依据或无相应规定。

准依据或无相应规定。

2.设施、仪器及用具、设施:微生物限度检查室及相关设施:微生物计数试验环境应符合微生物限度检查的要求。

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

单向流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进行监测。

其他设备:高压蒸汽灭菌器;细菌培养箱(30~35℃);霉菌培养箱(25~28℃);电炉(或其他适宜的加热装置);恒温水浴;电热干燥箱(250~300℃);电冰箱。

生化试剂储存箱。

仪器及器皿菌落计数器;显微镜(1500X);电子天平或药物天平(感量);pH系列比色计。

玻璃器皿:锥形瓶(250~300ml,内装玻璃珠若干)、研钵(玻璃或陶瓷制,∮10~12cm)、培养皿(∮9 cm)、量筒(100 ml)、试管(18×180mm)及塞、吸管(1ml分度,10 ml 分度)、载玻片、盖玻片、玻璃消毒缸(带盖)。

新购的玻璃器皿的清洁:先用流水冲洗,浸泡于1%~2%盐酸(工业用)液中约2~6小时,除去游离碱质,再用流水冲洗。

用于化学分析的玻璃仪器,需用重铬酸钾清洁液浸泡数分钟后,再用流水冲洗,最后以纯化水涮洗2~3次,晾干备用。

用过的玻璃器皿:未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器皿:可随时洗涤。

用清水冲洗(或浸泡),除容量仪器外,可用毛刷和肥皂粉,内外刷洗,再用清水涮洗干净,晾干备用。

容量仪器宜用清洁液浸泡试管及培养皿:先正放或直立于高压蒸汽灭菌器内,经121℃灭菌30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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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建立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检验标准操作规程,规范检验操作,确保检验结果准确。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采用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测定的供试品。

3.责任者:QC检验员、QC经理。

4.正文:4.1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4.1.1简述微生物计数法系用于能在有氧条件下生长的嗜温细菌和真菌的计数。

当本法用于检查非无菌制剂及其原、辅料等是否符合规定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时,应按下述规定进行检验,包括样品的取样量和结果的判断等。

除另有规定外,本法不适用于活菌制剂的检查。

本检查法可采用替代的微生物检查法,包括自动检测方法,但必须证明替代方法等效于药典规定的检查方法。

微生物计数试验应在受控洁净环境下的局部洁净度不低于B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

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

单向流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进行监测。

如供试品有抗菌活性,应尽可能去除或中和。

供试品检查时,若使用了中和剂或灭活剂,应确认其有效性及对微生物无毒性。

供试液制备时如果使用了表面活性剂,应确认其对微生物无毒性以及与所使用中和剂或灭活剂的相容性。

4.1.2计数方法计数方法包括平皿法、薄膜过滤法和最可能数法(Most-Probable-NumberMethod,简称MPN 法)。

MPN法用于微生物计数时精确度较差,但对于某些微生物污染量很小的供试品,MPN法可能是更适合的方法。

供试品检查时,应根据供试品理化特性和微生物限度标准等因素选择计数方法,所选的方法必须具备检测充足样品量的能力,以保证所获得的试验结果能够判断供试品是否符合规定。

所选方法的适用性须经确认。

4.1.3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供试品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供试品微生物计数中所使用的培养基应进行适用性检查。

供试品的微生物计数方法应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以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微生物计数。

若检验程序或产品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检验结果时,计数方法应重新进行适用性试验。

表1试验菌液的制备和使用注:当需用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测定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时,应进行培养基适用性检查,检查方法同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

4.1.4菌种及菌液制备菌种试验用菌株的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干燥菌种为第0代),并采用适宜的菌种保藏技术进行保存,以保证试验菌株的生物学特性。

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用菌株见表1。

菌液制备按表1规定程序培养各试验菌株。

取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枯草芽孢杆菌、白色念珠菌的新鲜培养物,用或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适宜浓度的菌悬液;取黑曲霉的新鲜培养物加入3~5ml含0.05%聚山梨酯80的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0.9%无菌氯化钠溶液,将孢子洗脱。

然后,采用适宜的方法吸出孢子悬液至无菌试管内,用含0.05%聚山梨酯80的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适宜浓度的黑曲霉孢子悬液。

菌液制备后若在室温下放置,应在2小时内使用;若保存在2~8℃,可在24小时内使用。

稳定的黑曲霉孢子悬液可保存在2~8℃,在验证过的贮存期内使用。

4.1.5阴性对照为确认试验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应进行阴性对照试验,阴性对照试验应无菌生长。

如阴性对照有菌生长,应进行偏差调查。

4.1.6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微生物计数用的成品培养基、由脱水培养基或按处方配制的培养基均应进行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按表1规定,接种不大于100cfu的菌液至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管或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平板或培养基平板,置表1规定条件下培养。

每一试验菌株平行制备2管或2个平皿。

同时,用相应的对照培养基替代被检培养基进行上述试验。

被检固体培养基上的菌落平均数与对照培养基上的菌落平均数的比值应在0.5-2范围内,且菌落形态大小应与对照培养基上的菌落一致;被检液体培养基管与对照培养基管比较,试验菌应生长良好。

4.1.7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⒈供试液制备根据供试品的理化特性与生物学特性,采取适宜的方法制备供试液。

供试液制备若需加温时,应均匀加热,且温度不应超过45℃。

供试液从制备至加入检验用培养基,不得超过1小时。

常用的供试液制备方法如下。

如果下列供试液制备方法经确认均不适用,应建立其他适宜的方法。

⑴水溶性供试品取供试品,用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pH7.2磷酸盐缓冲液,或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溶解或稀释制成1:10供试液。

若需要,调节供试液pH值至6~8。

必要时,用同一稀释液将供试液进一步10倍系列稀释。

水溶性液体制剂也可用混合的供试品原液作为供试液。

⑵水不溶性非油脂类供试品取供试品,用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或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制备成1:10供试液。

分散力较差的供试品,可在稀释剂中加入表面活性剂如0.1%的聚山梨酯80,使供试品分散均匀。

若需要,调节供试液pH值至6~8。

必要时,用同一稀释液将供试液进一步10倍系列稀释。

⑶油脂类供试品取供试品,加入经过滤除菌的十四烷酸异丙酯使溶解,或与最少量并能使供试品乳化的无菌聚山梨酯80或其他无抑菌性的无菌表面活性剂充分混匀。

表面活性剂的温度一般不超过40℃(特殊情况下,最多不超过45℃),小心混合,若需要可在水浴中进行,然后加入预热的稀释剂使成1∶10供试液,保温,混合,并在最短时间内形成乳状液。

必要时,用含适宜浓度的无菌聚山梨酯80或其他无抑制性无菌表面活性剂的稀释剂进一步10倍系列稀释。

⑷需用特殊方法制备供试液的供试品膜剂供试品取供试品,剪碎,加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pH7.2磷酸盐缓冲液,或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浸泡,振摇,制备成1∶10的供试液。

若需要,调节供试液pH值至6~8。

必要时,用同一稀释液将供试液进一步10倍系列稀释。

肠溶及结肠溶制剂供试品取供试品,加入pH6.8无菌磷酸盐缓冲液(用于肠溶制剂)或pH7.6无菌磷酸盐缓冲液(用于结肠溶制剂),置45℃水浴中,振摇,使溶解,制备成1∶10的供试液。

必要时,用同一稀释液将供试液进一步10倍系列稀释。

气雾剂、喷雾剂供试品取供试品,置冰冻室冷冻约1小时,取出,迅速消毒供试品开启部位,用无菌钢锥在该部位钻一小孔,放至室温,并轻轻转动容器,使抛射剂缓缓全部释出。

用无菌注射器从每一容器中吸出全部药液于无菌容器中混合,然后取样检查。

贴膏剂供试品取供试品,去掉防粘层,将粘贴面朝上放置在无菌玻璃或塑料器皿上,在粘贴面上覆盖一层适宜的无菌多孔材料(如无菌纱布),避免贴膏剂粘贴在一起。

将处理后的贴膏剂放入盛有适宜体积并含有表面活性剂(如聚山梨脂80或卵磷脂)稀释液的容器中,振荡至少30分钟。

必要时,用同一稀释液将供试液进一步10倍系列稀释。

⒉接种和稀释按下列要求进行供试液的接种和稀释,制备微生物回收试验用供试液。

所加菌液的体积应不超过供试液体积的1%。

为确认供试品中的微生物能被充分检出,首先应选择最低稀释级的供试液进行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

(1)试验组取上述制备好的供试液,加入试验菌液,混匀,使每1ml供试液或每张滤膜所滤过的供试液中含菌量不大于100cfu。

(2)供试品对照组取制备好的供试液,以稀释液代替菌液同试验组操作。

(3)菌液对照组取不含中和剂及灭活剂的相应稀释液替代供试液,按试验组操作加入试验菌液并进行微生物回收试验。

若因供试品抗菌活性或溶解性较差的原因导致无法选择最低稀释级的供试液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时,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对供试液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如果供试品对微生物生长的抑制作用无法以其他方法消除,供试液可经过中和、稀释或薄膜过滤处理后再加入试验菌悬液进行方法适应性试验。

⒊抗菌活性的去除或灭活供试液接种后,按下列“微生物回收”规定的方法进行微生物计数。

若试验组菌落数减去供试品对照组菌落数的值小于菌液对照组菌数值的50%,可采用下述方法消除供试品的抑菌活性。

⑴增加稀释液或培养基体积。

⑵加入适宜的中和剂或灭活剂。

中和剂或灭活剂(表2)可用于消除抗菌剂的抑菌活性,最好在稀释剂或培养基灭菌前加入。

若使用中和剂或灭活剂,试验中应设中和剂或灭活剂对照组,即取相应量稀释液替代供试品同试验组操作,以确认其有效性和对微生物无毒性。

中和剂或灭活剂对照组的菌落数与菌液对照组的菌落数的比值应在0.5~2范围内。

表2常见干扰物的中和剂或灭活方法⑶采用薄膜过滤法。

⑷上述几种方法的联合使用。

若没有适宜消除供试品抑菌活性的方法,对特定试验菌回收的失败,表明供试品对该试验菌具有抗菌活性,同时也表明供试品不可能被该类微生物污染。

但是,供试品也可能仅对特定试验菌株具有抑制作用,而对其他菌株没有抑制作用。

因此,根据供试品须符合的微生物限度标准和菌数报告规则,在不影响检验结果判断的前提下,应采用能使微生物生长的更高稀释级的供试液进行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

若方法适用性试验符合要求,应以该稀释级供试液作为最低稀释级的供试液进行供试品检查。

⒋供试品中微生物的回收表1所列的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用的各试验菌应逐一进行微生物回收试验。

微生物的回收可采用平皿法、薄膜过滤法或MPN法。

⑴平皿法平皿法包括倾注法和涂布法。

表1中每株试验菌每种培养基至少制备2个平皿,以算术均值作为计数结果。

倾注法取照上述“供试液的制备”、“接种和稀释”和“抑菌活性的中和或消除”制备的供试液1ml,置直径90mm的无菌平皿中,注入15~20ml温度不超过45℃熔化的胰酪大豆胨琼脂或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混匀,凝固,倒置培养。

若使用直径较大的平皿,培养基的用量应相应增加。

按表1规定条件培养、计数。

同法测定供试品对照组及菌液对照组菌数。

计算各试验组的平均菌落数。

涂布法取15~20ml温度不超过45℃的胰酪大豆胨琼脂或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注入直径90mm的无菌平皿,凝固,制成平板,采用适宜的方法使培养基表面干燥。

若使用直径较大的平皿,培养基用量也应相应增加。

每一平皿表面接种上述照“供试液的制备”、“接种和稀释”和“抑菌活性的中和或消除”制备的供试液不少于0.1ml。

按表1规定条件培养、计数。

同法测定供试品对照组及菌液对照组菌数。

计算各试验组的平均菌落数。

⑵薄膜过滤法薄膜过滤法所采用的滤膜孔径应不大于0.45μm,直径一般为50mm,若采用其他直径的滤膜,冲洗量应进行相应的调整。

选择滤膜材质时应保证供试品及其溶剂不影响微生物的充分被截留。

滤器及滤膜使用前应采用适宜的方法灭菌。

使用时,应保证滤膜在过滤前后的完整性。

水溶性供试液过滤前先将少量的冲洗液过滤以润湿滤膜。

油类供试品,其滤膜和滤器在使用前应充分干燥。

为发挥滤膜的最大过滤效率,应注意保持供试品溶液及冲洗液覆盖整个滤膜表面。

供试液经薄膜过滤后,若需要用冲洗液冲洗滤膜,每张滤膜每次冲洗量为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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