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康德的幸福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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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中看“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

从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中看“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

从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中看“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康德是18世纪哲学家,他在他的众多著作中提出了众多深刻的思想,其中包括对德性与幸福之间的二律背反的思考。

康德认为人们应该追求至善,但往往德行和幸福之间存在着矛盾。

这个问题在现代社会仍然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可以从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中看到“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

我们来解释一下康德所谓的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

康德认为,人们追求德行是因为他们认为德行本身就是一种幸福。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发现往往德行和幸福并不是一回事,甚至存在着矛盾。

比如有时为了保全美德而拒绝幸福,或者为了追求幸福而放弃美德。

这就构成了康德所说的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呢?康德认为,这是因为人们的自私和欲望导致的。

他认为人们总是被他们的欲望所驱使,而不是根据道德原则做出选择。

往往人们会追求短期的幸福,而忽视了长期的德行。

这就导致了德性与幸福之间的矛盾和二律背反。

从这个角度来看,“至善”并不在于追求短期的幸福,而在于追求长期的德行。

康德并不是简单地否定幸福的重要性。

他认为,幸福也是人们追求的一种重要目标。

这种幸福必须建立在德行的基础上。

康德认为,只有坚持道德原则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而违背道德原则所获得的幸福只是短暂的,而且是不可持续的。

要想获得真正的幸福,必须坚持德行,根据道德原则来选择行为。

康德的这一思想在现代社会也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在当代,人们往往追求短期的幸福,而忽视了德行的重要性。

这导致了社会上存在着许多道德问题和社会问题。

如果我们能够认识到德行与幸福之间的重要关系,那么我们就能够更加理性地去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思考和解决。

对于个人而言,意识到德行与幸福之间的重要关系,可以让我们更加理性地对待生活中的选择和抉择。

我们不再盲目地追求短期的幸福,而是从长远的角度来考虑我们的行为。

我们会更加注重德行,更加坚持道德原则,这样才能真正获得长久的幸福。

浅析康德的幸福观

浅析康德的幸福观

浅析康德的幸福观作者:邓玲玲来源:《学理论·中》2012年第11期摘要:幸福是康德哲学理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康德将其归纳于“至善”之下,把人们对幸福的追求严格限制在道德的范围内,充分论证了道德对于幸福的意义,同时,康德还提出了德福统一的观点,为人类最高幸福的实现提供了希望。

认真分析康德的幸福观,对当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的我们如何实现幸福有着深刻的启示。

关键词:康德;幸福;道德;至善;二律背反中图分类号:B82-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32-0053-02幸福问题自古以来就是伦理学家们探讨的课题,有人认为幸福就是物质欲望的满足,有人认为幸福就是精神的安宁,也有人认为幸福就是物质欲望的满足和精神安宁二者的结合。

从古希腊到现在,在伦理学史的长河中出现了诸如禁欲主义幸福论、快乐主义幸福论、基督教幸福论、功利主义幸福论等诸多流派,以至历代关于幸福的定义多达几百种,但不幸的是幸福的概念是如此的模糊,虽然人人都想得到幸福,但谁也不能把自己想要的幸福说得清楚明白,条理一贯。

康德的幸福观是启蒙时代的产物,康德在批判中世纪基督教禁欲主义的基础上充分肯定了人追求现世幸福的正当性,同时,他又批判了同禁欲主义对立的享乐主义幸福观和个人主义幸福观,提倡理性和尊严,把人们对幸福的追求严格限制在道德的范围内,并提出了“至善是幸福与道德的统一”的命题,最终使德性和幸福置于“至善”之下。

康德在其著作中也多次提到幸福的定义,最具代表性的是:“幸福,亦是对自己的状态的满足”。

人具有双重性是康德幸福观哲学的基石,也就是说人既有感性的一面又有理性的一面,是感性与理性的结合。

这句话有两层含义,一是作为感性世界的成员,人对幸福的追求永远是排在第一位的,追求幸福是人类所有活动的指导原则,同时人是理性的,是世界上唯一能作出目的选择的存在者,人类与生俱来的自由意志会使人优先满足自己的自然欲望,从而对感性世界发生作用。

幸福与德性——浅谈康德的幸福观

幸福与德性——浅谈康德的幸福观
与外在的对象相连接 , 康德站在严格的动机论立场上要 求将一 切形式的幸福排除在德性之外。康德在 纯化德性、 道德与非道德之 间划出的界限, 导致康德认 为人是二重性的存在 , 既有经验性品格又有理知品格 , 分别从“ 至善” 和“ 最 高的 自然的善” 的 角度对幸福 的价值给 予了充分肯定, 继而从 目的论的 角度 为幸福的存在确立 了正 当性。康德 对幸福论看似矛盾的态度 , 引发 了西方学者关于德性与幸福相容与不相容的争论 。从 幸福与 德性、 幸福 与 自然之善 、 幸福 与 目的的 角度 对康德 的幸 福论 做 一 分 析 , 从 而 对康 德 在 幸福 问题 上看似 矛盾 的 态度做 出恰 如其 分 的 阐释 与辩 护 。 关键词 : 康德 ; 幸福 ; 德性 ; 目的论 中图分 类号 : B 5 1 6 . 3 1 文献 标 识码 : A
康德在纯化德性道德与非道德之间划出的界限导致康德认为人是二重性的存在既有经验性品格又有理知品格分别从至善和最高的自然的善的角度对幸福的价值给予了充分肯定继而从目的论的角度为幸福的存在确立了正当性
第1 3卷 第 5期 2 0 1 7年 9月
河 南工业 大 学学报 ( 社会 科 学版 ) J o u na r l o f H e n a n U n i v e r s i t y o f T e c h n o l o g y ( S o c i a l S c i e n c e )
Vo 1 .1 3, No . 5 S e p. 2 01 7
文章编 号 : 1 6 7 3—1 7 5 1 ( 2 0 1 7 ) 0 5— 0 1 2 3— 0 6
幸福 与德 性 —— 浅 谈 康 德 的 幸福 观
陈 曦
( 南开 大学 哲 学院 , 天津 3 0 0 3 5 0 )

从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中看“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

从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中看“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

从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中看“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摘要】康德在他的理论体系中探讨了德性与幸福之间的二律背反,同时也提出了“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重要性。

他认为行动的动机和实践原则是决定一个人道德行为的关键因素,而“至善”则是指向理性和道德的最高境界。

在实践理性中,追求“至善”意味着追求道德上的完美和自律,这同样反映了理性与道德之间密切的关系。

康德的理论对实践理性有着重要的启示,通过追寻“至善”,个体可以实现自己的道德目标并获得真正的幸福。

“至善”的价值和意义在康德的理论体系中显得尤为重要,它引导着个体朝着道德上的最高境界迈进,并实现理性和道德的完美统一。

【关键词】康德、德性、幸福、二律背反、至善、实践理性、理论体系、行动动机、实践原则、道德、关系、概念、启示、价值、意义。

1. 引言1.1 康德的德性与幸福二律背反康德的德性与幸福二律背反是他道德哲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即人们在追求德性和幸福时常常会发生冲突。

康德认为,人们追求幸福的欲望可能导致他们违背道德规范,而追求德性则需要放弃某些幸福的享受。

这种二律背反的存在使人们在实践中面临困扰和抉择,需要在道德与幸福之间进行权衡和选择。

康德强调,真正的道德行为应该是出于对道德法则的尊重和遵循,而非出于自私的欲望和利益。

追求德性需要放弃一些个人的幸福,甚至可能会导致痛苦和牺牲。

康德认为只有通过履行道德责任,才能实现真正的幸福与满足。

这种道德与幸福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是人类道德实践中的一个重要命题,也是康德思想中的一个核心议题。

康德的德性与幸福二律背反,提醒着人们在实践理性中要警惕道德与欲望之间的冲突,要坚守道德原则,追求真正的“至善”。

1.2 “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探讨在康德的哲学体系中,德性与幸福被认为是存在着二律背反的关系。

德性是指一个人在行为中秉持道德原则和价值观,追求道德上的完善和高尚。

而幸福则是个人感受到的主观快乐和满足。

在康德看来,德性追求的是道德的纯粹性和无私的动机,而幸福则着眼于满足个人的欲望和追求个人的幸福感。

康德幸福观及其对我国建设幸福社会的启示

康德幸福观及其对我国建设幸福社会的启示
●文史哲园地
康德幸福观及其对我国建设幸福社会的启示
曹 峰
摘 要 康德从幸福较之道德是一个变动不居的主观感受性的自然层次概念出发, 给予了幸福必须要以道德 的普遍法则为基础才能体现人的理性 、 自由之尊严的价值定向, 同时, 康德以德福一致的合理希望为根据, 为实现 幸福构造了一个理性信仰 。康德的幸福观对当前我国建设幸福社会的启示: 建设幸福社会应该以建构幸福文化为 先导; 建设幸福社会应该以建构一些普遍的法则为基础; 建设幸福社会应该注意建构一种坚实的共同社会信仰 。 关键词 康德 幸福观 幸福社会 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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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社科论坛 2011 ( 4 )
发, 给予了 幸 福 必 须 要 以 道 德 的 普 遍 法 则 为 基 础 自 由 之 尊 严 的 价 值 定 向, 同 才能体 现 人 的 理 性 、 时, 康德以德福一致的合理希望为根据, 为实现幸 福构造了一个理性信仰 。 1. 幸福是人性不可避免的追求, 但幸福归根结 底是一个摇摆不定的、 没有普遍规律可循的纯粹主 经验性的偶然概念。 观、 在康德的视野里, 人具有两重性特征, 人是一个 有限的理性存在者。所谓的有限, 是与无限( 神) 相 对的, 其表现在人永远都具有感性的一面, 这一面受 制于自然因果规律的制约和支配, 因此无独立的自 由可言, 各种感性欲求、 愿望的满足欲求等都属于这 一层面, 人所有的有限性, 都仅仅属于经验的层次, 而所有的经验都具有偶然性的特点, 无普遍的形式 性规律可循; 所谓理性, 是与感性相对的, 其表现在 人永远都具有超感性的一面, 这一面可以超越自然 的因果律支配, 因此具有独立的自由特征, 人类道德 则属于这一层面, 人的理性之维, 属于超越经验的自 由层次, 而这种自由法则具有必然性的特点, 具有普 遍的形式性规律。 对于人的这种两重性特点, 康德 : “就 自 身 是 知 觉, 曾明 确 指 出 就感觉的感受性而 言, 人属于感觉世界; 就不经过感觉直接达到意识,

从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中看“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

从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中看“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

从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中看“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康德是18世纪德国哲学家,他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提出了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认为在实践理性中寻求至善是不可能实现的。

正是在这种二律背反的矛盾中,我们可以更深刻地认识到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

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康德所谓的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

康德认为,徳性是通过道德法则行动的原则,不是出于功利的动机而是出于对道德法则的尊重和信仰。

而幸福则是由个体追求自己的私利和享受而来,是一种感性的愉悦。

康德认为徳性和幸福是根本不可调和的矛盾。

这是因为在康德看来,徳性是依附于“善意”的,而不是依附于一种个人得失的功利的动机。

而幸福却是注重个人的私利和享乐的追求。

在这种二律背反中,康德强调道德法则的绝对性和自律性,并对于人们的善意和忠诚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在这个意义上,至善是不可能实现的。

因为在社会现实中,个体的利益冲突总是无处不在的。

人们往往会做出违背徳性的行为以追求自己的幸福。

至善的实践性在于我们对于道德法则的尊重和信仰。

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中提出了“基于尊严的人”的概念,他认为人是具有自我价值和自我尊严的,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

人们应当按照道德法则行动,不为私利和功利的动机所左右。

我们应该更加尊重和信仰道德法则,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素养,努力做一个“基于尊严的人”。

这种对道德法则的尊重和信仰,正是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所在。

至善的实践性还体现在我们对于善意和忠诚的体现。

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提出了道德法则的普遍性和共通性,他认为人们应当按照普遍适用的原则行动,而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利和享乐。

我们应该在行为中表现出善意和忠诚,不违背道德法则,不以私利为动机。

这种善意和忠诚的体现,正是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所在。

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切实可行的实践路径。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应当更加尊重和信仰道德法则,努力不为私利和功利的动机所左右。

试析康德幸福观对当代大学生幸福观教育的启示

试析康德幸福观对当代大学生幸福观教育的启示
pr g u i mae il a p n s a d e i e t t a mo a p e e u st a t e a l t . F cn t e o t d c in f n t r h p i e s n d f i o a n rl r r q ii e t h s n e i me a i g h c n r it o a o
Zh u Xi o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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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 at h ulo n hp i s sa mp r n ato a tSEhc,w i ssr ftejsf bly o bl c:T e o t k o a pn si n i ot tp r fK ’ ti r o e a n s hc i ue o ut a it f h h i i i
世幸福的追求确定了德性的前提条件 。面对实践中道德 与幸福的矛盾 , 康德提 出德福统一 的观 点, 为人类最高幸福 的实现提供 了希望 。 对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我们来说 , 康德 的幸福观对 改进 当代大学 生的幸福 观教育有着非常重要
的启示意义。
关 键 词 : 德 ; 福 观 ; 学 生 ; 育 ; 示 康 幸 大 教 启
21 00年第 4期( 总第 5 期 ) 8
西南教育论丛 ( 季刊)
试析康德幸福观对 当代大学生幸福观教 育的启 示
周 霞
[E 师 范大 学 马克 思 主 义 学 院 j京 北 京 10 7 ] 0 8 5

要: 观是康德伦理学思想体系 的重要组成部分 , 幸福 它在充分肯 定人 类现世幸 福追求 的合理性基础 上 , 又为现

从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中看“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

从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中看“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

从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中看“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1. 引言1.1 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简介康德在其著作中提出了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这一理论探讨了道德行为与个体幸福之间的关系。

根据康德的观点,德性独立于任何外部因素,包括个体的欲望和情感。

他认为,道德行为应该建立在理性和自律的基础上,而不是基于个人的欲望和欢乐。

康德提出了一个有趣且具有挑战性的观点,即德性与幸福之间存在一种二律背反关系,追求德性可能会导致个体的幸福受到威胁。

这种看法引发了人们对道德行为的本质以及个体幸福的真正含义的深入思考。

康德的二律背反理论对于我们理解道德实践的意义和目的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为我们探讨道德行为与幸福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思考框架。

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们将深入探讨康德的哲学思想,探讨德性与幸福的关系,以及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重要性和有效性。

2. 正文2.1 康德对于德性与幸福的哲学思考康德对于德性与幸福的哲学思考主要集中在他所提出的道德哲学中。

在康德看来,德性是人类的最高目标和最终目的,而幸福则是从德性实践中产生的结果。

他认为,德性是基于理性的自律和遵守道德法则的能力,而幸福则是在追求道德目标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内心满足和愉悦。

康德强调道德行为应当基于纯粹的动机,而不是出于自私或功利的考虑。

他认为真正的德性不是为了追求个人利益或快乐,而是出于对道德规范的自觉遵守和尊重。

德性是建立在理性和道德意志的基础上,旨在提升人类的品德和精神境界。

在康德的哲学体系中,德性和幸福之间存在着一个二律背反的关系。

他认为,真正的德性并不总是能够获得幸福,因为道德实践可能需要个人做出一些牺牲和自我克制。

康德也相信,只有通过遵循道德法则和追求至善,才能最终实现真正的幸福和内心的满足。

2.2 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是他道德哲学中的重要概念之一。

在康德看来,德性是指一个人的道德品质和行为,是由于道德法则的自觉遵循而产生的。

从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中看“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

从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中看“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

从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中看“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1. 引言1.1 引言康德是18世纪德国著名哲学家,他的道德哲学在当时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和争议。

康德认为德性与幸福之间存在着二律背反,即一个人追求德性时,很可能会牺牲自己的幸福;而追求幸福时,德性往往会受到损害。

这种观点在当时颠覆了传统的道德理论,引起了人们的思考和反思。

在实践理性中,康德提出了“至善”的概念。

这种最高的善是不以任何条件或目的为前提,纯粹出于理性的命令。

在实践理性中,个体应该追求至善,而不是追求自身的私利或快乐。

这种至善的观念给人们的道德行为提供了一个准则,使人们能够在道德冲突和困境中找到自己的方向。

在康德的道德哲学中,“至善”具有重要的地位。

它不仅是理性的命令,同时也是道德行为的准则和标准。

追求至善意味着个体要放弃私利和快乐的追求,而以道德为先,追求道德的完美和纯粹。

康德的道德理论中的“至善”概念在实践理性中具有深刻的意义和有效性。

通过追求至善,个体可以在道德中找到自己的价值和使命,发现真正属于自己的道德准则。

这种追求至善的精神也可以引领个体走向一种更高尚的道德境界,使他们变得更加清晰和纯粹。

2. 正文2.1 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是他道德哲学中一个重要的概念。

根据康德的观点,德性和幸福之间存在着一种二律背反的关系,即一个人的德性越高,他所拥有的幸福就越少。

康德认为,德性是通过道德行为来实现的,而道德行为又是根据道德法则来进行的。

一个具有高度德性的人会不顾自身的幸福而遵守道德法则,这意味着他可能会放弃一些对幸福有利的选择来追求道德。

从康德的观点来看,德性和幸福之间存在着一种无法调和的矛盾。

康德认为,一个人应该以追求“至善”为目标,而不是追求自身的幸福。

他认为,“至善”是一种超越个体利益和欲望的道德理念,在实践理性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对于康德来说,“至善”是实践理性的核心概念,是道德行为的根本目标。

从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中看“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

从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中看“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

从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中看“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德性与幸福是人类社会中广泛讨论的两个主题,从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中可以看出,实践理性中的“至善”具有一定的有效性。

康德是18世纪德国著名哲学家,他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提出的二律背反思想,为人们探讨“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提供了新的思考角度。

在本文中,将从康德的二律背反思想出发,分析“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

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思想是什么?康德认为德性与幸福是一对“二律背反”的概念。

德性是指人们的道德品质和行为,是人们应该具备的良好品质。

而幸福是指人们在追求个人目标并获得满足时体验到的快乐和满足感。

康德认为,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人们往往会放弃德性,而在追求德性的过程中,可能会放弃幸福。

这就是“二律背反”的含义,即德性和幸福似乎无法同时获得,而需要在二者之间做出选择。

那么,在康德的思想中,“至善”在实践理性中如何发挥有效性呢?康德认为,“至善”是人类理性的最高指导原则,是人们在实践理性中应该追求的最高价值。

康德主张,人们应该将“至善”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即不以任何其他目的为目标,而是把道德责任本身作为最终目标。

这意味着,无论在追求德性还是追求幸福的过程中,人们都应该以“至善”为准则,坚持道德原则,不以牺牲他人的利益来满足自己的欲望,不以追求幸福为借口放弃道德责任。

康德的二律背反思想也给“至善”的有效性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往往会面临对德性与幸福的追求之间的冲突。

在追求德性的过程中,人们可能会为了坚持道德原则而放弃自己的幸福和利益,这无疑是一种牺牲。

而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人们可能会出于个人利益而做出违背道德原则的行为,这也是一种道德的缺失。

在实践理性中如何准确把握“至善”的有效性,需要人们进行深刻的思考。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人们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素养,加强对“至善”理念的认识和实践,以充分发挥“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

1、谈谈你对康德的“幸福与道德的对立”观点的看法

1、谈谈你对康德的“幸福与道德的对立”观点的看法

1、谈谈你对康德的“幸福与道德的对立”观点的看法。

康德认为,一个人如果要有道德,做有道德的事,他就必须首先有一个¡°善良意志¡±。

他的善良意志是一种绝对纯的,没有任何其它东西掺杂的善的动机。

所谓不掺杂任何其它东西,具体地说就是其中既没有任何利害因素,也没有一丝情感上的东西。

如果一个行为在其动机中掺杂了利益与情感,它就算不上是善了,这个意志就称不上是善良意志了,这个行为也称不上有道德的行为了。

在康德看来,如果我们在行事时将自己的幸福作为出发点,那么这就是不道德的,至少不能算是道德的。

因为我们说做一件事是有道德的时候,首先就必须是出于将做这事作为一种道德义务,而不是个人对此有任何个人爱好,更不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然而这样的话岂不真的让那些既想要幸福又想有道德的人,彻底绝望了?对此,康德说:您也大可不必太伤心,因为至善虽然不可能完全实现,然而我们却仍不妨有这个理想。

用康德话来说,是不妨设想有一个¡°目的国¡±,在这个理想之国里,至善的理想能得到实现。

不过,这个理想之国如他所言,是绝不可能实现的。

他说:¡°人类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如何,理念与现实之间有多大的区别,这是没有人能够回答或应该回答的问题。

¡±这样,康德用不容置疑的语气告诉我们:那理想之国不但不能实现,甚至我们连问都不该问。

幸福与道德的关系还是对立。

浅析康德的幸福论

浅析康德的幸福论

理论争鸣Theory of schools of thought contend■ 叶罕汉浅析康德的幸福论摘要:当今社会,人们对幸福的追求,依然是社会发展的源源不断的动力,人民幸福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但是幸福本身是一种难以名状的东西,它是主客观感受相联系,理性与感性相结合,道德与义务、责任相衬托的。

康德对幸福的定义与描述,为我们对幸福有了更深的了解,也为我们更好的追求幸福提供了目标与一定的方向。

关键词:康德;幸福;理性;道德幸福是人类追求的理想境界,也是古往今来人们一直不懈努力的目标。

当今社会,对于中国人民来说,追求人民幸福的真谛,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而幸福确实是来之不易的东西,中国古人对幸福无非以“饱暖”为主线,当然也有仁人志士以追求天下人的“饱暖”为理想,如杜甫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美好愿景。

但是中国人对幸福自古以来的描述,大多只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很少有系统的描述,幸福的概念又是那么模糊而又物质化、浅层化。

康德的幸福论脱胎于西方的伦理学对幸福的源源不断的讨论,而他的幸福观完整又见解独到。

所以,康德的幸福论是我们当前探讨幸福一个重要范本,康德对于幸福的理解有他的独到之处,也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和学习的地方,其幸福论对于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我们先来了解下:什么是幸福?这是古往今来的伦理学家们一直争论不休的问题。

有人认为物质欲望的满足就是幸福;有人认为精神的安宁就是幸福;还有人把二者结合起来称为幸福。

像什么禁欲主义幸福论、纵欲主义幸福论、功利主义幸福论等等,“幸福”概念撒满伦理学的历史长河。

从古希腊到现在,对幸福问题的探讨就从未休止过。

伦理学家们都试图对其做出一个普遍认可的定义。

然而,康德却直言不讳地告诉人们:“不幸的是:幸福的概念是如此模糊,以致人人都在想得到它,但是,却谁也不能对自己所决意追求或选择的东西,说得清楚明白、条理一贯。

康德的幸福观及其对当前大学生的启示-文档资料

康德的幸福观及其对当前大学生的启示-文档资料

康德的幸福观及其对当前大学生的启示一、康德的幸福观1.追求幸福的合理性与不确定性在康德伦理学思想体系视野中,认为人具有两重属性:感性与理性的存在。

认为人是感性的动物,要受制于自然因果规律的制约与支配,因此无独立自由可言,各种感性诉求、愿望的满足都属于这一层面;所谓理性,是与感性相对应而存在的,其表现为人永远都具有超感性的一面,因此可以超越自然因果规律的制约与支配,具有独立自由的特征,人类的道德则属于这一层面。

对于人具有感性和理性这两重特性,康德指出:“就自身是知觉,就感觉的感受性而言,人属于感觉世界;就不经过感觉直接达到意识,就他的纯碎能动性而言,人属于理智世界。

”[1].因此,康德认为:“幸福,亦即对自己状态的满足,只要人们确信幸福的持存,期望幸福与寻求幸福就是人的本性不可避免的。

”[2]显然,康德指出幸福是人性不可避免的主观感受这一点与一般人对幸福的理解有异曲同工之妙,即证明人类追求幸福的合理性。

康德认为,虽然幸福是人性不可避免的主观感受和合理诉求,但幸福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虽然每个人都想得到自己的幸福,但是人类从来不能确定,并且前后一致的对自己说,我所想望的是什么,如何得到幸福等等都是不确定的。

2.幸福与道德的关系:幸福必须以道德为前提康德认为幸福与道德并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相互依存的,幸福必须以道德为前提才具有真正的意义和价值。

通过上述的分析,幸福与道德分居于不同的原则系统,幸福服从于偶然的经验原则,道德服务于必然的普遍原则。

但是“幸福原则与道德原则的这一区别并不是因此立刻是双方的对立,纯粹实践理性并不要求人们应当放弃对幸福的权利,而只是要求只要谈到义务,就应当对那种权利本部置之度外。

”[3]显然,康德认为道德与幸福并不对立,并承认人类追求幸福的合法性,没有自然生物层面的需要,人就无法成为有血有肉的存在者。

简而言之,康德对幸福与道德之间的关系时指出:幸福是人性的不可避免的,人类追求幸福是合理的正当的,但是,当幸福与道德摆在人类面前需要作出一个主次权衡时,要体现人的自由之尊严就必须把道德置于幸福之上,只有以具有必然的普遍规律可循、又体现人性自由之尊严的道德为前提的幸福追求,才是真正有价值的幸福追求。

浅析

浅析

浅析从《道德形而上学基础》善意志论康德的幸福观陶杨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重庆 400715摘要:康德伦理学在西方伦理学中的重要性是众所周知的,自它问世以来,便引起学者们广泛的研究,成果颇丰,角度多样且深入。

对康德伦理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善良意志、道德律、绝对命令等主题上,而我对于“至善”组成部分之一的“幸福”充满了兴趣。

不仅因为“幸福”本身作为在日常提及率极高,而且是我自身对什么是真正的幸福以及历来有关的理论非常好奇。

《道德形而上学基础》中“从普通的道德理性知识过渡到哲学的道德理性知识”一章中从善意志出发,论证了道德对幸福的作用及二者的关系。

康德论述的道德与幸福的关系问题是其伦理学理论中一个相当重要的主题,这是由人是理性与“非理性”的统一体这个本质特征决定的。

因而幸福也是康德伦理学着重阐述的重要主题之一,有必要对它做一番细致深入的研究,以便更清晰地了解康德伦理学的理论体系,同时也是对我内心疑问的一个回答。

关键词:道德理性幸福德性善意志A brief analysis of the concept of happiness in <Ground works ofmetaphysics of morals>Tao yangSchool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Public Management , Chongqing ,400715,chinaAbstract: Kant's ethics in the West the importance of ethics is well known ,since it has come out ,it raised the interest of scholars home and abroad .And as a result, a lot of insightful and critical researches have been done. However, Kant's ethics of research on the Good Will and Moral Law, Categorical Imperative theme, As for me "The Highest Good "an integral part of the "happiness" interests me so much. Not only the word has been so hot a topic to be spoken of, but that it has always been a great puzzle for me. In <Ground works of metaphysics of morals> , the first chapter “From normal moral rational knowledge to it’s philosophy level” mainly talks about the close relationship between moral and happiness, which makes up an important theme in theories on ethics. The paper serves as a research into kant’s happiness theory in order to understand kant’s ethics theory system better, moreover, as a call back to my inner puzzle.Key word: Good will, Moral, Reason ,Happiness一、“善意志”与幸福“在世界之中,甚至在世界之外,除了善的意志,没有什么能被设想为可被称作无条件的的东西。

从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中看“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

从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中看“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

从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中看“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摘要】本文探讨了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以及在实践理性中“至善”概念的有效性。

康德认为,人们在追求幸福时往往需要追求道德德性,但二者常常存在冲突。

通过分析康德对于实践理性的重要性,可以看出“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必要性。

康德的理论强调了道德的重要性,并指出只有通过追求至善,人们才能实现真正的幸福。

至善在实践理性中具有重要的有效性,引导人们在行为中遵循道德准则,实现更高层次的幸福。

通过对康德思想的深入探讨,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道德与幸福之间的关系,以及实践理性中“至善”的实际意义。

【关键词】康德、德性、幸福、二律背反、至善、实践理性、重要性、有效性、理性。

1. 引言1.1 引言康德是十八世纪德国哲学家,他对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以及实践理性中的至善概念,对于人类道德哲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康德认为,人类的行为应当基于道德准则而非追求幸福,因为德性与幸福在道德上是相互冲突的。

这一观点在康德的伦理哲学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至善是康德哲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指代着道德行为的最高目标和准则。

在实践理性中,至善通过道德律法的普遍性和纯粹性得以体现,成为人们行为的指导原则。

康德认为,只有通过实践理性的行动,才能使道德准则得以实现,并最终达到至善的境界。

康德对于实践理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实践理性是指人们在道德行为中所展现出来的理性思维和决策能力,通过实践理性,人们才能够实现至善的目标。

康德认为,只有通过实践理性的奋斗和追求,人们才能真正找到道德行为的正确方向,并最终获得幸福的可能。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以及实践理性中的至善概念,以及康德对于实践理性的重要性和至善的有效性。

通过对这些内容的深入分析,我们将更好地理解康德哲学中“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

2. 正文2.1 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是他伦理学中重要的概念之一。

康德爱情观

康德爱情观

康德爱情观:自由、平等、尊重与责任康德是德国哲学家,他对爱情的看法多数被描述成冷酷、理性的,甚至有一些人对他的爱情观的定义产生质疑,认为他甚至没有爱情观。

但是事实上,康德的爱情观是建立在人道主义和自由意志哲学基础之上的,他认为爱情是一种由自由、平等、尊重和责任构成的社交关系。

首先,康德认为爱情只有在自由的基础上才能存在。

自由意味着无人强迫、无人操纵,而这样的自由在任意的关系中都是必须的。

在爱情中,自由意味着不去束缚和控制另一方,而是相信对方的自由意志和价值观。

如果一个人试图用自己的意志去支配另一个人的想法和行为,那么他就违反了爱情的本质。

其次,爱情需要平等。

康德的平等不仅是指的社会经济地位的平等,更重要的是人作为人的平等。

在爱情中,双方必须也只能是平等的伴侣,互相尊重和信任。

没有这样的平等,爱情就不能和谐地发展。

因为在康德看来,真正的爱情需要两个人相互认可和尊重。

此外,爱情也需要由尊重构成。

康德认为尊重是一种对人作为自由、合理、自主、自律的有意识的活体的态度。

爱情不应该颠覆这种尊重的基础,而是应该通过尊重得到更多的理解和支持,这是因为爱情是一种为人类和谐社交的形式,必须遵循与人类社交背景相协调的规则。

最后,爱情需要责任。

康德在爱情中隐含的责任两个方向。

一方面,个体要为自己的行为和决策负责,不能让爱情使他们在道德和行为上退化。

另一方面,个体还要为另一个人的行为和决策负起监督和保险的职责,阻止他们在無意中做出錯誤的選擇。

综上,康德的爱情观具有非常强大的寓意:爱情是一个独立特征等同于人道主义和自由意志哲学基础之上的自由、平等、尊重和责任。

爱情使我们在相互尊重和信任的基础上更深入有意义的产生人类的社交。

康德实践理性视域中的德性幸福观

康德实践理性视域中的德性幸福观

康德实践理性视域中的德性幸福观摘要传统伦理思想中人们对幸福的追求有感性主义幸福论、理性主义自我实现论以及宗教禁欲主义,都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幸福与道德相割裂的疑难。

康德坚持“道德不是幸福,但道德是配享幸福的条件”。

德性幸福观,是对传统物质主义幸福观的批判,也是对传统理性主义自我实现论者道德即幸福以及宗教德福轮回思想的审视和提升。

康德的幸福观与其实践理性的理念是密切结合的,知性和理性、自然和自由的区分以及形而上学的道德自由指向,构成其实践理性理解的前提;德性幸福观是其实践理性的贯彻和道德自由观的体现。

关键词实践理性;配享幸福;道德自由幸福是每个人孜孜以求的生活目标,费尔巴哈指出,“所有一切属于生活的东西都属于幸福,……一切的追求,至少一切健全的追求都是对于幸福的追求”。

恩格斯在《共产主义信条草案》中揭示,“在每一个人的意识和感觉中都存在着这样的原理,它们是颠扑不破的原则,是整个历史发展的结果,是无需加以论明的……例如,每个人都追求幸福。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曾慨叹,“幸福是什么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大多数人和哲人们所提出的看法并不一致。

一般人把幸福看做某种实在或显而易见的东西,例如,快乐、财富、荣誉等等。

不同的人认为是不同的东西,甚至同一个人也经常把不同的东西当做幸福。

在生病的时候,他就把健康当做幸福,在贫穷的时候,他就把财富当做幸福;有一些人由于感到自己的无知,会对那种宏大高远的道理感到惊羡,于是其中就有人认为。

和这众多的善相并行,在它们之外,有另一个善自身存在着。

”思想家对幸福的见解也是见仁见智,人类历史和传统伦理思想中人们对幸福追求的理解有感性主义幸福观、理性主义自我实现论幸福观以及宗教禁欲主义幸福观,都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幸福与道德相割裂而难以自洽的悬疑。

康德以实践理性和道德形而上学为基础,主张德性配享幸福、德性和幸福的统一。

一、康德实践理性的道德哲学意蕴康德致力于形而上学的革命,以现象和物自体、知性和理性、自然和自由的区分,论证理性、实践理性的主体自由向度和道德哲学意蕴,以此作为理解、重构德性和幸福关系的道德哲学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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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康德的幸福观摘要:幸福是康德哲学理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康德将其归纳与“至善”之下,把人们对幸福的追求严格限制在道德的范围内,充分论证了道德对于幸福的意义,同时,康德还提出了德福统一的观点,为人类最高幸福的实现提供了希望。

认真分析康德的幸福观,对当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的我们如何实现幸福有着深刻的启示。

关键词:康德;幸福;道德;至善;二律背反幸福问题自古以来就是伦理学家们探讨的课题,有人认为幸福就是物质欲望的满足,有人认为幸福就是精神的安宁,也有人认为幸福就是物质欲望的满足和精神安宁二者的结合。

从古希腊到现在,在伦理学史的长河中出现了诸如禁欲主义幸福论、快乐主义幸福论、基督教幸福论、功利主义幸福论等诸多流派,以至历代关于幸福的定义多达几百种,但不幸的是幸福的概念是如此的模糊,虽然人人都想得到幸福,但谁也不能把自己想要的幸福说得清楚明白,条理一贯。

康德的幸福观是启蒙时代的产物,康德在批判中世纪基督教禁欲主义的基础上充分肯定了人追求现世幸福的正当性,同时,他又批判了同禁欲主义对立的享乐主义幸福观和个人主义幸福观,提倡理性和尊严,把人们对幸福的追求严格限制在道德的范围内,并提出了“至善是幸福与道德的统一”的命题,最终使德性和幸福置于“至善”之下。

康德在其著作中也多次提到幸福的定义,最具代表性的是:“幸福,亦是对自己的状态的满足”。

人具有双重性是康德幸福观哲学的基石,也就是说人既有感性的一面又有理性的一面,是感性与理性的结合。

这句话有两层含义,一是作为感性世界的成员,人对幸福的追求永远是排在第一位的,追求幸福是人类所有活动的指导原则,同时人是理性的,是世界上唯一能作出目的选择的存在者,人类与生俱来的自由意志会使人优先满足自己的自然欲望,从而对感性世界发生作用。

人的本质是理性的,这个特性使得人们不仅会把满足欲望作为幸福的最高准则,也会使道德作为幸福的评判标准之一。

追求幸福是人的本性,每个人都在自觉的追求幸福,欲望和道德会在这个过程中左右人的行为。

康德认为一切按幸福原则实施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都是善的,但追求幸福的行为不像道德律的行为那样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善,而是一种相对的、有条件的善。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每个人对幸福的理解都不一样,这同人自身的能力,知识和情感的状态相关,当人处在不同的状态时,其想得到的幸福是不一样的,但当一个人为了自己的幸福去做破坏道德的事情时,这种行为便不是善,而是恶。

因此康德得出结论:“基于对偏好的满足的感性的(非本真地如此称谓)满意,无论它是如何巧妙地挖空心思想出的,都永远不能适合人们对此所设想的东西,因为偏好是易变的,随着人们让它们受到的优待而增长,并且总是留下一个比人们想到去填满的还要更大的壑洞”。

“一种开化了的理性越是意在生活与幸福享受,人离真正的满意就越来越远”。

这说明了如果一味地追求偏好的满足,不管是满足个人的还是全人类的偏好,那么就会离真正幸福的道路越来越远,这也就否定了伊壁鸠鲁所提出的以感性为基础的幸福观。

康德进一步指出,除了以感性为基础的幸福外,还有一种叫做“自我满意的”“道德上的幸福”,康德认为不能把“道德上的幸福”理解为“保证永远拥有自然幸福的,对自己的自然状况的满足感(摆脱了灾难并且享受者日益增长的乐趣)”,而是要把它理解为“保证永远拥有一种一直在善中向前进的(永不脱离善的)一直的现实性和坚定性;因为人们只要确信这样一种意念是恒定不变的,那么,持久地‘追求上帝的国’这也无非就是知道自己已经拥有这个国”,也就是拥有了自然的幸福。

在康德看来,当人作为感性的存在时,幸福就是偏好的满足,其缺陷在于过分强调个人感受,而每个人对于幸福的感受又是各不相同的,因此无法归纳出幸福的本质,况且并非每个人追求幸福的手段都是道德的,这又违背了作为理性存在者所必须遵守的道德。

当人作为理性的存在时,幸福就是自我满意的“道德上的幸福”,而道德行为应该完全出于义务,为义务而义务,不能掺杂任何个人的欲求,否则就失去了其道德价值,其缺陷在于过分强调道德律,进而忽视了人作为感性存在者对欲望的追求,违背了人的自然属性。

道德之所以能够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是意志自由的结果,意志自由使人们可以不受自然欲望的驱使,作出复合理性的决定。

因为如此,一切的道德实践才成为可能。

另一方面,自由虽然是一种假设,但它是真实存在的,我们可以用道德法则去证明人是有自由的。

为了使人的感性幸福和理性幸福达到统一,康德提出了至善论。

他认为:“德行(作为得到幸福的配当)是所有向我们显现为值得向往的东西的无上条件,从而也是我们对于幸福的全部追求的无上条件,因而也就是无上的善……但因此它就还不是作为有限的德性存在着的欲求能力之对象的全部即完满的善;因为要成为这样一种善,还要求幸福。

”至善应该包括德性和幸福。

但是道德和幸福的地位不是并列的,幸福需要以道德为前提,因为如果缺少了道德,生活中又遭遇了不幸,那么就有可能走向歧途,而且康德认为,由追求幸福而产生道德是不可能的,因为追求幸福的手段如果没有道德约束,那么就有产生恶的可能,但是由追求道德而产生幸福,则是必然的,不是虚幻的。

因此康德指出:“幸福不是本身就是善,而只在行为和道德律一致这个条件之下才是善的”,只有德行才能居于最高地位,至善要求德行和幸福的统一,但德行并不包含幸福,幸福也不包含德行,二者之间没有一个必然的联系,由此康德提出了实践理性的二律背反:“要么对幸福的欲求必须是德行的准则的动因,要么德行准则必须是对幸福起作用的原因”,通俗来说就是:对幸福的追求必须是道德的,道德必须让人感到幸福。

前者显然是不可能实现的,后者在不附加任何条件的情况下也是不可能的,因为“在现世中作为意志规定的后果,原因和结果的一切实践的连结都不是取决于意志的道德意向,而是取决于对自然规律的知识和将这种知识用于自己的意图的身体上的能力,因而不可能指望在现世通过严格遵守道德律而对幸福和德行有任何必然的和足以达到至善的连结”。

虽然幸福和道德没有直接的关系,但实践理性又要求二者的统一。

康德认为德性和幸福并不具有同一性,二者之间是一种非机械的因果关系,它们的地位不是对等的,而是有主次之分的,德性是幸福的主因,德性对幸福有决定意义。

因此为了解决实践理性的二律背反中的第二个问题,进一步论证道德和幸福的关系,康德提出了著名的两个悬设:灵魂不朽和上帝存在。

灵魂不朽的悬设解决了人达到至善的可能性问题。

至善要求人的意志同道德律完全适合,对于一个有理性的有限的存在者来说,只有在他生命中的每一刻都决意要遵从道德律,但同时作为一个感性的存在者,他的欲望总是和理性相冲突的,必须要靠不断修正自己的意志使其适应道德律,这个不断进步的过程可能十分长久,以至于超出此生,这就需要我们假定这个有理性的存在者的寿命可以延长到无限,所以需要假设灵魂不朽,使灵魂能够在现世和来生的无限循环中达到至善。

但仅靠灵魂不朽,依然无法完全保证德福的一致,因为并没有一个可接受的尺度来衡量人是否达到至善,是否配享幸福,这就需要第二个悬设,即上帝存在。

康德认为至善只有在上帝存在的情况下才发生,上帝就是至善的表现。

上帝作为最高的仲裁者,按照人们各自的德行为人们分配幸福。

同时人们将上帝作为完美的典范,按照上帝的意志行事,就可以获得幸福。

通过这两个公设,康德解决了幸福和道德的二律背反,实现了德性和幸福的统一。

在康德看来,追求道德的完满必须有“灵魂不朽”的悬设。

而要从德行中找到幸福,就必须有“上帝存在”的假设,上帝保证了人可以通过德行来获得幸福。

但这样一来,康德的伦理学就不得不进入宗教,康德也意识到了这一点:“道德不可避免地导致宗教。

这样一来,道德也就延伸到了人之外的一个有权威的道德立法者的理念,在这个立法者的意志中,(创世的)终极目的也就是那种同时能够并且应该是人的终极目的的东西”。

但这绝不是说康德把道德归结为宗教。

康德悬设中的上帝仅仅是虚设的,并非全知全能的,上帝的出现只是为了设立一个道德上的标杆,不是世界的主宰,也无法决定人的意志。

康德这样写道:“道德为了自己起见,(无论是在客观上就意义而言,还是在主观上就能够而言)绝对不需要宗教,相反,借助于纯粹的实践理性,道德是自给自足的”。

由此可见,康德是坚决反对把道德归结为宗教的。

如果不这样,道德就变成了他律而非自律,成了由上帝约束的,这背离了康德的道德哲学体系,使道德法则失去了至高无上的地位。

康德德福一致的幸福观告诉我们,幸福固然重要,但也应该以道德为前提,否则只会堕入永无止境的欲望的深渊,反而会离幸福越来越远。

在实际生活中,对道德考验最大的也同样是感性欲望的诱导,对此,康德不惜引入宗教来告诫人们,要想得到幸福,首先需要有德行来配享幸福,有多大的德行才能享有多大的幸福,即“以德配福”。

现实社会中,受西方社会消费主义思想的影响,导致很多人认为物质的极大满足才是幸福,而忽视了内在道德的修养,为了满足自身的最大物质欲望,不惜以牺牲别人的幸福或者生命健康等来实现自己所谓的幸福,像这样的例子在现实生活中是不胜枚举的。

科技的无限进步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空前的丰富和精彩,但是对于我们内在德行的修养无疑也是一个挑战。

对于我们来说,研究康德的幸福观理论对于当今社会那种只寻求感官刺激和物欲满足而无视德性修养的现象,或者以牺牲道德为发展经济、获取经济利益和物欲满足的错误发展观,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1]柏拉图.柏拉图全集:第 1 卷[M].王晓朝,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2]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M].廖申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3]奥古斯丁.忏悔录[M].周士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4][德]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5 卷[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5][德]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6 卷[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6][德]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4 卷[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7][德]康德.单纯理性限度内的宗教[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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