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援外高级学历学位教育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对外援助管理办法-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二О二一年第1号
对外援助管理办法正文:----------------------------------------------------------------------------------------------------------------------------------------------------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二О二一年第1号《对外援助管理办法》已经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外交部、商务部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署长罗照辉外交部部长王毅商务部部长王文涛2021年8月27日对外援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外援助的战略谋划和统筹协调,规范对外援助管理,提升对外援助效果,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对外援助是指使用政府对外援助资金向受援方提供经济、技术、物资、人才、管理等支持的活动。
第三条对外援助的受援方主要包括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建立外交关系且有接受援助需要的发展中国家,以及以发展中国家为主的国际组织。
在人道主义援助等紧急或者特殊情况下,发达国家或者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无外交关系的发展中国家也可以作为受援方。
第四条对外援助致力于帮助受援方减轻与消除贫困,改善受援方民生和生态环境,促进受援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增强受援方自主可持续发展能力,巩固和发展与受援方的友好合作关系,促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第五条对外援助应当坚持正确义利观和真实亲诚理念,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合作共赢;尊重受援国主权,不干涉他国内政,不附加任何政治条件;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重信守诺,善始善终;因国施策,共商共建,形式多样,注重实效。
第六条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以下简称国际发展合作署)负责拟订对外援助方针政策,推进对外援助方式改革,归口管理对外援助资金规模和使用方向,编制对外援助项目年度预决算,确定对外援助项目,监督评估对外援助项目实施情况,组织开展对外援助国际交流合作。
商务部关于公开征聘对外援助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公开征聘对外援助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正文:---------------------------------------------------------------------------------------------------------------------------------------------------- 商务部关于公开征聘对外援助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为规范对外援助项目(以下简称援外项目)的招投标和经济技术评审活动,保证评标和评审工作的公平和质量,商务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援外项目的实际情况,委托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组建援外项目评审专家库。
现将公开征聘对外援助项目评审专家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审专家的资格条件、专业结构和入库(一)评审专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在外国和台、港、澳地区无长期居留权的中国公民;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法纪;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同时具有援外工程或境外工程的相关经验;4、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5、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二)评审专家的专业结构评审专家的专业结构由工程类别和专业类别组成(《工程及专业类别》详见附表二),请个人根据本人情况在规定的《工程及专业类别》中选择自己的特长专业,但按工程类别和专业类别中的大类划分最多不超过三类。
(三)评审专家的入库1、评审专家采取个人申请,在职人员入库须由其所在单位推荐;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本人提出申请,原有关单位可以证明。
单位推荐和个人申请均应符合上述评审专家的资格条件,填写“申请表”(见附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2、我局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被推荐人和申请人进行审核和考核,并与经审核和考核合格的评审专家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以明确评审专家的权利和义务、纪律要求、费用支付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合同稿届时提供)。
2024年夏季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英语高级培训班招生简章
2024年夏季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英语高级培训班招生简章As the world becomes increasingly interconnected, the importance of language proficiency, especially English, cannot be overstated for students pursuing higher education abroad.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s Summer 2024 English Advanced Training Program for Overseas Students is designed to equip individuals with the necessary linguistic skills to successfully navigate the academic and cultural challenges of international universities.**Program Overview**The English Advanced Training Program offers a comprehensive curriculum that covers all aspects of the language, from grammar and vocabulary enhancement to speaking and listening skills. The program's intensive, immersive approach ensures rapid progress and prepares students for the rigors of overseas academic life.**Eligibility Criteria**Applicants must be Chinese citizens, hold a valid passport, and have completed at least two years of undergraduate studies. Applicants must also demonstrate a strong commitment to their academic pursuits abroad and possess a basic proficiency in English.**Application Process**Applications for the Summer 2024 program will open in early 2024. Interested individuals are encouraged to visit the official website of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for detailed application instructions and deadlines. Applications will be evaluated based on academic records, English proficiency, and a personal statement.**Program Benefits**Participants of the English Advanced Training Program will benefit from a highly qualified faculty, state-of-the-art facilities, and a diverse student body. The program also offers cultural exchange activities and networking opportunities that help students build a global perspective and expand their professional networks.**Conclusion**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s Summer 2024 English Advanced Training Program for Overseas Students is an excellent opportunity for ambitious students to enhance their English proficiency and prepare for the challenges of studying abroad. With a comprehensive curriculum, experienced faculty, and a supportive learning environment, this program is sure to provide students with the tools and confidence they need to succeed in their international academic careers.**2024年夏季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英语高级培训班招生简章解析**随着世界的日益互联,对于寻求海外高等教育的学生来说,语言熟练度,尤其是英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2024 中外合作办学 本科招生章程
2024 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中外教育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相关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的招生工作,旨在规范招生程序,保证招生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招生遵循“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精英培养”的原则,鼓励学校自主创新,提高教育质量。
第四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合作办学备案,并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第五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招生计划,制定招生工作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招生计划第六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招生计划由院校与外方合作机构共同制定,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不得擅自调整。
第七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招生计划应当根据合作办学合同约定的教学资源、教职员工、实验设备等条件来确定。
第八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招生计划包括基础招生计划和特殊招生计划两部分,基础招生计划面向全体考生,特殊招生计划面向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
第九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的分专业、分方向和分批次,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的招生计划要经过教育主管部门的审批,审批结果要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招生对象第十一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招生对象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律的规定,且具备中等教育学历,或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同等学力。
第十二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招生对象应当身体健康,符合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第十三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特殊招生对象应当符合相关条件,如艺术类专业的特殊招生对象要经过专业测试和面试。
第十四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招生对象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良好的学习和科研能力。
第四章:招生程序第十五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招生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体检、录取公示等环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1年第1号《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1年第1号《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3月14日商务部第4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5日起施行。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2006年第5号令)同时废止。
部长陈德铭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质量,提高援助效益,适应建立符合对外援助工作实际的政府采购制度的要求,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援助物资项目(以下简称援外物资项目),是指在中国政府提供的无偿援助、无息或低息贷款和其他专项援助资金项下,由中国政府选定的企业向受援国提供生产、生活物资的项目。
第三条商务部负责援外物资项目监督管理和相关资金管理,处理有关政府间事务,并委托有关机构(以下简称受托管理机构)对援外物资项目的具体实施进行管理。
驻外使馆(领馆)经济商务机构协助商务部办理有关政府间事务,负责援外物资项目实施的境外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商务部交办的援外物资项目实施中有关具体事务。
第四条承担援外物资项目实施任务以及可行性研究任务、配单任务、供货任务、货代服务任务的企业或单位,根据本办法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项目组货并运至受援国指定地点或提供可行性研究、配单、供货、货代服务,不得将所承担的援外物资项目任务转由其他企业或单位实施。
承担援外物资项目相关任务的企业或单位和有关人员应当遵守中国和受援国的法律,尊重受援国的风俗习惯。
第五条承担援外物资项目相关任务的企业或单位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建立货物、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责任,加强质量监督管理,提高质量水平。
第六条援外物资项目资金应当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要求,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
第二章供货指导目录第七条商务部制定并发布《对外援助物资供货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用于指导援外物资项目立项、供货清单编制、供货企业遴选等项目实施管理工作。
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关于援外成套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集中培训改为网络培训的通知-
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关于援外成套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集中培训改为网络培训的通知正文:---------------------------------------------------------------------------------------------------------------------------------------------------- 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关于援外成套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集中培训改为网络培训的通知各援外成套项目实施企业:为适应新形势下援外成套项目管理专家培训工作的需要,提高援外成套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整体素质,加强援外管理专家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根据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逐步实现无纸化、绿色办公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援外管理专家培训工作进行改革,将现行的对援外成套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进行一周的集中培训方式改为网络培训方式。
现就培训方式改变后的人员备案登记、培训考试等具体管理事宜通知如下:一、备案登记(一)需申请备案登记的援外成套项目工程管理岗位包括:施工技术组组长、总工程师、总会计师、专职质检员、安全员、国内管理组组长以及设计代表和施工监理工程师。
(二)各援外成套项目实施企业通过“援外成套项目管理专家系统”进行备案,经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我局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系统上报名并参加考试,准备派出参与项目实施的人员优先报名参加考试。
(三)各岗位备案登记资质条件要求不变,具体要求请见《援外成套项目管理人员备案登记注意事项》。
二、培训资料和教材请登陆我局网站“援外管理专家培训”栏目下载相关学习资料,并请各企业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学员进行自学。
各企业可通过我局网站“公众留言”栏目咨询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培训考试(一)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
考试内容从上传的学习资料中选取,考试题采取选择、判断、填空和问答等多种题型,60分为及格线。
我局将在每次考试后视情适时组织成绩不合格者集中进行补考,这些学员也可参加由我局组织的下一轮集中考试,不再单独为其进行补考。
商务部令2014年第5号——对外援助管理办法(试行)
商务部令2014年第5号——对外援助管理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公布日期】2014.11.15•【文号】商务部令2014年第5号•【施行日期】2014.12.15•【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对外援助正文商务部令2014年第5号《对外援助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14年10月21日商务部第30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12月15日起施行。
部长高虎城2014年11月15日对外援助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对外援助管理,提高对外援助效果,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对外援助是指使用政府对外援助资金(以下称援外资金)向受援方提供经济、技术、物资、人才和管理等支持的活动。
第三条对外援助的受援方主要包括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建立外交关系且有接受援助需要的发展中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为主的国际或区域性组织。
在人道主义援助等紧急或特殊情况下,发达国家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无外交关系的发展中国家也可作为受援方。
第四条对外援助应尊重受援国主权、不干涉受援国内政,致力于减轻与消除受援方贫困,改善受援方民生和生态环境,促进受援方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增强受援方自主发展能力,巩固和发展与受援方的友好合作关系。
第五条商务部负责对外援助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编制对外援助计划,确定对外援助项目(以下称援外项目)并组织实施,管理援外资金的使用,开展对外援助国际交流与合作。
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机构协助商务部办理与对外援助有关的政府间事务,负责援外项目实施的境外监督管理。
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协助商务部处理对外援助管理事务。
第六条商务部建立全口径对外援助统计制度,收集、汇总和编制对外援助统计资料。
第七条商务部制订统一的对外援助标识,负责标识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对外援助政策规划第八条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对外援助中长期政策规划和国别援助指导意见,经批准后执行。
商务部贸易研究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院介绍商务部贸易研究院成立于2008年,是一个以贸易研究为主的研究机构。
学院拥有一支由国内外知名学者和专家组成的研究团队,致力于深入研究国际贸易、投资和经济全球化等领域的重要问题,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二、招生专业1. 国际贸易2. 国际投资3. 经济全球化三、招生条件1. 具有相关学士学位,有关工商管理、经济学、国际贸易等专业背景。
2. 通过商务部贸易研究院研究生入学考试。
四、招生计划学院每年招收研究生15人,其我国际贸易专业招收10人,国际投资专业招收3人,经济全球化专业招收2人。
五、招生程序1. 全球信息站报名:应聘者需登入商务部贸易研究院全球信息站填写报名表,支付报名费。
2. 考试资格审核:学院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者进入考试环节。
3. 入学考试:考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
4. 录取通知:学院将按照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确定录取名单,并通过全球信息站公布录取消息。
六、招生政策1. 学费:每年学费为1.5万人民币。
2. 奖学金:学院设立“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资助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
3. 就业指导:学院将为研究生提供优质的就业指导和资源。
4. 毕业要求:学院要求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取得毕业资格。
七、通联方式位置区域: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通联方式:010-xxx电流新箱:xxx通过以上内容,希望可以为有志于参加商务部贸易研究院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提供一定的帮助和指导。
祝愿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成为研究院的一员,为国际贸易和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八、学院优势商务部贸易研究院拥有丰富的师资力量和教学资源,研究院聘请了一大批国内外知名的教授和专家担任教学和指导工作,他们在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经济全球化等领域具有丰富的研究和实践经验。
学院还积极与国内外企业、政府机构和国际组织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为他们的未来职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2021年商务部驻外人员选拔
2021年商务部驻外人员选拔一、商务部驻外人员选拔背景随着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不断扩大,商务部驻外机构需要一批具备专业素质、跨文化沟通能力和责任心强的优秀人才。
2021年商务部驻外人员选拔工作已正式启动,旨在选拔一支高素质的驻外团队,为推动我国对外经贸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二、选拔条件与要求1.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政治可靠,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2.业务能力:熟悉我国对外经贸政策,具备较强的政策执行和组织协调能力。
3.外语水平: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其他外语沟通能力,达到相应的外语水平要求。
4.工作经验:具备相关工作经历,有在国际组织或外资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5.综合素质: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
三、选拔流程与时间安排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候选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信息、业绩材料和相关证明。
2.初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3.笔试:包括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对笔试合格者进行面试,综合评估候选人的业务能力、沟通能力和综合素质。
5.体检和考察:对拟选拔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确保候选人的身体素质和品行端正。
6.公示和录用:将选拔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
四、选拔意义与未来发展此次选拔旨在培养一支具备专业素质、跨文化沟通能力和责任心强的商务部驻外团队,为我国对外经贸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选拔录用的人员将承担起促进我国与驻在国经贸往来、协调双边经贸关系、保护我国企业和公民合法权益等重要职责。
在工作中,他们还将不断积累经验,提升自身能力,为我国对外经贸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总之,2021年商务部驻外人员选拔是一次重要的人才选拔活动,对于推动我国对外经贸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4国际留学生招生简章
2024国际留学生招生简章一、引言随着全球化的日益深入,教育国际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
为了培养具有国际视野、跨文化交流能力和全球竞争力的人才,我校决定继续扩大国际留学生招生规模,并热烈欢迎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秀学子报读我校2024年国际留学生项目。
本简章旨在为有意申请者提供详尽的招生信息,以便申请者了解我校的招生政策、专业设置、申请流程等相关内容。
二、学校简介我校是一所历史悠久、享有盛誉的高等学府,拥有优美的校园环境、先进的教学设施、雄厚的师资力量和丰富的学术资源。
学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在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我校已与世界上多所知名大学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师生提供了广阔的国际交流平台。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2024年我校计划招收国际留学生若干名,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如下:1. 工程专业:包括机械工程、电子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方向,计划招收XX名留学生。
2. 商科专业:包括国际商务、金融、会计等方向,计划招收XX名留学生。
3. 文科专业:包括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哲学等方向,计划招收XX名留学生。
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进行调整。
四、申请条件1. 申请者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 申请者须具有相当于中国高中毕业学历或同等学力,并须提供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和成绩单。
3. 申请者的汉语水平应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标准,即HSK四级(含)以上水平。
如申请者的母语为汉语或高中阶段使用汉语授课,可免除此项要求。
4. 申请者须提供两封由教授或相关领域专家撰写的推荐信。
5. 申请者须提交个人陈述,阐述学习计划、研究兴趣和发展目标等。
五、申请流程1. 在线申请:申请者需登录我校国际留学生招生系统,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并提交申请。
2. 材料审核:我校将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参加面试或笔试。
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等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的通知
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等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事部(已撤销),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07.02.15•【文号】国人部发[2007]26号•【施行日期】2007.02.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留学管理正文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国务院侨办、中科院、国家外专局、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市人事、教育、科技、财政、外事、发展改革、公安、商务、人民银行、国资、侨务、外专、海关(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署海关,院校)、税务、工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国务院侨办、中科院、国家外专局、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国务院侨办中科院国家外专局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二ОО七年二月十五日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留学人才是我国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高层次留学人才是留学人才群体的核心和骨干,是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
采取有效政策措施,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是应对国际人才竞争,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加大高层次留学人才引进工作力度,现提出如下意见:一、高度重视吸引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工作1、要把吸引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作为开展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的重点,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按照“拓宽留学渠道,吸引人才回国,支持创新创业,鼓励为国服务”的要求,根据少而精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和特事特办的方法,开辟绿色通道,完善服务措施,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围绕我国重点发展领域和行业的需要,围绕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发展战略,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高层次留学人才引进工作。
商务部援外高级学历学位教育专项计划
商务部援外高级学历学位教育专项计划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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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外青年志愿者选派和管理暂行办法
援外青年志愿者选派和管理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公布日期】2004.11.02•【文号】商务部令2004年第18号•【施行日期】2004.12.02•【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04年第18号)《援外青年志愿者选派和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04年9月23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第1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部长XXX二00四年十一月二日援外青年志愿者选派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援外青年志愿者选派和管理工作,促进青年志愿者援外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援外青年志愿者是指利用国家对外援助资金,由专门机构选派到发展中国家,直接为发展中国家当地人民服务的青年志愿人员。
第三条援外青年志愿者主要被派往对中国友好的发展中国家从事教育、医疗卫生和其他有益于发展中国家公益事业发展的服务。
第四条援外青年志愿者是国家援外人员的组成部分,以志愿人员身份到发展中国家工作。
第五条商务部是援外青年志愿者援外服务的主管部门。
受商务部委托,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援外青年志愿者的选派和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援外青年志愿者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龄一般在20岁至35岁之间,确属援外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必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三)身体健康;(四)一般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五)品行端正,无犯罪、记过处分记录;(六)忠于祖国,乐于奉献,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志愿到发展中国家从事志愿服务工作。
第七条援外青年志愿者应遵守派遣援外青年志愿者的有关规定,遵守援外人员有关规定,接受中国驻外使领馆的管理;遵守受援方的法律、法规,尊重受援方的风俗习惯及服务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八条商务部负责制定派遣援外青年志愿者年度计划,包括派遣国别、人数、服务岗位、服务时间以及资金预算等内容。
第九条商务部负责与受援方有关部门商谈、签署合作协议。
2021年商务部驻外人员选拔
2021年商务部驻外人员选拔摘要:一、选拔背景及目的二、选拔对象及条件三、选拔流程四、任职岗位及待遇五、驻外人员职责及使命六、商务部对驻外人员的支持与关注正文:2021 年商务部驻外人员选拔工作已正式启动。
本次选拔旨在加强我国商务部门驻外机构建设,提升对外经贸合作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经济发展战略。
一、选拔背景及目的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国与世界各国的经贸往来日益密切。
商务部作为我国重要的对外经济贸易部门,承担着推动对外经济贸易合作、维护国家利益的职责。
选拔优秀驻外人员是商务部加强驻外机构建设、提升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
二、选拔对象及条件本次选拔的对象主要是具备一定工作经验和综合素质的商务领域工作人员。
选拔条件包括:年龄在45 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及跨文化交际能力,同时具备一定的经济、贸易、法律等专业背景。
三、选拔流程选拔流程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等环节。
报名人员需通过商务部官方网站下载报名表,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笔试和面试。
经过综合评定,选拔出优秀人员并进行公示。
四、任职岗位及待遇本次选拔的驻外人员将派往我国驻外使领馆、商务处等机构工作。
岗位主要包括商务参赞、商务一等秘书、商务二等秘书等。
商务部将根据任职岗位、驻外地区及个人情况给予相应的薪资待遇,并提供一定的福利保障。
五、驻外人员职责及使命驻外人员需积极履行以下职责:一是开展对外经济贸易合作,推动我国企业“走出去”;二是参与驻在国经济政策研究,为我国政府提供决策依据;三是服务我国企业,协助解决企业在驻在国遇到的问题;四是加强与驻在国政府部门、商协会、企业等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与沟通;五是宣传我国政策,树立国家形象。
六、商务部对驻外人员的支持与关注商务部高度重视驻外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将通过多种途径为驻外人员提供支持。
包括:加强驻外人员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建立健全驻外人员激励机制,激发工作积极性;关注驻外人员的生活,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2023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3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程序简介2023专项计划是由某教育机构发起的创新招生计划,旨在为优秀的高中生提供全新的学习体验和发展机会。
通过本计划,学生可以在学科竞赛、课外科研、国际交流等方面获得支持和奖励,进一步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计划范围本计划招生面向2023年高考学生,主要面向以下三个方向的学生:1.学科竞赛优胜者:具有一定的学科竞赛经历和优异的成绩,如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等。
2.科研爱好者:对某一领域的科学研究有浓厚的兴趣和热情,具有自主探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国际交流者:有一定的英语能力和国际视野,愿意参与国际交流和文化学习。
招生计划1.名额分配本计划共招收50名学生,其中学科竞赛优胜者、科研爱好者和国际交流者的名额比例大致为1:1:1。
2.招生条件申请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有健康的身体条件,来校后应能适应正常的教育活动和学习生活;•热爱学习,积极进取,品学兼优;•在全国范围内取得名次或奖项的学科竞赛优胜者,或具有良好的科研成果和兴趣的学生,或有一定国际视野和交流经验的学生。
3.招生流程申请者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成果和个人经历等);•所获荣誉证书或奖项等;•体检报告原件。
招生流程如下:阶段内容第一阶段申请提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申请条件和材料,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申请者。
第二阶段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将被邀请到学校进行笔试和面试。
第三阶段经过笔试和面试后,学校将综合评定学生的申请材料、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招生名单。
第四阶段将最终招生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并通知相关学生参加新生入学教育和其他相关事宜。
奖学金与培养计划被录取的学生将根据不同方向享受不同的奖学金和培养计划。
具体细节将在招生结束后公布。
注意事项1.本计划招生面向全国,不设户籍和区域限制;2.申请者不得参加其他招生计划的笔试和面试;3.申请者须按时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到达,后果自负;4.本计划实行网上报名和线下考试面试相结合的招生方式,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推荐和中介服务。
教育部、商务部关于加强服务外包人才培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教育部、商务部关于加强服务外包人才培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法规类别】人事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教高[2009]5号【发布部门】教育部商务部【发布日期】2009.03.18【实施日期】2009.03.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教育部、商务部关于加强服务外包人才培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商务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业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9〕9号)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事部科技部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07〕16号)的精神,现就加快培养服务外包人才,提升我国服务外包产业人员素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提出如下意见:一、培养服务外包人才的重要意义服务外包产业是智力人才密集型现代服务业,具有信息技术承载高、附加值大、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国际化水平高等特点。
大力培养服务外包人才,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优化外贸结构,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对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明确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工作的目标高校要根据服务外包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调整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结构,扩大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规模,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服务外包产业涉及软件研发、产品技术研发、工业设计、信息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等领域,各类高校要在相关专业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工作,在高职高专、本科、研究生等层次培养高质量的服务外包人才,力争在5年内培养和培训120万服务外包人才,新增100万高校毕业生就业,实现2013年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300亿美元。
三、建立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商务部和教育部负责联合认定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设立。
商务部援外高级学历学位教育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商务部援外高级学历学位教育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进一步加强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为发展中国家培养更多精英人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特设立“援外高级学历学位教育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
该专项计划自2015年起开始实施,重点招生对象为有关国家对华友好中青年人士来华攻读硕士或博士学历学位,并委托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一、资助类别、期限和授课语言1.资助类别、期限硕士研究生:2-3学年博士研究生:3-4学年2.授课语言专业课程优先英文授课,若中文授课,须在专业学习前进行1-2年的汉语学习。
二、申请途径和时间申请人可向其所在国的中国大使馆(领事馆)经商处提出申请,截止时间为6月15日。
三、申请条件1.须为非中国国籍,身体健康;2.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4.英文或中文水平可胜任学业。
四、奖学金内容1.免交学费;2.提供免费校内住宿;3.生活费:硕士研究生3000元人民币/人/月,博士研究生3500元人民币/人/月;4.提供综合医疗保险;5.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机票。
五、申请办法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中文或英文):1.《中国商务部奖学金申请表》;申请人应通过“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提交报名信息并打印申请表(/laihua 或从“网上报名学生入口”图标进入,详见附件)2. 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3. 学习成绩单复印件;4. 来华进修计划;5.《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
申请人于2015年6月15日前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提交申请材料。
无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均不予退还。
六、学习院校和专业选择申请人可在指定的26所项目院校内选择1个志愿专业和3所志愿学校。
留学基金委将根据申请人的志愿及项目院校的优势专业确定最终录取院校。
七、录取及通知中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将在2015年8月底前将录取材料转交学生本人。
教育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服务外包中高端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1]68号
教育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服务外包中高端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服务外包中高端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1]68号)各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有关高等学校:为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精神,落实《教育部商务部关于加强服务外包人才培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9〕5号),根据2011年商务部会同16个有关部门对21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开展联合督察的情况报告,教育部和商务部决定,针对现代服务产业中高端人才缺口现状,共同推进服务外包中高端人才培养工作,有效支撑我国现代服务产业的快速发展。
服务外包中高端人才包括负责服务关系建立、服务营销、服务模型与流程改进、项目群与项目管理、服务开发与交付等核心业务的服务外包企业项目经理(高级)、技术专家等部门负责人,也包括为服务外包产业制定各种法规、政策及战略规划,并为产业提供各种公共服务及进行战略管理的中高级管理人才,他们对产业的发展与核心竞争力构建起着重要作用。
服务外包中高端人才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素养和国际视野,要掌握专业的工程技术和一定的商业运作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具有卓越领导能力,同时要能深入了解服务产业领域的行业知识,掌握服务经济核心要素并熟知产业发展规律,能够独立解决复杂问题,预先识别重要问题或风险,具有较强的计划、组织、协调和决策能力。
教育部、商务部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与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开展积极合作,通过在相关硕士专业学位领域举办服务外包方向的专业学位教育,或开设非学历教育研修班等形式,为地方政府培养具有卓越产业管理能力的人才、为企业培养复合型中高端人才、为高等教育机构培养高水平师资力量。
商务部经济合作局关于举办援外成套项目管理专家培训班(第35期)有关事宜的通知
商务部经济合作局关于举办援外成套项目管理专家培训班(第35期)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公布日期】2011.07.28•【文号】•【施行日期】2011.07.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商务部经济合作局关于举办援外成套项目管理专家培训班(第35期)有关事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适应新形势下援外成套项目管理工作的需要,加强对援外成套项目管理专家的管理,确保援外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商务部有关规定,我局将举办援外成套项目管理专家培训班,对已经通过商务部备案登记的援外成套项目管理专家(国内管理组组长、施工技术组组长、总工程师、总会计师、专职质检员、安全员、设计代表、监理工程师等)进行统一轮训,现将第35期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2011年8月15日-2011年8月19日二、报到时间:2011年8月14日13:30-20:00三、培训地点:北京二十一世纪饭店。
电话:************。
地址: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40号(路线交通图见附件1)。
四、培训内容:我国对外援助政策、援外成套项目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商检和工程保险制度、安保措施、财务管理、援外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及贯标培训等内容。
五、费用:住宿标准:150元/天/双人间(单人住宿300元/天/双人间),餐费标准为120元/人/天,由学员与饭店直接结帐。
六、教材:请学员自备以下教材:(一)GB/T 19000-2008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二)GB/T 1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三)GB/T 28001-2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七、有关注意事项:(一)请各单位通过援外成套项目管理专家系统(http://)进行报名。
本期培训班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10日17:00时。
(二)培训班只接受已完成备案登记手续的专家的报名,未备案或备案未通过人员的培训报名申请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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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援外高级学历学位教育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为发展中国家培养更多精英人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特设立“援外高级学历学位教育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
该专项计划自2015年起开始实施,重点招生对象为有关国家对华友好中青年人士来华攻读硕士或博士学历学位,并委托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一、资助类别、期限和授课语言
1.资助类别、期限
硕士研究生:2-3学年
博士研究生:3-4学年
2.授课语言
专业课程优先英文授课,若中文授课,须在专业学习前进行1-2年的汉语学习。
二、申请途径和时间
申请人可向其所在国的中国大使馆(领事馆)经商处提出申请,截止时间为6月15日。
三、申请条件
1.须为非中国国籍,身体健康;
2.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英文或中文水平可胜任学业。
四、奖学金内容
1.免交学费;
2.提供免费校内住宿;
3.生活费:硕士研究生3000元人民币/人/月,博士研究生3500元人民币/人/月;
4.提供综合医疗保险;
5.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机票。
五、申请办法
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中文或英文):
1.《中国商务部奖学金申请表》;
申请人应通过“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提交报名信息并打印申请表(/laihua 或从“网上报名学生入口”图标进入,详见附件)
2. 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
3. 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4. 来华进修计划;
5.《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
申请人于2015年6月15日前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提交申请材料。
无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均不予退还。
六、学习院校和专业选择
申请人可在指定的26所项目院校内选择1个志愿专业和3所志愿学校。
留学基金委将根据申请人的志愿及项目院校的优势专业确定最终录取院校。
七、录取及通知
中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将在2015年8月底前将录取材料转交学生本人。
学生须按录取院校的报到时间(一般为2015年9月)到校注册。
附件1.
学生开展网上报名的操作说明
步骤1:学生登录网址:/laihua 或,点击“网上报名学生入口”图标进入。
步骤2:仔细阅读“网报注意事项”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注册界面。
步骤3:注册成功后,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申请表界面,点击“申请表种类”,选择“中国商务部奖学金”。
步骤4:受理机构编号为00010。
步骤5:请依照界面左边“快速导航”栏中列出的步骤,填写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选择“学科门类”后,方可选择相应“专业”。
可从“帮助”栏下载“专业学科门类对照表”进行查询。
步骤6:申请表填写完毕后点击“预览”,请仔细检查填写内容。
检查无误后点击右上角的“确认提交申请表”完成网上提交。
步骤7:点击“下载申请表”并打印申请表。
步骤8:将申请表与其他所需材料一起作为完整材料(纸质一式两份)寄送至中国使馆经商处。
步骤9:若需修改信息,可点击“快速导航”栏中的“提回申请表”后进行修改。
修改后须确保再次点击“确认提交申请表”,否则被提回的申请表将被视为为无效,且修改后的申请信息也将无法被接收。
注:1.请使用IE(6.0或7.0)浏览器。
使用其他浏览器可导致菜单下拉功能无效。
2.申请表仅限中文或英文填写。
附件2.
26所项目合作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