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电子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模版
电子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电子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司电子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和处置符合公司的管理要求,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固定资产的损耗和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电子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要求1. 公司电子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资产登记,不得出现漏报、错报现象。
2. 公司电子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及时核对固定资产的数量和价值,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领导并处理。
3. 公司电子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并落实。
4. 公司电子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
第三章电子固定资产的登记与核算1. 电子固定资产的登记(1)电子固定资产的登记应当包括资产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值、领用部门、使用人员等信息。
(2)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对每一项固定资产进行档案存放,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3)电子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当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必须经过公司相关领导的批准和签字方可购置。
2. 电子固定资产的核算(1)电子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应当根据实际采购价值进行核算,并在固定资产档案中进行备案。
(2)电子固定资产的折旧核算应当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确保折旧核算的准确性。
第四章电子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养1. 电子固定资产的使用(1)电子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公司的使用规定进行使用,不得私自挪作他用。
(2)电子固定资产的领用和归还应当经过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批和备案,使用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并妥善保管。
2. 电子固定资产的保养(1)电子固定资产的保养工作应当由使用人员负责,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
(2)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对保养情况进行记录和汇总,及时处理问题。
第五章电子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处置1. 电子固定资产的报废(1)电子固定资产的报废应当经过公司相关领导的批准和备案,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操作。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和保值增值,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规范管理,明确责任;(二)分类管理,科学使用;(三)定期盘点,账实相符;(四)合理报废,优化资产结构。
第二章固定资产分类及标准第四条固定资产分为以下类别:1. 通用设备:包括办公设备、生产设备、运输设备等;2. 专用设备:包括生产专用设备、科研专用设备、试验专用设备等;3. 办公家具:包括办公桌、椅子、文件柜等;4. 电子产品:包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5. 建筑物:包括办公楼、厂房、仓库等;6. 其他:不属于以上类别的固定资产。
第五条固定资产分类标准:1. 通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2年以上;2. 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5年以上;3. 办公家具: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5年以上;4. 电子产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3年以上;5. 建筑物: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6. 其他:按照实际使用情况确定。
第六条固定资产购置程序:1. 需求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2. 行政部门对申请表进行审核,确定购置方案;3. 采购部门按照批准的购置方案,进行招标或询价;4. 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组织验收;5. 验收合格后,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
第七条固定资产验收标准:1. 物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符合合同要求;2. 外观完好,无损坏;3. 配套附件齐全;4. 随附的资料齐全。
第四章固定资产使用及维护第八条固定资产使用原则:1. 按照固定资产的性质、用途进行使用;2.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3. 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延长使用寿命;4. 遵守固定资产使用管理规定。
第九条固定资产维护保养:1. 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2. 行政部门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巡检,确保其正常运行;3. 对于需要维修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及时报修,采购部门负责组织维修;4. 维修后,使用部门应进行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维修记录表》。
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xx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xx总发〔xx〕4号附件1, xx年1月7日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合理使用,根据《xx银行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固定资产是指为提供金融商品服务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单位价值在2000元(含)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有形资产。
不具备上述规定条件的物品为低值易耗品。
第三条为统一核算和管理,将全行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电子设备、电器及器具设备、机器机械设备、固定资产装修等七类。
第四条本行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筹控制、归口管理、分级使用”的管理办法。
第五条“统筹控制”是指固定资产由总行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规、本行业务发展等因素来综合规划全行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结构。
各分支行(部)室每年编报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总行,并由总行统筹平衡、核定总量。
各分支行(部)室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控制在总行下达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内。
凡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经总行审批后方可采购。
第六条“归口管理”是指固定资产的审批、实物保管等实行归口管理。
财务部门负责全行固定资产的计划审批、会计核算、财务监督工作等。
财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
其中总行电子设备类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归口科技部,其它固定资产归口行政部;分支行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归口分支行办公室。
行政部、科技部、分支行办公室作为实物管理的归口部门,各自负责归口固定资产的验收、登记、保管、维修、清查、报废等实物管理工作。
包括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立项审批;组织新固定资产的鉴定、验收;监督在建工程的工程进度、办理或审查在建工程竣工后结转固定资产的审批手续;编制统一的财产目录和编号,建立完整的固定资产卡片和主要设备的技术档案;办理固定资产出售、报损、盘盈、盘亏的实物审批等。
第七条“分级使用”是指各使用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在自身的职责范围内对固定资产实行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范本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范本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一)房屋及其他建筑物;(二)机器设备;(三)电子设备(电脑、打印机等);(四)运输工具;(五)其他设备。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来源包括:(一)自有资金购入;(二)其他资金购入;(三)其他人赠与。
第四条关于固定资产购置的规定有:(一)公司各部门应在每年年底前根据本部门事业发展规划、相关资产配置定额及固定资产(存量、使用)状况、安装条件及运行环境等情况,向财务部门提出下一年度的“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其中单价(单台、单件、单套)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固定资产应同时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
(二)财务部门应组织专家对各部门“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进行审核,并报董事会审批。
(三)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支出预算的采购计划购建固定资产,做到专款专用。
擅自购建固定资产的,要无偿调出其随意购建的资产。
(四)固定资产购入后,按报销程序履行报销手续时还要有固定资产负责人填制的验收单,验收单要有保管人员的签字,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依据验收单登记固定资产保管台账和固定资产卡片。
财会依据验收单及发票登记固定资产及相关账目的总账和明细账,进行固定资产价值核算。
第五条关于固定资产使用管理的规定有:(一)实行实物与价值分开管理、相互统一、保持一致的管理办法,安排指定人员对固定资产的实物进行登记、保管、清查等方面的管理,价值核算与实物保管要定期核对,保持价量一致。
(二)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使用效益考评体系,促进各部门科学、合理利用固定资产。
(三)由各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专人负责管理,部门负责人负有全责,发生固定资产丢失的部门负责人要写出书面报告交公司领导研究后进行处理。
(四)各部门对固定资产要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12月1日前盘点全部固定资产,并将全部清查结果报公司财政部门。
(五)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对固定资产不得随意调拨和变更存放地点,更不得私自将固定资产借出或转交给其他部门使用,确因需要调拨和变更地点的,要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银行计算机设备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计算机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营业网点电子设备的管理,提高我行电子设备管理水平,使我行电子设备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营业网点电子设备正常运行,提升营业网点服务质量,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电子设备是指营业网点办理各项业务所需的路由器、交换机、计算机(PC机)、终端、票据打印机、报表打印机、刷卡键盘、密码器、扫描仪、指纹仪、验印平台、小型复印机、不间断电源(UPS)、验钞机、存储介质等设备。
第三条电子设备的管理应当遵循有利于提高同业竞争力,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保证电子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保证各项业务顺利开展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对营业网点的电子设备进行管理的总行机关各部室和支行各营业部。
第五条营业网点电子设备管理由科技发展部、综合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各支行营业部共同负责,分工协作合作完成。
第六条营业网点的电子设备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在支行负责,支行主管业务行长负责本单位电子设备管理工作,并指定系统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电子设备管理工作,营业网点每位员工为电子设备使用人员。
第七条职责:(一)总行科技发展部(1)负责各支行营业部网络设备(路由器、交换机、光端机、协议转换器)及不间断电源(UPS)的维修工作。
(2)负责协助综合管理部对各支行营业部的电子设备采购申请提出建议。
(二)总行计划财务部(1)根据采购设备合同,总行计划财务部或支行财务机构负责支付各项设备款。
(2)账务机构负责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部(1)负责全行电子设备及耗材的采购、发放工作。
(2)负责各营业部电子设备的管理(除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设备,及不间断电源UPS)、设备维修工作。
(3)负责各营业部电子设备报废的审查、更新工作。
(四)支行(1)负责与科技发展部沟通,告知需要协助解决的问题。
(2)负责管理并督促系统管理员做好本单位的电子设备管理、检查及上报工作。
XX商业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XX商业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本行财产安全、完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行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含)的;(三)使用寿命超过1个会计年度。
符合上述用途和年限要求的打印机、电视机、空调,不论金额大小均作为固定资产我行固定资产分为五类,即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
第二条固定资产管理原则(一)集中核算,效益优先原则。
固定资产由分行集中核算;市辖内的固定资产由总行集中核算。
固定资产购建必须体现以效益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以产出决定投入的管理原则,力求以最小的投入实现最大的效益。
(二)总量控制、合理配置原则。
全行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之和不得超过净资产的40%。
各行要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调整优化存量结构,压缩不合理占用,最大限度减少非经营用固定资产。
(三)全面管理、责任分工原则。
对通过各种渠道取得的固定资产都要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体系。
各行必须指定专门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建立部门和人员责任制度,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购置、租入、装修实行预算控制和授权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总行对分行授予一定的固定资产管理权限,并根据管理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各分行应根据总行下达的年度综合经营计划,结合业务发展要求,在年度计划内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不得虚列账务或超计划列支。
第四条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
实物管理即对固定资产购建、配置、使用、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活动以及对使用状况、产权界定、技术资料和权属证书进行有效的组织和管理;价值管理即对固定资产购建、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进行核算、反映、监督与管理。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坚持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相一致的原则。
银行固定资产等核算办法模版
银行固定资产等核算办法模版银行固定资产核算办法模版一、前言银行作为金融机构,拥有大量的固定资产,这些固定资产为银行的业务运营提供了必要的支撑。
为了规范银行固定资产的核算,本文提供了一份银行固定资产核算办法模版,供银行参考和借鉴。
二、固定资产的定义银行的固定资产是指在银行的经营活动中用于长期使用、租赁或出售的资产。
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电子设备和软件等。
三、固定资产核算的原则固定资产核算的原则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1. 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进行核算,确保准确性和合法性;2. 对资产进行分类和计量,确保核算的科学性和可比性;3. 统一核算、分级管理,确保核算的规范性和实用性;4. 及时采取措施,纠正错误和漏洞,确保核算的稳健性和可靠性。
四、固定资产核算的分类固定资产的分类是按照其资本性质、功能用途和使用寿命等因素进行划分的。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的规定,银行固定资产可以分为以下三类:1. 不动产类固定资产不动产类固定资产是指在银行经营活动中用于长期使用,无法移动和消耗的固定资产。
这类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和构筑物等。
2. 机械设备类固定资产机械设备类固定资产是指在银行经营活动中用于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固定资产。
这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电站、电缆线路、轨道交通设施、机动车辆和航空器等。
3. 其他类固定资产其他类固定资产是指除不动产类固定资产和机械设备类固定资产之外的所有固定资产。
这类资产包括电子设备、软件、图书资料、工具用品等。
五、固定资产的计量固定资产的计量包括原值和折旧值。
1. 固定资产的原值固定资产的原值是指银行购进或自建固定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成本。
这个成本应该包括所有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直接和间接费用。
2. 折旧值折旧值是指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由于年限、技术更新等原因所产生的价值减少。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银行应该按照所使用的固定资产的耐用年限计算折旧值。
折旧值应该按照平均年限法或工作量法进行计算。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参考范例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根据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一般设备价值在XXX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XXX元以上;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章管理与责任分工第三条本单位固定资产由XXX统一管理,统一进行采购、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
财务部门负责单位固定资产购置经费的统一调配以及固定资产购置、报废的审批。
XX部门、XX部门负责协助做好相关固定资产的验收、维护和报废固定资产的综合利用等有关工作。
第四条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使用、维护保养等工作,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完整、安全负责。
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保管、维护工作,做到责任明确、账物清楚,使用合理。
第三章购置与保管使用第五条单位固定资产购置实行预算管理和XX采购。
年度购置项目,原则上应在上年底编制预算时提出。
本单位购置大额、批量固定资产由单位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研究提出意见,报单位决策机构研究决定。
各部门购置单项固定资产要根据实际需要和XX采购要求提出申请,填写《XX采购单》,报单位财务部门审批、办公室审核后,由办公室按照XX采购程序指导部门采购。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
部门对新购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在《固定资产登记卡片》(一式三联,第一联用于部门报销,第二联部门保存备清查,第三联办公室存档)中自行填写固定资产序列号、保管使用人员、部门负责人等基本信息并加盖部门公章,报办公室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将办公室提供的固定资产登记条码粘贴到明显位置。
第七条本单位会议室、值班室等公共场所内配置的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办公家具等为固定配备,未经办公室批准同意不得转移、置换或变更位置。
银行器材管理制度范本
银行器材管理制度范本章节1: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银行设备管理,提高设备使用的效率和安全性,保障银行业务的正常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适用于银行各级部门的设备管理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投影仪、扫描仪、券别机等各类设备。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合理、严谨地管理和使用银行设备,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效益。
第四条银行设备管理应坚持的原则是:科学管理、合理使用、精简程序、强化安全。
章节2:设备管理职责第五条银行设备管理职责包括:1、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全行设备管理工作;2、各部门负责自身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3、设备使用人员要严格遵守设备使用规定,妥善使用设备,并对设备故障及时报修。
第六条设备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2、负责设备的采购、维护和更新;3、组织设备的安全培训和使用指导;4、设备故障的处理和维修;5、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第七条各部门设备管理的主要职责包括:1、监督设备在本单位的位置、使用情况;2、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3、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规定使用设备;4、定期对设备使用进行安全检查。
章节3:设备的采购和更新第八条设备的采购应当符合银行的财务预算和设备更新规划,经过设备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购买。
第九条设备的更新应当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和业务需求进行合理安排,及时淘汰旧设备,采购新设备。
第十条设备的采购和更新须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及流程进行。
章节4: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第十一条设备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禁止私自改动设备设置。
第十二条设备的维护应当定期进行,设备管理部门要组织人员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保养和维修。
第十三条设备故障的处理应当及时,并通过设备管理部门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十四条设备使用人员应当定期接受设备的安全操作培训,遵守设备操作规程。
章节5:设备的安全管理第十五条设备管理部门要定期制定设备的安全使用和保护规程,促进设备的安全使用。
XX商业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XX商业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本行财产安全、完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行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固定资产就是指同时具备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更多劳务、租赁或经营管理而所持的;(二)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不含)的;(三)使用寿命少于1个会计年度。
符合上述用途和年限要求的打印机、电视机、空调,不论金额大小均作为固定资产我行固定资产分成五类,即为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
第二条固定资产管理原则(一)分散核算,效益优先原则。
固定资产由支行分散核算;市辖内的固定资产由总行分散核算。
固定资产加给必须彰显以效益为中心的经营理念,秉持以生产量同意资金投入的管理原则,力求以最轻的资金投入同时实现最小的效益。
-1-(二)总量掌控、合理分体式z原则。
全行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新建工程账面价值之和严禁少于净资产的40%。
各行必须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采用状况调整优化存量结构,放大不合理挤占,最大限度增加非经营用固定资产。
(三)全面管理、责任分工原则。
对通过各种渠道取得的固定资产都要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体系。
各行必须指定专门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建立部门和人员责任制度,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换购z、承租、翻新推行财政预算掌控和许可管理结合的管理制度。
总行对支行授与一定的固定资产管理权限,并根据管理须要尽早展开调整。
各支行应当根据总行下发的年度综合经营计划,融合业务发展建议,在年度计划内合理安排各项开支,严禁虚列账务或超计划列支。
第四条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
实物管理即对固定资产购建、配z、使用、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活动以及对使用状况、产权界定、技术资料和权属证书进行有效的组织和管理;价值管理即对固定资产购建、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进行核算、反映、监督与管理。
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正确进行会计核算,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及《银行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行固定资产系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电子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的购置根据业务需要,我行固定资产的购置除电子设备等耗材外一律需经行务会批准并经财务开支委员会通过后方可购置。
固定资产的增加及计价固定资产在取得时,按取得时的成本计价。
计财部进行财务记帐,后勤部进行实物记帐,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
固定资产取得时的成本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一)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二)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费和缴纳的有关税金等计价。
需要改装后才能使用的固定资产,还应加上改装费。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扣除改建、扩建过程中产生的变价收入后的金额计价。
(四)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所附票据或资产清单所列金额,加上由本行负担的运输、保险、安装等费用计价。
无发票账单的,根据相同或同类固定资产的市价计价。
(五)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除外)按租赁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款加上支付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费、利息支出和外币折价差额等计价。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市场价格重新购置相同或同类固定资产的所需支付的金额,即重置价值计价。
(七)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八)换取的固定资产,即用本行的固定资产交换取得其他企业,或个人的资产,作为本行的固定资产,以重置价值为原值,以换出固定资产的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值加上(或减去)另外支付(或收取)的金额为净值。
电子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文
电子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文电子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电子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保护和增值公司财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电子设备、网络设备、软件、服务器等电子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管理、使用及处置。
第三条公司电子固定资产的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道的原则,确保电子固定资产的使用符合公司的业务需要。
第四条公司设立电子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电子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购置管理第五条电子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按照公司的采购制度进行,必要时须编制购置计划,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六条电子固定资产的规格、品牌、型号等必须符合公司的业务需要,并经过合理比较和审议后选定。
第七条电子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应详细明确资产的技术参数、配置、数量、价格、交付时间、质保期等相关条款。
第八条电子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由相应的部门负责签订,并归档保存。
第九条电子固定资产的验收应按照公司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标准由电子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制定,并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条到货的电子固定资产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及时入库,不合格的要及时退运或退换。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一条电子固定资产的使用应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任何人员未经公司授权,不得擅自使用。
第十二条电子固定资产的使用必须经过授权,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登记登记,领用人员须签署相应的责任书。
第十三条电子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员必须按照公司的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严禁随意拆卸、更换、私自调试电子固定资产。
第十四条电子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员应定期检查、维护资产,确保其正常运行,如发现故障应及时报修。
第十五条电子固定资产的损坏或遗失应及时报告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并必要时做好赔偿工作。
第十六条电子固定资产的报废应经公司相关部门批准,并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处置,严禁私自处置。
第四章处置管理第十七条电子固定资产的处置应满足下列情况之一:(一)资产老化,无法继续使用;(二)资产不能修复,严重影响使用;(三)有其他更高效的替代品;(四)资产维修费用高于成本;(五)公司决定不再使用;第十八条电子固定资产的处置应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并出具相应的处置文件。
银行电子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电子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行计算机设备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提高全行计算机设备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计算机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本着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精神,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工作,保证我行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三条计算机设备包括终端、打印机、UPS等外围设备,路由器、防火墙等网络通信设备,各种计算机等。
第四条总行信息技术委员会负责制定我行计算机应用发展总体规划,并确认计算机设备的选型。
第二章计划管理第五条信息技术部依据全行计算机应用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全行计算机设备需求计划。
信息技术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设备需求计划制定计算机设备资金需求计划,并纳入我行财务预算。
第六条对于临时性设备采购,由使用部门申请后,经计划财务部及总行领导审批通过后,由信息技术部联系中标厂商进行采购。
第三章选型、购置管理第七条信息技术部在组织软硬件技术人员对计算机设备进行测试、评定的基础上,由信息技术委员会按照产品优秀、服务优质、价格优惠的原则和市场变化情况确定、调整设备选型(包括设备型号、参考价格、供货厂商等内容)。
第八条信息技术部必须按照信息技术委员会确定的选型结果,结合自身业务需求和计算机应用的实际情况,选购我行的计算机设备。
第九条总行统一组织、实施的计算机项目所需计算机设备和大批量购置的计算机设备采取招标、投标的办法。
第十条计算机设备到货后,由信息技术部对设备数量、外观及技术参数进行核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总行库管人员办理入库交接手续。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计算机设备,信息技术部门应妥善处理并及时办理退货、换货手续。
第十一条计算机设备折旧提足后,本着节约的原则,无重大故障,保养维修后继续使用。
出现重大故障,无维修价值的采取报废更新。
第四章设备申请及实物管理第十二条各单位因办公需要申请电子设备固定资产,应提出设备需求的书面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申请表》,提交计划财务部审批,经计划财务部及总行领导审批通过后,向总行库管人员办理计算机设备出库手续。
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模版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银行(以下简称xx)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经营和使用效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006》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经营管理、提供劳务等目的而持有。
(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三)单位价值在2000 元(含)以上。
第三条xx拥有产权的固定资产购置、建设、使用、修理、改扩建、装修、处置等均适用本办法。
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比照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规划、授权管理、预算控制、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一)统一规划。
总行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战略经营规划,统一制定全行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及其他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政策。
(二)授权管理。
各行按照xx法人授权管理制度,依法合规地行使对辖内固定资产购建、使用、保管、处置及受益权。
(三)预算控制。
各行要建立预算管理制度,固定资产投资应严格控制在预算额度内,不得突破或挪用预算指标。
(四)分级负责。
各行按照本办法及授权管理有关规定,负责管理辖内固定资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的目标是为各行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提供充分的物质保障,促进业务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任务是根据经营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体制;科学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预算,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固定资产持有期间以及处置管理等,进一步规范管理行为。
第七条固定资产管理主要包括投资预算管理、配置管理、持有期间管理、风险管理、处置管理、核算管理等。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八条固定资产管理职能部门分为价值管理部门、实物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
第九条价值管理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有关财务及会计核算事项进行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组织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和监督;在授权范围内,对固定资产的购建、处置、盘盈、盘亏等财务事项进行审批;规范固定资产账务核算等。
银行计算机电子化设备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计算机电子化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银行系统计算机电子化设备安全管理,根据《银行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引》(银发〔2011〕173号)、《银行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管理规定》(银发〔2010〕276号)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计算机电子化设备(以下简称设备),是指用于处理业务及办公事务的各种计算机产品及其配套设备,包括服务器、计算机客户端、笔记本电脑、UPS电源、打印机、扫描仪、移动存储设备和网络设备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机关、营管部、省内各地市中心支行及县(市)支行(以下统称各单位)。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设备使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部门与使用人的管理责任。
第五条会计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全年设备购置计划,组织设备价值核算,办理固定资产调拨手续,审批固定资产处置,反映固定资产情况。
第六条科技部门负责设备的验收、登记、保管、领用、转移、清查及报废资产的残值处置等实物管理工作,并负责设备的维修和维保组织工作。
第七条设备使用部门负责管理本部门所使用的设备,应指定专人做好设备的领用、登记、保管和清查等工作。
第三章设备采购第八条设备选型应符合银行科技发展总体规划和技术路线,采用成熟技术并能适应未来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
各单位科技部门根据设备使用需求,在采购前进行充分市场调查,提出设备技术选型方案。
第九条设备的采购应按照银行关于固定资产、集中采购管理等规定进行。
第十条安全产品、密码产品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
第十一条最终用户要对购入设备进行严格验收,与供货商办理正式验收手续,对于关键设备的验收报告要报银行科技部门备案。
第四章设备使用第十二条设备使用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设备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领用或借用设备,并按规定办理领(借)用手续。
第十三条设备申请应说明领(借)用设备的事由、设备类别,并逐项说明设备的用途、管理责任人、配置要求及所在办公地点等信息。
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益,根据《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不含)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含)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交通工具、其他固定资产等。
第三条本行固定资产产权属于总行,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本行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配置固定资产;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反映固定资产状况;全面管理固定资产实物,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第五条本行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之和占净资产的比重不得超过40%。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相关职责如下:(一)各支行(营业部)、总行部室均为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主要承担以下职责:1.正确使用各项资产,做好保管、维护和保养工作;2.按规定计划、申购固定资产,协助做好资产接收、验收工作;3.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做好资产的转移、调拨及报废工作;4.协助做好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二)办公室是本行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以下事项:1.制订和落实本行固定资产购建、管理、验收等相关制度及流程;2.制定本行固定资产购建规划,组织或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全行固定资产购建工作;3.办理转移、调拨、报废等手续;4.健全档案资料,组织编号贴签,定期组织清查盘点,处理盈亏报废,形成盘点报告,确保做到账、卡、物一致;5.指导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和保管,对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计划财务部作为全行固定资产管理的财务核算部门,主要负责以下工作:1.负责全行固定资产的统一核算,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及时填报有关会计报表;2.办理固定资产转移、调拨、盈亏报废等的财务核算手续;3.协助并参与管理部门的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4.根据收发单据,登记资产管理账,及时反映资产的收发及变动情况,做到对资产的动态控制。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助银行(设备)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助银行(设备)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本行银行卡业务发展的需要,为持卡人提供良好的用卡环境,实现全行自助银行(设备)规范化管理及安全运行,根据《支付结算办法》、《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条例》、《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和《银行芙蓉储蓄卡业务资料汇编》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自助银行(设备)含在行式自助银行(设备)和离行式自助银行(设备),包括:自动取款机(ATM)、存取款一体机(CRS)、自助查询缴费机(BSM)。
第三条自助银行(设备)的管理包括设立原则、自助银行(设备)运维管理、账务处理以及安全保卫等工作。
第四条所有布设自助银行(设备)的营业机构必须遵守本办法,做到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本行自助银行(设备)运维管理方式包括在行式运维管理、离行式运维管理及服务外包式运维管理。
第六条分、支行须按照监管要求和本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上报总行零售业务部备案。
第二章管理模式与职能划分第七条自助银行(设备)管理实行总行、分行、支行三级管理。
总行管理部门包括:零售业务部、信息技术部、运营管理部、机构发展部、安全保卫部、财务企划部、客户服务部。
第八条总行零售业务部职责(一)作为自助银行(设备)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行整体发展计划,受理和审批各分支机构提交的建设申请,负责全行自助银行渠道的营销规划与管理。
(二)负责指导和协助各分支机构开展自助银行(设备)业务和运维管理工作,并对运维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三)负责制订自助银行(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协助客户服务部做好自助银行(设备)客户协调服务工作,协助安全保卫部做好离行式自助银行(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负责对全行自助银行(设备)相关人员重要岗位的资格认证和审批,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助银行(设备)操作的学习和培训。
银行电子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电子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模版银行电子设备作为银行的核心资产之一,管理非常重要。
本文将介绍银行电子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模版,以供参考。
一、总则1.1 为规范银行电子设备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保障资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所有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1.3 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网络设备、电话、传真机、投影仪、监控设备等。
二、资产管理2.1 资产采购银行电子设备采购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资产采购费用应在预算范围内,采购程序、购置数量、价值应当有严格的记录和备案。
采购的设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能够支持本行运营和业务发展需求。
2.2 资产领用和归还资产领用和归还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设备领用和归还应记录并备案。
2.3 资产盘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资产盘点,盘点内容包括资产处置、变卖、移交、赠与、出租的情况,以及对设备运转情况的检查。
2.4 资产维修银行通常采用外包的方式进行电子设备维护管理,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维修过程中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记录和备案。
2.5 资产报废设备报废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废记录和备案应保存至少5年。
报废的设备不能随便处理,应按照环保法规进行处置。
三、资产保障3.1 设备保险为保障设备安全,应根据设备使用状态和价值,合理选择购买设备安全保险,以尽可能降低不可预见的风险。
3.2 环境保障保障设备存放的环境安全、稳定、干燥、无尘、无震动等。
3.3 网络安全银行电子设备的网络安全非常重要。
网络管理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防御措施应完备。
四、制度落实4.1 本办法由本行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落实。
4.2 具体实施中,应根据实际操作情况及国家有关管制规定进行调整。
4.3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于修订后重新发布。
以上为银行电子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模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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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电子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全行计算机设备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提高全行计算机设备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计算机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本着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精神,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工作,保证我行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三条计算机设备包括终端、打印机、UPS等外围设备,路由器、防火墙等网络通信设备,各种计算机等。
第四条总行信息技术委员会负责制定我行计算机应用发展总体规划,并确认计算机设备的选型。
第二章计划管理
第五条信息技术部依据全行计算机应用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全行计算机设备需求计划。
信息技术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设备需求计划制定计算机设备资金需求计划,并纳入我行财务预算。
第六条对于临时性设备采购,由使用部门申请后,经计划财务部及总行领导审批通过后,由信息技术部联系中标厂商进行采购。
第三章选型、购置管理
第七条信息技术部在组织软硬件技术人员对计算机设备进行测试、评定的基础上,由信息技术委员会按照产品优秀、服务优质、价格优惠的原则和市场变化情况确定、调整设备选型(包括设备型号、参考价格、供货厂商等内容)。
第八条信息技术部必须按照信息技术委员会确定的选型结果,结合自身业务需求和计算机应用的实际情况,选购我行的计算机设备。
第九条总行统一组织、实施的计算机项目所需计算机设备和大批量购置的计算机设备采取招标、投标的办法。
第十条计算机设备到货后,由信息技术部对设备数量、外观及技术参数进行核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总行库管人员办理入库交接手续。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计算机设备,信息技术部门应妥善处理并及时办理退货、换货手续。
第十一条计算机设备折旧提足后,本着节约的原则,无重大故障,保养维修后继续使用。
出现重大故障,无维修价值的采取报废更新。
第四章设备申请及实物管理第十二条各单位因办公需要申请电子设备固定资产,应提出设备需求的书面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申请表》,提交计划财务部审批,经计划财务部及总行领导审批通过后,向总行库管人员办理计算机设备出库手续。
第十三条发放计算机设备时,要办理计算机设备出库手续,总行库管人员应会同领用单位经办人对实物逐件清点,由领用单位经办人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计算机设备的调配需经信息技术部门同意。
计算机设备进行调拨时,需填制固定资产调拔单,由调出、调入单位加盖单位公章,信息技术部批准后送交财务部门进行账务调拔。
第十五条信息技术部每年应与各使用单位核对计算机设备配备明细表,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六条更新后的旧设备必须交回信息技术部统一调配,最大限度的发挥设备的作用,各单位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七条各单位如需借用电子设备,按如下流程操作:
(一)申请设备的单位向信息技术部填报《设备借用申请表》(见附表1),加盖单位公章,单位领导签署批准意见。
(二)信息技术部批复后,由借用部门向总行库管人员办理出库手续。
(三)借用设备承还日期到期后,及时清洁、清点归还上交总行大库,若预计不能按期上交,应提前向库管员申请延期。
上交时,库管员应查看设备外观是否完好,运行是否正常。
第五章维护与维修管理
第十八条信息技术部在年初根据计算机设备类型、分布区域和使用情况制定年度计算机设备维护与维修方案;对高档计算机设备无维修能力的,可以购买保修。
第十九条设备维修人员的职责是:
(一)及时修复计算机设备;
(二)定期对计算机设备操作人员进行计算机设备维护和使用方面的培训;
(三)妥善保存计算机设备技术资料,建立技术档案。
第二十条计算机设备发生故障时,设备维修人员应填制计算机设备维修报告,及时进行修复,分析故障原因、类型及责任,对非正常性或周期性故障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再次发生。
第二十一条设备维修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步骤进行维修。
第二十二条当计算机设备需外送修理时,应经信息技术部门负责人批准。
计算机设备外送修理前,需将存贮介质内的应用程序等金融业务相关信息予以删除。
对修回的计算机设备,维修人员应进行验机,并对存贮介质中的信息进行安全检查。
第二十三条对行外维修人员进行的现场维修情况,信息技术部门应做必要的登记。
在维修的整个过程中必须有信息技术部门的设备维修人员在场,以保证计算机设备和信息的安全。
行外维修人员不得复制计算机设备内的任何信息。
第二十四条各使用单位要保证备用计算机设备完好无损,定期进行加电运行。
第二十五条信息技术部要加强计算机设备的维护工作。
对易损部件要定期进行更换;对机械传动部件较多的计算机设备要定期进行清洁、注油、防锈处理;对精密设备和重要设备要做好重点维护工作。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如有电子设备损坏,报修设备,按如下流程操作:
(一)支行网点、机关部室向信息技术部报修故障设备时,要填报《故障设备报修单》(见附表2),并加盖单位公章。
现场操作人员填明工作进程和故障现象,支行系统管理员填明故障诊断意见,严重故障时请单位领导签署报修意见。
(二)信息技术部领导审批后,指定维修人员,提出维修要求。
维修人员主动和报修单位联系维修事宜。
(三)现场维修时,维修人员在现场填写《故障设备维修单》。
若发生设备更换或借用,按“设备配用借用流程”和“设备上交入库流程”进行补办手续。
(四)故障设备送修时,维修人员和送修人、取修人共同填写《故障设备维修单》。
“故障确认”栏,由送修人和维修人员当场测试、拆机检查,并签字确认。
若发生设备更换或借用,按“设备配用借用流程”和“设备上交入库流程”进行
补办手续。
(五)维修单位依据“信息技术部维修人员的故障原因分析和故障责任认定意见”,采取整改措施,处罚责任人。
(六)若发生较大维修费用,维修人员应和报修单位联系,决定是否维修。
若发生重大设备故障,维修人员应及时向信息技术部领导报告。
第六章报废管理
第二十七条计算机设备的报废必须严格履行手续。
应按照规定的权限及申请、鉴定、审批的程序进行。
计算机的报废具体程序是信息技术部牵头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技术论证,会同其他相关职能处室一道进行计算机报废处置。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计算机设备可提出报废申请:
(一)折旧期已过,账面已提足折旧费的计算机设备,其主要部件损坏或一次性修复费用超过目前市场同类同档次计算机设备价格的30%。
(二)因过频使用、自然磨损;造成计算机设备、部件同步老化,发生硬件故障频繁,无法继续使用。
(三)因雷击、火烧、爆炸、水浸、腐蚀、摔压等事故造成计算机设备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一次性修复费用超过目前市场同类同档次计算机设备价格的50%;
(四)因技术进步,原有设备明显落后,功能过低,不能满足业务需求,不宜或无法使用。
第二十九条计算机设备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报废申请,逐台逐件填写计算机设备报废申请表,信息技术部进行技术鉴定,并提交有关部门审核。
第三十条经批准报废的计算机设备,由信息技术部门和有关部门根据计算机报废鉴定审批表登记实物,清理账、卡,注销账面价值。
第三十一条对已办理报废手续的计算机设备,由信息技术部按照审批确定的残值和处理意见,提出处理方案,报主管行长批准后进行处理。
对涉密的报废设备,按有关保密要求妥善处理。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各单位要加强对计算机设备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计算机设备管理工作。
第三十三条信息技术部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采取自查、互查、抽查和专项检查的方式检查所辖范围内计算机设备管理工作情况。
第三十四条检查中如发现问题,各单位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对不重视计算机设备管理工作,存在重大管理问题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对造成重大设备事故或计算机设备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信息技术部将根据总行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总行信息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
银行设备借用申请表
附件2:
银行故障设备报修单
报修部门: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