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管理规定(安监总办〔2007〕126号)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建立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及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及保存要求等,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依据安监总办【2007】126号文件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3职责3.1公司安全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综合监督管理。
3.2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文件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3.3 各单位安全员负责本单位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
4 内容4.1 文件资料收集和处理流程4.1.1安全规章制度的管理流程一般包括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五个环节,新修订的管理制度应注明生效日期。
4.1.2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4.1.2.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4.1.2.2主要安全生产文件、事故、事件记录;风险评价信息;培训记录;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
4.1.2.3事故调查报告;检查、整改记录;职业卫生检查与监护记录;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活动记录。
4.1.2.4法定检测记录;关键设备设施档案;应急演习信息;承包商和供应商信息;维护和校验记录;技术图纸等。
4.2 立卷归档4.2.1 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4.2.2 应先按文件材料的重要性,在收藏时间上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然后依据事先编好的立卷类目,从文件材料的联系中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分门别类。
4.2.3 各单位在每年2月底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4.2.4 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4.2.5 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4.3 档案保管4.3.1档案必须入框上架,科学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规定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为加强项目安全档案资料的统一归口管理,使各项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管理资料完整保存,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办[2008]202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档案是指项目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档案内容主要有: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规章制度和文件;二、安全责任书、工作计划与总结、考核记录;三、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四、安全技术材料;五、安全会议记录、纪要;六、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七、安全生产费用台账;八、各类安全证书、证件;九、合格分包方台账;十、安全设施建设、使用记录;十一、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十二、安全奖罚;十三、安全检查记录;十四、安全专项活动记录;十五、事故处理、工伤认定材料及事故台账。
第三条安全生产档案实行公司、项目分级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及项目各分部。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内容第五条安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规章制度和文件一、项目每年收集更新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二、项目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记录。
三、安全生产文件:1、安全生产文件是指项目发文或转发上级单位文件,业主单位印发的有关安全生产书面文件资料或电子文本。
2、安全生产文件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项目发文或转发上级单位文件由项目负责管理存档,项目收到的公司、业主及相关方的文件由项目安全机构保管、存档。
第六条安全责任书、工作计划与总结、考核记录一、每年一次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项目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三、项目根据安全责任书对责任人实施的安全责任考核结果。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档案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使所有安全生产工作活动具备可追溯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质量和水平,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管理规定 (安监总办〔2007〕126 号)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办法 (安监总办〔2008〕202 号) 第四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GB/T 33000-2016)第五条:xx公司、xx公司、集团公司及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安全生产工作有关的,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要求记录在规定载体上的书面或电子信息。
第七条:安全生产档案是指各级安全生产主体和监管部门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八条:厂长对单位的安全生产档案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九条:单位其他各职能管口根据其职能范围,对单位所属各班组的安全生产档案实施业务范围内的专项监督管理;并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十条: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档案主体管理工作,结合各自实际,明确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效果。
第十一条:根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求,依据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编制下发单位需上报安全生产档案清单,明确上报及保存周期和形式,设置专用安全生产档案柜,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档案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其他各职能管口按照职能范围,依据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对其专项监管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档案,编制下发各单位需上报安全生产档案清单,明确上报及保存周期和形式,设置专用安全生产档案柜,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档案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分厂根据其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依据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要求,必须明确设置相对应的分厂、班组安全生产档案库或档案柜,确保三级安全生产档案所必需物资,库房面积应满足今后一段时间档案数量增长的需要;并编制三级安全生产档案保存清单,明确其各自贮存地点、保存周期、保存形式,并指定各自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专员,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三、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1.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的管理工作。
2. 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制定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3)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4)定期对安全生产监管档案进行评估、分析和总结。
四、档案管理内容1. 安全生产监管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文件。
(2)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事故调查处理等相关记录。
(3)安全生产培训、应急演练、安全文化建设等相关资料。
(4)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
2. 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应符合以下要求:(1)收集齐全、完整,不得遗漏。
(2)分类科学、合理,便于查找、利用。
(3)归档及时、准确,保证档案的连续性。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安全生产监管档案应实行专人、专柜、专室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
2. 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1)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鼠、防尘。
(2)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档案利用应遵守以下规定:(1)档案查阅应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2)查阅档案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3)档案利用后应立即归还,不得擅自复制、摘抄、传播档案内容。
六、档案销毁1. 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的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2. 档案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定其保存价值。
3. 档案销毁应办理相关手续,由专人监督销毁过程。
七、奖惩1. 对在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安监系统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系统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企业等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运作;(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三)注重实效,确保安全;(四)科学管理,提高效率。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综合档案: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综合性档案,如组织机构、人事、财务、审计、工程、设备、物资等档案;(二)专项档案:包括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职业卫生等专项档案;(三)电子档案:包括电子邮件、电子公文、电子报表等电子文件。
第五条档案归档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归档的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具有保存价值;(二)归档的档案应当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装订、编目等规定进行整理;(三)归档的档案应当及时、规范地报送上级档案管理部门。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安全;(二)按照档案类别、年代、保管期限等要求,实行分类保管;(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理、消毒,确保档案无虫蛀、霉变、破损等现象;(四)档案库房应当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设施。
第七条档案利用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档案利用应当依法进行,确保档案安全;(二)档案利用应当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三)档案利用应当遵循档案查阅、复制、摘抄等程序,不得擅自篡改、损毁档案。
第四章档案信息化管理第八条档案信息化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建立健全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确保档案信息安全;(二)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三)加强档案信息资源整合,实现档案资源共享。
第五章档案工作人员管理第九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档案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熟悉档案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三)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安监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规范安监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部所有安监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依据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2. 全面覆盖原则:涵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个方面;3. 系统规范原则:建立健全安监档案管理体系,确保档案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4. 安全保密原则:确保安监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5. 持续改进原则: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和完善安监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企业设立安监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安监档案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安监档案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安监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监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监档案管理办公室职责:1. 制定和实施安监档案管理制度;2. 负责安监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3. 组织开展安监档案的审查、鉴定、整理和销毁工作;4. 对安监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性;5. 定期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安监档案管理工作情况。
第七条企业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产生的安监档案负责,确保档案的及时、准确、完整。
第三章安监档案的分类与收集第八条安监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安全生产责任制档案;2.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档案;3. 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档案;4. 安全生产事故档案;5.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档案;6. 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档案。
第九条安监档案收集范围:1.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2.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记录;3. 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记录;4.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5.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材料;6. 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十条安监档案收集要求:1. 及时收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2. 分类整理,便于查阅和管理;3. 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规定是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档案的建立、整理、保存和使用等方面进行的规定和要求。
首先,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确定责任部门和人员,并明确各项管理职责和权限。
该制度应包括档案的分类、命名、编号和保存等基本要求,以及档案的使用权限和保密措施等内容。
其次,企业应对各类安全生产档案进行分类管理。
按照不同的安全生产活动,档案应分为事故档案、隐患档案、安全生产责任档案、培训档案等。
各类档案应按照时间和事件的顺序进行编号,以便于查找和使用。
企业还应定期对安全生产档案进行整理和归档。
整理包括对档案的审查、清理和补充完善等工作,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归档包括对档案的存放和保管,并设立专门的档案室或保管库房,以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可用性和有效性。
同时,企业应确保安全生产档案的保存期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般而言,事故档案、隐患档案和安全生产责任档案等应保存至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终结之日起十年以上;培训档案和其他档案的保存期限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最后,企业应合理利用安全生产档案,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通过对档案的分析和研究,总结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
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此外,还可以通过档案的调阅和查询,开展对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培训人员的考核和评价,促进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的提升。
总的来说,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的规定是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档案的建立、整理、保存和使用等方面进行的规范和要求,旨在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为企业提供依据和参考,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办法
是指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管理和保管安全生产档案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该办法的目的是确保安全生产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以便于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安全生产监管。
一、档案管理责任:
1. 设立档案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和保管工作;
2. 部门应当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并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要求;
3. 档案管理责任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档案的归档、整理、保管等工作,并及时更新档案资料;
二、档案的分类保存:
1. 根据安全生产的不同方面和内容,将档案分为事故档案、检查档案、培训档案等不同类别;
2. 档案应当按照一定的分类、序号方式进行编号,并建立档案目录,以便于查找和利用;
3. 档案应当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时效性;
三、档案的保管:
1. 设立安全生产档案专门的保管室或库房,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2. 对涉及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的档案,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保密;
3. 档案的保管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接受培训,熟悉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四、档案的利用:
1. 档案管理责任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提供档案资料给相关部门或组织使用;
2. 档案利用应当符合相关的程序和规定,遵守法律法规和保密要求;
3. 档案的利用应当及时完毕,归还或交接给档案管理责任部门;
五、档案的销毁:
1. 对于已经失去使用价值或超过保存年限的档案,需要进行销毁;
2. 档案管理责任部门应制定档案销毁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销毁,并留下销毁记录;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办法,具体的管理办法还应根据企事业单位或组织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办法
是指用于管理和维护安全生产档案的规定和程序。
以下是一般性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办法的要点:
1. 目标:确保安全生产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可追溯,为安全生产提供有效的依据和参考。
2. 责任:确定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 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档案的建立、管理、使用、归档和销毁等方面的规定。
4. 归档原则:按照事项、时间、地点、责任等原则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有序和连贯性。
5. 档案标识:对每个档案进行标识,包括档案编号、名称、责任人等信息,便于查找和管理。
6. 档案保存: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存,采取措施防止档案的损坏、丢失和泄露。
7. 档案查询和使用:明确档案的查询和使用权限,确保档案的及时、准确和合规的使用。
8. 档案的补充和修订:对发现的档案缺漏或错误进行补充和修订,确保档案的完整和有效。
9. 档案的转移和借阅:明确档案的转移和借阅程序和要求,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准确性。
10. 档案的销毁: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及时销毁不需要保留的档案,确保档案的合规处理。
以上是一般性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办法的要点,具体的管理办法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执行。
安全生产档案档案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档案档案管理规定
1. 背景
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本文档制定了安全生产档案档案管理规定,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和保存工作。
2. 目的
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安全生产档案的可靠性和完整性,便于日常管理和事故调查,并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和参考。
3. 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
* 3.1 安全生产档案的责任部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和保存。
* 3.2 安全生产档案的内容:安全生产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事故报告、防护设备检查记录、员工教育培训记录等相关文件和记录。
* 3.3 安全生产档案的保存期限: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安全生产档案应当保存至少五年。
* 3.4 安全生产档案的存储方式:安全生产档案可以采用电子存储和纸质存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保存。
4. 安全生产档案的使用
* 4.1 安全生产档案的查阅:相关部门、人员可以依据工作需要查阅安全生产档案,但需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批准。
* 4.2 安全生产档案的复制和借阅:相关部门、人员可以根据需要复制和借阅安全生产档案,但需确保安全性和保密性,并在借阅后及时归还。
5. 处罚与监督
对于不按照本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保存和使用的行为,将根据企业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将定期对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6. 生效日期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关于安全生产档案档案管理规定的内容,请各部门和员工遵守并执行。
如有需要,可随时对本规定进行修订,但须经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总局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有效地保障总局系统经济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档案法》和《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管理规定》,结合总局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状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档案(以下简称安全档案)是指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及各局院、控股公司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与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记录。
第三条各单位对本单位安全档案具有依法管理、保护、使用的义务和权利。
任何个人不得将安全档案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及各局院、控股公司。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工作职责第五条各单位应加强对安全档案工作的管理,将档案工作列入本单位总体安全工作计划和检查、考核内容,确定承担档案工作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档案管理机构)和必要的人员,统筹安排档案工作所需经费,保证安全档案工作所需必要条件。
第六条各单位应设置专用安全档案室或专用档案柜,配备具有安全生产及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的专(兼)职人员,管理本单位安全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档案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
第七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档案管理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第八条总局安全档案管理职责1. 贯彻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标准;2. 制定总局安全档案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 对全系统归档工作的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统一管理,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制检索工具,汇编文件资料,做好档案利用工作;4. 组织对安全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组织档案业务研究及交流活动;5. 监督、指导各局院、控股公司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
第九条各局院、控股公司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职责1. 贯彻落实总局有关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的制度、规定和要求;2. 对在企业生产及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与安全生产有关联性的文件、材料都应按规定收集齐全,整理归档;3.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4.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安全档案分级管理作出规定,并监督、指导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5. 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收集单位领导在企业安全管理和参加重大安全生产活动中形成的材料;第十条档案工作人员应熟悉档案专业理论知识,熟悉安全生产管理业务,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有履行职责必需的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并定期接受相应培训。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规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作用为公司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档案,是指公司从事安全生产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公司档案分为受控档案和非受控档案。
第三条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
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三条公司的安全生产档案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
第五条安全生产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总经理审阅后归档。
第六条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公司办公室备案。
会议文件由公司办公室收集。
第七条安全生产档案归档范围包括:(1)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安全标准化体系各类文件。
(2)安全机构设臵情况及专职、兼职安全员名单;(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件及人员名单;(4)特种设备清单及有关档案资料;(5)危险源(点)资料及三级危险源(点)管理清单;(6)作业环境监测资料(地压监测、岩石移动观测、粉尘浓度监测、风速、风量监测、环境监测、噪声测定等)(7)职工健康档案及健康监护资料;(8)职业病人档案及监护资料;(9)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及整改情况;(10)安全例会及安全日、月活动记录。
(11)职工代表大会关于安全生产的提案及整改落实情况;(12)安全生产事故记录和统计资料;(13)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等有关伤亡事故管理的档案资料;(1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及作业安全规程,并汇编成册;(15)安全措施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16)安全教育培训记录;(17)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及实施记录;第八条安全生产档案要编写详细的目录并分档存放,以便于查阅。
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管理规定安监总办〔2007〕12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各分部: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我局组织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管理规定》,经商国家档案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六月四日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管理规定一、总则1.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特点,制定本规定。
2.安全生产监管档案是指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3.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列入本单位总体发展规划和检查、考核内容,确定承担档案工作职责的机构(以下简称档案管理机构)和必要的人员,统筹安排开展档案工作所需经费。
4.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由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二、档案机构及其职责5.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下,安全生产监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安全生产监管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档案工作同时接受上级业务管理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档案机构履行下列职责:(1)贯彻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2)制定安全生产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3)指导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按规定向中央档案馆移交档案;(4)承办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档案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组织档案业务研究及学术交流活动。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各部门、各子公司:为加强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公司组织制定了《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有限公司二0一七年五月日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档案是指各单位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各单位、部门应加强对安全生产档案工作的重视,将安全生产档案工作列入本单位、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检查、考核的内容。
确定承担档案工作职责的人员,统筹安排开展档案工作所需经费。
第二章档案管理部门及职责第四条安全生产档案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分类、保管,定期归档入库,交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或者单位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五条安全生产档案责任人(以下简称档案责任人)要积极学习档案法规,熟悉档案管理业务。
第六条档案责任人要做好安全生产档案资料的前期控制,及时收集各职能部门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档案资料,并编制清单,建立台账,使本职责范围内的档案资料不丢失、漏交。
第七条监督、指导各子公司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
第八条接受上级业务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档案的范围、收集与移交第九条安全生产档案范围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及文件1.1国家、省、部委法规;1.2市级及国资委;1.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及文件,主要有:安全检查制度、隐患整改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奖惩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各工种、岗位或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1.4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讲话及批示。
安全生产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档案管理。
三、职责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产生的安全生产监督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3. 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监督档案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内容1. 安全生产监督档案内容:(1)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政策文件;(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检查记录、整改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4)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决定及整改措施;(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考核结果;(6)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检测、检验报告;(7)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及处理情况;(8)其他与安全生产监督相关的文件、资料。
2. 归档要求:(1)安全生产监督档案应按照时间顺序、类别进行分类整理,便于查阅和管理;(2)归档的文件、资料应完整、真实,不得有伪造、篡改等情况;(3)档案保管期限根据文件、资料的性质、重要性及保存价值确定。
五、档案管理流程1. 收集:各部门在产生安全生产监督档案时,应及时收集并整理归档;2. 分类:按照档案内容、性质、重要性等进行分类;3. 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按照规定的时间顺序、类别进行归档;4. 保管:严格按照档案保管要求,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5. 查阅:需查阅档案时,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六、监督与检查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2. 档案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监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国家安监总局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确保档案安全、完整、准确、高效地服务于国家安全监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及其直属单位、派出机构和所属企业(以下简称总局系统)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总局系统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依法治档,规范管理;(三)安全保密,服务大局;(四)注重实效,持续改进。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总局系统各单位应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及时、全面、准确地收集档案。
第五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收集的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准确;(二)收集的档案应当符合档案分类、编号、著录等规范;(三)收集的档案应当及时归档。
第六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著录等规范进行整理;(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三)对破损、褪色、霉变的档案,应及时修复、保护。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总局系统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一)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鼠、防火、防盗;(二)档案装具应符合规范要求,便于存放和查找;(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八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利用者应遵守档案保管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摘抄、销毁档案;(二)档案利用者应按照档案利用范围和权限,填写档案利用申请表;(三)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档案利用申请,及时提供档案。
第九条档案数字化工作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数字化应确保档案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档案数字化应遵循国家有关标准;(三)档案数字化后的电子档案应与纸质档案同步保管。
第四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十条档案鉴定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鉴定应依据档案法律法规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二)档案鉴定应定期进行,确保档案的及时清理;(三)档案鉴定结果应报上级档案管理部门审批。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和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三条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存档。
安全生产档案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存档,保证档案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二)依规分类。
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性质和内容,将档案分类管理,便于查询和利用。
(三)统一管理。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机构和工作流程,统一管理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四)及时更新。
安全生产档案应及时更新,确保档案内容的及时准确。
(五)便捷查询。
安全生产档案应设置便捷的查询渠道,方便相关人员查询和利用。
第三章档案的建立和备案管理第四条安全生产档案应在事故发生前建立,事故发生后及时补充完善,并按照规定备案管理。
第五条安全生产档案的建立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二)安全生产责任: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人等信息。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信息。
(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包括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监督检查情况等信息。
第六条安全生产档案的备案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备案范围: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的备案范围包括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二)备案机构: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档案的备案管理,定期进行备案审查。
(三)备案审核:备案管理机构对企业档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将档案进行备案。
(四)备案存档:备案管理机构应将备案的企业档案进行存档,并签订备案证明。
第四章档案的管理和利用第七条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安全生产档案应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整理、归档、借阅等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安全监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监管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安全监管工作的效率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与安全监管相关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监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保管,分散使用;(三)真实准确,安全可靠;(四)规范管理,高效利用。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编号第四条安全监管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安全管理制度类;(二)安全生产责任书类;(三)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类;(四)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类;(五)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六)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类;(七)其他与安全监管相关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档案编号采用分类编号法,具体如下:(一)类别编号:采用两位数字表示,如01表示安全管理制度类;(二)年度编号:采用四位数字表示,如2023表示2023年度;(三)顺序编号:采用四位数字表示,如0001表示该年度第一份档案。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一)全面收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二)及时收集,确保档案的时效性;(三)规范收集,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四)分类收集,确保档案的系统性。
第七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类别、年度、顺序进行分类整理;(二)对档案进行编号、登记、编目;(三)对档案进行整理、装订、编目;(四)对档案进行归档、保管、利用。
第八条档案收集与整理的具体流程如下:(一)档案收集:由各部门负责收集,并按照档案类别、年度、顺序进行分类整理;(二)档案登记: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登记,包括档案名称、类别、年度、顺序、页数、保管期限等;(三)档案编目:对档案进行编目,包括档案编号、档案名称、档案类别、年度、顺序、页数、保管期限等;(四)档案整理:对档案进行整理、装订、编目;(五)档案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归档到档案室。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二)实行档案保管责任制,明确保管人员职责;(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点、消毒;(四)建立健全档案保管设施,确保档案存放环境适宜。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档案,全面、真实地反映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体现工作举措和工作成效,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中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心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做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同时搜集、整理、归档安全生产档案,确保“管理无死角、事事留痕迹”。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安全生产档案是指中心以及各部门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纸质、影像、照片等不同形式的记录,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真实反映,是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档案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
第四条中心安全生产档案由综合事务部负责汇总整理,各部门根据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负责搜集并整理相关安全生产档案,由兼职安全员负责保存归档,重要档案每月交综合事务部汇总。
中心领导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履职资料由安委办负责搜集并汇总整理。
第五条综合事务部每季度集中整理一次安全生产档案,其它部门每月整理一次。
公司每年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前,中心应汇总当年度安全生产档案。
每年2月底前,中心应将上年度安全生产档案整理归档,中心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协助整理并负责入库专柜保管。
安全生产档案保管期限参照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安全生产档案一般按以下标准分类归档:1.规章制度。
综合事务部负责收集包括当年度正在实施的安全生产方面(分综合安全、专项安全、相关安全)规章制度的目录、发文复印件、制度正本、安全操作规程等。
2.组织机构。
综合事务部负责收集安委会及安委办设置、调整等文件,兼职安全员的聘任文件,年度安全生产持证上岗教育培训情况统计表及证书复印件(原件另存备查)。
人力党群部负责编制单位员工花名册(按月度统计),每月移交综合事务部归档。
3.责任体系。
综合事务部负责收集“一岗双责”发文复印件及正本,中心与各部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各部门与站、队(员工)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分别由各部门收集存档,每年2月前把上年度责任书移交综合事务部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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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文号】安监总办〔2007〕126号【发布日期】2007-06-04【生效日期】2007-06-04【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管理规定(安监总办〔2007〕1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各分部: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我局组织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管理规定》,经商国家档案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六月四日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管理规定一、总则1.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特点,制定本规定。
2.安全生产监管档案是指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3.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列入本单位总体发展规划和检查、考核内容,确定承担档案工作职责的机构(以下简称档案管理机构)和必要的人员,统筹安排开展档案工作所需经费。
4.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由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二、档案机构及其职责5.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下,安全生产监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安全生产监管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档案工作同时接受上级业务管理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档案机构履行下列职责:(1)贯彻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2)制定安全生产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3)指导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按规定向中央档案馆移交档案;(4)承办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档案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组织档案业务研究及学术交流活动。
7.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明确档案管理机构,并有专人负责档案工作。
具体职责是:(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的规范、标准,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2)对本单位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制检索工具,汇编文件资料,做好档案利用工作;(3)监督、指导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4)做好档案的鉴定和统计工作,按规定向属地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
8.档案工作人员应熟悉档案专业理论知识,熟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业务,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有履行职责必需的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并定期接受相应培训。
三、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9.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文件材料归档制度,对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时间、质量要求、程序等做出具体规定,确保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准确、系统。
10.安全生产监管档案主要由安全生产监管日常管理文件材料、执法检查材料、行政审批和备案材料以及事故调查处理文件材料组成。
(1)安全生产监管日常管理文件材料,包括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件、立法相关材料、会议材料、安全统计分析材料、信访材料、行政复议材料及其他日常管理文件材料等。
(2)执法检查材料,包括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查、专项整治过程中形成的调查笔录、处理决定等执法文书材料以及相应的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材料等。
(3)行政审批和备案材料,包括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审查及竣工验收审批材料,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许可审批材料,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认定审批材料,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考核材料,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材料,职责范围内要求的各项管理工作备案材料等。
(4) 事故调查处理文件材料,包括本单位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批复结案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
1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由文书机构或文件材料形成机构按相关要求整理后,向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12.安全生产监管日常管理文件材料应于次年6月30日以前归档;事故调查处理文件材料应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个月内归档;执法检查材料、行政审批和备案材料可分阶段归档。
13.归档文件质量要求:(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齐全完整、具有保存价值;(2)本部门主办的文件,必须归档保存原件,确无原件的,须在备考表中予以说明;(3)归档的文件所使用的书写材料、纸张、装订材料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4)已破损的文件应予修复,字迹模糊或易褪变的文件应予复制;(5) 电子文件形成单位必须将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制成纸质文件与原电子文件的存储载体一同归档,并使两者建立互联;(6)归档的电子文件应存储到符合保管要求的脱机载体上。
归档保存的电子文件一般不加密,必须加密归档的电子文件应与其解密软件和说明文件一同归档。
14.文件材料归档时,交接双方应清点、核对文件材料,并在移交方编制的归档移交目录上签字或盖章。
四、档案的管理1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归档文件进行科学系统地分类、排列、编目和保管,采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推动文档一体化进程,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16.安全生产监管日常管理文件材料可按年度、组织机构、保管期限分类,按形成时间顺序排列,或采用适合本单位的档案分类方案,按件整理。
执法检查材料可按年度、行业、地区分类,以每个被监管单位形成的文件材料为保管单位整理,按形成时间顺序排列。
行政审批和备案材料可结合行政审批和备案项目、行业、地区、被监管单位,采用适合本单位的档案分类体系和排列方法,以一个被监管单位的一项行政审批和备案项目形成的文件材料为保管单位整理,一项一卷。
行政许可项目在审批手续完成后在许可有效期内发生变更,办理变更手续过程中形成的案卷可与申办案卷合并保管或单独排列。
事故调查处理文件材料以一起事故形成的文件材料为保管单位整理,按年度结合案卷形成时间顺序排列。
17.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18.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形成的人事、会计、科技档案的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9.对于已满保管期限的档案,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门鉴定小组进行鉴定。
20.经鉴定须销毁的档案,档案工作人员应编制销毁清册,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查批准,由档案工作人员和指定的监销人共同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销毁清册永久保存。
21.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档案的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接收、移交、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规定向上级业务管理部门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报表。
22.档案工作人员应在调动工作、退休或其他原因离开工作岗位之前,办好档案的交接手续。
其他机构工作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未归档的文件材料全部归档,并清退所借档案。
2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设档案专用库房,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
档案库房应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光、防鼠、防虫、防高温的要求,库房面积应满足今后一段时间档案数量增长的需要。
库房应与办公室、阅览室分开。
五、档案的利用24.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编制适用的检索工具,开展档案编研工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档案信息服务。
25.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档案借阅手续。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规,做好保密工作。
26.对电子文件采用网络的方式利用时,应采取身份认证、权限控制等安全保密措施,并遵守有关的借阅规定。
27.因利用档案解决重大问题,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应进行档案利用效果登记。
六、奖惩28.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给予表彰和奖励:(1)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做出显著成绩的;(2)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3)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29.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本规定相关条款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五章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七、附则30.本规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解释。
31.本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出师表两汉:诸葛亮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