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人事司关于印发《2017年民政部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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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人事司关于印发《2017年民政部标准立项计划》的通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民政部

【发布日期】2017.07.03

【实施日期】2017.07.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民政部人事司关于印发《2017年民政部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

各司(局)、直属单位,各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自《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民政标准立项的通知》(民办函〔2017〕56号)下发以来,各单位和民政系统积极开展标准立项申报。经专家会议评审并报部领导同意,对45项民政行业标准予以立项,对42项标准向国家标准委申请立项。现将《2017年民政部标准立项计划》印发你们,请按照《民政部标准审查暂行办法》,抓紧开展标准编写、意见征求与专家会审工作,于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标准文本编写(修订)及相关工作。拟申报国家标准的项目,要继续做好标准立项后续相关工作。

附件:《2017年民政部标准立项计划》

人事司

2017年7月3日

附件

2017年民政部标准立项计划(一)民政行业标准制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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