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技术开发服务采购(重)招投标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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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说明:
、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请以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规定为准。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若采购货物含有此类产品时,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属于现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相应投标无效、投标人必须自行为其投标产品侵犯其他投标人或专利人的专利成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具有产品专利的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其自有产品专利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品的专利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被侵权问题提出异议。
、本项目采购需求需满足及执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行业标准。服务效率达到采购人要求。
、项目设备维护依据合同约定和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就中标人对项目维护工作质量进行验收。
、招标文件中凡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或指标,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非“▲”号条款发生负偏离或不响应达项(含)以上的竞标无效。
、本项目属于服务采购,无核心产品要求。
广西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
需求说明书
一、项目概述
(一)业务背景
财政票据是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管检查的重要依据,是非税收入源头控制的重要手段,是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和完善财政票据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对于规范财政票据管理,提高政府非税收入监管水平,加强廉政建设,增加财政决策的科学性和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实现依法理财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年财政部先后发布《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方案》(财综〔〕号),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建立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依托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手段,实行“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提高财政票据管理水平;将财政票据管理的全过程纳入系统管理,有效监控财政票据的流向、使用和管理,并逐步与财政部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进行对接,实现信息共享。
为适应现代社会信息化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国务院相继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号),要求各地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构建覆盖完整业务流程的信息管理系统,逐步以数字化的现代网络技术提高工作管理水平。
(二)现状分析
年, 自治区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在全区范围内逐步推广使用单机版“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为我区财政票据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自动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提高了财政票据的监管水平。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覆盖面不够广,维护成本高,共享程度低等问题。截止目前,从面上看,财政票据电子化的改革已覆盖到各市县,但并不是各级所有使用财政票据的行政事业单位都实行了电子化管理,有的市县仅限于启动了财政部门端,或几个行政事业单位。其次,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落后于管理需要。目前我区使用的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是单机版,使用范围仅限于财政和行政事业单位端,业务范围仅限于财政票据的领购和核销,以及收费收入的数据统计。该系统没有实现和票据印制企业、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以及各市县的连接,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从票据印制、领购、核销、销毁、收入上缴等全过程的有效监控。财政票据系统“以票控费、以票促收”的作用和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服务的功能没有很好地实现。
(三)建设必要性。
近年来,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智能移动应用迅速普及,电子缴款、电子支付等新兴缴款模式应用不断扩大,对财政票据的开具、传输、保管、入账等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有必要构建覆盖完整业务流程的网络版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切实提升我区财政部门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实现票据开具、管理、传输、查询、存储和社会化应用等全流程无纸化电子化控制,构建科学、高效、便捷的财政票据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我区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水平。
.有利于实现整个财政票据全过程监管。依托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手段,对我区财政票据计划、印制、入库、领购、使用、核销、查验、销毁等实行全程监管。系统管理范围涵盖我区所有财政票据,具有电子开票、自动核销、资金监管、统计分析等功能。
.有利于提高财政票据信息共享水平。建立全区统一的财政票据管理信息数据库和信息交流管理平台,实现财政票据电子信息防伪,与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互联互通,满足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和财政票据管理需求。
.有利于提高财政票据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通过建立全区统一的财政票据管理信息数据库和信息交流管理平台,实现网上申报,电子开票、网上审核,信息查询、信息交换等业务需求,达到“打破信息壁垒、提升服务效率,让百姓少跑腿、信息多跑路”
的目标。
.有利于节约管理成本,逐步实现全流程无纸化电子化控制。构建科学、高效、便捷的财政票据管理体系,可有效节约社会资源,逐步减少纸质票据印刷量,降低票据印刷费用,也可减少系统维护成本。
二、建设原则和目标
(一)建设原则
保证业务运行稳定、功能覆盖完全、对外接口兼容、数据平滑升级。对于业务功能在设计时需要考虑系统的可扩展性、可管理性、可维护性等因素。
.技术成熟、先进、可靠性原则
技术架构应具备较强的生命力,并具备一定的发展潜力,系统可靠性高,系统性能能进一步提高。
.灵活实用、经济适用性原则
设计灵活,能够兼容现有设备,保持运行环境不变。
.安全可靠、易于扩展性原则
系统设计安全性高,同时还应易于扩展。
(二)建设目标
广西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网络版通过建立财政、单位及印刷厂的实时联网,实现“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的财政票据管理理念,对收费项目审核、票据印制、票据发放、票据开具、票据核销、统计分析、查询鉴别等全部环节的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深化对单位非税收入资金、往来资金、社团资金的监管力度,完善对各类开票、缴费模式的管理支撑,确保财政票据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便捷化。
.实现财政票据管理过程全覆盖,解决票据印制计划、领购、使用、核销、销毁、收费项目管控等环节的管理需求。
.实现与非税系统的衔接,达到“以票控收、以票促缴、以票管费”的工作目的。
.实现电子票据管理功能,实现电子票据制样、赋码、开具、传输、查验、入账等全流程电子(无纸化)控制,构建科学、高效、便捷的电子票据管理体系。
.实现财政票据公共信息网上查询。
.完成自治区本级、一个试点市及一个试点县的推广实施。
三、建设内容
(一)建设内容概述
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建设全区统一的财政票据管理数据库,实现全区数据大集中。
.建设网络版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实现票据电子化全流程在线管理。
.建设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模块,实现数字化的财政电子票据取代现有的纸质财政票据。财政电子票据的基础流程规范、编码规范、数据规范、接口规范等需符合财政部有关要求。
.建立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与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系统的对接,实现非税收入票据、收入项目、标准和收费金额等信息数据共享。
.将原单机版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的数据进行结转处理。
(二)业务功能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