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福关系
德福一致——社会转型期道德建设路径的必然选择
德福一致——社会转型期道德建设路径的必然选择德福一致——社会转型期道德建设路径的必然选择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在转型时期,道德建设作为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基石,愈发凸显其重要性。
在道德建设的过程中,德福一致是一个关键概念,指的是德行和福祉的一致性。
在社会转型期,德福一致不仅是道德建设的目标,同时也是一条必然被选择的道路。
本文将探讨社会转型期道德建设的必要性,并分析德福一致对于道德建设路径的重要意义。
第一部分:社会转型期的道德建设必要性一、社会转型期的背景与挑战社会转型期往往伴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变革。
在这一时期,人们的价值观念、道德观念、行为规范都会面临巨大的冲击和变化,出现利益分配不公、道德沦丧等问题。
这些问题对社会的稳定和未来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二、社会转型期道德建设的重要性道德建设是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基础。
只有通过道德规范的塑造和道德价值的树立,才能够有效应对社会转型期带来的各种挑战。
同时,道德建设也能够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增强社会凝聚力和发展活力。
第二部分:德福一致对于道德建设路径的重要意义一、德行与福祉的关系德行是指个体或社会在道德方面的品质和行为表现,而福祉是指个体或社会在物质、精神等方面的幸福程度。
德行与福祉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德行得到保障和提升,福祉才能够持续发展。
二、德福一致的含义德福一致即德行与福祉的一致性。
这意味着个体或社会在道德方面的行为符合道德规范,并同时与福祉目标保持一致。
德福一致的实现意味着道德建设的不断深化和全面提升。
三、德福一致对于道德建设路径的意义1. 使道德建设具备社会认同性:德福一致体现了社会成员关注和追求个体和社会共同利益的道德观念。
只有德福一致,道德建设才能够真正被社会广泛接受和认同,使之成为每个人的内心追求和社会道德规范。
2. 促进公正与权利的平衡:德福一致要求在道德规范的制定和价值体系的塑造中,兼顾公正与权利的平衡。
这种平衡既要保障个体的权利和自由,又要保护社会的公共利益,从而促进社会的公正和和谐。
德与福的关系
二、“德”与“福”不一致的原因分析
(一)主观认识上的原因
首先,幸福的概念分析表明,幸福是主观形式和客观内容的统一。快乐的心里体验是幸福的主观形式;人生重大需要、欲望、目的得到实现从而达到生存发展的某种完满,是幸福的客观内容。幸福是主观的,完全依主观感觉而转移:一个人只要他觉得幸福了,他就是幸福的;只要觉得是不幸的,就是不幸的。比如:一个农民,只要“老婆孩子热炕头”,他就会觉得很幸福了;一个百万富翁,如果觉得他亿万富翁的目标没有实现而痛苦,那么他就是不幸的。幸福的主观性,表明了人们会对“德”与“福”不一致的现象以及不一致的程度会有着不同的理解。古希腊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认为德就是福、福就是德,“德”与“福”是一致的。既然对于“德”与“福”不同人有着不同的理解,我们还有讨论“德”与“福”的客观基础吗?有的。那就是幸福还有其客观性。我们要努力创造实现幸福的客观条件,让“好人有好报”。其次,幸福不但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同时也是相对性与绝对性的统一。幸福的相对性是指不同的人或者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期的幸福是不同的。如,一个饥饿之人认为能吃上一碗饭就是幸福了,但__旦他的愿望满足了,就会觉得这不是幸福了。可见幸福是相对的。但如爱情幸福、精神幸福等又是所有人都需要的,是绝对幸福、普遍幸福。相对幸福也就是特殊幸福会因其满足的是主体的特殊需要而具有相对性。绝对幸福就是指人的普遍需要得到满足的幸福。这种幸福对于任何主体都是一样的,决不会因主体的不同而不同。可见绝对幸福是前提,是根本。不断地发展经济,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这满足的就是人们的绝对幸福。但我们也要不断地为自由,更加幸福。由于幸福具有主观性和相对性的,人们对于幸福有着不同的理解,衡量的标准也会不一样,所以,“德”与“福”相背离的程度也没想象中的那么大。当然, “德”与“福”不一致的现象还是广泛存在的,对此我们还可以从社会环境方面加以分析。
从德福关系看儒家的人文特质
从德福关系看儒家的人文特质杨泽波摘 要:德福关系问题在西方哲学史上一直存在,近代自康德之后,更将其上升为圆善问题,为人们关注。
令人称奇的是,儒家在历史上并不像康德那样重视这一问题,表现出与西方哲学完全不同的姿态。
其所以有如此奇特的现象,是因为儒家不是宗教,只以人文的方式来处理这一问题,表现得更为平实,更为合理。
这可能是儒家对人类文化最大的贡献之一。
从这个特定视角出发,可能会对儒学是否宗教的争论有一种新的认识。
关键词:儒家 宗教 人文 德福 圆善作者杨泽波,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上海 200433)。
一、圆善问题的提出及前人思路的不可行在西方哲学史上,德福关系问题自古有之,伊壁鸠鲁学派和斯多葛学派对此都提出了自己的主张,但因为对于相关概念的理解不同,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近代以来,康德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新的探讨,使其重新成为一个重要话题,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依据康德的道德学说,实践理性的目标是追求道德,追求善。
道德有两种情况:一是以对象本身为决定原则的道德;二是以法则为决定原则的道德。
凡是以对象为决定原则,不管是以苦乐为原则,还是以存有论的圆满为原则,或是以神的意志为原则,都不是真正的道德,只是他律道德,只有以法则为决定原则,才是真正的道德,即自律道德。
康德是在西方哲学史上第一个正式提倡自律道德的人,完成了伦理学范围的哥白尼式的革命,做出了大贡献。
但康德认为,仅仅如此还不够,还必须在此基础上让道德配享幸福,最终达到最高的善。
人不能缺少道德,同样也不能缺少幸福。
道德不可缺少,是因为只有道德才是人的真正目的,才能代表人的价值,幸福不可缺少,是因为如果有德之人总是得不到幸福,那么这种道德对人而言也难以接受。
因此,必须想办法把道德和幸福结合起来,两个方面都照顾好。
无条件的纯善极善配享幸福,才是道德的最高目的,才是圆满的。
如此一来,如何将纯德之善与幸福联系起来以达至圆满,就成了康德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牟宗三将康德最高的善译为圆善,取整全而圆满之义。
德福矛盾
德福矛盾南昌大学行政管理11级风尘叹德福,即道德与幸福。
“德福一致”,所谓德福一致,就是有道德的人会得到好的生活和境遇。
而道德败坏的人,会遭受到不幸。
而德福矛盾就是,现实生活中经常看到有道德,有德行的人却生活穷困潦倒,而奸邪小人却飞黄腾达,这就是“德福矛盾”。
佛教有言:“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善恶有报一直是中华民族所秉承的信念。
这是我们的道德操守。
而且孔子所说“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正说明:只有道德高尚的君子才能无愧,自在和幸福的生活着。
但是现实生活中却有着大量的德福矛盾现象。
比如经常有类似的报道说某位好心的司机将一个被车撞成重伤的老人送进医院后反被老人或老人的家属缠上,从此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甚至于从此后改变观念对弱势群体永不相助。
再比如就在我们大学生当中有人平时努力认真地听讲成绩只在中上,而有人就凭着临时突击,甚至舞弊却拿到了奖学金。
面对这些现实生活中出现的种种德与福之间的矛盾我们又应该如何坚持自己的道德操守呢?我们应该学着凭自己的认知去判断一件事情的对错,这关系到我们的将来。
其实,很多事情单看自己很容易坚持,但是一旦别人通过某种途径获得巨大收益的时候,就会跟着动摇自己的坚持。
尤其是当自己辛苦付出的收获远远不如投机取巧的人的收货时,自己就会感到委屈和动摇。
所以在此刻要坚守自己的信念!暂时的吃亏必将为将来打下严实的基础。
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我们要努力锤炼个人人品,加强个人道德修养的自觉性。
通过虚心学习,善于思考,辨别善恶,学善戒恶,以涵养良好的德性。
通过反省检验以发现和找出自觉思想行为中的不良倾向,念头,并加以即使抑制和克服。
最后,要自觉向道德模范学习。
要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做一个德福兼备的合格大学生。
以下是一些简单行为条例:1,坚持良心和信念。
2,不管遇到什么人,什么事。
你的梦想都是你最宝贵的财富。
2019年道德中间状态对德福关系的证伪.doc
道德中间状态对德福关系的证伪声明:此文发表在《江西社会科学》(2010年第9期)(cssci来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中国期刊方阵期刊、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谢绝转载,著作权和作品使用授权属作者个人)内容摘要:在道德中间状态或者说不道德状态,道德自身是未完成的,而幸福又是自在自为的,道德与幸福之间根本谈不上一致或不一致的问题,所以在道德中间状态,探讨德福一致或者不一致的问题是无意义的,也就是说在道德中间状态,德福一致或不一致的命题是个伪命题。
道德信念追求的德福一致只能是一种设定,这种设定出自于人们之间良好的友谊。
关键词:道德中间状态道德幸福证伪德福关系的问题一直是道德哲学所探讨的主题之一,探讨德福关系的问题基本上可以转化为互补的,但本质上表达了对同一道德问题的追问:有德的人为什么不幸福?不道德的人为什么生活的很好?归根到底也就是德福一致或者不一致的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的探讨,康德认为:"道德学根本就不是关于我们如何谋求幸福的学说,而是关于我们应当如何配当幸福的学说"[1](P134)。
他认为有德只是配享幸福的条件,为了使德福一致,也就是为了实现至善,他认为除意志自由外,还要进行道德公设:"灵魂不死"、"上帝存在"。
这样在纯粹理性中排除出去的上帝又被实践理性请了回来,"上帝存在"为德福一致提供了一个最高保证,"灵魂不死"的意义就是此生没有享受幸福来生可以享受。
黑格尔认为现实中道德的完成是永远达不到的,现实中的道德状态只是未完成的道德状态,也就是处于道德中间状态,那么道德中间状态相对于完成的道德状态来说是一种不道德状态。
我们所探讨的道德中间状态对德福关系的证伪主要是说:在道德中间状态,探讨德福一致或者不一致的问题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在道德中间状态或者说在不道德状态,道德是未完成的,道德与幸福之间根本谈不上一致或不一致的问题,也就是说在道德中间状态,德福一致或不一致的命题是个伪命题。
德福矛盾
德福矛盾道德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式,归根结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而这种意识不是消极被动的,是以本能的方式来把握世界,引导和规范我们的行为活动。
“幸福”则是内心的一种感受,是指我们在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中由于追求和实现了某种理想引起精神上的愉悦和满足。
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世界观、人生观和幸福观,当然每个人的看法也会有所不同。
德福矛盾指的是在生活中一个人不能做到德与福兼备的一种现象。
简单的说就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有道德的人往往不幸福而一些道德缺失的人反而拥有幸福的这么一种现象。
按照大众普遍接受的价值观而言有德的人更应该得到幸福,但在生活中往往那些兢兢业业工作、严守道德观念的人反而过着清苦的生活,而一些人通过一些投机取巧的方法反而过上了灯红酒绿的生活,这就使人们心中产生了不公的不满之情,同时这一社会现实也严重挑战了人们心中固有的价值观和道德观。
而且这一现象也容易使那些一直坚守道德底线的人产生了动摇,使更多的人走上通过投机取巧来谋求幸福的道路。
就学术的分析结果来看着一现实现象基本上是很难克服的,也就是说一个人很难做到德福兼得。
基于这么一种社会不公现象我们应该怎样来坚守我们心中的那一盏道德明灯呢?佛教有言:“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善恶有报一直是中华民族所秉承的信念。
这是我们的道德操守。
而且孔子所说“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正说明:只有道德高尚的君子才能无愧,自在和幸福的生活着。
而且我们要对幸福有一个正确的理解,走出幸福就是拥有丰富的物质生活的这一认识误区。
其实幸福是人们内心的一种主观感受,这种幸福感受并不是单纯的由物质而带来的,通过调查发现,其实一些富人往往没有人们想象中那么幸福。
而这种不幸福的感受往往是由于他们内心的不安带来的,也许他们那丰富的物质生活是他们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的。
也许他们那灯红酒绿的生活后面背负着众叛亲离的代价。
所以当物质生活与内心的安定不能兼顾的时候我们应该毫不犹豫的去追求那份内心的安定。
教师德福一致的看法和理解
教师德福一致的看法和理解教师德育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今天的社会,教师们不仅仅具有传授学科知识的职能,更重要的是在培养学生良好的品格方面有着责任感和义务。
因此,要给学生们提供有益的道德素质教育,教师德福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就教师德福的一致看法和理解作一综述。
首先,从定义上讲,教师德福是指教师在以人为本的实践中,树立良好的德育理念和责任感,积极培养学生的人格和道德品质,以及致力于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的行为表现。
其次,从教师德福的内涵来看,包含两个重要的方面,即教师的道德修养和教育哲学理念;另外,还有教师的教育态度,教师作为社会关系的中介,具有建立和谐的社会环境的责任,要有真正的关怀和热心,使学生感受到教师对他们的关爱和照顾。
(正文)首先,要让教师德福取得成功,首先要建立道德修养。
教师作为学生教育的示范者,是倡导道德观念,引导道德行为的典范,因此教师应该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从高度和角度把握教育的核心价值,坚持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实现社会公德的发展。
其次,教师德福的实现要坚持正确的教育哲学理念。
在教育实践中,把理论和实际相统一,才能让学生收获教育的最大价值,因此,教师在设计学习课程、开展教学活动时,要结合学生的特点,把道德素质教育贯穿于课堂教学的全过程,把正确的概念转化为学生在实践中去实现。
此外,教师德福的实现还要从教师的教育态度入手,以温和的态度去引导学生的行为,积极培养学生的良好心态,用真情、真心去感受学生的感受,把教育当作一项使命来完成,用责任心来维护学生的权益和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
(结尾)综上所述,教师德福是实现学生道德修养的基础,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基础,所以教师要在事业上努力,尽职,做一个有教师精神和责任感的教师,为孩子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和价值观,使孩子们在未来的成长过程中更健康、更充实的成长。
如何看待教师职业道德与教师幸福的关系
如何对待教师职业道德与教师幸福的关系当今社会注重幸福,该如何对待教师职业道德与教师幸福的关系呢?我们知道,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在自己的教育劳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以及通过这个规范的遵守所表现出来的修养水平;教师的幸福就是教师在自己的教育工作中自由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的一种教育主体生存状态。
将教师德福关系能够一分为二地看:1、幸福与德行的一致第一,从总体上说,德福一致具有必然性。
教师幸福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出发点和归宿。
幸福范畴是所有教师道德范畴如教师的公正、仁慈、义务、良心、人格的起点、归宿以及联系它们的扭结。
第二,从雅福的角度看,德与福是一种等同关系,具有一致性。
实际上就是从幸福的精神性这个立场出发看问题,德行本身就具有自我肯定、超越牺牲的性质。
2、幸福与德行的矛盾矛盾具有普遍性。
实际生活中德福矛盾的例子理应说比比皆是。
同样,在教育生活中也存有德福矛盾的一面。
比方,教师为了教育事业,牺牲休息时间,全身心投入其中。
我认为,德福矛盾的一面最主要的还是表达在“俗福”方面。
为了学生,教师可能失去很多物质上的内容,劳心劳力。
但是,教师的幸福更主要的是一种精神性的“雅福”,因为它超越了一己之私。
教师作为一种职业,它不但满足了个人的物质需要,而且还能满足自己精神方面的需要,特别当精神道德需要得到满足时,教师就会产生一种愉快舒畅的体验,感到幸福。
例如,每天早上学生的一声“老师好”就能令我一天精神抖擞;学生们在周记中对我敞开心扉,无话不谈,作为班主任的我有一种被信任的自豪感;同事们的协助更是给了我良好的工作气氛。
虽然我身体疲惫,但感觉有一种精神上的满足感。
同样,学生的道德成长,学业进步,进而对社会做出的贡献,都是教师生命意义的确证。
所以我有理由认为,德福矛盾是相对的,德福一致却是绝对的。
师德首先是“人”的师德,赋予教师真正内在的尊严、幸福感和生命价值。
这时的教师就不是一个“教书匠”,而是一部活生生的、具有教育力量的教科书,能够传授给学生很多无法物化在书本中的人生智慧。
道德与幸福的联系
道德与幸福的联系对幸福与道德关系的几点看法和认识道德与幸福历来是人文科学关注的两大问题。
但是历来所强调的却不尽相同。
中国传统儒家思想强调道德的重要性,认为道德是个人存在的根本,更是社会和个人的终极追求目标。
而现代伦理科学更加注重对个体幸福的追求,而把道德看成是是达到这个目标而存在的手段。
中国从传统社会走向现代社会,如今现代化进程日益加快。
道德与幸福的问题也成为了我们需要认真审视的问题。
这也是我们现代社会道德何去何从的重要课题。
一、对幸福及道德的认识无论就个人或者社会,究竟终极目标是道德还是幸福在于其历史现实和其社会价值取向。
在以往的历史中道德往往占主导地位,而在当代社会幸福却慢慢取代了道德。
在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选择,这种历史的变化让我们很难用规定性的方式将他们的关系交代清楚。
所以,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必须究其根源,弄清楚道德与幸福是如何存在的。
(一)道德存在的理由首先,我们都知道人的进步和发展都离不开人的需要。
同样,道德的存在也是起源于人的需要。
从人的内在需求来说,道德的产生不仅是为了满足人共同发展中的物质需要,同时道德也是人精神需要的产物。
因为人的需要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标志。
道德的产生其一是为满足人不断有序发展的需要,人的精神需要给道德产生和发展提供了源泉和动力。
人除了物质需要,同时也有精神需要。
道德的产生乃至道德形成的社会评价体系也满足了人的精神需要。
(二)何谓幸福幸福自古至今都是人们追求的东西。
但是,从古至今却没有幸福的确切的统一概念。
为什么呢?因为幸福是一种感受,是感性的。
我认为幸福是一个比较主观的词语,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人们对生活经验的感受,也是一种人们对生活价值的评价;人们对幸福的感受与人们对幸福的追求和心理欲望是相辅相成的,每个人的欲望和需求是不一样的,每个人对满足欲望和需求的感受也是不一样的,这就决定了每个人的幸福观念不可能一致。
二、现实中引发道德与幸福矛盾的原因在现实生活中引发道德与幸福出现不统一的根源是多方面的,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经济根源。
面对德福矛盾如何坚持自己的道德操守
面对德福矛盾如何坚持自己的道德操守德福,即道德与幸福,乃中国传统伦理文化中的一对重要范畴。
先秦时期,儒、道、墨诸学派都对德福问题阐发了自己的见解,提出了许多颇有价值的思想。
其中,儒家的德福思想尤为丰富深刻,并且对后世儒家乃至整个中国传统文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本文拟在梳理先秦儒家德福思想的理论渊源及思想变迁之脉络的基础上,探讨先秦儒家在德福问题上的成败得失,进而揭示其现代意义。
一理论渊源早在西周初年,人们对何谓福已有了系统的认识。
“五福,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寿终命。
”(1)所谓攸好德,是指生性喜好道德。
这就把福与德联系起来,德是行为主体获得幸福、避免不幸的重要途径之一。
同时,周人“德”“得”并称,认为武王灭殷而获得天下的方法、才能、品德等主观因素就是德。
有德才能得天下,由此提出“以德配天”、“敬德保民”的思想。
能够配天或保民当然是身为君王者有福之表现。
道德与幸福的关系在此更为密切。
儒家之先的思想家们觉察到了德与福的内在关系。
他们对德福关系的理解,主要可归结为两个方面。
第一,以德祈福论。
“天道福善祸淫,降灾于夏,以彰厥罪。
”(2)“国之将兴,其君齐明、衷正、精洁、惠和,其德足以昭其馨香,其惠足以同其民人。
……故民神降之观其政德而均布福焉。
国之将亡,其君贪冒、辟邪、淫佚、荒怠、粗秽、暴虐;……故神亦往焉,观其苛慝而降之祸。
”(3)以上引文至少有两层内涵。
首先,人是否幸福由外在于人的天道或神决定。
有意志的天道或神秉执公正,惩善罚恶。
其次,尽管天道或神主宰着人的祸福,但是人并非束手以待祸福的降临,全凭上天的安排。
天道或神可以感知人德行的善恶。
既然如此,人所遭遇的一切祸福皆非偶然,人也就可以通过改变德行来改变命运。
于是,看似天道与神决定祸福,其实是个体德行的善恶决定命运中的祸福。
美好的德行将保有上天赐予的幸福,邪恶的德行则导致福的丧失与灾难降身。
人可以修养自己的德行而祈得幸福。
所以,春秋时期有人提出:“吉凶由人。
面对德福矛盾如何坚持自己的道德操守
面对德福矛盾如何坚持自己的道德操守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事情需要做出一个选择,有时甚至是无奈的选择。
例如,在抗日战争时期,面对敌人的威逼利诱,是接受敌人的糖衣炮弹出卖党组织当叛徒,还是坚守党的秘密遭受敌人的凌辱?必须做个选择。
又如,有权人士发包一项工程,是按规定操作,做一个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清官,还是收受贿赂做一个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贪官?也必须要做个选择。
于是在人们的内心深处就产生了一种矛盾—德福矛盾。
在经济高度发展的当今社会,灯红酒绿,一些人,其中有不少的高级知识分子,面对德福矛盾,过分追求个人利益,即追求所谓的“福”,最终禁不住利益的诱惑,忘记了做人的本心和起码的社会道德,忘记了为官的初心,最终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毁掉了自己一生的前途和清誉,甚至成为历史的罪人。
那么,面对德福矛盾,我们要如何坚持自己的道德操守呢?首先,要正确理解德福关系,化解德福矛盾。
道德与幸福是相辅相成的,干任何事,都要坚持道德标准,只有建立在道德标准下的幸福才是真正的幸福。
把利益理解成“福”是错误的认知,一个人如果只顾个人眼前利益,不考虑甚至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用,违背起码的道德标准,最终是会得到报应的。
俗话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恶有恶报,善有善报”。
只有正确认识和理解德福关系,我们才能对现实生活的德福有个正确的理解,端才能在关键时刻化解德福矛盾。
其次,要加强道德修养,慎独自律。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各种利益诱惑纷繁复杂,损人利己之人抱团取暖。
面对这些,我们一定要经得起考验,抵得住糖衣炮弹的攻击,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要敢于同坏人坏事说不,坚决同坏人坏事说不;要持之以恒,筑牢道德防线,每时每刻三思而后行;并长期坚持道德修养,形成一种习惯。
在我们的心理平衡指针向坏的极端倾斜的时候,我们要及时纠正,做到慎独自律。
第三,要树立为民办事,奉献社会的主人翁意识。
我们伟大的祖国已经走过了70年的风雨历程,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辉煌成就,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升。
德性幸福浅论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在经济方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取得的成绩得到世界的认可和关注。
但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人们的道德观念出现缺失,价值取向出现沦丧,进而引发一系列的贪污腐败现象,并且这种现象出现愈演愈烈的趋势,造成这种现象的成因主要与人们的幸福观有关。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一些人将幸福视为自己实践行为的最高准则,并将物质作为人生目的,在这种情况下,德性逐渐被弱化。
所以,研究分析德福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1何为德性幸福“德性”概念在西方哲学和伦理学中被普遍关注。
“德性”的含义在不同的文化中有着不同的定义,据学者考证结果显示,“德性”在德文中是指“能力”,在英文中是指“力量”。
有人把德性解释为作为向善的“品质”,有的解释为作为确保成功的品质,有的解释为作为去恶的品质,还有的解释为作为“能力”和“力量”、作为“手段”或“习惯”、作为“感情”或“欲望”、作为获得性人类品质。
简言之,德性就是一种良好的品德。
通过对各种德性观进行分析可以看出,这些观念并没有给出德性概念。
什么是幸福?对于这一问题,受时代、条件、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人们给出幸福的答案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在社会生活中,对幸福的理解和感受,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等条件的变化,幸福也会发生一系列的变化,另一方面随着个人标准的变化,幸福也会出现变动。
康德说:“不幸的是幸福的概念是如此模糊,以致虽然人人都在想得到它,但是,却谁也不能对自己所决意追求或选择的东西,说得清楚明白、条理一贯。
”①对于幸福的含义,虽然存在一定的模糊性,但是从语义方面进行分析,幸福的含义还是相对较为明确的。
从本质上来说,真正的幸福不是享乐主义,也不是禁欲主义,而是有益于个人成长与社会和谐,只有这种幸福才能称得上是积极的幸福。
2德性幸福自身的辩证关系对于幸福与道德之间的关系,一直受到伦理学家的关注,对于两者之间的关系,学者们给出不同的解读,其中,一种观点认为幸福是道德的基础和目的,只要具备德行,那么就能获得幸福,这种观点被称为经验主义幸福论;另一种观点认为道德与感性欲望无关,道德更侧重理性。
关于德福一致
实际上,幸福与德行的矛盾丝毫不能否定德福的一致性。
这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说明。
第一,从总体上说,德福一致具有必然性。
就是说,从人群中的大多数情况和历史上的大多数情况来看,德行与幸福是基本一致的。
这既有功利上的原因,又有文化上的原因。
所谓功利上的原因,是指道德本身是一个具有客观性的利益调节器,其分配原则当然是按“德”分配。
所以即使是俗福,德与福也是基本一致的。
其次,人是一个文化性或社会性的动物。
道德是文化的因子之一,其制约人的方式是良心与社会舆论。
所以一个人不具起码的德性,没有德行,他就很难为社会接纳。
这样的人始终是孤独和不幸的。
所以我们说,从总体上说,德福一致具有必然性。
《韩非子·解老》中韩非子是这样解释老子的“祸兮福之所倚”的:“人有祸则心畏恐,心畏恐则行端直,行端直则思虑熟,思虑熟则得事理。
行端直则无祸害,无祸害则尽天年;得事理则必成功。
尽天年则全而寿,必成功则富与贵。
全寿富贵谓之福,而福本于有祸,故曰祸兮福之所倚,以成其功也。
”1[12]在祸与福之间的中介是德行。
反之有福之人如果骄傲、邪僻,失去德行,则出现“福兮祸之所伏”的局面。
由福而祸的中介则是失去德行。
所以“德性与幸福并不仅仅是偶然地通过神灵的中介而发生联系,而是出自事物本性的联系。
”幸福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德行,德行与幸福是基本一致的。
德国伦理学家包尔生针对人们对德福矛盾的困惑与震惊时说:“这些现象吸引人如此多的注意、引起如此的义愤的事实看来正好说明:这些现象不是常规,而是例外。
”“如果这些事件不是违背事物的本性,它是不会引起这样的激动。
”第二,从雅福的角度看,德与福是一种等同关系,具有一致性。
所谓从“雅福”的角度看,实际上就是从幸福的精神性这一立场出发看问题。
从这一立场看,德行本身就具有自我肯定、超越牺牲的性质。
孔子说“君子道者三,我无能焉: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
”所谓“仁者不忧”,其实就是有德性的人的一种幸福。
正是因为如此,才有孔颜之乐的根据。
从德福关系探儒家伦理诉求
从德福关系探儒家的伦理诉求摘要:从亘古不变的道德与幸福关系的讨论出发,分析幸福所具备的特点以及德福关系产生的理论与现实依据;探析儒家处理德福关系所透显的人文诉求,明确区分道德与物质维度的幸福,坦然承认有德之人未必有福,正面直视德福不一的现状,强调道德与精神维度的幸福一致;深掘儒家德福观的现代价值与实践意义,指引人类达到思想与行动的完善协同,启迪人类更加感受到幸福的存在,思考人类幸福的生活以及怎样生活更加幸福。
关键词:德福关系;儒家;伦理诉求;现代价值一、关于道德与幸福关系的讨论德福关系是历来哲学家们和学者们讨论较多较深刻的永恒话题。
你幸福吗?是近来被问及较多的话题,可见,人们是非常注重关于幸福和幸福生活的问题。
于我写作本文是得益于纽约和中国北京大学学生关于”你幸福吗”这一主题采访活动的启发,在此不再赘述。
诚然,见仁见智,每个人于幸福的理解和阐释不尽相同;美国学生和中国学生对幸福的回答也各不相同。
总结出幸福具有主观性、复杂性、整体性、多样性和可评价性的特点。
所以,幸福是因人而异的,幸福是每个人自己的切身感受,是个人独自的美好寄托与愿景。
德福关系也因人而异,有德福一致、德福不一、德福矛盾等说法。
高兆明老师认为,道德不仅是人的一种存在方式,而且道德更是人的应然存在方式;道德不仅是人的一种生活方式,而且更是人的一种智慧生活方式。
人应然考虑一种道德的生活,与福不福无关紧要。
二、儒家处理德福关系所透显的伦理诉求在孔子与《周易》中有这般论述,”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说卦、文言。
读《易》,韦编三绝,曰:’加我数年,若是,我于《易》则彬彬矣。
’”(《史记·孔子世家》)传统说法,孔子晚年喜欢读《易》,并且撰写了《彖》上下、《象》上下、《系辞》上下、《文言》、《序卦》、《说卦》、《杂卦》等,合称”十翼”,又称《易大传》。
孔子勤读《易》书,致使编缀的皮条多次断开,可谓痴迷也。
他还说:”如果多给我几年功夫,那么,我对于《易》的知识会更加丰富的。
浅谈德福矛盾问题
浅谈德福矛盾问题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正处于凭借自己的认识去判断一件事情的是非的阶段,这是一项很重要的能力,关系到我们以后工作上的判断,生活中的决策。
很多人判断事物会凭直觉看事情的结果,收效好的方法固然很好,但道德同样是约束的一个重要标准,为了达到幸福的目的而不择手段,那么得到的幸福也不会长久。
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才是得到稳定的幸福的方法,正如孔子所说“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
”通过不光明的手段得到的幸福就像烫手的山芋,虽然容易得到,但不容易使人发自内心的感受到幸福。
佛教中对于善恶有报的信念维系着中华民族的道德底线,而幸福的含义应是多样的、广泛的,不只是内在的快乐,外在的公里,当然最好不只是精神的福祉。
伦理学只关注获得幸福的合理和必然的条件,而无法提供获得幸福的种种手段、即追求品德不一是否幸福为转移。
从这些意义上看,德就是福,当然也意味着德福就是一致的。
而在现实社会中,确有着种种的德福矛盾,原因有两点:首先,社会制度不完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各方面的制度建设还不是很完善,同时在制度和法律法规执行的过程中,也存在着各种问题。
其次,公民的意识有待提高。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种心态是人们普遍存在的,没有涉及自身利益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种缺乏对自身权利的捍卫意识和行为无形中纵容了恶德者,这样更无法做到德福一致。
因此,当下首要的是要健全社会制度,使得法网恢恢,让人们知法守法,并且完善保障机制,建立法治社会。
只有在社会制度能够使讲道德的人得到利益,使不道德行为丧失利益并受到惩罚的情况下,道德才会成为社会成员普遍接受的行为习惯。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要努力锤炼个人人品,加强个人道德修养的自觉性,通过虚心学习,善于思考,辨别善恶,通过反省检验以发现和找出自觉思想行为中的不良倾向,并加以抑制和客服。
成为一名德福兼备的合格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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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福一致 自然法
德福一致自然法
德福一致是指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共生关系。
它强调的是人类应该尊重和保护
自然环境,并且通过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来实现可持续发展。
德福一致的理念源于自然法。
自然法是一种道德和伦理意识,它将法律和社会规范视为来自于自然规律的体现。
自然法认为,人类存在于自然之中,并且应该按照自然规律行事。
它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认为人类应该根据自然的原则和普遍道德规范来行动。
在德福一致的理念中,自然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遵循自然的原则,人类
可以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并且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德福一致主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通过科技进步、环境保护以及资源管理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德福一致和自然法的理念是构建可持续社会的重要基础。
它提醒人们,在追求
繁荣和发展的同时,要时刻关注自然环境的保护和恢复。
通过尊重自然规律,我们可以建立一个人与自然共生的社会,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总之,德福一致和自然法的理念相互依托,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起到重
要的指导作用。
只有通过遵循自然法的原则和理念,我们才能实现德福一致的目标,开创一个和谐、繁荣的未来。
生活中的德福矛盾
生活中的德福矛盾人人都希望生活公平地对待我们,有付出就有等价的收获,但是,比尔·盖茨曾经说过,生活是不公平的。
在日常的生活中,处处可见不公平的事情。
为什么有人一出生就是吃得饱穿得好,有些人连学都上不起;为什么有人运气特别好,机遇总是会来,而有些人奋斗了大半辈子,也没有翻身的机会。
这些不公平是先天或巧合,还可以让人想得下,但是,有些现象确实让人咽不下这口气。
有些人老老实实做生意,却还抵不过邻居制假作假赚黑心钱发达,别人吃香的喝辣的,自己却十分寒碜。
本来制假作假就是伤天害理的事,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该遭天打雷劈的,但是却没见到报应在哪,叫人心里忿忿不平。
但是,事实摆在眼前,的确不少黑心商贩生意兴隆,财源广进。
对于这样的德福矛盾,我们还是应该看清事情的是非曲直。
事情的对错并不能但看收效,有很多事情不是只看收效的。
比如黑心商贩的例子,商贩们的确赚到了钱,但是出卖了良心,更甚至于,良心对于他们已经不重要了。
不过一旦消费者察觉出问题或是政府机构检查出事实,那么他们的还日子就到头了,等待他们的是彻底的失败和巨大的损失,更甚者将会一无所有。
反观真正老老实实的厚道生意人,虽然有一段时间会受到影响,但是,路遥是马力,日久见人心,好的东西一定会长久,金子迟早会发光。
对于我们大学生,现在正是学着凭自己的认识去判断一件事情的是非,这是一项很重要的能力,关系到我们以后工作上的判断,生活中的决策。
去多人判断一项事物会直觉地看事情的结果,不错,收效好自然方法不会很逊色,但是我们要看,这个方法让我们得到这么多,靠的是什么?是过程中的努力,还是出卖自己的良心和道德?其实,很多事情单看自己很容易坚持,但是一旦看到别人通过这种途径获得巨大收益的时候,不免会动摇自己的坚持,特别是自己的付出换来的收获远不如投机取巧的人的收效时,不平与动摇就在心中蔓延,此时克制自己的想法显得尤为重要。
面对社会上常常见到的德福矛盾,德与福的不平衡关系,我们要做的就是看清真相,看清自己。
德福矛盾——精选推荐
从德福矛盾讲起德福,就是道德与幸福.而德福矛盾讲的,便是这两者之间的一种矛盾关系。
简单地做一个价值判断,相信我们都能得到这样的结论:有德者是最配享福的.然而,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却似乎不是这样的。
正所谓“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这一论调在中国的普罗大众眼中已经近乎是颠扑不破的真理了。
可是真的是这样的吗?我不敢轻易地相信一个如此绝对的命题。
如果说这么多年的考试有带给我些什么的话,我想便是思考与质疑的能力吧。
我希望在认真思考之后,能得到我的答案。
德福矛盾,我暂且将其分解为三层意思。
以德为自变量,福为因变量,二者成负相关关系,此其一也。
达到了德所要求的境界,却不能得到幸福的德行无用论,此其二也。
仅仅确认了德福矛盾的客观存在,并不是去深究二者的关系,本质上是对现实的失望,对社会公平的追求,此其三也。
而我个人认为,对德福矛盾的第三层理解才是最符合中国广大老百姓口味,因而具有更大的价值。
那么,为什么我们的祖先,他们会得到并广泛认同接受“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这样的朴素认知呢?我认为可以这样理解。
首先,一定是存在着与之相对应的社会现实,才可能出现这样的认知,社会观念是对同时代社会现实的反映。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尽管这一结论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究其本质也不过是草率结论,还不足以让我们不加批判地去接受它。
而德福矛盾作为一种敏感的社会现象,它深深刺痛了广大下层民众的心。
对这种现象的关注,加之对共同命运者的同情,强化并且放大了这种德福矛盾。
这也就导致了论断绝对化的倾向,并使民众们深信不疑了。
比较细心的同学在读到前面部分的内容时,可能会发现其实我在前一段的论述中隐含了德福矛盾并没有广泛地存在于中国封建社会中的事实判断。
那么,我的这种判断是对的吗?显然不是的。
事实上,德福矛盾是广泛地存在于中国封建社会当中的。
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中国封建社会,有个大的背景: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和封建等级制度。
说白了,德福矛盾就是一种不公,这种不公很大程度上是社会分配的的不公,制度的不公。
道德悖论视阈中的德福悖论
道德悖论视阈中的德福悖论德行与幸福的关系一直是道德领域当中被人们广泛关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道德悖论问题讨论的深入,从道德悖论的角度探讨德福关系问题显得十分必要。
审视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的道德现象,运用悖论思维,认识、理解道德选择过程中出现的悖论,尤其是德福悖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道德悖论是道德现象世界中一种特殊的矛盾,是一种出现在行为选择的结果、具有善恶绝对对立和对抗性质的自相矛盾。
”一个完整的道德行为包括道德动机、道德判断与选择、道德行为(主要指行为的手段)、道德结果。
从道德动机的发动,就开始了道德的选择,这种选择直接指向一定的道德结果,其中最为主要的就是幸福。
然而,在实际的道德生活中,某种道德行为的选择并不一定带来幸福的结果。
简单地说,实际的德行有时候带来的不是幸福,而是痛苦。
善的德行未必取得善的结果,而是恶的结果。
这种情况就是我们这里所要论证的德福悖论问题。
从理论的角度看,德福悖论的造成与道德动机、道德判断与选择(包括行为手段)、道德结果的善恶直接相关。
在三者之间至少存在这样几种主要关系:动机善、判断选择正确、结果善,这是德福一致;动机善、判断选择恶、结果善,这是德福不一致;动机恶、判断选择恶、结果恶,这是恶行,属于恶行致恶;动机恶、判断选择恶、结果善,这是恶行致善果,这是德福不一致的反向表现,也当归于德福不一致。
由此分析可以看出,德福不一致有两种表现,即动机、判断选择善,结果恶;动机、判断选择恶,结果善。
在实际的道德选择中,德福一致的情况并不总是出现的,相反,德福不一致却是经常出现的。
日常道德生活中常常提到的善行未得好报,恶行却得好报;“好人不在世,祸害一千年”等,都是德福悖论的经典表现形式。
面对这一类道德悖论,人们往往发出种种疑问,“既然做好人没有好报,为什么还要做好人呢”?“恶人比好人生活得好,更加幸福,还不如去做一个恶人,但是这种做法为什么得不到提倡呢” ?回答这一类问题需要对道德悖论的两种基本形态加以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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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和德性一直是理论和实践中的古老话题,吸引着古今中外许多哲学家,伦理学家的关注,但是关于幸福和德性的问题仍然众说纷纭,历来的伦理学家人强调的侧重点很不相同,但是他们争论的焦点可以概括为:幸福和德性的关系问题。
幸福和德性孰轻孰重,不同的哲学家,思想家的各自的看法都不一样,但是关于我们人生的终极目标是幸福还是德性,哲学家们都会有一个倾向,在西方,从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中世纪神学和宗教统治下的黑暗时期,到文艺复兴以来的现代社会,他们都追寻这幸福这个人生的终极目标,虽然在什么是幸福,怎样获取幸福等方面上面存在很多的不一致,但是把幸福做为人生的终极目标,西方的思想家们并没有存在明显的分歧。
但是中国的情况要和西方不一样,从春秋开始,思想家和统治者强调的不是追求幸福,而是追求高尚的品德,特别是孔子开创的儒家,强调德性,推崇“德”而不倡导“福”,而更多的是以“乐”代之,把幸福看成是道德实践行为带来的福报,是德性实现活动的自然结果。
可见中国传统伦理价值的目标是德性至上的,主张将幸福道德化。
基于不同的幸福观,道德观,不同的哲学家,伦理学家对德性和幸福的关系作了不同的论述,大致可以概括为三种观点:德性主义幸福论;快乐主义幸福论,以及道德和幸福相统一的至善论。
1、德性主义幸福论:许多伦理学家认为人和动物的区别就在于人有理性,他们主张德性主义幸福论,在他们看来,幸福要在理性的指导下获得,幸福和德性是一致,幸福仅仅做为德性的行为的结果时才有
意义。
苏格拉底、柏拉图、犬儒学派、亚里士多德、斯多亚学派的伦理学等都具有鲜明的德性主义幸福论的特征。
苏格拉底认为,德性就是幸福。
在他看来,德性、善不是达到快乐的手段,其本身就是目的。
提出“善人是幸福的,恶人是不幸的”。
柏拉图继承了苏格拉底的德性论,提出,“德性和智慧是人生的真幸福”认为美好东西的获得以德性为前提。
犬儒学派创始人、苏格拉底弟子安提斯泰宣称“痛苦是善”,“只有德性才是高贵的”,认为“德性自身足以获得幸福”。
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是对幸福问题探讨最多,最系统的人,他认为:善和幸福是各种行为活动的本质和始因,要实现幸福达到善,就要行为合乎德性,要获得幸福,就必须按照德性生活。
在中国,这种观点在伦理思想史上一直占着主导地位,其突出的代表就是传统的儒家思想,孔子强调德性、德行,他把幸福看成是道德实践行为带来的福报,是德性实现活动的自然结果。
孟子继承了孔子的思想,主张道德至上,个体能后通过修身来“存夜气”,“养浩然之气”来获得幸福,又如宋著名学者周敦颐,经常要求他的学生程颢程颐找寻孔子和颜渊的“乐处”,认为道德比富贵更重要,有了道德,内心才会安然幸福。
他们认为道德是人的行为的出发点和归宿,幸福是道德的附属物。
这种观点发展到宋明理学那里,更是走上了极端,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把道德和人的利益和幸福对立起来。
2、快乐主义幸福论:许多伦理学家认为人的本性就是趋利避害,求乐避苦的,他们主张快乐主义幸福论,即他们所说的“幸福即道德”
伊壁鸠鲁就是其最著名的代表,他说:“我们认为幸福生活是我们天生的最高的善,我们的一切取舍都是从快乐出发。
我们的最终目的乃是得到快乐。
”这种理论成熟于欧洲的文艺复兴时代,当时的人文主义者就明确提出,“没有不道德的享乐”的口号,而到了17——19世纪,这种理论更是兴盛一时。
他们认为人的本性都是趋利避害的,所以幸福就是快乐、利益,是德性的标准。
德性之所以有价值,之所以为人们所遵从,是因为它能确保获得快乐,德性假如不能给人以快乐、利益,就没有任何价值。
而这种理论在中国历史上并不多见。
3、德性和幸福相统一的至善论: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看到了现实生活中,幸福和德性的对立,从哲学的高度论证了幸福和德性的“二律背反”,人既要追求德性又要追求幸福,就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实践理性中的二律背反之中,因此他试图将幸福与德性和他的最高理想——至善结合起来。
继康德之后,费希特和谢林也从不同的角度论证了德性和幸福相统一的问题,而黑格尔批判的继承了前人的思想,将实践规定为统一两者的力量,为马克思主义道德理论的产生,解决这两者的矛盾,提供了理论依据。
我们通过梳理中西伦理思想史,不难发现,人们过幸福和德性的关系问题的理解都大小不一的存在着争论,存在着误区,例如关于幸福和德性的定义问题,德福矛盾和德福一致问题等等,因此我们有必要在批判继承前人问题的基础上,重新审视幸福和德性问题,以便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正确的理解和把握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