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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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docx

填报说明.(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docx

填报说明1.法定代表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

2.经济类型:国有及国有控股、股份制、其它。

3.申报类别:除了规定的变更申报之外,均为初次申报。

4.职业危害防治经费投入情况(万元):指申报年度内煤矿用于职业危害预防控制的费用总和,主要包括防护投入、宣传教育培训投入、职业危险检测与评价投入、职业健康体检投入等。

5.负责职业卫生管理机制名称:填写具体负责煤矿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的名称。

6.从事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数:是指负责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中从事职业卫生管理业务的人员数量。

7.职业危害因素名称: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8.浓(强)度:填写具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本年度检测结果。

9.在岗从业人员总数:是指本年度末在煤矿企业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或净收入的从业人员的总数,包括各种不同用工形式的所有在岗人员。

10.农民工数:是指煤矿企业使用的农民工数量,没有则不填写。

11.接触职业危害人数:是指接触各类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应包括各种不同用工形式的所有人员。

如果一个工人接触多种职业危害因素,只统计一次,不重复计算。

12.应测点数:是指按照职业病有关的法规规定的布点原则而确定的应测的粉尘监测点数。

13.实测点数:是应测点中本年度实际进行监测的点数。

14.合格点数:实际监测的粉尘测点中粉尘浓度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的监测点数。

15.粉尘浓度范围:填写本年度所有实测点粉尘浓度的最大、最小值。

16.年度粉尘浓度平均值:填写本年度所有实测点粉尘浓度的几何均值。

17.应体检人数:是指对接触粉尘人员按照职业健康监护规范要求当年应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人数。

18.实际体检人数:是指对接触粉尘人员当年实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人数。

19.本年度新发职业病例数:指本年度经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的职业病人数。

20.累计职业病例数:指该煤矿企业上年年底累计的职业病病例数与本年度确诊的职业病例数之和。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填报说明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填报说明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日期:填报人:联系电话:填表说明1.【申报类别】是指第一次申报还是变更申报。

如是变更申报,需要填写【变更原因】。

2.【变更原因】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八条的内容简要填写。

3.【单位注册地址】指单位工商注册的地址。

4.【工作场所地址】指用人单位从事职业活动的地点。

5.【法定代表人】指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

6.【企业规模】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2011〕75号)的要求,填写大、中、小、微。

7.【行业分类】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02)填报。

8.【注册类型】按工商局注册的类型,填写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其他企业。

9.【劳动者总人数】【职业病累计数】等需要填写数字的栏目,数据统计范围为截至目前。

10.【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按粉尘类、化学物质类、物理因素类、放射性物质类、其他五类分别填写。

此栏目由计算机自动生成,网上申报可以不填。

如仅纸质申报,应分类填写。

11.【接触职业病危害总人数】指目前接触各种职业危害的人数。

由计算机自动生成,网上申报不填。

如仅纸质申报,应填写。

12.【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按作业场所分别填报,【危害因素】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填写,【接触人数】(可重复)指实际接触该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

13.【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不重复)指该作业场所实际接触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由于一个人可能接触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不能按职业病危害因素简单相加,为方便起见,可采用工作场所内在岗职工人数减去不接触职业危害人数的简单计算方式填报。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档案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档案

系统档案之一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档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就是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将自己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时限向卫生行政部门(或安监部门)做出说明,以便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能及时准确的掌握辖区内职业病危害的现状,为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基础资料。

一、申报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四条规定在卫生行政部门中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制度。

用人单位设有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的,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2、《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如实申报存在职业中毒危害项目。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二、申报的分类1、初始申报又称第一次申报,是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实施前以存在的有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称“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后第一次向卫生行政部门报送所需材料。

2、变更申报是指当用人单位第一次申报后因各种原因使第一次申报的内容发生改变后,再次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送变更材料。

它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发生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变更所使用的高毒物品品种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向原受理申报的卫生行政部门重新申报。

(2)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应当向原受理申报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3)用人单位申报后,因采用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当在变更后向原受理机构申报变更内容。

(4)用人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时,应当向原申报机构办理申报注销手续。

三、申报的内容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三)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四)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202*版)
单位(盖章):县风源发电总承包公司 主要负责人(签字):
日期:202*年12月20日
安全生产十项注意事项:
一、工作前穿戴好规定的劳动防护品,检查设备及作业场地,做到安全可靠。

二、不违章作业,并监督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三、不准擅自开动别人操作的机械,电器开关设备。

登高作业应戴好安全带、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防止坠落,严禁向下乱抛工具和设备零件。

四、不准随便拆除各种安全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及专指示器等。

保持设备齐全有效灵敏可靠。

五、不准随意启动设备。

机器设备停机检查或修理时,应切断电源并悬挂警示牌,取牌人应是挂牌人。

开机时发出信号,听到回音确定安全后才能开机。

六、不准吊装物及下行人。

多人操作起重搬运要统一指挥,密切配合。

不准超负荷使用机器。

七、不在易燃物品附近吸烟动火,不乱扔垃圾。

八、不在厂内无证驾驶机动车辆,机动车进出车间转弯必须鸣号减速。

车辆行驶中严禁爬上跳下。

九、工作时精力集中,不准打闹、赤脚、赤膊、穿拖鞋和高跟鞋。

十、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脱岗或擅离职守。

有事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职业病危害申报表填写说明

职业病危害申报表填写说明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填写说明(表一)【单位注册地址】严格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名称填写。

【作业场所地址】如与注册地址不一致,按实际作业的地址填写,须注明区县、乡镇或街道、门牌号或作业场所地点;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企业,应先填写所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名称,再填写单位的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

【行业分类】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02)填报,从行业、大类、中类下拉框依次选取。

只有中类选取完才算完成。

【注册类型】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企业注册类型。

从下拉式菜单中对应选取: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职业卫生负责人】职工总数在50人以上的企业,必须填写。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即负责职业卫生管理的科室。

【上属公司(或主管单位)】从下拉式菜单中对应选取:国资委企业、省属企业、市属企业、县属企业、其它。

本市市属企业请对应选择“省属企业”,区(县)属企业请对应选择“市属企业”。

【填报类别】是指第一次申报还是变更申报。

如是变更申报,需要填写【变更原因】。

【在岗职工人数】【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数】等需要填写数字的栏目,数据统计范围为上一年度。

【在岗职工人数】【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数】【职业病累计人数】【参加职业危害培训总人数】【接触职业危害岗前、岗中、离岗体检人数】均包括申报单位在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及与申报单位存在事实劳务关系的从业人员(包括与劳务公司签订佣工合同以及申报单位雇佣的人员)。

【农民工人数】指与申报单位存在事实劳务关系的本地籍与外地籍农业户口人员申报单位生产基本情况填写说明(表二)【主要中间产品】指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不对外销售,且作为下道生产工序原料的物质。

连续化、密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单独储存的中间产品,可不填写。

关于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职安[2007]20号关于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做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既有利于全面了解和掌握职业病危害的状况,又能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执法有的放矢,为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施有效监管监察提供科学依据。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为切实履行好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能,确保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决定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为切入点,逐步推进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存在或者产生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都要依法进行职业病危害的申报。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是指劳动者职业活动中可能在作业场所接触到的粉尘、化学性毒物、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等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有害因素。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见附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填报说明)确定。

二、申报内容申报主要包括: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工艺或材料,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等。

具体内容见附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

三、申报管理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辖区内用人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工作。

中央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及所属单位,省属企业及其所属单位(不含煤矿企业)向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同时抄送所在地市(地)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各类煤矿企业向驻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进行申报。

其他用人单位向单位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各省(区、市)可以根据本地区的职业病危害特点及本部门的工作部署,选择重点行业或部分地区进行试点,逐步探索和积累经验,然后稳步推进。

接受申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要分别建立辖区内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和分类汇总,每年年底前汇总后分别报送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汇总后分别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流程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流程

处罚措施:逾期 未申报或瞒报谎 报的用人单位将 面临罚款、停产 整顿等行政处罚, 情节严重的将被 追究刑事责任。
连带责任:用人 单位的主要负责 人和直接责任人 将承担连带责任, 共同承担法律责
任。
监督与检查:相 关部门将加强对 用人单位的监督 与检查,确保职 业危害申报工作
的顺利进行。
未申报职业危害的法律责任:企业未按照规定申报职业危害的,将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罚 款
添加标题
拒不改正的处罚:企业拒不改正违法行为或者逾期不改正违法行为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添加标题
法律责任追究:对于违反职业危害申报规定的企业,除了罚款等行政处罚外,还可能面临刑事 责任的追究。
申报责任:用人 单位有义务及时 申报作业场所职 业危害,逾期未 申报或瞒报谎报 将承担法律责任。
审核与评估流程: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与评估
审核与评估结果:根据审核与评估结果,确定是否需要整改或重新 申报
通知方式:通过电话、邮件或书面通知等方式,将审核与评估结果 通知给相关单位或个人
注意事项:在通知中明确指出需要整改或重新申报的具体原因和要 求,并要求相关单位或个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或重新申报
制定整改方案: 根据审核与评估 结果,制定具体 的整改方案,明 确整改目标、措
施和时间表。
落实整改措施: 按照整改方案, 逐一落实各项整 改措施,确保整 改工作有序推进。
加强监督检查: 对整改过程进行 监督检查,确保 整改措施得到有 效执行,并及时 发现和解决问题。
持续改进:对整 改后的作业场所 进行持续监测和 评估,确保职业 危害得到有效控 制,并不断完善 职业健康管理制

2014_3浦东新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填写指南

2014_3浦东新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填写指南

浦东新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填写指南浦东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0一四年三月浦东新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填写指南一、申报流程登陆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网站主页/,进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具体申报工作流程为:1.申报单位登陆申报系统注册;2.申报单位在线填写《申报表》并上传提交;3.安全监管部门网上审查;4.通过安全监管部门网上审查后,申报单位打印纸质《申报表》及工艺流程图,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相应的安全监管部门;5.安全监管部门收到申报单位上报的纸质材料后,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回执》第二联交给用人单位,并将《申报表》归入职业健康管理档案。

二、变更申报说明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初次申报后原则上无需每年进行申报,但发生下列情况的,应当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2.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4.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三、注册说明◆申报主体1.有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等法律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

其中:作业场所较长时期由其它固定单位(队伍)进行作业的,此类作业场所统一由作业场所所属单位进行申报。

独立成建制的专业维护、安装、检修、施工等单位,为其它不特定单位提供短期内服务的,由单位本身(非作业场所所属单位)作为申报主体。

除上述情况外,有外协合同约定的,按职业安全健康责任条款进行。

如外协输入单位、外协输出单位均未进行申报的,由外协输入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市直接监察单位如有多个作业场所且跨区(县)的,或者有多个作业场所在同一区(县)不同位置的,以单个申报主体合并申报。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填报说明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填报说明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填报说明填报的检测数据采用国家标准采样和分析方法。

申报登记号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填写。

一、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

【企业注册类型】参照下表1给出的10种企业注册类型代码填写。

表1 企业注册类型代码表【行业分类】按GB/T4754-200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填报,注意与行业小类所填列的内容相对应。

【填报类别】申报单位是第一次申报还是变更申报,请在相应处划√。

【变更原因】用于变更申报登记用,参照下表2 中所列的变更原因,填写相应的代码。

表2 变更原因代码表二、生产基本情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用方框标明工艺、装置和设施的名称;用线条标明生产工艺流程;文字注明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名称及产生或存在的环节,可加附页说明。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按照下表5《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表》中相应代码填报,不包括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表》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直接写明名称,化学毒物同时注明化学式,如职业病危害因素超过12个可加页续填。

表4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表代码检索表表5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表【职业病危害来源】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序或装置名称。

【设备状态,操作方式】设备状态指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的密闭情况;操作方式指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或工序的自动化、机械化程度等情况,按照下表6《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接触状况代码表》中相应代码填写。

表6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接触状况代码表【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浓(强)度】填写近1年内的最新检测结果,检测由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检测机构完成;填写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浓(强)度时注明单位,如噪声为dB,粉尘和化学物质为mg/m3;填写粉尘或化学毒物的浓度时应注明检测数据的类型:MAC(最高容许浓度)、STEL(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或TWA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及回执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及回执
13.【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管理情况汇总表】填写近1年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参加职业卫生培训和职业健康体检的情况。
9.【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是指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序或装置名称。
10.【设备状态】是指指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的密闭情况,分为全密闭、半封闭、敞开式。
11.【操作方式】指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或工序的自动化、机械化程度等情况,分为自动化、机械化、手工操作。
12.【浓(强)度】填写近1年内的最新检测结果。
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
职业卫生培训人数
上年度体检人数
体检发现职业病患者人数
调离岗位人数
总人数
女工
农民工
岗前
岗中
离岗
填表说明
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
2.职工总数50人以上的企业,必须填写【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职业卫生负责人】。
3.【行业分类】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02)填报。
序号
作业场所
四、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机构
序号
职业病危害
因素名称
作业场所
危害来源
设备
状态
操作
方式
是否
隔离
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
浓(强)度
工程防护设施
个体防护用品
总人数
女工数
农民工人数
有(名称)

有(名称)

五、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管理情况汇总表
培训机构
体检机构
序号
职业病危害
因素名称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为做好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申报内容:如实填写《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及下列有关材料: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二)职业病危害的种类、浓度或强度;
(三)作业场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四)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五)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情况;
(六)申报年度职业病危害人的新增情况和已患职业病危害人的死亡情况;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资料。

二、相关规定
(一)职业病危害申报为每年申报一次,于每年一季度内完成上一年的申报工作。

(二)煤矿职业病危害申报采取电子报表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纸质报表应加盖公章,并由法人签字后向辖区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申报。

(三)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按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项目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之内进行申报。

2.遇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在技术、工艺或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在企业名称、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及时进行申报。

(四)在申报过程中凡因个人工作失误造成申报材料不准确、瞒报、漏报和迟报,以及泄露商业技术秘密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本制度中未涉及的其它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申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新共8页word资料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新共8页word资料

申报单位(盖章)申报日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订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填报须知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7号令)之规定,凡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作业场所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以及已建而未填报的,应填报本表进行申报。

申报后因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等的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向原申报机关进行变更申报。

二、对于上述项目,用人单位应在开工前找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作职业病预评价报告,同时参考添写申报表后一同返回;已有职业病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相同项目,执原件到到经贸发展局安监处备案。

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采取电子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

生产经营单位登陆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网站,通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经当地安监部门审核通过以后,企业在网上打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并加盖公章,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连同有关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安监部门,领取申报回执。

纸质和电子版可从高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经贸发展局窗口领取。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中所提交的资料及有关附件内容应真实、完整、准确。

四、办理申报及咨询成都高新区经贸发展局安监处联系人:唐志宏电话:85339312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二、申报单位生产基本情况或立方米/年(m3/y);副产品包含废气、废液、废渣等废品。

三、申报单位的主要生产场所四、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五、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管理情况汇总表第 5 页第 6 页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回执申报登记号:(高新区)安职申(2 010)第107号四川新力光源有限公司:你单位提交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及相关材料齐全,本机关现已查收,如您单位的相关申报内容发生变化,请按规定及时进行变更申报。

申报人(签字):联系方式:年月日注:本回执共两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申报单位。

样本职业病危害申报表填表说明

样本职业病危害申报表填表说明

北京市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填表说明一、申报单位大体情形填表说明申报单位名称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存在或产生粉尘、化学性毒物、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等类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的用人单位,包括记录注册的个体经济组织(以下均简称“填报单位”)。

填写时,应填写记录注册时所用的全称。

法人单位名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申报单位,直接填写本单位名称;申报单位没有法人资格,但上级具有法人资格的,需填写上级法人组织的名称;既无法人资格,又无上级法人组织的申报单位,填写本单位记录注册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有市技术监督治理局核发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的用人单位填写9位数字的组织机构代码,在第10、11位上填写“00”(网络用户第10、11位可自动产生,单机版用户必需填写)。

上级法人单位有组织机构代码,但申报单位没有组织机构代码的,除填写其上级法人单位的9位组织机构代码外,需将上级法人单位分派给申报单位的编号(按0一、0二、03……的顺序)填写在第10、11位上。

没有组织机构代码的申报单位,网络用户可填写系统自动生成的11位代码;单机版用户填写自行编辑的代码,代码可由数字、字母组成,但前三位必需以djb(单机版三个字汉语拼音的首位)开头。

成立时刻指申报单位的成立时刻(年、月)。

法定代表人法人单位填写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的姓名。

单位注册地址指申报单位的详细地址,须填写清楚所在区县、乡镇或街道、门牌号或注册地址;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企业,应先填写所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名称,再填写单位的详细地址。

作业场所地址注册地址与作业场所地址不同的填报单位,需填写实际的作业场所地址。

须填写清楚所在区县、乡镇或街道、门牌号或作业场所地址;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企业,应先填写所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名称,再填写单位的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指申报单位所在地的6位邮政编码。

职业卫生治理机构指申报单位负责职业平安卫生治理的部门或机构名称,没有的填写“无”。

市安监局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及申报工作流程

市安监局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及申报工作流程

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六)表第三部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 填写说明
作业场 所名称 职业 病危 害因 素分 布情 况 职业病危害因素 现场浓度 接触人数 接触人数
名称
(强度)
(可重复)
(不重复)
(作业场 所 1)

(作业场 所 2)

合计 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六)表第三部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 填写说明
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八)申报实行分级管理
向淄博市、区县安监局申报:
中央、省属和市属(市管)用人单位及其所属 单位向市安监局申报 其他用人单位向区县安监局申报
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九)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主体
1、中央、省属、市属(市管)用人单位及其所 3、独立成建制的专业维护、安装、检修、施工 属子公司、分公司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的 市属(市管)生产经营单位集团(总公司、总部) 5 、上述用人单位作业场所在外市或区县的, 等单位,为上述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 所有作业场所(包括建筑施工单位) 所属独立生产经营单位为职业危害申报的主体。
按照规定在所在地进行申报; 由上述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督促专业 按照分级申报的原则,均须向安监部门进行职业 6、如有多个作业场所且跨市或区县的,或者有 维护、安装、检修、施工等单位(非作业场所 病危害项目申报; 所属单位)向安监部门申报; 多个作业场所在同一区县不同位置的, 2、上述用人单位集团公司、总公司、总部负责 由申报主体合并申报。 4、上述用人单位作业场所租赁或外包其它固定
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未按 照本办法的规定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的,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八条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与备案流程及注意问题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与备案流程及注意问题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与备案流程及注意问题
2011年是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网上申报的第一年,从平时的工作中可以看出,许多生产经营单位对于网上申报与备案流程还是不熟悉,而且在填表中出现的错误也比
3、表格填完以后,填报人应审查所填信息有没有错误,确认没有错误后,点击信息上报。

然后等待安监部门审核,填报人应随时查看审查结果,如果没有审查通过,照着审查记
录修改,修改后再点信息上报,直到审查通过。

4、安监部门网上审查合格,同意备案后,申报单位应从网上打印经审查合格的《申报表》两份(一份送安监部门备案,
码应设置容易记住的一串字符或数字,不少于6位,一般可用企业办公电话,以免忘记;企业名称应严格按照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填写,每个企业名称只能注册一次。

2、在表一中,作业场所地址按实际作业的地址填写,如有多个作业场所,以申报主体合并申报,统一填写作业场所地址;职工人数超过50人的,需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填写名称;需要填写的人数都要按照上一年度实际情况填写。

人数)、应与表四、表五中的相应人数相一致。

三、变更申报时应注意的问题
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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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填报说明
填报的检测数据采用国家标准采样和分析方法。

备案号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填写。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和【单位注册地址】严格按工商局注册的名称填写。

2、【作业场所地址】按实际作业的地址填写。

3、【法定代表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

4、【注册类型】按工商局注册的类型,参照下表1给出的10种企业注册类型代码填写。

5、【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职业卫生负责人】职工总数50人以上必须填写。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即负责职业卫生管理的科室。

6、【行业分类】按GB/T4754—200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填报,注意与行业小类所填列的内容相对应。

7、【变更原因】进行变更申报时才需要填写,参照本手册附表3变更原因代码表。

8、【建厂日期】年、月、日必须填写数字,其中年必须为4位数,例如:2007。

9、【在岗职工总人数】包括单位的所有人员
10、【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总人数】和【体检总人数】等项数值应与表四、五各对应项数值相一致。

11、统计范围为上一年度。

二、申报单位生产基本情况
1、主要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副产品主要指属于化学性毒物的物质。

副产品包含废气、废液、废渣等废品。

2、年用量、年产量应包含单位,如千克/年、吨/年、立方米/年等。

三、主要工艺流程简图
【主要生产工艺流程】用方框表明工艺、装置和设施的名称;用线条表明生产工艺流程;文字注明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名称及产生或存在的环节,可加附页说明。

四、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
【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按照表4《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表代码索引》及附表5《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表》中相应代码填报,不包括在该表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直接写明名称,化学毒物同时注明化学式,如职业病危害因素超过12个可加续页填。

如果一个岗位同时接触多种有害因素A、B、C,则按照“A+B+C”格式填写。

【职业病危害来源】指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序或装置名称。

【设备状态,操作方式】设备状态指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的密闭情况;操作方式指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或工序的自动化、机械化程度等情况,按照表6《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接触状况代码表》中相应代码填写。

【作业场所浓(强)度】填写近1年内的最新检测结果,检测由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检测机构完成;填写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浓(强)度时,注明检测数据的类型:MAC(最高容许浓度)、STEL(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或TW A(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高温作业场所温度按照高温作业综合温度进行计算。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用于控制和消除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设备或装备的配备情况。

防护设施应与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相适应。

【个体防护用品】针对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用人单位给劳动者配备的防护用品情况。

五、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管理情况汇总表
该表填写近1年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参加职业卫生培训和职业健康体检的情况。

职业病危害因素一栏应汇总填写劳动者接触单一职业病危害因素或同时接触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不同情况。

申报登记号:年度第号附件1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县××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申报日期2009年11月23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
附件2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回执
申报登记号:年度第号
(单位):
你单位提交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共件,现已接收,如你单位相关申报内容发生变化,请按规定及时进行变更申报。

申报人(签字):联系方式: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专用印章)
经办人:
年月日注:本回执共两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申报单位。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回执
申报登记号:年度第号
(单位):
你单位提交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共件,现已接收,如你单位相关申报内容发生变化,请按规定及时进行变更申报。

申报人(签字):联系方式: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专用印章)
经办人:
年月日注:本回执共两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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