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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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

(完整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

(完整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校学生自治和民主管理,促进学校内的和谐稳定发展,特制定本《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全体高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生代表大会”)的工作,各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本规则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配套文件。

第三条学生代表大会是高校学生自治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代表学生群体行使民主管理权利。

第四条学生代表大会的工作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学生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的改革创新和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章学生代表选举第五条学生代表的产生应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选举,选举应当公开、平等、竞争、秘密进行。

第六条学生代表的选举方式可采取直接选举、间接选举或者混合选举等形式,具体方式由学校统一规定并公示。

第七条学生代表的选举应当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鼓励和支持学生参与选举活动,保证选举的公正和透明。

第三章学生代表大会的权力和职责第八条学生代表大会享有以下权力:1. 讨论和决定学校重大事项;2. 选举和罢免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3. 监督学校的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的权益;4. 提出建议和意见,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5. 审议和决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九条学生代表的职责包括:1. 代表和维护学生群体的合法权益;2. 积极参与学校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3. 传达学生群体的意愿和要求;4. 宣传学校的方针政策,增强学生的归属感;5. 组织和参与学校的各类活动。

第四章学生代表大会的组织第十条学生代表大会由全体学生代表组成,每届学生代表大会的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一条学生代表大会应当设立主席团,由主席和若干副主席组成。

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学生代表大会相同。

第十二条学生代表大会可以设立各类工作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由代表自行组织,承担特定的工作任务。

第五章学生代表大会的会议制度第十三条学生代表大会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召开全体会议,会议可以由主席团召集,也可以由代表提议召集。

大学学代会规章制度

大学学代会规章制度

大学学代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发挥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在学校治理中的作用,规范和维护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大学学生代表大会是由全校学生选举产生的最高学生代表机构,是全校学生的根本利益维护组织。

第三条大学学生代表大会作为校内学生自治组织,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社会道德风尚,负责向所代表的广大学生汇报工作,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及其各项工作人员。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由主席团和代表委员会组成。

第六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若干名组成,下设秘书处。

第七条代表委员会由全校学生选举产生,代表人数不少于全校学生总数的百分之十。

第八条主席团负责召开和主持全体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工作计划、议程,执行全体代表大会的决议。

第九条代表委员会是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的立法机关,行使最高权力。

第十条代表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审议和通过重要事项。

第三章代表选举第十一条代表委员会代表由各学院代表根据候选人的资历、政治表现、社会活动、个人品行和辩论表现等进行评议,最终确定当选代表。

第十二条代表委员会代表每届任期为一学年,结束后可连任。

第十三条代表委员会代表在任期内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向他人兜售选票。

第四章代表职责第十四条代表委员会代表有权对学校的校务工作进行监督,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五条代表委员会代表有义务对学生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保障学生权益。

第十六条代表委员会代表有义务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做好学生工作。

第五章大会程序第十七条代表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重大事项可召开临时全体代表大会。

第十八条全体代表大会由主席团召集,议程由主席团制定。

第十九条全体代表大会需全体代表过半数出席始能举行。

第二十条全体代表大会议程应提前三天告知全体代表,并在代表委员会指定的会议地点举行。

第二十一条全体代表大会决议需过半数代表出席通过。

学校学代会管理制度

学校学代会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的管理,保障学代会的正常运作,充分发挥学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代会的基本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维护学校稳定。

2. 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3. 坚持团结、务实、创新,发挥学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

三、学代会的组织架构1. 学代会由全校学生代表组成,代表人数按照学校规模和实际情况确定。

2. 学代会设主席团,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学代会工作。

3. 学代会设秘书处,负责学代会的日常事务。

四、学代会的职责1. 选举产生学代会主席团。

2. 审议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学校学生会工作报告。

4. 审议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报告。

5. 审议学校学生代表提案。

6. 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7. 完成学校党委、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学代会的召开1. 学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

2. 学代会召开前,由学生会向各学院、各年级学生代表征集提案。

3. 学代会召开时,代表应按时参加会议,认真履行职责。

4. 学代会召开期间,代表应积极发言,充分表达意见和建议。

六、学代会的提案处理1. 学代会提案由提案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2. 审查通过的提案,由提案委员会负责跟踪落实。

3. 提案处理结果应及时向学代会报告。

七、学代会的监督1. 学校党委、团委对学代会工作进行监督。

2. 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对学代会工作进行协助。

3. 全校学生代表对学代会工作进行监督。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学生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校学代会工作制度

学校学代会工作制度

一、总则为了充分发挥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在学校学生工作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代会的性质和任务1. 学代会是学校学生最高权力机构,代表全体学生行使民主权利。

2. 学代会的任务:(1)审议通过学校学生工作的重大决策;(2)监督学校学生工作计划的实施;(3)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反映学生意见和要求;(4)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5)选举产生学生会组织。

三、学代会的组织机构1. 学代会设主席团,负责主持学代会日常工作。

2. 学代会设秘书处,负责学代会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

3. 学代会设各专门委员会,负责具体工作。

四、学代会的召开1. 学代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

2. 学代会的召开由主席团负责组织,提前一个月向全校学生公布会议议程、时间、地点。

3. 学代会代表由各学院、班级民主推选产生,代表人数原则上不少于全校学生总数的5%。

4. 学代会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关心学校发展,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4)热心学生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

五、学代会的职权1. 听取和审议学校学生工作总结报告;2. 审议和通过学校学生工作计划;3. 审议和通过学校学生工作经费预算;4. 对学校学生工作重大决策进行表决;5. 对学校学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6. 选举产生学生会组织。

六、学代会的表决和决议1. 学代会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 学代会决议需经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3. 学代会决议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全校。

七、学代会的监督1. 学代会代表对学校学生工作有权进行监督。

2. 学代会代表有权对学校学生工作中的问题提出质询。

3. 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对学代会的监督工作给予支持和协助。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学校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学校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中心小学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一、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和地位1、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是我校对学生日常管理制度上民主的体现,是辅助我校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制度。

2、学生代表大会是我校全体学生对我校日常学生管理工作及少先队大队部工作的监督机关。

二、学生代表大会的组成及任期1、学生代表大会由各班级选出的代表组成。

代表产生时间为每年新生入学后由各班级选举产生。

2、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按各班级组成代表团。

各代表团分别推选出代表团团长。

3、学生代表的任期为一年,一年内如有变动,代表团团长可提出更换人选。

一年后代表身份自动失效,如有意愿继续担任学生代表可参加次年的学生代表选举。

4、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由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召集。

5、如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学生代表提议,可临时召集学生代表大会会议。

三、学生代表大会的责任1、监督学生干部日常工作,听取和审议少先队大队部的工作报告;2、对学生提交议案的审议与整理;3、每年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4、对学生代表大会的责任和义务的修改。

四、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选举办法(一)选举基本办法本次代表选举采取班级内部选举制,各年级各班班委会内部讨论并提名候选人(班级内同学如有意愿可向所在班级班委会提交申请),其中毕业年级由各班班主任推荐。

候选人名单产生后送交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审核并在校宣传栏公示一周,如学生有异议可向筹备委员会反映,公示一周后无异议者代表身份自动生效。

(二)选举原则及比例选举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坚持各年级比例、各班级比例、男女比例平等协调,以争取代表最广大学生利益。

根据我校情况,特拟定如下选举比例。

班级内部采取1:8的选举比例,即按班级总人数的80%选取,四舍五入。

例如某班班共有48人,按比例应选取6名学生代表(48+8=6)。

(三)代表团的组建各班在选举出代表以后应立即召开各班代表内部会议并组建代表团,并选举出代表团团长。

代表团团长负责各班议案的收集及整理工作,如有需要需在学生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上发言宣读本代表团议案。

学生代表大会的规章制度

学生代表大会的规章制度

学生代表大会的规章制度
《学生代表大会规章制度》
第一条学生代表大会的性质和任务
1. 学生代表大会是学校学生的最高权力机关,代表学生的意愿和利益。

2. 学生代表大会的任务是监督学校教育和管理工作,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第二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和资格
1.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全体学生选举产生,选举方法由学校学生会组织并监督。

2.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必须具备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作风,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且在学校无违纪行为。

第三条学生代表大会的权利和义务
1.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利提出关于学校重大决策的建议和意见,代表学生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

2.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决策,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权益。

第四条学生代表大会的会议制度
1.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额外召开临时会议。

2. 代表大会议程由学校学生会拟定并向全体代表发布,代表大会决议需经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

第五条学生代表大会的监督和评议
1.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对学校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进行监督和评议。

2.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应当依据学生的真实需求,客观而公正地对学校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

以上规章制度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基本要求,全体代表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以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权益。

学代会制度(一)

学代会制度(一)

学代会制度(一)1学代会制度学代会是“学生代表委员会”的简称又名学生会。

部长职责(1)主席职责:负责学校学生会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学生会委员会议;定期向党总支团委汇报学生会的工作情况虚心接受团委的指导和帮助;根据学生会的章程和需要选拔或任免学生会干部;学生会主席对学生会负责指导帮助督促学生会各部工作协调各方面的联系。

(2)副主席职责:学生会副主席是协助主席工作并完成分管工作主席不在时代行主席职责。

(3)组织部部长职责:负责起草、制定学生会的有关文件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管理学生会的各种文件及有关物品;负责安排学生会有关会议及会务事宜;负责对全体学生会干部工作情况的记录和考核;协助主席、副主席、及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完成主席副主席交给的任务。

(4)学习部部长职责:负责本部的全面工作主持本部的有关会议制定本部工作计划定期向教务处汇报工作;负责学生的学习及时反映学生在学习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种学习竞赛及知识讲座活跃第二课堂扩大同学的知识面。

(5)宣传部部长职责:负责本部的全面工作负责学生会及学校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向团委汇报工作;加强对广播室黑板报的管理开展各类黑板报评比活动。

(6)文体部部长职责:负责本部的全面工作主持本部的有关会议;根据各个学期的不同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选择正确的活动内容的形式;丰富同学的课余文化活动;组织好早操的检查工作并定期公布检查结果;了解同学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7)实践部部长职责:负责本部的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加强与学校及社会有关部门的联系;了解掌握上级有关组织关于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及时了解社会实践活动的进程不断发现和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形式、好方法及时发现社会实践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

(8)环保部部长职责:负责本部的全面工作制定本部的工作计划主持召开本部的有关会议;深入了解情况及时反映同学们对卫生、环境的建议和意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抓好环境的卫生工作;经常组织和带领广大同学积极开展环境保护活动形成良好的环保意识保持优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代会章程》

《学代会章程》

《学代会章程》摘要:一、学代会章程的概述二、学代会章程的主要内容1.学代会性质与任务2.学代会代表的产生与职责3.学代会组织结构与权力机构4.学代会会议程序与规定5.学代会与其他组织的关系三、学代会章程的意义与作用正文:【学代会章程的概述】学代会章程是我国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性文件,它明确了学生代表大会的性质、任务、组织结构、代表产生与职责等方面的内容。

学代会章程旨在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发挥学生在校园内的主体作用,促进校园民主管理。

【学代会章程的主要内容】1.【学代会性质与任务】学代会作为全校学生的最高权力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其主要任务是:审议学校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涉及学生权益的重大问题,制定和修改学代会章程,选举产生学代会常委会和学生会主席团,监督学代会常委会和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

2.【学代会代表的产生与职责】学代会代表由各学院、年级、专业、班级的学生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学代会代表具有提案权、审议权、表决权、质询权,需履行反映学生意见、参与学代会工作、接受学生监督等职责。

3.【学代会组织结构与权力机构】学代会由全体代表组成,学代会常委会作为学代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代会日常事务。

学代会设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职务,组成主席团,领导学代会常委会和学生会工作。

4.【学代会会议程序与规定】学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代表应提前做好提案准备。

学代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5.【学代会与其他组织的关系】学代会与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等其他学生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与合作,共同维护学生权益,促进校园民主管理。

【学代会章程的意义与作用】学代会章程对于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发挥学生在校园内的主体作用、促进校园民主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学代会章程,学生能够更好地参与学校决策,维护自身权益,提高自身的民主意识和能力。

大学学代会的工作制度

大学学代会的工作制度

大学学代会的工作制度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大学生自治组织中最高权力机构,是全体学生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

为了充分发挥学代会在学校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本文从学代会的工作原则、组织机构、职权、工作程序等方面对其工作进行探讨。

一、学代会工作原则1. 民主原则:学代会的工作应当遵循民主原则,充分体现学生的意志,尊重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生自治组织的民主性。

2. 法治原则:学代会的工作应当遵循法治原则,以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为依据,保证学生自治组织的合法性。

3. 公开原则:学代会的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原则,会议议程、提案、讨论结果等应当向全体学生公开,接受学生的监督。

4. 效率原则:学代会的工作应当遵循效率原则,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生自治组织的工作顺利进行。

二、学代会的组织机构1. 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是全体学生自治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学生选举产生。

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为学生委员会。

2. 学生委员会:学生委员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学生自治组织工作。

学生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 学生会:学生会是学生自治组织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学生代表大会和学生委员会的决议。

学生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4. 学生会各部门:学生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部门,负责具体的学生事务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由学生会成员选举产生。

三、学代会的职权1. 讨论和决定学生自治组织的重大事项,如学生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学生自治组织的选举等。

2. 听取和审议学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 student council 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

3. 选举学生委员会成员,对学生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

4. 选举学生会成员,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

5. 提出对学校教育、管理、服务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 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对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调查和评议。

XXXX 中学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XXXX 中学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XXXX 中学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一、学代会的性质1、学生会是学生的自治管理组织,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

2、学代会通过讨论重大事务,表决重要决议的方式体现全校学生的共同利益。

二、学生代表的权利、义务1、学生代表有权对学生会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并通过学生代表大会审议学生会年度工作是否合格。

2、学生代表选举产生校学代会代表,并审议决定提交校学生代表大会议案。

3、学生代表有权审议通过或否决学校制定的有关学生的各项制度,并提出修改意见。

4、学生代表应多与学生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广大学生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并向学代会反映,5、学生代表应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不随意请假、缺席学生代表大会。

三、学生代表条件1、代表必须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2、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工作精神和态度,在工作学习及各类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3、学习认真,成绩优良,勇于发表自己的看法,能代表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4、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应位于班级前列。

四、学生代表的产生1、学生代表选举应充分发扬民主,由学生选举产生。

学生代表选举原则上以班级为单位,通过班级无记名投票形式选举本班学生代表,人数每班 1~2名。

2、学生代表每年10 月增选一次,主要对象为高一年级新生。

学生代表正常情况下任期三年,直到毕业。

如遇特殊情况(学生代表受到校纪处分、无法正常履行代表义务等),学生代表所在班级有权召开班会罢免其代表资格,并在增选时选举产生新的学生代表。

五、组织制度1、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两年召开一次,每年增补一次,两者交替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2、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有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3、学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学代会同意不得修改。

4、学代会应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班级的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等重要问题确定议题。

5、学代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学生会主席召开干部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学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学生代表大会制度1

学生代表大会制度1

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一、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最高权利机构。

二、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按班级人数的15%—20%民主选举产生。

学生代表每届任期一至两年。

三、学生代表大会一般在每学期开学后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四、在学代会召开期间,学代会代表享有如下权利:1.就学代会职权范围提出议案的权利;2.就上一届执委会、常代会所有工作报告进行质询的权利。

五、学代会代表亦应履行如下义务:1.倾听会员呼声,反映会员意见;2.按时出席学代会;3.认真履行职责。

六、学代会行使下列职权:1.听取、审议上届执委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决定本届学生会的工作方针;2.审议学生会章程;3.选举新的执委会领导机构;4.确认各院、系推选的校常务代表委员会委员;5.行使应由本会最高权力机构行使的其他职权。

七、学生代表大会的议程:1.审查,批准校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工作任务。

3.修改学生会章程。

4.审议学生会经费开支预算和决算。

5.选举产生学生委员会。

6.审议其他有关重要事宜。

八、学生代表大会的筹备和召开及会议服务,由学生委员会负责组织。

温馨团圆的春节悄悄的来临了,在今年春节开心的过完之后,我去参加了我们当地的志愿者活动,能成为一位志愿者,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何者为志愿者?志愿者就是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自愿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的服务。

志愿者工作具有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等四大特征。

参与志愿者工作既是“助人”,也是“乐人”,同时也还是“乐己”。

志愿者工作,既是在帮助他人,服务社会,也是传递爱心和传播文明的表现,对促进社会稳定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所以作为一名志愿者,是受人钦佩的,是受人赞许的。

这次活动内容是去看望敬老院的老人,他们有些是因为没有了亲人而来到这里,有的是因为自己的子女没有在身边,害怕孤独而来到了这里,而我们此次去的目的就是让这些老人能体会到过年的气氛,温暖,让他们在过年的时候不那么孤独。

(完整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

(完整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

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保障广大同学依法依章程参与学校治理,改革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4号)、《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中青办联发〔2014〕3号)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各级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生代表大会)。

第三条院(系)层面,原则上全部实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方法参照本规则。

学生人数低于400人的院(系)可召开全体学生大会。

第四条学生会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学校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五条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是学生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重要制度,是同学在校园体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是体现学生会组织合法性、权威性的基础和保证。

第二章组织和职权第六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会组织(以下简称学生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全校同学通过学生代表大会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和监督。

第七条学生代表大会可实施常任代表会议制度。

常任代表会议不得代替学生会组织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

第八条校级学生会组织须设立主席团,并聘任团委专职干部作为秘书长协助工作。

主席团作为学生会组织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学生会组织的日常工作,并向学生代表大会及其常任代表会议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

第九条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和主席团成员;(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五)选举产生出席上一级学联学生会组织代表大会的代表;(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完整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

完整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

实用标准文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总则第一章保障广大同研究生会等学生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第一条为推进高校学生会、《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依据学依法依章程参与学校治理,改革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号)、《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42017〕《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特制订本规则。

号)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3(中青办联发〔2014〕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学本规则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各级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第二条生代表大会)。

院(系)层面,原则上全部实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方法参照本规则。

学第三条人的院(系)可召开全体学生大会。

生人数低于400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学校团委的指导学生会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第四条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自我监督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第五条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是学生会组织自我教育、权是体现学生会组织合法性、重要制度,是同学在校园体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威性的基础和保证。

组织和职权第二章的最研究生会等学生会组织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组织)第六条高权力机关,全校同学通过学生代表大会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和监督。

文档大全.实用标准文案常任代表会议不得代替学生会组织行学生代表大会可实施常任代表会议制度。

第七条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

主并聘任团委专职干部作为秘书长协助工作。

校级学生会组织须设立主席团,第八条并向学生代表大会及其常任席团作为学生会组织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学生会组织的日常工作,代表会议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是:第九条(一)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和主席团成员(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五)选举产生出席上一级学联学生会组织代表大会的代表;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六)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完整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

完整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

完整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二)听取、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三)选举常设机构成员;四)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五)讨论和决定应由常任代表会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章选举和产生第十条学生代表大会和常任代表会议代表的产生,应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等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学生代表大会和常任代表会议代表的产生应该遵循以下程序:一)提出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应该符合学校规定和学生代表大会章程的相关要求;二)进行公示和宣传,让全体同学了解候选人情况;三)进行投票,产生代表。

第十二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主席、主席团成员和常设机构成员,应该遵循民主、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等方式进行。

第四章工作机制第十三条学生代表大会和常任代表会议应该定期召开,至少每年一次。

学生会组织应该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代表大会或常任代表会议。

第十四条学生代表大会和常任代表会议应该制定议事规则,保证会议的民主、公正、高效进行。

第十五条学生代表大会和常任代表会议应该建立议案制度,提高代表的议案质量和效率。

第十六条学生代表大会和常任代表会议应该建立提案制度,鼓励广大同学积极参与学校治理,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则解释权归学生会组织所有,由学生会组织负责解释和执行。

如本规则与其他文件规定不一致,以本规则为准。

文档大全实用标准文案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选举学生会组织主席和主席团成员调整事项,选举产生代表参加上一级学联学生会组织代表大会,讨论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由常任代表会议决定。

学生代表大会及其常任代表会议有权罢免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

罢免案须由学生代表大会总数十分之一或常任代表总数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出,过半数通过后生效。

第十条规定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由班级、院(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

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系)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学代会章程》

《学代会章程》

《学代会章程》一、学代会简介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学生自主管理、参与学校民主决策、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重要组织。

它代表全体学生的利益,发挥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学代会章程的制定目的为确保学代会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旨在明确学代会的组织原则、运作机制和职责范围,为学代会的召开和实施提供依据。

三、学代会组织结构学代会由全校学生代表组成,设立主席团、工作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等机构。

主席团负责学代会的筹备、召开和日常工作,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收集和处理学生提案。

四、学代会代表的产生和职责学代会代表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两年。

代表职责包括:参与学代会各项议程,提出议案和建议,反映学生意见和需求,监督学生会工作等。

五、学代会的召开和议程学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议程包括:听取上一届主席团工作报告,审议提案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主席团和提案工作委员会成员,讨论和决定学生会工作计划、经费预算等。

六、学代会的投票和决议学代会投票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出席代表过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学代会决议对学生会有约束力,学生会应认真贯彻执行。

七、学代会的监督和评估学代会设立监督机构,负责对学生会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监督内容包括:学生会工作计划实施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学生提案处理情况等。

八、学代会章程的修订学代会章程的修订由主席团提出,经工作委员会讨论,提交学代会审议。

修订后的章程经学代会通过后生效。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章程同时废止。

学代会章程

学代会章程

学代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学生对校园民主管理事务的参与,维护学生的民主权益,建立学生自治组织,本章程制定。

第二条学代会是由学生选举产生的执行校园学生自治事务的最高讨论和决策机构,是校园内所有学生自发组成的代表机构。

第三条学代会的任务是代表学生与学校、其他机构进行协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发表意见与建议,加强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

第四条学代会应本着服务学生、理性、民主、透明、公正的原则,在校方的指导下开展活动。

第五条学代会的工作重点是在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安全和健康,公共服务等方面进行合理的讨论与决策,并及时向学生提供相关动态信息和政策法规。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学代会设主席团、常委会、代表大会、专委会等组织机构。

第七条代表大会是学代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代表大会由各班级学生代表和其他校内学生组成。

第八条常委会是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由学代会主席、副主席等组成。

第九条主席团是学代会的机构,负责学代会日常工作的组织和coordination。

第十条专委会是学代会领域特定的机构,负责根据学生意愿和需求开展相应领域的各种工作和活动。

第三章代表大会第十一条代表大会每年选举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的数量和选举方法由主席团确定。

第十二条代表大会有权对学生组织工作、学生生活和学习服务、学生事务管理等事宜进行讨论和决策。

第十三条代表大会由主席团按照代表大会的议程时间和议程地点组织,并报告校方。

第四章常委会第十四条常委会的成员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常委会主席由代表大会产生。

第十五条常委会的任务是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组织和协调学代会各项工作,向学校报告学代会的工作情况。

第十六条常委会应在学期末报告校方学代会的已有工作和计划,以便校方与学代会合作认真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

第五章专委会第十七条专委会的成立必须得到代表大会的批准,专委会的工作范围和任务应在成立时明确。

第十八条专委会的任务是研究某个领域的细节问题和解决具体问题,向常委会提出意见或其它建议并向代表大会和校方汇报。

完整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

完整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

完整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高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广大同学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的机构。

为了规范学代会的组织和工作流程,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的民主管理和发展,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一、学代会的性质与职权(一)学代会是全校学生的最高权力机关,代表全校学生的意志,维护全校学生的利益。

(二)学代会的职权包括:1、审议和批准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3、制定和修改学生会章程。

4、讨论和决定学校与学生权益相关的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5、监督学生会的工作,对学生会工作进行评价和质询。

二、学代会代表的产生(一)学代会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关心学校发展,热心为同学服务。

4、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够真实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

(二)学代会代表的名额分配应根据各学院(系)学生人数按比例确定。

(三)学代会代表的产生应遵循以下程序:1、班级推荐。

以班级为单位,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班级代表候选人。

2、学院(系)选举。

各学院(系)组织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会议,选举产生学院(系)代表。

3、资格审查。

学校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确保代表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三、学代会的组织和召开(一)学代会每学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经学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二)学代会筹备工作由学生会负责,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筹备工作方案。

(三)学代会须有应到会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四)学代会的主要议程包括:1、听取和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3、审议和通过有关决议和文件。

4、处理代表提案和建议。

四、学生会主席团的选举(一)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应由各学院(系)推荐,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确定候选人名单。

《学代会章程》

《学代会章程》

《学代会章程》摘要:一、引言二、学代会章程的制定背景和目的三、学代会章程的主要内容1.总则2.学代会组织结构3.学代会职权4.学代会代表5.学代会会议6.学代会提案与决议7.学代会纪律与监督8.学代会经费与保障四、学代会章程的实施与修订五、结论正文:一、引言《学代会章程》是我国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

本文将对《学代会章程》进行详细解读,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遵守该章程。

二、学代会章程的制定背景和目的学代会章程的制定背景源于我国高校学生自治的发展需求,目的是为了明确学代会的组织、职权、代表等方面的问题,保障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的实施。

三、学代会章程的主要内容1.总则:阐述了学代会章程的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等基本问题。

2.学代会组织结构:明确了学代会各级组织之间的关系、组成和任期等事项。

3.学代会职权:详细列出了学代会依法享有的各项职权,如制定、修改学代会章程、审查和批准学生会工作报告等。

4.学代会代表:规定了学代会代表的产生方式、名额分配、任期、资格、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5.学代会会议:明确了学代会会议的召开时间、议程、召开方式、表决方式等事项。

6.学代会提案与决议:介绍了学代会提案的提出、审查、表决、实施等程序,以及决议的形成和执行方式。

7.学代会纪律与监督:阐述了学代会成员的纪律要求、监督机制和处理程序等内容。

8.学代会经费与保障:规定了学代会经费的来源、使用、管理等问题,以及学代会成员的待遇和保障措施。

四、学代会章程的实施与修订学代会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各高校应根据章程规定组织学代会工作。

学代会章程的修订需经学代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五、结论《学代会章程》是保障高校学生合法权益、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作用的重要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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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1.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最高权力机构。

2.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按班级人数民主选举产生。

学生代表每届任期一年。

3.学生代表大会一般一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提前举行。

4.学生代表大会的议题是:
(1)审查、批准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工作任务;
(3)修改学生会章程;
(4)审议学生会经费开支预算;
(5)选举产生学生委员会;
(6)审议其他有关重要事宜。

5.学生代表大会的筹备和召开,由学生委员会负责组织。

6.学生代表权利及义务
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按各班人数按比例民主选举产生。

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一年,期满改选,可连选连任。

代表受全体老师和同学的监督。

必要时可由各班委员会决定撤换或补选,但应先得到班主任和学生科的批准,并报学生委员会备案。

(1)学生代表的权力:
学生代表按照规定的程序有权就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充分发表意见,并提出批评和建议: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有权对学校有关部门
提出询问。

因正当行使民主权力而遭受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

(2)学生代表的义务:
努力学习并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认真努力完成学习任务,在班级工作中起骨干作用,积极听取和反映同学的正当意见和要求,认真做好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

7.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及各部职权
(1)主席
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负责全面工作,了解各部工作进展情况,听取学生和学生代表对学生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汇集各部的议案交委员会讨论,定期向各部通报情况,检查各部的工作落实情况,任免学生会各部部长,主持学生委员会议,协助各部的工作,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宜,定期向团委、学生科介绍学生会的工作情况,听取学校意见。

(2)副主席
协助主席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分别负责学生会各部的工作,听取各部的工作计划,协助各部开展工作,并向主席报告或提交学生委员会讲座决定,经常分析、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动态,吸取会员的意见和呼声,配合主席协调各部关系,主席不在时,行使主席权。

(3)学习部
负责了解全校同学的情况,吸取各班学习委员的汇报,
与学部联系及时反映同学对教学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同教务处和各教研室联系聘请部分教师作为各类课外活动小组的顾问、辅导老师,定期举办各类学科的知识竞赛,联系和开办一些开阔学生视野,扩大知识面的讲座,组织全校学生学习方法交流会,组织管理好学生阅览室的图书传阅,组织开展各种有利于学习的各种活动。

(四)文艺宣传部
了解学生对国内外形势、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的看法,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学校的宣传工具,开展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主持好校园广播站,搞好宣传鼓动工作,及时了解学生的活动和动态,了解校内大型活动,表扬学生的好人好事,为学校开展的阶段重点工作进行宣传,领导并协助各班宣传委员工作。

配合学校中心工作,组织全校同学开展各种文娱活动。

(五)体育部
以增强同学的体质为目的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在体育老师的帮助下,组织各类体育比赛,协助学校组织好学生的课间操、阳光体育和各种体育运动队,指导各班的体育工作。

(六)生活纪律管理部
反映学生对生活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尽可能的帮助解决;组织各班的生活委员,协助学校维护生活秩序,增强学生与后勤职工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团结;组织推动各班搞好教室卫生、宿舍、校园卫生,搞好卫生评比工作。

协助政教处、保卫科维护校风、校纪,协助保卫部门搞好安全防范工作,并维护好学校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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