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信息登记号的办理流程及其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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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社保业务办理指南

用人单位社保业务办理指南

附件1广东省社会保险费业务办理指南(用人单位适用)2018.03目录前言 (4)1.登记 (5)1.1缴费登记 (5)1.2缴费登记信息变更 (6)1.2.1信息变更 (6)1.2.2参保变更 (7)1.3社保缴费登记注销 (9)1.4用人单位职工缴费登记信息变更 (10)1.4.1个人关键信息修改 (10)1.4.2个人一般信息修改 (11)1.4.3个人参保变更 (13)1.5个人社保号变更 (14)1.6免参保 (15)1.6.1办理免参保 (15)1.6.2撤销免参保 (17)1.7社保非正常户解除 (18)2.1单位缴费核定 (19)2.1.1缴费核定 (19)2.1.2 签订电子缴费协议 (21)2.2增减员业务 (22)2.2.1增员 (22)2.2.2 减员 (23)2.2.2.1 单位职工减员 (23)2.2.2.2 特殊减员 (24)2.3缴费工资变动申报 (25)3.申报 (27)3.1自行申报 (27)3.2作废申报 (28)3.3工伤申报 (29)3.3.1非全日制用工工伤申报 (29)3.3.2建筑业工伤申报 (31)4. 征收 (32)4.1清缴社保费 (32)4.2作废已打印票证 (33)4.3打印社保票证 (34)5. 业务管理 (36)5.1.1 地税全责征收之前的社保欠费数据核销 (36)5.1.2 地税全责征收之后的社保欠费数据核销 (37)5.1.2.1 用人单位职工欠费数据核销 (37)5.1.2.2 错误申报数据核销 (38)6. 退费 (40)6.1办理退费 (40)6.2退费银行账号修改 (42)7.表证单书 (44)GDFJ001变更税务(社保缴费)登记表 (44)GDFJ002社保缴费项目核定通知书 (45)GDFJ004注销社会保险缴费登记表 (46)GDFJ005修改个人信息申请表 (47)GDFJ006社保免参保登记申请表 (48)GDFJ007撤销社保免参保登记申请表 (49)GDFJ008解除社保非正常户申请表 (50)GDFJ009特殊减员申请表(职工个人申请减员) (51)GDFJ010社会保险费综合缴费申报表 (52)GDFJ011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 (53)GDFJ012广东省建筑业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 (55)GDFJ013欠费核销明细申请表 (56)GDFJ014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 (57)前言为进一步夯实规费征管基础,规范全省社保费征管流程,减轻用人单位办费负担,我局组织编写了全省统一规范的社保费业务办理指南,包括缴费登记、核定、申报、征收、业务管理、退费等业务及相关表证单书,明确了每项业务的办理事项。

单位账号在认定系统信息登记操作手册

单位账号在认定系统信息登记操作手册

单位账号在认定系统信息登记操作手册如遇以下情况,请根据本手册进行操作:
一、注册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并进行高级认证
1.1、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帐号,并进行法人注册。

1.2、单位注册成功后进行高级实名认证。

认证后,信息如下:
二、在“杭州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设置主管部门
2.1、访问杭州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

2.2、使用法人帐号登录
2.3、进入申报系统
2.4、登录系统后,进行主管部门设置,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主管部门,确认修改
主管部门选择说明如下:
2.5、设置完后,即完成单位在本系统中的登记。

申请者可以搜索到单位信息。

用人单位信息登记号的办理流程及其用途

用人单位信息登记号的办理流程及其用途
4、个性化的招聘服务:如用人单位对招聘有特殊要求,直接联系市就业指导中心,我们将为您提供个性化发布(LOGO,热点、杂志),代收、筛选简历,面试、测评候选人,校园招聘等各项代理招聘服务。
5、获取调研结果及相关资料:成功办理信息登记号,申请并获取批准加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会”的用人单位,可定期获取中心提供的就业信息汇编等各项调研结果,以指导用人单位招聘工作。
用人单位信息登记号的办理流程及其用途
用人单位在应届毕业生整个录用流程中,信息登记号的办理和用途:
备注: 1、红色为“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号”办理时间;
2、蓝色为需使用“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号”的事件。
信息登记号的办理:办理信息登记常见问题汇总(必读)
一、用人单位办理信息登记资格判断: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
二、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如需在上海地区录用应届毕业生,带齐下述材料即可直接办理需求信息登记。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关、社团、事业单位等除外);
(2)有效期内由上海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需加盖公章);介绍信参考格式
(4)填写完整的《上海市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表》;表格点击下载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如需在上海地区录用应届毕业生,办理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携带以下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发放信息登记号。
(1)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关、社团、事业单位等除外);
(2)有效期内由上海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登录后进入单位后台,可对左边一列链接进行“企业信息维护”、“发布招聘职位”、“应聘简历查询”等操作;

企业信息公示操作手册

企业信息公示操作手册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企业信息公示操作手册2014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提出将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前提。

2014年7月23日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进一步明确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工作。

为便利企业公示年度报告信息和其他自行公示信息,指导企业依法履行公示义务,制定本手册。

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概况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和《条例》的规定建立的,用于公示企业信息的系统。

公示系统的建设目标是运用互联网、电子营业执照等技术手段建立覆盖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息公示体系。

公示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实现政府部门通过公示系统,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信息;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公示系统,按时报送年度报告、其他自行公示信息;社会公众通过公示系统查看公示信息,发现问题后可以到工商部门要求更正或进行举报.具体而言,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会公众,通过公示系统,可以进行以下操作:(1)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登录其登记机关所在-1-地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线填报年度报告信息。

(2)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登录其登记机关所在地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线填报本企业其他可以公示的其他自行公示信息.(3)查询政府部门公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包括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信息,以及抽查、检查及公告信息。

信息系统用户帐号和角色权限管理流程

信息系统用户帐号和角色权限管理流程

信息系统用户帐号与角色权限管理流程一、目的碧桂园的信息系统已经在集团下下各公司推广应用,为了确保公司各应用信息系统安全、有序、稳定运行,我们需要对应用信息系统用户帐号和用户权限申请与审批进行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应用信息系统和信息服务,包括ERP系统、协同办公系统、各类业务应用系统、电子邮箱及互联网服务、数据管理平台等。

三、术语和定义用户:被授权使用或负责维护应用信息系统的人员。

用户帐号:在应用信息系统中设置与保存、用于授予用户合法登陆和使用应用信息系统等权限的用户信息,包括用户名、密码以及用户真实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内容。

权限:允许用户操作应用信息系统中某功能点或功能点集合的权力范围。

角色:应用信息系统中用于描述用户权限特征的权限类别名称。

四、用户管理(一)用户分类1.系统管理员:系统管理员主要负责应用信息系统中的系统参数配置,用户帐号开通与维护管理、设定角色与权限关系,维护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和物品编码等基础资料。

2.普通用户:指由系统管理员在应用信息系统中创建并授权的非系统管理员类用户,拥有在被授权范围内登陆和使用应用信息系统的权限。

(二)用户角色与权限关系1.应用信息系统中对用户操作权限的控制是通过建立一套角色与权限对应关系,对用户帐号授予某个角色或多个角色的组合来实现的,一个角色对应一定的权限(即应用信息系统中允许操作某功能点或功能点集合的权力),一个用户帐号可通过被授予多个角色而获得多种操作权限。

2.由于不同的应用信息系统在具体的功能点设计和搭配使用上各不相同,因此对角色的设置以及同样的角色在不同应用信息系统中所匹配的具体权限范围可能存在差异,所以每个应用信息系统都需要在遵循《应用信息系统角色与权限设置规范》基础上,分别制定适用于本系统的《碧桂园应用信息系统角色与权限关系对照表》(表样见附表1)。

具体详细各系统角色与权限关系表以各系统公布为准。

五、用户帐号实名制注册管理(一)为保证公司应用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和对用户提供跟踪服务,各应用信息系统用户帐号的申请注册实行“实名制”管理方式,即在用户帐号申请注册时必须向信息系统管理部门提供用户真实姓名、隶属单位与部门、联系方式等信息。

网上劳动用工备案操作流程

网上劳动用工备案操作流程

网上劳动用工备案操作流程1.公司登录劳动用工备案平台,填写相关信息。

The company logs into the online labor employment registration platform and fills in the relevant information.2.提交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Submit a copy of the company's business license, organization code certificate, and tax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3.填写劳动用工备案申请表格并加盖公章。

Fill in the labor employment registration application form and affix the official seal.4.提交用工备案申请表格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Submit the employment registration application form and a copy of the legal representative's identification document.5.递交劳动合同样本和用工需求情况。

Submit the sample labor contract and employment demand information.6.等待劳动用工备案平台审核。

Wait for the labor employment registration platform to review the application.7.如果信息填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后再次提交。

If the information is incomplete or does not meet the requirements, supplement or modify the relevant materials before resubmitting.8.获得劳动用工备案批准文件后,打印备案表格并加盖公章。

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指南

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指南

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指南(快速登录)指已注册过用户信息的,则无需再注册,可通过注册时的账号或手机号码、密码进行快速登录,登录成功后可以办理名称自主申报、企业设立登记业务。

(其他方式登录)联络员登录:请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随后录入联络员身份证号,系统自动加载企业信息,点击获取短信验证码,即可办理变更(备案)和注销登记。

(立即注册)首次登录没有账号密码,可以点击(立即注册)按钮进行用户注册,录入用户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信息验证成功后即可完成注册。

平台验证申报人是否登录,若未登录则进入“注册登录”页面,点击“立即注册”,输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手机号码验证通过后,即完成注册。

见下图:1.2名称自主申报点击“名称登记”——〉“名称自主申报”——〉“我要办理”,进入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平台主页面。

见下图:1.2.1开始申报企业名称第一步:选择“行政区划”。

见下图:第二步:输入“字号”,平台调用“判定引擎”进行字号禁限用查非比对,并将比对结果实时反馈给申报人。

如:输入“启航”引擎判定字号正常可以通过。

见下图:第三步:选择“行业用语”利用模糊查询的方式进行选择,例在行业中录入“生物科技”,搜索引擎实时检索行业用语,检索速度毫秒级,即每分钟可完成千次以上查询结果。

查询结果自动显示出与其有关的行业类别,同时可查看某行业的国民经济解释。

见下图:第四步:选择“组织形式”在弹出框中先选择“企业类型”再选择“组织形式”,点击确定即可。

1.2.2选择企业名称模式申报人完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的录入验证通过了,平台提示企业名称组成模式。

见下图:1.2.3选择登记机关申报人根据企业所在属地的区域选择该区域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

见下图:申报人选择好企业名称后,点击“我已阅读《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信用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会弹出《承诺书》具体内容,申报人阅读并同意《承诺书》中相关责任后,点击“我已阅读”。

单位就业登记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单位就业登记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单位就业登记网上申报操作流程操作环节: 1.网上注册 2.帐号激活 3.网上申报 4.批量审核与打证 流程示意图:目的:1.企业录入,避免排队2.信息共享,节约时间3.网上操作,方便快捷网上注册网上申报帐号激活批量审核与打证首次操作例行申报互联网操经办窗口操作企业互联网操作注意事项:1.单位就业登记网上申报实行属地化管理模式,由市级或区县就业登记管理部门进行信息审核。

2.网上注册须在一周内到单位就业登记经办窗口进行帐号激活,否则帐号信息会自动定期清理。

帐号信息激活后,长期有效。

3.网上申报人员单位就业登记信息,人员须先办理好就业失业登记证,否则无法进行就业登记和打证。

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办理。

具体操作:1.网上注册请在IE浏览器的地址栏中输入以下地址http://218.25.90.181/敲回车键。

然后点击“单位就业登记”。

点击“单位就业网上申报”首次使用,请先注册。

点击“免费注册”。

输入帐号信息,带红色星号项是必填项。

然后点击“填写完毕,下一步”。

输入企业相关信息,同时勾选“单位就业网上申报权限”,然后点击“填写完毕,下一步”。

重新登录,确认帐号可以使用。

然后到单位就业登记经办窗口,进行帐号激活。

帐号激活时请提供注册时的单位名称或注册帐号。

激活后就可以在网上进行就业登记网上申报了。

2.网上申报登录后,点击“单位就业网上申报”。

点击“新增”。

录入信息,点击“保存”或点击“保存并新增”录入下一个人员信息。

就业申报信息录完后,点击“单位就业申报查询统计”,确认待审核人数与申请人数相符。

最后到单位就业登记经办窗口进行批量审核和打证。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四联单)填写注意事项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四联单)填写注意事项

就业协议书,俗称“四联单”是由上海市教委统一发放给应届毕业生的具有固定格式的文书即《上海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一旦达成就业意向,即可签订。

上海市教委规定,只有签订有效的高校就业协议后,方可顺利办理报到证。

四联单填写注意事项:
1、顺序问题:严格按下列3个步骤进行,顺序不能颠倒。

(1)“学生信息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完整并签名;
(2)“用人单位栏”中信息必须填写完整,四联单内容必须填写,缺一项内容无法鉴定,若个别单位有补充规定的请另附,单位盖章一定要清晰;
(3)最后将四页一并由学院就业指导中心进行鉴定、盖章,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在以上两项内容空白或不完整的情况下不予以鉴定盖章。

2、若单位与学生签订四联单的附属合同,请一并拿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进行鉴定。

3、“单位信息栏”中最重要的是单位的“信息登记号”,学生为2011年的毕业生,则四联单上“单位信息登记号”应为“11”开头的七位阿拉伯数字。

如学生签约上海单位,单位未办理信息登记号的,毕业生将无法打印报到证。

注:用人单位的“信息登记号”每年12月份办理下一年度,所以目前用人单位可以到上海市就业指导中心办理“11年”的用人信息登记了。

4、四联单上所有的空白处都要在签订时填写的,都需要单位填写完整。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填写须知
. .。

山东省济南市劳动用工备案系统使用说明(一般企业用户)

山东省济南市劳动用工备案系统使用说明(一般企业用户)

济南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单位企业用户使用说明书目录一、登录 (3)二、注册 (3)三、主界面 (4)四、单位信息管理 (5)4.1单位信息基本登记 (5)4.2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6)4.3年度人工成本情况 (7)4.3.1年度人工成本情况信息——新增 (8)4.3.2年度人工成本情况信息——导出 (8)4.2.4年度人工成本情况信息——查询 (9)4.2.5年度人工成本情况信息——批量提交 (10)4.2.6年度人工成本情况信息——批量删除 (10)五、劳动用工备案 (11)5.1职工信息备案 (11)5.1.1新增 (11)5.1.2导入 (12)5.1.3导出 (15)5.1.4查询 (15)5.1.5批量提交、批量删除 (16)5.2职工花名册 (17)5.2.1变更 (18)5.2.2续订 (19)5.2.3解除 (20)5.2.4终止 (20)5.2.5查询 (21)5.2.6导出 (21)5.3续订职工信息 (22)5.4解除终止职工信息 (22)5.5合同变更综合查询 (23)5.6在岗职工工资调查 (24)5.6.1新增 (24)5.6.2导入 (25)5.6.3导出 (26)5.6.4查询 (27)六、年度工资指导线 (28)6.1年度企业落实工资指导线查询 (28)6.2年度企业落实工资指导线备案 (28)七、系统管理 (29)7.1参数查询 (29)7.2修改密码 (29)一、登录在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60.216.99.136:8810/进入登录页,入口选择单位企业,填写用户名,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如下图所示:没有单位企业账户,点击此处进行注册。

二、注册在登录页面注册单位企业账户,注册页面详情如图:◆单位全称:输入公司的全称◆单位社会保险编码:输入10位编码◆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输入汉字或英文名◆代表人电话:输入手机号码或者座机号◆登录密码:输入不少于6位的号码输入正确的信息之后,点击【确认注册】,提示注册成功,跳转到登录页面。

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表

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表

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表
用人单位全称(公章): 登记册编号: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住所电话网址邮编单位性质产业类型经济类型隶属关系法定代表人姓名:
或负责人身份证号:
工商发证机构:
登记执照号码:
执照发证日期:
情况有效期限: 至
批准批准单位:
成立批准日期:
情况批准文号和批件名称:
主管部门或总机构
其中: 从业人员总数
进城务工人员数
说明:1、用人单位首次办理劳动用工登记手续时填报此表;“登记册编号”由劳动保障
行政部门填写。

2、此表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份。

填表说明
1、单位名称和住所(地址),须与工商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文件的单位名称和住所(地址)一致。

2、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工商登记执照情况”栏;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填写“批准成立情况”栏。

3、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有关情况;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关情况。

4、单位性质:指企业、事业、机关、其他。

经济类型:指国有、集体、私营、个体、联营、股份(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其他经济。

5、隶属关系指企业的所属关系,如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市属、区属等。

6、有上级主管部门或是分支机构的单位,应填写“主管部门或总机构”栏。

(劳动用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用人单位分册090302

(劳动用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用人单位分册090302

劳动用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手册用人单位分册劳动用工备案开发项目组2008年7月目录1.引言 (1)1.1目的 (1)1.2背景 (1)2.软件概述 (1)2.1功能列表 (1)2.2功能说明 (1)3.系统设置 (2)3.2系统登录 (2)3.4主界面说明 (3)4.使用说明 (5)4.1总体业务流程示意图 (5)4.2业务功能说明 (6)5.日常操作-用人单位用户登录系统 (6)5.1单位信息管理 (6)5.1.1总体业务概述 (6)5.1.2主要操作步骤 (6)5.1.2.1单位基本信息注册 (6)5.1.2.2单位信息修改 (7)5.2劳动用工备案 (8)5.2.1总体业务概述 (8)5.2.2主要操作步骤 (8)5.2.2.1新增劳动用工备案 (8)5.2.2.2劳动用工批量上传 (9)5.2.2.3劳动用工综合管理 (10)5.3信息查询与提交 (11)5.3.1总体业务概述 (11)5.3.2主要操作步骤 (11)5.3.2.1未提交的信息查询 (11)5.3.2.2劳动用工综合查询 (12)5.4短消息 (13)5.4.1总体业务概述 (13)5.4.2主要操作步骤 (13)5.4.2.1写新信息 (13)5.4.2.2收件箱 (14)5.4.2.3发件箱 (15)6.日常操作-劳动者登录系统 (16)6.1劳动者基本信息 (17)6.1.1总体业务概述 (17)6.1.2主要操作步骤 (17)6.2劳动用工备案信息 (17)6.2.1总体业务概述 (17)6.2.2主要操作步骤 (17)1.引言1.1目的为使劳动用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的用户能够正确使用该系统,特编制本手册。

读者对象为各级劳动用工备案业务办理机构用户。

1.2背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开发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以期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建立和实施这项制度。

劳动合同的备案和操作流程

劳动合同的备案和操作流程

劳动合同的备案和操作流程关于劳动合同的备案和操作流程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劳动合同的备案和操作流程,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劳动合同的备案和操作流程篇1一、申请开通网上用户填写《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用人单位开户申请表》,书面上报;填写《用人单位信息表》(附件2)和《劳动用工信息表》,以电子版上报。

(表格内涉及时间的格式一律填写为“xxxx-xx-xx”)。

其中《劳动用工信息表》需输入已有的全部劳动者信息。

二、劳动用工变动备案手续(书面备案与网上备案同步进行)网上备案系统开通后,企业如有人员变动,按下面程序办理:(一)书面备案书面填写《劳动用工变动登记表》(附件4)和《劳动用工变动花名册》(附件5),并持有关材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1、增员所需材料: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⑵招工登记表、大中专毕业生技校生派遣证、复转军人安置信、调动函、失业职工介绍信、劳动人事代理证明等其中一项。

2、减员所需材料: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花名册;⑵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⑶其他证明:死亡、退休证明等其中一项。

3、续签所需材料: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花名册;⑵新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网上备案登录劳动用工备案系统网站(网址,用户名为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密码为888888)。

新增劳动用工备案:录入劳动者信息,完成后点击“保存”—“提交”。

劳动用工批量上传:人员较多时可下载电子表格,填写完毕后上传。

具体步骤如下:点击“劳动用工批量上传”—“excle模板下载”,表格下载填写完毕后点击“上传excle数据”—“提交待核对数据”—“提交”,即可完成数据上传。

劳动用工综合管理:选择劳动者,根据用工变动情况点击“终止”(“解除”、“续订”)—“提交”。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业务流程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业务流程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业务流程一、就业登记办理要件:1.用人单位统一登记时,应具有以下要件:⑴用人单位营业证照;⑵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表1份(用人单位签章)。

2.劳动者个人登记时,需具有以下要件:⑴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⑵劳动合同或招(录、聘)用手续。

3.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⑴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⑵灵活就业(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登记表;⑶从事个体经营的,同时提供工商行政部门营业执照副本。

办事流程:1.受理。

可通过河南省就业网上办事大厅、通过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支付宝豫事办或窗口办理。

2.办理。

通过河南省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申请的,可直接打印电子证。

3.确认。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二、失业登记办理要件:窗口办理需提供身份证,签署一张承诺书。

网上办理通过河南省就业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支付宝豫事办申请失业登记。

办理流程:登录网上办事大厅界面-个人业务办理-失业登记。

办理时限:窗口办理的办结时限是即时办结;通过网上办理系统审批时限十天办结。

电子政务中心工作业务流程一、工作职责1、负责我县社会保障卡的宣传推广工作,保障我县群众正常使用社会保障卡;2、负责我县社会保障卡的新办、补办、挂失、解锁、解挂、修改密码、激活业务;二、电子政务中心业务业务流程、所需材料、及办理实效(一)社会保障卡的新办办理流程∶成年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电子照片前往就近的服务窗口办理,电子照片也可以在服务窗口现场拍摄;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需监护人持户口本原件和电子照片代办;参保人员首次申办社会保障卡免交工本费。

办理时效∶即时办结(二)社会保障卡的补办办理流程∶成年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就近的服务窗口补办;未满16 岁的未成年人需监护人持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代办;补卡需缴费16元工本费。

办理时效∶即时办结(三)社会保障卡的挂失办理流程∶成年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前往就近的服务窗口办理;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需监护人持户口本原件代办;办理时效∶即时办结(四)社会保障卡的解锁、解挂、修改密码、激活办理流程:成年人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社保卡原件前往就近的服务窗口或银行办理;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需监护人持户口本原件和社保卡原件代办;办理时效:即时办结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所(业务范围)1、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登记2、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变更登记3、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注销登记4、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在职参保人员增加5、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在职参保人员减少6、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关系转入7、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关系转出8、机关事业社会保险职工退休人员审核9、机关事业社会保险退休人员增加10、机关事业社会保险退休人员减少范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工作业务流程负责人:赵智亮联系电话:139****8818单位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登记承办科室:服务大厅公共业务一、受理条件用人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登记窗口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办理招工登记备案指南

办理招工登记备案指南

办理招工登记备案指南◆办事项目名称办理招工登记备案◆办理机构区、县就业促进中心所属劳动力资源管理部门◆办事依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8号令)《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2001年11月15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意见》(沪劳保就发[2007]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的补充意见》(沪就资[2007]25号)◆申办条件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各类劳动者◆申请材料《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备案名册》◆办事程序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各类劳动者应自招用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注册或经营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办妥招工备案手续。

2、用人单位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时,与劳动者初签、续签、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也应在《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备案名册》填写清楚。

3、审核通过:工作人员在“上海市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内,做好招工登记备案的信息维护。

4、用人单位按国家和本市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劳动者人事档案的调集、保管等工作。

5、用人单位招用持有《劳动手册》的劳动者,还应在该《劳动手册》和档案袋中的《劳动力登记表》内做好相应的招工日期记载并盖章。

6、审核未通过:告知未通过的原因。

◆办理期限1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免费◆其他用人单位持有上海市劳动保障服务网“网上办事密码”的,可直接在网上办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网址:)城保转入申报操作指南一.业务说明:转入申报是指对原已建立过本市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现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在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当月,由单位依法为职工个人办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申报操作。

社保及用工登记办理流程

社保及用工登记办理流程

一、社保办理(厦门市地方税务局)1、点击/index.shtml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网站,输入企业用户名及密码,登陆。

2、针对已经有社保卡的员工进行社保增员申报,如图操作:一般5个工作日内就可以查询到是否申报成功,申报成功后医社保会在每月从公司账号直接扣除,这个就不需要再操作什么了。

3、针对没有医社保卡的首次参保员工进行社保增员申报,于5个工作日后,到参保单位所在市、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手册》证、社会保障卡制作手续,办理时需提供如下手续:①参保单位在地税部门申报审核后的增员申报表(如是网上申报的,须提供参保单位网上申报提交成功的增员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②首次参保人员个人资料在社保网页下载;其中,相片必须符合要求,提供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一张,照片背景为白色,无边框。

具体的参照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网站/xmds/02/sbzjysbsc.htm 社保网上增、减员申报业务操作说明。

4、社保补缴在中下载将需要补缴社保的员工信息填完,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和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起带上去就近的地税局柜台办理补缴手续就可以了。

注意:地税会自动从登记的合同签订日期开始扣社保费,不用再去思明区地税办理补缴手续。

比如:A是2011.01.01入职的,试用期三个月,三个月后2011.04.01办理社保增员,合同日期是2011.01.01-2012.12.30 ,那么从2011.01.01-2011.03.30这三个月的医社保不用去地税补缴,地税会自动从公司账户扣除。

1 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年龄内的员工(男不超过 60 周岁、女工人不超过 50 周岁,女干部不超过 55 周岁)申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不实的,需承担法律责任。

2 网上申报增员的受理时间为每月的 1 日至月底(特别情况以地税部门通知为准)。

3 用人单位申报的职工涉及补缴的,其 2004 年5 月 1 日之前应缴的社保费应先由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再到地税部门申报缴费。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市监办字〔2019〕67号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市监办字〔2019〕67号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市监办字〔2019〕67号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单位、部门管理单位: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实名登记制度的决策部署,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净化市场环境,有效遏制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骗取登记违法行为,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依法做好遏制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公司登记违法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市监注〔2019〕9号)部署,省局决定自2019年4月25日起,联网全国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系统,在全省范围推行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以下简称“身份信息管理”)。

为确保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名验证范围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部署要求,在办理注册登记时,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验明相关自然人身份信息。

实名验证适用的市场主体类型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企业)。

实名验证适用的登记业务类型包括: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以下统一简称企业登记)。

二、实名验证对象实名验证对象是指在办理企业登记业务时,已经或即将具有特定身份的自然人。

1.设立登记实名验证对象:股东(发起人、投资人、合伙人、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络员、财务负责人。

2.变更登记实名验证对象: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变更登记过程中新增的相关自然人(与设立登记相同)。

办理股东(合伙人、投资人)变更登记的,还需要验证出让的股东(合伙人、投资人)的身份信息。

上海市用人单位信息登记号的办理流程及其用途

上海市用人单位信息登记号的办理流程及其用途

上海市用人单位信息登记号的办理流程及其用途信息登记说明政策依据: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上海市人事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实行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登记制度的通知”,用人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应该及时到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其他代理点办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手续。

一、登记条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录用应届毕业生,均可以直接办理需求信息登记。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如需在上海地区录用应届毕业生,须事先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申请样张链接)。

经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办理需求信息登记。

二、登记时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与各办理点从2008年10月8日开始受理2009年度用人单位信息登记。

三、登记材料(一)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关、社团、事业单位等除外);(二)有效期内由上海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三)单位介绍信;(四)填写完整的《上海市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表》(此表可在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也可到办理点领取);(五)若企业属非法人单位须提供上月度《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复印件。

四、办理方式:用人单位携带所需材料到办理点;工作人员核实材料,并录入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打印并发给《上海市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凭证》。

五、登记信息的用途和有关事项(一)各用人单位的招聘需求信息将在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及时发布,请单位及时登录和修改密码(登陆用户名为9位组织机构代码,密码为当年度信息登记号)并定期更新招聘信息;(二)《上海市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凭证》上的信息登记号是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进沪就业申请表上的必填内容;(三)各用人单位可随时在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更新招聘需求,传递最新招聘动态,也可随时根据需要,通过网站搜索、查阅符合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的自荐简历,所有简历均经过毕业生所在高校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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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会”申请办法及章程:点击进入
二、签定就业协议时用到“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号”:
就业协议是《上海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在与上海市高校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中,用人单位须填写“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号”,详见下图:
三、非上海生源申请办理户籍时用到“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号”:
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申请办理上海户籍,需填写《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简称“蓝表”),须填写“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号”,详见下图:
4、个性化的招聘服务:如用人单位对招聘有特殊要求,直接联系市就业指导中心,我们将为您提供个性化发布(LOGO,热点、杂志),代收、筛选简历,面试、测评候选人,校园招聘等各项代理招聘服务。
5、获取调研结果及相关资料:成功办理信息登记号,申请并获取批准加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会”的用人单位,可定期获取中心提供的就业信息汇编等各项调研结果,以指导用人单位招聘工作。
用人单位信息登记号的办理流程及其用途
用人单位在应届毕业生整个录用流程中,信息登记号的办理和用途:
备注: 1、红色为“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号”办理时间;
2、蓝色为需使用“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号”的事件。
信息登记号的办理:办理信息登记常见问题汇总(必读)
一、用人单位办理信息登记资格判断: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
二、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如需在上海地区录用应届毕业生,带齐下述材料即可直接办理需求信息登记。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关、社团、事业单位等除外);
(2)有效期内由上海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需加盖公章);介绍信参考格式
(4)填写完整的《上海市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表》;表格点击下载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如需在上海地区录用应届毕业生,办理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携带以下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发放信息登记号。
(1)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关、社团、事业单位等除外);
(2)有效期内由上海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需加盖公章);介绍信参考格式
(4)填写完整的《上海市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表》;表格点击下载
(5)上月度《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复印件;
(6)申请书(需加盖公章);申请参考格式
三、信息登记办理点:
1、用人单位若首次办理信息登记,或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
办理地点:冠生园路401号业务受理大厅
四、申请办理居住证时用到“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号”:
五、毕业生打印报到证时用到“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号”:
附:中心位置及交通
对外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9:00-17:00
交通:43路、131路、166路、224路、236路、703B路、712路、725路、755路、729路、732路、763路、764路、804路、830路、909路、946路、上朱线等公交线路;地铁一号线(漕宝路、上海南站)、轻轨三号线(上海南站)。(相关地图链接)
1、网上招聘服务:
信息登记办理好的一个工作日之后,可自行登陆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收取求职者简历。流程如下:
(1)登录,点击链接进入;
(2)选择“用人单位”角色,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为本单位9位组织机构代码(代码中间“-”无需输入,如有字母需大写),初始密码是当年的信息登记号,输入完毕后点击登录;
咨询电话:64829191
2、用人单位非首次办理信息登记,且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
办理地点:冠生园路401号业务受理大厅或其他各办理点
查询其他办理点可点击:/common/newsDetail.jsp?newsId=1295240398671
信息登记号的用途:
一、获取中心提供的免费招聘服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在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若机构类型为“企业非法人”等,则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登录后进入单位后台,可对左边一列链接进行“企业信息维护”、“发布招聘职位”、“应聘简历查询”等操作;
2、网上搜索符合岗位要求的求职者求职信息:
用人单位在登录进入后台后,可在 中搜索基本信息经高校就业部门鉴证的学生简历(检索数量有一定限制);
3、参与就业市场:用人单位可凭当年信息登记号,参加上海市及各相关高校组织的应届生招聘市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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