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人寿保险合同(3篇)_合同范本
人寿保险合同模板6篇
人寿保险合同模板6篇全文共6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人寿保险合同模板一、甲方:投保人(或单位)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二、乙方:保险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三、合同基本信息1. 保险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2. 保险合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3. 保险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4. 保险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5. 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6. 保险费及缴费方式:__________________7. 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四、保险责任1. 乙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费,对甲方进行人身保险赔偿。
2. 如果甲方发生意外身故或全残,乙方将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付。
3. 如有其他约定的保险责任,需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五、投保声明和保险利益申明1. 甲方承诺购买本保险合同时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不存在隐瞒、误导的情况。
2. 甲方知晓并同意乙方在核定保险金额、确定保险责任时将以甲方提供的资料为准。
3. 如甲方发生保险事故,需及时向乙方通报,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便进行理赔。
4. 如甲方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乙方有权拒绝理赔并解除合同。
六、其他约定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的终止日期或发生理赔为止。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内容的解释和处理由双方协商一致,如有争议,应提交至相关法律机构裁决。
2017人寿保险合同(3篇)_合同范本
2017 人寿保险合同(3 篇)人寿保险合同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 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1 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指给付当时基本保险金额的年交保险费。
三、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单生效日起1 年后初次患本合同所附特定妇女疾病项目表”所列癌症,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5%1 / 34给付“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
该项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四、特定手术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初次所患疾病,必须接受本合同所附“特定手术项目表”所列手术治疗者,每次手术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特定手术保险金”。
同一次手术或同一手术项目的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五、结婚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 年后至满3年前结婚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结婚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年度满3年时生存且未曾领取“结婚津贴保险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结婚津贴保险金”。
结婚津贴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六、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2 年后至满5年前生育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年度满5 年时生存且未曾领取“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
人寿保险合同模板6篇
人寿保险合同模板6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为被保险人与乙方签订本保险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同当事人及基本信息1. 甲方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乙方信息:公司名称、注册地址、联系方式等。
3. 被保险人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二、保险标的本合同保险标的是甲方生命价值,主要承保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的身故或残疾。
三、保险金额及保费1. 保险金额:人民币______元。
2. 保费:人民币______元。
3. 缴费方式:______(如年缴、季缴等)。
四、保险期限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零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二十四时止。
五、保险责任1. 身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身故,乙方按照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2. 残疾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身体残疾,乙方按照相关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程度鉴定结论,给付相应的残疾保险金。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1. 合同解除:双方均有权在合同期限内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需书面通知对方。
2. 合同终止:保险期限届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此外,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本合同亦会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后。
七、免责条款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乙方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的欺诈行为;(2)战争、军事冲突等不可抗力因素;(3)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职业性体育活动等高风险活动。
八、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条款1. 甲方在投保时应如实告知乙方有关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和既往病史。
保险合同人寿保险合同条款6篇
保险合同人寿保险合同条款6篇篇1一、合同双方: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保险标的:本合同以乙方之生命为保险标的。
三、保险金额: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
此金额在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四、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____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期满日止。
五、保险费用: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保险费用。
保险费用为每年人民币________元整。
乙方应于每年到期前支付下一年的保险费用。
六、保险责任:甲方对乙方在保险期限内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承担保险责任。
具体赔付标准如下:1. 身故赔付:乙方在保险期限内身故,甲方将按照保险金额向乙方指定的受益人支付身故保险金。
2. 豁免保费:若乙方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本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甲方将豁免乙方后续的保险费用。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1. 合同解除:双方均有权在合同期内解除本合同。
解除合同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返还已收取的保险费用。
2. 合同终止:合同期满或发生其他约定终止事由时,本合同终止。
合同终止后,甲方将不再承担保险责任。
八、免责条款:1. 因下列原因导致的乙方身故,甲方不承担保险责任:(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2)战争、军事行动、动乱等不可抗力事件;(3)核爆炸、核辐射等核事故。
2. 乙方在保险合同生效前的疾病或意外伤害,甲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九、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条款:1. 通知与送达:双方确认以本合同所留联系方式互相送达有关通知。
任何更改联系方式的,应在七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未通知的,对方按原联系方式发送的通知视为送达。
2. 合同的完整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以及与此相关的所有文件,构成双方之间的完整协议,并取代所有先前的约定和协议。
人寿保险合同范本条款9篇
人寿保险合同范本条款9篇第1篇示例:人寿保险合同范本条款一、保险合同的缔结1. 本合同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共同签订,投保人应当如实提供被保险人的相关信息,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
2. 保险公司以接受投保人的保险费为条件,对被保险人的寿命或健康承担保险责任。
二、保险金的给付1.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额的身故保险金。
2. 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范围内确诊患有指定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重大疾病保险金。
三、保险期间1. 保险期间为合同约定的一定期限,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有效。
2. 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金额交纳保险费,确保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四、保险费的支付1. 保险费的支付方式包括一次性支付和分期支付两种方式,投保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支付方式。
2. 保险公司有权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职业、保险金额等因素确定保险费的数额。
五、保险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在保险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律程序履行变更手续。
2. 若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并按照约定的程序和规定支付解约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1. 本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保险业务习惯进行处理。
以上即是人寿保险合同范本条款的一些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投保人在购买人寿保险时,务必要详细了解合同内容,理性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以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利益。
保险公司也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险责任,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2000字符】第2篇示例:人寿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根据约定,在被保险人死亡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时,向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额的保险金的保险。
人寿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法律文件,其中包含了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险费、受益人等保险条款,是人寿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寿保险保单合同范本三篇
人寿保险保单合同范本三篇篇一甲方(投保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愿意向乙方投保人寿保险,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全残,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全残保险金。
2. 保险金额: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二、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具体年限]年。
三、保险费及缴费方式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缴费方式和缴费期限向乙方缴纳保险费。
2. 缴费方式:[年缴/月缴/季缴等]。
3. 缴费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在每年/每月/每季的[具体日期]前缴纳当期保险费。
四、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乙方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5.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但因输血导致的艾滋病病毒感染除外);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五、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1. 保险金的申请身故保险金的申请: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向乙方申请给付保险金:保险合同;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人寿保险合同范本
人寿保险合同范本【引言】人寿保险是一种重要的保险类型,其目的是在被保险人死亡后,向其受益人提供经济补偿。
为了确保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的权益平衡,保险合同的签订至关重要。
本文将以人寿保险合同为例,为读者提供一个具有范本性的合同结构,并通过详细解释合同各项内容的目的和要求,使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此类合同。
【合同正文】保险合同一、缔约方甲方:(保险公司名称)乙方:(被保险人姓名)二、合同条款1.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合同终止日)止。
保险期间届满后,保险合同自动终止。
2.被保险人全称乙方为被保险人,详细信息如下: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国籍:分配受益人:3.保险金额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具体金额),保险金额以人民币(RMB)计算。
4.缴费方式与周期乙方须按照约定的方式与周期向甲方支付保险费,具体支付方式为(一次性/分期付款),支付周期为(月/季/年)。
5.保险责任(根据具体险种描述保险责任,例如:在保险期间内,若乙方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导致丧失生命,甲方将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额。
)6.免赔额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免赔额为(具体金额)。
在免赔额范围内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待遇受限制情况若乙方因故意犯罪、自杀或患有保险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保险公司对此类情况下的赔付有所限制。
8.保险合同解除本保险合同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除:- 乙方提前书面通知甲方;- 合同终止日期届满。
9.争议解决方式对于因保险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
【结论】人寿保险合同范本通过对合同的各项内容进行详细描述,使读者能够了解保险合同的基本要素和规定。
其中包括缔约方、保险期间、被保险人信息、保险金额、缴费方式与周期、保险责任、免赔额、待遇受限制情况、保险合同解除和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这些内容的明确规定有助于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的合作和互动,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
人寿保险合同范本条款3篇
人寿保险合同范本条款3篇篇1一、合同双方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二、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乙方所购买的人寿保险,具体保险种类、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等以本合同及附属文件约定为准。
三、保险责任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1.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身故,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2.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体受伤或残疾,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相应的意外伤害保险金。
3.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被确诊患有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四、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用。
2. 保险费用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以本合同及附属文件约定为准。
五、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可在下列情况下解除:(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2)乙方在保险期间内申请解除;(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用,经保险公司催告后仍未支付。
2. 本合同可在下列情况下终止:(1)保险期间届满;(2)被保险人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条件,保险公司履行给付义务后终止;(3)双方协商一致终止。
六、如实告知与保证事项1. 乙方在投保时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年龄、职业等情况。
2. 乙方应保证所填写的投保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若乙方故意或过失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七、受益人指定与变更乙方可以指定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并可以变更受益人。
受益人指定与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告知保险公司。
八、理赔事宜1. 乙方应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2. 乙方申请理赔时应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和资料。
3. 保险公司收到完整的理赔申请后,将在约定的时间内核定并给付保险金。
九、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中国人寿保险书面合同模板
中国人寿保险书面合同模板甲方: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乙方:投保人丙方:被保险人鉴于甲方是依法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乙方愿意投保,并于合同签订后按约定交纳保险费,且被保险人符合投保条件,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础上达成以下保险合同:第一条保险合同的种类和名称根据乙方的申请,甲方同意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为被保险人提供人身保险服务,并根据保险产品的名称和条款为乙方提供保险保障。
第二条保险责任1. 甲方将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因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事故导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 被保险人应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并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
若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拒绝承保或解除合同。
3. 若被保险人死亡,则保险金将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给受益人。
第三条保险费的交纳时间和方式1. 乙方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交纳保险费。
保险费应按照约定的支付周期和金额支付。
2. 如果乙方逾期支付保险费,甲方有权采取停止保障、保险合同解除等措施。
3. 乙方应注意保险费的及时支付,以免影响保障效力。
第四条保险合同的期限和终止1. 保险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约定的终止日期。
在合同期间,甲方将继续履行保险合同的义务。
2. 若乙方和甲方达成一致,可以提前终止保险合同。
3. 若保险合同到期后,乙方未续保或终止合同,保险合同自动失效。
第五条保险事故的处理1. 一旦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在符合保险合同约定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将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理赔。
3. 如涉及诈骗、故意造成的保险事故等行为,甲方有权终止保险合同,并要求返还赔偿金。
第六条其他约定1. 保险合同相关事项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2. 保险合同的解释权归属于甲方。
3.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以上为《中国人寿保险合同》,各方需要严格遵守合同规定,并按照合同履行保险义务,确保保险事项的顺利进行。
人寿保险合同条款范文3篇
人寿保险合同条款范文3篇篇1人寿保险合同条款范文一、合同类型1. 甲方(保险公司)在接到申请后,根据保险法律法规、保险公司的规定,与乙方(被保险人)签订人寿保险合同。
2. 保险合同根据不同的保险产品,包括分红型人寿保险、万能型人寿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等不同类型。
3. 保险合同中包括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险费、受益人等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以合同条款为准。
二、保险责任1. 保险公司承诺在合同有效期间,对乙方在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负责给付赔偿金(保险金额)。
2. 保险责任范围包括意外伤害、疾病、身故、伤残等,具体责任以合同条款为准。
三、保险期间1. 保险期间根据不同保险产品的特点有所不同,包括短期保险、长期保险、终身保险等不同期限。
2. 保险期间开始时间为合同生效日,结束时间为合同约定的终止日或乙方身故日。
四、保险金额1. 保险金额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的最高限额,也是保险金的基准。
2. 保险金额可根据乙方的实际需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调整,但须经保险公司同意。
五、保险费1. 保险费是乙方向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用以购买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额。
2. 保险费支付方式包括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不同方式,具体费率和支付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受益人1. 受益人是指在乙方身故或发生保险事故后,享有保险金受益权的人员。
2. 受益人可指定为个人或机构,也可根据乙方的意愿进行分配。
七、合同终止1. 合同终止可根据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可根据保险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约定解除。
2. 合同终止后,保险公司不再对保险事故进行赔付,但若已发生的保险事故仍应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以上所述为人寿保险合同条款的范文,具体条款以保险公司出具的合同为准。
在签订保险合同前,建议乙方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咨询专业人员,以充分了解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费等相关信息,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希望本文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谢谢!篇2人寿保险合同条款范文第一章保险合同的构成及效力第一条本合同包括保险单、保险承保通知单、保险合同中的特别约定及本保险责任范围等书面文件,构成保险合同的全部内容。
通用范文(正式版)人寿保险合同条款范文
人寿保险合同条款范文一、保险合同概述本合同由甲方(保险人)和乙方(投保人)共同订立,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乙方支付保险费的基础上,对乙方及其指定的受益人提供保险保障。
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规定了保险人和投保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保险责任等相关事项。
二、保险责任1.人寿保险金:乙方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不幸因意外事故、疾病或身故所导致的损失,甲方将按照合同规定的保险金额或保险费所确定的保额向乙方或其受益人支付人寿保险金。
2.高风险职业附加险:若乙方从事高风险职业(如军人、煤矿工人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需求提供额外的高风险职业附加保险,以对乙方的工作风险进行更全面的保障。
3.满期保险金:若乙方在保险合同到期时仍然存活,甲方将按照合同规定的满期保险金额向乙方支付满期保险金。
三、保险费支付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保险费率和缴费期限及方式向甲方支付保险费。
2.若乙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费,则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提供保险保障,并且乙方不再享有任何保险金赔付的权益。
四、保险合同的终止和解除1.保险合同将在情况下终止:–乙方死亡,甲方支付相应的人寿保险金后,保险合同即终止;–保险合同期满,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满期保险金后,保险合同即终止;–乙方恶意隐瞒或虚报重要信息,违反了合同约定。
2.甲方和乙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保险合同,但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双方达成一致后解除合同。
五、其他约定1.甲方和乙方保证在合同订立时提供的所有信息均属实,若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完整,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负责任何赔偿。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确保所提供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若乙方投保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保险费。
注:本文档为人寿保险合同条款范文,实际投保时应根据个人情况和保险公司的要求进行具体订立。
人寿保险合同范本条款5篇
人寿保险合同范本条款5篇篇1人寿保险合同范本条款一、保险合同的构成1. 本保险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本合同条款、投保单、保险单和附加协议(如有)。
2. 保险合同自投保单签署之日起生效,投保单上载明之事项亦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3. 本合同的效力仅限于投保单载明的被保险人。
4.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需经双方书面协议。
未经书面协议,不得视为合同的任何变更。
5. 投保单、保险单和附加协议应由本公司保留。
6. 保险合同一式两份,投保人的一份为原件,由本公司为被保险人事先填写并加盖公章。
7. 本合同适用于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所提供的信息和声明,一旦确认无误,将成为本公司实施保险的依据。
二、保险责任1. 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疾病、伤病等导致的意外伤害、伤残或死亡所承担的赔偿责任。
2. 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所在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3. 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将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向受益人支付,但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4. 本公司有权要求被保险人在理赔时提供所需的资料和证明。
5. 本公司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理赔请求应在合理时间内作出书面答复,并支付符合条件的保险金。
6. 本公司保留对保险合同进行解释和解释的权利。
三、保险费的支付1. 投保人应按时足额交纳保险费。
未支付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承担理赔责任。
2. 保险费的缴纳方式将在投保单中予以详细说明。
3. 若保险费迟于规定日期支付超过一个月,应按每月保险费的5%支付滞纳金,但滞纳金不得超过实际应缴保险费的50%。
四、投保人义务1. 投保人应如实向本公司提供有关被保险人的信息,并及时更新。
2. 投保人应保证投保单上所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陈述,本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3. 投保人应遵守保险合同的约定和本公司的其他规定。
4. 投保人有义务妥善保管投保单、保险单和附加协议,如遗失需及时补办。
五、被保险人义务1. 被保险人应遵守保险合同的约定,保持真实合法的身体和经济状况。
人寿保险合同模板5篇
人寿保险合同模板5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就甲方投保乙方的人寿保险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背景与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人寿保险交易中的权利与义务。
通过投保人寿保险,甲方为其指定人员(被保险人)获得相应的保险保障,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二、保险标的与期限1. 保险标的:被保险人的人身生命及健康。
2. 保险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的终止事由出现之日止。
具体保险期限详见保险单。
三、保险金额与保险费1. 保险金额:人民币________元整。
2. 保险费:人民币________元整。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
四、保险责任与义务1. 乙方在保险期间内,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下列保险责任:a. 给付保险金;b. 支付特定疾病保险金;c. 支付身故保险金等。
2. 甲方应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及相关情况。
如有隐瞒或虚假陈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如未按时支付,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 乙方应对甲方的索赔请求进行及时处理,并在法定期限内支付保险金。
五、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a.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b. 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c. 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且经过乙方催告后仍未支付。
2. 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终止:a. 保险期限届满;b. 双方协商一致终止;c. 发生其他法定或约定的终止事由。
六、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1.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参考]人寿保险合同范本1500字5篇
[参考]人寿保险合同范本1500字5篇在当今社会中,合同使用的次数越来越多了,签订合同可以使合作的结果更加完美化,合法化,所以到底应该如何拟定合同呢?为此,特意呈上“人寿保险合同范本”,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人寿保险合同范本(篇1)××人寿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一、年龄在16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不足16周岁或66周岁以上者,本公司将根据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承保。
二、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死亡或残疾的,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制定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1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
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1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1项的残疾保险金。
三、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1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第四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残疾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六、被保险人流产、分娩;七、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八、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九、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十、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十一、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十二、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人寿保险合同条款3篇
人寿保险合同条款3篇篇1一、保险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由保险单、保险条款、投保单及其他相关文件组成。
本合同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签订的合法约定,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保险对象本保险适用于自然人作为被保险人,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意外伤害、健康、寿险等。
三、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按照保险单上的约定执行。
保险期间届满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若投保人选择续保,应在保险期间届满前向保险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保险人同意后,可签订新的保险合同。
四、保险责任1. 人身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人按照保险单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2. 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初次确诊患有保险单列明的重大疾病,保险人按照保险单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3. 寿险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生存至保险合同约定的年龄,保险人按照保险单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寿险保险金。
五、投保人义务1. 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年龄、职业等相关信息。
2. 投保人应按照约定缴纳保险费。
3. 投保人有义务及时向保险人报告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事项变更。
4. 投保人有协助保险人进行事故调查的义务。
六、保险人责任1. 保险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给付保险金。
2. 保险人应保守被保险人的个人隐私。
3. 保险人有权了解与保险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投保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1. 投保人可随时申请解除本合同,解除时保险人按照相关法规及本合同约定退还未到期保险费。
2.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合同即行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2)投保人申请解除本合同;(3)保险人按照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
八、争议处理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条款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人寿保险合同范本
人寿保险合同范本保险合同甲方:保险人乙方:被保险人一、保险目的与范围1. 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人寿保险服务。
2.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意外事故或疾病导致身故或伤残,甲方将根据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付。
二、保险期限1. 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从生效日起至合同约定的终止日止。
2. 乙方可选择续期,但需提前向甲方书面申请,并支付相应的续期费用。
三、保险金额与保险费1. 保险金额为合同约定的金额,即乙方在保险期限内发生身故或伤残时,甲方应赔付的金额。
2. 保险费根据乙方的年龄、职业、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具体金额详见保险费率表。
四、保险责任与免责条款1.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意外事故或疾病导致身故或伤残,甲方将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2. 以下情况下,甲方不承担赔付责任:a) 乙方故意自杀或自伤;b) 乙方参与战争、恐怖活动等高风险行为;c) 乙方因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导致的事故;d) 乙方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
五、保险事故通知与理赔1. 乙方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
2. 甲方收到乙方的保险事故通知后,将在合理时间内进行理赔处理。
3. 甲方对乙方的理赔申请有权进行核查和调查,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可在以下情况下解除:a) 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需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相应的解约费用;b) 甲方发现乙方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重要事实。
2. 本合同在以下情况下终止:a) 乙方因身故或伤残导致本合同终止;b) 乙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费,超过宽限期后未补缴。
七、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解释与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应经双方书面协议并签字确认。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寿保险合同模板6篇
人寿保险合同模板6篇第1篇示例: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对自身的健康和安全越来越重视,为了保障自己和家人的未来,许多人选择购买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合同作为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重要文件,起着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作用。
下面是一份关于人寿保险合同的模板,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保险合同双方甲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第二条保险产品本合同约定的人寿保险产品为_______________,保险费为_______________。
保险金额为_______________。
1. 在保险期限内,如乙方意外身故或发生因疾病导致的身故,甲方将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或其指定的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2. 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缴费期限内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保险合同。
第五条保险金申请1. 若乙方身故,受益人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 甲方自接到保险金申请及相应证明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核实,并在核实无误后按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1.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有需要变更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等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2. 双方一旦确认变更内容,应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办理相应手续。
1. 如因故乙方需要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填写相应的解除申请表。
2. 甲方收到申请后将按约定处理,并在解除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保险金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或请求仲裁。
第九条其他事项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归属于双方。
2.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履行困难,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人寿保险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字生效。
以上即为人寿保险合同的模板内容,投保人在购买人寿保险前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人寿保险公司的合同书模板
人寿保险公司的合同书模板人寿保险合同书模板合同编号:xxx甲方(投保人):身份证号码:住址:乙方(保险公司):住址:鉴于甲方希望购买人寿保险,乙方愿意承担该保险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第一条保险条款1.1 本合同的保险条款包括投保单、保险凭证、保险条款等所有有效文件,以及任何已经在本合同中做出的修订。
1.2 甲方应在投保时认真阅读并理解保险条款,了解自己的义务和权利,并据此进行投保。
第二条保险期间2.1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终止日期止。
2.2 若甲方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保险责任3.1 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被保险人死亡后,依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保险金。
3.2 甲方需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保险费,保证本合同有效。
第四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4.1 保险金额以投保单上注明的金额为准。
4.2 保险费以实际支付给乙方的金额为准。
4.3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保险费。
如未按时支付保险费,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五条保险金给付5.1 甲方在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被保险人死亡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等。
5.2 申请给付保险金需经过乙方审核后,符合保险条款的规定及公司的实施细则,乙方将及时支付保险金给申请人或法定受益人。
第六条合同变更6.1 甲方如需变更本合同内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后方可生效。
6.2 合同变更涉及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合同终止7.1 本合同终止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提前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不按时支付保险费等。
7.2 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保险费(已扣除履行合同应付的费用)退还给甲方。
第八条争议解决8.1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第九条其他约定9.1 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日期为准。
人寿保险合同3篇_合同范本
人寿保险合同3篇团体人寿保险投保单序号:__________投保单位名称: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发工资日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厂休日____________投保人数在册人员总计人参加保险投保单位盖单保险金额每人投保份,满期时保险金额元。
保险费每人每月交费元。
保险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参加保险人员名单详见后附“被保险人名单”保险单号码:单位代号主管:复核:签单:1/ 19投保日期年月日经办人:团体人寿保险单贰拾年期-----★-----投保单位名称单位代号地址投保人数在册人员总计人。
参加保险人员名单详见后附清单保险金额每人投保份,满期时每人保险金元。
保险费每人每月交费元。
保险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根据《团体人寿保险办法》规定,投保单位所开列的全部在册人员名单(即被保险人),经审核,本公司同意承保,并签发本保险单,其承保责任范围,均按本办法规定办理,今后人员名单如有变动,本公司仅按变动清单调正后的人员承担保险责任。
主管:__________复核:__________签单员:__________2/ 19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太平洋团体人寿保险条款(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1999年9月核准)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等投保文件及其他书面文件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一、投保人: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被保险人人数应占其单位在职人员人数的75%以上且不少于8人。
投保时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二、被保险人:凡投保时年满16周岁(含16周岁,下同)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劳动或工作的投保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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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人寿保险合同(3篇)人寿保险合同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一、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指给付当时基本保险金额的年交保险费。
三、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1 / 34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初次患本合同所附“特定妇女疾病项目表”所列癌症,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5%给付“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
该项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四、特定手术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初次所患疾病,必须接受本合同所附“特定手术项目表”所列手术治疗者,每次手术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特定手术保险金”。
同一次手术或同一手术项目的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五、结婚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至满3年前结婚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结婚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年度满3年时生存且未曾领取“结婚津贴保险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结婚津贴保险金”。
结婚津贴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六、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2年后至满5年前生育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年度满5年时生存且未曾领取“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
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第三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2 / 34责任: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六、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四条、保险期间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分XX年、15年和20年3种,投保人投保时可选择其中1种。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3 / 34第五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以基本保险金额为基准,按以下公式确定各保单年度的当年度保险金额。
当年度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0.05×保单年度数);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第六条、如实告知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如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4 / 34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
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医疗、结婚津贴及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指定或变更。
第八条、保险事故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本公司。
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
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4.被保险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二、身故保险金的申请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5 / 34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4.公安部门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5.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6.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7.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的申请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4.本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附有病理组织检查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5.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四、特定手术保险金的申请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6 / 34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4.本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手术证明;5.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五、结婚津贴保险金的申请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4.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至满3年前结婚者,须提供结婚证明。
六、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的申请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4.保单生效日起2年后至满5年前生育者,须提供准生证明和出生证明。
7 / 34七、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八、本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九、如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生还,保险金领取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本公司已支付的保险金。
十、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身故及生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自约定的领取保险金时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其他保险金的请求权,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条、欠交保险费或未还款项的扣除本公司给付各项保险金、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或返还保险费时,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险费或其他款项未还清者,本公司先扣除上述欠款及应付利息后给付。
第十一条、首期后分期保险费的支付、宽限期首期后分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载明的方法及日期交付,如到期未交付时,自保险单所载明的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为宽限期。
宽8 / 34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效力中止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逾宽限期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中止效力。
第十三条、减额交清首期后的分期保险费逾宽限期仍未交纳的,而本合同已持续有效达1年以上并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如投保人在投保时进行约定或宽限期满前书面同意,本公司将以宽限期开始前一日所具有的“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作为一次交付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办理减额交清后,第二条“结婚津贴保险金”及“子女教育津贴保险金”给付责任即行终止。
前项所称“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是指保险单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其他欠款本息后的净额。
第十四条、合同效力恢复本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的,应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按本公司规定提供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或本公司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双方达成复效协议,自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计算)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恢复。
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9 / 34除合同。
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十五条、保单利差的计算及给付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且于每一保单年度末,若该保单年度“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大于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本公司以二者之差乘以“期中保单价值准备金”,计算保单利差。
前项所称“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是指该保单年度每月第一个营业日人民银行2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之简单算术平均值。
前述保单利差,本公司以投保人投保时所选择的下列两种方式之一给付:一、抵交保险费,但交费期满后以储存生息方式办理。
二、储存生息:以各保单年度“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依复利方式计息,累积至本合同终止或投保人申请时给付。
投保人如于投保时未选择保单利差的给付方式,以储存生息方式办理。
投保人可于合同有效期内,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变更前项给付方式。
本公司应每年将保单利差的有关资料以书面通知投保人。
第十六条、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一、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二、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应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0 / 341.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2年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