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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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动态监控人员操作规程

车辆动态监控人员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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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动态监控人员操作规程
车辆动态监控是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平安、降低平安生产事故、排除隐患
的一种重要的技术手段,充分认识实施动态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和完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管长效机制,有效保证了危运车辆的平安行驶,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特制定本规程。

一、按相关规定为其危运车辆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 GPS 系统,
接入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或监控端,并有效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
联网联控系统,并保持车辆运行时在线。

二、通过 GPS 监控平台对营运车辆实行全天候全程监控,及时发送重特
大道路交通事故通报和平安提示,依据道路状况、气候变化及时发送
预警信息。

三、监控人员负责对本公司已安装GPS车载终端的车辆实行24小时不间
断监控,监控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岗,
发觉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汇报。

四、GPS 限速设置实行分段限速,其中省内道路不得超过 60 公里/小时,
高速公路不超过 90公里/小时。

五、监控车辆行驶中如发生异常停车、超速行驶、劳累驾驶、逆向行驶等
违法、违规行为时,GPS 监控员要通过监控平台及时给予警告和改正,做好监控记录,并事后进行处理。

六、监控车辆平台不在线、运行情况异常、收班情况异常时,GPS 监控员
要及时追查原因,查明原因后逐级向上级汇报,并做好记录,如发觉系平台
损坏应按规定及时报修并监督维修过程。

丰县远征石油液化气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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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动态监控人员操作规程

车辆动态监控人员操作规程

车辆动态监控人员操作规程为有效实施对车辆动态监控,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如下操作规程。

(一)系统登陆连接数据库成功后,检查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二)交接班时,当班人员应将本班系统存在的问题及监控发现的违章向接班人认真交代清楚,并对遗留问题处理情况进行记录并交结,使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处理,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三)文明作业,接听外线来电用普通话,态度和善,待人友好。

上班时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脱岗。

(四)监控管理人员操作要求1.监控人员负责对营运车辆全程全时监控,及时对超速报警、疲劳驾驶、紧急报警等信息,通过短信、电话等手段,提醒、警示和告知,并做好记录。

2.监控人员每天都应对所有车辆运行情况进行查看,并做好记录。

应对该在线而未在线的车辆,做好询问和落实,并对特殊情况及时汇报领导。

3.每天根据日常记录统计汇总超速、疲劳等违章情况,填写《超速、疲劳驾驶统计表》,并对违章情况落实处理。

4.每天排查车辆在线情况,对上传不正常或运行车辆连续10分钟未收到回传信息的车辆应落实具体情况并做好记录。

5.加强夜间运行车辆监控,对夜间运行的车辆每间隔1至2个小时发送一次内容为安全和中途休息的提示信息,并将发送的时间和信息内容填写至《夜间运行车辆重点监控记录》。

6.收到并确认特殊天气信息和封路、拥堵、限行、断路等道路消息后,及时向营运驾驶人发送信息并进行安全提示。

提示时间及内容填写至《GPS监控分中心车辆行驶巡查记录》;7.接报紧急警信息,应立即与车辆联系并通过驾驶员语气等确认报警信息,报警情况属实的,立即向分管领导和主任汇报,并作出相应部署与安排。

8.对重点车辆(长途、加班包车、旅游、卧铺客车等认为应重点管理的)卫星定位监控情况进行抽查,通过历史轨迹回放,查看运行是否正常,并做好相关记录。

9.对超速报警信息连续超过三次和超速超过30%的车辆,异常停车、不按规定行驶、逆行行驶、疲劳驾驶指令发出后没有改正的,填写跟踪处置记录,并进行跟踪处置。

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XXXXXXXXXX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运输任务完成,科学化地管理车辆,根据相关规定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车载GPS设备。

通过GPS定位对车辆运行过程位置、速度、方向、形势线路、运行轨迹、规范行驶等实施安全运行监控,从而规范车辆运行,规避风险,实现生产运行过程的受控管理,有效制止违章行车和预防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现根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操作规程;一、监控原则与适应范围1、车辆GPS监控要做到实时记录和传输车辆所在位置、行驶路线、行驶速度灯,具有定位、监控、记录、警示、指挥调度、营运管理、信息、网络、通讯灯综合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监控管理系统。

2、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都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车载GPS设备和必要的通讯工具。

3、凡公司车辆安装了车辆GPS车载终端的车辆,均应遵守本制度规定。

二、监控员和驾驶员职责(一)监控员职责1、负责统一管理公司车辆GPS监控管理平台,负责平台正常使用及维护,保证监控平台运转正常。

2、监控公司车辆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对监控中发现的违章车辆驾驶员进行处罚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3、监控平台由专人操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4、教育从业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从业人员认识运用车辆GPS监控管理系统对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自觉接受公司的跟踪监控。

(二)驾驶员职责1、确保GPS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严禁私自拆除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解决。

2、行驶中保持终端信息通畅,严禁无故或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

3、遵守各项行车安全制度,对监控平台提醒纠正的违章行为应及时改正。

4、保护好GPS车载端,使其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

三、监控管理(一)日常监控管理内容,包括车辆超速处理、偏离规定线路检查。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运输任务完成,科学化地管理车辆,根据相关规定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车载GPS设备。

通过GPS定位对车辆运行过程位置、速度、方向、形势线路、运行轨迹、规范行驶等实施安全运行监控,从而规范车辆运行,规避风险,实现生产运行过程的受控管理,有效制止违章行车和预防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现根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操作规程;一、监控原则与适应范围1、车辆GPS监控要做到实时记录和传输车辆所在位置、行驶路线、行驶速度灯,具有定位、监控、记录、警示、指挥调度、营运管理、信息、网络、通讯灯综合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监控管理系统。

2、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都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车载GPS设备和必要的通讯工具。

3、凡公司车辆安装了车辆GPS车载终端的车辆,均应遵守本制度规定。

二、监控员和驾驶员职责(一)监控员职责1、负责统一管理公司车辆GPS监控管理平台,负责平台正常使用及维护,保证监控平台运转正常。

2、监控公司车辆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对监控中发现的违章车辆驾驶员进行处罚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3、监控平台由专人操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4、教育从业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从业人员认识运用车辆GPS 监控管理系统对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自觉接受公司的跟踪监控。

(二)驾驶员职责1、确保GPS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严禁私自拆除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解决。

2、行驶中保持终端信息通畅,严禁无故或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

3、遵守各项行车安全制度,对监控平台提醒纠正的违章行为应及时改正。

4、保护好GPS车载端,使其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

三、监控管理(一)日常监控管理内容,包括车辆超速处理、偏离规定线路检查。

夜间车辆运行监控、定点停放、厂时间着车等监控。

快递运输企业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快递运输企业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快递运输企业动态监控操作规程1. 背景快递运输企业为了保障快递安全、提高业务效率,需要对快递运输过程进行动态监控。

本文档旨在制定快递运输企业动态监控操作规程,确保监控工作的有效进行。

2. 监控范围快递运输企业的动态监控范围应涵盖以下内容:1. 运输车辆的实时位置和行驶状态监控;2. 快递包裹的实时位置跟踪;3. 仓库、加工中心和配送站的视频监控;4. 快递运输过程中的温度、湿度等环境参数监控。

3. 监控设备为了实现快递运输企业动态监控的需求,需要配备以下监控设备:1. GPS定位设备:用于实时获取运输车辆的位置信息;2. 快递包裹追踪器:可在包裹内部嵌入追踪器,以实时追踪包裹位置;3. 摄像头:安装在仓库、加工中心和配送站,用于视频监控;4. 传感器:用于监测温度、湿度等环境参数。

4. 监控操作流程快递运输企业动态监控操作流程如下:1. 运输车辆监控:- 安装并启动GPS定位设备;- 通过监控系统查看车辆实时位置和行驶状态;- 及时处理异常情况,如车辆偏离预定路线或发生事故。

2. 包裹实时跟踪:- 在每个包裹内部嵌入追踪器;- 通过监控系统实时查看包裹位置;- 及时检测包裹异常情况,如丢失或遗漏。

3. 视频监控:- 在仓库、加工中心和配送站安装摄像头,确保监控全面;- 实时查看视频监控画面,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妥善保存监控录像,保留必要证据。

4. 环境参数监控:- 安装合适的传感器监测温度、湿度等环境参数;- 实时查看传感器数据,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结合其他管理措施,保证货物安全和质量。

5. 数据保护和隐私在进行动态监控过程中,需要注重数据保护和隐私保护。

相关措施包括:1. 严格限制监控数据的访问权限,仅限授权人员可以查看相关数据;2. 对监控数据进行加密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性和完整性;3. 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用户隐私。

6. 监控结果分析和改进快递运输企业应定期对监控结果进行分析和改进,以提升运输效率和安全水平。

物流运输企业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物流运输企业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物流运输企业动态监控操作规程1. 概述- 本规程旨在规范物流运输企业的动态监控操作,确保运输环节的安全和高效运作。

-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物流运输企业,涵盖货运、仓储、配送等环节。

2. 动态监控系统- 物流运输企业应建立动态监控系统,包括设备和软件,用于实时追踪和监控货物的位置、运输状态和运输效率。

- 动态监控系统应具备稳定可靠、信息准确、数据安全的特点。

3. 动态监控操作流程- 运输前:- 企业应在货物装车前对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包括货物种类、数量、收发货地点等。

- 监控系统应准确记录货物的出发时间、运输车辆的编号等信息。

- 运输中:- 监控系统应实时更新货物的位置、运输速度、行驶路线等信息。

- 物流运输企业应密切关注监控系统的报警信息,及时处理出现的异常情况。

- 运输后:- 监控系统应记录货物的到达时间、交付地点、收货人等信息。

- 企业应及时向客户提供货物的到达通知和签收确认。

4. 数据分析与优化- 物流运输企业应定期对动态监控系统的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以优化运输效率和降低成本。

- 通过数据分析,企业可以发现潜在的问题和瓶颈,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改进。

5. 安全与风险管理- 物流运输企业应加强对动态监控系统的安全管理和风险控制,防范信息泄露和系统被攻击的风险。

- 企业应定期进行系统安全检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完整性。

6. 监控数据保留- 物流运输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合理保留动态监控系统的相关数据,并妥善管理。

- 数据保留期限根据实际需要和法律规定确定。

7. 管理责任和监督机制- 物流运输企业应明确相关职责,建立健全的管理责任和监督机制。

- 相关人员应接受培训,了解并熟悉本规程的内容和要求。

以上为物流运输企业动态监控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请按照规程要求执行。

运输车辆操作规程范本

运输车辆操作规程范本

运输车辆操作规程范本一、引言本运输车辆操作规程旨在规范运输车辆的操作流程,确保司机和乘客的安全,并保护运输设备的完好性。

请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操作员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的各项要求,杜绝违规操作和事故发生。

二、车辆准备1. 在开车前检查车辆的状况,包括底盘、轮胎、车灯、转向系统、制动系统等部件是否正常工作,确保车辆能够正常行驶。

2. 检查车辆的载货物品是否牢固固定,以防货物在运输途中产生移位或者散落。

3. 检查车辆的消防器材和急救箱是否齐全,并且易于拿取。

4. 车身上清除杂物,并确保车辆的货物区域是整洁的。

三、行车操作1. 在行车前,确认所有乘客已正确系好安全带。

2. 驾驶员应当将车速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根据路况和天气条件进行相应调整,并遵守当地交通法规。

3. 禁止驾驶员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以免分散驾驶员的注意力。

4. 行车中禁止和乘客聊天或进行其他分散注意力的活动,始终保持专注于道路和驾驶操作。

5. 遇到紧急情况时,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如紧急刹车、避让等,确保乘客和车辆的安全。

6. 遇到车辆故障或意外情况时,应立即拨打车队中的联系人,及时报告并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

四、维护保养1. 根据车辆使用手册的要求,按时进行车辆保养,并确保保养记录完整。

2. 每次运输任务结束后,进行车辆外观的清洁,并及时去除车身上的污垢和杂物。

3. 定期检查车辆的轮胎气压,确保在正常范围内,并根据需要调整。

4. 定期检查车辆的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等重要部件,确保其正常工作。

5. 检查车辆的灯光系统是否正常,包括前照灯、刹车灯、示宽灯等,确保行车安全。

五、紧急情况处理1. 驾驶员在车辆发生紧急情况时应保持冷静,并迅速判断和采取适当的措施保证车辆和乘客的安全。

2. 在车辆发生火灾或者爆炸等严重紧急情况时,迅速向车队指挥中心或者相关应急机构报警,并按照指示采取逃生或者灭火等措施。

3. 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先确保乘客的安全,再按照交通规则和事故处理流程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工作规范

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工作规范

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工作规范(试行)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及《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道路运输企业,是指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拥有50辆及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或牵引车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

本规范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

第三条道路运输企业是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的责任主体。

道路运输企业应按照标准建设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或使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以下统称监控平台),对所属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运行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第四条道路运输企业所属的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并按技术标准要求接入省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平台;半挂牵引车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应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

第五条道路运输企业应配备专职监控人员,专职监控人员配置应按照监控平台每接入100辆车设1人的标准配备,最低不少于2人。

第六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加强对监控人员的培训与考核,监控人员应当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动态监控管理制度和技术,经运输企业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

对已上岗的监控人员运输企业要定期组织培训,不断提高监控人员的监控技能和业务水平。

第七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系统平台的建设维护及管理、车载终端安装使用及维护、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和统计分析、监控值守等相关制度。

第八条道路运输企业应设置相对独立的动态监控区域或监控室,配备监控电脑、值班录音电话和液晶显示屏等监控设备,相关监控管理制度要上墙公示。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一、总则为了确保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提高运输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此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动态监控操作,包括车辆实时位置、行驶路线、停留时间、车速等数据的监控。

三、监控装置的安装与使用1.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都必须配备合格的GPS监控装置,并且安装在固定的位置上,以确保监控装置的稳定可靠。

2.监控装置的各类数据通信线路必须连接稳固,保证数据的实时传输。

3.监控装置必须安装在车辆驾驶室内,方便驾驶员进行操作和监控查看,同时要隐藏好线路,以防故意损坏和破坏。

4.监控装置的供电必须稳定可靠,使用电瓶供电时,要定期检查电瓶的电量,并及时更换电瓶以确保供电不中断。

5.监控装置的视频录像功能必须保证清晰度和存储时间,以便在事故发生时作为证据参考。

四、监控平台的使用1.监控平台必须稳定可靠,能够实时显示车辆的位置、行驶路线和车速等数据,并能够对数据进行存储和分析。

2.监控平台必须配备合格的服务器和数据库,能够存储大量的数据,并且能够进行数据备份和恢复。

3.监控平台必须有合格的网络连接,能够保证数据的实时传输和接收,同时能够防止非法入侵和攻击。

4.监控平台必须有合格的操作软件,能够方便驾驶员进行操作和监控查看。

5.监控平台必须有相应的报警功能,能够及时发出报警信息,并能够与相关部门进行联动,以便对事故进行及时处理和处置。

五、监控操作流程1.驾驶员在每次驾驶前必须对监控装置的正常运行进行检查,包括监控装置的供电、通信线路、GPS信号等。

2.驾驶员在车辆启动后,必须登录监控平台,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和密码,并选择相应的车辆进行监控。

3.驾驶员在监控平台上查看车辆的实时位置、行驶路线和车速等数据,并定期进行数据的存储和分析。

4.驾驶员在监控平台上可以查询历史轨迹、停留时间等信息,并可以进行回放操作。

5.驾驶员在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报警,并向相关部门汇报,以便及时处理和处置。

营运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营运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营运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一、行车动态监控是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安全、降低安全生产事故、消除隐患的一种重要的技术手段,充分认识实施动态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和完善客运车辆动态监管长效机制,构建客运车辆动态监管体系,有效保障了客运车辆的安全行驶,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特制定本规程。

二、按相关规定为其营运客车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 GPS 系统(卧铺客车应安装符合标准且具有视频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接入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或监控端,并有效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并保持车辆运行时在线。

三、通过 GPS 监控平台对营运车辆实行实时全程监控,及时发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通报和安全提示,根据道路状况、气候变化及时发送预警信息。

四、 GPS 限速设置实行分段限速。

五、监控车辆行驶中如发生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逆向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时,GPS 监控员要通过监控平台及时给予警告和纠正,做好监控记录,并事后进行处理。

六、监控车辆平台不在线、运行情况异常、收班情况异常时,GPS 监控员要及时追查原因,查明原因后逐级向上级汇报,并做好记录,如发现系平台损坏应按规定及时报修并监督维修过程。

七、监控车辆未按规定线路、班次、时间行驶时,GPS 监控员要及时发现,并与公司安全科或公司经营发展科取得联系,通报情况,查明原因。

对未经许可不按规定线路运行或擅自绕行、私自包车、私自加班等私拉乱跑行为,要给予警告和纠正,做好监控记录,及时向部门责任人或分管领导要责成经营发展科制定处理方案,事后严肃处理。

八、凡因气候条件恶劣或车辆抛锚或发生道路事故或交通堵塞等造成道路通行不畅车车辆滞留,夜间22点至次日6点期间仍然在山区三级(含三级)以下公路上行驶的车辆,作为重点监控,GPS监控人员要采取预见性措施,通过GPS监控平台发信息或打电话:一是要及时提醒、提示驾驶员夜间行车的危险性;二是要制止夜间22点至次日6点期间在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运行的违规行为;三是告诫驾驶员安顿好旅客选择最近的安全地点停车休息,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四是要将未能在正常时间内到站的车辆到站时间要电话通告相关车站,以便车站作出班次调整或安排其他驾驶员临时顶班上岗或停班;五是要做好相关记录,并向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汇报。

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根据安全法律法规及《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要求,为规范和实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确保动态监控设备功能有效完好,监控信息得到充分应用,特建立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规范监控设备的检修与维护,监控信息的采集与应用等,使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充分发挥作用。

一、监控设备的检修与维护动态监控设备由专人负责,严格管理。

设备管理人员负责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要求运营商负责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

工作职责包括:根据安装需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车载终端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对存在故障的车载终端设备联系维修或调换;对监控系统定期进行升级和清理垃圾数据;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设备厂家进行维修。

二、车辆运行过程监控1、监控信息采集在对营运车辆进行动态监控过程中,监控人员重点监控驾驶员行为状态、车辆运行状态等方面的异常或违章违法行为等,一旦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根据平台系统记录的车辆车牌号、车型、线路、联系方式等信息,适时采取措施纠正违章行为。

除对车辆运行时间、位置、速度实施全过程监控外,还应重点加强车辆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行为的监控,对加班、包车、旅游和夜间运行车辆进行特别监控。

2、监控信息处理(1)监控信息处理一般实行分类发布,对超速、超员、认为阻碍监控等违规行为,当日即时发布,对不良驾驶行为、设备异常等信息,在统一规定时间发布;(2)监控人员应及时汇总上报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设备异常情况以及相应的截图;(3)部门负责人每天应及时对监控人员上报的监控信息及相应的截图进行审核判别,并将审核后的监控信息登记录入监控信息台账中。

(4)每天定时发布各类违章信息3、监控设备故障报修(1)监控人员要每天定时查看监控设备的报修信息,并及时进行受理、回复。

(2)对报修设备,监控人员要及时与设备厂家联系,约定时间及时进行检修。

4、重点车辆的监控管理(1)监控人员根据上级部门或公司的监控需求,设定重点监控车辆,一般包括屡次违章的车辆、包车车辆、旅游客运车辆、夜间和山区行驶客车、农村客运车辆、承担校车任务的车辆等;(2)当未列入重点监控的车辆,在监控过程中发现有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人为阻碍监控信号等违章现象时,该车辆将被纳入重点监控对象;(3)对纳入重点监控的车辆,如再次发生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延长重点监控周期。

危货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危货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危货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为了保障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必须全面加强对危货车辆的动态监控。

下面是危货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共计。

一、监控设备安装1、所有的危货车辆必须配备有实时监控设备,并确保在使用过程中始终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2、监控设备应该安装在离驾驶员最近的地方,以便于其进行实时监控,同时公司应该对驾驶员进行提醒,确保其不得移动、遮挡或损坏监控设备。

3、监控设备应该由专业人员安装,采用合格的配线和固定装置,并合理、美观地安装在车辆上,不得产生任何安全隐患。

二、监控范围1、对车辆进行监控,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的行驶路线、车速、定位、车载摄像头视频等,以确保驾驶员的行为和车辆的状态正确合法。

2、对车辆驾驶员进行监控,包括但不限于驾驶员的操作行为、接听电话、吸烟、玩手机等,以保证驾驶员不进行危险行为,并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

3、对危险化学品货物进行监控,包括但不限于危险货物的种类、数量、装卸货情况,以及货物的密闭情况、温度、湿度等,以保证危险货物的安全运输。

三、监控记录1、监控设备需要将监控记录至少保存90天,以保证监控数据完整、真实。

2、监控记录只能由运输公司负责人和管理部门人员查阅,不得向外泄露。

3、当出现可疑情况时,管理部门和运输公司负责人需要及时调取监控记录进行分析,查清事件真相。

四、监控管理1、运输公司负责人应当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监管,在运输前,应当对驾驶员进行安全知识、规定和操作流程的培训,以提高驾驶员对于安全的意识和责任感。

2、对于驾驶员违规现象,管理部门和运输公司负责人应当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重要事件需要及时透露给相关安全管理部门,以保障安全。

3、同时,管理部门和运输公司负责人应当密切配合,定期检查监管设备的运行情况和监管记录的准确性,确保危险运输的可控和可持续性。

危货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是为了保障危险品运输的安全,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

必须认真遵守,并不断优化。

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工作规范

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工作规范

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工作规范(试行)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及《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道路运输企业,是指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拥有50辆及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或牵引车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

本规范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

第三条道路运输企业是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的责任主体。

道路运输企业应按照标准建设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或使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以下统称监控平台),对所属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运行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第四条道路运输企业所属的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并按技术标准要求接入省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平台;半挂牵引车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应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

第五条道路运输企业应配备专职监控人员,专职监控人员配置应按照监控平台每接入100辆车设1人的标准配备,最低不少于2人。

第六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加强对监控人员的培训与考核,监控人员应当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动态监控管理制度和技术,经运输企业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

对已上岗的监控人员运输企业要定期组织培训,不断提高监控人员的监控技能和业务水平。

第七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系统平台的建设维护及管理、车载终端安装使用及维护、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和统计分析、监控值守等相关制度。

第八条道路运输企业应设置相对独立的动态监控区域或监控室,配备监控电脑、值班录音电话和液晶显示屏等监控设备,相关监控管理制度要上墙公示。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1. 引言随着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危险品运输变得越来越常见。

为了确保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对运输车辆的动态监控显得尤为重要。

本操作规程旨在规范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的操作流程,保障运输过程的安全性。

本规程适用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人员。

2. 车辆动态监控操作流程2.1. 车辆动态监控设备操作1.在启动车辆动态监控系统之前,操作员应仔细阅读并熟悉设备操作手册,确保对设备的操作有准确的了解。

2.按照设备操作手册的要求,正确连接相关设备,包括监控摄像头、定位装置、温湿度传感器等。

3.启动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在设备操作界面上输入正确的车辆信息,包括车牌号、驾驶员姓名等。

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2.2. 车辆动态监控数据采集与传输1.监控摄像头:监控摄像头用于实时监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状态。

操作员应定期检查摄像头的工作状态,确保画面清晰可见。

对于监测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2.定位装置:定位装置用于实时追踪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位置。

操作员应通过设备操作界面查看车辆的实时位置,并将信息准确记录。

如发现车辆偏离预定路线、停留时间异常等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3.温湿度传感器:温湿度传感器用于监测车辆货舱内的环境条件。

操作员应通过设备操作界面查看车辆货舱的温湿度情况,并将信息准确记录。

对于超出安全范围的温湿度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2.3. 车辆动态监控数据分析与处理1.操作员应定期对采集到的车辆动态监控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

包括车辆行驶路线、行驶速度、货舱温湿度等数据。

2.分析车辆行驶路线,检查是否存在非法行驶行为,如逆行、超速等。

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3.分析车辆货舱温湿度情况,确保货物运输过程中的环境安全。

对于超出安全范围的温湿度情况,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措施保障货物的安全性。

2.4. 事故及紧急情况处理1.在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操作员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处理工作。

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动态监控操作规程行车动态监控是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安全、降低安全隐患的一种重要的技术手段。

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认识实施动态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和完善客运车辆动态监管长效机制,构建客运车辆动态监管体制,有效保障了客运车辆的安全行驶,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特制本规程。

一、GPS监控管理操作规程1、通过GPS监控平台及时发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通报和安全提示,根据道路状况、气候变化及时发送预警信息。

2、GPS限速设置实行分段限速,其中山区道路不得超过60公里/小时,高速公路不超过100公里/小时。

3、监控车辆行驶中如发生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逆向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时,GPS监控员要通过监控平台及时给予警告和纠正,做好监控纪律,并事后进行处理。

4、监控车辆平台不在线、运行情况异常、收班情况异常时,GPS监控员要及时追查原因,查明原因后逐级向上级汇报,并做好记录,如发现平台损坏应按规定及时报修并监督维修过程。

5、监控车辆未按规定线路、班次、时间行驶时,GPS 监控员要及时发现,并与车站客运科或公司经营发展科取得联系,通报情况,查明原因,对未经许可不按规定线路运行或擅自绕行、私自包车、私自加班等死拉乱跑行为,要给予警告和纠正,做好监控记录,及时向部门责任人或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要责成经营发展科制定处理方案,事后严肃处理。

6、凡因气候条件恶劣或车辆抛锚或发生道路事故或交通堵塞等造成道路通行不畅车辆滞留,夜间22点至次日6点期间任然在山区三级(含三级)以下公路上行驶的车辆,作为重点监控,GPS监控人员要采取预见性措施,通过GPS监控平台发信息或打电话:一是要及时提醒、提示驾驶员夜间行车的危险性;二是要制止夜间22点至次日6点期间在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运行的违规行为;三是告诫驾驶员安顿好旅客选择最近的安全地点停车休息,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四是要将未能在正常时间内到站的车辆到站时间要电话通告相关车站,以便车站作出班次调整或安排其他驾驶员临时顶班上岗或停班;五是要做好相关记录,并向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汇报。

车辆动态监控(GPS)操作规程

车辆动态监控(GPS)操作规程

车辆动态监控(GPS)操作规程一、目的根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发〔2018〕55号)第61条规范要求,为加强动态装置和监控平台的检修和维护,做好动态监控信息的采集、分析,强化对违法违规信息的处置和保存,明确控制要点和管理程序,特编制本规程。

二、范围适用于卫星定位装置、视频监控装置、动态监控平台设备的检修和维护要求,动态监控信息采集、分析、处理规范和流程,违法违规信息统计、报送及处理要求及程序,动态监控信息保存要求和程序等。

三、职责1、GPS监控员严格按本规程实施车辆动态监控和提示。

2、做好车辆轨迹率、上线率、定位率、报警率、报警处置率等指标的统计和记录的填写。

3、做好监控平台和监控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

四、操作程序和方法一)车辆GPS定位系统的购置、安装和维护1、车辆上户或转入公司后由车辆技术经营科负责对车辆GPS定位系统进行采购,确保供方是进入交通运输部入围的合格供应商,并能承担日常维护的后续服务企业。

2、提供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的运营商派出专业人员对车辆进行安装,卫星定位系统的安装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3、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的日常维护由驾驶员负责,专业维护由GPS 运营商专业人员进行,非专业维护人员不得随意进行。

二)卫星定位系统的检修和维护1、GPS监控员要随时对卫星定位系统进行检视,查看车载终端设备工作是否正常:包括信号是否正常、显示屏是否正常、显示数据是否正常等。

2、GPS监控员如发现车辆卫星定位系统不正常时,应及时向安全科进行报告或立即与运营商维修人员及时联系。

3、GPS监控员应每天对所有车辆车载终端进行一次线上排查,准确录入公司各营运车辆的上线率。

4、GPS监控员发现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有故障的及时通知运营商专业维修人员,并通知驾驶员协助进行维修。

5、GPS监控员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6、GPS监控员严格执行《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监控平台建设、维护及管理制度》规定,并填写《GPS维修记录》。

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最新版)

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最新版)

( 操作规程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最新版)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最新版)为有效实施对车辆动态监控,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一、系统登陆:1、双击桌面上的图标或者打开“开始”→“程序”,进入监控系统双击即可启动。

2、在服务器名上输入本地服务器的地址,输入完后,请检查您输入的服务器名、数据库名、用户名称和连接密码是否正确,单击“确定”系统连接数据库成功。

二、开启前检查准备:1、班前准备上班前值机员应对各类报表及当班情况进行检查询问,对当班重点问题及当前处理异常做全面了解,并检查系统运行正常。

2、交接班监控员应提前半个小时岗位交接班,在交接班时,当班人员应将本班系统存在的问题向接班人认真交代清楚,并对遗留问题处理情况进行记录汇报,使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处理,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三、班中要求:1、文明作业衣冠整洁,随身携带上岗证,文明用语,接听外线来电用普通话,态度和善,待人友好。

2、检查线路运行情况接班后认真检查各种线路连接情况,要保持线路连接牢固,发现线路连接问题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会处理日常故障,并负责打印规定的报表。

2、必须严格执行手上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

3、上班时间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脱岗、假报、瞒报、不报、漏报。

操作规程手册

操作规程手册

1.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规程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

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必须配备押运人员,确保危险货物处于押运人员监管之下。

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技术等级必须是一级,且配备与所载运的危险货物相适应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悬挂警示标志,随车携带《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

三、危险货物托运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设置标志,并向承运人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

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托运人应当按照规定添加,并告知承运人相关注意事项。

危险货物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提交与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四、危险货物承运应当使用安全技术条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且与承运危险货物性质、重量相匹配的车辆、设备进行运输。

危险货物承运人使用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运输危险货物的,应当在罐式车辆罐体的适装介质列表范围内承运;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运输危险货物的,应当按照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上限定的介质承运。

危险货物承运人应当按照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货物,不得超载。

五、危险货物运输应当制作危险货物运单,并交由驾驶人随车携带。

危险货物运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2个月。

六、危险货物在运输前,应当对运输车辆、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箱)及相关设备的技术状况,以及卫星定位装置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驾驶人、押运人员进行运输安全告知。

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在起运前,应当对承运公司危险货物的运输车辆、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进行外观检查,确保没有影响运输安全的缺陷。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在起运前,应当检查确认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要求安装、悬挂标志。

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的,还应当检查确认车辆安装、粘贴符合《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GB 20300)要求的安全标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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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800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
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运输任务完成,科学化地管理车辆,根据相关规定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车载GPS设备。

通过GPS定位对车辆运行过程位置、速度、方向、形势线路、运行轨迹、规范行驶等实施安全运行监控,从而规范车辆运行,规避风险,实现生产运行过程的受控管理,有效制止违章行车和预防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现根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监控原则与适应范围
1、车辆GPS监控要做到实时记录和传输车辆所在位置、行驶路线、行驶速度灯,具有定位、监控、记录、警示、指挥调度、营运管理、信息、网络、通讯灯综合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监控管理系统。

2、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都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车载GPS设备和必要的通讯工具。

3、凡公司车辆安装了车辆GPS车载终端的车辆,均应遵守本制度规定。

二、监控员和驾驶员职责
(一)监控员职责
1、负责统一管理公司车辆GPS监控管理平台,负责平台正常使用及维护,保证监控平台运转正常。

2、监控公司车辆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对监控中发现的违章车辆驾驶员进行处罚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3、监控平台由专人操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4、教育从业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从业人员认识运用车辆GPS监控管理系统对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自觉接受公司的跟踪监控。

(二)驾驶员职责
1、确保GPS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严禁私自拆除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解决。

2、行驶中保持终端信息通畅,严禁无故或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

3、遵守各项行车安全制度,对监控平台提醒纠正的违章行为应及时改正。

4、保护好GPS车载端,使其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
况。

三、监控管理
(一)日常监控管理内容,包括车辆超速处理、偏离规定线路检查。

夜间车辆运行监控、定点停放、厂时间着车等监控。

1、GPS车载终端设备的管理由本车驾驶人员全权负责,公司在日常监控中发现设备运行不正常,应及时通知设备运营商进行维护。

2、GPS车载终端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经查证系人为破坏的,由本车驾驶人员承担设备维修或更换设备的费用,并处以损失额2倍罚款,要求驾驶员将GPS检查和使用纳入车辆“三检”范围,如发现损毁、丢失情况应立即汇报,查明原因和责任人。

3、驾驶人员不得自行断开GPS车载终端电源,确因车辆检修需断开电源的,要及时告知公司监控人员,并做记录备查。

车辆送修后驱车时应对GPS设备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

四、违章行为及处罚
1、私自拆动和损坏监控系统的各部件,使其无法正常工作。

2、无故按紧急京开关报警的。

3、驾驶员不得超出规定路线范围行驶的
4、在运行中被监控中心警告有违章行为,没有立即中止违章行为的
5、未按规定停放车辆的
6、如车辆违反公司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

五、GPS监控管理及数据统计
1、监控员负责GPS日常监控的工作
2、自GPS上统计的报警、违章,违纪情况应及时制止及处理,并做好相应记录。

3、车辆转移或报废,车管人员应及时请示上级,对GPS设施予以拆卸、变更使用车辆或予以暂时保存。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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