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知识讲座(精)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试题(附答案)要点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试题(含答案)一、单选题(共85题)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19号令公布之日起施行。
A、4月28日B、5月1日C、5月28日D、4月30日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适用范围是(D)。
A、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女职工B、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C、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D、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B)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A、1997年7月1日B、1988年7月1日C、1988年7月21日D、1991年7月1日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共有(B)条(不含附录)。
A、12B、16C、21D、285、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促使企业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既可增强职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又解除了女职工的后顾之忧,有利于促进(A)的和谐与稳定。
A、劳动关系B、劳资关系C、企业关系6、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B)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A、身体状况B、生理特点C、疾病与不适D、性别弱势7、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C)条件。
A、工作B、休息休假C、劳动安全卫生D、收入8、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B)告知女职工。
A、口头B、书面C、正式9、女职工“四期”保护是对女性生理机能变化过程,即(B)的劳动保护。
A、经期、孕期、产期、更年期B、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C、经期、孕期、哺乳期、更年期D、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10、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A)。
女职工劳保特别规定ppt课件
用人单位应承担法律责任 (13)
违反《规定》附录第一条、第二条的, 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 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用人单位应承担法律责任 (13)
违反《规定》附录第三条、第四条的, 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重的,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 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女职工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 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 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 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 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 生标准的作业;
2、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 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特别规定》条款解读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 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 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 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谢谢大家!
10、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 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 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女职工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第一项、第三 项、第九项;
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 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 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 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 作业;
《特别规定》条款解读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 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 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百题知识问答试题【精品范文】
女职工劳动保护百题知识问答试题女职工劳动保护百题知识问答试题1、什么是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是指女职工享受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职工享有的权益,同时还享有国家对妇女规定的权益,包括女职工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权益、财产和婚姻家庭权益以及人身权利。
女职工特殊利益是指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妇女应享有的合法权益外,还享受国家针对女职工生理特点、体力状况、“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特殊情况等,对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所给予的特别保护,主要包括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以及对女职工在“四期”的特殊劳动保护。
2、女职工主要享有哪些政治权利?根据《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具体包括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权利;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各级人大代表中女代表应有适当的比例,积极培养和选拔女干部等。
维护女职工的政治权利,主要体现在为女职工参政议政创造条件,组织女职工参与国家事务和所在单位的民主管理,在职工代表大会中保证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在女职工较多的行业和部门配备一定量的女干部等。
3、女职工主要享有哪些文化教育权益?女职工的文化教育权益是指女职工依法享有的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从事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文化活动的自由。
《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从不同角度规定了女童的接受基础教育权和成年妇女的文化教育权,确立了各类妇女都能享受不同程度的文化教育的权利。
维护女职工的文化教育权益,主要体现在为女职工提供学习、培训机会,为女职工接受文化教育创造条件等。
4、女职工主要享有哪些劳动权益?女职工的劳动权益是指女职工依据《劳动法》等享有的劳动权利和利益,主要包括;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障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保障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相关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试题教师姓名:一、单选题(共85题)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19号令公布之日起施行。
A、4月28日B、5月1日C、5月28日D、4月30日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适用范围是()。
A、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女职工B、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C、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D、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A、1997年7月1日B、1988年7月1日C、1988年7月21日D、1991年7月1日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共有()条(不含附录)。
A、12B、16C、21D、285、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促使企业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既可增强职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又解除了女职工的后顾之忧,有利于促进()的和谐与稳定。
A、劳动关系B、劳资关系C、企业关系6、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A、身体状况B、生理特点C、疾病与不适D、性别弱势7、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条件。
A、工作B、休息休假C、劳动安全卫生D、收入8、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告知女职工。
A、口头B、书面C、正式9、女职工“四期”保护是对女性生理机能变化过程,即()的劳动保护。
A、经期、孕期、产期、更年期B、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C、经期、孕期、哺乳期、更年期D、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10、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PPT课件
03 女性职工如何维护权益
关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我国 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 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 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 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
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 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 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 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于怀 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 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02 女性职工劳动保护
02 女性职工劳动保护
产期保护
产期保护
符合《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 职工产假为一百五十八天至一百八十天,具体天数由用人 单位规定,男方照顾假为十五天。产假、照顾假期间,工 资、福利待遇不变
不影响晋升。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具有人工终止妊娠 手术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证 明,享有产假。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产假为十五天至 三十天
03
女性职工 如何维护权益
劳动保护是指为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从法律、制度、组织管 理、教育培训、技术、设备等方面采取的一系列综合措施的总称
03 女性职工如何维护权益
用人单位存在性别歧视怎么办?男女平等是基本国策,法律明确禁止性别歧 视,女性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然而职场中
01
什么是 劳动保护
劳动保护是指为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从法律、制度、组织管 理、教育培训、技术、设备等方面采取的一系列综合措施的总称
01 什么是劳动保护
01
劳动保护是指为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从法律、制度、组织管理、教育培训、技术、设备等方面采取的 一系列综合措施的总称
女职工劳动保护
(国务院 1
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女职工)产假期满,如有困难 且工作上许可,经本人申请领 导批准,可请哺乳假。假期为 6个半月.其工资不得低于其 原工资性收入的80%。
哺乳期VS哺乳时间VS哺乳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国务院 1988年7月21日颁布)
第四条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 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 解除劳动合同。
4. 理架线作业; • 连结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
5. 斤,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女职工特殊生理期间的保护
孕期
经期
“四期”保护
产期
哺乳期
经期保护
《劳动法》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 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 劳动。
《劳动法》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
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 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 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 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 动。
具体规定见《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 规定》 (1990年1月18日劳动部公布)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988年7月21日颁布)
第九条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 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 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 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 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 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 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 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 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
一、女职工劳动权的保护 二、女职工禁止从事的劳动范围 三、女职工特殊生理期间的保护
女职工劳动权的保护
一、平等就业权
《劳动法》 第十三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经期
劳动禁忌 范围
孕期
哺乳期
孕期保护及待遇
预防制止性骚扰
提问: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具体内容 有哪三部分组成? 2.如果你作为一名在一家海鲜加工企业 做一线生产的员工,你在怀孕期间应该 享有哪些待遇? 3.如果你作为一名刚刚生产的女职工, 你的薪资与假期应该享有怎样的待遇?
谢谢
再见
生育保险相关
•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 列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 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 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 企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0.7%缴纳生育保 险费;基数为3200 • 正常产定额标准为2100元(难产另外增加 200元);孕产妇剖宫产定额标准为3600元
二、具体内容
•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 动范围的规定 • 女职工在孕期应享有应当的特别保护与 待遇
• 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 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女职工都有哪些 经期女职工都有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禁忌从事的劳动 哪些禁忌从事的 呢? 劳动呢?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 动范围 孕期女职工都有 哪些禁忌从事的 劳动呢? 哺乳期女职工都 有哪些禁忌从事 的劳动呢?
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 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 作业(指工业企业和服务行业工作地点具有生 产性热源,其气温等于或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 通风设计计算温度2℃的作业,本地区夏季通 风设计计算温度是指近十年本地区气象台正式 记录每年最热月,每月每日13-14点的气温平 均值,作业时间≤120M时,温度不得高于38℃; 作业时间为121—240M时,温度不得高于32℃; 作业时间为241—360M时,温度不得高于28摄 氏度;作业时间≥361M时,温度不得高于24摄 氏度)
女职工劳动保护知识问答
女职工劳动保护知识问答1、如何理解“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答: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得以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2、什么是国家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答:是指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3869-83)中规定的第Ⅲ、Ⅳ级的体力劳动强度。
体力劳动强度的大小是以劳动强度指数来衡量的,劳动强度指数是由该工种的平均劳动时间率,平均能量代谢率两个因素构成的。
劳动强度指数越大,体力劳动强度也越大。
反之,体力劳动强度就越小。
标准中规定:劳动强度指数小于15,体力劳动强度为级;小于20为级;大于20,小于25,为级;大于25为级。
若需了解某工种劳动强度的大小,可请当地劳动部门劳动安全卫生检测站实地测量和计算。
3、什么是夜班劳动?答:夜班劳动系指在当日22点至次日6点时间从事劳动或工作。
4、如何理解“孕妇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答:为了保证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应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做产前检查。
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
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5、如何理解产前休假十五天的规定?答:女职工产假九十天,分为产前假、产后假两部分。
即产前假十五天,产后假七十五天。
所谓产前假十五天,系指预产期前十五天的休假。
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
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6、休产前假能否提前或推后?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是否能延长寒暑假休假时间?答:国家规定产假九十天,是为了能保证产妇恢复健康。
因此,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
至于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能否延长寒暑假的时间,则由主管部门确定。
7、女职工流产应休息多长时间?答:女职工流产休假按劳险(1988)2号《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执行,即“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四十二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网络知识竞赛试题(附答案)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试题一、单选题(共85题)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19号令公布之日起施行。
A、4月28日B、5月1日C、5月28日D、4月30日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适用范围是(D)。
A、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女职工B、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C、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D、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C)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A、1997年7月1日B、1988年7月1日C、1988年7月21日D、1991年7月1日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共有(B)条(不含附录)。
A、12B、16C、21D、285、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促使企业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既可增强职工对B、劳资关系C、企业关系6、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B)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A、身体状况B、生理特点C、疾病与不适D、性别弱势7、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C)条件。
A、工作B、休息休假C、劳动安全卫生D、收入8、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B)告知女职工。
A、口头B、书面C、正式9、女职工“四期”保护是对女性生理机能变化过程,即(B)的劳动保护。
A、经期、孕期、产期、更年期B、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C、经期、孕期、哺乳期、更年期D、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10、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A)。
A、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B、解除劳动合同C、解除聘用合同11、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B),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A、女职工要求B、医疗机构的证明C、工会证明D、女职工身体状况12、对怀孕(D)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女职工特别保护”相关法规问答汇总(一)
“女职工特别保护”相关法规问答汇总(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包括哪些方面?根据《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男女同工同酬。
《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在分配住房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男女平等。
∙(2)男女就业平等,企业招工时不得歧视妇女。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
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3)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高劳动强度的劳动。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
根据《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4)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女职工禁忌范围的劳动。
禁止安排妇女从事矿山井下、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6 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 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 公斤的作业。
∙(5)对妇女生理机能变化过程中保护,一般是指女职工的“四期保护”(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
《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对这些问题作了规定。
∙(6)对女职工劳动保护设施的规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比较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自办或者联办的形式,逐步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等设施,并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照料婴儿方面的困难。
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女职工工作基础知识讲座
男性和女性因为性别不同而具有一定的社会分工,这是上帝对所有物种的先定的安排.人为抹煞这种性别分工,不但无法解放和丰富女人的人性,只会伤害人性的丰富性。 少数女中豪杰不愿意生孩子,或者生了孩子不愿意亲自抚养,作为她们的个人选择,也许应该受到社会的认可。可是,如果将不生孩子或者不亲自抚养孩子作为一种革命性倾向号召于所有的女人,则是对母性的扼杀,是对自然的扭曲和反动。
第一节:马克思主义妇女观
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用运马克思主义关于妇女运动的基本理论,创立和制定了指导我国妇女运动的理论和方针.其基本观点是:妇女在中国革命中是决定革命胜败的决定力量;妇女解放运动是整个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组成部分;参加社会劳动,是妇女解放的一个基本条件;要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妇女组织,配备妇女干部,开展妇女解放运动。毛泽东同志关于妇女解放的论述,给中国妇女指出了解放的道路,并指导着中国社会主义时期的妇女解放运动胜利前进。
第四节:女职工工作的基本任务
女职工工作的基本任务简而言之,就是在同级工会的领导下,根据女职工的特点和要求进行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①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②善于通过职代会的形式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③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需要社会的支持;④认真进行大量调查研究,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就业等方面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第二讲: 工会女工组织建设
这一讲共有四节 ①女职工组织的性质和特点 ②女职工组织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 ③女职工组织的主要职责 ④女职工干部队伍建设.
第一节:女职工组织的性质和特点
1、女工组织的性质.①工会女工组织有广泛的群众性,其所代表的女职工包括女职工队伍当中的体力劳动者,也包括脑力劳动者。②工会女工组织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它所代表的女职工是指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包括各条战线上的女职工。 2、工会女职工组织的特殊性。是有女职工生理上的特点和心理上的特殊性和工作上的特殊要求所决定的,因而女工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性。 3、正确认识女工组织与妇联的关系。工会和妇联虽然都是群众团体,但性质不同,人员不同,社会职能不同,各有各的特色。 ①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有鲜明的阶级性。女职工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其利益包含在工人阶级的整体利益中。②妇联是各界妇女的联谊组织,是比较广泛的,松散的,以性别为界的群众组织,实行的是团体会员制。
工会女职工工作与女职工劳动保护详细2讲课文档
20.8%)
第十五页,共73页。
特殊的生理 特殊的心理 特殊的困难 特殊的需要 特殊的保护
第十六页,共73页。
关联性 内容广 领域宽
你中有我 我中有你
第十七页,共73页。
相对独立性
各级工会建立女职工委员会
• ——提升礼仪、人际相处素质,增强社会亲 和力
• ——提升综合素质,做"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的新女性
第四十一页,共73页。
自信是一种精神状态,源自于自我肯定 有自信心的人不一定会赢,但没有自信心的
人一定不会赢 建立美好的、自信的、快乐的形象是成功的
开始
第四十二页,共73页。
第四十三页,共73页。
第二十八页,共73页。
(三)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是 加强了对女职工孕期哺乳期保护, 扩大了其禁忌从事的范围 二是与《劳动法》接轨,删去了已婚待孕 期的禁忌劳动范围 三是为促进妇女就业,缩小了经期禁忌劳 动范围
第二十九页,共73页。
我国每年约有20-30万肉眼可见的先天畸形儿
出生,加上出生后经过一段时间才显现出来的先天
工作环境等效A声级噪声强度不应超过85db
•
>85~97db为轻度危害(I级);
•
>97~103db为中度危害(II 级);
•
>103~109db为高度危害(III 级);
•
>109db以上为极度危害(IV级)。
•
超过115db,无论工作时间长短均属于极度危害范围。
第三十五页,共73页。
如何维护女职工权益?
•
韶钢
参加女职工安康保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试题附答案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试题(含答案)一、单选题(共85题)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19号令公布之日起施行。
A、4月28日B、5月1日C、5月28日D、4月30日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适用范围是(D)。
A、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女职工B、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C、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D、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B)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A、1997年7月1日B、1988年7月1日C、1988年7月21日D、1991年7月1日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共有(B)条(不含附录)。
A、12B、16C、21D、285、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促使企业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既可增强职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又解除了女职工的后顾之忧,有利于促进(A)的和谐与稳定。
A、劳动关系B、劳资关系C、企业关系6、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B)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A、身体状况B、生理特点C、疾病与不适D、性别弱势7、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C)条件。
A、工作B、休息休假C、劳动安全卫生D、收入8、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B)告知女职工。
A、口头B、书面C、正式9、女职工“四期”保护是对女性生理机能变化过程,即(B)的劳动保护。
A、经期、孕期、产期、更年期B、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C、经期、孕期、哺乳期、更年期D、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10、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A)。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试题(答案全)
衬岂岸署难政添散尧斧囊活呕霄氛醒察况置褂院踪悯悲粮昌瓜言虫煎凌庶松征龄蚕线犯呸捷狠馒灭蛔诸写毙串龋咋肢体氛钢蛔吧泪玛兼吗堵遮责潞痞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试题(含答案)一、单选题(共85题)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19号令公布之日起施行。
A、4月28日B、5月1日C、5月28日D、4月30日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适用范围是(D)。
A、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女职工B、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C、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D、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B)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A、1997年7月1日B、1988年7月1日C、1988年7月21日D、1991年7月1日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共有(B)条(不含附录)。
A、12B、16C、21D、285、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促使企业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既可增强职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又解除了女职工的后顾之忧,有利于促进(A)的和谐与稳定。
A、劳动关系B、劳资关系C、企业关系6、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B)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A、身体状况B、生理特点C、疾病与不适D、性别弱势7、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C)条件。
A、工作B、休息休假C、劳动安全卫生D、收入8、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B)告知女职工。
A、口头B、书面C、正式9、女职工“四期”保护是对女性生理机能变化过程,即(B)的劳动保护。
A、经期、孕期、产期、更年期B、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C、经期、孕期、哺乳期、更年期D、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10、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A)。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相关.doc
附件1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参考题目(共54个单选题)1、《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A、同工同酬B、均衡就业C、政治平等D、机会均等2、《劳动法》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 )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A、性别B、身高C、相貌D、学历3、《就业促进法》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的内容。
A、恋爱、结婚B、休息、休假C、结婚、生育D、晋职、晋级4、《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子女。
A、一个B、两个C、三个D、四个5、《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A、延长生育假B、颁发荣誉证书C、减免子女学费D、发放计划生育津贴6、《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自()年4月28日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A、2010B、2011C、2012D、20137、《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适用范围是()。
A、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女职工B、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C、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D、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8、女职工“四期”保护是对女性生理机能变化过程即()的劳动保护。
A、经期、孕期、产期、更年期B、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C、经期、孕期、哺乳期、更年期D、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9、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告知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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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规定:
对怀孕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 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从 事经常弯腰、攀高、下蹲、抬举、搬运等容易引起 流产、早产的作业的女职工,经医疗单位证明,应 暂时调做其他工作或酌情减轻其工作量。 对怀孕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加班加点,其在劳动时间 内进行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并扣除相应的 劳动定额。 怀孕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 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给予工间休息1 小时,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上班确有困难者, 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产前假60天,休假期 中国最庞大的资料库 间,其工资不得低于 80%。 下载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中国最庞大的资料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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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9号令)
第四条 规定: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 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规定: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 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 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 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 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 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 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 中国最庞大的资料库 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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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规定: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 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 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 班劳动。
第十一条 规定:
女职工比较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自办 或者联办的形式,逐步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 室、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等设施,并妥善解决女 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照料婴儿方面的困难。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知识
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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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
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五十八条规定: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 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五十九条规定: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 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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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条 规定:
第六十一条 规定:
第六十二条 规定:
。
第六十四条规定: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 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 动。
第六十五条规定: 第二十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 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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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 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 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对怀孕七 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 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十五条规定:
各单位应切实做好女职工卫生保健工作。 (一)对女职工进行就业前健康检查,对患有职业禁 忌症者,不得安排其从事禁忌的劳动。 (二)按规定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对确诊患有职业病 者,应积极予以治疗,并将其调离原岗位,妥善安排 工作,定期健康检查按公假处理。 (三)至少每两年对女职工(含退休女职工)普查一 次妇女病,普查妇女病按公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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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第四条规定:
各单位应积极改善劳动条件,为女职工创造安全的文 明的劳动环境。
第五条规定: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 或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六条规定: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 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十六条规定:
各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女职工劳 动保护工作,加强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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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保护是妇女生理特点的需要
1、女工在身体结构及其他系统方面的特殊性
女职工对重体力劳动的适应能力不如男职工,当进行同等 强度的体力劳动时,女工的机体的负担较男子大。男女最大的 差别是生殖器官和生殖腺的结构和菌能不同。过重或不合理的 劳动将给予不良的机体影响。
2、女职工有孕育下一代的特殊使命
胎儿在母体内需要吸收母体的营养而成长。母体在外界的 一切活动,直接影响着胎儿的正常发育,女工从事过重的劳动 或压迫腹部的作业如蹲位、抱物、弯腰作业,长时间立位、坐 位、震动作业等可使女工早产、流产或胎儿畸形。女工接触毒 物(铅、汞、苯、甲苯等)时,毒物可以通过胎盘、乳汁、唾 液、食品等传递给胎儿、婴儿致中毒、畸形或死亡,直接影响 胎、婴儿、幼儿的发育和健康成长。 因此,女职工的身体健康与否直接影响到下一代的健康成 长,关系到整个中华民族整体素质的提高。
第十二条规定: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 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上班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半年的 哺乳假,工资不低于80%。
第十三条规定:
女职工较多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自办或 者联办的形式,建立有专人管理的女职工卫生室,孕 妇休息室,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等设施。 (一)女职工在100人以上的单位,应设女职工卫生室; 女职工在4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单位,应设置简易温 水箱及冲洗器;流动或分散工作的单位,可发单人自 用冲洗用具。(二)有5名以上哺乳婴儿的单位应设哺 中国最庞大的资料库 乳室。(三)有20 名以上幼儿的单位应设托儿所。 下载